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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油田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油田分公司经营范围内进行的招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油田分公司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招标的项目,直接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金额在30万元以上,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市场情况为卖方垄断市场;

2. 工程实施需要专门经验或设备,以及为了保护专利等特

定理由;

3. 工程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发包时不能确定其技术细节

和工程量;

4. 与已发包的工程相连的小型项目,难以分割;

5. 公开或邀请招标未能决定中标单位,难以重新进行。

第四条招标项目的立项按《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试行办法》的合同立项程序进行立项审批。

第五条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并接受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的指导及油田分公司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机构

第七条油田分公司招标机构分为招标管理机构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管理机构为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为各专业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包括各项目组。

第八条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职责

(一)领导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工作;

(二)审议和公布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及规章制度;

(三)对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或个人做出奖惩决定;

(四)审批重大招标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招标报告;

(五)审批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的中标报告;

(六)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工作中争议事项及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九条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是招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规章制度;

(二)向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协调管理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工作;

(四)统一管理油田分公司招标印章;

(五)负责油田分公司评委库的建设和动态管理;

(六)指导或参与项目招标工作,并组织部分公用项目的招标工作;

(七)负责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工作中争议事项及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八)审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项目的招标、中标报告;

(九)审核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项目的招标、中标报告。

第十条专业招标组织机构职责

(一)组织开展具体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二)起草招标报告:招标报告中应包括拟招(议)标项目名称、内容,建议招(议)标方式、推荐投标单位、推荐人、拟采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内容;

(三)拟定招标文件;

(四)接受投标文件;

(五)提供相关评标专家的动态资料;

(六)负责评标小组的组织工作;

(七)组织开标和评标;

(八)根据评标小组的建议,起草建议中标报告;

(九)负责评委的业绩资料的收集、整理;

(十)负责相关项目招标资料的管理,数据的统计。

第三章招标

第十一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根据油田分公司的实际,一般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十二条专业招标组织机构对拟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先起草招标报

告报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批通过的招标报告的内容及要求,组织招标事宜。对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详细说明理由,经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议标不得少于两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质量要求、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对投标方的经济、技术、商务、法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四条投标单位必须持有油田分公司发放的有效《市场准入证》,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会员证的物资供应商可参加物资采购招标。

第十五条专业招标组织机构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油田分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须知

⑴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地点;

⑵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⑶废标原则;

⑷评标标准和方法;

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由专业招标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特点提出,报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执行。

⑸技术标和商务标在评标中所占比例。

2. 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

3. 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范围、时间要求及现场条件;

4. 合同条件及格式;

5.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6. 招标项目分项报价和总报价表:包括计价类别、取费标准、计价方法、其他计价的取费依据资料等等;

7. 截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及地点安排;

8. 应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必须提供塔里木油田“市场准入证”或“能源一号网会员证”,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的国际、国家及行业有关资质证明。

9. 辅助资料及图表、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

10. 相应的经济合同条款和安全生产合同条款(HSE)等。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特殊的改扩建项目除外)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同时,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招标文件必须报招标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加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专用章”印章后方能生效并对外发放。

在节假日期间,对于生产急需项目的招标,可以先以口头形式请示,组织招标工作,后补办审批手续。

专业招标组织机构如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时,必须加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专用章”,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十七条专业招标组织机构和招标管理机构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十八条对技术和质量要求不复杂、预计参与投标单位四家以上的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邀请竞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九条邀请竞标对项目技术质量等方面只作一般性要求,并实行由高到低的竞价方式,报价最低是确定中标单位的唯一条件。

第二十条邀请竞标必须有四家以上经资质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否则应改按招标程序进行。

第四章投标

第二十一条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

(一)持有油田分公司颁发的有效的《市场准入证》或“能源一号网会员证之一;

(二)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油田分公司对各具体项目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二条投标单位的权利

(一)平等地获取招标信息;

(二)要求招标组织机构对招标项目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

(三)参加开标大会;

(四)检举揭发招标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五)可以在开标之前撤回投标书,宣布退出投标。

第二十三条投标单位的义务

(一)如实提供投标文件,并接受招标机构的质疑;

(二)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三)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标、评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根据项目金额及招标书要求,向专业招标组织机构交纳标书费(不得低于300元,不得高于3000元)。

(五)中标后按标书要求时间与有关单位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属于基本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构、设备等;对于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同时应明确质量和HSE保证体系、实施本项目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投标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专业招标组织单位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单位少于三个的,专业招标组织单位应当依本办法重新招标或采取商议定标(议标)方式或直接转为合同洽谈,但必须经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批准。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有权拒收。

投标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需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做出说明。修改投标文件的函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适用对投标文件的规定。

塔里木油田的所有项目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分包。如因特殊原因投标人拟将投标项目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分包计划,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单位必须为塔里木市场准入单位,其资质应当与其承担的工程规模标准相适应。同时投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第五章开标

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按废标处理:(一)标函未密封;

(二)标函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三)未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章;

(四)逾期送达;

(五)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底价一定范围;

(六)招投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投标报价,以不正当方式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相关商业、技术秘密,损害招标方或者其他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投标人承诺的施工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者对合同的重要条款有保留;

(八)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九)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七条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标底的测算必须在审计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封闭进行,并且要在开标前测算完毕。

地面建设项目(探临、产能、维修、系统工程等):计划投资在300万元以下,其标底由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编制,造价中心审定;3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造价中心负责组织审计监察处和专业招标组织机构共同测定。

地下工程项目(地球物理勘探、钻井、录井、测井、试油等),其标底由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编制,造价中心审定。

进行技术交流的项目,在技术交流结束后,必须出具由所有技术评委签字的技术交流结果报告单,要有明确的技术结论。

评标时采取复合标底方式的,甲方测定标底在复合标底中所占比例为50%—70%。具体由专业招标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特点,在开标时确定。

复合标底的计算方式为:在甲方测定标底一定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乙方投标报价在复合标底中所占比例(a)+甲方测定标底×甲

方测定标底在复合标底中所占比例(b),其中a+b=1。

也可适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建建[2003]1号”文件规定的评标计分方法。

第二十八条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九条开标由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但投标人参加开标采取自愿方式,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超过200万元以上项目的开标工作必须由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超过500万元项目的开标工作由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或受其委托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成员主持。

第三十条开标时,由监督人员及投标单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如需要由投标单位唱标,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注明。

第六章评标

第三十一条评标由专业招标组织机构依本办法组织的评标小组负责。

评标小组由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一般不超过十三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占2/3的比例。专家成员应在纪检部门代表的监督下,在开标前1小时由专业招标组织机构或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评委专家库”中按相关专业随机抽签确定。(专家库未建立前,评委由招标组织机构在开标前一天确定)。

评标小组成员仅以个人身份参加评标活动,不代表其所属单位和部门。

评标小组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小组的职责是依据本办法和招投标文件,客观、独立、公正地进行评标工作,并提出建议中标单位。

项目招标组织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评委参加评标工作。

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个人应当主动回避,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小组,已进入的应当更换。招投标单位有异议、且异议理由成立的,应中止招标程序,由专业招标组织机构重新确定。

第三十二条招标组织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三条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说明或者澄清,但是说明或者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必要时,评标小组可就有关技术问题咨询相关技术专家,招标组织机构应予满足。

第三十四条评标小组应当遵循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原则,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项目技术条件复杂的应采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评标标准和方法分开评比,综合考虑。对于项目技术条件相对简单的,价格是评审的基本依据。

对一些简单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评标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此外不提倡最低价中标法。

具体评标程序按本办法附件《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内容解释及评标指导规则》执行。

第七章中标

第三十五条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根据评分结果或者评议结果推荐中标单位,评标结果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招标组织机构应当根据评标小组的推荐意见,起草建议中标报告,报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审批。起草报告与送交招标管理机构审批之间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一般要求在当天完成。

第三十六条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保守评标机密,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十七条中标报告由招标管理机构审批后,招标组织机构应当根据审批结果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必须加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专用章”印章。中标通知书对招标组织单位和中标单位均具有法律效力,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都无权改变。

第三十八条招标组织机构和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依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三十九条招标项目的招标资料的归档、相关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根据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执行。

第四十条油田公司内部相关单位借阅招标资料时,必须书面提出要求,经专业招标组织机构负责人签认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不允许向油田公司以外单位和个人借阅招标资料。

第四十一条各专业招标组织机构要根据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要求,按时提供招标项目的有关资料,并按季度向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报送招标项目的统计报表。

第八章电子商务

第四十二条物资分类:

I类物资:资金额大、采购量大、通用性强、适合股份公司集中采购,形成批量以享受批量优惠价格的物资。

II类物资:在生产、基建成本构成中占有较大比例,适合地区公司网上集中采购的物资。

III类物资:目前不易上网的其它非标设备和零星物资,如技术标准和性能复杂的非标设备、低值易耗物资、就地就近采购的物资等。

第四十三条 I类物资按股份公司要求进行网上目录式采购,II类物资和III类物资的采购招标工作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适合电子采购的物资必须实行电子采购。

第四十四条投标人的网上报价必须在规定的时段内进行,在截止时间前均应加密方式存放在服务器内,截止时间一到,要终止接收报价,并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接收到的报价信息解密,进行相应处理后,据以定标。

第九章罚则

第四十五条评标小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通报其单位;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小组成员的资格,从油田分公司评委库中除名,并纳入个人的业绩考核中.

第四十六条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的,要追究当事人单位主管领导责任,并在单位的业绩考核时加以考虑.

责任追究的方式: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七条评标小组成员有营私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交由油田分公司纪检部门处理。

第四十八条评标小组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视情节给予一定行政处分,同时不允许再参加招投标工作。

第四十九条中标人不与招标方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招标方无正当理由迟迟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根据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招标方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招标方、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追究招标方有关人员责任,同时根据情节可以处中标人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采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根据情节可处暂停一定期限的投标资格或直接清出塔里木市场。

第五十三条企管与法规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将在甲乙方联席会上给与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五条在本办法生效前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办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中涉及内容如股份公司另有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工作流程

塔里木油

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有关内容解释及评标指导规则

招标投标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其基本程序是: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其中,招标是指招标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招标项目和条件,向社会公众或几个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制造商等发出投标邀请的行为;评标是招标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比和分析以确定最合适的投标人的过程,是整个招标工作的中心环节。根据油田分公司目前的招标管理现状,为了科学、合理地开展评标工作,对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确定如下指导规则:

一、评标原则

1. 遵循准确、客观、公正、信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 严格执行评标程序的原则;

3. 回避原则(与投标人有厉害关系);

4. 保密原则;

5. 竞争平等正当原则;

6. 技术先进原则;

7. 合理、合法、效益原则;

8. 同等条件下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和塔里木油田服务公司所属单位优先的原则。

二、评标的步骤和内容

(一)初评:从所有投标文件内筛选出符合最低标准要求的投标文件,淘汰不合格投标文件,节约时间和精力;

1.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

质量标准和权威部门认可的资格进行预审;

⑴投标人概况:名称地址、注册地、资质等级、资本、设施装备水平、会计年报(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组织机构、已承担的任务等;

⑵人员素质、经验及以往的成就,包括一般经验和特定经验;

⑶装备状况、技术水平、装备性能质量、设计管理水平、经验及以往成就等;

⑷投标人保证(担保);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有两种方法,一是发资格预审调查表,二是进行现场访问(第一种方法不能明确判断时采用)。资格不合格,即使投标是最低评估投标,也不能中标。

2.形式审查(审标):确定投标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⑴投标书和招标文件是否一致:如果招标文件指明是“反应标”(又称应答标),则投标书必须完全对招标文件的每一空白栏作出回答,不得有任何修改和附带条件。

⑵标书编制的完整性:投标书中应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应递交的全部文件。

⑶标书的有效性:如投标文件是否按时递交并且盖有有效印记的原件;是否按要求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保函;是否有保留条件,且是否影响技术性能和质量;保证书的金额、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当以标底衡量合理标时,报价额是否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等等。

⑷报价计算的正确性:投标文件内是否有计算或统计错误,是否有遗漏或者增补,修改此类错误的原则是: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当分项报价与总报价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分项报价为准。除非评委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报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若错误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标书中的投标价格并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应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根据以上内容进行初审,凡达不到招标书要求(一般应符合实质性内容)的所有投标书视为废标并予以排除,并确定初步备选的合格投标人或潜在中标人。

(二)详评:评委依据预先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评价和比较。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财务和合同三个方面的审查,评定其合理性,并进行风险分析,澄清所有问题;最后用量化指标计算出各投标文

件的综合评价值。

1. 技术评审:招标组织机构组织技术专家进行评审,确认投标人完成招标项目的技术能力及其所提方案的可靠性,重点评审投标人将怎样实施本招标项目。技术评审的主要内容有:

●递交的技术文件完整、有效、合格;

●提供的计划、方案科学严谨,符合要求;

●数量、进度、质量(HSE)控制和保证及执行能力;

●资质等级、技术能力;

●经验及以往履约能力;

●设备、人力及管理水平;

●按要求列出的合作伙伴或分包商的能力和经验;

●技术保留或建议对技术性能和质量的影响,建议的可行性和技术经济价值。

2. 商务法律评审:招标组织机构组织若干财务、审计、经济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家或人员进行,目的在于从成本、财务、法律和经济分析等方面评价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并估量授标给各投标人后的法律和经济效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⑴合同方面的评价内容:条款、保险、协商合作程度、法律问题等。

⑵成本方面评价内容:数据复核、劳动定额、调整因素及调值公式、自筹资金额度、额外费用、分包工程价格等。

⑶财务方面的评价内容:财务实力、支付条款、债务情况、审计文件、外汇兑换率及外汇比例等。

⑷综合评价:根据报价,结合期限及后果、质量、方案、业绩、信誉、优惠条件、支付方式、调整建议等因素进行经济分析、综合评审。

3. 风险分析:授标给各投标人或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给招标人带来的风险或可能遇到的问题。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技术、管理、公共关系等方面的风险,应从全局出发,如果风险程度过大,即使是最低投标价也不能接受。

4. 澄清投标书中的问题: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召开澄清会分别要求合格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澄清问题的书面答复由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是,澄清的问题不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人员的活动仅限于提问和听取回答,不得对任何投标人代表的应答作任何评论或表态,以免向投标人透露出有关评审的信息。如果投标人不能认真回答询问,则评委可视为废标。

(三)综合评审(比标):根据规定的评标原则、模式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报价在统一的基础和标准上,结合并依据其它技术和商务方面的因素综合评定,选定得标候选人并排序,公正合理择优选定中标人。得标人一般为“评定费用”报价(评定价)最低者,即经济效益最高的投标,但不一定为最低报价者。报价低只是中标的重要条件而不是唯一条件,特别是在重大复杂项目中,投标人的资历、信誉、技术水平和经济实力等也是中标的重要因素,应将各种因素转换成货币值进行综合比较,选取成本最经济、风险最小、最合理的投标。

(四)评标报告:评标小组根据评审情况编写评标报告,专业招标领导小组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备案。主要内容如下:

1. 招标情况

●招标项目说明;

●招标过程(方式、时间、投标人等);

2. 开标情况(时间、地点、人员、标底等);

3.评标情况

●评标小组人员名单;

●评标的方式;

4.推荐意见:被推荐的投标人应当是所有投标文件中最合

理、最经济和风险最小的。

5.附件

●投标报价比价表;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五)资格复审与投标的拒绝

1. 资格复审:以预审时的文件为基础对得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复审后失格,其标单便被拒绝,可对第二中标候选人复审,如合格则作为中标者。

2. 投标的拒绝(否决投标):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评标

小组经招标管理机构同意可以拒绝所有投标,宣布招标失败:

●最低投标报价高于或最高投标报价低于标底一定幅度;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上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不足三家,缺乏有效竞争;

●得标候选人均不愿意降价至标底线以下。

若发生以上情况之一,应认真审查招标文件及标底,作出合理修改后经招标管理机构同意并批准后,可重新招标或议标。

三、评标模式及方法

(一)评标模式

1. 以报价确定中标人模式:中标的唯一条件是报价最低。一般重大复杂及技术性强的项目不应采用这种模式,避免可靠性和质量得不到保证。

2. 综合选标模式:扩大评标条件对各投标人进行全面审查,预选前三名作为评标对象,再从中选定一个为“中标人”,即由单目标决策改为多目标决策(以报价为主),要求标底测算详细、准确并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考虑一定的利润率。

3. 商议定标模式:即“议标式”,特点是:公开招标,不公开“开标”。招标人接到投标文件后先进行调查,从技术、质量、信誉等方面,预选一名最理想的投标人分别与之进行商谈,对投标文件中偏高或偏低的部分报价进行协商,如能取得一致意见,则选定为“中标人”。如果不行,再另选信誉好的投标人协商,直到选中为止。

4. 分段招标定标模式:对于技术指标繁多、技术因素复杂、技术风险较大的项目,必须采用以技术的可靠性、适用性为主的多目标定标方法(分段招标定标模式),要求投标人进行两次投标,招标人的审核也分两步:第一步,通过公开招标或分别征询,取得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技术和价格建议,招标人评审后修改自己的招标文件,确定标底和投标人的竞争范围。

第二步,公开或分别通知够资格的投标人,限期对技术建议和价格建议进行修改,正式核定报价。招标人在对正式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后,决定出竞争获胜者。招标人应在投标人的竞争中,制定合理、准确的标底,把技术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既取得合理价格,又获得可靠的技术。

招标组织单位应根据项目性质和目的以及市场情况,合理、科学地选择评标模式,从而评选出理想的投标人。

(二)评标方法

1.价格作为唯一尺度评标法

以价格作为唯一尺度评标,一般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这种方法适用于技术简单、各类标准规范(如有定额)的项目。

工程类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些原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将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及公司大宗材料采购全部实行招标管理。其目的是控制存本,保证质量,提高单位工程的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关于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 招标投标活动应根据已开工的工程、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及大宗材料采购发布招标信息,发布信息为7个工作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无论是招标通知、资格预审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应当载明可供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竟争所需要的信息,完整的招标文件。另外,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都应当公开,但是,信息的公开也是相对的,对于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项是不可以公开的。例如:评标小组的名单、项目标的价格等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不能公开。 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竟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竟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另外,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竟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可有特殊。特别是在评标时,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真实、并结合招标小组人员考察投标人的在建项目以及考评报告书、施工管理水平综合能力进行评标。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 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为目的民事活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例如:在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假借别的企业资质,弄虚作假来投标,招标小组应拒绝。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 一.各专业劳务分包部分:1、土方工程;2、深基坑支护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5、模板制作与安装工程;6、主体工程;7、脚手架工程;8、装饰装修工程;9、防水保温工程;10、塑钢铝合金门窗工程;11、水电安装工程;12、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13、消防通风工程;14、市政配套工程;15、小区景观工程;16、小区绿化工程;17、小区智能化监控系统工程。 二.建筑机械设备部分:1、塔吊设备;2、电梯设备(施工)。 三.建筑材料部分:1商品混凝土;2、钢材;3、大面积施工花岗岩;4、大理石;5、饰面砖等建筑材料;6、水电暖通材料;7、发电机、电梯等设备。 四.其它部分:1、小区地下车库工程;2、小区健身器材等其它设备。 五.由公司决定某分部分包项目和大宗材料采购形成决定的可以不招标,但由总经理指定定标。 第三章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程序工作规定 招标程序:项目部计划核算部招标小组定标书考察评议招标投标签定合同采购入库报帐 二.对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根据招标小组发布信息,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信息后,提交项目预审资格文件,由招标小组开会商议决定,确立投标人后,招标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投标人在建工程或已建工程进行实地考察,对投标人项目施工的真实性,有无转包行为,了解撑握该投标人近几年来的业绩及施工的综合实力进行分析和摸底。按考察结果和资格预审的内容,考察人员必须在招标小组会议上通报,确定投标人参加工程项目投标。形成考察评议报告,作为定标文件。 三.招标小组确定投标人后,招标小组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工程项目的投标。 四.确定投标人在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未按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作为放

万科房地产招标管理流程

房地产招标管理流程 1.目的为规范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 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进行招标工作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总则、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招标工作程序、其他规定) 4.1 总则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的招标,其中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但下列情况除外:(1)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经填报《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单位;(2)某些已经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工程;(3)某些地方政府垄断工程。 4.1.2 工程招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4.1.2.2 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1.2.3 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不提倡在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 4.1.2.4 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4.1.2.5 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4.1.2.6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2.7 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4.1.3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 4.1.3.1 招标管理机构 ◆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可作授权)、副总经理或总监、成本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项目部经理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一线公司任命;招标小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工程招标的执行部门主要包括工程管理部与成本管理部,两部门应分设招标职能岗位,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操作。 .....

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1)

一、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工程招投标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措施、规定也日益完善,招投标市场的运作必将朝着更为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从过程参与或直接操作,逐步转变为过程监督已是大势所趋。这对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社会中介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而言,在增加了市场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同行的挑战,从而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自身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仅从制度、人员、文件资料、设备等有关方面就如何做好招标代理工作进行阐述,借以抛砖引玉,共同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 二、内部管理制度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是指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自身“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专业服务,在业主及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选择服务信誉良好、管理水平过硬、承包价格合理的承包商,把好建设工程实施的第一关。 如何才能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做到高效、专业、合法及业主满意,我公司认为,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关键。我公司自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以来,就把“不断完善招标代理内部制度、力

争达到顾客满意百分之百”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实际操作情况,从员工职业道德守则、工作纪律、部门分工、审批手续、操作程序、文件管理等几个方面,以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形式对从事招标代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做到“公正、规范、廉洁、守法”,力求通过不断的完善招标代理内部管理制度,达到以制度的形式去规范员工的行为。我公司始终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原则,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遵循以下工作意见: 1、实行公告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媒介发布,在招标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活动的,依法追究领导和直接怎人人责任。 加快招投标信息公开的步伐,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要公布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共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招标代理结构代理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以利于社会监督。2、完善专家评审制度,提高评标活动公正性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

招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集团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招投标工作原则: 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杜绝暗箱操作。 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 第三条由经营部负责地产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物资部、工程部、设计主责人、财务部、销售策划部等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招标管理活动。 第二章招标系统组织职能 第四条职能:

1、招投标领导小组:公司招标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公司内一切招标事项的终决权,指导及监督招标工作系统内各执行单位的工作。 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常务副总、经营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财务总监、销售部经理、设计主责人、物资部经理。总经理为组长,常务副总为副组长。所有成员的职责:负责招标计划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审查、投标单位考察结果的审核,组长、副组长参与开标、评标、议标、定标会议并拥有审查决策权。 3、集团审计部:公司招标工作的监督机构,确保公司内所有招标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展开。 4、经营部、工程部:作为招标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编制招标计划、发标、接标及资料归集整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通过发标、截标、开标、评标、议标、定标等系列工作,选定价低质优的中标单位。统筹、协调、督促各技术部门进行招标前的方案确定和招标中的技术考查、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5、设计主责人:技术总协调,负责相关专业技术方案的优化及把关、解决技术争议问题。 6、各部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招标立项报批、设计和审核招标设计方案、投标队伍技术考查和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第五条定标抉择权: 对各招标项目,在按照招标程序操作后,根据公司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将初步定标结果逐级报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招标系统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第一节工作目标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市场开发与经营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市场开发与经营 建筑行业是国家支柱行业,同时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建筑行业的兴衰直接影响着国家社会发展。当前国家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为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但与此同时,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利润空间逐渐缩小,整个行业已进入微利时代。过去建筑施工企业单纯依靠设备、劳力就能获取利润,,而当前形势对企业市场开发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把握市场机遇,迅速做大做强,成为了施工企业领导共同关注的问题。 过去建筑市场混乱,行业内价格恶性竞争,潜规则层出不穷。施工企业为了获取项目只能依靠低价中标、幕后交易等灰色手段。企业市场经营开发存在以下问题: 1、市场开发具有盲目性 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缺乏战略发展规划,市场开发具有盲目性。没有根据自身企业基本情况确定主营业务与业务开发区域,开发策略。往往是看别人做什么,我也做什么。将自身业务集中在一线城市和沿海发达城市,陷入竞争红海。 2、市场开发缺少组织支撑 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开发市场往往是领导个人单打独斗,依靠私人关系和人格魅力获取市场信息。项目信息来源渠道贫乏,使得企业丧失许多市场机会。企业内部缺乏系统的市场部门、高素质专业的经营队伍。 3、市场开发缺乏制度流程 企业内部没有进行业务总结,制定科学的制度流程。市场开发经常是一个项目一个样,一个人一个样。项目投标匆忙上阵,投标效果不尽理想。缺少市场开发相关的奖惩机制,员工热情没有得到充分调动。 4、市场开发忽视客户关系管理

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对于项目前期开发比较重视,一旦项目中标后,忽视客户关系管理,企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无法及时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变化,造成项目工期延误,甚至无法及时回收工程款项。 5、缺乏市场宣传、品牌推广 一些建筑施工企业非常重视施工队伍建设,工程技术培育,总是认为专业技术强了,项目单子自然就 多了。殊不知,酒香也也怕巷子深,缺乏市场宣传和品牌推广,仅靠老客户口碑称颂,公司影响度远远不 能达到市场开发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分析,可以从市场开发策略、市场开发组织、市场开发制度流程、市场开发客户关系管 理、市场开发宣传推广几个维度,对建筑施工企业市场开发与经营中影响较大的问题进行控制,采取如下相应对策。 1、 2、市场开发策略与战略发展规划相结合 制定市场开发经营开发策略,需要与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相结合。企业战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进步和企业发展进行调整和重组。这也就意味着企业的市场经营开发策略也要随着企业需求发生改变:企业追求占领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开发大项目。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开发精品项目。企业为了进入新的区域或业务领域,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开发联营项目。制定市场开发策略首先要对公司自身实力进行整体把握。公司人员配置、技术力量、项目管理、材料设备情况都是应该考虑的因素。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市场开发策略的制定还要建立在对竞争对手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要在日常工作中搜集竞争对手资料,认真分析他们的经营开发策略、背景关系、市场行为。了解他们的销售团队的人员构成,历史成绩,为将来同台竞技做好准备。此外,制定市场开发策略对建筑市场进行分析判断。施工企业要对区域市场规模、企业集中度、拥有特级、一级资质企业数量。工业建筑、住宅、公共建筑等分支市场业务量,进入退出壁垒、未来市场需求变化,出现的工程项目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都会影响企业市场开发决策。

超详细招投标流程和具体步骤

一投标的前期工作 1 查询招标公告,获取招标信息 2 到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证 (1)办理交易证的两种形式: 1)准入制 2)会员制 3 成立投标组织 公司进行工程投标工程时,要组织一个强有力的、内行的投标班子,其成员包括经济管理类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商务金融类人才、合同管理类人才。 4 投标的决策 该投标决策包括两个方面:其一,针对项目招标时投标还是不投标;其二,投标人如何采用策略和技巧。投标决策的正确与否,关系到能否中标和中标后的效益,关系到施工企业发展前景和职工的经济利益。 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 1 决定投标后,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 编制资格预审申请的主要内容 (1)编制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基本情况 (5)近年财务状况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完成情况 (7)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申请人按本章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三报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传统的建筑、交通行业的招标,分设计阶段招标和施工阶段招标,而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通常只进行一次,承建单位中标后,其任务应包括方案设计、网络施工、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有关设备及软件的选购也应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

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黄星富:房地产项目招投标及全成本管理体系建立

房地产项目招投标及全成本管理体系建立 主讲:黄星富 (助理林康:请看头像↗) 第一部分:房地产招投标管理4大实践 一、房地产领先的招投标组织架构与流程制度 1、房地产招投标职能部门的设置 2、集团与区域的采购模式分析 ?集团:运营中心管理职能 ?区域:区域公司的职能 ?龙湖集团与区域公司在采购战略、战术和技术上的分工 ?集团采购&战略合作伙伴&地区公司年度采购的区别 3、龙湖招投标职能部门的岗位人员设置 4、龙湖招投标职能部门与上下游部门的关系 二、3种招标方式的利弊及适用边界 1、龙湖的3种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议标&讯价(比价) ?龙湖对3种招标方式选择的标准

经典案例:“龙湖晶蓝半岛”景观示范区招标 2、3种方式的利弊和应用说明 三、龙湖的招投标全过程管理 1、龙湖地产招标基本过程经典案例:“晶蓝半岛”市政工程招标案例 ?龙湖关于招投标过程的配合 2、龙湖地产招标计划的编制 ?招标计划编制的10大要领经典案例:龙湖招标计划的编制?基于计划实施招标的5大意义 3、龙湖对分供方考察的2种核心方法 ?方法1:按项目特点制定考察标准经典案例:总包考察案例?方法2:参与考察部门积极配合完善真实的考察报告 经典案例:龙湖的考察报告 4、龙湖独树一帜的招投标启动会 ?招标小组的组成 ?招标的3大策略 ?招标周期预估 ?龙湖招标启动会会议记要7大核心要点 5、龙湖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的标准化经典案例:龙湖招标文件讲解

?技术标编制的准确性对招标结果的影响 经典案例:市政招标技术标编制过程回顾(涉及景观同市政的分界线划分)?以目标成本为高压线的经济标编制 ?重要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说明和答疑 6、评标 ?评标4大原则和6种方法 ?对有意向单位发出的经济约谈 ?定标会经典案例:龙湖评标报告文本说明 ?合同签订与管理 四、谈判策略、谈判技巧与方法 1、谈判战略制定的4步曲 2、如何优先掌控谈判节奏 3、有效谈判的3种技巧 4、价格谈判的5大操作要领 5、谈判中需要避免的9个事项 6、价格谈判的5个步骤 7、价格解释的5大要素8、谈判过程中的“10要”和“10不要”9、有效谈判的7种成功标尺10、谈判的4大替代方式 第二部分:龙湖成本管理体系建设 一、龙湖成本管理原则 1、龙湖成本管理的目标 2、龙湖成本管理的基本内容

(完整版)工程招投标管理流程及办法

《工程招投标流程及管理办法》 2018年8月

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流程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工程质量等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评估投标公司,选择与工程项目相匹配的承包商,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合理控制工程开发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注:成本合约部以下均简称为合约部) 1.适用范围 1.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项目中除当地政府招标办有规定的招标以外的所有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项目策划、造价咨询服务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的招标。其中金额大于20万元的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项目策划、造价咨询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禁止将应统一招标的分部分项工程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1.2金额大于20万元但属下述情况时:a、政府垄断工程;b、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3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可采用直接委托或议标确定合作单位,当合作单位有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优先采用议标。在采取直接委托或议标前,必须先经过招标决策小组批准。 1.3小于20万元的工程是否招标不作强制要求,可由项目公司采用议标、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同一项目的零星工程可以集中招标。 1.4议标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2家,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3家参与议标;(2)议标的谈判必须有工程、成本人员同时参与,并按约谈结果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工程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同时报批(详见后附表一、二)。 1.5直接委托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价格可以谈判时,由工程、成本人员共同参与谈判;(2)经办人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工程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附件同时报批。 1.6 异地项目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细则并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2.招标原则: 2.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决策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2.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司应

建筑公司市场营销管理规章制度

市场营销管理 工程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投标管理,增强企业在建筑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中标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上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投标工作应围绕市场和用户,建立广泛的信息网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和上下结合、奖罚明确的原则。 , 3.投标经费建立单独帐号,专款专用。经费的提取和实际开支的费用,由投标管理部按规定提交公司分管投标工作的领导签认后用领或报销。较大数额的开支报请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为鼓励和调动多方面积极因素,凡为公司投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内外部单位或个人(公司领导、投标小组成员和投标管理部人员除外),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提供准确的招标信息,已使公司取得投标资格但未中标的,按投标项目0.3元/M2标准给予奖励。 2.提供准确的工程招标信息,并完全经提供信息人的努力,直接通过议标或定向招标的形式,为公司承揽到施工任务时按下列标准分段奖励:

10 第十条公司机关有关职能部门,除按职责分工实行考核奖罚责任制外,凡中标的工程按0.2元/m2给予奖励。具体由投标管理部提出意见报请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公司投标领导小组和投标管理部人员,如对投标工作做出重要贡献时,由公司经理视情况决定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公司机关部室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工作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投标失利时,应视情况对责任人减、免工资奖金,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其它处分,具体由领导小组决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1999年8月1日起执行,投标管理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公司原投标管理办法作废。

房地产开发-招标流程

房地产开发工作流程图

招投标管理流程

但是涉及的税种很房地产行业会计核算不向商业企业那么琐碎,它所涵盖的税种除生产销售及修理需要采取一定手段合理规避,多, 基本包括了国家税法规定的所有税修配行业缴纳的流转税增值税外,房地产开发公司从取得土地使用权起至开发销售完毕期间各阶段种。应纳各税种及各税种应纳税额如何进行核算做详细阐述。 一、土地使用权取得阶段:需缴纳契税、印花税(还有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交易费等),但有时土地转让方转让时会要求拿净值,而把按照税法规定应由转让方承担的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等也要求对方承担。 (1)契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时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基本税率为3%。应纳税额=房地产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税率 (2)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合同金额×0.05%

注:印花税的缴纳贯穿房地产行业的各阶段,公司成立缴纳注册资本金的印花税,立账时账本印花税、土地取得时缴纳土地转让合同印花税,开发阶段缴纳各工程承包合同、广告合同的印花税,以及销售阶缴纳产权转移凭证的印花税等。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至房屋销售并交付使用之日止,每年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年应纳税额=土地使用面积×单位税额 三、预售阶段: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预缴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营业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纳税额=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2)营业税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3)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开拓建筑市场的有效措施

开拓建筑市场的有效措施

开拓建筑市场的有效措施 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取决于企业所提供产品的品质、顾客满意度、拓展市场的战略策略所提供产品、服务的技术创新含量,企业通过优良的质量、诚信的经营赢得用户的信任,服务于特定的客户群,持久稳定地占据着市场的份额。 面对剧烈竞争如何稳定有效的占领市场,这是我公司所面临的问题。建筑行业是外向型行业,而建筑商品又具有相对固定性,使用周期性长、价值高的特点,建筑工程项目是相对有限的,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最重要的是认清形势,学会和掌握竞争的策略的方法。企业发展必须依赖市场开拓才能增大经营空间,获得发展机遇。我们将通过以下几种措施开拓市场,有效的占领市场份额: 1、政策推动。公司领导通过拿出一定的政策,制定市场开拓奖励办法,给予市场开拓有功人员提拔重用或物质奖励。以此激励员工充分体现自身价值,为获取更多的市场信息献计献策。 2、关系融通。市场开拓需要人脉,公司加强了与外部市场的联系(如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等),每年至少进行一到二次互访,组织社会各有关人士征求意见,加深感情,了解信息。对内每年年底定期采用各种方式召开项目经理及员工联谊会,沟通感情,疏通人脉,加强联系,以情感开拓市场,借助企业的实力和招牌实行渗透性占领市场策略来开拓

新市场。 3、诚信驱动。诚信是企业市场开拓的丰碑。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做好广告宣传工作,用自身信誉影响人,用诚实信用感召人,树立企业品牌意识,狠抓安全、质量,严格执行合同,加强信用建设,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赢得业主和社会的信任,使企业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4、信息沟通。当今社会是信息社会,可以说信息就是一种重要生产力,是推动市场开拓的催化剂,信息迟滞,最终导致企业效率利润降低。 我公司将采取一切手段收集信息,一是加大信息收集力度,我们通过充分利用网络、报纸、规划局、设计院、勘察院及政府相关部门获取信息,再通过地市辐县市,从而能在较早的时间内获得工程信息;二是加强了员工的市场教育,增强员工的市场意识,大力调动员工市场开发积极性,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经营氛围和快建敏捷反馈机制来收集信息,得到信息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对信息的来源加以分析、分类,对于有价值的工程信息派专人进行跟踪,有效的把握机遇,抢占市场。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 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 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一、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 的; 二、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对 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 三、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 总金 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 四、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 的。 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以上副职任副组长,两名以上业务人员任成员,明确责任权限。 第七条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

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监察部门固定资产的采购行政部行政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工程部、预算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工程部工程部 采购中心、预算部、财务部监察部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营销部营销部行政部、财务部监察部 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 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 术标,控制整 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 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 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 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 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 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收回,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节招标计划 第八条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 应包括以下内容: 固定资产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当月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 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等。

房地产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全流程

房地产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全流程 房地产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全流程,建议收藏! 一、流程概况

二、工作程序 1、招标采购计划确定 1.1工程部根据《项目总体计划》要求,编制《工程承包商进场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提交造价采购部。

1.2造价材料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工程承包商进场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编制《招标总体计划》,根据招标总体计划编制具体操作《招标单项计划和跟踪》。 1.3城市公司分管副总、项目负责人对《招标总体计划》中的采购方式进行审核,由城市公司运营管理部审批: 1)招标采购:50万元以上工程采购、重大工程(包括土建、安装、煤气、智能化、装修、外水、外电、弱电、园林、消防、铝窗)、30万元以上材料和须招标的设备采购; 2)直接采购:50万以下工程采购、30万元以下材料; 2、供方信息收集 2.1发布招标信息:根据工程和材料采购计划,资格审查截止日期15天前,造价采购部安排在政府招标办、公司内网或以其他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明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范围、规模、资格审查截止日期、招标要求等信息。 2.2投标意向单位资料的收集:造价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通过招标公告、工程和材料信息库、市场查询等方式收集投标意向单位。应保证投标意向单位的数量不少于三家,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1) 集团内部工程承包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信息库; 2) 网上搜寻; 3) 内部公告; 4) 招标小组及人员推荐; 5) 供方自行推荐;

6) 同行推荐。 2.3造价采购部应要求工程和材料供方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公司简介; 2) 营业执照; 3) 资质证书; 4) 与招标业务相关的业绩资料; 5) 税务登记证; 6) 企业代码证; 7) 代理证明文件(可选); 8) 项目经理证书(适用于工程招标)。 2.4由造价采购部要求供方填写和提交《供方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 3.1工程承包商资格审查:由造价采购部组织招标小组对工程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供应商资格审查:(针对需选型定板的材料)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3.2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指在开标前对潜在投标单位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指开标后对投标单位进行的资格审查。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

内部招投标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内部招投标工作程序,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2. 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1.3. 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3.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1.3. 2. 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1.3.3. 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1.3.4. 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1.3.5.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3.1. 1.3. 2. 1. 3.3..1.3. 4. 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议标或不招标: 1.3.6. 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1.3.7. 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1.3.8. 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1.3.9. 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1.3.10. 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1.3.11. 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1.3.1 2. 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1.5. 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房地产开发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北科建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试行) 二零零八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3) 第三章规模标准与招标方式 (6) 第四章招标程序 (8) 第五章招标管理 (10) 第六章附则 (14) 附件1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一览表 (15) 附件2 工程项目招标方案一览表(例表) (16) 附表3 工程项目招标资料归档和备案一栏表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工程招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贯彻集团阳光下经营的方针,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二级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等。 第四条招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及合理低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优选施工、监理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集团是工程招标采购的管理机构,对各公司的工程招标采购工作以管理、服务、支持和重点环节的监控为主;具体工作包括:(一)制定招标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示范文本; (二)对项目招标工作的整体策划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对招标过程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建立合格承包人信息库,逐步与承包人建立战略合作伙伴管理; (五)逐步发展战略采购,建立集团战略招标采购流程。 第六条各公司是工程招标采购的执行机构,全面负责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具体包括:

(完整版)建筑公司如何开发市场

建筑公司如何开发市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市场开发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确保市场开发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场开发工作应以建筑招投标市场为导向,以详尽完整的内业资料为基础,以培育高素质的市场开发队伍为目标,以建立完善的市场开发工作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工作的快速化、标准化为主攻方向,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市场开发工作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工程信息管理 第三条充分利用信息、人际网络,积极建立与各级政府部门、各地建委、铁路局、设计院、大型企业集团的关系,广泛收集有跟踪价值的工程信息。各级市场开发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工程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工作。 第四条一、二级市场开发单位每年3月20日前,将本单位经过筛选、评审后的工程信息和每月20日更新补充的工程信息,通过集团公司“投标管理系统”上报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部登记,并由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部每月30日前在“投标管理系统”上发布一次。 第五条各单位要对收集到的工程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对信息的真实性加以核实,具体看项目是否列入建设计划、是否批准立项、资金是否落实、业主组织机构及办公地点是否翔实。核实无误后,落实专人负责承揽工作的全过程跟踪;对有中介人的项目信息,要为其出谋划策,协助跟踪,但应杜绝前期大额费用的发生。 第六条信息跟踪人员要及时与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工程特点、标段划分、业主的招标动态和日程安排,全面搜集有关标书编制及报标决策的信息资料并及时反馈。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七条根据信息跟踪人员提供的工程概况、参与投标的对手情况选择标段,按业主的日程安排,指定专人按时购买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提前办完相关的一切手续。 第八条要熟读资审文件内容,领会文件精神,充分理解业主的意图,按文件要求精心编制。在满足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强制要求的基础上要有一定的富余量,并在人员选定上要尽量符合单位实际。所有编制的资料要前后一致,工程合同与业绩证明、审计报告与财务状况表、机械设备表与设备发票、人员经历表与相关证件要相互对应,并具有真实性。提供的业绩资料要结合工程特点,具有代表性。 第四章投标书的编制 第九条在项目投标前期,根据资格预审通过的标段数量、工程特点,挑选有相关经验的人员成立编标组织机构,由编标总体负责人安排投标进程,进行详细分工,分配具体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第十条指派专人持相关证明按时到业主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的数量进行清查、核实,以免遗漏。参加标前会议人员和现场考察人员及时向编标人员反馈业主的日程安排。 第十一条购买招标文件后,按业主的安排准时参加标前会议,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并向编标人员及时反馈。 第十二条由编标总体负责人带领方案、预算人员,对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施工环境、人文地理、施工材料进行详细考察,并及时向编标人员反馈。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考察结束后,编标人员要及时上报需要澄清的问题,并要有专人负责答疑、补遗资料的接收及回函确认,并及时复印,下发到编标组。编标人员要仔细领会补遗资料的精神,并完全彻底地贯穿到标书编写中。

学校采购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使用学校财政性预算资金或部门自筹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如保洁、租赁等。 第三条学校的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与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方式干扰学校的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 第四条按相关规定应当纳入政府和行业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由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没有纳入政府和行业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按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校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凡达到

集中采购限额的采购项目,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未达到集中采购限额的采购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遵循保证质量,注重效益,满足需要,提高效率的精神组织实施。 本办法所称项目承办单位是指项目隶属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采购项目,必须通过项目承办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进行科学论证,并经财务处核实经费来源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采购及招标投标活动中,参与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参与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办法中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室、审计处、财务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学校的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 (二)审查批准学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研究决定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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