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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

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 登记证》人员变更信息时填写。

2. 办理个人就业登记的人员,用人单位意见栏可以不填。

《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 表》填报说明 《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用于未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或持非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本市户籍人员,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填报;也用于持有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变更个人信息时填报。本表在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时,随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具体填报要求是: 一、个人基础情况 ㈠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应与本人持有的《居民身份证》记载内容相一致。 ㈡残疾证号、残疾等级:应与本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记载内容相一致。 ㈢低保证号:应与本人持有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编号相一致。 二、户籍地及常住地情况 ㈠户籍地址、户籍登记时间、户籍性质:应与本人户口本所记载内容相一致。 ㈡本市常住地地址、常住地起始居住时间:应按照本人居住情况,如实填写。涉及接转个人档案的,应与《转移个人档案地

点确认表》中的相关信息一致。 三、文化程度及职业资格情况 ㈠最高文化程度、专业、毕业学校名称、取得学历证书日期:根据个人持有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记载内容,对照《学历名称》(附件1)、《专业名称》(附件2)选择填写学历名称和专业名称。 ㈡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名称、取证日期:根据个人持有的最高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对照《职业(工种)资格名称》(附件3)、《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工人技术等级)名称》(附件4)和《专业技术职务名称》(附件5)选择填写相应的名称。 四、就业失业登记证 ㈠证件编号:填写个人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未持有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不填写。 ㈡发证机构、发证日期:应与个人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内容相一致。 五、用人单位意见和个人意见:须填写齐全,盖章或签字。 六、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审核意见:须填写齐全,加盖就业失业登记专用章。

《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一、《就业创业证》发放对象: 1、进行就业、创业、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二、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基层平台、社区各一份); 2、《就业创业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基层平台、社区各一份); 3、免冠二寸彩色照三张; 4、学历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视填写情况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 5、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持常住地居委会出具的有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就业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用人单位录用人员:

1、劳动合同(原件); 2、被录用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出示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登记时间要求:企业在与新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0天内办理。 申报主体:用人单位 受理机构:用人单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二)从事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 1、属自雇型就业,包括自己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办理; 2、属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灵活就业申请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登记时间要求:实现就业后30天内办理。 申报主体:本人 受理机构:就业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四、失业登记范围和需提供的材料: 1、从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六个月未能就业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肄业证);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事业的凭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1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 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因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 灵活就业转失业人员的 □5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人员 □6 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复员、转业军人 □7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 □9符合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 注:1、申请办证人员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户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失业人员证明,属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此表一式三份,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县(市)、区就业局各一份。

黑龙江省行政区划代码表 黑龙江省230000 230100 哈尔滨市 230101 市辖区230102 道里区230103 南岗区 230104 道外区230106 香坊区230108 平房区 230121 呼兰区230181 阿城区230123 依兰县 230124 方正县230125 宾县230126 巴彦县 230127 木兰县230128 通河县230129 延寿县230182 双城市230183 尚志市230184 五常市

230200 齐齐哈尔市 230201 市辖区230202 龙沙区230203 建华区 230204 铁锋区230205 昂昂溪区 230206 富拉尔基区230207 碾子山区

230208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 230221 龙江县230223 依安县230224 泰来县 230225 甘南县230227 富裕县230229 克山县 230230 克东县230231 拜泉县230281 讷河市 230300 鸡西市 230301 市辖区230302 鸡冠区230303 恒山区 230304 滴道区230305 梨树区230306 城子河区 230307 麻山区230321 鸡东县230381 虎林市230382 密山市 230400 鹤岗市 230401 市辖区230402 向阳区230403 工农区 230404 南山区230405 兴安区230406 东山区 230407 兴山区230421 萝北县230422 绥滨县 230500 双鸭山市

就业失业登记证系统常见问题处理方法

就业失业登记证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批通过,发现信息录入的有问题,需要补录或者修改,有两种处理方法: 1、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批页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审批通过信息tab页,如下图所示: 录入查询条件,比方是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查出来后,选择前面的小方框,点击审批不通过按钮,信息回退到审核状态,然后用审核帐户进入系统,打开审核页面,如下图所示:

录入查询条件,比方是身份证号,点击审批未通过信息tab页,如下图所示: 查到审批未通过信息, 点击前面的方框,然后点击审核不通过按钮,信息回退到申请状态,然后用申请帐户登陆系统,打 开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申请页面右上角小放大镜处,如下图: 录入身份证号,点击回车,查出此人,点击后此

人的信息会铺到页面上,可以进行修改,修改好后点击保存按钮,这样由于误操作审批通过的错误信息就可以得到修改,如果要删除的话,在申请页面将此人查出来,点击删除按钮,就可以直接删除。 2、另外一种处理方式:既然已经审批通过了,可以给继续发放,发放后不要直接点击打印,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变更模块中,如下图所示: 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变更页面右上角小放大镜处录入发放后产生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点击回车,查到此人信息,进行修改,然后保存,如果已经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无法进行变更修改,在前台操作的话只能是给注销掉,如果需要重新办理的话用申请账号登录系统在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页面重新登记。 二、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或者失业登记审批后,发现申请信息录入错误,需要修改 这种情况与就业失业登记的操作略有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审批环节回退之后,用审核帐户登录系统,审核页面的查询条件认定状态或者是登记状态要给手动置为审核,然后点击审批未通过信息tab页,通过身份证号或者别的信息联合查询可以查询到确定的某条信息,审核不通过后,即可回退到申请页面,然后在申请页面进行修改。

《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

《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实行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支持劳动者按规定跨地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全国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管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第三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第二章证件印制 第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全国统一样式的制定。 《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封面、封二、16个内页、封三(留白)、封底组成。其中,封面、封二、内页第1-9页、内页第16页为全国统一内容页;内页第10-13页为"自选页";内页第14-15页为"自定义页"。 第五条《就业失业登记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全国统一样式印制本地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选用《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自选页",并可在"自定义页"部分增加记载内容。在"自定义页"增加记载内容的具体项目、填写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失业登记证》内页第10-15页进行调整的,应将所调整的具体项目记载页按照"自选页"在前、"自定义页"在后的顺序从第10页起排,其余页作为"其他记载事项"页接排,并将本地区《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设计方案和样本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姓 名 性 别 2 寸 免 冠 照 片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婚姻状况 户籍地址 户籍性质 农业口 非农业口 居民户口 常住地址 原证件号码 优惠证号: 就失业证号: 身份证号码 学历情况 毕业时间 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学 历 职业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等级 备 注 已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内容及期限 提供材料目录 身份证□ 户口簿□ 毕业证书(明)□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 证书□ 照片□ 其他□: 申请人签名 以上资料由本人填写,情况真实。 签 名: 年 月 日 以下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填写 领证人员类型 城镇户籍的劳动者□ 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其他□ 证件编号 初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就业失业登记表 姓名性别年龄 户籍性质农业口非农业口居民户口联系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号码 登记证编号 家庭住址 基本信息变更 变更日期变更项目变更内容 就业登记 就业类型单位就业口自主就业口 就业单位名称 签订劳动合同是口否口参加社会保险是口否口合同履行期限年月 - 年月 自主就业类型个体经营口灵活就业口其他口就业时间 失业登记 登记失业时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口否口失业类型无就业经历口就业转失业口其他口 失业前单位名称 技能特长培训需求 就业意向薪酬要求 拟接受公共就业人 才服务内容 职业介绍口职业指导口创业服务口职业培训口 其他服务口:档案托管口劳动(人才)事务代理口其他口 提供材料目录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毕业证书(明)□参保缴费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组织起来就业证书)□失地(林)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其他证明□: 申请人签名以上资料由本人填写,情况真实,并自愿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签名:年月日 以下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填写 登记失业类型1口 2口 3 口 4口 5口 6口 7口:①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口②其他口 享受失业保险待 遇期限 自年月起至年月止 初审意见: (签名): 年月日(盖章)审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盖章) 审批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盖章) 说明:登记失业类型: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2、从用人单位失业;3、个体业主停止经营;4、失地、失林劳动者;5、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7、其他人员:①进城

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及流程

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及流程 一、就业登记范围 本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中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个体经营劳动者及其雇工,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均属于就业登记范围。 二、就业登记应提供的资料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时应提供如下资料,直接到县就业局所属的就业援助中心办理: 1、《大英县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1份 2、《大英县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登记表》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每个劳动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每个劳动者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就业登记时应提供如下资料,经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签字后到县就业局所属的就业援助中心办理(须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层层审核): 1、《大英县就业失业登记个人就业登记表》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2张 5、个体经营者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常住地社区出具的已就业的书面证明原件 注: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只作备案,不发证 三、失业登记范围 1、年满16周岁,从学校毕业或肄业的人员(毕业年度三年内未实现就业的) 2、从用人单位失业的人员 3、个体经营业主停止经营的人员 4、土地被征用按城镇人口安置的人员 5、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的人员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 7、在大英辖区内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 8、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 注:1——6条为大英辖区内城镇户籍失业人员 四、失业登记应提供如下资料,由本人经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层层审核签字后到就业局所属的就业援助中心申报办理:

上海《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上海《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上海《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上海《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就业失业登记证》里面详细记载着持有人的个人信息、就业与失业情况,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同时还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有效凭证。那么上海市民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满足哪些条件?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呢? :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5个工作日 :021-12333 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新劳动成长力,比如各类应、历届毕(肄)业生; 2、遗失补办《劳动手册》者; 3、需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4、持有《劳动手册》的本市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5、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

2、2张二寸证件照; 3、毕(肄)业证书(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 4、《个人基本情况表》; 5、《劳动力登记表》;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上海《就业失业登记证》怎么办? 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向户籍所在地或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办证申请。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则5日内办妥,未审核通告则告知申请人未通过原因。 : 1、持有《劳动手册》的劳动者无需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2、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招用期间,《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单位保管。 办理过程问题解答 :上海《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哪办?有什么用?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持有人申领失业金的有效凭证,同时也是持有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合法凭证。上海市民可以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详情咨询021-12333。 :本人上海户籍,是应届毕业生,暂未就业,可以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

就业失业登记证工作汇报

就业失业登记证工作汇报 篇一:关于开展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和徐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免费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从四月一日,我市全面开展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拟定实施方案。我处领导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学习研究讨论江苏省和徐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要求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反馈实施意见,并根据日程安排,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二是指派专人负责,狠抓落实。处指派专人负责牵头,协调各相关科室抓好落实。各科室负责人要和上级业务科室密切联系,根据暂行办法理顺自身业务流程,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三是及时下发文件,规范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我处根据《徐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邳州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实施细则》。对拟写好的文件,我处领导多次

会同业务科室同志及分管主任研讨,反复修改,报经局党组审核同 意,以局名义下发了邳劳社(2009)15号文《关于转发的通知》和邳劳社(2009)16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两个文件,规范了我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四是打印相关表格,刻制配套印章,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操作。去年底,处派遣相关科室业务操作人员参加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计算机软件培训,系统学习掌握软件操作。今年三月份,又多次派员参加了徐州市就业中心组织的业务和计算机软件培训。我处也连续开展镇和社区的劳动保障协管员业务培训和就业软件操作培训,还专门邀请徐州市就管中心齐科长进行业务讲解,使他们理清工作思路,掌握业务程序,尽快地适应新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 (三)安装调试微机,保证顺利运行。我市社区(镇)劳动保障所(站)所建设已全面实现“六到位”,各镇和社区都配备了计算机,都能够保证络通畅。为了使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我处指派专人深入到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所进行计算机络检查,对络不通、计算机有问题的镇和社区进行统计,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处理问题,对未安装江苏省就业管理系统的给予统一安装和调试,保证了良好的运行环境,为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全面实施夯实了

办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资料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资料 1、失业人员状态(本市城镇户籍) ①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表;(填写失业表) ②乌鲁木齐市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表 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2份 ④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复印份2份 ⑤最近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份2份 ⑥缴纳社会保险对账单(有的话提供,没有的话可以不提供); ⑦一寸照片3张,两寸照片1张; ⑧失业人员服务手册; 2、失业人员状态(本市农村户籍) ①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表; ②乌鲁木齐市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表 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份1份 ④最近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份1份 ⑤缴纳社会保险对账单(没有的话不提供); ⑥一寸照片2张,两寸照片1张; 3、就业状态(正规就业人员) ①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表(填写就业表); ②乌鲁木齐市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表 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劳动合同关系书; ⑤最近学历的毕业证书; ⑥缴纳社会保险对账单(有的话提供,没有的话可以不提供); ⑦一寸照片2张,两寸照片1张

4、申请失业登记:本市城镇户籍 ①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表; ②乌鲁木齐市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表 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⑤最近学历的毕业证书; ⑥缴纳失业保险缴费账单 ⑦寸照片2张,两寸照片1张 5、申请失业登记(疆内、疆外户口人员) ①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表; ②乌鲁木齐市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表 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外出务工证、居住证; ④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⑤最近学历的毕业证书; ⑥缴纳社会保险对账单; ⑦一寸照片2张,两寸照片1张; ⑧无就业愿望登记表; 5、疆内城镇户口 ①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表; ②乌鲁木齐市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表 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居住证; ④最近学历的毕业证书; ⑤缴纳社会保险对账单(最少提供一个月); ⑥一寸照片2张,两寸照片1张;

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完全没有区别吗

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完全没有区别吗? 大家知道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底有没有区别吗?那就赶紧和乔布简历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关键词: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其实,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是一样的东西。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就业失业登记证》改名成为《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的证件样式、栏目解释、填写办法、印制技术及发放管理等要求继续按照《关于使用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封面和内页第1页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字样变更为“就业创业证”。各地已经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相关的政策法规中规定到: 一、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就业创业证》的发放、使用、管理等事项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可印制一批《就业创业证》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 二、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完全没有区别吗?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f5315261.html,/knowledge/articles/56f251040cf20dcf0f8f0a05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的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本市城镇户籍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的,由劳动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目前尚末就业的证明、本人免冠照片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并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进行登记和申领《登记证》。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须提供毕业证(肄业证);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末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需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需提供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相关证明;

7、其它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程序: 1、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具体承办本辖区内的就业失业登记的入户调查、接受申报、资格审查、登记、基础信息录入、变更、汇总上报和《登记证》的发放等工作。 2、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受理失业登记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初审,经所在社区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后,在《登记证》相关栏目中登记相关内容,送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复核。 3、街道(乡镇)劳动保服务站负责本辖区内的就业失业登记的复审、汇总上报等工作。街道劳动服务管理站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后汇总上报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4、县就业管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完成复审认定,对审核合格的加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章和“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专用章”钢印,同时录入全省街道社区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并报市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 三、就业登记办理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就业登记规定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实现就业的应及时向《登记证》核发机构报告,并办理就业登记,《登记证》上的失业登记失效:

《就业失业登记证》印制技术说明

《就业失业登记证》印制技术说明 一、尺寸数据 (一)开本尺寸140mm×100mm上下开本。(圆角) (二)内页中文字与表格距页边的距离为10mm,版心尺寸:120mm×80mm。 二、纸张、颜色、防伪及装订要求 (一)封面封底墨绿色特种纸,色号为(C=80,M=55,Y =70,K=20),文字烫金,含国徽烫金图案;衬纸(封二、封三)为80g胶版纸蓝色,色号为(PANTONE 285 U),浮雕防伪底纹印黑字。 (二)内页80g胶版纸,底纹为蓝色,色号为(PANTONE 285 U),浮雕防伪底纹印黑字;第1页为蓝色四角团花、浮雕防伪底纹印黑字。 (三)内页第7页、第8页为桔红色,色号为(PANTONE 172 U),浮雕防伪底纹印黑字。 (四)浮雕文字为“就业失业登记证”,采用线宽,线间距,12磅黑体字为模板制作;文字分散宽度37mm,相邻字段间距25mm,行间距14mm,隔行缩进30mm,右上倾斜度10°;第1页蓝色四角团花采用正弦线,线宽,振幅,相对距离19mm。 (五)装订方式采用上下居中线订后裱封。封面为三层双裱,中间夹层为180g-210g白卡纸。(封面外层为特种纸、中间层为白卡纸、内层纸为80g胶版纸)封皮厚度在之间。 (六)装订后要求证件打开平铺时能够支持在证件打印机中打印。 三、各页具体说明 (一)封面 1.国徽:烫金图案(36mm×),顶边距页面上边15mm,左右居中。 2.“就业失业登记证”:烫金字样,小初号,方正小标宋_GBK,底边距页面下边29mm,字符间距在CorelDraw中为20%,左右居中。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烫金字样,三号,方正楷体_GBK,底边距页面下边,左右居中,字符间距在CorelDraw中为20%。

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劳社[2008]12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公司)、中央驻疆各单位: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和管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就业失业登记证》,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失业登记和求职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及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时的有效凭证。 第三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下列人员,属于《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范围: (一)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 (二)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企业内部退养和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属《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范围。 第四条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负责本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及暂住本辖区内的

农村进城求职劳动者(含区外劳动力)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工作。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对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的人员填写的《就业失业登记信 息表》(附件1)进行初审后,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五条登记失业和求职人员进行就业登记,应填写《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表》。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毕业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就业经历的,还须持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第六条区外成建制单位到自治区城镇就业的,应持当地县或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外出就业证明和劳动者本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统一到暂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就业登记。 第七条《就业失业登记证》采用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保管,与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将《就业失业登记证》退还本人。 第八条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凭证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其中,跨县(市、区)求职时,须持证到暂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登记、签章;没有登记、签章的,不得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从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中招用。 被用人单位招用或终止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标注就业或终止就业的时间及原因。 第十条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失业后再次求职时,应持证在其求职 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应在《就业失业登记证》规定栏目中标注。 第十一条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应建立登记就业、失业人员台帐,及时记录就业、失业人员就业或终止就业以及享受政策情况,并

就业失业登记证》栏目解释及填写说明模板

《就业失业登记证》栏目解释及填写说明 一、证件信息 (一)证件编号 〖栏目解释〗指该证件的编号,共16位。其中,第1-6位为证件发放机构所在地的区(县)行政区划代码,根据相关国家标准确定;第7、8位为各盟市自定义编码;第9、10位为发放年份代码;第11-16位为发证机构所在地区该年份发放证书的顺序编码。 〖填写要求〗 1.证件编号使用阿拉伯数字。 2.行政区划代码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国家标准执行。 3.未进行自定义编码的,该2位数字统一编为“00”。 4.发放年份代码使用该发放年份后两位数字作为编码。 5.证件编号实行一人一号,换发证书的,证书编号保持不变。 〖例〗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150105,未自定义编码,该区2011年发放的第15本证书编号应为:“1501050011000015”。 (二)发证机构 〖栏目解释〗指具体发放该证件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名称。 〖填写要求〗 1.机构名称使用该机构全称并包括该机构所属行政区划名称。 2.机构名称中包含数字的,数字大小写方式以当地习惯为准。 3.机构名称加盖骑字公章后方为有效。 〖例〗“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就业服务局”。 (三)发证日期 〖栏目解释〗指该证件发放的具体日期。 〖填写要求〗年、月、日信息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完整,年份使

用4位数字,不得使用缩写;月、日各使用2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0”补足。 〖例〗“2011”年“05”月“22”日。 二、个人基本情况 (一)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 〖填写要求〗与持证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记录一致。 (二)照片 〖栏目解释〗指持证人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填写要求〗 1.照片可采用粘贴方式或直接打印方式。 2.粘贴照片的应当加盖发证机构钢印;直接打印照片的,可免加盖钢印。 三、户籍性质、户籍地址及变更情况 记录持证人办理此证相关业务时的户籍性质、户籍地址及变更情况,采用逐条顺序记载方式。 (一)日期 〖栏目解释〗指持证人户籍的首次登记日期及发生变更的日期,包括年、月、日。 〖填写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以“年月日”的顺序,按照“YYYYMMDD”格式填写完整;年份使用4位数字,不得使用缩写;月、日各使用2位数字,不足两位的前面加“0”补足。 〖例〗“20110522”。 (二)户籍性质 〖栏目解释〗指持证人的户籍性质,包括:(1)农业;(2)非农业;(3)居民户。 〖填写要求〗以户口簿记录为准,在“农业、非农业、居民户”中选择一项填写,无标点符号。已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划分的,统一填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一、就业登记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就业登记的职工花名册; 7.本人一张两寸近照; 8.《登记证》原件(首次就业登记的除外); 9.就业服务机构所需其他资料。 二、失业登记所需资料: 1.户口本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4.一张两寸近照; 5.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失业人员证明; 6.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相关证明; 7.个人参保证明资料; 8.学生证; 9.《登记证》原件; 10.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及街办出具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证明或失地证明。 三、就业登记流程: 就业登记由用人单位负责统一办理;个体经营者可持营业执照申请登记。就业登记按照企业工商注册归属地进行登记。企业提供相关资料向注册地所属区域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就业服务机构核发证件。 四、失业登记的流程: (1)档案托管在我市各级公共档案托管机构的我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向档案托管机构直接申请(提供资料为1-4项,5或6项); (2)没有档案托管的我市户籍失业人员,可持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由街办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核发证件。有条件的区县,可由街办直接发证(提供资料为1-5项); (3)非我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可提供相关资料向常住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提供资料为1-4项,6、7项); (4)当年毕业的我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凡在我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道备案手续的,可直接向人才服务机构同级的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证(提供资料为2、4项); (5)对于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有创业意愿的,可通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向学校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提供资料为2、4、8项); (6)对于已进行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持相关资料在原单位所在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失业登记(提供资料为2、6、9项); (7)我市农业户籍的失业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直接提出申请(提供资料为1-4项,10项)。

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指南

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指南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及初次进入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的人员,应为其办理单位就业登记手续。 一、申请人:用人单位 二、受理人:用人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三、需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范围: 用人单位招用下列人员,应当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㈠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㈡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结、肄)业未继续升学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学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㈢初次在本市就业的进京落户劳动力; ㈣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复员转业军人; ㈤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㈥常住外地或移居境外后回京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㈦符合㈡至㈥项规定的城市化建设地区农业户籍劳动力; ㈧本市农转非劳动力;

㈨应办理就业登记的其他实现就业人员。 四、就业登记期限: 用人单位招用需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应于招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五、登记流程描述 第一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应准备就业登记所需的下列材料:㈠单位基本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与实现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3、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办事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按相关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㈡被招用人员的身份材料: 1、所招用实现就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所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2、根据被招用人员的本次就业前的身份应准备的材料,包括:各类学校毕(结、肄)业生、退学学生的毕(结、肄)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书面退学证明;复员转业军人的《士兵复员证》复印件或《军(警)官转业证》复印件;本市农转非劳动力的经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的《转非劳动力身份确认表》;进京落户人员的批准进京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二步:如果单位所招用的人员未持有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中记载的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求所招用人员填写《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并提供办证或变更信息所需的下列材料: 1、户口簿复印件及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2、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残疾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4、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问答1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问答 1、《就业失业登记证》有什么作用? 答:《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劳动者在福建省范围内就业和失业登记的载体,是记载持证人就业、失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公共就业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的有效证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全省各地均可通用。 2、哪些人员可以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未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转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3、去哪里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答:福建省内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省外人员来我省就业的可到就业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4、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什么手续? 答:现行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把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都纳入一本证进行登记,提供了方便,但是用人单位或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要注意分清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一、就业登记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填写《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表》,并提供与被录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应填写《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属于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自主创业劳动者还须提供登记或注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3、属于未列入单位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登记统计和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组织提供的岗位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还须提供与雇主签订或解除的劳动协议书。 二、失业登记 办理《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应由本人如实填写《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表》,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凭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3)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4)属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随军家属未就业的,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 (5)灵活就业人员凭与雇主解除协议(解聘)的证明或凭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证明;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教的,凭司法(公

关于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有关规定

关于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就业困难人 员认定的有关规定 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资料 1、填写《郁南县就业失业人员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复印主页和办理人页) 4、二寸本人彩色近照3张 5、就业或失业证明资料(办理就业登记需提供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就业证明,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办理失业登记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书和居委会(村委会)失业证明)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的本县户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具有城镇户籍,女性四十周岁以上、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提供《残疾证》);(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低保证》);(4)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提供家庭所有成员登记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5)属于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的(提供村委会证明并由当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盖章确认,证明该户属贫困家庭,且家庭成员无人从事第2、3产业工作);(6)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提供征地安置协议

书、村委会证明并由当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盖章确认);(7)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期间无缴交社保记录);(8)符合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符合上述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云浮市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表》。 2、上述“处于失业状态”以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为依据,即申请人申请当月必须是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郁南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15年4月3日

办理《就失业登记证》流程

办理《就失业登记证》流程 1、申办人须持红花岗区户口、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本人失业或就业的证明。 ↓ 2、到户籍所在地的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 核、填写《贵州省就失业登记表》、上网及发放。 ↓ ↓ 3、失业登记的本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照片2寸的一张,1寸的两张 学校毕业(肄)业且未就业的,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须提供毕业证书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城镇复原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证明 城镇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须提供司法(公安)部门证明 在城镇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证明4、就业登记的本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照片2寸的一张,1寸的两张 学校毕业(肄)业且未就业的,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须提供毕业证书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或相关证明 个体经营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出具的证明 办理《就失业登记证》流程 1、申办人须持红花岗区户口、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本人失业或就业的证明。 ↓ 2、到户籍所在地的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 核、填写《贵州省就失业登记表》、上网及发放。 ↓ ↓ 3、失业登记的本人需要提供以

下资料: 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照片2寸的一张,1寸的两张 学校毕业(肄)业且未就业的,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提供毕业证书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城镇复原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证明 城镇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须提供司法(公安)部门证明 在城镇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证明4、就业登记的本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照片2寸的一张,1寸的两张 学校毕业(肄)业且未就业的,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提供毕业证书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或相关证明 个体经营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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