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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大全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拓展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结合部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对象为部机关领导班子成员。

二、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有:述职人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今后履职设想和打算;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公开说明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工作原则上在每年度末或次年初进行,可采取会议报告和书面报告两种形式。也可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干部绩效测评一并进行。

四、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前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得失,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述后要根据领导干部个人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民主测评反馈意见分析,梳理下一阶段整改目标和提高自身素质的措施。

五、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测评结果一并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并妥善处臵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上级组织部门、县委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上级组织部门到我部进行工作考察和调研,领导参加的各种重大事项的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

3、大额经费(5000元以上)开支情况;

4、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6、每月重点工作安排及完成落实情况;

7、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8、部机关领导、科室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情况;

9、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部机关全体干部要认真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确保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

的,事后应及时补报;

4、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无法办理的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三、纪律与监督

1、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分管部长对分管科室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常委部长。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未上报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部机关的突发事件,因本科室或当事人原因导致未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执行《中共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已,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二、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三、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坚持抵制“跑官、要官”等各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遇有重大决策,要经集体讨论,不搞个人说了算;坚持依法行政,不滥用权力。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六、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接受党组织、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七、落实副职分管人事、财务工作,正职领导重在监管的双向监督制度。明确由副职领导分管财务工作,党政正职对财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班子其他成员参与监督。

八、不参与抹牌赌博、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活动,不自驾公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组织部工作重要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部机关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设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委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部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长组成。

四、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每季度向常委部长和分管部长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并根据领导相关要求组织抓好落实。

五、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并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考核形式半年自查、年终考核。

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一次,结合年终总结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应遵循3个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过高要求。

2、民主公开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引导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臵意见应当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平等原则。党员在《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对普通党员还是对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民主评议党员包括六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致。

2、是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

3、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认真做好党员责任林工作。

5、是否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清正廉洁,勇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6、是否坚决执行觉的决议,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部领导班子及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

1、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理想信念、权利义务和党的宗旨教育,同时学习了解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内容和要求,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2、自我评价。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本人实际,总结个人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与差距,制定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凡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党员都应当认真写好个人总结材料,经党支部审定后,由党员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3、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组织鉴定。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综合分析,做出评价,反馈给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实施奖惩。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以部党支部名义予以表彰;对评议中定为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督查督办制度

为加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大督促和检查,特制定此制度。

一、对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下达的各项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来函、来电协办事项,上级部门领导批办的事项和群众来信来访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办理,实行督查督办。

二、部办公室负责综合事项的督查督办,业务科负责业务工作的督查督办,重大事项由部领导班子按照职责分工亲自督查督办。

三、凡属转(交)办、督办的事项,均要正式下发督办通知,内容包括:承办科室、督办内容、目的要求、办结时限、附送的文件和材料等。

四、对于承办科室办结事项的办理结果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和问题未得到解决的事项,退回重办。

五、对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应采取不同的方式督查、督办;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集中力量督查、督办;对全年性的工作,分阶段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的方式进行督查督办。

六、对有时限要求的批办件,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未明确时限要求的,按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分为特急办、急办和日常办三类。特急办、急办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办结,日常办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部领导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领导讲廉政党课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

二、廉政党课必须以《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为主要内容,同时结合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联系组织部工作实际进行讲解。

三、常委部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搞好自我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定期对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尤其是在重要节日、干部调整、年初岁尾等重要时期搞好教育。

四、常委部长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副部长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

五、讲廉政党课前要认真备课,讲课立意要新、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课后要认真组织座谈讨论,增强教育效果。

六、落实领导同志讲廉政党课登记制度,每次讲课后都要对讲课人姓名、职务,讲课时间、内容和听讲人员情况等

进行登记。

七、要做好对受教育人员的考勤制度。严格考勤、考评,确保到课率和教育效果。

民主生活会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为改进组织部机关民主生活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组织部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领会改进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思想,明确目的要求和工作环节,严格执行《意见》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时间,根据县委统一安排进行。民主生活会原则每年召开一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应提前15天向县委、市委组织部书面报告,以便上级派相关人员参加。

四、认真抓好会前五个重要环节:

1、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按照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内容的统一要求和主题,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

2、组织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相关内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等有关文件。个人自

学时间一般安排2至3天左右,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3、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民主生活会前,要指定专人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听取意见的同志要将群众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如实上报。

4、认真准备发言提纲。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结合实际,对照检查,寻找差距,针对问题,认真准备好发言提纲。

5、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常委部长要同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存在问题;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交流思想,增进了解,互相帮助,化解矛盾,加强团结。

五、民主生活会要围绕主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在党纪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宣读,会后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六、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及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群众意见、整改措施一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并附民主生活会原始记录。

七、常委部长要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民主生活会上,常委部长要带头学习,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

头开展批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领导班子其他同志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

八、按有关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应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人大政协代表等人员列席会议。

党员学习制度

一、为不断加强党员日常学习与管理,确保党员长期受教育,特制定此制度。

二、党员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自学与个别辅导为辅,学习内容严格按照计划进行,

三、授课人员必须课前有准备,授课方式可灵活多样,内容要通俗易懂。

四、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学习者,须提前向学习负责人或相关领导请假,经允许后方可。

五、因请假、出差而未参加学习者,须及时补课,并做好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

六、学习人员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按时上交规定篇目学习心得。

七、认真遵守学场纪律,特殊情况外,学习期间一律暂停办公。

八、积极发言,畅谈体会,做好记录。

九、党员参加学习情况将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腐败风险信息收集、登记制度

一、畅通腐败风险信息收集渠道,通过信访举报等各种途径,广泛收集部领导干部各类腐败风险信息。

二、坚持日常登记,及时收集并整理各类腐败风险信息。

三、坚持腐败风险信息举报及登记保密原则,并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四、把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作为腐败风险信息收集登记的重点,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腐败风险信息分析评估、审核发布制度

一、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部机关腐败风险信息的分析评估工作。

二、自收到风险信息后,无特殊原因3天内必须对信息进行分析评估。

三、风险信息分析评估遵循当事人或有利害关系人员回避原则。

四、根据腐败风险信息的紧急程度和后果是否严重等综合情况进行分析,初步确定预警等级,提出预警处臵措施。

五、根据腐败风险确定的红色(一级)、橙色(二级)、黄色(三级)预警等级,研究处臵纠偏措施,决定发布预警提示。

腐败风险预警处置督查、结果回告、通报制度

一、科室或个人接到预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腐败风险成因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对采取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处臵措施的预警对象,要在5日内上报剖析材料、廉政承诺和整改措施;

三、对受到纠错谈话、接到纠错通知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的预警对象,要在10日内上报整改情况。相关科室要提交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健全制度的书面材料。

四、对重要个案或有影响的风险处臵综合情况,必须向部领导班子和县纪委报告。

五、对廉政风险预警处臵情况的通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原则;

六、腐败风险预警处臵结束后,要采取集中通报或个案通报,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腐败风险防控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并实施部机关腐败风险防控工作年度方案。

二、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部机关腐败风险教育活动。

三、负责组织部机关开展清权确责、优化工作流程、廉政风险查找、等级评定和防控措施制定及审核备案等工作。

四、负责各科室及领导干部落实腐败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五、负责组织、指导各科室关于反腐倡廉制度的梳理、规范和监督执行等工作。

六、负责部机关腐败风险信息的收集、登记,组织开展风险信息分析评估、审核发布、预警处臵、督查等工作。

七、负责部机关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归档工作。

八、做好上级关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公开透明制度

为加强部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原则:凡不涉及国家秘密,与办事相关、适合公开的事项应予以公开。公开坚持依法、真实、注重实效、利于监督。

二、公开的内容:

1、部机关机构概况:单位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科室职能、机构领导简况、下属科室概况等;

2、党务:党务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干部任免等;

3、政务:工作规划、重点工作年度安排、总结、文化体育重大活动开展情况、新闻宣传、惠民工程实施情况等;

4、其它各项工作流程、财务及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的形式及方法:公开的形式有上墙公开、会议公开、简报或报纸公开、网络、媒体公开,不同内容可采取不同形式。

公开的方法可采用常年公开、年度公开、季度公开、不定期公开。

四、公开的程序:由部办公室总体负责公示,需各科室提供的材料,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完成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按规定予以公开。

五、建立投诉、反馈制度。设立群众意见箱和群众投诉电话,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投诉电话:*********

责任追究制度

为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正确、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故意、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延误工作,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集体、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触犯中组部明令禁止的“十条禁令”的;

2、自查整改力度不大,措施不具体,成效不明显或没有成效,群众意见较多的;

3、科室内部管理不严,各项工作运转不畅、质量时效性差的;

4、上级组织部门及县委、部领导临时交办的急、重任务完成不力、进度缓慢,执行力度差的;

5、其它违反工作制度、违纪违法的行为。

四、工作人员未经请示相关负责领导审核、批准直接办理,或不依照领导审核、批准意见自主办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由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五、工作人员因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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