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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为保持建筑工地生活区的清洁,保证大家有一个干净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从而确保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生活区生活垃圾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根据建成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建筑工地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1、对于生活垃圾应一律丢到垃圾桶内,由镇环卫所进行垃圾外运。

2、生活垃圾应按要求分类集中存放,对于剩菜剩饭应装入专用生活垃圾桶,其它生活垃圾可直接倒入大垃圾箱内,严禁混用。

3、严格按要求分类倾倒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或乱扔乱放,除生活垃圾外,其它施工垃圾严禁倒入生活垃圾池或专用垃圾桶内。

4、现场管理人员食堂门口适当位置应摆放用于倾倒剩菜、剩饭的专用生活垃圾桶。

5、生活垃圾每天集中清运一次。

6、对施工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其认识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生活垃圾污染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空气质量下降,甚至导致传染病的发生,从而影响每个人的身体和身心健康。

7、各食堂对于变质腐烂的蔬菜或食品应做生活垃圾处理,严禁食用,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8、生活垃圾设专人负责监督管理,检查发现,在现场内随意丢弃或不按要求分类倾倒生活垃圾的,清理干净并进行罚款处理。

9、该管理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要求施工人员提高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从严要求自己,确保该制度的顺利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作业环境。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六、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七、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八、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九、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徐州天画广告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六月六日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一,垃圾清运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 1、垃圾清运人员按公司统一着装,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天清运量不少于4车,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加班或者晚上清运的,应无条件服从安排; 3、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如灰尘较多的,应先洒水,涉及进出人员安全的要围安全警示带; 4、装车完毕,清运人员清扫现场后方可离开,保证现场的卫生; 5、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爱护现场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如系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6、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对公司所配置的清运工具责任到人,如系人为破坏、丢失,将照价赔偿; 7、清运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垃圾的堆积物,保证垃圾车的卫生,根据要求,对垃圾车进行维护和保养。 8、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管理处具体管理规定。 二,垃圾清运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垃圾清运人员的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19:00,在垃圾车停放的小区大门岗签到,考勤方法以公司为准; 2、垃圾清运人员为临时工性质,根据清运工作量情况及工作表现,公司有随时作出解聘的要求; 3、每出一车垃圾,按要求在相应的表上填写签字,手续不全的,视为无效车次; 4、垃圾清运人员应如实记录清运车次,若发现未装满一车垃圾(无垃圾除外),一车次扣绩效工资的10%,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5、垃圾清运人员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各为50%,月底根据出车量、考核情况计分,以每天不少于4车计,每低于一车,扣发绩效工资的10 %; 6、因清运任务的变化,需要调整为夜间清运的,白天按相应的时间调休; 7、确需加班的,报公司环境事务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加班的车次按每车10元/人每车给予补贴。 8、公司客服环境事务主管负责垃圾清运人员的绩效考核。 三,垃圾清运的管理要求(管理处) 1、各管理处环境事务主管要提前一天向公司环境事务部通报垃圾清运要求及数量,以便作好调车准备,以可装满一车为标准; 2、管理处每出一车垃圾由所在项目的环境事务负责人和当班班长进行检验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如环境事务负责人休息,管理处主任检验签字或指定专人负责; 3、当班保安人员要对垃圾清运过程全程跟踪,在确认现场公共设备设施无异常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如未及时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情况,责任由当班保安人员负责。 4、垃圾清运过程现场协调由各管理处主任、环境事务主管负责,公司客服环境事务主管负责统筹所有清运工作的安排。 5、公司客服部对清运的情况不定时检查,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6、附件《出车登记表》 北京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有较多的建筑垃圾需要处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订建筑垃圾专项管理制度。 1.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未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清理工作,根据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落地灰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 2. 废钢筋、铁钉、铁丝、纸张类的废料,及时送废品回收。 3. 建筑场内清除的垃圾渣物,通过施工人员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由项目部专人管理现场清洁卫生工作。 4. 项目部将定期组织检查,并将建筑垃圾的管理制度与班组切实的结合起来,利用经济杠杆,根据工作业绩奖优罚劣。 乌兰察布市森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怡馨花园13#、14#路 2018年6月1日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有较多的建筑垃圾需要处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订建筑垃圾专项管理制度。 1.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未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清理工作,根据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落地灰

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 2. 废钢筋、铁钉、铁丝、纸张类的废料,及时送废品回收。 3. 建筑场内清除的垃圾渣物,通过施工人员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由项目部专人管理现场清洁卫生工作。 4. 项目部将定期组织检查,并将建筑垃圾的管理制度与班组切实的结合起来,利用经济杠杆,根据工作业绩奖优罚劣。 乌兰察布市森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怡馨花园13#、14#路 2018年6月1日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1.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与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应符合《生 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 的规定。 2.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逐步按分类收集方式设置。新建居 民小区应按分类收集方式设置分类收集点和分类收集容器、 设施。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分别收 集。 3.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收集,日产日清。每个垃圾收 集点的垃圾每天至少收集两次,垃圾应不满溢、无积压、无 曝露、不遗漏、不得随意堆放在路边。生活垃圾收集时间宜 为每天早晨4:00-7:00 、白天 9:00-16:00 、晚上 19:00-22:00 。 4.打烊垃圾宜在每天4:00-7:00 时段进行专门收集,并 应采取定时定点、按片巡回、上门收集的方式,收集至转运 站点暂存。对临街门店关门时间不统的道路,应增加收集次数或就近设置垃圾贮存点。打烊垃圾应及时收集,做到垃 圾不落地、无暴露和堆存、临街垃圾容器无漫溢。 5.距离生活垃圾处理场( 厂) 运输距离小于10km 的地区可采用 -次收运模式。距离生活垃圾处理场(厂 )运输距离大于10km 的地区可采用二次转运模式。

6.垃圾收集转运站应按《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 C1J179 、《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建标154. 《生活垃 圾转站技术规范》CJ47 、《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 准》建标 117.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II109 的要求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 7.有害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8 . 收集转运站点正式开始工作前,操作人员应对转运设 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无故障,再开启设备进行垃圾转 运,并开启监控设备对转运站点车辆、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监 控,保证站点运转有序。 9.生活垃圾的运输主体应当遵守下: (1)定期清运生活垃圾; (2)对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分装运输,不得混装混运; (3)采取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丢弃、扬撒、遗漏垃圾以及滴漏污水; (4)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房 (点 ) 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5)充分发挥运输车辆料斗、压缩腔的容积效率,尽量降低车辆带功压缩等 作业频率、避免空转; (6)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管理制度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管理制度编制: 审核: 审批: 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日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管理制度 本项目栋号多,规模大,为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和加强建筑垃圾的合理利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钢筋余料的再生利用 1.1钢筋下料由施工员、预算员及劳务队具体制作人共同 核算,避免废料的产生; 1.2所有余料在指定区域集中分规格堆放,禁止乱扔乱放; 1.3构造柱植筋,马凳筋,定位筋一律使用余料制作; 1.4完全不能使用的余料,应存放在钢筋回收区,由回收 部门统一回收。 2.模板余料的再生利用 2.1拼模后产生的木板、木方应集中分类堆放; 2.2后浇带的覆盖,垃圾箱的制作应采用废旧木板; 2.3短木方应采用接长机接长再利用; 2.4禁止乱裁乱切新木板、新木方; 2.5完全不能使用的废料应集中堆放,由回收部门统一使 用粉碎机粉碎后重新压制成型。 3.混凝土废料的再生利用 3.1混凝土浇筑后产生的废料应由专用管道输送至底层, 用于基坑回填,若仍具有塑性,应用于临时道路的硬化 或其他零星工程; 3.2混凝土在浇筑前应由预算员、混凝土工长共同核定工

程量,并在浇筑过程中随时跟踪记录,严禁超量。4.砖及砂浆废料的再生利用 4.1 施工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减少非生产性损耗; 4.2 砌筑砂浆应工完料清,落地灰应随砌随清,用于墙面勾缝或零星抹灰。 5. 安装管线的废料回收利用 5.1 优化布线方式,减少管线的切割; 5.2 管线余料应用于电缆电线的过墙套管和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 5.3 完全不能使用的余料应由回收部门统一回收。 6. 其他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6.1 材料包装物应由材料部门收集,用于混凝土浇筑时的包裹覆盖; 6.2 打印纸两面使用,废旧纸张用于计算草稿和方案初步设计; 各工长、班组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由项目部绿色施工管理小组监督检查,如若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陕一建悦达项目部 2012年12月1日

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施工工艺纪律 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证大家有一个干净整洁卫生的生活作业环境,从而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身体和身心健康,现场生活垃圾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此项目部结合目前气候条件及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该现场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1、对于目前现场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应限期清理,集中堆放后进行垃圾外运。 2、各施工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要求分类集中存放,对于剩菜剩饭应装入专用生活垃圾桶,其它生活垃圾可直接倒入大垃圾箱内,严禁混用。 3、各施工队应严格按要求分类倾倒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或乱扔乱放,除生活垃圾外,其它施工垃圾严禁倒入生活垃圾池或专用垃圾桶内。 4、现场管理人员食堂门口适当位置应摆放用于倾倒剩菜、剩饭的专用生活垃圾桶。 5、生活垃圾根据季节可每周集中清运一次,如高温季节为防止出现苍蝇或其它蚊虫,可采用喷洒药物或每隔两天便进行外运。 6、对各施工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其认识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生活垃圾污染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空气质量下降,甚至导致传染病的发生,从而影响每个人的身体和身心健康。 7、项目部明确各施工队生活环境责任区,要求各施工队搞好各自的食堂及责任区卫生,每天按时清理打扫,并及时将生活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池或垃圾桶内,产生的其它垃圾倒入指定区域。 8、各食堂对于变质腐烂的蔬菜或食品应做生活垃圾处理,严禁食用,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9、生活垃圾设专人负责监督管理,项目部随时进行检查,对在现场内随意丢弃或不按要求分类倾倒生活垃圾的,清理干净并进行罚款处理。 10、该管理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要求各施工队提高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从严要求自己,确保该制度的顺利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作业环境。 页脚内容1

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生活垃圾处理管理 制度 为了美化环境~净化村庄~改善村容村貌~开展生活垃圾的处理~保持村庄道路、河道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卫生~特制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一、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科学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类处理、资源利用的原则。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模式。 二、村庄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对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制止、劝告和举报。 三、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和主要街道保洁员清扫收集、垃圾清运车清运的制度。 1、保持村容村貌整治有序~无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放等行为。 2、在主干道、公共巷道两侧的单位、住户和经营户按照界定位置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清扫、包整洁、包绿化”。 3、保持村庄环境卫生整洁~妥善处理规范“五堆”~即“柴堆、草堆、粪堆、沙石堆、垃圾堆”。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四、村庄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安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沙石、砖块等材料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转动~不得长期占用路段。生产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和农户负责清运到指定的填埋场~严禁倾倒道路边和河道里。 六、禁止下列影响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1、在村庄内乱放畜禽~到处都是畜禽粪便。 2、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3、在公共道路、活动场所内焚烧树叶、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4、有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七、生活垃圾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模式~严禁乱扫、乱倒行为。 八、要积极广泛宣传~对影响环境卫生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

最新小区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范文

最新小区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范文 1、垃圾清运实行“专车专人,定时计量”的原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专门购置的垃圾吊臂车配备专门的封闭垃圾箱;配备专业驾驶员;运输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确保9:00结束;对每个运输垃圾数量统一计量,作为半年及年终考核依据。 2、拉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驾驶员行为规范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天出车前必须检修车辆,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3、在清运过程中,吊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4、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5、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6、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 7、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如果各村有自配的台式车要用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严谨扬撒、泄漏。 8、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的经济处罚或待岗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为提高我乡环境卫生质量,创造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垃圾清运有效,规范管理特别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二、对辖区范围的垃圾进行及时清运。

三、各村保洁员应按时集中本村垃圾做到所有垃圾必须全部集中到中转站。 四、垃圾清运员应做到每周两次清运到焚烧炉进行处理。 五、保洁员、清运员就及时对保洁、清运设施、运输车辆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六、在清运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及时解决。 七、认真完成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上级布置的其他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夏季到了,为确保社区居民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一、垃圾清运时间:早上9:00前,下午16:00之后。 二、垃圾清运方式:社区居民小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片区进 行清运,每天清运一次。 三、垃圾清运人员管理: (一)必须着环卫服装,配备好清运工具(清洁车、铲子、钉耙、 扫帚等)。 (二)清运质量必须达到要求,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若当天未清运完毕,必须加班清运。 (三)清运人员注意自身安全。备好防暑药、雨具和口罩、手套等。 四、垃圾清运处置地点管理:垃圾处置地点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保证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五、垃圾清运车辆维护: (一)每天下班后对所有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 (二)清运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方案

建筑垃圾管理方案1 目的 加强企业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2 定义 2.1 建筑垃圾 指公司建(构)筑物新建、扩建、改造、拆除、装饰装璜、修缮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以及管道施工、保温、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2.2 建筑垃圾处置管理 指对建筑垃圾的收集、倾倒、运输、中转、回填、利用、处置的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建筑垃圾倒运采用指定地点存放的方式,由装备部统一指定建筑垃圾倾倒地点。 3.2 各单位要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清运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倾倒。严禁不按规定地点乱堆、乱倒建筑垃圾,严禁建筑垃圾泄漏、遗撒、车辆轮胎带泥运行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3.3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求如下: 必须做到密闭化,四周车厢板牢固可靠、无破损、无变形、挡板严密,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苫盖措施,装载不得过满,不得污染环境和道路。 3.4建筑垃圾倒运到建筑垃圾场后,由施工单位安排装载机推平。 3.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4 考核 4.1 建筑垃圾未倒运到指定地点,出现乱倒,1m3以内扣施工单位400元,超过1m3的扣施工单位1000元/m3,并令其清扫干净。 4.2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或者轮胎带泥运行影响环境卫生且清扫不及时,按相关规定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清除。 4.3未按要求在垃圾存放场地进行整平的,按照400元/车~1000元/车收取处置费,并安排装载机推平,费用从责任单位结算中扣除。 4.4 建筑垃圾中的废铁等夹杂物必须挑拣干净后装车,发现不挑拣就装车的,按生产安全部的相关规定处罚。 4.5 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不服从主管部门调剂的,出现一次扣400元~1000元。 4.6将危险物品混入建筑垃圾的,出现一次考核400元~1000元。 4.7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一经发现考核生产安全部40元~100元: a)车辆手续不齐全允许运输车辆出门的; b)垃圾外运台账建立不完全的。 4.8 工程管理单位负连带责任,出现上述问题除考核施工单位外,视情节轻重在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扣工程管理单位100元~1000元,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在全公司进行通报。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规范指南规范》.doc

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局),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园林委,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各地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共同组织编写了《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 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治污减排,确保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实现城市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国已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国际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发展方向,在其指导下,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处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上升同处理能力不足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生活垃圾处理与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为保障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不断增强、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提高,指导各地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指南。 1. 总则 1.1 基本要求 1.1.1 生活垃圾处理应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1.1.2 应尽可能从源头避免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尽可能分类回收,实现源头减量。分类回收的垃圾应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资源化处理。通过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处置。 1.1.3 生活垃圾处理应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转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等重点环节,落实生活垃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铁山街道办事处垃圾处理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处“户集、村收、处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运行机 制,加强全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有效改善村处环境卫生状况,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处、村环境,根据中共胶南市委办公室、胶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11】3号)文件要求,经办事处政府研究,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 设目标,按照”户集、村收、处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本着布局合理、运转有效、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由处、村、户三级负责,分级管理,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建立环卫队伍,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运营经费,严格考核奖惩,逐步建立收集、运输、处理、管理、监督于一体的农村垃圾处理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一)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垃圾收集和保洁 工作责任范围。 1、村庄内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各村负责督促管理。国道、省 道、市道、处主次干道以及田间生产道路两侧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 2、村集体、企业、群众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制造者直 接送到处垃圾处理场,所在村负责督促管理。

3、办事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处直各单位的垃圾处理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全处范围内的企业垃圾处理由处经济办负责督促管理;中小学校垃圾处理由处中心校负责督促管理,各学校负责收集并清运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产生的污染垃圾由该机构进行消污处理后,送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5、未进入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的大堆生活垃圾和大堆建筑垃圾由所在村或单位负责清运到处垃圾处理场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办事处共设立中转铁皮箱35处。 (二)运行机制 按照处、村、户三级联动,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户集、村收、处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 1、户集。各村要给各家各户统一配置垃圾桶或各户自备垃圾桶,群众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清扫,每天将垃圾按时送到指定地点。 2、村收。由各村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配置清运车。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环卫工人人数。环卫工人负责收集群众 垃圾桶内的垃圾,并做好村内外道路、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要做到日产日清,按时将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3、办事处处理。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处级环卫公司,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大型垃圾处理场。环卫公司负责将各村垃圾中转站的垃圾统一清运至处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向处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商户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二、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在单位、家庭、社区中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垃圾分类日常管理与具体实施工作,包括设施配置维护、宣传发动、培训指导、监督检查、登记汇总各类垃圾产生收集量。结合卫生检查工作定期评比通报各部门垃圾分类情况。 四、所有职工应熟知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积极做好垃圾分类,严禁混合投放。办公室定期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垃圾分类专题学习。垃圾分类培训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每月通过询问、检查等方式,了解全体职工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参与垃圾分类情况。 五、各部门设置垃圾分类责任人,应落实开展本部门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指导部门职工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 六、全体职工应倡导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和工作习惯,不用或少用一次性用品,严格落实“光盘行动”,切实从源头

上减少垃圾产生。 七、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日常垃圾分类工作的执行情况,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及限期整改等。不定期对各部门职工的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及保洁人员的分类收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摆放,对不按要求分类投放和收集的部门、人员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八、各部门负责组织每天对本场馆范围收集到的各类垃圾的清运量、流向进行登记,办公室定期汇总统计上报全馆的垃圾分类清运情况。 九、各部门每天指定专人负责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工作,做到“按时按类外运”;每天对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内垃圾是否准确投放进行检查并记录;保持垃圾收集桶的清洁干净,确保各类垃圾收集桶“按点摆放”;做好各类垃圾的记录和定期报送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_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本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_生活垃圾分类 管理制度范本 为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应制定规范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生活环境,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市思明区、湖里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实施;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区域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分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界定)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在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第四条(基本原则)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政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分

类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 第六条(部门职责)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本市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环境教育内容,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垃圾分类习惯。 商务部门负责对可回收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垃圾清运工作管理规定

垃圾清运工作管理规定 彬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

垃圾清运工作管理规定 一,垃圾清运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 1、垃圾清运人员按学校统一着装,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天清运量不少于1车,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加班或者晚上清运的,应无条件服从安排; 3、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如灰尘较多的,应先洒水,涉及进出人员安全的要围安全警示带; 4、装车完毕,清运人员清扫现场后方可离开,保证现场的卫生; 5、垃圾清运过程,要注意爱护现场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如系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6、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对学校所配置的清运工具责任到人,如系人为破坏、丢失,将照价赔偿; 7、清运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垃圾的堆积物,保证垃圾车的卫生,根据要求,对垃圾车进行维护和保养。

8、垃圾清运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管理处具体管理规定。 二,垃圾清运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垃圾清运人员的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19:00,在垃圾车停放的学校大门岗签到,考勤方法以学校为准; 2、垃圾清运人员为临时工性质,根据清运工作量情况及工作表现,学校有随时作出解聘的要求; 3、每出一车垃圾,按要求在相应的表上填写签字,手续不全的,视为无效车次; 4、垃圾清运人员应如实记录清运车次,若发现未装满一车垃圾(无垃圾除外),一车次扣绩效工资的10%,发现没有按要求清运、检验、多报等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按相关程序给予扣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5、垃圾清运人员的工资为出车量情况。 6、因清运任务的变化,需要调整为夜间清运的,白天按相应的时间调休; 三,垃圾清运的管理要求

最新生活垃圾管理规定.pdf

文件编号XXXXXX XXXX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管理规定制表 版本/版次XXX 审核制(修)定日期XXXXXX 核准

一.目的:为了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使职工有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作业规定: 1.各职工丢弃之衣物、床上用品、日常用品及果皮、纸屑等,应丢入宿舍门前的垃圾桶内,并垃圾桶应加盖管理; 2.各清洁工每天早上应将厂区、宿舍、厕所等各垃圾桶内之生活垃圾予以清理,并应将可回收之垃圾和不可回收之垃圾进行分类,分别倒入(或装入)废的PP袋内送入生活区垃圾池整齐排放,不可直接倒在生活垃圾池内而污染环境; 3.负责各环境区域之清洁工应随时清理各区域及垃圾桶内之垃圾,维护环境之整洁,并如有垃圾桶较脏(或坏掉)各清洁工应随时更新,以保持垃圾桶之清洁; 4.食堂丢弃的各种食品类包装材料及废菜残渣、过期变质之食物等应用废筐或废PP袋装好送入生活垃圾池整齐排放,不可直接倒在生活垃圾池内而污染环境; 5.各清洁工随时应对水沟内之垃圾进行清理,并处理生活污水后余下的污泥应当作肥料给草木 施肥; 6.职工吃剩的饭菜等食物应倒入专门的剩饭菜池内,(不可将剩饭菜倒入垃圾桶内或乱倒),每天由外面专门的养殖场人员清理拖走,并每次清理后后勤人员应要求外面养殖场人员用水将剩 饭菜池冲洗干凈,剩饭菜池内不可有残留的饭菜在内腐烂发臭而滋生蚊虫等; 7.每天生活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于第二天由溪头环卫部门全部清理拖走处理,并每次清理后后勤人员应要求环卫部门人员用水将垃圾池冲洗干凈以免垃圾长期附在地上日晒雨淋而腐烂发 臭,滋生蚊虫、老鼠等; 8.后勤应将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数量统计于<<生活垃圾数量统计表>>内进行管控,如生活环境较脏、乱等异状应随时给职工提醒与倡导; 9.生活垃圾池应标示“生活垃圾存放区”,并后勤应派专人对生活垃圾池的垃圾及生活区环境之整 洁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与管理,保证职工生活环境的整洁与舒适; 10.各干部应给职工倡导,不管是在厂内还是在厂外任何地方各人员均应养成不乱丢、乱扔果皮、 纸屑等垃圾,不乱吐痰的良好习惯,应丢入(或吐入)对应之垃圾桶(或箱)内;爱护环境人人有责,每个人应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三.以上规定经公司领导核准生效,修正亦同;各相关人员应确实遵照执行,主管应督导落实,否则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记警告(含)以上处理,并连带相关干部记缺点(含)以上处理.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有较多的建筑垃圾需要处理,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建筑垃圾专项管理制度。 1.目的 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施工现场施工/生产垃圾处理作业程序,以确保现场文明施工规范、标准化和程序化,并符合环保规定,满足绿色施工规范要求。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对施工、生产垃圾的处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绿色施工导则》(【2007】223号)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4.职责 4.1本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保持和改进 4.2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全面负责 4.3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管理

4.4其他相关作业单位、部门参与实施 5.施工/生产垃圾管理制度 施工/生产垃圾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内的生产弃渣、施工人员带入现场的塑料袋(杯)、一次性饭盒以及塑料泡沫板等白色垃圾;混凝土、砂浆的弃料;木村、钢筋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等。 5.1施工现场内弃渣,处理程序:清理、分类、运输、弃渣 5.1.1定期对施工现场弃渣清理、分类; 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为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落手清工作,根据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及时运出工地,垃圾清运出场必须到批准的场所倾倒,不得乱倒乱卸。 5.1.2可利用的钢筋、钢管、铅丝、木板等进行二次回收再利用; 5.1.3对于不能二次利用的废钢筋头、钢管头、铅丝、短木板等 统一运往废料仓库进行处置; 5.1.4对于施工现场清理出的砖、石、瓦块、砂石等可统一堆放用 临时道路路基; 5.2混凝土、砂浆的弃料可用作构配件的预制及场地硬化 5.3钢筋、木材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 5.3.1钢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短废料,回收至废钢筋仓库存放,项 目部统一处置。

生活垃圾填理场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填理场管理制度 一、场区管理规定 1、进场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场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2、垃圾运输车进场必须过磅计量,并按指定位置倾倒垃圾,严禁随意倾倒。 3、垃圾运输车运送垃圾时,密闭设备必须齐全,防止垃圾抛洒,保持场区环境卫生。 4、车辆进入场区必须谨慎驾驶,不得损坏场内防护膜等设施设备。 5、垃圾运输车应严格按照场内规定速度行驶,严禁酒后开车,杜绝事故发生。 6、场区内严禁烟火。 7、非工作人员和车辆严禁入内。 二、垃圾监测检验规定 1、场内各工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垃圾处理的相关知识,提高专业知识及技能。 2、检验人员应对垃圾运输车实行随机抽查检验,对所有自运单位的进场垃圾运输车辆,要求逐车检查,认真鉴定垃圾成份,严禁有毒有害垃圾进场。 3、工作人员对进场垃圾运输车内垃圾必须使用工具对

深层垃圾成分进行检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4、检验工作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5、填埋区工作人员有责任对外来车辆垃圾成分进行检验,车辆倾倒时发现有毒有害垃圾,要及时制止其倾倒并责令其立即出场,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6、工作人员要加强责任心,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三、消毒工作规定 1、填埋区作业面、机械设备、办公区、场区道路进行一周一消毒,进场的垃圾随到随消毒。 2、消毒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口罩、防护镜、胶质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防止药物中毒。 3、根据气候变化和蚊蝇密度,适当调整药量和消杀次数。 4、做好消毒记录,每日要对消杀面积、药品用量进行详细记录。 5、药品管理要远离办公、生活场所,严格药品领取手续和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剩余药品要及时入库。 6、消毒结束后,必须将消毒设备冲刷干净,及时保养。 四、气体检测规定 1、检测员必须熟练掌握仪器操作程序,熟知检测气体的安全值范围。 2、对场内气体检测必须坚持每日两次,高温无风天气

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建筑垃圾管理方案 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项目部、市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本方案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本项目部从事建筑过程中,拆除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一条任何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条操作人员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项目部指定地点,由项目部统一处理。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方案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条项目部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方案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条应对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 第八条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方案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九条任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第十条各班组或个人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项目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第十一条任何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项目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对个人处5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本方案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施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流程

浙江隆源工贸有限公司 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一般工业废物类别 主要是指本公司在生产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的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废铁沫、废水处理污泥等。属于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3、生活垃圾 办公楼和宿舍楼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职责 公司基建办负责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公司仓库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外售回收利用。按所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存放、处置 5.1各车间、库房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5.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临时的存 放场所,应具备防雨、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5.3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放在临时存放场所。 5.4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弃物 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 5.5委托处理 仓库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5.6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中。

6、生活垃圾 各生活垃圾产生点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由物业公司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7.一般固废管理体系

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制度【最新版】

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 第一条:垃圾、粪便清运车辆的配备,可以参照下列因素确定:(一)垃圾、粪便年平均日产量及高峰期日产量; (二)垃圾、粪便清运方式; (三)车辆定额吨位; (四)单班日清运次数; (五)车辆完好率。 第二条: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和产权转移 (一)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购置新车后,应当进行一次保养调整,并组织技术人员、驾驶人员、修理人员学习掌握新车的性能

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二)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应当设有明显的专用标志,持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签发的行车路单执行任务。 (三)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运营,应当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投入使用,必须外观整洁、装备齐全,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五)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应当做到定车、定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的使用规定。 (六)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保养和修理质量保证体系。 (七)车辆驾驶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出车前、行驶途中和收车后的保养检查制度。车辆发生故障后,修理人员应当及时进行修理,检验人员应当认真进行修理检验,并填写检验记录。 (八)垃圾、粪便清运车辆与洒水车辆的报废,应当在运营四十万

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十年以上。 (九)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权转移,应当按照固定资产转移的有关规定执行。原车的附件、工具、档案等应当随车转移。 第三条:本制度制定单位负责解释该制度,必要时可对该制度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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