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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

导则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l.3.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3.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1.3.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l.3.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以下各类事件应急响应,核事故的应急响应遵照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有关规定执行:

1.4.1超出事件发生地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处理能力的应对工作;

1.4.2跨省(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1.4.3国务院或者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需要协调、指导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它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

l.5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

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放射性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充分发挥地方人民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2组织指挥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家咨询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

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工作。

专家咨询机构为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突发环境事件国家应急救援队伍由各相关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组成。环保总局应急救援队伍由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核安全中心组成。

2.2综合协调机构

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协调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环境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修订)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统一协调重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国家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环境污染应急信息;完成国务院下达的其它应急救援任务。

各有关成员部门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应急协调保障工作。

2.3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

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的环境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需要其它部门增援时,有关部门向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提出增援请求。必要时,国务院组织协调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2.4地方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环境应急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

2.5专家组

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聘请科研单位和军队有关专家组成。

主要工作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为国务院或部际联席会议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3.1.1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开展对国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

3.l.2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事故风险等情况,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4—2003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 9007—20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 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事故险情或事故,依据应急预案采取的应急行动。 3.4 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5 应急演练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救援活动。 4 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分工和职能,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预案编制工作。 4.2 资料收集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事故资料、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资料、企业周边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4.3 风险评估 主要内容包括: a) 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 b) 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c) 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4 应急能力评估

(完整版)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单位名称: 实施日期: 签发人:

目录 预案目的 (3)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3)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职责划分 (3) 三、工作程序 (5) 四、应急救援保障 (7) 五、报警和通讯联络方式 (9) 六、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和注意事项 (9) 七、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10) 八、事故应急预案终止程序 (10) 十、应急培训计划 (11) 十一、演练计划 (12) 十二、奖惩 (12)

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目的:环保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指导和规范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利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及生命安全。为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了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在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职责划分 (一)指挥机构设置 1、成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___任组长,___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生产及行政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监室,日常工作由安监室兼管。 2、发生重大事故时,以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___任总指挥,___任副总指挥,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免费-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

附件1: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事业单位版)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 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8) 6 格式和要求 (17)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事业单位版) 1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XXX公司环保应急预案

XXX公司环保应急预案

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XXXX蓄电池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引言 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不同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往往是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广的特点,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给人民的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恶性事故。为了有效防范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和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定市和徐水县环保局的要求,我公司制定了《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细化突发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报告、处置程序,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种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规范和强化了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为重点,逐步完善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公司环境保护系统,做到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本预案由公司综合技术部制定,董事长批准发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实际操作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文件体系,使应急救援工作更加有效。 董事长: XXXX年XX月XX日

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为了有效遏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民健康受到危害,国家经济和人民财产受到损失,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和财产损失降至最底限度,根据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环境现状,合理有效处理、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1 制定目的 保证在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发生时,有效应对事故的发生,防止事态扩大,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应急组织方针 平战结合,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各负其责,以人为本,科学施救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各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等特点对专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引用文件如有修订或更新,使用本导则的各方应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有效版本。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3.1 专项应急预案的种类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电网和发电企业专项应急预案体系目录详见附录A和附录B。 3.1.1 自然灾害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面临的气象灾害(主要包括雨雪冰冻、强对流天气(含暴雨、雷电、龙卷风等)、台风、洪水、大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编制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 3.1.2 事故灾难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各类电力生产事故编制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

3.1.3 公共卫生事件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编制公共卫生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 3.1.4 社会安全事件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编制社会安全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 3.2 编制要求 (1)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应以防范、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影响为主,对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次生或衍生事件应急处置内容应根据事件性质由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予以明确。 (2)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中,电网企业在编制电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同时,应根据电网结构特点编制电网黑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此外,被列为电网黑启动电源点的发电厂在编制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的同时,应单独编制发电厂黑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3)公共卫生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可以根据事件类别分别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也可编成一个综合性的专项应急预案。在综合性的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中,应分别明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公共卫生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除应符合本导则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要求。 (4)社会安全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除应符合本导则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要求。 4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4.1 总则 明确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等内容。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实用文档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事故风险等情况,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000.4—2003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 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9007—20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emergency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 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 文案大全

应急准备emergency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 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response 针对事故险情或事故,依据应急预案采取的应急行动。 3.4 应急救援emergency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 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紧急措施 或行动。 3.5 应急演练emergencyexercise 针对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救援活 动。 4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分工和职能,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 (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 计划,组织开展预案编制工作。 4.2 资料收集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 业企业事故资料、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资料、企业周边 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4.3 风险评估

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

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一般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意外情况。下面,编为大家分享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在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中,对惠州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管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损失,维护本公司及企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2 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公司在运营管理中发生废水、固废处理系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废弃污染事件以及各类事件应急措施。当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我公司进行处理。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惠州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

机构、专家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3.1领导机构 突发环境事件应由领导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司运营管理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企业法人或者总经理任组长,运营管理主任副组长,其他技术、生产、工程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领导机构设在公司办公室。应急领导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应急指挥部各部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应急指挥部下达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本司应急组成员组织图见附表。 3.2 各成员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必要时应与客户,当地政府沟通合作,寻求最适处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要马上联系当地省或市环保局,由该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组织。 3.3综合协调机构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4 专家咨询机构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机构为突发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事业单位版) 1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批准:杜月惠 审核:孙启刚 编制:王学鹏 二0一七年十月

目录 一、总则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术语、符号和名词定义 (2) (四)事故等级及参与范围 (3) (五)适用范围 (4) 二、公司概况 (4) (一)基本情况 (4) (二)危险源情况 (4) (三)地理概况 (5) (四)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及对周围的影响 (5)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6) (一)指挥部 (6) (二)专业队 (7) 四、应急响应 (9) (一)报警和通讯 (9) (二)现场抢险 (9) (三)事故调查处理 (21) 五、保障措施 (22) (一)物资供应保障 (22) (二)制度保障 (22) 六、培训和演练 (23) (一)培训 (23) (二)演练 (23) 七、附件 (23) (一)备案 (24) (二)修订与实施 (24)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贯彻环境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先主动制定、采取防范措施,以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而环境污染事故一旦发生时,能够确保迅速做出响应,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按事先制定的抢险救援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抢险救援工作,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增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能力,减少风险。为保障企业员工和周围居民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使公司和个人利益免受侵害,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附件1 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全本)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二○一五年九月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应急预案的法规、标准、指导性文件以及国家和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的,是作为浙江省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时使用的技术规范。 本规范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改变: ——标准名称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现场处置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格式和要求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组织制订。 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9月9日批准,2015年9月9日实施。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目录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本的框架结构、编制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境内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本的编制,国家和省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2013.10.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附件。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4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 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4 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5 应急演练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4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1 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6个步骤。 4.2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环保应急预案

XXXX公司 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仅适用于本公司各种突发事故。 l.5 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

能力,尽可能地避免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坚持平战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2.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部,分管生产、安全、消防的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 2.2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设置 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环部、生产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 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分管生产、安全、消防的副总经理; 指挥部:生产部。 2.3 应急指挥部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2.3.1 应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职责 1、制定、修改各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精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精)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 环办[201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针对当前石油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的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其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部组织制订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用于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指导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工作。地方环保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指南》,熟悉、领会其内容要求,并在环境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一是要求现有石油化工企业在编制或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时,按照《指南》进行,经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环保部门要依据《指南》对其进行形式审查;二是要求新建或改建、扩建的石油化工企业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指南》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一同提交环保部门审查。 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转发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石油化工(包括石油炼制与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该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环境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环境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环境敏感区 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3.3环境保护目标 石油化工企业周边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 3.4危险物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从行业标准上升为了国家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是在认真分析目前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阶段性特点和问题的基础上修订的,其颁布实施,将对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解决目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中文名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外文名 Guidelines for enterprises to develop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for work place accidents 所属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号 GB/T 29639-2013 标准颁布 2013-07-19 标准实施 2013-10-01 颁布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 目录 1前言 2范围 3术语定义 4预案编制 5预案体系 6综合应急预案 7专项预案 8处置方案 9附件 10附录A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1]。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中国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雷长群、孙庆云、时训先、多英权、曾明荣、石国领、张明、李继宝、曾广移、曹云鹏、蔡镇坤。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 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 置方案以及附件。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和单 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4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3.1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 准备。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4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 行动。 3.5应急演练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预案编制 4.1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6个步骤。 4.2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企业环保应急预案

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专项环境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 实施日期:2016年元月 目录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指定依据 1.3响应原则 1.4适用范围 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公司概况 2.2企业周围的环境情况 2.3危险源分析 2.3.1 危废产生

2.3.2事故类型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废物监控 4.1.2危险废物管理措施 4.2预警行动 5、信息报告 5.1信息报告与通知 5.2信息上报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6.2响应程序 6.3处置措施 6.3.1危废泄漏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6.3.2危废火灾事故处理措施

7、应急保障 7.1保障措施 7.2保障物资 8、附则 8.1术语与定义 8.2预案实施 附件1:部分应急救援电话 附件2: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3:应急物资种类及数量和用途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矿危险废物的应急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火灾、爆炸或其他意外的突然或非突发事件导致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成分泄漏到空气、土壤或水体中而产生对我矿员工健康和周围环境的危害。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本预案。 1.2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1.3响应原则 立足于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 1.4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及其它相关工作。 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概况 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位于保德县腰庄乡路家沟村,行政区划隶属保德县腰庄乡管辖,整合后井田地理坐标:东经:111°05′00″~111°06′32″。北纬:38°58′45″~38°59′03″。井田面积7.9564km2,现有职工391人。(见表2-1) 表2-1 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关于转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的通知 各公司、直管项目经理部: 现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导则》要求全面清理并修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各公司对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按照《导则》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二、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对管辖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明确项目应当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具体内容,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台账”,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进行管理。 三、各直管项目经理部按照《总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川路桥安【2014】84号)对分包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修改和完善进行指导,明确具体内容,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进行管理。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29639—2013 2013-07-19发布2013-10-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以及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附件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4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 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应急预案生产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附件2: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一、范围 本导则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为例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大兴区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参考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危化字[2004]43号) 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员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员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和必要性 应急救援预案对于应急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有

利于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以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紧急事件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具有以下必要性: ①制定预案是贯彻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要求; ②制定预案是减少事故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需要; ③制定预案是事故预防和救援的需要; ④制定预案是实现本质安全型管理的需要。 五、名词解释 1、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2、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 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危险目标 指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物品所在的场所或设施。 4、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 而制定的事故停机救援预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5、分类

企业环保应急预案

XXXXXX有限公司 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单位名称:XXXXXX有限公司 实施日期:2016-07-07 签发人:XXX 目录 预案目得 (1)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1)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得职责划分 (2) 三、工作程序 (3) 四、应急救援保障 (5) 五、报警与通讯联络方式 (7) 六、事故发生后得报告程序与注意事项 (8) 七、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8) 八、事故应急预案终止程序 (9) 十、应急培训计划 (9)

十一、演练计划 (11) 十二、奖惩 (12) 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目得:为保障XXXXXX有限公司环保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与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得危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得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指导与规范突发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得应急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造成得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利益与人民群众身体及生命安全。为防止与妥善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得发生特制定了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范县XXXXXX有限公司所在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得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与处置过程中发生得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得危及人体健康得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得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得职责划分 (一)指挥机构设置 1、成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与

XXX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生产及行政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监室,日常工作由安监室兼管。 2、发生重大事故时,以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XXX总经理任总指挥,XXX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得组织与指挥。 3、外部救援组织:综合部、生产部、财务部等部门。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指挥部职责 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受理辖区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报告,调查事故原因、污染源性质及发展过程,立即作出应急处置措施反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组织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件得现场监察、监测及处理;领导环境监察应急小组得应急处理工作。 环境监察应急小组由行政部与生产部组成。负责应急事故得现场调查、取证;提供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隔离与警戒工作;立案调查事故责任;做好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得其它任务。 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得调动;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试行)

目次 前言................................................................................................... III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3.1突发事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应急预案 (2) 3.3危险源 (2) 3.4风险 (2) 3.5预警 (2) 3.6突发事件分级 (3) 3.7应急响应分级 (3) 4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3) 5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3) 5.1总则 (3) 5.2风险分析 (4) 5.3组织机构及职责 (5) 5.4预防与预警 (5) 5.5应急响应 (5) 5.6信息发布 (6)

5.7后期处置 (6) 5.8应急保障 (6) 5.9培训和演练 (6) 5.10奖惩 (7) 5.11附则 (7) 5.12附件 (7) 附录 A (8)

前言 为指导和规范电力企业做好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规范系列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电力企业应按照本导则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编制电力综合应急预案。 本导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对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做出了要求和说明。 本导则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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