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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接地规范

建筑物防雷接地规范
建筑物防雷接地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5年3月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 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5(2000年版)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 增加了术语一章;

2 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

3 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

4 修改防侧击的规定;

5 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6 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 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气象学会雷电防护委员会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林维勇、黄友根、焦兴学、陶战驹、王素英、杨少杰、宋平健、黄旭、张文才、徐辉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王厚余、丁杰、张力欣、方磊、欧清礼、尹君平、王云福、关象石、杨维林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

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

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第三章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

第3.1.2条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连接。

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2.1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二、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

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隔表3.2.1

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四、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

五、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图3.2.1),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3m:

1、地上部分:当hx<5Ri时,

Sa1≥0.4(Ri+0.1hx) (3.2.1-1)

当hx≥5Ri时,

Sa1≥0.1(Ri+hx) (3.2.1-2)

2、地下部分:Se≥0.4Ri (3.2.1-3)

式中Sa1—空气中距离(m);

Se1—地中距离(m);

Ri—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支柱处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Ω);

Hx—被保护物或计算点的高度(m)。

六、架空避雷线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图3.2.1),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3m:

1.当(h+l/2)<5Ri时,

Sa2≥0.2Ri+0.03(h+l/2) (3.2.1-4)

2.当(h+l/2)≥5Ri时

Sa2≥0.05Ri+0.06(h+l/2) (3.2.1-5)

式中Sa2 —避雷线(网)至被保护物的空气中距离(m);

h —避雷线(网)的支柱高度(m);

l —避雷线的水平长度(m)。

七、架空避雷网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3m:

当(h+l1)<5Ri时,

Sa2≥1/n〔0.4Ri+0.06(h+l1)〕( 3.2.1-6)

当(h+l1)≥5Ri时,

Sa2≥1/n〔0.1Ri+0.12(h+l1)〕(3.2.1-7)

式中l1—从避雷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支柱的距离(m);

n—从避雷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距离最短支柱并有同一距离l1的个数。

八、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

第3.2.2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二、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三、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与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的接地装置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五款的要求。

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第3.2.3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低压线路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长度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15m: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二、架空金属管造,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

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第3.2.4条当建筑物太高或其它原因难以装设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避雷网时,可将避雷针或网格不大于5m×5m或6m×4m的避雷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避雷网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互相连接。

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二、三款的要求。

四、建筑物应装设均压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均

压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接地干线环路。

五、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及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雷电感应之用。

六、防直击雷的环形接地体尚宜按以下方法敷设:

七、当建筑物高于30m时,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的措施:

1. 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

2. 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八、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宜装设过电压保护器。

第3.2.5条当树木高于建筑物且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树木与建筑物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m。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3.1条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

第3.3.2条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烟囱等物体,应按下列方式保护:

一、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3.2.1条二款的要求。

二、排放无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烟囱,1区、11区和2区爆炸危险环境的自然通风管,装有阻火器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本规范第3.2.1条三款所规定的管、阀及煤气放散管等,其防雷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2.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于18m。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m。

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2m:

Se2≥0.3KcRi (3.3.4)

式中Se2—地中距离(rn);

KC —分流系数,其值按附录五确定。

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第3.3.5条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本规范第2.0.3条二、三、八、九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尚宜利用其作为接闪器.

二、当基础采用硅酸盐水泥和周围土壤的含水量不低于4%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的防腐层时,宜利用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

三、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一根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为10mm钢筋的截面积。

四、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

S≥4.24kc (3.2.5)

式中S —钢筋表面积总和(m)。

五、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不应小于表3.3.5的规定。

六、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的连接,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连接或悍接。单根钢筋或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上述钢筋的连接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第3.3.6条当土壤电阻率ρ小于或等于3000Ω·m时,在防雷的接地装置同其它接地装置和进出建筑物的管道相连的情况下,防雷的接地装置可不计及接地电阻值,但其接地体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一、防直击雷的环形接地体的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3.2.4条六款1项的要求,但土壤电阻率ρ的适用范围应放大到小于或等于3000Ω·m。

二、在符合本规范第3.3.5条规定的条件下利用槽形、板形或条形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当槽形、板形基础钢筋网在水平面的投影面积或成环的条形基础钢筋所包围的面积A 大于或等于80m时,可不另加接地体.

三、在符合本规范第3.3.5条规定的条件下,对6m柱距或大多数柱距为6m的单层工业建筑物,当利用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防雷的接地体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不另加接地体:

1.利用全部或绝大多数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

2.柱子基础的钢筋网通过钢柱,钢屋架,钢筋混凝土柱子、屋架、屋面板、吊车梁等构件的钢筋或防雷装置互相连成整体;

3.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一柱子基础内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大于或等于0.82m。

第3.3.7条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应就近接至防直击雷接地装置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上,可不另设接地装置。

二、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应符合本规范第3.2.2条二款的要求,但长金属物连接处可不跨接。

三、建筑物内防雷电感应的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第3.3.8条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电气线路的反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不相连时,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

当lx<5Ri时,

sa3≥0.3kc(Ri +0.1lx )(3.3.8-1)

当lx≥5Ri 时,

sa3≥0.075kc(Ri+lx)(3.3.8-2)

式中sa3一空气中距离(m);

Ri 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Ω);

lx 一引下线计算点到地面的长度(m)。

二、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时,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

sa4≥0.075kc lx (3.3.8-3)

式中sa4一空气中距离(m)I

lx 一引下线计算点到连接点的长度(m)。

当利用建筑物的钢筋或钢结构作为引下线,同时建筑物的大部分钢筋、钢结构等金属物与被利用的部分连成整体时,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制。

三、当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有自然接地或人工接地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板、金属网等静电屏蔽物隔开时,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可不受限制。

四、当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有混凝土墙、砖墙隔开时,混凝土墙的击穿强度应与空气击穿强度相同,砖墙的击穿强度应为空气击穿强度的1/2。当距离不能满足本条第一、二款的要求时,金属物或线路应与引下线直接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

五、在电气接地装置与防雷的接地装置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当低压电源线路用全长电缆或架空线换电缆引入时,宜在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处装设过电压保护器,当Y,yno 型或D,yn11型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附设于外墙处时,在高压侧采用电缆进线的情况下,宜在变压器高、低压侧各相上装设避雷器,在高压侧采用架空进线的情况下,除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外,尚宜在低压侧各相上装设避雷器。

第3.3.9条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低压线路全长采用埋地电缆或敷设在架空金属线槽内的电缆引入时,在入户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金属线槽接地;对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上述金属物尚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

二、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低压电源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低压架空线应改换一段埋地金属错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长度应符合本规范(3.

2.3)表达式的要求,但电缆埋地长度不应小于15m。入户端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

2.平均雷暴日小于30d/a 地区的建筑物,可采用低压架空线直接引入建筑物内,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在入户处应装设避雷器或设2~3mm的空气间隙,并应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防雷的接地装置上,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5Ω。

(2)入户处的三基电杆绝缘子铁脚、金具应接地,靠近建筑物的电杆,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其余两基电杆不应大于20Ω。

三、本规范第2.0.3条一、二、三、八、九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低压电源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低压架空线转换金属皑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时,其埋地长度应大于或等于15m,尚应符合本条第二款1项的其它要求。

2..当架空线直接引入时,在入户处应加装避雷器,并将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靠近建筑物的两基电杆上的绝缘子铁脚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四、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入、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3.3.10条高度趔过45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

一、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钢筋的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的要求;

二、应利用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

三、应将45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四、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

第3.3.11条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当其壁厚不小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接地,且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两接地点间距离不宜大于30m,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当防雷的接地装置符合本规范第3.3.6条的规定时,可不计及其接地电阻值。放散管和呼吸阀的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的要求。

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4.1条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

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l6m的网格。

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网边敷设一圈避雷带。

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但对本规范第2.0.4条二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则不宜大于10Ω。其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

第3.4.3条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梁、柱和基础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二、三、六款和下列的规定:

一、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

S≥1.89kc (3.4.3)

式中S —-钢筋表面积总和(m)。

二、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土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不应小于表3.4.3的规定。

第3.4.4条当土壤电阻率ρ小于或等于300Ω·rn时,其接地体应符合本规范第3.3.6

条的规定,但其二、三款应改为在符合本规范

第3.4.3条规定的条件下及其三款3项所规定的钢筋表面积总和改为大于或等于

0.37m。

第3.4.5条突出屋面的物体的保护方式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

第3.4.6条砖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宜在烟囱上装设避雷针或避雷环保护。多支避雷针应连接在闭合环上。

当非金属烟囱无法采用单支或双支避雷针保护时,应在烟囱口装设环形避雷带,并应对称布置三支高出烟囱口不低于0.5m的避雷针。

钢筋混凝土烟囱的钢筋应在其顶部和底部与引下线和贯通连接的金属爬梯相连。当符合本规范第3.4.3条的要求时,宜利用钢筋作为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可不另设专用引下线。

高度不超过40m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40m时应设两根引下线。可利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用。

金属烟囱应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

第3.4.7条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但周长不超过25m且高度不超过40m的建筑物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25m。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

第3.4.8条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线路的反击,应符合本规范第3.3.8条的要求,但表达式(3.3.8-1)、(3.3.8-2)、(3.3.8-3)相应改按下列表达式计算:

当lx<5Ri时,

sa3≥0.2kc(Ri+0.1lx )(3.4.8-1)

当lx≥5R 时,

sa3≥0.05kc(Ri+lx )(3.4.8-2)

sa4≥0.05kclx (3.4.8-3)

第3.4.9条防雷电波侵人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绕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当电缆转换为架空线时,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二、对低压架空进出线,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当多回路架空进出线时,可仅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一组避雷器或其它型式的过电压保护器,但绝缘子铁脚、金具仍应接到接地装置上。

三、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防雷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或独自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第3.4.10条高度超过60m的建筑物,其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3.3.10条一、二、四款的规定,并应将6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第五节其它防雷措施

第3.5.1条当一座防雷建筑物中兼有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时,其防雷分类和防雷措施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二、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以下,且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30%及以上时,或当这两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均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但其面积之和又大于30%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应采取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三、当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面积之和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30%,且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该建筑物可确定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应采取各自类别的保护措施;当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第3.5.2条当一座建筑物中仪有一部分为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时,其防雷措施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防雷建筑物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二、当防雷建筑物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可不采取防直击雷揩施,可仅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三、当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50%以上时,该建筑物宜按本规范第3.5.1条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

第3.5.3条当采用接闪器保护建筑物、封闭气罐时,其外表面的2区爆炸危险环境可不在滚球法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第3.5.4条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信号灯及其它用电设备的线路,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宜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不宜布置在避雷网之外,并不宜高出避雷网。

二、从配电盘引出的线路宜穿钢管。钢管的一端宜与配电盘外壳相连;另一端宜与用电设备外壳、保护罩相连,并宜就近与屋顶防雷装置相连。当钢管因连接设备而中间断开时宜设跨接线。

三、在配电盘内,宜在开关的电源侧与外壳之间装设过电压保护器。

第3.5.5条粮、棉及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宜采取防直击雷措施。当其年计算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时,宜采用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防直击雷。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保护范围的滚球半径hr可取100m。

在计算雷击次数时,建筑物的高度可按堆放物可能堆放的高度计算,其长度和宽度可按可能堆放面积的长度和宽度计算。

第3.5.6条在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第四章装置

第一节接闪器

第4.1.1条避雷针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其直径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针长1m以下:圆钢为12mm;

钢管为20mm。

针长1~2m.:圆钢为16mm;

钢管为25mm。

烟囱顶上的针:圆钢为20mm;

钢管为40mm。

第4.1.2条避雷网和避雷带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当烟囱上采用避雷环时,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2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m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第4.1.3条架空避雷线和避雷网宜采用截面不小于35mm的镀锌钢绞线。

第4.1.4条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板之间采用搭接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

二、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其厚度不应小于0.5mm。

三、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其厚度,铁板不应小于4mm,铜板不应小于5mm,铝板不应小于7mm。.

四、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

注 .薄的油漆保护层或0.5mm厚沥青层或1mm厚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绝缘被覆层。

第4.1.5条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3.3.2条一款的规定外,屋顶上永久性金属物宜作为接闪器,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旗杆、栏杆、装饰物等,其尺寸应符合本规范第4.1.1条和第4.1.2条的规定。

二、钢管、钢罐的璧厚不小于2.5mm,但钢管、钢罐一旦被雷击穿,其介质对周围环境造成危险时,其璧厚不得小于4mm。

注:利用屋顶建筑构件内铜筋作接闪器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和第3.4.3条的规定。

第4.1.6条除利用混凝土构件内钢筋作接闪器外,接闪器应热镀锌或涂漆。在腐蚀性较强的扬所,尚应采取加大其截面或其它防腐措施。

第4.1.7条不得利用安装在接收无线电视广播的共用天线的杆顶上的接闪器保护建筑物。

第二节引下线

第4.2.1条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当烟囱上的引下线采用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2mm;采用扁钢时,其截面不应小100mm,厚度不应小于4mm。

防腐揩施应符合本规范第4.1.6条的要求。

注:利用建筑构件内钢筋作引下线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和第3.4.3条的规定.

第4.2.2条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敷,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mm。

第4.2.3条建筑物的消防梯、钢柱等金属构件宜作为引下线,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电气通路。

第4.2.3条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上于距地面0.3m至1.8m之间装设断接卡。

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利用钢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该连接板可供测量、接人工接地和作等电位连接用。当仅利用钢筋作引下线并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在每根引下线上于距地面不低于0.3m处设接地体连接板。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设断接卡,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连接板处宜有明显标志。

第4.2.5条在易受机械损坏和防人身接触的地方,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取暗敷或镀锌角钢、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保护设施。

第三节接地装置

第4.3.1条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扁钢或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mm,其厚不应小于4mm;角钢厚度不应小于4mm;钢管壁厚不应小于3.5 mm。

在腐蚀性较强的土壤中,应采取热镀锌等防腐措施或加大截面。

接地线应与水平接地体的截面相同。

第4.3.2条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2.5m。人工垂直接地体间的距离及人工水平接地体间的距离宜为5m,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

第4.3.3条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接地体应远离由于砖窑、烟道等高温影响使土壤电阻率升高的地方。

第4.3.4条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降低防直击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宜采用下列方法:

一、采用多支线外引接地装置,外引长度不应大于有效长度,有效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三的规定。

二、接地体埋于较深的低电阻率土壤中。

三、采用降阻剂。

四、换土。

第4.3.5条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不应小于3m。当小于3m 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一、水平接地体局部深埋不应小于1m;

二、水平接地体局部应包绝缘物,可采用50~80mm厚的沥青层;

三、采用沥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体上面敷设50~80mm厚的沥青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体2m。

第4.3.6条埋在土壤中的接地装置,其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在焊接处作防腐处理。

第4.3.7条接地装置工频接地电阻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的规定,其与冲击接地电阻的换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三的规定。

第五章接闪器

第一节接闪器选择

第5.1.1条接闪器应由下列的一种或多种组成:

一、独立避雷针;

二、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

三、直接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针、避雷带或避雷网。

第二节接闪器布置

第5.1.1条接闪器布置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接闪器布置表表5.2.1

布置接闪器时,可单独或任意组合采用滚球法、避雷网。

注:滚球法是以hr为半径的一个球体,沿需要防直击雷的部位滚动,当球体只触及接闪器(包括被利用作为接闪器的金属物),或只触及接闪器和地面(包括与大地接触并能承受雷击的金属物),而不触及需耍保护的部位时,则该部分就得到接闪器的保护。滚球法确定接闪器保护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四的规定.

防雷接地设计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 第1.0. 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 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 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

建筑工地防雷接地要求-Microsoft-Word-文档-(6)

建筑工地防雷安全 作者:安监部责任编缉:fcbweb 新闻来源:新闻添加日期:10-08-26 15:57:07 雷电是发生在大气中的声、光、电物理现象,其放电电流可达数十千安培甚至数百千安培。放电瞬间,雷电流产生巨大的破坏力和很强的电磁干拢,引起的灾害是自然界十大灾害之一。雷电产生的冲击电压可达数十万伏至百万伏。一旦雷击,就会引起电气设备着火、爆炸,造成设备和设施的损坏及停电、触电事故。建筑施工工地由于四周的起重机、井字架、门架、脚手架矗立很高,易遭雷击,应及时做好各项防雷保护措施。 一、雷击发生机理和雷击灾害 雷电机械效应所产生的破坏作用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电动力和内压力。众所周知,载流导体周围的空间存在着电磁场,在电磁场中的载流导体会受到电磁力的作用。雷击建筑物时,在电动力作用下,建筑物内的导体之间会相互吸引或排斥,引起变形甚至折断。在被击物体的内部产生内压力是雷电机械效应破坏作用的另一种表现形式。由于雷电流幅值高,作用时间短,击中建筑构件时,在其内部瞬时产生大量热量,短时间内热量来不及散去,致使物体内部的水分被大量蒸发并迅速膨胀,产生巨大的爆炸力,能够使被击建筑构件崩塌。 雷电产生的冲击波类似于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在雷云对地放电过程的回击阶段,放电通道中既有强烈的空气游离又有强烈的异性电荷中和,通道中瞬时温度很高,使得通道周围的空气受热急剧膨胀,并以超声波向四周扩散,从而形成冲击波。同时,通道外围附

近的冷空气被严重压缩,在冲击波波前到达的地方,空气的密度、压力和温度都会突然增大,产生剧烈振动,使其附近的建筑物遭到破坏,人、畜受到伤害。 雷电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作用均属于雷电的间接危害。当空间有带电的雷云出现时,雷云下的地面及建筑物等,都因静电感应而带上相反的电荷。从雷云的出现到发生雷击(主放电)所需时间相对于主放电过程的时间要长得多,雷云下的地面及建筑物等有充分的时间累积大量电荷。当雷击发生后,局部地区的感应电荷不能在同样短的时间内消失,形成局部高电压。这种由静电感应产生的过电压对接地不良的电气系统有很强破坏作用,使接地不良的金属器件之间发生火花,这对易燃易爆场所而言,是非常危险的。 随着科技的进步,各类信息系统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这些电子设备普遍存在着绝缘强度低、过电压和过电流耐受能力差、对电磁干扰敏感等弱点。一旦建筑物受到直接雷击或周边发生雷击,雷电过电压、过电流和脉冲电磁场会通过供电线、通信线、接收天线、金属管道和空间辐射等途径侵入建筑物内,威胁室内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运行。如防护不当,这些雷害轻则使电子设备误动作,重则造成电子设备永久性损坏,严重时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二、常用雷击防护措施 1、外部防雷(直击雷、侧击雷)设计 防直接雷击是系统防雷工程的基础,是防雷工作的首要任务。

建筑物的防雷与接地装置

建筑物的防雷与接地装置 建筑物的防雷与接地系统,对于建筑物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设备和人中的安全都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所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护。 通过防雷、接地系统,将雷电(直击雷、感应雷、雷电波)放电,强大的雷电流接收输入接地体,施放地中。 防雷装置是用来接受雷电放电的金属导体称为接闪器。接闪器的组成的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避雷网等。所有的接闪器都有要经过接地引下线与接地体相连,可靠的接地。其接地电阻要求不超过10欧。(11)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建(构)筑物的防雷徒弟有分类,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一级防雷的建筑物 ①具有等别重要用途的建筑物:如国家级的会堂,办公,科研,教学建筑,大学建筑案馆,大型博展馆,特大型和大型的铁路旅客站,国妹性航空港,通讯枢纽,国宾馆,大型旅游建筑,电视塔等。 ②国家级生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③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物。 ④凡建筑物中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房屋。 2)二级防雷的建筑物 ①生要的或人员密集的大型建筑物,如部省级办公楼,省级会堂,博展、交通、通讯、广播等建筑物①②③④㈤,以及大型商店、影剧院等。 ②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③十九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过50m的其他民用建筑物。 ④省级及以上大型计算中心和装有重要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⑤存入与生产制造易燃、易爆物质的房屋。 3)三级防雷建筑物 ①当年计算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次时,或通过调查确认需要防雷的建筑物。 ②在建筑群中最高或位于建筑群过缘高度超过 ③高度15m及以上的构筑物,在雷电活动较弱地区(年平均暴日不超过15d)其高度可为20m 及以上。 ④历史上雷害事故严重地区或雷害事故较多地区的较重要建筑物。 4)在确定建筑物防雷分级时,除按上述规定外,在雷电子频繁地区或强雷区可适当提高建筑物的防雷等级。 一类建筑物的防雷保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防止直击雷的保护措施 ①一般应采用独立避雷针或避雷线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100m。 ②避雷线距离屋顶和各种突出屋面物体的距离不得小于3m同时还应满足下式的规定: 距离s≥0.08R+0.05(h+l) 式中R—避雷线的冲击接地电阻(欧); h——避雷线立杆的高度(m); l——避雷线水平长度(m); ③避雷针地上部分距建筑物和各种金属物(管道、电缆、构架、等)的距离不得小于3m。避雷针接地装置距地下金属管道、电缆以及与其有联系的其他金属物体的距离均不得小于3m。 2)当建筑物太高或由于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很难装置与建筑物隔开的独立避雷

防雷接地验收规范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 和竣工验收技术评价和业务流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为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的一项行政许可项目。(我总结了一套吉林地区实际工作需要的防雷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的工作和业务流程,现就有关情况在此进行共同探讨。)名词解释:设计审核: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防雷装置的设计进行审核并准许施工的行政许可行为; 技术审查(评价):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目前为县级及其以上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进行的设计文件技术审查,为技术服务性行为; 竣工验收: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防雷装置投入实际使用的行政许可行为; 检测验收: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已竣工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检查等技术服务性行为; 质量监督: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防雷装置的施工质量进行技术监督服务性工作。

第一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技术审查(评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是对防雷装置施工许可的审查,许可性审查是对防雷装置设置的合法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其中合法性审查属于行政性审查内容,主要审核所设计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我国现行政治和经济政策等。对防雷装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设计审核和技术审查(评价) 设计审核的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性审查,审查结果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核发核准书,出具的通知、回执、意见、核准等必须有气象主管机构的印章。 技术审查(评价)的主体是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技术机构,即县级及其以上的 防雷中心。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的设计技术进行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审查。 一、设计审核内容和工作流程 1.1.1 设计审核内容 设计审核工作必须由行政许可相对人(建设单位)提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同时提交的材料有: 1.1.1.1 设计人员和设计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证书; 1.1.1.2 建设项目批准书(建设和规划许可)及相关技术资料; 1.1.1.3 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报告(包括设计审查分析报告、产品质量分析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 1.1.1.4 其它必备材料。 资料齐全以后,许可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审核决定,对合格者,应当办结有关手续,颁发《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核准书》,防雷装置的在合法性、规范性、科学性以及在符合现行防雷技术规范方面符合要求,允许施工。 1.1.2 设计审核工作流程 设计审核工作由气象主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防雷装置进行施工许可性审查。

防雷接地系统施工方案

防雷接地系统安装专项施工方案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建筑电气——防雷接地系统安装 一、设计意图 本工程按二类防雷建筑物设计防雷装置。防雷与工频共用一个接地体,要求接地电阻检测值不大于1Ω。利用基础桩基主筋、地梁与底板钢筋网作接地体,接地体必须饱和焊接形成可靠的电报通路。 所有基础地梁应保证两根≥φ12主钢筋电气连续贯通,并与桩承台台面环形接地体采用φ10圆钢搭接连通,焊口单面焊焊缝长120mm,双面焊缝长60mm,保证电气连续贯通。利用立柱内二根≥φ16对角主筋(剪力墙内至少两根φ12立筋)作为防雷引下线。引下线采用两根φ10圆钢分别和基础接地系统搭接连通,焊口单面焊焊缝长。采用40*4热镀锌扁钢,暗敷在部分基础地梁内将水平接地体,垂直接地体连续贯通组成联合接地系统。 接地系统引出,采用200*200*90钢盒暗埋于墙(或100*100*60钢盒暗埋于柱)内,钢盒内预留80*50*5端子板,并用40*4热镀锌扁铁与接地系统可靠焊通。接地系统测试点采用63*63*5角钢预埋于立柱内(与柱外侧平),预埋角钢同引下线可靠焊通,下口距室外地坪500mm。 将建筑物内的各种竖向金属管道、金属构架每层(每层预留63*63*5角钢与结构主钢筋焊通)与防雷系统连通。所有进出大厦的金属管道皆与就近接地系统连通,做总等电位连接。 屋面避雷带采用25*4镀锌扁钢女儿墙压顶上明装,采用支撑卡与女儿墙压顶固定,卡间水平间距1.0米;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间用25*4热镀锌扁钢焊接贯通。将各层的金属门窗框架、阳台、金属栏杆、面积较大的金属装饰物以及金属结构物等就近与防雷引下线或楼层均压环搭接连通。玻璃幕墙的金属支撑架从一层开始每层就近与防雷引下线、楼层均压环连接。 本建筑的防雷接地装置与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共用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Ω。 二、施工要素及施工工艺流程 具备完整的设计文件并充分领悟文件意图;施工操作人员及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接地电阻

(完整版)防雷接地做法大全

建筑物防雷及电气设备的接地施工 精品策划与实施 编制人:安红印 编制日期:2003—8—2

第一篇编制目的及依据 一、编制目的 为了使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措施及接地装置的施工质量安全可靠,提高一次成优率,避免接地漏做、做错造成不必要的返工,特编制本策划书。 二、编制依据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5、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6、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7、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8、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CECS31:91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9 10、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配线工程技术规范CECS87:96 11、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技术规范CECS81:96 12、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验收规程CECS49:93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1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GB50096-2003 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1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8、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100:98 19、套接紧定式薄壁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120:2000 20、等电位联结安装-2002 02D-501-2 21、接地装置安装-2003 03D501-4 22、利用建筑物金属体做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2003 03D-501-3 23、北京市竣工长城杯质量验收标准(2003年版) 第二篇建筑物防雷的分类及设计采取的防雷措施 一、建筑物防雷的分类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在图纸会审中,应按照设计图纸对建筑物防雷的分类定性,严格执行相应设计及施工标准。 二、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具有宜爆危险环境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连接。 1、各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 1、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 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的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

建筑物防雷接地规范

建筑物防雷接地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15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43-2004,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第5.1.2、5.2.5、5.2.6、5.4.1(2)、5.4.10(2)、7.2.3第(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4年3月1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43号语文,关于同意编制《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的函,并由四川省建设厅(原建委)负责组织成立了规范编制组,规范编制组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之后,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雷电防护分区;4.雷电防护分级;5.防雷设计;6.防雷施工;7.施工质量验收;8.维护与管理。 本规范主要对微生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作出规定和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具体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四川省建设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政编码:640041)。 1 总则 1.0.1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千万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 本规范不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和场所的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1.0.3在进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特点,将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协调统一,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做到安全可行、技术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与防雷的安全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与防雷的安全要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111-7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与防雷的安 全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个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3、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和末端

建筑电气系统的接地与防雷

安全管理编号:LX-FS-A48731 建筑电气系统的接地与防雷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建筑电气系统的接地与防雷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出现了大量的智能建筑,这对建筑的电气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接地系统的设计是尤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建筑的弱电系统经常出现故障造成严重的后果,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其中超过25%的事故是由于雷电以及其它的电磁干扰引起的,保护电气设备的安全,不要受到雷电以及浪涌电压的影响成为电气接地系统设计的一个重要课题。电力系统的使用安全关系到建筑的正常使用,以及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建筑内的设备和人员安全也是一个保证,为了更好的设计接地系统,就要清楚建筑中接地系统

防雷接地验收规范修订稿

防雷接地验收规范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 和竣工验收技术评价和业务流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为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的一项行政许可项目。(我总结了一套吉林地区实际工作需要的防雷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的工作和业务流程,现就有关情况在此进行共同探讨。) 名词解释: 设计审核: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防雷装置的设计进行审核并准许施工的行政许可行为; 技术审查(评价):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目前为县级及其以上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进行的设计文件技术审查,为技术服务性行为; 竣工验收:指县级及其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防雷装置投入实际使用的行政许可行为; 检测验收: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已竣工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检查等技术服务性行为; 质量监督: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对防雷装置的施工质量进行技术监督服务性工作。

第一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技术审查(评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是对防雷装置施工许可的审查,许可性审查是对防雷装置设置的合法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其中合法性审查属于行政性审查内容,主要审核所设计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我国现行政治和经济政策等。对防雷装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设计审核和技术审查(评价) 设计审核的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行政性审查,审查结果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核发核准书,出具的通知、回执、意见、核准等必须有气象主管机构的印章。 技术审查(评价)的主体是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技术机构,即县级及其以上的防雷中心。防雷中心对防雷装置的设计技术进行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审查。 一、设计审核内容和工作流程 设计审核内容 设计审核工作必须由行政许可相对人(建设单位)提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同时提交的材料有: 设计人员和设计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证书; 建设项目批准书(建设和规划许可)及相关技术资料; 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报告(包括设计审查分析报告、产品质量分析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 其它必备材料。

建筑物防雷接地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5年3月30日以建标函[2005]84号“ 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5(2000年版)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 增加了术语一章; 2 变更防接触电压和防跨步电压的措施; 3 补充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不同金属物的要求; 4 修改防侧击的规定; 5 详细规定电气系统和电子系统选用电涌保护器的要求; 6 简化了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计算公式, 并相应调整了预计雷击次数判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的数值。 7.部分条款作了更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气象学会雷电防护委员会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林维勇、黄友根、焦兴学、陶战驹、王素英、杨少杰、宋平健、黄旭、张文才、徐辉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王厚余、丁杰、张力欣、方磊、欧清礼、尹君平、王云福、关象石、杨维林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建筑物防雷等级如何分类

建筑物防雷等级如何分类 随着城市进程的加快,城市的高楼大厦越来越多,房子越做越高就 日益突出了防雷接地工程的重要性。人人都想居住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防雷其实在现代生活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建筑物防雷其实是分等 级的,建筑防雷等级越高防雷措施就越严格,岱嘉电气技术工程师解释说,一般建筑物防雷可以分为三类: 一、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制造使用或者存储火药、炸药、起爆物、火工品等大量危险物的建筑,遇到火花会爆炸,并且有可能造成巨大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建筑物。 二、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建筑; 2、国家级会堂、办公楼、档案馆、国际机场、大型展览馆、大型候 车站、国际港口客运站、国宾馆、大型旅游建筑和大型体育场馆; 3、国家级计算机中心、通信枢纽、以及对国家意义重大的装有大量 电子设备的建筑; 4、制造、使用、存储危险爆炸物、包括露天气罐和油罐等可能引起 爆炸并且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建筑物等; 5、预计年雷击次数大于次的省、部级办公楼及其它重要的或者人员 密集的公共建筑; 6、预计年雷击次数大于次的住宅及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 以上所列出的建筑物都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这些地方的防雷级别 非常高,需要重点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次小于次的部、省级办公楼及其他重要的或者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等于次小于次的住宅、公共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 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次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5、考虑到雷击后果和周围条件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 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6、年平均雷暴日15天以上的地区,高度15米以上的烟囱、水塔等 孤立建筑物。年平均雷暴日15天及以下的地区,高度为20米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建筑物。 以上所列出的就是基本的建筑防雷分类,其中涉及到的21区、22区、23区是如下定义的: 0区:指正常运行时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情况下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出现而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0区:指正常运行连续成长时间、短时间连续出现爆炸性粉尘、纤 维的环境。 11区: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仅在不正常运行时偶尔出现爆炸性粉尘、纤维的环境。 21区: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并在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 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能形成爆炸 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环境。 23区:存在固体可燃物质,并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环境。 岱嘉电气20年专注于生产防雷接地工程中使用的防雷接地材料, 岱嘉电气为电力行业,中国石化、电信、民航、轨道交通、医院、学校 等行业众多项目中防雷接地工程提供接地耗材,从降阻剂供应提供到其 他防雷接地耗材供应,岱嘉电气得到项目方采购主管一致好评,与众多 项目有多年稳定供货合作。

铝合金门窗工程防雷接地技术及规范

铝合金门窗工程防雷接地技术及规范 铝门窗工程防雷接地技术及检测方法,为金属门窗工程防雷施工提供借鉴;让高层住宅住户增加防雷知识铝门窗防雷接地侧击雷目前,铝门窗及其它金属门窗在各类建筑物中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在高层建筑物建设过程中人们往往只注意屋顶避雷针及防雷带(网)等防直击雷方案的设计与施工、却忽视侧击雷对建筑物的危害。铝门窗防雷接地技术就是建筑物防止侧击雷袭击的有效方法之一。 1.关于雷的概述 雷是一种大气中放电现象。大气中饱和水蒸汽在强力上升的气流作用下产生水滴分裂,人水滴带正电,以雨的形式落地或悬浮空中;小水滴带负电,风吹积聚,当带电板块积聚异性电荷到一定程度就发生放电现象。有时在云层与‘层之间进行,有时在云层与人地之间进行,后种放电现象是通常称为落地雷雷通常分为线型雷(直击雷)、球雷〔侧击雷)和串球雷。雷击危害很大,热效应和机械力效应使建筑物着火和击毁;室内过电压,屋顶对地电位差过大时引起火花及电击伤人;线路感应过电压侵入房屋内,破坏建筑物及设备。建筑物易受雷击的部位如:屋顶屋檐、女儿墙、屋疮、各转角凸起部位、外露金属结构。天面电梯机房、屋顶装饰造形等物。

2.国家标准对铝门窗防雷措施的规定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中规定,建筑物根据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三类。建筑物根据其重要性除应采取防直击雷、防雷电波侵入、防雷电感应外还应采取防侧击雷的措施。铝门窗工程防雷接地主要就是防侧击雷规范要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高于30m时,30m 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万方数据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高于45m时,45。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高于60m时, 60m及以卜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3.铝门窗工程防雷设计 3.1根据建筑物的性质、用途可能遭受雷击危害的程度及影响,合理确定防雷等级或按设计院图纸要求确定。 3.2根据上建平面图纸,立面图纸认真研究建筑物内部配置设备情况及主体结构形式,找出铝门窗相应位置,区别对待易受雷击与不易受雷击位置,对易受雷击位置重点加强设防 3.3一般情况下旷野中孤立建筑物;建筑群中高耸建筑;大尺寸建筑物;周围湿润,地下水位低或地下含丰富矿藏建筑物;用于储藏易挥发易燃易爆物品建筑物;大量使用通信计算机等抗干扰能力较弱的现代化设备的建筑物,都是防雷重点。这些建筑物上的铝门窗一定要进行防雷接地施工。 3.4 根据土建有关图纸查出各门窗预留洞口处等电位体金属引线位置、数量和材料

基站防雷接地规范

基站防雷接地规范(2006年试行V3.5) 为了防止移动通信基站遭受雷害,确保建筑物、站内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基站内设备的正常工作,提高网络运行的安全系数,有必要做好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工作。一.基本原则 实施防雷工程应本着整体防雷、综合治理、系统防护的原则: 1.防止异常电流进入机房。 2.对进入机房的异常电流,应通过避雷器、合理接地系统和地网尽快泄放。 3.对通过以上原则仍未能避免的异常电流应通过等电位连接的技术,将影响降低到最低。 二.电力引入 2.1变压器应安装高低压避雷器,其地线应与地网良好连接。 2.2基站供电应采用三相四线铠装电力电缆埋地进入机房,其长度不宜小于15m。 2.3 2.4重点基站(如传输节点机房等)、郊区及乡镇基站必须安装压敏型电源避雷器。一级避雷器应安装在基站总交流配电箱内(或旁边)、二级避雷器应安装在开关电源AC屏内,该避雷器应在采购电源设备时一并提出要求。一级电源防雷器的安装必须在电源线的进口处,不许安装在远离电源线的地方,否则将失去作用。一、二级避雷器的接地线应尽量短直,引下线长度应不大于1.5米,截面积为35mm2,连接必须可靠,线耳压接必须牵固。安装位置如图一所示。一、二级避雷器间的交流电源线长度应不少于5m,对于距离不足5m的基站也可在一、二级避雷器间加装8.5-15μH(5m*1.7μH/m)的空心电感退耦器(必须注意电感的最大工作电流,不得等于或小于基站最大用电负荷)。

图一内置避雷器AC屏的安装位置 2.4.1电源避雷器的要求: 2.4.1.1.第一级压敏避雷器的要求: (1)对于高山和多次遭雷击的基站最大放电电流≥120-150KA/每线; 响应时间≤100ns,3+1的保护模式 (2)山区(中雷区以上有架空电源线引入的机房、丘陵、公路旁、农民房、水田中、易遭受雷击的机房,且雷暴日为多雷区的地区)电源用SPD最大通流量: L-PE或 L-N、N-PE必须通过冲击通流容量≥100KA/每线、8/20μs波形的检测,最大持续 工作相电压385V,采用3+1的保护模式。 (3)对于郊区(城市中高层孤立建筑物的楼顶机房、城郊、居民房、水塘旁以及无专用配电变压器供电的基站,且雷暴日为多雷区的地区):电源用SPD最大通流量:L-PE或L-N、N-PE必须通过冲击通流容量≥80KA/每线、8/20μs波形的检测,最大持续工作相电压385V,采用3+1的保护模式。 (3)城市型(闹市区、公共建筑物、专用机房、且雷暴日为中雷区的地区):电源用

建筑物改造的防雷接地方案

万源大厦装修改造工程主楼防雷接地方案 编制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审批日期:

一、目录 二、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防雷接地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施工工艺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具体施工步骤...............................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地下室地网..............................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引下线..................................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天面避雷带(也称接闪器)..................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机房内接地..............................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等电位(MEB、LEB)连接..................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均压环.................................. 错误!未定义书签。 7.接地电阻测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施工质量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安全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最新防雷接地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

精品文档 防雷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 E0 J, U# ~f; z* B- l! p: ( B Z8 o8 ]( E8 x v! [! o* S/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2 [, X9 q( I9 S8 a 第1.0.4条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井应有合格证件。0 ^第1.0.5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1.0.6条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间检查及验收记录。 第1.0.7条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x0 {+ k6 I2 B( h s0 ~第二章电气装置的接地 第一节一般规定8 v/ ]; i/ L5 j | 第2.1.l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与PEN线相接:# I- J, ]0 T% ] 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手携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1 P% f$ C$ ^& ^9 z: j1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C! w: A) s- D: f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5 {9 f2 H. [( X* F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 t$ l& n0 Q$ c4 b2 }& O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下的电力设备。# L$ t+ A/ H: L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Y g/ ~& L- E! [# { 十、电除尘器的构架。 十一、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2 Z# X- ~5 v6 n+ k# h+ Z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q: A6 n& V2 l! d' W 第2.1.2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或不与PEN线相接: 一、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

高层建筑的防雷接地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648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高层建筑的防雷接地措施 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高层建筑的防雷接地措施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雷电会引起建筑物的损坏、人员伤亡,对电力、电讯等设备造成损坏。雷电的破坏作用归纳起来有两种:一是直接击在建筑物上产生热效作用和电动力作用;二是雷电流产生的静电感应作用和电磁感应作用以及雷电波侵入作用。高层建筑更易遭受雷击,加之高层建筑正在向智能化发展,大量电子设备和网络系统一旦遭受雷击,损失将很严重,所以防雷系统可靠与否是极为重要的。 高层建筑防雷是依据法拉第笼原理采用笼式防雷系统,就是将建筑物层面避雷网(带)、引下线和接地装置三部分联结成一个整体的钢铁大网笼。从防直击雷、防测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等方

面,综合考虑接闪功能、分流影响、均衡电位、屏蔽作用、合理布线和接地等因素,做到从整体上兼顾建筑物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等功能,达到安全防雷的目的。 1. 建筑物的外部防雷 高层建筑的外部防雷主要是指防直击雷和防侧击雷,其作用是保护建筑物本身不遭受雷击,主要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1)接闪器 接闪器是防直击雷接受雷电流的金属导体,其形式有避雷网(带)、避雷针、金属屋面等。避雷网(带)应沿屋脊、屋角、屋檐、檐角、女儿墙等易受雷击部位敷设,并按建筑物的防雷等级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同尺寸要求的网格,见表1.根据雷击建筑物部位的规律,在建筑物上装设避雷针(网、带),就能

防雷接地规范常用

1、防雷接地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组成。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和防侧击雷的门窗、栏杆以及屋面的金属物体必须接地焊接。 3、防雷接地体应采取焊接方法:①使用金属管作接地体时应在其串接部位焊接角形金属跨接线;②钢筋与钢筋交叉要用一条短圆钢进行跨接焊接,焊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圆钢同扁钢的焊接必须进行三面焊接;③焊接处焊缝应饱满,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得有灰渣,咬肉裂纹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的药皮应敲净。接地体采取搭焊接时。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扁钢为其宽的2倍以上;(三个棱边焊接)②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以上;(双面焊接)③圆钢和扁钢连接,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三面焊接) 4、人工接地体应采用圆钢、扁钢、角钢、钢管等金属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圆钢直径不小于10mm;②扁钢截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厚度不小于4毫米;③角钢厚度不小于4毫米;④钢管壁厚不小于3.5毫米。 5、利用建筑物钢筋做防雷引下线时:①上部与接闪器焊接,下部与基础防雷地线焊接,不能绑接;②下部在室外地坪下0.8~1m处焊一根直径12mm或-40×4镀锌导体伸向室外墙边的距离不小于1m,以备室外人工接地体使用(按图纸设计确定)。③下部在室外地坪上不低于0.3m处焊接一接地体连接板,供防雷接地电阻测量和以备室外防跨步电压工程用(按图纸设计确定)。④接地电阻值应小于设计要求,当利用柱基作接地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埋没人工接地体。⑤建筑物钢筋柱内,钢筋直径16mm以上的可用二根作为一组引下线,钢筋直径10mm以上的应用四根为一组作引下线。具体做法按设计要求。⑥防雷专用的引下线暗敷时,引下线扁钢截面不得小于25×4mm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引下线必须在距地面1.5~1.8m处做断接卡子(一条引下线除外)断接线卡子所用镀锌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10mm,并需加镀锌弹簧垫圈,并安装一个有标识的接地电阻检测盒。⑦施工操作时应按图纸设计要求截出柱、桩、位置和柱、桩内所用钢筋的位置用油漆作好标志,按照施工进度层都要在相同的钢筋上作好油漆标志,以免错接。 6、建筑物内的电气设备和建筑物天面的设备管道,突出构架以及需防铡击雷的门窗必须做好接地,需防雷的金属门窗应有两处与接地线相连,天面的金属管道应有两处接地。 7、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和电源穿线钢管均应与接地装置相联。 8、接地干线的接线柱应该明敷在外,与绝缘导线PE线应紧密联接,联接处应有明显的接地标记。 9、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专用的接地线,并用镀锌螺栓将接地线牢固地接在电气设备的金属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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