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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环境噪声的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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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3—1197(2019)O1—0O06—05

铁路环境噪声的适用标准

焦大化

(铁道科学研究院环控劳卫研究所,北京100081)

摘要:铁路环境噪声评价的适用标准是一有争议

的问题.笔者根据GB3096—1993的条文表述,编制依据,

编制说明,理论基础,分析了该标准对于铁路环境噪声影

响评价的不适用性.认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噪声适用标准

应以排放标准为主,并提出修订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和铁路环境噪声标准时,应充分注意铁路的类型及其噪

声的特点,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噪声标准;铁路噪声;

环境噪声

中图分类号:X-651文献标识码:A

自从实施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来,关于铁

路环境噪声的适用标准问题,长期存在不同意见.其中

的焦点是:

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是否适

用于铁路噪声;

如何处理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

准》和GB12525—19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的关系.

此种状况对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铁路噪声

控制工程的实施影响很大.本文就此问题阐述个人意见.

1GB12525—1990的性质和制定依据

GB12525—1990是目前国内唯一的有关铁路环境噪

声限值的国家标准.

GB12525—1990的制订方法采取了社会调查,即对居

住在铁路两侧的大量人群进行了噪声反应的主观调查, 收稿日期:2019.09.12

作者简介:焦大化(1945一),男,北京人,副研究员,长期从事铁路噪声振动的评价,预测控制和标准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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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以人群的高烦恼阈值作为制定标准的依据,因此该标准虽然形式上是排放标准,但实质上具有环境质量标准的性质.标准制定的本意是在30m的边界处评价和控制铁路噪声的水平,如能达到标准的要求,说明铁路噪声的影响能够被大多数居民接受,不会产生较大的环境干扰. GB12525—1990编制组在标准制定过程中采用的方

法和依据为:

采用社会调查法(与交通噪声相同的调查方

法),比较铁路噪声和公路交通噪声的影响差异;

采用调查表方式,调查了武汉等6个城市中l7

个地区铁路两侧居民,获得有效表格l656份;

调查了吵闹程度和对交谈,思考,听收音机,睡

眠(入睡,睡眠深度,觉醒)的干扰率;

调查结论:铁路噪声和公路交通噪声对居民的

影响程度不同,同样干扰率下,铁路噪声比公路交通噪声的声级平均约高l5dB(A).其中,相同干扰率时,各分项

指标的差值见表l所示.

表1铁路噪声和交通噪声对居民影响程度的差别

GB12525—1990编制组基于此结论确定了昼夜70dB

(A)的标准限值.从标准的制定目的,方法和依据分析,

该标准具有环境质量标准的性质.

GB12525—1990从1990年开始执行,至今已l3年了.

当今的社会,经济,环境保护有r很大发展.铁路经过多

次提速改造,运行速度有了很大提高.环境噪声的同际

铁道劳动安全卫生与环保2019年第31卷1期::豫::¨l::__一保《q: 标准也经过多次修订,增加了很多新内容.这些与GB 12525—1990制定时的80年代相比,有了显着的变化.因

此GB12525—1990也迫切需要修订,以适应新的形势.

其中关于标准的形式,范围,限值,方法等,都需要深入研

究.目前这方面的前期研究工作,铁道部已组织相关研

究单位作了很多.

2GB3096一l993的铁路环境噪声适用性

2.1GB3096—1993的规定

GB3096—1993的标准条文中已有明确的表述,说明

该项标准不适用于铁路噪声.如标准的第4.5条已明确

规定: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两侧,穿越

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

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

也执行该类标准."

其中已明确说明标准不适用于铁路噪声,因此区域

环境噪声评价时应不含铁路噪声.

GB3096—1993在编制过程中的主导思想也没有把铁

路噪声纳入.这从标准的编制说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根据GB3096—1993标准编制组1993年修订时的编制说

明,其中特别对此问题作了说明:

"铁路主,次干道两侧区域执行这类标准是依据铁路

两侧边界噪声排放标准,铁路两侧噪声污染现状,铁路噪声的居民影响研究结果.事实上.铁路两侧30ITI处由于

列车通过的昼,夜噪声水平已平均高达70dB(A)左右.在铁路两侧区域执行该类标准是为限制列车以外的其他噪声源的污染水平."

2.2配套标准GB/T14623—1993的规定

该标准的不适用性,还可以从测量方法的规定上得

到证实.根据GB3096—1993的配套标准GB/T14623—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其中第5.5条规定: ''铁路两侧区域环境噪声测量.应避开列车通过的时段."

其中也已明确说明铁路两侧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时应

不含铁路噪声,即不适用于铁路噪声.

2.3GB/T15190—1994的规定

根据GB/T15190—199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

分技术规范》中8.3.2条对铁路两侧区域的划分规定: "城市规划确定的铁路(含轻轨)用地范围外一定距

离以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对此条文的理解容易引起误解,即误认为所划分的

区域内,应包含铁路噪声.但这与GB3096—1993的第4.5 条的规定明显矛盾.由于GB/T15190—1994是主标准GB 3096—1993的配套标准,理应与主标准一致,这应该是毫无疑义的:

3标准制定的背景

GB3096的首次制定的版本是GB3096—82,于1982

年4月6日发布,1982年8月1日实施.该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铁路环境噪声的限值,但对交通干线道路两侧的

噪声作了规定,限值为昼问70dB(A),夜间55dB(A):标

准的第1.2.7条规定: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

道路两侧."

可以看出,这罩的"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是指的公路

交通,而不含铁路交通.

正因为GB3096—82没有对铁路环境噪声作出规定,

铁道部为了加强铁路环境噪声的控制,由铁道部劳动卫

生研究所开始研究铁路环境噪声的影响问题,在铁路沿

线的大中城市中进行了大量的铁路噪声测量,并对沿线

两侧居民对铁路噪声的主观反应进行了社会调查.在此

基础上,铁道部劳动卫生研究所主持制定了适用于铁路

噪声的国家标准GB12525—1990,并于1990年11月发布, 1991年3月起开始实施.GB12525—1990的制定,是对

GB3096—82的补充:90年代初,国家环保局组织埘GB 3096—82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即为现行的GB3096 1993版,于1993年9月发布,1994年3月起开始实施.

对于铁路环境噪声,由于当时已经有了GB12525—1990, 并已开始执行,所以GB3096—1993的条文中明确排除了铁路噪声的内容.关于这一点,编制组在标准的编制说

明中已经说得十分清楚,即GB3096—1993对穿越城区的' 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规定,是为了限制列车以外的

其他噪声源的污染水平,应满足4类区域的噪声标准,而

不是要求铁路噪声满足4类区域的噪声标准.

根据GB3096和GB12525两项标准的制定过程,铁路

环境噪声和这2项标准的关系已十分清楚了.

4铁路噪声影响的特殊性

GB3096制定时,所依据的噪声主观反应调查是以工

业噪声,公路噪声,社会噪声为主要对象,没有考虑飞机

噪声,铁路噪声等特殊噪声的影响,所以也不应适用这2

类噪声.

噪声对人的影响程度与噪声的特性有关,如强度,频

率,作用时间,起伏变化,社会心理等,不同的噪声对人的

影响也不同.虽然用A频率计权声压级(A声级)和考虑

了作用时间的等效声级,J可以反映一般情况下噪声对

人的影响,但对于一些特殊噪声,如飞机噪声等,也不一

定能很好反映.铁路噪声的特性与其他噪声相比,如公

路噪声,_T厂噪声,生活噪声等,具有明显的不同特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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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劳动安全卫生与环保2019年第31卷1期蒜爨_ll聪篓人的影响也不一样.在制定噪声标准时应充分考虑这一

因素.

铁路噪声和飞机,公路,工业噪声的性质不同,对人

的影响程度也不同,如图1所示.这在国际声学界早已

得到公认.国际标准ISO!DIS1996一l:2019《声学环境噪

声的描述,测量和评价第一部分:基本量和评价程序》,基

于铁路噪声比公路交通和工业噪声的影响程度小,给出

了用于评价铁路噪声的修正值,即减小测量值或增加标

准值3~6dB,一般可按5dB计算.

A蛐0y".jk"

Air//

//R0a一一

!=/一

4050607080

LDN/dB(A)

图1铁路,飞机,公路噪声对人的不同影响

我国的研究结果表明,对居民同样的影响程度,铁路

噪声比公路噪声的声级要大15dB左右.这一结果与80

年代国际上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但近年来的研究表

明,这种差值有所减小.

铁路噪声的这种特点,是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不

适用铁路噪声的主要原因.因此,GB3096—1993规定不

适用铁路噪声是有科学依据的,符合近年来国际,国内对

铁路噪声的认识.

5环发[2oo3]94号文的适用性

国家环保总局2019年5月29日下发了环发[2019]

94号《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了铁路环境噪

声的评价标准:

"在已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城市区域,其评价范围内

应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执行,未

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城市区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确认其功能区和应执行的标准."

"公路,铁路(含轻轨)通过的乡村生活区域,其区域

声环境功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城市区域环

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

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1994),确定用地边界外合理的噪声防护距离."

根据前几节所述,如果环发[2019]94号文关于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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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不是指不通过列车时的背景噪声的评价标准应执行GB3096—1993规定的限值,这一要求违背了GB3096 1993的制定原则,也不符合标准条文意思的真实表达,

因此应该予以调整.

6采用GB3096—1993评价铁路噪声存在的问题

在铁路建设项日环境影响评价中,如果简单化的套

用GB3096—1993的标准限值评价铁路噪声,会产生一些不良后果.

6.1造成执行标准之间的矛盾和混乱

铁路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铁路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摘要:近年来,我国铁路建设取得了飞速发展。高速铁路网、铁路客运专线网的建立大大缓解了我国长期运力不足的现状。但与此同时,大量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的建立也对周边的环境、土地、电网造成了很大的压力。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铁路噪声渐渐的为人们所关注。本文将对铁路噪声产生的原因及采取防范措施做深入的阐述。 关键词:铁路噪声环境影响声屏障 正文: 我国对铁路噪声的治理由来已久。199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在该法案中,对铁路运输产生的噪声做出了明确定义。铁路噪声是交通运输噪声的一种,指的是铁路机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我国高铁和客运专线开通以后,车速大大提高,相应的振动和噪声源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那么铁路噪声是怎么产生的呢?有什么特点呢? 一、铁路噪声产生的原因及特点 铁路噪声总体上来说,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即钢轨与车轮的摩擦声、车体在高速行驶时与空气之间产生的阻力声、系统声(鸣笛,广播、建筑物共振声)等。每种都有其各自的特点。 1、钢轨与车轮的摩擦声 轮轨噪声是在行车过程中,轮轨与钢轨之间由于运动产生的摩擦声以及车轮撞击钢轨产生的噪声,是铁路噪声的主要来源。主要是钢轨顶面或车轮踏面的不均匀摩擦造成的。如地面不平、线路不平、坡度等原因造成的;第二个原因是钢轨扣件、连接头松动、轨枕失效原因导致的轨道与火车车体共振产生的冲击噪声;第三个原因是车轮通过小半径曲线时,由于挤压外轨产生的摩擦及车轮与钢轨滑行的时候产生的噪声。第一个原因和第三个原因受车速的影响较大,当车速提高时,摩擦会增加,撞击钢轨的频率会加快,噪声会增大。 2、列车高速行驶时与空气之间产生的摩擦声 列车在行驶过程中所受阻力包括机械阻力和空气阻力,列车低速运行时,机械阻力是主要的,当列车高速行驶的时候,空气阻力与机械阻力大致相同。当车速大于200的时候,空气阻力就成为列车行驶百分之六十以上的阻力了。相对应的引发的空气噪声也随之增加。大量实验表明,同样的车体在不同速度下,与空气产生的摩擦噪声分贝数成正比,而当车速超过200公里的情况,分贝数增加的系数明显成提高。这也是当前我国动车和高铁为什么会采用梭子型车头和降低车体的原因。减小列车空气阻力的主要途径就是空气压力系数及头尾的压力系数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Standard of environmental noise of urban area (GB3096-93 1993-12-06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 例》,保障城市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产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GB/T 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3 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Aeq: dB 4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 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行 该类标准。 5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6 区域及时间的划定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7 监测方法 按GB/T 14623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郭秀兰、孙家麒、陈光华、赵仁兴。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surface water (GHZB1-1999 1999-12-06实施) 本标准按照地表水五类使用功能,规定了水质项目及标准值、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本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GB 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 12941-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同时废止。

新版西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模板

西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一、市区适用区域划分 ( 一) 0类标准区 陕西宾馆。 ( 二) 一类标准区 1.纺织城福利区 范围: 枣园刘村西界以西, 纺南路以北, 纺织城西街南段, 纺织城正街以东, 纺北路以南。 2.四医大唐都医院小区 范围: 纺渭路以西, 纺北路以北, 新医路以东, 西临高速公路以南。 3.北牛寺小区 范围: 灞桥以西, 陇海铁路以北, 酒十路以东, 北二环路以南。 4.阎家滩小区 范围: 电厂西坊、梁家街以西, 浐河东路以北, 浐河以东, 西临高速公路以南。 5.半坡度假村小区 范围: 半坡路以西, 咸宁东路、纺南路以北, 东郊工业区铁路专线以东, 长乐东路、浐河东路以南。 6.韩森寨小区 范围: 万寿路以西, 建工路以北, 兴庆路以东, 长乐路以南。 7.交大小区 范围: 金花南路以西, 南二环路以北, 兴庆西路、安西街、太乙路南段以东, 环城南路东段、咸宁路以南。 8.建大小区 范围: 太乙路以西, 南二环以北, 文艺南路以东, 友谊东路以南。 9.西影小区 范围: 陕西第二汽车制造厂西墙以西, 西影路以北, 雁塔路南段以东, 南二环路以南。 10.大雁塔、曲江风景区 范围: 曲江大道以西, 南三环路以北, 翠华路以东, 小寨东路、西影路以南( 不包括大雁塔周边区) 。 11.西安医科大学小区 范围: 雁塔路南段、翠华路南段以西, 南三环路以北, 含光路南段、东仪路以东, 南二环路以南。 12.电子城生活小区 范围: 含光路南段、东仪路以西, 南绕城高速以北, 电子正街、电子西街、山门路北段以东, 电子一路、电子四路、丈八东路以南。 13.小雁塔小区 范围: 长安路北段以西, 南二环路以北, 含光路以东, 环南路西段以南。 14.边家村小区 范围: 含光路以西, 南二环路以北, 劳动南路以东, 环城南路、丰庆路以南。 15.西电公司家属区 范围: 劳动路北段以西, 沣镐路以北, 西二环路以东, 大庆路以南。 16.徐家庄小区 范围: 太白南路以西, 光华路以北, 高新路以东, 南二环路以南。 17.土门小区 范围: 西二环路以西, 昆明路以北, 汉城南路、团结南路以东, 沣镐路、团结中路以南。 18.新西北福利区 范围: 轻工业机械厂、陕棉十厂等家属区东界以西, 阿房一路以北, 氵皂河以东, 三桥路以南。 19, 阿房小区 范围: 西郊铁路专用线以西, 昆明路西延线以北, 西户路以东, 三桥路以南。

上海环境噪声标准

附件 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2011年修订)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适应本市环境管理需要,在200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基础上进行局部调整,为环境噪声执法、污染源治理、环境规划等提供依据。 1.2 编制依据与引用标准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2.2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1.2.3 城市的行政区划、自然地貌及规划用地现状;城市规划、环保专项规划等 1.2.4 GB/T15190-9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技术规范》 1.2.5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1.2.6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2.7 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2.8沪府办[2011]51号《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1.3 适用范围 1.3.1 本适用区划适用本市行政区域。 1.3.2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标准中的标准适用范围按照此适用区划执行。 1.3.3 飞机噪声、铁路机车噪声不适用本区划。 1.4 相邻适用区达标原则 工业企业以及固定源设备(如冷却塔、变电设备等)排放噪声影响到相邻噪声适用区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其排放的噪声在敏感建筑物处应达到该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标准。 1.5 适时调整原则 对国务院、市政府批准的大型居住社区、新增工业区、独立工矿用地或者工业区范围调整的,噪声标准适用区可按用地性质或经国务院、市政府批准的规划作相应调整,由市环保局按调整的规划公布执行。 2. 各类噪声标准适用区区域范围 2.1 1-3类噪声标准适用区 2.1.1 黄浦区:全部为2类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以及附属站、场、码头、服务区等4类区除外) 2.1.2 黄浦区(原卢湾区):全部为2类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以及附属站、场、码头、服务区等4类区除外) 2.1.3静安区:全部为2类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以及附属站、场、码头、服务区等4类区除外) 2.1.4 徐汇区: 2.1.4.1 2类区:3类区及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以及附属站、场、

环境噪声检测标准

表1 环境噪声限量值 表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限量值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特制订《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为防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特制订《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更好的为百姓服务。

环境噪声的检测 1 项目名称 城市区域噪声的测定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623-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4 测量条件 4.1 测量仪器 4.1.1 测量仪器精度为2型以上的积分式声级计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符合GB3785的要求。 4.1.2测量仪器和声校准仪器应按JJG699、JJF176及JJG778的规定定期检定。 4.2 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为5.5m/s以上时停止测量。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5 测量方法 5.1 测点选择 测量点选在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离任一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m。传声器距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2m.。 5.2 测量时间 测量分昼夜和夜间两部分分别进行。 5.3采样方式 仪器的时间计权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5.4不得不在室内测量时,室内噪声限值低于所在区域标准10dB。测点距墙面和其他主要反射面不小于1m,距地板1.2-1.5m,距窗户约1.5m。开窗状态下测量。 5.5铁路两侧区域环境噪声测量,应避开列车通过的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 GB/T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3、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Aeq dB 4、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4.1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4.2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4.3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4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5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5、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6、区域及时间的划定 6.1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6.2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7、监测方法 按GB/T 14623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郭秀兰、孙家麒、陈光华、赵仁兴。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用摇表怎么测量家庭电路是否有短路和漏电等现象? (2008-11-14 20:46:36) 先把所有的插头都拔掉,然后把进户电闸拉下来。用摇表测量火线和零线之间的绝缘电阻(一个线头接一棵线),正常的阻值应为无限大,如果电阻较小就说明你家的电路有问题。 家庭电路用万用表的电阻档测一下有7、8上10欧的电阻就可以了,说明就没短路,至于用摇表那就没办法了,那么一点电阻用摇表测基本就是0,不过特殊情况下,你断开负载,只摇线路,还是可以的,比如你想测一下埋在墙内的线路有无短路,那还是可以的,不过你要确信所有的电器都已脱离开才行,以免摇坏电器,其实用万用表足够,不推荐用摇表

铁路噪声声屏障设计说明

铁路噪声声屏障设计 1、项目概况 1.1项目设计背景: 以下情况为我国拟建邯郸至黄骅港铁路线经过王庄时的基本情况。噪声源强:货车的速度为80km/h,噪声源强为81.9dB,长度为890m;客车的速度为120 km/h,噪声源强为78.9dB,长度为432m。车流量为:近期,货车44列/日,客车4列/日;远期,货车58列/日,客车6列/日。 现状监测值见下表: 现场示意图如下: 监测点 现状(Leq/dB)标准值(Leq/dB) 备注 昼间夜间昼间夜间 8-1 41.6 39.9 60 50 临路第一排,距铁路 外轨中心线距离30m 8-2 40.5 38.0 60 50 45m处 8-3 43.4 39 60 50 60m处

图一敏感点情况图 1.2项目设计意义: 铁路以其速度快、运能大、能耗低等一系列的技术优势适应了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需求,铁路客运向高速、舒适、安全的方向发展,已成为世界铁路发展的总趋势。1994年我国第一条准高速铁路.广深线(160km/h)式投入运营。2003年12月顺利开通了第一条时速达200km/h的秦沈快速客运专线,2008年4月,设计速度达300 km/h京沪高速铁路正式开工建设,08年8月我国第一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同时也是世界第一个营运速度达至U350 km/h的京津城际铁路正式开通运营,标志着我国高速铁路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但与此同时高速铁路的建设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如振动、噪声及电波干扰等,其中以噪声的社会影响最大。 设置声屏障是控制噪声特别是交通噪声的重要措旋,国外对穿过市区和居住区的高速公路、轨道交通、高架桥、铁路等交通干线的两侧都普遍设有声屏障,实现了其他降噪手段所不能代替的效果。从广义上讲,铁路又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规划、管理、铁路结构(包括轨道、轨枕、道床等)又是解决噪声问题的另一方面,而铁路声屏障是一种设置于铁路交通噪声源和两侧受保护地区(或噪声敏感点)之间的声学障板,它是降低铁路交通噪声对交通线路两侧区域局部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 声屏障是位于声源与受声点之间的具有足够面密度的声遮挡结构,利用声源两侧局部地区建造的有限长声屏障可使声源的运行噪声在传播过程中有一显著的附加衰减,从而减弱接收者所在的一定区域内的噪声影响,以改善周围环境的声环境质量。这样的设施就称为声屏障。声屏障的作用是阻挡直达声的传播,隔离透射声,使绕射声有足够的衰减。目前,声屏障己发展成多种多样的,按降噪功能可分为扩散反射型声屏障、吸收共振型声屏障、有源降噪声屏障:按结构类型有直立式、折壁式、表面倾斜式、半封闭或全封闭式等;根据不同顶端类型又有倒L型、T型、Y型、圆弧型、鹿角型等。 1.3项目设计要求: 设计隔声屏障,对敏感点进行保护,使该处声环境达标;同时达到经济合理、环保、经久耐用、景观协调等综合要求。

铁路车站环境噪声控制

铁路车站环境噪声控制 孙卓 (乌鲁木齐站安全科,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830006) 摘要:噪声污染越来越被公众所重视,铁路车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噪声源。控制好车站噪声源及其传播途径,对提高车站运输组织,改善工作环境,强化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字:乌鲁木齐站;噪声;控制 噪声是公共场所最主要的污染源之一,铁路客运车站是人员中转、车辆集散的场所,本文通过对乌鲁木齐站候车楼、站前广场、及部分办公场所等噪声的检测并对其分析,提出具体控制措施,来减少噪声对旅客及车站工作人员的危害,以便提高客运站综合服务水平。 1.噪声的定义 噪声即噪音。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噪声通常是指那些难听的,令人厌烦的声音,噪音的波形是杂乱无章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影响人们正常学习,工作和休息的声音凡是人们在某些场合“不需要的声音”,都统称为噪声。如机器的轰鸣声,各种交通工具的马达声、鸣笛声,人的嘈杂声及各种突发的声响等,均称为噪声。 噪声污染属于感觉公害,它与人们的主观意愿有关,与人们的生活状态有关,因而它具有与其他公害不同的特点。 2.车站噪声来源 车站噪声的产生是十分复杂的,不是单一的某一个噪声源所产生的,车站噪声的多样性取决于铁路本身所担任的职能,通过实际考察及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机车车辆噪声 机车车辆噪音包括机车汽笛噪音和火车运转噪音(由滚动噪音,牵引噪音和气动噪音组成)。在铁道部“铁路运营管理技术”中规定:机车汽笛

是用于必要的沟通和预警的。在发达国家,机车是通过彼此的无线电设备进行沟通的。然而,在中国许多地方,内燃机车仍然使用其汽笛进行信号通信和警报。汽笛噪声源位于机车的上方,位于铁轨以上4.5米,其最大声音功率的噪声频率谱集中在5000-8000赫兹的范围内。当汽笛声在A 加权的声压下,距钢轨30m 之间得到的声音为98-110分贝。在铁路边界进行噪声测量表明,在某些特定的路网火车站附近,汽笛声可以在A 加权等效连续声压下占据70%的总能量,同时包括一些铁路线部分城市和地区。这表明在现有铁路噪声源中,汽笛噪声的影响是最重要的。 列车运行的噪声密切取决于行驶的速度和列车车流量。在中国,轮/轨噪音在列车运行噪音中处于主导地位。 据测量,当列车的速度v 在100(公里/小时)时,轮/轨噪音的方程为: p L (v)=p L (0v )+20lg (0v v ) (1) 当速度100

环境噪声标准

2008年10月1日实施的环境噪声标准 环境噪声标准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它是环境噪声监测机构进行监测环境噪声的依据。 1、环境噪声新标准 我国新颁发的GB 3096-2008、GB 12348-2008和GB 22337-2008等三个环境噪声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已经在200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中,都涉及到室内环境噪声的测量。作为环境噪声的监测机构,如何按新标准的要求对室内环境噪声测量,进行认真而正确的运作,这在全检测行业来说,是一个急需研讨的实际课题。 但是,在新标准颁布前,我国仅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以及《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以下简称“原标准”)。在其适用范围上,基本是环境保护部门的依法行政的依据。进入新千年后,室内环境噪声污染监测需求量大,检测机构呈现多元化,从而促进了噪声监测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然而,这两个标准在适用性和操作的可行性上都有很大的局限,很难满足不同环境条件的、不同委托方对噪声监测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在为维护人身健康权的环境噪声危害争议的司法判决上,存在依据标准不当的困境。因此,急需满足上述要求的一系列环境噪声标准的颁布,达到适应委托检测方的需要,推动环境噪声监测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2.、新标准的特点 同原标准相比,新标准在很多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检测机构开展室内环境噪声的实际需要,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特点上。 (1)把声环境标准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

临海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调整方案

临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编划城市区域噪声适用区的目的 随着城区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人们对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环境声学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了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我市城区的噪声污染,改善和提高城市人民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声学质量,在2001年临海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临海市城区现状及总体发展规划,编制临海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方案。 二、市区简况及其噪声污染现状 临海市位于浙东沿海,东经120°49′—121°41′,北纬28°40′——29°04′。临海市建成区由古城、大洋、江南三个镇级街道办事处组成,建成区规划东至洛河,南至台金高速,面积46.07平方公里。目前临海市区工业发展比较迅速,主要以机电、建材、工艺美术、旅游用品等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兴旺发达。临海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总体规划定位其性质为浙江沿海中部重要的旅游城市和山水园林宜居城市,台州市域副中心城市。因而,近几年城区内化工、机械、纺织等方向的企业逐步规划搬迁,及对机动车实行“双禁”等措施,城区的噪声污染有所下降。2010年度临海城区噪声平

均等效声级为54.9dBA,比2000年时的平均等效声级56.6 dBA减少了1.7 dBA。监测结果表明:我市城区以交通和生活两大噪声源为主,由于城区扩大,104国道线和34省道线部分纳入城区,影响了城区的环境声学质量,而工业、施工和其他噪声相对比例明显下降。 三、噪声适用区划分基本原则 1、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2、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 3、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污染的治理。 4、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5、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 四、噪声适用区划分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 4、《临海市域总体规划》; 5、《2001年临海市城市区域噪声功能区划分方案》; 6、临海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特点和城市环境噪声管理要求。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Standard of environmental noise of urban area (GB3096-93 1993-12-06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保障城市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产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GB/T 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3 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Aeq: dB 类别昼间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4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4.1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4.2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4.3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4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5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能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行该类标准。 5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6 区域及时间的划定 6.1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6.2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7监测方法 按GB/T 14623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郭秀兰、孙家麒、陈光华、赵仁兴。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铁路噪声污染解决办法

噪声污染是公路、铁路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随着车辆增多与速度的提升,辐射到车外的噪声也相应递增,沿线一些学校、医院、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区域受到的影响更大。隔音屏可以有效降低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用于高速公路、高架复合道路和其它噪声源的隔声降噪。 隔音屏主要由基础、立柱和隔音屏板几部分组成。基础是声屏障的主要承载力结构,它可以单独设计也可在道路设计时一并设计在道路附属设施(如防撞墙与硬路肩等)上;立柱是声屏障的主要受力构件,它可以通过预埋螺栓、植筋与焊接等方法,将立柱上的底法兰与基础连接牢靠,以达到整个声屏障的受力要求,声屏障立板是声屏障起降噪效果的最主要部件,它可以通过专用高强度弹簧与螺栓及角钢等方法将其固定于立柱槽口内,形成声屏障。同时屏立板设计的好与坏、形式及材质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声屏障的降噪效果、景观效果、使用寿命、防腐蚀能力及安全可靠性诸多因素。 隔音屏具有一下特点 1、美观:可选择多种色彩和造型进行组合、搭配,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大方; 2、经济:模块化生产,装配式施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施工时间,降低工程费用;

3、种类多:有百叶吸声板、玻璃钢吸声板和金属穿孔吸音板等。 4、实用性:具有良好的吸隔声效果,能有效降低列车通过时造成的噪声污染; 5、耐久性:本产品具有耐水性、耐热性、抗紫外线,不受气候及天气影响 天津再发隔音墙有限公司自组建以来,一直坚持开拓进取的方针,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企业的管理水平、施工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不断提高。多年来始终信奉“全心全意服务客户”的经营宗旨,发扬“质量是生命,创新、创业、再创再发辉煌”的企业精神。“以人为本、科技创新、经营创新、管理创新、服务社会、造福人类”的经营理念,依靠人才,技术,装备,等综合实力,坚持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路线。施工中精心组织,全面推行质量管理,严把合同履行关,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以质量优、工期短、管理严、服务佳而赢得业主信赖。 公司于2001年11月引进数控全自动化生产设备,成功开发了高科技环保型ZF- N1型、ZF- N2型隔音墙、声屏障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可达80万平方米。隔音墙目前全部机械化自动生产,能够充分保证产品及时供货。所生产的隔音墙确保安装无缝隙,减少二次噪声,达到更好的隔音量。产品使用年限达到25年。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Aeq dB 类别昼间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环境法作为一门新型的法律部门,由宪法、环境法律、环境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环境法规和规章及环境保护政策等组成。但立法仍处于初级阶段,很不完整,甚至矛盾,并与《民法通则》脱节。立法的缺陷给司法审判实务带来困难。据悉,环境保护部门至今没有出台专门针对住宅室内的低频噪声标准。20世纪90年代制定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及《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等都是为了保护地方区域环境制定的区域性质的环境噪声衡量标准,每个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数值相差5分贝之多,而且测量时应该在室外一米处测量。对必须在室内测量的两个方法都规定噪声的限值应低于所在区域或比相应标准低10分贝。 比如,城市一类区域白天应不超过45分贝,夜间不超过35分贝。大多数人体对住宅室内的噪声容忍度和医学要求的指征应该是一致的,根据环保局多年前制定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衡量每个具体案子,会使公民因所住地方区域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噪声限值标准,确实有不合理的情况。 可是,目前环境标准仍是审理案件最直接的依据,如果适用能够保护原告的环境权即应严格参照,如果参照后不能体现环境立法精神和原则,应该再从无过错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等原则来考量。

GB T151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为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统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方法,科学指导噪声区划,制定本规范。本规范规定了城市五类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原则和方法。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区。 为执行《城市区城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统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以下简称“噪声区划”)方法,科学指导噪声区划,制定本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五类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区。 2 引用标准 GB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12525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J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 名词术语 3.1 城市 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2 城市规划区 城市市区、近郊区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3.3 噪声区划单元 在噪声区划工作中,由道路、河流、沟壑等明显线状地物和绿地等围成的城市结构和环境状况相近的居、街委会或小区。 4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的解释 4.1 0类标准适用区域:疗养区、高级宾馆区和别墅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4.2 1类标准适用区域:居民区、文教区、居民集中区以及机关、事业集中的区域。 4.3 2类标准适用区域: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 4.4 3类标准适用区域:规划工业区和业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 4.5 4类标准适用区域: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和轻轨交通道路两侧区域。 5 噪声区划的基本原则 5.1 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5.2 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 5.3 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5.4 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5.5 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 6 噪声区划的主要依据 6.1 GB 3096中各类标准适用区域。 6.2 城市性质、结构特征、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规划和城市规划用地现状,特别是城市的近期规划和城市规划用地现状应为区划的主要依据。

高速铁路对我们的环境污染

警惕高铁对人居环境的影响 2012.4.10. 根据国际国内权威机构对人居环境污染三大危害的总结 经常生活在噪音里的人,遭受的危害如下: 1、损害听力:有关资料表明: 当人连续听摩托车声, 8小时以后听力就会受损; 若是在摇滚音乐厅, 半小时后, 人的听力就会受损;若在80分贝以上的噪音环境中生活,造成耳聋的可能性可达50%。 2、噪音损害视力:噪音会严重影响听觉器官,甚至使人丧失听力,尽人皆知。然而,耳朵与眼睛之间有着微妙的内在“联系”,当噪音作用于听觉器官时,也会通过神经系统的作用而“波及”视觉器官,使人的视力减弱。 研究指出,噪音可使色觉、色视野发生异常。调查发现,在接触稳态噪音的80名工人中,出现红、绿、白三色视野缩小者竟高达80%,比对照组增加85%。噪音对视力的影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比如在安静明亮的商店购物时,显得愉快和镇静,买东西能做到挑选精细购买齐全。而在高音喇叭大声播放快节奏的流行音乐(一些所谓的流行音乐,只不过是震耳欲聋的强噪音)时购物,往往烦燥不安,眼花缭乱,甚至会混乱交易。 3、有害于人的心血管系统、我国对城市噪音与居民健康的调查表明: 地区的噪音每上升一分贝, 高血压发病率就增加3%。 4、影响人的神经系统, 使人急躁、易怒。科学研究发现,噪音可刺激神经系统,使之产生抑制,长期在噪音环境下工作的人,还会引起神经衰弱症候群(如头痛、头晕、耳鸣、记忆力衰退、视力降低等)。 5、影响睡眠, 造成疲倦。噪声对睡眠的危害:突然的噪声在40分贝时,可使10%的人惊醒,达到60分贝时,可使70%的人惊醒。 6、孕妇长期处在超过50分贝的噪音环境中,会使内分泌腺体功能紊乱,并出现精神紧张和内分泌系统失调。严重的会使血压升高、胎儿缺氧缺血、导致胎儿畸形甚至流产。而高分贝噪音能损坏,胎儿的听觉器官,致使部分区域受到影响。影响大脑的发育,导致儿童智力低下。 从心理方面来说,噪音首先会引起睡眠不好,注意力不能集中,记忆力下降等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本标准规定了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监测测量计划制定、现场调查方法、监测点位设置、室 内低频噪声测量方法、监测数据处理与评价、资料整编和监测质量保证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引起的室内低频噪声污染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的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 GB12348 GB22337 GB/T3241 GB/T15173 GB/T1718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声校准器 积分平均声级计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倍频带声压级soundpressurelevelinoctave采用符合GB/T3241规定的倍频程滤波器所测量的频带声压级。本标准规定的噪声频谱分析 时使用的倍频带中心频率为31. 5Hz、63Hz、125Hz、250Hz、500Hz,其频率覆盖范围为22Hz~ 707Hz。 3 .2低频噪声LowFrequencyNoise测量仪器性能应符合 (IECGB3785和GB/T17181对1型声级计的要求且符合国际电工协会 GB/T3241中对滤波器的要求,61260)Class1标准;噪声频谱分析滤波器性能应符合具备实 时频谱分析功能,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需要。 4 .1.2声校准器 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 率为GB/T15173对1级声校准器的要求。A 声级测量时,校准声源频20~250Hz区间1000Hz;低频频谱测量时,校准声源频率至少有一个点频率应设在内。 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声级计每次测量前、后应进 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 .5dB,否则本次测量无效。使用延伸电缆时,应注意 长电缆对声波信号的衰减,因此在进行校准时,应使延伸电缆与声级计一起进行校准。 传声器应 加防风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标准值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类别昼间夜间0类50分贝40分贝1类55分贝45分贝2类60分贝55分贝3类65分贝55分贝4类70分贝55分贝 3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4 夜间突发噪声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高速铁路交通环境噪声监测实施方案及结果分析

高速铁路交通环境噪声监测实施方案及结果分析 高速铁路简称高铁,是指通过改造原有线路(直线化、轨距标准化),使最高营运速率达到不小于每小时200公里,或者专门修建新的高速新线,使营运速率达到每小时至少250公里的铁路系统。高铁交通的建设对地区的经济将生产显著的积极影响,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但同时也带来不少的环境问题,环境污染也日益加剧,噪声污染就是环境污染的一种。 从物理学的角度看,噪声是声源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而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妨碍到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都属于噪声。为了正确反映高铁交通环境噪声污染水平,为噪声污染治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在整个高铁环境噪声监测工的作中,需要建立细致严密、完备周到的监测方案,保证其结果的代表性、科学性与准确性。 1 监测依据 依据《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1990)、《铁路沿线环境噪声测量技术规定》(tb/t3050-2002)的要求,并结合高铁实际运行的特点进行监测。铁路边界噪声监测测量时段选择在上午,监测时间不小于1h,测量时段内车流密度不小于相应昼间的平均车流密度,通过的列车数量不小于6列;对于车流密度较低的线路(测量时段内通过的列车小于6列),可以分段测量列车通过时的暴露声级,计算昼间和夜间的等效声级,计算公式如下:式中:leq -昼间或夜间的等效声级;n-昼间或夜间通过的列车数量;t-昼间或夜间的时间,单位为秒(s);lae,i -昼间或夜间通过的第i列列车的暴露声级。 声屏障降噪效果监测是利用列车通过时段的等效声级插入损失值进行分析与评价。 2 监测实施方案 2.1 测量仪器 采用hb6288b、hs5670b型声级计,测量仪器均经检定合格,测量前后用检定过的nd9声源校正器进行校正。 2.2 测量人员 现场测量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3 监测点的选择 为准确测量高铁运行过程中的噪声影响,监测点选取要求具有代表性,且不能受到外界噪声干扰。此次监测选取的两监测点均为路堤路段,其中监测点a铁路沿线设置了绿化带,高铁沿线集中的敏感区段,设置有2.5~3.5m高的直立路堤吸声式声屏障,符合铁路降噪设置实际情况,且便于监测仪器设备的运输。 2.4 监测点的设置原则 铁路边界噪声监测点设置在铁路边界即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处;声屏障的降噪效果监测点分布在铁路一侧,有声屏障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60m处各设一监测点,无声屏障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处设一监测点。监测点距铁路边沿无障碍物,所有仪器的传感器高度距地面1.5m。 2.5 噪声监测量值选择 监测点b为日常监测,监测1h等效声级。监测点a监测量值设为30s等效声级,因运行在该线路上的大部分列车是crh2型,车速为250~300km/h,这种车是8辆编组,中间车长25m,两端的头车车长25.7m,列车总长度为201.4m。列车通过测点过程中可测时间约为30s,其中列车由远及近接近测量点的时间为12s左右,列车由近及远远离测点的过程为18s左右。 2.6 监测现场说明 选择在晴朗无风的天气进行,所有仪器的传感器加装风球。测试过程中无鸣笛,无突发非铁路噪声源干扰。测试时本底噪声为50db(a)左右,同时记录每小时列车通过列数、测点与轨道之间的地面覆盖状况、树木、灌木、草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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