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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修建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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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修建性规划

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

徐规字[2004]68号

各县(市)、贾汪区规划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徐州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附:《徐州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暂行规定》

二OO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徐州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徐州市城市规划条例》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各类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依据上一层次的规划,对实施建设、开发地区的各类用地、建筑空间、绿化配置、交通组织、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建筑保护等作出具体安排的规划。

第四条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依据。

第五条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的要求:符合城市消防、抗震、防洪、人防、抗灾、救灾等要求,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市容景观、改善城市交通、保护生态环境和城市历史风貌;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城市规划的技术规范及技术规定。

第六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

(一)、建设条件分析、综合技术经济分析和环境分析;

(二)、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总平面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

1、用地面积、居住人口净密度、居住人口总密度(指居住项目及包含居住功能的项目);

2、标明建筑物功能;

3、容积率(标明计算用地范围、面积);

4、建筑密度(标明计算用地范围、面积);

5、建筑高度、层数;

6、标明退让用地及规划道路边线、建筑间距;

7、公共设施配套项目(标明项目类型、建筑面积、位置);

8、用地平衡表;

9、主要道路控制点的坐标、宽度、转弯半径;

10、绿地边界、列出公共绿地面积、集中绿地面积、绿地率;

11、提供主要建筑标准层平面。

(三)、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确定道路等级系列,明确7米以上主要道路断面形式、转弯半径、控制点坐标、标高等;

(四)、绿地系统规划设计:明确绿地功能、尺寸、公共绿地面积、集中绿地面

积、进行绿化景观的意向设计;

(五)、用地竖向规划设计:包括地形地貌的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和地面排水高程等内容;

(六)、综合管网规划设计:包括供水、供电、电汛、排水、污水、供气、有线电视网络等专业管线的综合平衡规划,内容包括负荷预测、外部来源、站点设置、地台标高、排水管道标高、管线走向、位置、主要管径,并需取得专业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

(七)、文件及图纸:规划说明书、规划总平面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竖向规划图、综合管线规划图,图纸比例1:500—1:1000,各种图纸应符合制图规范;

(八)、电子文件。

第七条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规模较大和重要地段以及市政府或市规划局认为需采用招标、议标的建设项目应采用招标、议标的办法征集规划方案和确定规划设计编制单位。

第八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分为方案审查和成果审批二个阶段。

方案审查阶段:该阶段主要审查并确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总平面布局及其规划技术经济指标,作为成果审批阶段的依据。深度按总平面图的规划要求。

需报送的材料:

(一)、填写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申请表;

(二)、选址意见书及附发的实测地形图复印件各一份;

(三)、以1:500或1:1000实测地形图设计的总平面规划图(二份);(四)、表现设计意图的效果图或模型;

(五)、总平面规划方案说明书(二份)。

成果审批阶段:主要依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阶段的审核意见,进一步对总平面布局、道路系统规划设计、绿地系统规划设计、竖向规划设计、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内容进行了审定。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定申报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一)、填写修建性详细规划申报表;

(二)、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三)、评议、评审报告及说明;

(四)、市规划局对方案审查的意见;

(五)、规划文本;

(六)、规划图纸:包括现状地形图、规划总平面图、各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体现规划设计图的效果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

(七)、电子文档。

第九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设计条件、方案审查意见、规划技术规定和有关规范对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批。

城市新区、开发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前应有新区指挥部或管委会对规划的书面意见。

第十条组团级(不含组团级)以上的居住小区、居住区和云龙湖风景区范围内以及沿淮海路、中山路、解放路、西安路、复兴路、建国路、和平路、迎宾大道、湖北路、二环路、三环路两侧、故黄河风光带、淮海广场、彭城广场、人民广场周边地区,市政府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公示。

第十二条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如需调整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对调整的必要性作出论证,公示后方可调整。

第十三条对违法编制或未按本规定编制规划的申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违规审批的规划方案无效,并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市规划局对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有权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各县(市)、贾汪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本规定从二OO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江苏省节能住宅小区评估方法

[来源:本站| 作者:原创| 日期:2010年3月1日| 浏览432次] 【大中小】

江苏省节能住宅小区评估方法

2003年7月15日发布2003年9月1日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前言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统一节能住宅小区标准,改善和提高居住环境质量,推进城市住宅建设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江苏省建设厅下达了科技计划项目(苏建计(2002)286号文件)《江苏省节能住宅小区评定标准研究》(项目编号JS200234)。本方法编制组依据上述项目研究成果,广泛开展了调查研究,参照有关国际和国内相关标准,经过充分征求了包括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科研院校及墙体改革等单位的意见,并通过有关试点验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规定,4.建筑单体,5、绿化,6、能源供应及设备,7.给排水,8.公共设施管理,9.评定程序。

本标准由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邮政编号210008)。

本标准主编单位: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

东南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许锦峰、江淳、柳孝图、龚延风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符号 (1)

3.基本规定 (2)

4.建筑单体 (3)

5.绿化 (4)

6.能源供应及设备 (5)

7.给排水 (6)

8.公共设施管理 (7)

9.评定程序 (8)

条文说明 (9)

1总则

1.0.1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统一节能住宅小区标准,改善和提高居住环境质量,推进城市住宅建设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评估方法。

1.0.2 本评估方法适用于全省新建、扩建、改造的节能住宅小区的评定。

1.0.3 采用本方法进行评估时,小区住宅建筑单体的节能设计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和《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DB32/478的规定,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除此之外,小区建设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4 节能住宅小区的建设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可再生资源,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体现社会发展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0.5 节能住宅小区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

2术语

2.0.1 节能住宅小区:指住宅建筑单体符合现行节能建筑标准,环境舒适,能够有效利用能源,减少排废,保护环境,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配建设施功能齐全的居住小区。

2.0.2 绿地率:指住宅小区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住宅小区用地的比率(%)。

3基本规定

3.0.1 节能住宅小区的建设应具备必要的行政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0.2 节能住宅小区的施工管理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文件,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3.0.3 节能住宅小区建设所用的节能材料、产品、设备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除了结构主体材料以外,对用于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材料应进行复检。对非标节能产品必须通过专题技术论证并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新技术认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设备。

3.0.4 节能住宅小区的评定范围应包括建筑单体、绿化、能源供应及设备、给排水、公共设施管理等项目。

3.0.5 节能住宅小区的评定采用计分制,内容包括:一般规定、主控项目、基本项目、提高项目等。

在一般规定符合要求的基础上,节能住宅小区合格标准为≥70分,其中:主控项目必须达到标准;基本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且不存在严重缺陷;提高项目按实际采用的“四新”技术和可再生资源情况逐项加分。

3.0.6 评定等级:节能小区评定合格后按总分值,自低而高分别评定为A(≥70分)、AA(≥80分)、AAA (≥90分)级节能住宅小区。

评定方法应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记录。

4建筑单体

4.1 一般规定

4.1.1 居住建筑应根据国家与地方有关标准进行节能设计,施工图设计应通过建筑节能专项审查。

4.1.2 居住建筑的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有关节能材料的购进、复检、施工等资料应齐全。

4.2 主控项目

4.2.1 居住建筑单体的体形系数、遮阳、屋面、墙体、外门窗、冷桥等应满足国家与省节能建筑设计标准的强制性条文要求。特殊设计应有建筑物节能综合指标的计算,能耗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

检查数量:不同类型的建筑至少各检查1幢。

检查方法:对照强制性条文,逐条检查。

4.2.2 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检查数量:逐幢检查;当须进行抽样检查时,不同类型的建筑至少各检查1幢。

检查方法:逐幢检查竣工验收资料;同时,现场随机抽查建筑物保温隔热措施是否按设计要求实施。必要

时,应进行抽样检测。

4.2.3 应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及当地非粘土质建材,使用率必须达到80%以上。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和施工记录,结合现场观察。

4.3 基本项目

4.3.1 居住建筑主朝向宜为南北方向,并宜呈单向排列。

检查数量:逐幢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小区平面图、建筑单体设计和实地观察,记录每幢朝向。当单幢有不同朝向时,按建筑面积加权计算朝向偏差。

4.3.2 居住建筑日照间距应满足《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380的要求。

检查数量:逐幢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小区平面图和实地观察,记录间距情况。

4.3.3 公建应合理布置,避免烟尘及噪声等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

检查数量:逐幢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小区平面图和实地观察。

4.4 提高项目

4.4.1 建筑应体现地方风格,突出个性,群体建筑与空间层次协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应因地制宜,体现地方特色。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查阅小区规划评审意见,结合现场观察。

4.4.2 建筑节能水平适度超前,达到节能60%或以上。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4.4.3 提倡采用可再生性建材。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和施工记录,结合现场观察。

5绿化

5.1 一般规定

5.1.1 绿化应同时考虑道路绿地、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等。

5.1.2 绿化应充分利用小区原有地形、地貌,绿化品种应注意保留小区原有自然物种。

5.2 主控项目

5.2.1 新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旧城改造区绿地率不得低于25%。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计算绿地率;现场观察是否有侵占绿化用地的现象。

5.2.2 小区内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

检查数量:现场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5.3 基本项目

5.3.1 小区绿地设置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绿化平面图和现场观察,计算绿化分布。

5.3.2 小区绿化应发展垂直绿化。高大型乔木类面积应不少于总绿地面积的10%,灌木应不少于总绿地面积的15%。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绿化平面图和现场观察,计算绿化分布。

5.4 提高项目

5.4.1 绿化风格具有鲜明的园林特征,小区绿地率≥35%。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绿化平面图和现场观察,计算绿化分布。

5.4.2 绿化植被品种丰富,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绿化平面图和现场观察,计算绿化分布。

5.4.3 提倡保留自然水体,水体表面和周边应种植有观赏价值且具自清水体功能的植物。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绿化平面图和现场观察。

6能源供应及设备

6.1 一般规定

6.1.1 电力供应应满足安全、可靠的原则,供电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6.1.2 燃气供应设计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要求。

6.2 主控项目

6.2.1 不得采用直燃型燃煤供热系统。

检查数量:专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6.2.2 不得采用以电力为主的集中直接供热装置。

检查数量:专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6.3基本项目

6.3.1 应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供应热水,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用户占该建筑总居住户数:多层建筑应不少于80%,7~11层建筑应不少于40%。

检查数量:专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6.3.2 小区用能单位应实现计量管理。

检查数量:专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6.3.3 公共部分的节能型设备的配置功率应达到总用能设备配置功率的60%以上。

检查数量:专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6.4 提高项目

6.4.1 小区设有天然气供应管网或为天然气供应提供了条件。

检查数量:专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6.4.2 提倡采用风能、地热、水体热等非矿物能源,运行效果良好。

检查数量:专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6.4.3 提倡采用光电、光纤等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小区公共照明、信号控制等采用太阳能提供动力。检查数量:专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6.4.4 居住建筑提倡采用集中供热(冷)系统,设备、系统设计符合节能标准。

检查数量:专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6.4.5 提倡采用热电联产技术或利用企业余热资源,实现小区集中供热(冷),系统设计符合节能要求。检查数量:专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7给排水

7.1 一般规定

7.1.1 小区的给水、排水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7.2 主控项目

7.2.1 小区应设置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系统,汇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实现达标排放,严禁直接排放。

检查数量:专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7.2.2 小区人工水景不得采用自来水作为主要补给水源。

检查数量:专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7.3 基本项目

7.3.1 小区上水供应系统应采用直供到户的方式;当受水压等条件限制时,应采用变频增压直供方式。检查数量:专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7.3.2 建筑应采用节水型卫生洁具。

检查数量:专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7.4 提高项目

7.4.1 设有雨水利用系统,收集的水用于补给水景水源、绿化植被浇灌及道路喷洒、洗车等用途。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7.4.2 设有中水回用系统,中水用于绿化植被浇灌等。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7.4.3 当使用条件许可时(如停车场等),小区的硬质铺地宜采用透水地面铺装材料。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8公共设施管理

8.1 一般规定

8.1.1 公共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要求。

8.1.2 公共设施在保证其功能的基础上,应体现高效、节能、环保等特征。

8.2 主控项目

8.2.1 公共设施应有完善的管理设施。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查阅小区规划评审意见,结合现场观察。

8.3 基本项目

8.3.1 小区的管理与服务应达到原设计。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查阅设计文件,结合现场观察。

8.3.2 小区应建立对设备、建筑等的维护、检查、修缮等措施,保证其正常使用。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观察。

8.4 提高项目

8.4.1 小区实现智能化管理,保持设备系统的经济运行状态,降低小区管理、运营、保安、保洁等费用。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管理资料。

8.4.2 小区提倡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理。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

检查方法:查阅设计,结合现场观察。

9评定程序

9.0.1 节能住宅小区评定程序分为申请、预评、公示、评定和公布5个阶段。

9.0.2 申请节能住宅小区评定,应提供以下资料;

(1)节能住宅小区评定申请表;

(2)住宅小区竣工图及全套技术文件;

(3)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设备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试件等实验检测报告;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5)竣工报告和工程验收单;

(6)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和其它性能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报告;

(7)评定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录A 节能住宅小区评定表

节能住宅小区评定表表A 小区名称开发商

地点设计单位

竣工时间承包商

建筑面积监理单位

评定结果根据《江苏省节能住宅小区评定标准》,——————小区评为节能住宅小区,等级为A/AA/AAA级

评定委员会主任____________

批准单位江苏省建设厅(章)

年 月 日

节能住宅小区计分表 表A1

项目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备 注

主控项目 30

主控项目必须全部达到标准;基本项目得分率应达到80%以上;提高项目按实际加分。AAA 级:90分以上;AA 级:80~90分;A 级:70分以上。

基本项目 50 提高项目 20

节能住宅小区评分表 表A2

内容 项目 指标

检查方法

应 得 分 实得分 审 核 人 主控项目 建筑单体

体型系数、遮阳、屋面、墙体、外门窗、冷桥或计算实测能耗 检查每幢建筑施工图审查(建筑节能)审查表,必须全部符合要求

施工质量

逐幢检查;当须进行抽样检查时,不同类型的建筑至少各检查1幢。 3

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及当地非 粘土质建材,使用率≥80% 每降低10%,扣1分,扣完为止 检查设计和施工记录,现场观察 3

绿

化 绿地率,新区≥30% 旧城改造区≥25%

对照绿化设计,检查实施情况;计算绿地率 3

不得存在空置荒地 现场检查

3 能源供应及设备 不得采用直燃型燃煤供热系统 对照设计,现场检查 3

不得采用以电力为主的直接电热供热系统

对照设计,现场检查

给排水 严禁污水直接排放

检查设计,现场观察

不得采用自来水作为水景的主要补给水源

检查设计,现场观察水景的主要补给水源 3 公共设施

服务功能与设备完善

查阅小区规划评审意见;检查设计,现场观察实际情况

注:主控项目全部合格得分30分;否则0分。

节能住宅小区评分表 表A3

容 项

指标

检查方法

应 得

实 得

审 核

分分人

基本项目建

朝向,在南偏东30°~偏西

5°之间

每有一幢超过扣1分 5 间距每有一幢不合格扣1分 5 公建合理,无污染、干扰每有一幢住户反映问题,经确认属实扣1

4

绿

绿地设置应符合规划设计规范

要求

每有一处不符合,扣1分 5

立体绿化,高大乔木面积

≥10%,灌木面积≥15%

每有一处不符合,扣1分 2 能

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至少80%

的多层建筑住户、40%的7~12

层建筑住户用热水

对照设计,现场检查计数 5

用能单位计量管理对照检查 5 节能型用能设备配置功率应超

过60%总设备配置功率

每下降5%,扣1分 5

给水直供到户,变频增压对照检查 2 采用节水型卫生洁具未采用,扣2分;不完善,扣1分 2 公

服务功能与管理完善每有一幢住户反映问题,经确认属实扣1

5 建筑、设备保障措施有效检查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5

注:基本项目总分为50分,达到80%为合格;单项得分不少于50%。节能住宅小区评分表表A4

内容项

指标检查方法应

提高项目建

小区建筑风格独特,节能设计保

持地方特色

查阅规划评审意见,现场观察, 1 建筑节能水平适度超前,达到节

能60%或更高

查阅设计,结合现场观察,节能60%得2

分,65%以上得3分

3

采用可再生性建筑材料查阅设计,现场观察,确定得分 1 绿

绿地率≥35% 查阅设计,现场观察,≥35%得1分;≥40%

得2分

2

绿化品种丰富,有地方特色现场观察,确定得分 1 水体绿化现场观察,确定得分 1 能

为天然气使用准备了条件现场观察,确定得分 1 采用风能、地热、水体热等能源现场观察使用效果及规模,确定得分 2 光电、光纤等太阳能利用现场观察使用效果及规模 1 采用集中供热(冷)系统检查设计和施工记录,现场观察 1 采用热电联产技术、企业余热等

集中供热

检查设计和施工记录,结合现场观察,确

定得分

1

给排水设有雨水收集及利用系统检查设计和施工记录,现场观察 1 设有中水回用系统检查设计和施工记录,现场观察 1 采用透水地面铺装材料现场观察 1

公共设施实现智能化管理,小区设备、管

理系统运行经济

检查设计和施工记录,现场观察 1 垃圾分类检查设计,现场观察 1

注:提高项目总分为20分,逐项累计。

江苏省节能住宅小区评估方法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节能、环保是我国今后长期坚持的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之一。制订本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目的:

1.规范房地产市场,统一节能住宅小区的评定标准,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2.努力提高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

3.引导节能建筑的建设方向,以期达到居住舒适、资源消耗适度、能源有效利用、环境负面影响减少的目的。

2 术语

2.0.1 节能小区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主要考虑到目前社会开发主体多元化,通常5000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或者住宅区功能配置均比较完善,而过小的住宅区面积则难以实现功能的配套。如果小区面积规定过大,会导致标准的使用范围过窄,失去意义。

本评估方法所确定的节能小区的总体要求,须经过一定的努力才能达到。

3 基本规定

3.0.3 根据建设部令第81号第五条规定,工程建设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定。

3.0.5 评估方法分为一般规定、主控项目、基本项目和提高项目四个部分。一般规定为申报节能小区的基本要求,符合此要求以后方可申报。主控项目、基本项目和提高项目为标准计分考核的内容。主控项目为必须严格符合的内容,其中有任何一条不符合即不能评为节能小区;基本项目要求通过率要达到80%,但是同一分项内容得分最低不少于该项分值的一半,以避免该项内容出现严重缺陷;提高项目体现了小区建设的技术进步,也是本标准提倡小区建设发展的技术方向。

3.0.6 节能小区的等级评定按得分分别为A、AA、AAA三级,与国家A、AA、AAA级住宅评价体系相适应。当达不到合格分(70分)时,将不允许小区使用“节能小区”的字样。

4 建筑单体

4.2 主控项目

4.2.1 居住建筑单体的体形系数、屋面、墙体、外门窗、冷桥等设计指标均为国家和地方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内容,应须严格满足。对于某领域、某几项指标超标而采用其它节能措施弥补的特殊建筑,通过建筑节能综合计算,计算能耗不得超过规定限值。

4.2.2 逐幢检查施工资料,当施工资料不能如实反映实际保温隔热措施及其它节能措施时,应对建筑物实体进行抽样检查。

4.2.3 根据建设部等四部委文件,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包括孔洞率>25%的烧结多孔砖、孔洞率>35%的烧结空心砖以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新型墙体材料等。

4.4 提高项目

4.4.1 本文旨在提倡建筑设计具有地方特色,体现地方文脉。在我省前几年的建筑节能工作,涌现出一些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功能良好、风格独特且造价增加不多的节能建筑。

4.4.2 节能水平适度超前,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居住舒适度、节约能耗,另一方面也为下一步的节能工作摸索经验。对照国家及江苏地方有关标准,节能60%时建筑外围护结构要求如下:

节能60%时建筑外围护结构最小传热阻要求单位:m2K/W

地区体型系数≤0.35 休型系数>0.35

屋面

寒冷 1.42 1.67 夏热冬冷 1.42 1.67

寒冷

D=4.1~6 D=1.6~4

1.22

0.88 0.96

夏热冬冷0.83 1.00

冷桥0.62

门窗

寒冷

当窗体面积比符合要求时

1/2.7

当窗体面积比符合要

求时

1/2.3

夏热冬冷

当窗体面积比符合要求时

1/2.7

当窗体面积比符合要

求时

1/2.3

其余各项热工要求,按《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DB32/478的相应规定计算。4.4.3 可再生建材达到使用寿命后,其主要部分可以重新回收利用,因而不会对环境造成过大的影响。

5 绿化

5.1 一般规定

5.1.2 原有自然绿化品种由于已适应了当地气候、环境条件,通常具有良好的耐候性,抵抗病虫害的能力也较强。因此可减少水、肥料、杀虫剂的使用。且原有自然绿化品种对环境其他物种相容性好。因此

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5.2 主控项目

5.2.1 按照国家城市绿地规划和南京市近年来的实践,新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旧城改造区绿地率不得低于25%是合适的绿化控制指标。

5.3 基本项目

5.3.2 为了避免绿化品种单一,要求乔木、灌木、草皮在绿化中均占有一定的比例。总的绿化面积以绿地率控制,但在计算比例时乔木可依据树干尺寸计算其投影覆盖面积。

6 能源供应及设备

6.3 基本项目

6.3.1 据统计,居民洗浴用水耗能可占总家庭能耗的14%以上。江苏地区太阳能资源相对丰富,试点工程表明,太阳能热水系统可基本满足大部分多层居民洗浴热水供应,小高层建筑由于屋顶面积有限,故可使用户数比例相对下降。

6.3.2 用能单位是指任何使用能源的家庭或服务单位。实践表明计量付费是实现节能的有效手段。

7给排水

7.2 主控项目

7.2.1 城市污水经过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是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7.2.2 小区人工水景若采用自来水作为主要补给水源,将严重浪费优质水资源,也造成水景运行成本过高。事实上,现有的采用自来水作为主要补给水源的小区人工水景平时大多处于关闭(干涸)状态,对小区景观起反面作用。

7.3 基本项目

7.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3号《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等政策法规、标准的规定,应采用节水型卫生洁具。

7.4 提高项目

7.4.3 停车场等小区的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铺装材料,有利于减少城市雨水的峰值排放,同时涵养地下水源,削弱城市热岛现象。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 部调整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沪规划[2007]110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10.23 【实施日期】2007.1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局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的通知 (沪规划[2007]1107号) 各区(县)规划局、各派出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规划管理效能,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经2007年8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1月1日起试行。

此前我局发布的文件中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规划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与审批,保障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原则与适用)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本市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 凡因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单元规划等上位规划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因设立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功能或总体布局等产生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而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划合理、程序规范和信息公开的原则,按本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图标准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 (NJGBBC 03-2005) 南京市规划局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05年9月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 目录 第一章: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 (1) 一、设计标准 二、支撑系统 三、制图精度 四、坐标系 ………………………………………… ………………………………………… ………………………………………… ………………………………………… ………………………………………… ………………………………………… ………………………………………… ………………………………………… ………………………………………… ………………………………………… ………………………………………… ………………………………………… ………………………………………… ………………………………………… ………………………………………… ………………………………………… 1 1 1 1 五、地形图1 六、图层管理2 七、配套设施标注符号管理 八、城市规划用地汇总表格式 九、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格式 十、文字标注 39 33 33 35 35 37 37 38 38 40十一、图形规则 十二、图纸版式 十三、出图设置 第二章:规划成果数据归档标准 一、文件存储标准 二、图纸数据归档标准

第一章: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 一、设计标准 计算机辅助城市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标准与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9月3日);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6月8日);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05年) 《南京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2005年) 二、支撑系统 硬件要求:Pentium450及其以上等价处理器;内存64MB以上。 软件平台:Windows2000及其以上;AutoCAD R14及其以上;Microsoft Office 2000及其以上。 三、制图精度 以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坐标系 采用南京92地方坐标系统; 坐标系应为世界坐标系(WORLD坐标系),基于坐标系的所有成果数据采用模型空间; 禁止对坐标系和成果数据进行旋转、平移、缩放。 五、地形图 地形图单位: 1个单位代表1米;

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

前言 八冶设计院受金昌艾力克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关于八冶建设集团兰州新区装备制造业基地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如下: 一、文字说明 八冶建设集团兰州新区装备制造业基地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说明书 二、图纸 01. 区位图 02. 现状分析图 03. 总平面图 04. 鸟瞰图 05. 交通流线图 06. 功能分区图 07. 绿地分析图 08. 总平面规划图1︰1000 09. 绿化平面规划图1︰1000 10. 道路系统规划图1︰1000 11. 竖向规划图1︰1000 12. 给排水管网规划图 1︰1000 13. 供热及燃气工程规划图 1:1000 14. 电力管线规划图 1︰1000 15. 综合管线规划图 1:1000

16.项目主要建筑单体方案设计 目录 第一章基本情况 (3) 第二章场地及建设情况 (4) 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 (5) 第四章总平面布置 (5) 第五章竖向规划 (6) 第六章建(构)筑物概况 (7) 第七章结构设计 (9)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9) 第九章抗震防灾规划 (17) 第十章消防规划 (17)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 (18) 第十二章项目总投资及效益分析 (18) 第十三章附则 (24)

八冶建设集团兰州新区装备制造业基地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说明 第一章基本概况 一、规划背景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建筑业为主,房地产、装备制造等产业多元发展的企业集团。 企业注册资本金为12000万元,拥有资产总额13.28亿元,固定资产2.12亿元,流动资产10.92亿元,净资产为1.74亿元;2007年被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授予AAA级信用企业。企业现有在册员工3713名,施工高峰期从业人员达到12000人以上;其中:管理人员1324名,专业技术、经济人员共计1286名;其中工程技术人员975名,具有高级职称112人;工程预算人员22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5人;财务人员12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8人; 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二级注册建造师88人;一线操作工人中持证人数1871人,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70%,其中持证焊工148名,专业技师106名。 公司50多年来的足迹遍及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和海外多个国家,先后承建了一大批国家和地方的重点建设项目,其中建成有色冶金厂(矿)80余个,大型工业项目60余项,高层建筑及单跨36米以上的房建工程40多项;建成了铜都白银、钢城酒泉和镍都金昌等三座现代化的工业城市。近年来,公司以资质条件为依托,在京津、江苏、宁夏、青海、河南、内蒙、山东、新疆、中原及兰州等地成立了地区分公司。 总承包施工大中型冶炼工程项目40多项,房屋建筑施工100多项,市政工程施工30多项,化工工程施工20多项,矿山工程施工20余项,公路工程施工10余项,海外工程多项。 为了让八冶建设集团进一步持续发展,集团公司向兰州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提出关于公司在兰州新区装备制造业基地项目的批地申请。并得到兰州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的肯定,要求进行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规的方案设计。为此,我院受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此次对《八冶建设集团兰州新区装备制造业基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根据上位规划理念解读规划地块 对于西部来说,兰州新区被定位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循环经济的重要集聚区,沟通西部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示范区,生态建设和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实验区。兰州新区将成为甘肃省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化服务业的扩展区,沟通全省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实现全省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三、规划设计的依据及相关要素 1. 八冶建设集团装备制造业基地选址图 2. 兰州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提供的新规建总图设函【2012】13号文件 3.《兰州新区总体规划》区位图(2011-2030)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及深度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一、修建性详规内容包括: ⑴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⑵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⑶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⑷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⑸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⑹竖向规划设计; ⑺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二、修建性详规文件和图纸主要包括: ⑴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 ⑵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规划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 三、修建性详规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机构 2、收集必要规划资料 A、本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 B、现行规划相应规范、要求 C、现有场地测量和水文地质痪料调查; D、人口资料及本区经济发展情况调查; E、供水、供电、排污等情况调查; F、居民消费水平调查; 3、根据规范计算出本小区各项规划指标 4、确定路网和排水排污体系 5、确定需拆除及改造项目,并议定赔偿搬迁方案; 6、确定活动中心与绿化位置 7、绘制总平面和坚向设计; 8、各基本原则经济指标分析; 9、编制文本说明 10、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评审; 11、报规划主管部审批;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 (一)规划说明书 1、现状条件分析; 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用地布局; 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7、竖向规划;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oc 11页)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oc 11页)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的通知 沪规划(2007)1107号 各区(县)规划局、各派出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规划管理效能,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经2007年8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1月1日起试行。 此前我局发布的文件中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规划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与审批,保障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原则与适用)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本市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 凡因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单元规划等上位规划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因设立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功能或总体布局等产生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原审批部门审

批。 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而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划合理、程序规范和信息公开的原则,按本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第三条(定义) 因相关的专业系统规划、专项规划(含控制线规划)或因建设项目其它规划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部分规划控制线、局部地块用地性质等强制性控制指标调整的,属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因重要地区编制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确需对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局部调整,经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程序认定后方可进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分为技术性局部调整和一般性局部调整。 (一)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性局部调整: 1、符合城市规划导向、满足地区功能发展要求以及用地性质兼容性规定等要求的规划用地性质、用地布局或地块边界的调整。 (1)住宅用地调整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绿地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内容要求一览表

设计说明部分 包含规划用地概况、区位、规划范围、自然条件、周边环境、规划原则及构成要素等方面的分析图说明和文字说明。 用地概况:总体概括性文字说明规划区域的城市职能、经济条件和对于规划区域发展有利的自然、人为因素。 区位:概括性文字说明规划区域的地理、地质条件和地理地质优越性以及所在地的地理历史只能等信息;通过全国范围、省市范围、区域范围和详细城市职能内范围等图例详细说明规划区域的交通、自然资源、经济发展资源和城市发展趋势等情况。 规划范围:文字说明规划区域的用地范围、界定范围道路名称、规划设计用地面积、规划建设内容及重要功能建筑明细和规划依据的文件名称列表;图纸说明规划用地所在地的详细内容,包括:规划用地内地块使用性质、规划用地范围红线、规划用地范围道路名称等图纸内容。 自然条件:文字详细说明规划区域的地质现状,概述规划设计中有关地质条件的利用方式;图纸说明规划用地所在地高程色相示意图、规划设计道路红线、规划用地范围红线、主要地貌特征,包括:山体、河流、沟壑等显著地形的名称、标高等文字数字标注。 周边环境:在地质情况现状图上表达出规划范围红线、规划道路红线、现状照片并在地质现状图上标识出照片内容的实拍位置。 规划原则及构成要素:图面表达方案设计草图和规划总体概念、思路图,配合设计图用文字阐述规划设计的总体目标和设计思想、规划中遵循的设计原则和具体到方案中的应对方式方法,例如生态优先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塑造特色等原则;文字说明规划设计中体现的构成要素,例如文脉、绿模和景观廊道等。 图纸成果部分 包括总图部分和分图图则部分。 总图部分图纸主要有鸟瞰图、方案总平面图、方案设计用地性质图、规划结构分析图、道路系统分析图、景观绿化分析图、空间形态分析图、竖向设计图、市政设施设计图等。鸟瞰图: 方案总平面图: 方案设计用地性质图: 规划结构分析图: 道路系统分析图: 景观绿化分析图: 空间形态分析图: 竖向设计图: 市政设施设计图: 分图图则部分图纸主要有地块编号图及指标表和地块图则。 地块编号图及指标表:用地编号图上除表明地块编号外,还需表明用地的使用性质、道路名称、自然风貌、市政设施符号等重要信息;指标表内容标明用地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等重要信息,并留有备注信息栏。停车泊位中需注明总停车位、地上停车和地下停车位。 地块图则:地块内,图则分文字说明图则和CAD地块图则两部分。 文字说明图则需表达出地块规划设计效果图、地块规划彩色平面图和文字说明三方面。规划设计效果图一般采用地块规划设计鸟瞰图形式,总体表达出地块设计效果;地块彩色平面图表达出地块内建筑的使用性质、层数、建筑职能、地块周边环境设计、停车位、地块所在地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办事指南

附件4-1 用地审批阶段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 审查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 二、事项编码:gz2511002 三、业务范围:划拨类用地、协议出让类用地、公开出让类用地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4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2、《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997]5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3、《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4、《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第十一条。 五、应提交的材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

备注:1、以上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2、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深度详见附件1。 六、审批范围:广州市 七、办理期限: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类3个工作日,出让类4个工作日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7个工作日 八、审批程序: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受理—审查—决定。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受理—审查—现场踏勘—特别程序:批前公示(直接关系他重大利益的)、听证(必要时)—决定。 九、核准数量:无数量限制 十、审批部门:广州市规划局及各分局 办事地址: 市规划局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越秀分局越秀区农林下路7号7楼 海珠分局海珠区宝岗大道杏坛大街28号 荔湾分局荔湾区逢源路128号区政务中心四楼 天河分局天河区瘦狗岭565号 白云分局白云区机场路561号二楼220窗口 黄埔分局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区政务中心7号窗口 花都分局花都区新华街云山大道71号一楼 番禺分局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303室 南沙分局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E区2楼27号窗 萝岗分局萝岗区萝岗街香雪三路3号3楼 十一、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二、用地审批阶段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图

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

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西安市规划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编制管理,提高控规审查审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西安市规划局审查、审批(报批)应由本局审查审批(报批)的中心城和规划区范围内重要地区控规或其局部调整,适用本规定。市域其他地区的控规审查审批,由区(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此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控规审批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控规(含大纲图则和详细图则两种形式,下同)的审查和审批(或报批),控规局部调整的审查和审批(或报批),以及控规编制、调整成果的管理和维护。 “大纲图则”是指按《西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有关要求编制,并经审批的大纲性控规图则,“详细图则”是指按《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暂行)》有关要求和“大纲图则”编制,不经公示、但经过审批的控规详细图则。我局现已编制、未经公示但审批完成的控规全部

属于“详细图则”。 第四条控规方案审查审批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暂行)》、《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等国家、省、市规范、标准、文件; 3、编制项目的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 4、项目范围内及相关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 第二章控规的审批(报批) 第五条西安市规划局对控规成果的审批程序,包括初审、会审和审批(报批)三个阶段。 第六条初审程序 初审程序包括规划局内各部门审查和专家技术审查(对控规“大纲图则”进行审查,原则上应邀请专家参与初审)。必要时可邀请市民代表参加初审。 一、接收申请 由总工办负责统一接收控规编制单位的6套报审资料。 报审资料包括: 1、《控规方案初审申请表》(1号表); 2、符合要求的控规图说文件。图说文件除包含有关资质证

非常详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非常详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要求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 (1)上位规划要求,如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控制条件或当地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 (2)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数据(水源地、水压、饮用水接入管径、污水厂、基地周边污水管布局与管径、周边雨水管布局与管径,电力电信接入点、燃气气源、燃 气来源方向,当地垃圾收集与处理方式); (3)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建设用地靠山临河,需要业主单位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4)中小学、幼儿园、公厕、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5)历史文化资料、山体水体、河流,重要建筑、古树资料。 (6)各类建设工程造价等资料。 2. 修建性详细规划大纲内容: (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3.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封面扉页、规划说明书、图纸) (1)封面扉页 1.封面要结合设计内容,有创意、先声夺人。 2.扉页包含规划资质、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总规划师以及设计人 员等 (2)规划说明书 1、现状分析; 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用地布局; 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7、竖向规划;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 1)总用地面积; 2)总建筑面积; 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 4)容积率、建筑密度; 5)住宅建筑容积率、 建筑密度; 6)绿地率。 9、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3)图纸 1、区域位置图 2、区位环境图 3、用地现状图(黑白线图1:500) 4、规划条件图 5、规划用地性质图(1:500) 6、规划总平面图(彩色1:500)

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试行)

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 技术标准 (试行) 南京市规划局 2013年12月

一、总则 1、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地块城市设计工作,规范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内容、形式、制图标准等要求,特制定本标准并试行。 2、本标准适用于对《南京市出让地块城市设计工作暂行规定》(宁规字〔2013〕431号)明确的需提出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地块。在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段城市设计)阶段,以及单独编制地块城市设计(已编制的上位规划中尚未明确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时,应遵守本规定。 3、本技术标准作为地块规划条件的组成部分,强调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简明有效、便于操作,并能确保建筑设计的灵活性。本图则编制的基本原则包括:(1)合理性原则——图则内容应在满足地块规划条件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和该地段城市设计研究的相关要求。 (2)有效实施原则——突出图则对城市空间秩序的有效控制引导,利于规划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控制。 (3)可操作性原则——图则制定应因地制宜,图则内容和表达应简单、准确和明晰,便于土地出让和规划管控中各环节的操作。 (4)灵活性原则——图则制定以控制城市空间秩序中不利情况的发生为基本目的,同时为用地布局和建筑设计留出空间。 4、位于城市中心区以及其他一般地区的地块应按照本标准执行;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风景(名胜)区内的地块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内容与要求 1、地块城市设计及其图则是对各层次上位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落实和表达,是对

地块规划条件的补充和完善,其主要内容是在地块层面对“空间形态、交通流线、地下空间、界面类型、建筑设计、环境设计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城市设计的控制和引导要求。具体地块编制本图则应根据该地块所涉及问题的具体情况,在本技术标准所列的地块城市设计内容框架中,选择需要表述的内容提出控制与引导的要求。特殊情况,也可适当增补表述内容。 2、图则的具体要求在“图则说明”中以文字形式归类表述,包含对各大类问题进行综述的“控制引导意图”和对各分项提出要求的具体“说明”两个部分。 3、为体现执行操作中严格程度的差异,图则说明应区分“控制性要求”与“引导性要求”的用词与表述方式。其中,“控制性要求”的表述相对严格,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引导性要求”的表述具有一定弹性,表示允许稍有选择或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图则内容的分类、图则说明的要求、图件的内容与形式等,如表1所示。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深度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深度(一)修建性详细规划图 区位图(可附在总平面规划图上)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 (3)独立于总平面规划图时,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总平面规划与绿地系统规划图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图纸比例为1/500,制图单位为米; (4)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5)建设用地红线及坐标、绿地、广场、硬地、停车场、水体、体育运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历史文物保护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 ①各类不同类型的用地,除标明范围外,还要用文字清楚标注或用图例 清楚表示; ②不同等级道路的宽度和转弯半径,规划道路中线交点、拐点坐标、中 线转弯半径,规划河涌中线交点、拐点坐标、中线转弯半径,规划高 压线、珠江导治线坐标; ③铁路、高压走廊、规划河涌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 ④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内、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 建筑制图规范,.应明确标示建筑首层、外飘裙楼及标准层的外围尺寸。 ⑤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和编号,其中建筑物 的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 ⑥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边线、规划道 路中线、铁路、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涌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 离、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以建筑物高度的倍数表示); ⑦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以所在的 建筑标号标示; ⑧各级公共绿地的布置,小游园及居住区公园的出入口、路网;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教程文件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 容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及图纸包括:规划说明书、现状图、总平面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用地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 (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 (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 (3)用地范围内主要道路控制点坐标、道路宽度及出入口的位置; (4)建筑物功能、编号、坐标及室内高程,各建筑物基底面积、层数及高度(列表); (5)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 (6)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功能,设置的具体位置,用地界线等; (7)绿地界线,绿地布局; (8)室外场地各控制点坐标、设计高程; (9)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 (10)各类用地平衡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

3、道路系统规划图:应确定道路等级,道路宽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出入口定位坐标、宽度,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布局、泊车量等。 4、绿地系统规划图:应确定绿地功能、范围、用地面积,选择树种,进行绿地景观和设施设计等。 5、用地竖向规划图:应确定地形地貌的利用,进行土方平衡,确定各控制点的坐标、高程和地面排水方向、坡度、高程等。 6、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各专业管线和管网综合规划等。 规划内容包括负荷预测、外部管线现状、地坪标高、排水管道标高、各类管线走向、管线位置、主要管线管径,并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 7、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 8、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或1:1000。 第五条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1、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包括:规划设计说明、总平面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 (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 (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 (3)用地范围内道路控制点坐标、高程、道路宽度及转弯半径,出入口定位坐标和宽度,泊车布局等;

溧水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件1: 《溧水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设计任务书 一、工作背景和编制目的 溧水是南京的南大门,距南京45公里,是百里秦淮的发源地,位于长江三角洲和上海经济区的西缘。溧水区位优势明显,周边方圆200公里范围内,分布着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州等40多个大中型城市。距禄口国际机场、南京南站、新生圩港分别为14公里、28公里、59公里,是沟通苏、沪、浙、皖的重要交通节点。溧水境内丘陵起伏,河湖纵横,青山绿水,生态环境优良,是江苏省目前环境保护最好的地区之一。全县总面积1067平方公里。 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和机遇,为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大力改善城市面貌,现我局组织编制《溧水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该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 二、规划范围 东至秦淮路,西至宁高高速,南至金蛙路,北至中山河,总面积约为10.6平方公里,研究范围应适当放大。 三、主要规划依据与参考 (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报审稿)及相关专题专项 (2)《南京市溧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在编) (3)《南京市永阳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在编) (4)《溧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溧水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6)《溧水永阳新城防洪规划》 (7)《溧水县城区道路专项规划》 (8)《溧水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9)其他相关规划编制成果及已有规划审批资料 凡本要求未做具体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四、总体要求 1、规划应在《溧水永阳新城总体规划》及各部门相关规划指导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 2、规划应充分解读老城区在永阳新城中的定位,分析其与永阳城南新城、城北开发区、城东片区的关系,明确自身的地区特色,统筹考虑老城区的功能定位与布局。 3、应突出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对老城区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布点、用地规模与形态及可实施性进行评价和分析,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配套要求,并促进现状工业的外迁,统筹安排各项城镇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注重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应加强规划的经济性分析。结合用地权属,建设现状,发展时序等因素,重视对地块规划指标的经济测算,提高规划成果的可操作性。 5、规划应重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对宝塔公园地块予以保护和控制,明确紫线控制范围。 6、规划应对老城交通系统进行梳理和调整,实现道路网的系统化、规整化和功能明确化。充分挖掘现有路网的潜力,结合旧城改造完善次干道和支路系统,明确道路功能,提高运行效率,形成多元化的路网结构和公共交通系统,改善整体交通环境,以减轻老城环境和交通的压力。 7、规划应加强对老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综合研究,针对日益紧张的用地形势,超前预控和规范管理地下空间资源,促进老城区空间资源集约利用。 8、运用城市设计的理论和方法,注重对规划范围内空间特色的分析和研究(如天际线、建筑色彩、建筑形态、重要道路界面等),充分

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深度要求

邢台市城乡规划局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平面的报批标准 一、图纸要求 (一)现状分析图(含基地区位图) 1.以信息中心认定的现状地形图为底图(有效期内),比例1:500-1:1000,制图单位为米;地基区位图纸比例自定;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须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2.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要用文字清楚标注或用图例清楚表示; (2)标明已确定规划道路红线及坐标、建设用地红线及坐标及其他已基本确定的各种规划线路; (3)现状用地平衡表、现状技术经济指标表、现状建筑明细表等; (二)总平面规划图 1.以信息中心认定的现状地形图为底图(有效期内),地形图坐标不应移动改变,比例同上;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须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2.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应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及建设用地红线的位置和范围; (2)规划建筑与周边现状建筑、规划建筑的相对关系和建筑之间间距;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绿线、铁路、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道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及高度;拆迁范围和应拆除的建筑;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 (3)相邻道路红线和道路名称、宽度,铁路、高压走廊、规划河道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 (4)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内、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建筑制图规范,其中建筑的外轮廓线应加粗; (5)规划用地平衡表、技术经济指标表、配套设施明细表都应是居住区规范中标准表。 (6)地下车库的位置、范围、出入口位置、宽度、长度和坡度及规划相应车位布置示意图;地面临时停车的布点;并把地下车库停车位与地上停车位逐一编号统计;自行车存车处位置应明确,并在公建配比表中明确面积及存车数量。 (三)、日照分析图 1、以信息中心认定的现状地形图为底图(有效期内),地形图坐标不应移动改变,比例同上;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须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xxx市xxx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 报告 ——C区C-01-09地块调整说明 xxx市xxx镇规划管理所 xxx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2007.4

《xxx市xxx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06年12月开始正式实施。原规划C-01-09地块性质商业金融地块(C2),为北岸片区袁屋围旧村改造的商业金融地块,根据xxx镇旧村改造压力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本次规划将C-01-09地块的用地性质改为商住混合用地(R5)。 本次规划调整只涉及到C街区C-01-09 一个地块的调整. 二、调整地块区位及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位于xxx大道西侧的C街区C-01-09一个地块,调整范围约13139平方米。

本次规划调整主要把原规划C-01-09地块性质商业金融地块(C2)变为商住混合用地(R5).由此带来地块相关技术指标的调整。 四、规划调整前后对比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用地性质调整,调整前后用地控制指标对比如下: 由此可见,调整后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发生了变化,其他技术指标保持不变,建筑密度由45%变为40%,绿地率由20%变为25%。 规划调整前后方案对比 五、规划调整影响分析 根据前述分析,本次规划C-01-09地块用地性质的调整,带来地块相关技术指标的调整,主要是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发生了变更,总居住人口增加了1030人;按照《xxx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需增加2班小学,2班幼儿园,1班初中和1班高中,在编制《xxx 镇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教育设施配套规划中小学与幼儿园的学位和用地指标略有盈余(详见《xxx 镇教育设施规划汇总表》), 其中北岸片区技术标准要求幼儿园最低用地标准126班,片区规划130班,幼儿园用地3.3公顷,有4个班学位余量,幼儿园配套可以满足本地块教育设施增量的需求;北岸片区技术标准要求小学最低用地标准12.8公顷,片区规划小学用 原方案 调整后方案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 报审稿) 南京市规划局 2005 年5 月

1. 总则 1.0.1 根据建设部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要求,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结合南京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制定该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在南京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1.0.2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突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全面整合已有各项规划成果,形成指导规划实施管理的全覆盖的基本图则,实现“规划落地”和“一张图管理” 1.0.3 为保障规划可操作性,合理解决规划弹性与刚性,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分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为重要强制性控制内容;分则是具体技术图则。 规划采取分级审批和分级调整的办法,由市政府负责总则的审批,市规划局负责分则的审批,规划调整也按照分级审批的原则在相应的权限内进行。 1.0.4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六线” 控制、公共设施用地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高度控制、特色塑造特定意图区范围及控制引导。 1.0.5 为突出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规划区的全覆盖。为实现全覆盖并保证片区规划的无缝衔接,根据南京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划定了规划编制单元(以下简称“规划单元”),作为研究和开展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空间单位。 规划单元边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涉及的相邻规划单元边界应同时 作调整并备案。规划单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划分为“规划次单元” ,次单元应是规划单元的子单元。 规划编制单元的划分详见《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1.0.6 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提高规划可操作性,除专家参与规划的讨论审查之外,还应更广泛更深入地引入地区政府、市民及其他社会团体等的参与。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 及深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一、规划文本 参照: 《修建性规划设计深度要求.》 《建筑方案设计文件深度要求》 二、图纸目录 1、区域位置图 2、区位环境图 3、用地现状图(黑白线图1:500) 4、规划条件图 5、规划用地性质图(1:500) 6、规划总平面图(彩色1:500) 7、规划总平面图(黑白线图1:500)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9、道路交通规划图 10、停车布局图 11、绿地系统规划图 1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13、基础设施规划图 14、竖向规划图 15、管线综合规划图

16、日照分析报告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报告 17、建设时序 18、重要建筑单位选型方案、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 19、效果图(鸟瞰图、重要节点、城市界面的透视效果图和夜景灯饰效果图等) 三、深度 (一)区位情况 1、区域位置图:项目地块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位置; 2、区域环境图:项目地块周边的环境,包括周边用地、规划、现状情况等。(二)现状情况 1、用地现状图(黑白线图1:500);图纸需反映地块范围及周边、内部的用地情况,包括现状的建筑、水面、树木等; 2、现状资源分析图:包括自然景观资源、人文资源、交通资源等。此项为可选内容,依据项目具体特征性进行确定。 (三)规划条件 规划条件图;反映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的文字内容;附规划条件复印件。(四)规划用地性质图(1:500) 反映规划地块的各类性质、占地面积、退界等要求,附用地平衡表。 (五)规划总平面 1、规划总平面图(彩色1:500),形象的反映建筑、道路、绿地、水体以及其他设施的空间布局。

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蓝图)

蓝图的要求: 1、区位图(可附在现状图或总平面规划图上)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 (3)、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周围地区的关系等; (5)、独立于总平面规划图时,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2、规划地段现状图(蓝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制图单位为米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反映规划区的用地范围、标明基地坐标;反映周边地区的场地利用情况,可包括自然条件和建设情况、市政工程设施和工程管线分布,充分考虑规划区内外场地的联系;(4)、标明规划区范围内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市政设施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等,提出保留、改建、拆除的具体要求; (5)、如现状场地可能出现地质性灾害情况,应标明并提出相应得工程措施。 3、规划总平面图(蓝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制图单位为米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3.1)、标明各类控制线: 建设用地红线、建筑红线以及其它各类控制线(如河道、高压线走廊等);标注各线之间的距离;基地控制点坐标。 (3.2)、注明与周边环境、道路关系: a 周边道路名称与红线宽度; b 注明与周边相邻地块用地的关系,包括建筑退让距离; c 铁路、高压走廊、规划河道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 (3.3)、注明规划范围内各类建筑的功能: a 明确表达建筑、道路、绿化和停车 b各种不同类型的用地(如教育设施等),除标明范围外,还要用文字清楚标注或用图例清楚表示; c 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建筑制图规范。 d 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和编号。其中建筑物的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 e 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 (3.4)、注明规划范围内各部分间距: a 各建筑之间间距; b 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铁路、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道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 (4)、综合技术指标: a 规划用地平衡表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城市设计是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做的整体构思与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绿地率是指一定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块总面积的比例。 用地面积是指建设项目报经城市规划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后,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测量确定的土地面积。 用地边界是规划用地与道路或其他规划用地之间的分界线,用来划分用地的范围边界。 用地性质是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用地所规定的使用用途。 容积率是项目用地范围内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住宅建筑面积毛容积率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指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指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率指范围内的绿地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建筑限高一般指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

建筑后退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建筑物相对于规划地块边界和各种规划控制线的后退距离,通常以后退距离的下限进行控制。 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城市规划特别是在详细规划中对建筑间距有很严格的要求。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或)底层获得不低于二小时的满窗日照(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消防间距指防止着火建筑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千人指标指进行居住区规划设计时,用来确定配建公共建筑数量的定额指标。一般以每千居民为计算单位,例如:中小学生以每千居民有多少座位计算。 我国城市规划可以分为战略层面和操作层面,总体规划被视为战略层面,详细规划属操作层面。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目标: (1)明确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与上位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的相应内容相衔接,使之能够进一步分解和落实,确定该地区在城市中的分工; (2)依据上述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现状问题,已有规划、周边关系、未来挑战等因素,制定所涉及地区的城市建设各项开发控制体系的总体指标,并在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质量等方面的配置上落实到各地块,为实现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提供保障; (3)为各地块制定相关的规划指标,作为法定的技术管理工具,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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