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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市政工程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汽车司机必须取得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后方可上岗。

3、沟槽边、作业点、道路口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4、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

5、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6、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

7、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气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9、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10、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严禁穿拖鞋。

11、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高处等作业。

12、水中筑围堰时,作业人员必须视水深、流速情况穿皮衩、救生衣,并佩戴安全绳等防护用品。

13、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4、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池必须有防护栏或防护篦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15、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16、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17、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18、下沟槽(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和环境,确认安全。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19、对电动机械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20、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坡道)或安全梯。

21、高处作业、尘毒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体检。患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作业。

22、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23、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24、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25、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26、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27、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伤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亡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28、要办理各种管线移交手续。凡是开挖施工,专职安全员必须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29、顶管施工、基坑深度大于或者等于5米施工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安全工作要以建质[2009]87号为准。

管沟开挖、管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沟槽一经开挖,沟的两端及两侧应设置明显标志或围栏,夜间预设照明及红灯警示。如沟槽横穿行人过往太多的路口,沟边应设牢固便桥,桥上设栏杆及警示标牌及警示灯。

2.沟槽两侧堆土,土堆距沟边不得小于1m,高度不得大于1.5m。

3.沟槽深度超过2m时,每隔50m左右应设梯子或跳板,供操作人员上下,梯子应坚固不缺档,跳板应钉防滑条。

4.沟槽开挖前,按土质情况研究确定支撑的形式。撑料不得有腐朽、劈裂等现象。

5.沟槽支撑应经常检查,特别是雨后或泡槽后,一旦发现撑料走动或折断,边坡土方开裂等现象,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下槽操作。

6.卸基础材料时,不要碰撑木、撑柱,卸料前要招呼沟槽内操作人员让开,卸大石块或混凝土时,必须使用滑槽卸料, 不得从地面直接倒入沟内。

7. 机动翻斗车、手推车等在沟槽卸料,沟槽边缘要放挡板,防止沟槽边缘潮湿打滑而翻车坠落伤人。

8.在沟内摊铺找平夯实时,要注意操作,勿被横撑碰伤手、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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