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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验收及标准

质量验收及标准

六、换填垫层质量验收及标准

(二)垫层质量检验的基本规定

1.垫层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垫层原料质量和成品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或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原材料的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分层铺筑的厚度、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搭接长度、夯实时加水量、夯实或压实遍数、压实系数。

3.施工结束后,应检测垫层地基承载力。

(四)垫层质量检验方法

对砂石、矿渣垫层可用重型动力触探检验,并均应通过现场试验以设计压实系数所对应的贯入度为标准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压实系数也可采用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或其他方法检验。

(五)垫层地基质量检验数量要求

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对垫层地基质量检验的数量规定如下:采用环刀法检验垫层的施丁质量时,取样点应位于每层厚度的2/3深度处。检验点数量,对大基坑每`50~100m^2`不应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不应少于1个点;每个独立柱基不应少于1个点。采用贯入仪或动力触探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时,每分层检验点的间距应小于4m。竣工验收采用载荷试验检验垫层承载力时,每个单体工程不宜少于3点;对于大型工程则应按单体工程的数量或工程的面积确定检验点数。

掘进巷道质量标准化验收表

QG/XT0218-09 掘进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汇总表 施工队别:施工地点:年月 序号项目原始得分所占比例实际得分备注上旬检查30% 中旬检查30% 2 验收40% 日常检查 3 扣分 合计 - 1 -

掘进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原始记录表 施工队别:施工地点:年月日 序号检查项目标准规定扣分标准 标 准 分 实 扣 分 得 分 1 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符合上级规定。内容齐全,图文清晰,审批贯彻 手续齐全。特殊地点必须有补充措施、数字准确。 一工程一规程(或措施) ,没有扣1分;一处错误扣0.2分; 贯彻不及时扣0.5分,贯彻记录不规范不齐全扣0.5分。补 充措施不及时扣1分。 4 2 综合防尘岩巷要湿式凿岩。煤巷、半煤岩巷是湿式钻眼。综掘机内、 外喷雾完好。各转载点要有降尘、后巷要有风流净化装置。 定期冲尘。个人佩戴防尘保护。 缺一项扣1.5分,不正常使用扣1分。内、外喷雾一项不完 好扣0.5分,无降尘净化装置扣1分、效果达不到要求扣2 分,尘厚超过2mm扣2分,冲尘无记录扣0.5分。 4 3 掘进运输 设备 轨道运输:轨距误差不大于10mm;不小于5mm;接头间隙 不大于10mm,内错差不大于5mm;轨枕间距不大于1m。 道枕一头齐,外露1/3,道板螺丝齐全。溜子运输,溜子 要平、直、稳,有挡板;皮带运输:皮带要平、直、稳, 托辊齐全,吊线整齐。 轨距超标一处扣0.1分,接头超标一处扣0.1 分,轨枕距离 及外部露出超标,不一头齐一处扣0.1分,道夹板螺丝不全、 松动一处扣0.1分,轨枕浮空吊板现象,一处扣0.5分。刮 板少螺丝扣0.1分,跳链扣0.2分;缺一块刮板扣0.2分, 机头机尾无压柱一处扣0.5分;皮带吊线不整齐扣0.1分; 托辊缺一个扣0.5分,托辊不转或粘泥一个扣0.2分;皮带 跑偏一处扣0.2分,皮带机头无护网(罩)扣0.2分,护网不 全扣0.1分。 4 4 局部通风风筒吊挂整齐,有环必挂,不漏风,风筒口距迎头距离: 煤巷<10m,岩巷<15m。煤巷掘进面应悬挂瓦斯传感器。 局扇实行风电闭锁。 一环不挂扣0.1分,一处漏风扣0.1分,风筒口距迎头距离 超过规定扣1分,瓦斯传感器未挂或位置不对扣1.5分。没 实行风电闭锁扣1分。 4 5 三无两齐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积水长度不超过5米深 度不超过0.1米),材料、工具码放整齐,管线吊挂整齐, 无跑冒滴漏。 三无不合格有一项扣1分;材料、工具码放不齐,一处扣0.5 分;管线吊挂不齐扣0.5分;;主要材料标志牌缺一块扣0.1 分;耙矸机前浮矸多(长度超15米高度达1/2巷道高)扣1分, 跑冒滴漏一处扣0.1分。 4 - 2 -

RFJ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规范DOC

1 总则 1.0.1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生产质量与产品质量检验,统一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与质量检验评定方法,确保工程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产品的生产与产品质量的出厂检验,适用于以上所述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与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1.0.3本标准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给排水系统中使用的各种阀门、截门等产品。 1.0.4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的生产与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产品质量 2.1 一般规定 2.1.1防护设备的用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的钢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2混凝土使用的水泥、水、骨料及其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必须符合混凝土施工规范的规定。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当门扇厚度小于120mm时,宜不大于30mm;当门扇厚度大于120mm时,宜不大于40mm。 3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方法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4焊接用材(焊条、焊丝、焊剂)、标准连接件(螺栓、螺母等)以及涂料及面漆等均应有材质证明书,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 2.2.2防护设备用海绵橡胶密封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造密封条用胶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1。2-1的规定 表2。1。2-1制造密封条用胶料的物理、力学性能 2密封条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1。2-2的规定

3当压缩密封条的密封板厚度为4mm时,密封条的压缩变形δ与单位长度的压缩反力Q之间的关系,应符合表2。1。2-3的规定。 4密封条的外观及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封条表面颜色应均匀一致,不允许有污渍。 2)密封条工作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明显的模压胶条痕迹、凹凸不平现象及划破伤痕。 3)密封条为封闭性微孔结构,不允许有贯穿密封条断面的通孔。 4)密封条周边缺胶不允许有直径大于5mm的缺陷。 5)除双扇密闭门(或防护密闭门)的直条上下街头不粘接外,密封条的其他街头应采用45°斜接口,斜接口应避开圆弧拐弯处,粘接要牢固、平整,用手拉伸30% 不裂口、不断裂。冷接头数量:单扇门不超过2处,双扇门不超过6处。 6)双扇密闭门(或防护密闭门)的T形接头,应用模具整体制作,不得粘接。 2.1.3防护设备用P形密闭条,其接头数量不得超过2处,且不允许冷粘接。 2.1.4防护设备各种机加工零部件制作应有严格的工艺规程和工序检验记录,加工质量应符合图纸要求。 2.1.5钢结构门加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结构构件应严格按图纸要求制作,采用替代钢材型号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2钢结构构件的组焊应严格执行图纸要求和有关施工规范的规定,不得少焊、漏焊或焊穿。 3钢结构门的门扇、门框加工应在工厂加工平台上进行。 4钢结构门的门扇、门框应按图纸要求进行防锈处理。 2.1.6钢筋混凝土门加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平板门门扇宜在工厂加工,混凝土拱形门门扇宜在现场配合门框浇注。浇注时应将门扇钢框固定牢固,然后进行编筋和浇注混凝土。 2制作混凝土门扇时,模板作业应符合有关施工规程,模板宜采用钢模板,模板应尺寸准确,结构牢固,拼缝严密,表面平整光滑,模板四周垂直度偏差应不超过1%。当采用门扇钢框作侧模时,钢框与模板底座应固定牢固、贴合紧密。 3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接头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预埋铁件应作除锈处理,其安装位置应准确,固定应牢固,外露孔位在浇注混凝土时应涂黄油或加以堵塞。 5混凝土应连续浇注,振捣密实,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蜂窝麻面、孔洞,严禁用干灰压面。 6门扇浇注完毕后,应按施工规范进行养护。 2.1.7活门加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活门实际通风面积应达到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不大于2% 2活门加工的其他技术要求可按本标准第2.1.5条的规定采用。 2.2产品质量要求 2.2.1密闭门和防护密闭门的最大允许漏气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一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亠般模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1 一般规定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 1.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1.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1.2 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4.2.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模板应具有承受上层 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 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1.2.2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1.2.3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2.4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25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 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1.2.6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 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1.2.6的规定。 表1.2.6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没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1.2.7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1.2.7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

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CaiNi accessories fa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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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妮 饰 品 厂
产品品质检验标准
一、目的: 产品及产品用料检验工作,规范检验过程的判定标准和判定等级,使产品出货的品质满足顾 确保本工厂产品和产品用料品质检验工作的有效性。 二、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采妮工厂所有生产的产品及产品用料的品质检验。 三、权责: 1、品质部:检验标准及检验样本的制定,产品检验及判定、放行。 2、生产车间、物控部:所有产品及产品用料报检和产品品质异常的处理。 3、总经理:特采出货及特采用料的核准。 四、定义 1、首饰类: A、项链/手链/腰链 F、发夹 G、手表带 B、耳环 H、领夹 C、胸针 D、介子 E、手镯 J、皮带扣
规范工厂
客需求,
I、袖口钮/鞋扣钮
K、其他配件类(服装、皮包、眼镜等等) 2、产品用料: A、铝质料类 F、钛金属 B、铜料类 G、皮革类 C、铅锡合金 H、不锈钢类 D、锌合金 E、铁质料类 J、包装用料类
I、水晶胶类
K、硅料类(玻璃珠、玻璃石、宝石、珍珠、玛瑙) 3、客户品质等级分类及说明: 1)客户品质等级分类: 品质部根据客户订单注明的: “AAA”、“AA”、“A”三个等级分别对客户品质标准进 行分类 。 2)客户品质等级说明: A、 “AAA”: 品质标准要求比较严格,偏高于正常标准和行业标准。 B、 “AA”: 品质标准要求通用国际化标准和行业标准吻合。 C、 “A”: 品质要求为一般市场通用品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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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一混凝土施工时的质量控制 1,混凝土浇注前应检查钢筋、模板,清理杂物,特别是梁内及板内不得有任何杂物,模板在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浇水湿润。 2,现浇板采用S形路线浇注,原则为在返回浇注时,先浇带未初凝,以免造成施工缝。 墙、柱必须分层浇注,分层浇注高度不得大于2米。混凝土振捣时要注意,振捣不得过度,以防胀模,但不可漏振。墙、柱根部、柱头在浇注前注入少量高标号水泥砂浆后再浇注混凝土,以防止烂根。严禁出现露筋;孔洞;裂缝等现象,如在拆模后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露筋漏振现象;必须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出具处理方案后方可进行处理。在拆模后发现的一般缺陷如(麻面:缺棱掉角)必须及时处理。 3,板面找平,板面必须用大托板一次性刮平,柱芯及楼梯边缘等部位用小木摸摸平后在混凝土表面无明水时进行二次摸压,注重楼梯踏步部位;在二次摸压时必须做到棱角分明表面平滑美观。 4,板面标高,在混凝土浇筑时,用小线挂于柱筋上的水平点上根据技术人员给出的标高尺寸用米尺随浇筑随测量,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为8mm,板面标高 允许误差为正负5mm。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标准 支模方法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现浇板模板平整度须严格控制。

模板支设前将水平标高线(上500线)抄测到框架柱或暗柱钢筋上,支模时将线绳挂在上500线上,利用上500线随时校正模板标高。项目部验收时采用水准全部验收。 模板平整度的控制:立柱上水平铺设的方木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且方木铺设前需抄平,模板接缝宽度不大于1mm。板模的水平度以及平整度应严格控制,在模板铺设后应抄平,使板两端高差不得超过5mm,平整度不得超过5mm。板模板与梁模板之间的接缝(即棚边)此接缝必须平直。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 模板验收允许偏差如下: 板面开间±5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3mm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3mm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2mm 预埋螺栓外露长度+10mm 0mm 预留洞中心线10mm 预留洞截面内部尺寸+10mm 0mm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规定如下: 轴线位置:5mm 底模上表面标高±5mm 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mm (柱、墙、梁)+4mm -5mm 层高垂直(全高≤5m)6mm (全高>5m)8mm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mm 表面平整(2m长度上)5mm 墙柱的检查验收方法,用掉线坠每个柱子检查两面,木工在柱子校正以后必须用线绳每侧挂好两根校正用的线绳,地面上的控制线要清晰可见,已被项目部在验收时用。 砌筑工程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施工要求 采用页岩砖,用M5混合砂浆砌筑。墙体砌筑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墙体所用砖、水泥、白灰、砂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并经复试和甲方及现场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砌筑砂浆必须严格按配比单配制,每层抽样试块不少于1组。

超市收货部商品质量验收标准

目录 前言 (1) 主题内容 (1) 适用范围 (1) 一、生鲜类商品验收标准 (1) (一)畜禽类产品 (1) (二)水产品 (1) (三)果蔬类产品 (2) 二、日配类商品验收标准 (2) (一)熟食品 (2) (二)日配品 (2) (三)冷冻品 (3) 三、副食品类商品验收标准 (3) (一)粮食加工品 (3) (二)食用植物油 (3) (三)酱菜调料类 (4) (四)干货类 (4) 四、食品类商品验收标准 (4) (一)糖果果冻类 (4) (二)休闲食品 (4) (三)糕点饼干类 (4) 五、烟酒饮料类商品验收标准 (5) (一)卷烟 (5) (二)酒类产品 (5) (三)软饮料(非酒精饮料)类 (8) (四)茶叶 (9) 六、营养保健类商品的验收标准 (10) (一)乳制品 (10) (二)保健(功能)食品 (10) (三)药品类 (11) 七、日用百货商品的验收标准 (11) (一)合成洗涤剂 (11) (二)卫生用品产品 (11) (三)家居日杂用品 (12) 八、化妆品类商品的验收标准 (12) (一)包装要求 (12) (二)标签要求及应当标注的内容 (12) 九、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的验收标准 (13) (一)珠宝玉石 (13) (二)贵金属饰品 (13) 十、钟表眼镜类商品验收标准 (14) (一)标识要求 (14) (二)外观检查 (14) 十一、纺织品类商品的验收标准 (14) (一)外观检查 (14)

(二)从手感上判别 (14) (三)检查服装的吊牌、标签、必须标注 (15) 十二、箱包皮件类商品的验收标准 (16) (一)箱包类 (16) (二)鞋类产品 (17) 十三、家用电器类商品的验收标准 (18) (一)电视机 (18) (二)家用电冰箱 (19) (三)空调器 (20) (四)家用电动洗衣机 (21) (五)电风扇 (22) (六)真空吸尘器 (22) (七)自动电饭锅 (22) (八)电磁灶 (23) (九)燃气具的具体要求 (23) (十)贮水式电热水器 (24) (十一)电暖器 (24) (十二)视盘机 (24) (十三)录像机 (25) (十四)微波炉 (25) (十五)组合音响 (26) (十六)电吹风 (26) (十七)微型家电 (27) 十四、文体类商品验收标准 (27) (一)办公学习用品 (27) (二)照材类产品 (28) (三)电子信息产品 (28) (四)体育用品类 (28) (五)灯具类 (28) (六)乐器类 (29) 十五、玩具商品验收标准 (30) (一)包装检查 (30) (二)标识检查 (31) (三)外观检查 (31) 补充说明 (32) 附录一 (34) 附录二 (37)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质量检验标准

1.1砂肋软体排 5.2.1 材料 5.2.2 施工要求 软体排铺设前,应探查原地基回淤情况,对超过厚的淤泥应首先进 行清淤。地基整平应首先将围堰区域内基底存在取砂坑填砂整平, 至与周围海床平齐。砂坑底部可采用吹填方式,基底外侧顶部应抛 填砂袋做压实,取砂坑回填应超出围堰坡趾线不少于20m,之外自 然放坡,并在坡面抛填袋装砂护坡。 土工织物的拼幅和接长,应采用工业缝纫机缝制,所用尼龙线的强 度不小于150N,其缝接方法采用“包缝”或“丁缝”;土工织物本 体及砂肋套等缝接处的强度应大于原土工织物拉伸强度的70%;缝 制允许偏差满足《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JTJ239-2005)相关规定。 软体排土工布应加工成铺设块铺设,铺设块的宽度不宜小于6米, 长度应按设计长度预留一定的富裕量;软体排应铺进围堰堤脚线内 不小于6m,余排不小于2m。软体排铺设允许偏差满足《水运工程土 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239-2005)相关规定。 软体排铺设应及时充压砂肋。 本工程中软体排可乘低潮采用人工铺设,铺设前应对地基清障、清 淤、整平等处理措施。 302 302

5.3.2 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 主要检验项 目 5.3.2.1 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按材料种类及进场批次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5.3.2.2 土工织物垫层拼幅缝接接头的抗拉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接头型式每种检验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一般检验项 目 5.3.2.3 土工织物垫层铺设不得发生折叠和破损。检 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 法:观察检查,水下垫层必要时潜水抽查。 5.3.2.4 土工织物的压稳措施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不得发生漂移。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必要时潜水抽查。 5.3.2.5 加筋垫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加筋垫层施工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5.3.2.5 注:L 为设计搭接长度,单位为m m。 303 303

2017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

第8部分机电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1.设备与指标 (1)煤矿各类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证标齐全; (2)设备综合完好率、小型电器合格率、矿灯完好率、设备待修率和事故率等达到规定要求。 2.煤矿机械 (1)机械设备及系统能力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2)机械设备完好,各类保护、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3)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3.煤矿电气 (1)供电设计、供用电设备选型合理; (2)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抽采瓦斯泵等主要设备,以及井下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的供电线路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防爆电气设备无失爆; (4)电气设备完好,各种保护设置齐全、定值合理、动作可靠。 4.基础管理 (1)机电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落实; (2)机电技术管理规范、有效,机电设备选型论证、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报废等综合管理程序规范,设备台账、技术图纸等资料齐全,业务保安工作持续、有效; (3)机电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性能测试、检验及探伤等及时有效。 5.岗位规范 (1)建立并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管理、技术以及作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岗位技能; (3)规范作业,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 (4)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6.文明生产

(1)现场设备设置规范、标识齐全,设备整洁; (2)管网设置规范,无跑、冒、滴、漏; (3)机房、硐室以及设备周围卫生清洁; (4)机房、硐室以及巷道照明符合要求; (5)消防器材、绝缘用具齐全有效。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本部分重大事故隐患: (1)使用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的; (2)井下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者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的;(3)单回路供电的(对于边远地区煤矿另有规定的除外); (4)矿井供电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 (5)没有配备分管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机电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三、评分方法

生鲜原料质量验收及相关验收标准

生鲜质量验收及相关验收标准 (一)原料肉类 1 鲜猪肉的质量验收标准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沾手,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血污,无泥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 2 鲜牛,羊肉质量验收标准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羊肉)或淡黄色(牛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沾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新鲜牛,羊正常的气味和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 3 鲜鸡肉质量验收标准 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色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沾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淤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重量在0.85KG鲜鸡最好当天杀,当天送。 (二)脏器及副产品 1 肠的质量验收标准 乳白色,稍软,略带坚韧,外形完整,无变质异味,无炎症溃疡,淤血,充血,出血,水肿及其他病理现象,无肠头毛圈,脂肪内容物 2 肚的质量验收标准 乳白色,组织结实,无异味,外形完整,无溃疡及其他病变现象,无内容物,黏膜,脂肪,无淤血,肠头,毛圈。 3 肾的质量验收标准 淡褐色,有光泽,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外形完整,无脂肪和肾外膜,无炎症,脓肿等病变,无异臭,无杂质。 4 心的质量验收标准 淡红色,脂肪乳白色,稍红色,结实,有弹性,外形完整,心房内无淤血,无凝血块,无病变,气味正常。 5 肝的质量验收标准 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实,肝叶完整,无脂肪,胆囊粗输,胆管,无寄生虫,炎症水泡,薄膜,无胆汁污染,微有鱼腥味。 6 口条的质量验收标准 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根附着的肌肉,舌骨,舌苔,脂肪,无病伤,无异物。 7 猪蹄质量验收标准 品质新鲜,去蹄壳,不带蹄筋,无毛,趾间黑垢,无松香。 8 猪尾质量验收标准 品质新鲜,去毛洁净,不带毛根或绒毛。 9 鸡脚质量验收标准 白色或灰白色无黄皮趾壳,外形完整,无断骨,脚垫上无黑斑或黄斑,无血污,血水。 10 鸡翅的质量验收标准 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和溃烂,无血水,允许有少数红斑点。允许修剪但最大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修订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讲解 公路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严凤祥 ×交通部2004年第25号公告发布 ×执行时间:2005年1月1日 ×共两册 第一册土建工程 标准代号:JTG F801/1-004 第二册机电工程 标准代号:JTG G80/2-2004 主编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讲主要内容 一、《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二、新《标准》的主要特点 三、各章节修改的主要内容 四、《标准》执行有关事项 第一部分、《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1、98《标准》分项工程缺项多,需要补充、完善; 2、近年来,建设速度快,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在公路建设中得到大量应用,需要制定新的质量标准; 3、98《标准》采用规定分和合格分率计分方法,比较烦琐; 4、98《标准》外观鉴定弹性较大,评定结果因人而异、随意性强,难以达到评判标准的一致,可操作性较差; 5、原工程质量评分主要取决于交工验收分,出现重点工程间相互攀比高分,造成高分不一定能客观反映工程实际质量的现象; 6、有关交通工程、环保工程方面的质量检验评定需要补充; 7、与新出台的国家标准相衔接;特别是要与新的《公路工程峻(交)工验收办法》相适应。 《办法》对有关《标准》的应用,作出了下列一些主要新的规定: (1)《标准》仅用交工验收,不再用于竣工验收。 (2)交工验收时工程质量仅分合格和不合格。竣工验收分不合格、合格和优良三级。 (3)考虑到竣工验收时,仍然按分数来评优,交工验收分要参与竣工验收的质量分,因此交工验收《标准》仍需要进行打分。 (4)《办法》规定按合格率来进行打分,则《标准》同样要采用合格率进行打分。8、修订、更新不适当的条款、适应新形势下工程建设管理和提高操作性。 第二部分、新《标准》的主要特点 1、使用范围有较大的变化 仅用于交工验收 使用对象增加了建设单位和检测机构 增加了四级公路的检验评定 去掉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执行条款 2、章节设置及内容有较大的变化 质量评定方法单独列为一章 增加了很多分项工程 增加了环保工程一章 精简个别还不够成熟的内容 3、质量评定体系有重大变化 工程质量等级只分为合格、不合格 取消了实测项目规定分,代之于“权值” 引入了关键项目和极值的概念 4、质量要求有所提高 分项工程合格标准提高到75分 关键项目的实测合格率不得低于90% 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 外观质量要求提高 5、增强了可操作性 6、工程划分也有所大的变化 斜拉桥和悬索桥单独划分 每座独立大桥、中桥为一个单位工程 第三部分、各章节修改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工程质量评定 各相关部门的责任 施工单位自检 监理单位独立抽检、签认、质量评定建设单位审定 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

产品制造验收标准

产品制造验收标准 1、货物运抵现场后,用户可对货物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用户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我方立即更换或提出索赔要求。 2、货物由我方进行安装,完毕后,用户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7日后,证明货物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用户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质量标准及要求 (1)货物为正规、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2)我方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我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我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3)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我方将立即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及性能要求。

产品制造、验收标准 1.产品制造标准和规范 我公司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厂商,均在批量生产线上生产成型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均符合适用的中国新版GB标准和国际新版IEC标准。 2.货物的验收 ●货物由我方运抵用户指定地址,设备到达现场后,在规定期限内按下列程序验收查收: a.包装及密封良好 b.开箱检查型号、规格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c.产品的技术文件齐全 d.按本规范要求外观检查合格 ●验收查收后我方负责进行安装,进行调试及培训,验收合格条件: a.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要求 b.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均由我方技术工程师现场解决至用户满意。 c.交货时已提供规定的全部货物和资料 d.在产品使用的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要求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 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等,我方将立即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及性能要求并至用户满意。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 标准

人工挖孔桩 一、孔桩开挖: 挖孔桩土、石方均采用人工开挖,为保证嵌岩深度,不得进行爆破,由于挖孔桩间净距小于20d,采用隔开开挖方式进行开挖。 1、桩孔平面轴线位移允许误差:垂直轴线方向:50mm; 沿轴线方向:150mm 2、桩孔径允许偏差:±50mm 3、桩的垂直度偏差:0.5% 4、护壁砼厚允许偏差:±30mm 5、孔底不允许有虚土、积水 6、钢筋:主筋间距:±10mm;箍筋间距:±20mm;钢筋 笼长度:±50mm;直径:±10mm;钢筋保护层为± 10mm 7、桩位轴线采取在地面上设十字控制网,基准点,护壁支 模中心线的控制,是将桩控制轴线,高程引到第一节护 壁上,每节以十字线对中。 8、多桩同时成孔,相邻两桩净距小于2倍桩径时,应采取间隔挖孔方法,以减少孔的渗透对防止土体坍塌。 9、遇桩孔坍塌,一般采取在塌方处,砌砖作外模,再绑扎 钢筋,支模浇筑砼护壁。 10、钢筋笼位置正确的保证,采用钢筋固定架的方法,另

外钢筋固定架应与挖孔桩护壁上的预留筋相连。 11、对材料的要求: (1)进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应有质量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不合格品一律不得适使用。 (2)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检验,按试验结果使用。 (3)钢筋除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外,进场时,还应按规范抽取试样复检,合格方可使用。 (4)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必须保留标牌,用木枋垫起,离开地面,以避免锈蚀和污染。 (5)钢筋的直径、级别和钢号应按图纸要求使用,需代用时,应征得设计同意。 二、护壁施工: 挖孔桩为钢筋砼护壁,护壁模板采用3块定型钢模板拼装而成,用U形扣连接,上、下设6#槽钢钢圈顶紧,用螺栓连接,第一节井圈应高出场地150~200mm,可作为拦水线,防止场地内积水流到挖孔桩内,护壁的厚度、拉结钢筋、配筋、砼强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上、下节护壁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每节护壁均应在当日连续完成,护壁砼必须保证密实,如有掺水,应在砼中加入速凝剂,护壁模板拆除应在24h后进行。 三、钢筋笼的制作: 先按设计作好钢筋笼加强内箍,在内箍上等间距作好主筋位

服装产品质量控制与验收标准

服装产品质量控制与验收标准 1物料 1.1面料 1.1.1面料存在边中色差无法分边处理和排版处理的面料不得使用; 1.1.2面料存在缸差太严重的或虽不太严重但无法配比处理的不得使用;1.1.3面料存在布面织染缺陷和脏迹无法进行配换片处理和洗水处理的不得 使用; 1.1.4同一款面料存在缩水不一致,对照原订版样缩水指标会出现大货尺寸偏 差太大的情况,不得用同一尺寸的版样开裁; 1.1.5不同类面料要求配色应用的应严格对照大身布颜色。不对色的不可开 裁。对色效果不良的须请示同意才能开裁; 1.1.6面料未经洗水试验、对色卡重的不得使用; 1.1.7面料牢度不良的不得使用; 1.1.8弹力面料呈失弹状况的不得使用; 1.1.9属撞色使用的面料,未做洗水试验确认或洗水出现掉色未经洗水作颜色 稳定的不得使用. 1.2辅料 1.2.1凡与大身色配色使用的织带、车线、钮扣、拉链饰料等必须严格对色 使用; 1.2.2客人要求刻字的扣类、链头、撞钉以及印字织带、胶袋等未刻字印字 的或对照客人要求的字体,内容不符的不得使用; 1.2.3辅料规格/型号严重偏差的或偏差虽然不大,但严重影响工艺和外观,

或虽不太影响工艺和外观但未得到客人同意的不得使用; 1.2.4辅料品质与核可样要求不符的不得使用。金属件出现脱漆锈迹和氧化迹 象的不得使用; 1.2.5金属件呈疲软状况或虽工艺和调模到位,但仍然松脱的不得使用; 1.2.6各类唛头、吊牌、挂卡、外箱贴标等,颜色(含底色/字色)、内容、 字体、尺寸有一项不正确的不得使用;防潮纸在出现少数欠数时,有 内容相同的防潮纸时,经客人QC认可可使用。 1.3绣/印花片 1.3.1绣花片有跳针断线3针以上或有较长的松线,洗水会扩散的不得使用; 1.3.2印花有掉墨、堆墨现象未经客人许可不得使用; 1.3.3绣/印花字体内容模糊不清的不得使用; 1.3.4有商标标识的绣/印花图案与产品主唛标识不同的不得使用。 2设备工模 2.1设备 2.1.1设备眼板、牙齿、车针、压脚应根据面料质地、车线规格调整; 2.1.2设备每天上班必须擦拭干净,包括机头、机针、台板以避免油污; 2.1.3车缝时出现底/面线过松过紧时应及时调整; 2.1.4各类设备及配套的梭芯梭套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产品质量产生不良 影响时应及时排除故障再进行生产。 2.1.5应根据面料质地,用线粗细选择针号,并配套安装眼板/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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