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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缘石合同

路缘石、路面砖采购合同

购货方:苏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裕民县东环路改扩建项目所需路缘石、路面砖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生产厂家

1、甲乙双方约定路面砖单价为元/m2.,路缘石单价为元/m。供货数

量、时间和地点以甲方需求计划为准,结算数量为甲方实收数量,甲方有权对合同中的数量

和交货时间做调整。

2、结算数量以乙方提供的出料单经甲方现场收料员签字后确认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货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以银行直接转账或现金支付形式支付货款。

2、双方一个月确认实际供货量及相关货款,当货款达到人民币5万元时,支付5万货款的70%,剩余货款在供货完毕后一个月内结清。

2、支付金额数量以银行回执单或现金签收单为准。

第三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开户行:

签订日期:年月日

1

路缘石购销合同

路沿石供货合同 甲方(需方):资中古城重龙大道建设工程项目部 乙方(供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有关规定 就完成资中古 城重龙大道建设工程花岗路沿石供货,签订如下供货合同: 一、石材规格、数量、及单价(含税金) 1、路沿石采用芝麻黑花岗石,顶面有一边倒角2cm数量暂定5500m数量按现场实际收方数量为准 2、以上石材单价包含其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损耗、利润及税金, 3、乙方在装卸车、施工和运输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产品质量: 乙方要确保石材颜色一致表面平整光滑、角线均匀一致无缺省,尺寸正负误差不得超过3mm产品优等、均按照甲方指定的样砖执行,如因本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付20%勺货款。如不是因本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无权拒付货款。 三、供货时间:2015年3月日至2015年3月日,乙方按照甲方书面或短信订货单生产。 四、交货地点:乙方运至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五、运输及卸货费用承担:运输及卸货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验收方式: 供货到达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验收并在收货单上签字。如运输过程中造成 损,由乙方负责;卸货过程中造成损坏由乙方自负, 七、货款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定_日内向乙方支付_万元预付款。 2、乙方送货至定货总量_%时,甲方支付乙方已送货物款项的一%,余下货款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结清,产品数量结算以甲方签字确认的收货单为准 八、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认可,验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退换;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延2天交货(不可抗力因素,供货期顺延),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 元。 3、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如实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发生纠纷,由违约方所在地为法律诉讼地。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除甲乙双方协商、约定补充条款外,不得随意更改。在执行合同阶段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调解无效后,可申请仲裁或依法提 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甲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路缘石破

路缘石采购合同

路缘石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用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现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凿面、运输等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范围 《》工程图纸及补充图纸和变更联系单确认范围的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含每隔15米设置一块景观石)和采购、凿面、运输等相关事项。 二、工程质量 乙方提供的虾红色斜纹状重凿面花岗岩路缘石的质量,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达到优良,同时满足业主、监理方对质量方面提出的相应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及变更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包括石材的石质、色彩、路缘石的尺寸、凿面质量等。若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样本参照监理办门口样板、乙方先送2车到工地经业主甲方监理认可后,乙方按这2车认可的发货)。 三、石材规格及单价(单价不含税)

景观石因目前式样未定,做景价格另议。 四、工程进度 本工程设计数量约5000 m3,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计划工期从2014年4月至2014年10月底,乙方要按总量和工期要求均衡安排。甲方因特殊要求,需乙方较大调整供货计划的,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若乙方不能按上述的总量和工期要求供货的,甲方有权另选他人供料,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路缘石及人工费总共达到30万左右的工程款,甲方支付给乙方20万元工程款,以此类推,乙方供货完成后两个月内付清。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石料采购、凿面、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

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合同 甲方:北京金河水务建设有限公司门头沟区冯村沟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部 乙方:张广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路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分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范围 工程名称:门头沟区冯村沟水环境整治工程(下段)施工第四标段—巡河路工程工程范围:巡河路及5+000左岸筑堤单项工程总承包。 第二条、工期 2014年9月8日至2014年10月31日止。 总工期为54天。 第三条、工程分包单价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补充技术规范组织施工。 4.2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服从甲方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 第五条、工程验收及计量 5.1工程完工对工程量统一计价一次,在质量优良的前提下给予计量,工程数量以双方实地测量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及认可为准。 5.2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也不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返工;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返工或返工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3建设单位工程单价不明确的工程项目,待单价确定后再行计量。第六条、工程进度 6.1乙方必须按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及甲乙双方签定的《单项工程进度目标责任书》,完成相应的工作量。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任务,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6.2因变更设计需延长工期或改变进度计划的,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6.3因施工中的其它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工程量的,必须报请甲方代表批准延长工期。 第七条、工程材料 7.1工程材料除路基级配砂石由甲方供以外,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自购

路沿石购销合同

兰考县南彰镇南彰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第4标段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路沿石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因甲方施工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加气块,仅用甲方所在 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2.1 交货时间: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送达交货地点。 2.2 交货地点:兰考县南彰镇南彰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第4标段施工 现场。 2.3 交货方式:乙方交货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2.4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经甲方验收 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三、运输费用承担: 3.1 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上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资费由乙方承担,下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4.1、乙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从全部 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双方约定质量保证期为3个月。 4.2、乙方供货时还应该提供如下货物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质量检 验合格证、产品炉批号等。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6.1 验收人员:甲方委派(联系方式:)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开具收货单 给乙方。甲方验收人员的更改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6.2 验收手段:查看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外观质量、点数计量等。 6.3 甲方经验收对乙方货物质量有异议时,可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随时以

路缘石施工合同

路缘石、路平石、路边石施工合同 甲方: ********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进度,工程任务及工程质量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具体协商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工程道路路缘石、路平石、路边石等施工。 二、工程地点:郑州西四环桥址 三、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工程内容:按施工图和技术规范要求安装道路的路缘石、路平石、路边石及以下的混凝土浇筑、砂浆拌和砌筑、材料短距离搬运等施工,工程数量按现场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工程完工后的最终工程数量由现场技术员做工程完结验工,经双方签字共同确认,并以此验工单为最后的结算工程数量。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项目的图纸、规范及施工中的质量要求,并最终确定工程数量。 2、甲方应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工程竣工后,经乙方请求验收,甲方应在3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作出最终的签认。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图纸施工,编制施工方案,保证工程质量,并经甲方同意后开始施工。 2、乙方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严格按照甲方的现场管理模式进行施工。 4、乙方在路缘石、路平石施工时必须采用挂线施工,路缘石、路平石下采用3cm厚M7.5水泥砂浆砌筑;下面快车道采用15cm厚C15细石混凝土砌筑;慢车道采用3cm厚M7.5水泥砂浆砌筑。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标高严格控制路缘石、路平石顶面高度;乙方必须保证路缘石、路平石施工外观顺直度的要求,不能出现歪斜现状,否则以罚款并返工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其主材(路缘石、路平石)要轻拿轻放、严禁抛掷,主要材料无损耗,乙方损坏需自主采购,并承担其费用。 五、单价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采用含税固定综合单价,路缘石、路平石、路边石、路缘石靠背砌筑安装单价为:******元/米,本单价包含除主要材料以外的完成本工程需要的所有施工费用(包括:路缘石、路平石、路边

路缘石安装施工劳务合同

路缘石安装施工合同 发包人:榆林至补浪河公路改建工程N6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榆林至补浪河公路改建工程路面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便于组织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沥青路面路边石及部分砼硬化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协议如下: 工程名称:榆补路改建工程路边石及砼施工 工程地点:榆补路N6标段K60+000~K67+578 工程内容:安装(浇筑)路边石及浇筑砼所用材料(路边石、水泥、砂、碎石、水、电)运输、散料、倒料、安装前清理沟槽、安装、安装后清理路面余料及路边石浇筑、砼硬化路边、砼硬化处地基处理、养护等施工现场全部劳务(包含工具、人工均由乙方承担)。 单价:路边石元/m3、砼硬化元/m3。 计量:以实际施工数量作为结算依据,双方在施工中不得以任何借口调整单价。 工程质量:优良 劳务期限: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付款方式:乙方进场组织施工后,甲方根据乙方目前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按比例给予付费,工程完工后支付劳务总费用的,甲方向业主交工后付至。剩余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业主、监理质量检查评定无质量问题时一次付清。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测设定位放样。 (2)路边石施工切割路边由甲方机械开挖(但不负责施工时沟槽清理)。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如果乙方不能按协议规定履约,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对外协调工作。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及业主的施工计划组织足够的施工人员及为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小型施工运输机具、工具。 (2)、甲方为了赶进度,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与甲方的施工进度相匹配。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因何种原因受到阻挡或造成停工,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窝工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路边石施工时线形直顺、曲线圆滑、表面平整(安直、安稳、顶面安平),达到线形平滑顺畅。砼硬化施工时必须符合业主要求,厚度、强度等符合要求,表面平顺,施工质量满足业主的要求。 (4)、在施工中乙方如有违反施工要求的行为,经甲方指出后仍然不改,甲方有权每次对乙方实行5000-10000元的罚款并勒令乙方停工整顿或清除乙方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在施工中应教育职工安全施工,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工

人行道路沿石平石劳务合同

劳务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甲方:安陆市发展一路(北端K0+000~K0+820)配套工程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就安陆市发展一路(北端K0+000~K0+820)配套工程人行道铺装等劳务分包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安陆市发展一路北端及配套工程 范围:安陆市发展一路(北端K0+000-K0+820)段人行道砖铺装、站石、卧石、路缘石、树穴石安装、砖砌检查井。 二、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模式,施工所需材料由甲方运到施工现场,乙方自带施工工具。 三、承包单价: 四、工程质量标准: 1、人行道铺装: (1)外观,铺砌应稳固、无翘动,表面平整、缝宽均匀、灌缝饱

满,无翘边、翘角、反坡、积水现象。 (2)实测允许偏差,平整度、相邻块高差、缝宽允许偏差不大于3mm,纵缝直顺、横缝直顺不大于8mm。 2、路缘石、卧石、嵌边石安装: (1)外观,直顺、勾缝密实,光滑。表面平整。 (2)实测允许偏差,相邻块高差、缝宽允许偏差不大于3mm.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3、砖砌检查井、沉泥井,砂浆饱满,高程、规格符合设计要求,盖板安装直顺平整。 五、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对甲方指定的施工段落必须及时保质保量地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和检查. 2、乙方接受甲方的统一领导,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必须做到安全无事故,民工不准打架斗殴。 3、施工材料由甲方运到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合理使用材料,不得乱用和浪费材料,听从甲方指挥使用和运转。乙方在使用材料、工具过程中,如发生损坏、丢失,将照价赔偿。 4、乙方施工人员自带工具。自备安全防护用品。 5、因乙方的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甲方的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并处罚金每次500元。 六、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人工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进行。 3、上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出现不佩戴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如因不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而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付全部责任,并且公司不予乙方结算工资。

水泥制品购销合同

工程 水泥制品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项目编号: 需方单位:(简称甲方)供方单位:(简称乙方)工程地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二〇一七年九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 需方(甲方):合同编号: 供方(乙方):签订时间:2017年月日为规范水泥制品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供需)双方就购销水泥制品事项协商一致,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供货地点 二、供货清单

三、质量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水泥制品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与验收规范》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若经检测水泥制品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乙方将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如果由此造成返工,同时乙方应按实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及费用。水泥制品现场取样送检需要乙方配合甲方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且不得额外增加费用。 四、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至现场,运费由乙方负责。货到现场,经检验合格,交货完成。若检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 五、供货时间 自2017年月至2017年月,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想要变更合同时间的,需提前两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六、付款方式 1、货到工地经现场验收,重量可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实体丈量计算),也可以过地磅称重。 2、本工程无预付款,具体支付节点依据建设方或总承包单位付款节点的比例来支付。建设方批准的工程款到达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应的比例,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直接支付到乙方的账户。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供货,当月付至供货金额的40﹪,其余款项在年底内付清(或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付清)。 4、水泥制品付款时,供应商需提前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乙方对本项目的情况充分了解,理解甲方对乙方的工程款支付是在本工程业主或总包支付给甲方后才予以支付的,若甲方由于业主工程款支付的延迟导致了甲方对乙方的工程款支付延迟,乙方予以理解并接受,并承诺不因此追究甲方的责任。 七、关于发票 1、乙方每次拿款时,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户名: 纳税人识别号:

广场砖施工合同

广场砖施工合同 篇一:广场砖及路缘石工程施工合同 ****广场砖及路缘石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广场砖及路缘石工程签订如下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广场砖及路缘石施工工程 2、工程所在地:********* 3、承包范围:*****广场砖及路缘石(道路及广场面层为青石板砖,停车场面层为棕红色黄色砖,路缘石采用仿汉白石)及所有基层做法等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按甲方提供施工图及效果图施工)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包验收合格、包维保服务。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为***元/㎡,综合单价不因人工工资、物价和汇率的变化而调整。广场砖及路缘石等均按占地面积计算。此承包价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平整、

人工费、设备及材料费、税金、运保费、卸车费、搬运费、检测调试费、验收费、施工水电费、垃圾清运费、配合费、维修费等。 2、付款方式: 主材及施工人员到场经甲方和监理验收付至总合同款的30%;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 3、乙方要求支付工程款时,应填写付款申请单,并提供对应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及监理审核确认后付款,该审核不表明甲方对工程量或者质量等的最终确认。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当同时提供符合国家和甲方的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本公司发票和证明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应及时支付农民工等实际施工人的款项。如果存在拖欠,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与实际施工人进行同期结算,并向甲方提交结算协议的原件;甲方可以选择将款项支付给乙方或者按照结算协议将款项分别支付给乙方和实际施工人。甲方的此项处理并不表明甲方已认可、追认乙方的非法分包、转包。 第三条工期 1、本合同的竣工截止日期为XX年月日。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工期不得顺延。 第四条现场负责人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屮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 本合同。 1、工程概况 丄程名称: 1.2 .匚程地点: :L3承包范围:路面(普通水泥混礙土面板、培土路肩、现浇混 凝土路缘石、错车道)。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人写)人民币陆拾壹万元整,(小写)人民 610000.00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包干价,如有增加按照实际发生工程 量计价,单价另议。 2.3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后以交通局(下称业主)拨付工程款为 准,最终支付工程款,待质保以后付清余款。

3、合同工期 3.1竣工R期为20:16年工2月31 H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为: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5、指令和决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 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 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代理人 6.1承包代理人姓名: 6.2承包代理人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 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3承包代理人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 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6.4承包人如需更换承包代理人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 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 7.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7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 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安装路缘石施工合同

路缘石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将 人行道圆角侧石安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点: 二、工程内容:路缘石安装(包括油面切割,倒运,座砂浆,砂浆勾缝,水稳层的修整以及完成路缘石安装所需小型机械及其它所有费用在内) 三、合同协作时间:自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30日止。 四、劳务人员、设备数量:协作人员不低于20人,400型搅拌机、切割机、夯机各一台,三轮车一辆。 五、劳务单价及结算方式: 1、安装路缘石按施工综合单价元/m结算。 2、结算时对照完成量和路缘石预制厂家提供预制块数量,如预制厂供应的数量大于砌筑完成数量,则多余数量计入安装队伍的成本,在结算时扣除。 3、乙方有专人负责,工程完工后到项目部办理结算手续。 六、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工程部门对乙方的劳务人员进行管理,现场调度,负责乙方人员的作业技术指导工作,对其劳务人员实施现场管理; (2)、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对进场劳务人员负有组织管理和规章制度教育等管理责任; (3)、甲方应加强对乙方劳务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指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甲方有权对劳务人员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2、乙方 (1)、严格服从甲方管理,按照甲方的路缘石施工进度超前合理安排作业,确保路缘石施工正常进行。 (2)、施工中应保证路缘石的线形,确保线形顺适,勾缝密实,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3)、预制块到场后,乙方人员应对其进行看护和保管;现场安装时如有废料应集中清理,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 (4)、合同协议期内,乙方人员伤、病,其医疗、劳保费用自理,伤病应立即送医院救治。 (5)、乙方安排的劳务人员应相对固定,在合同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无故撤走劳务人员。 (6)、乙方人员要注意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不得穿拖鞋和酒后上班,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在合同期内,因乙方人员不按规章操作而发生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将所需砌筑砂浆,混凝土,预制块整齐地放到沥青混凝土

路缘石合同

人行道铺装及路缘石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人行道板铺装、路缘石安砌 (四)工程量: 二、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行业验收标准执行。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综合单价: ①、经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人行道麻石板铺装的综合为元/m2,本单价包含了人行道铺装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进出场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且为双方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的定价,一经确认,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合同价款。 ②、经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人行道路缘石、树围池的综合为元/m,本单价包含了人行道路缘石块料的挖槽座浆、砌筑勾缝、靠背,清理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进出场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且为双方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的定价,一经确认,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合同价款。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以完成段落并验收合格的设计人行道板和路缘石工程量,其中人行道板按完成面积计算,路缘石按延米计算(包括发生工程量变更时,按本

合同单价乘以完成变更部分的合格工程量计算)。 (三)工程质量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工程质量保证金:甲方从乙方每月中间进度款中扣留%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当质保期(与甲方同业主合同质保期同步)满后检测无质量问题,28天内一次性退还,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里扣除; (四)工程价款结算 1、中间进度付款,经甲方质检合格和监理签证确认的工程量,甲方在对上计价后5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当月所完成工程量计价,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支付; 2、工程结束后,甲方在28日内向乙方支付所完成工程总价%的款项; 3、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各项质量验收达标的前提下,甲方在28日内向乙方付清余款(除应扣留的保证金,保证金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三点支付)。 (五)工程价款拨付办法:银行转账支付。 银行账号:银行,账户 开户人:,身份证号码:,此账户为与甲方项目部结算唯一指定账户。 五、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队伍。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标线设计图纸; 2、甲方负责标线施工的技术指导工作,包括测量放线等。 3、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 4、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15日内进行验收; 5、甲方负责处理施工路段的纠纷; 6、甲方保证进度款按时按数支付,如有特殊情况,需与乙方沟通,并经乙方同意方可适当延期,否则按违约处理,对延期实际支付乙方1000元/天的违约金; 7、双方约定的由甲方应作的其他工作。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路面(普通水泥混凝土面板、培土路肩、现浇混凝土路缘石、错车道)。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陆拾壹万元整,(小写)人民币610000.00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包干价,如有增加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计价,单价另议。 2.3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后以交通局(下称业主)拨付工程款为准,最终支付95%工程款,待质保以后付清余款。

3、合同工期 3.1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为: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5、指令和决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代理人 6.1承包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代理人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3承包代理人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6.4承包人如需更换承包代理人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路缘石合同(总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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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人行道板铺装、路缘石安砌 (四)工程量: 二、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行业验收标准执行。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综合单价: ①、经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人行道麻石板铺装的综合为元/m2,本单价包含了人行道铺装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进出场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且为双方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的定价,一经确认,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合同价款。 ②、经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人行道路缘石、树围池的综合为元/m,本单价包含了人行道路缘石块料的挖槽座浆、砌筑勾缝、靠背,清理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进出场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且为双方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的定价,一经确认,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合同价款。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以完成段落并验收合格的设计人行道板和路缘石工程量,其中人行道板按完成面积计算,路缘石按延米计算(包括发生工程量变更时,按本合同单价乘以完成变更部分的合格工程量计算)。 (三)工程质量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工程质量保证金:甲方从乙方每月中间进度款中扣留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当质保期(与甲方同业主合同质保期同步)满后检测无质量问题,28天内一次性退还,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里扣除;

水泥制品购销协议模板合同

精心整理 工程 水泥制品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供需)双方就购销水泥制品事项协商一致,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供货地点

乙方将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如果由此造成返工,同时乙方应按实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及费用。水泥制品现场取样送检需要乙方配合甲方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且不得额外增加费用。四、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至现场,运费由乙方负责。货到现场,经检验合格,交货完成。若检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 五、供货时间 自2017年月至2017年月,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想要变更合同时间的,需提前

两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六、付款方式 1、货到工地经现场验收,重量可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实体丈量计算),也可以过地磅称重。 2、本工程无预付款,具体支付节点依据建设方或总承包单位付款节点的比例来支付。建设方批准的工程款到达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应的比例,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直接支付到乙方的账户。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供货,当月付至供货金额的40﹪,其余款项在年底内付清(或在工程竣工验 4 5 乙方1 2 3 4、 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等其他证明材料。 5、乙方所提供的发票的开票单位需与合同签订单位保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款。 八、担保 如需提供担保,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九、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

十、合同的解除? 十一、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十三、(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水泥制品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十四、(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 3 4 1 2 3 称: 续, 据。 4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用户名:用户名: 公司账号:公司账号:

路缘石安装承包合同

路缘石、平石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江苏乾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担保方: 经甲,乙双方代表协商,本着自愿合作,平等互利、以诚相待的原则达成一致,协商内容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一,协议内容 1、合同工程内容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特招聘乙方承建路缘石、平石及井盖等附属工程,包括运输、安装、调整,具体地点及数量由甲方根据业主指示,工程段落、工程数量依据设计图纸、施工现场实际发生量。 2、合同总承包单价:根据投标工作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内容中的单价(单 价包括原材料、人工费、机械费及税收)坐浆、板间勾缝及其与路面之间的勾缝等工作内容和施工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二,质量要求 1、乙方所承建工程必须达到<市政工程规范>的各项指标,提供的工程产品必须达到<工程质量评定>优良工程的标准; 2、工程产品经甲方和业主验收合格,如发现质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业主对项目的罚款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

3、路缘石侧石、平石应注意: (1)、基底洒水夯实,坐浆饱满,并保证板块稳定牢固; (2)、板距1cm,并用M10号砂浆勾成凹缝,缝宽均匀; (3)、所用砂浆标号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板与板顶面高差小于2mm,严格保证其平顺度。 (5)、板与油面必须相平。 三、工期进度 乙方承诺所承建工程必须在2015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工,工期25天,并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旬进度计划,甲方据此对乙方进行检查。如发现进度计划严重滞后,甲方将视为乙方无能力完成,甲方随时有权对乙方作无条件退场处理,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措施 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安全生产体系,认真执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杜绝一切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的社会和经济责任。 五、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后甲方不予以支付任何款额。 2、待乙方完成工程量且业主计量付款后,支付工程量的60%;交工验收合格且业主付款后,支付剩余20%的款额;剩余20%留待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且全线验收业主付款完毕后一次付清。 3、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同金额的合法税票。 4、甲方只对乙方合格工程验收计量,甲方对乙方的人工、机械等一切费用都不承担。

路沿石安装合同

路沿石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线路(或图纸)以及根据现场情况执行。 四、工程分包方式: 五、承包范围: 六、工程造价:每米元,(大写,含税金、管理费),总造价按实际量为准。 七、工期:天 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工程质量要求标准:1、路沿石没有明显破损。 2、连接缝小于20mm 3、顺直 4、预留排水口 5、高度不低于12公分 九、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周内乙方必须进场施工。 (2)待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80%,待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15%,其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

质保期到期后,一次性支付。 十、工程安全责任 承包人从开工进入工程场所后,必须遵守施工安全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违规作业,一切防卫工作和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责。 十一、工程验收 工程完成后,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存档。如有不合格的部分限期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场所及环境保护 1、乙方每日收工必须及时清理场所卫生、工具等。 2、原材料堆放要整齐,不得影响道路通行。 3、施工完毕后,需将施工场地废料清除干净,恢复场地平整。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交付使用,如延期交付使用,则要按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每迟交一天扣除总工程款的0.2%。 2、甲方应当按约定如期支付工程款。 十四、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 十五、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调,协调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路缘石)砼道路侧石合同

路缘石(道路侧石)块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2016- -0803-0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东区地块路缘石(道路侧石)块供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货概况: 1.工程名称:*** 2.供货地点:********* 3.货物名称:路缘石(道路侧石),规格 二、供货期限,及收料验收方式: 1.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组织供货材料及时到达施工现场。

2.路缘石(道路侧石)块数量以实际送货至现场收料员签收单为准作为结算依据。 3.路缘石(道路侧石)块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码好后进行清点。 三、工程价款结算: 1、合同成立之后,甲方一次性预付订金壹万给乙方,乙方负责按甲方时间节点要求生产、供货,其余款项待乙方按甲方要求全部供货完成后,甲方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按实结算的剩余款项; 2、凡以“****”个人银行卡支付的款项均代表“**********有限公司”支付。 四、甲方义务: 1、确保施工道路能到卸货点。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时间供货。 2、乙方必须按合同第二条执行。 3、乙方根据甲方指定地点卸货,路缘石(道路侧石)块在指定场地叠放整齐后才完成卸货。 4、乙方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及甲方所需资料。 5、乙方确保路缘石(道路侧石)块无缺角、开裂、变形等,若有缺角、开裂、变形、断裂等甲方有权拒收,作回退处理,不计入实收数量。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遇特殊天气(如雨、雪天等),乙方需采处防护措施,直至砖块在指定场地叠放整齐卸货完成。 7、乙方对已方车辆、人员在运输过程及进入施工现场后负全部安全责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无条件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赔偿相应损失。 六、货物质量要求:无断裂、开裂、缺角、缺边变形等,砼强度C20,外形尺寸标准,外观质量达到甲方要求,色差一致,强度达到100%,方可运输到现场。 七、违约事项: 1、如不能按期供货的,乙方每延误一天,按每天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路缘石合同协议书

路缘石合同协议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人行道铺装及路缘石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人行道板铺装、路缘石安砌 (四)工程量: 二、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行业验收标准执行。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综合单价: ①、经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人行道麻石板铺装的综合为元 /m2,本单价包含了人行道铺装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进出场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且为双方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的定价,一经确认,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合同价款。 ②、经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人行道路缘石、树围池的综合为元/m,本单价包含了人行道路缘石块料的挖槽座浆、砌筑勾缝、靠背,清理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进出场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且为双方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的定价,一经确认,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合同价款。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以完成段落并验收合格的设计人行道板和路缘石工 程量,其中人行道板按完成面积计算,路缘石按延米计算(包括发生工 程量变更时,按本合同单价乘以完成变更部分的合格工程量计算)。 (三)工程质量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工程质量保证金:甲方从乙方每月中间进度款中扣留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当质保期(与甲方同业主合同质保期同步)满后检测无质量问题,28天内一次性退还,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里扣除; (四)工程价款结算 1、中间进度付款,经甲方质检合格和监理签证确认的工程量,甲方在对上计价后5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当月所完成工程量计价,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支付; 2、工程结束后,甲方在 28 日内向乙方支付所完成工程总价%的款项; 3、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各项质量验收达标的前提下,甲方在 28 日内向乙方付清余款(除应扣留的保证金,保证金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三点支付)。 (五)工程价款拨付办法:银行转账支付。 银行账号:银行,账户 开户人:,身份证号码:,此账户为与甲方项目部结算唯一指定账户。 五、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队伍。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标线设计图纸; 2、甲方负责标线施工的技术指导工作,包括测量放线等。

路缘石预制安装分包合同

镶边石、中央分隔带砼预制防护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结合业主对工程施工要求和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共同信守: 1、承包范围及内容: 甲方将(K0+00010+000)段内混凝土路肩加固块预制安装、混凝土预制块镶边石预制安装、中央分隔带混凝土预制块预制安装等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承包给乙方施工。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承包,乙方应自行组织、独立施工,必需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绝对不允许分包与转包,一经发现乙方存在分包、转包现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清退乙方,并要求乙方进行违约赔偿。 如因设计变更或业主强行分割工程,工程量作相应调整;最终结算数量,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联合业主验收合格并支付计量的数量为准。 2、承包方式: 本合同第1条中所列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均按后附工程量清单单价承包给乙方;价格包含全部的人工,机械,材料以及为完成该项工作所需要的其他临时性工程、附属工作所需要的费用。 乙方承包的工程量及清单单价详见下表: 清单中各项单价包含工程内容应与业主招标文件一起理解:①、单价中包含修整边坡和场地、回填种植土、临时用地和用电、修建临时便道等; ②、单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第1条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中所有工程所需的

一切费用。 3、工期要求 根据合同总工期要求,以及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计划安排,乙方的开、交工日期为: (1)开工日期: (2)交工日期: (3)乙方在计划进场的前7 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甲方接到以上文件后 2 天内予以审核。逾期不下达审核意见,可视为同意。施工计划必须满足甲方工期、安全及质量要求,乙方对工期、安全质量的承诺应切实可行。 (4)乙方必须按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若不能按计划施工,影响工期、质量、安全,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并将乙方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将同时保留继续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5)工期调整 乙方应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开工,不得延期开工,若在规定时间内设备、技术人员和施工工人不能及时到场或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另换队伍。 甲方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期间不予支付乙方任何损失。 因乙方违反规定施工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工期不予顺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6)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可以顺延。 a、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b、甲乙双方在协议约定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非以上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工程造价0.1%扣除违约金,并对施工能力差,连续两次不能达到分阶段工期要求,甲方有权清退乙方,且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予返还,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赔偿。 4、工程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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