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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育民学校章程

城关育民学校章程
城关育民学校章程

玉环市城关育民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玉环市城关育民学校。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学校本着方便民工子女就学,努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相对数全面发展。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玉环市民政局;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玉环市教育局。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浙江省台州玉环市珠港镇华盛村80号。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学校在办学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和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政治稳定。

第八条协助上级党组织主管部门做好学校领导干部、高层次人才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第九条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校内优秀教职工,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并尽快成立党组织。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十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林仁文。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一条本单位开办资金:30万元;出资者:林仁文。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九年制义务教育。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单位设董事会,其成员为4人。董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董事由举办者、职工代表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

董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校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五条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2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七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审阅、签名。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单位校长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4人。

监事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董事、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董事、校长等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董事、校长、等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林仁文。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三十一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三十二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党的建设

第四十一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第四十二条支持配合在本单位内及时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支持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等方式,在本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第四十三条支持配合在本单位内发展党员,支持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十四条支持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上级党组织查处本单位违纪党员。

第四十五条为党组织在本单位内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人员支持。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18年6月20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董事长签名:林明天

玉环市城关育民学校

二0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明德小学少先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大全

明德小学少先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大全 明德小学少先队工作制度 少先队工作制度是全体队员共同遵守的准则和做好队工作的保证。1.队干部选举制度。按队章规定每一年改选一次队委会和队长,改选一般在学年或学期初进行。发扬民主精神,进行主人翁意识教育。2.队干部轮换制度。每个队干部有一定的任职期,实行依学期或学年轮换制度。 3.队干部例会制度。每两周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大(中)队的例会可由委员轮流组织,并负责向辅导员汇报。4.队干部培训制度。培训少先队干部,使他们熟悉和掌握自己的工作职责、方法和技能技巧,提高少先队工作水平。 5.队前教育制度。新队员入队前要对他们进行队前教育。入队时要举行隆重的入队仪式。 6.表扬奖励制度。少先队大队部在红领巾广播、宣传栏、光荣榜上表扬好人好事,表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 7.活动制度。少先队大队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至二次;中队活动每月一次;小队活动每周一次。 8.离队制度。队章规定年满14周岁的队员在组织上要离开少先队。超龄队员的离队,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办理离队手续。

明德小学少先队例会制度 一、例会时间及参加对象 1.每周的星期一上午第一节班会课,大队部召开少先队干部工作例会。 2.地点:大队部室。 3.出席对象:大队辅导员,全体大队干部,中队长和相关的中队委员。 4.会议主持:大队辅导员或大队长。 二、例会要求: 1. 参加例会的队干部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2. 会议期间不随意走动,不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做好会议记录。 3. 要始终保持严肃、认真,活泼热烈,团结和谐的气氛。 4. 会议主要部署少先队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学习有关少先队活动材料或者典型事迹。 5.少先队干部在例会上要大胆发言,献言献策,树立主人翁意识,使大队活动更加扎实有效。 6.大队辅导员做好会议记录,向政教处汇报会议情况。 明德小学少先队队前教育和入队制度 1、塑造形象:新生开学后,高年级要和他们结成手拉手班级,选派优秀的队员到低年级班级进行辅导帮助。要求高年级队员戴红领巾,衣着整洁,活泼热情,体现少先队组织对新生的爱护和关心,塑造良好形象。 2、发出邀请:以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的名义,向新同学发公开信,提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doc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基本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和补充。 四、此文所指的民办学校包括依法举办的其他民办教育机构(不含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 五、()部分为章程制定基本要求及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民办学校名称由地名、字号和学校类别组成。地名应使用学校所在地的县名;使用市名的必须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省名的必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字号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域地名作字号。学校

名称不得使用“中国”、“中华”、“世界”、“国际”以及政党、行政机关、军队、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国际组织、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字样。民办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第三条学校性质:(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四条办学宗旨:(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具体培养目标)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五常市教育局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地址应当详尽如:XX市(区、县)XX街XX号)。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例如: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班级数、人数) 第八条办学层次:。 第九条办学形式:。 招生对象为:。 (办学层次是指学校实施的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办学形式指普通全日制教育还是业余、函授、远程教育等。)

家校共育活动计划

家校共育活动计划 家校沟通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联系沟通的有效途径,因此我校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决定进一步细化家校联系的方法,使用家校联系册,以使家校联系更规范,更完善。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家校共育是现代教育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沟通、服务、参与、管理四个作用,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及时与老师、学校和家长的沟通,扎扎实实地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多种活动,讲究实效,加强科学管理,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联系,广开社会育人渠道。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才兼备的跨世纪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施目标 1、通过家访活动起到沟通家长和学校的作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学生的修养,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文明礼貌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学生将来有能力解决纷繁复杂的问题和困扰。 2、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观念,努力扭转在家校联系中的“单纯电话联系”,以及向家长“告状”的不良倾向,切实提高家庭联系质量,推进家校合作教育的实施。 3、在重视德育教育的同时,加强能力的培养,达到“育分又育人”

的目的。把学生养成教育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使习惯养成与能力培养齐头并进。 4、学习推广家校联系新的教育管理模式,挖掘教师潜能,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培养研究型、改革创新性教师。 5、加强学生的德育管理,在教学、管理、生活各个层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逐步形成教风正、学风浓、积极自主合作学习,积极进行研讨的良好风气。 三、实施步骤 1、利用开学初的全体教职工大会,对全体老师进行培训,家校共育需要全体老师共同参与;召开全校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大会,让全体老师都参与,不仅提升班主任工作的的艺术水平和整体层次,交流家校共建的经验和班级工作经验,也给老师们搭建一个互相交流、 互相学习的平台,探索班级工作的新方法,取长补短,切实解决班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提高教育学生和管理班级的能力,更好地促进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推动学校快速发展。 2、完善家长学校组织机构,在完善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基础上,成立由学校领导和家长委员会共同建构的家长学校组织机构。 3、召开首期家长学校开学典礼,宣读家长学校章程,明确家长学校的指导思想、教学内容、考勤制度和考核办法,帮助家长明确“家长学校”的含义及功能,使家长认识到家长学校与普通家长会的区别。

一年级x班家委会章程及分工细则

一年级x班家委会章程 家委会是家长、老师和学校之间沟通的重要桥梁,促使家长和学校形成教育合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以促进孩子活泼、健康成长、集体(共同)进步为目的,起着协调、营造和谐而活跃的家校氛围的作用。为紧密与学校教育相配合,以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特成立一年级x班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家委会是由班级、家长共同倡导下产生的一种民间性教育组织,是家庭教育参与学校教育的平台,以增强班级与家长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关系,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是通过学校和家长、家长和家长,家长和社会的横向联系,拓展育人渠道。 第二条家委会的宗旨是提高家长在班级管理中的参与度,支持、监督、促进学校、班级的各项工作。使孩子各方面和谐健康发展,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家委会职责 第三条家委会作为家长代表,应分发挥家长对学校及班级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收集、整理、反馈家长的意见; 第四条积极参与并配合班级、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与学校、班级齐心协力培养孩子; 第五条组织、协调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开展有益的课外活动;发

动家长集体力量等。 第六条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班级教育协调一致; 第七条做好家长与家长、家长与学校的沟通工作。 第三章家委会组织形式 第八条本班家委会属于自发性组织,但组织所有的活动和言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校规,并接受学校、班级、学校家委会的领导和建议。 第九条本班家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学习组织委员:2名领队(正、副各1人)外加3名委员;宣传委员:2名领队(正、副各1人)外加1名委员;生活委员:2名领队(正、副各1人)外加1名委员;财务委员2名(会计、出纳各1人)。共15名委员。 第十条本班委会设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常委由以下成员组成:主任、副主任,学习组织委员(正领队),宣传委员(正领队),生活委员(正领队),财务委员(会计或出纳)共6人。常委会必须参与各项会议及工作决策。 第十一条家委会领导班子实行民主选举制度,家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个委员每学年由家委会成员提名(可自荐),家委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对失职或者工作不力的,可按本章程第六章第二十二条决策流程进行罢免更换。 第四章家委会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十二条主任:总体负责组织协调家委会的各项工作。传达校

少先队工作管理制度

北陶希望小学少先队工作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少先队教育要按照队章的要求,通过加强少先队的组织教育,充分发挥其组织作用。运用其特有的教育手段,通过队员当家作主的集体生活和丰富多彩的活动来进行。让少先队工作紧紧围绕学校教育理念,依托少先队工作的指导者少先队辅导员,在体验教育中充分发挥少先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大队委员会 大队委员会是基层少先队组织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根据上级要求在辅导员的辅导下,对全校的中、小队组织和全体少先队员进行领导、组织、安排开展教育活动和组织教育。 三、大队委员会的职责 1、制定大队工作和教育活动计划。 2、组织、管理、检查、评定中队的工作和教育活动。 3、定期向全体队员汇报大队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4、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少先队员的意见、建议及呼声。 5、向队员及中、小队宣布有关大队委员会的倡议、决议和决定,并执行。 6、按规定坚持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7、培训中队、小队干部。 8、做好小同学的队前教育活动、组织好新队员的入队活动。 9、认真搞好大队各种队务工作,并发挥其教育作用,督促、检

查中、小队的各种队务。 四、大队干部的职责 大队长:负责大队的全面工作,思考、组织、主持大队委员会工作,督促、帮助委员的工作,组织讨论、指定工作计划和进行总结,主持少先队工作会议,征求辅导员意见。 副大队长:大队长的助手,协助大队长的工作,分管并主持几个部门的工作。 组织委员:对队员进行组织教育工作,负责组织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少先队大队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对中队宣传阵地进行督促、检查。 文体委员:负责设计、组织队员的文体活动。 五、中队委员会的分工职责: 中队委员会由3-7人组成,可设正、副中队长,学习、组织、宣传、文体、劳动委员。 中队长职责: 负责召开主持中队长、队委员、小队长会议,负责制定计划、检查决议实施情况,总结队的工作,负责开展中队活动,加强横向联系,搞好各项活动。 副中队长职责: 可兼旗手,协助中队长开展好工作。 中队学习委员职责: 负责在中队开展各种知识性活动和小型的智力竞赛,激发队员的

福建省民办学校章程主要事项(试行)

福建省民办学校章程主要事项范本(试行) (适用于本省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 第一条办学性质(必须载明:属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活动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办学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审批机关**** 和登记机关**** (载明接受具体职业教育培训业务综合管理的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办学层次(载明经审批机关批准开办的工种[专业]名称和培养层次)。 第六条办学形式(职业培训学校为短期培训,技工学校为全日制和短期培训) 第七条办学规模(技工学校600 人以上,省属职业培训学校不低于400 人,市属职业培训学校由各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规定) 第八条办学地址(详细地址:如**市** 县[市、区]** 路** 号) 第二章组织与活动 第九条学校设立董(理)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统称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三年,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其中1/3 以上的成员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理)事会设负责人一人,董(理)事会组成名

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董(理)事会对本单位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订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财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 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董(理)事会临时会议。 董(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 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订发展规划;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董(理)事会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董(理)事会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理)事会成员会议;

家校共育方案

何桥镇朱楼小学家校共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徐州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家校共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育人网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快乐成长。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家校共育是现代教育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沟通、服务、参与、管理四个作用,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及时与老师、学校和家长的沟通,扎扎实实地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多种活动,讲究实效,加强科学管理,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联系,广开社会育人渠道。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才兼备的跨世纪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施目标 1、通过家访活动起到沟通家长和学校的作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学生的修养,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文明礼貌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学生将来有能力解决纷繁复杂的问题和困扰。 2、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观念,努力扭转在家校联系中的“单纯电话联系”,以及向家长“告状”的不良倾向,切实提高家庭联系质量,推进家校合作教育的实施。 3、在重视德育教育的同时,加强能力的培养,达到“育分又育人”的目的。把学生养成教育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使习惯养成与能

力培养齐头并进。 4、学习推广家校联系新的教育管理模式,挖掘教师潜能,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培养研究型、改革创新性教师。 5、加强学生的德育管理,在教学、管理、生活各个层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逐步形成教风正、学风浓、积极自主合作学习,积极进行研讨的良好风气。 三、实施步骤 1、利用全体老师会议,班主任会议等交流家校共建的经验和班级工作经验,也给老师们搭建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探索班级工作的新方法,取长补短,切实解决班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提高教育学生和管理班级的能力,更好地促进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推动学校快速发展。 2、完善家长学校组织机构,在完善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基础上,成立由学校领导和家长委员会共同建构的家长学校组织机构。 3、制定修改家长学校章程,明确家校合育的指导思想、考勤制度等,帮助家长明确“家校合育”的含义及功能,修改确定家长委员会成员名单。 4、进一步加强与家长委员会成员们的联系,听取委员会成员意见。通过家长开放日、社团活动、亲子共读、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

家委会章程制度

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第二条家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学校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第三条家委会的具体工作是: 1.协助学校顺利完成教学任务; 2.参与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 3.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动员家长们积极学习科学的育人知识,并与老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学生的学习质量。4.听取、联系、反映全校家长所关注的问题,如教师师德、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学生发展水平等问题,采取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学校领导或老师,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5.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为目的,热情地为全体家长服务。6.积极组织好家长经验交流活动。 7.指导各班家长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第四条家委会 1.家委会成员由各班老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

(1)及时与学校学校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学校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与学校方共同召集家委会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3)在学校领导和家委会主任的指导下,主持好家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班级家长小组,一般由2--3名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小组由家长自荐或由老师及家长推荐选举的办法产生。家长小组在家委会及各班老师的指导下工作。各班的家学校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第六条家委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一般在每年十月中上旬。家长小组可视情况随时进行人员调整。 第三章评比表彰先进 第七条家委会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学校各项活动,对家长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级及家长,在六月隆重表彰,予以鼓励。第八条家长工作先进班级的评比条件: 1.班内家长交流活动搞得比较突出。 2.家长与老师在教学及各项活动等方面配合默契。 3.积极参与全学校的各项大型活动(包括家长学校),工作开展出色,积极向学校交流平台投稿。 4.其他各方面的表现均较优异。 第九条先进家长、优秀家长的评比:一般先由各班家长小组与老师共同讨论推荐,报学校,并在家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学校少先队管理制度

昆鹏实验学校少先队规定 1、值日干部在值日期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出入校门。 2、值日干部在值日时必须检查登记每个班迟到人数和校牌、红领巾的佩戴情况,及时登记入册。 3、值日干部在值日时有权处理学生违规行为,必要时报告值日老师或学校。 4、值日干部必须早晨7:40分之前到岗;中午12:20到岗,认真履行职责。 5、值日干部在值日时必须佩戴值日标志,对老师和家长进校门必须行队礼。 6、值日干部在值日期间迟到、缺岗、早退将扣除班级相应的绩效分值。 7、值日干部在当天值日完毕,必须按时将登记册准时上交至值日老师,不允许带回家或不交。 8、值日干部基本值日要求: (1)、早、中、晚在清洁工具处值日的必须保证每天清洁工具的整齐,并且做好登记。 (2)、早晨在门口值班必须严格的按照值日队列标准站好并敬礼,佩戴值日标志(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及值日工作牌)。 (3)、中午、课间值日只需要佩戴值日生及值日生工作牌标志。 (4)、课间值日时间段必须准时到岗(特殊情况除外),不允许迟到、缺岗、同时也不允许在值日时做与值日无关的事情(如:与同学聊天,且不顾在操场追赶打闹的学生),须流动巡视操场及周边。

(5)、检查卫生时须交叉或三人同时检查,不允许本班检查本班。 (6)、每日迟到的少先队干部由大队长负责登记。 9、每天责任中队长在值日完毕后必须将卫生检查登记册、值日标志及值日工作牌上交至值日教师处。 10、少先大队部的所有干部评优以学期表现等给予评优。 注: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按照相关规定纳入班级每日评优项,未完善的按补充规定执行。 昆鹏实验学校少先大队部 2014年9月1日

民办学校章程主要内容及样本

民办学校章程主要内容及样本 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民办学校主要内容及样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民办学校章程主要内容 决策机构产生、人员构成、议事规则等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是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过程中,对民办学校决策机构采用何种称谓,曾有过争论。有的认为,民办学校具有非营利性,应当使用理事会这一称谓;有的认为,我国民办学校在长期发展中多使用校董会的提法,现实中也有许多使用这一提法的民办学校。最后,《民办教育促进法》将理事会、董事会并列提出来,由举办者自行选择,可见,二者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基于决策机构对于民办学校发展的重要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要求章程必须明确理事会、董事会的下列事项:

一是理事、董事以及理事长、董事长的产生办法,需要在章程中明确;二是理事会、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章程应当规定适当的教职工代表数量;三是理事、董事的任期。《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规定理事、董事的任期,但要求在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借鉴这一做法,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的任期也不宜过长;四是理事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即理事会、董事会讨论民办学校具体事项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通常代表法人对外发生法律关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即为法人的行为,由法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在我国教育法律和实践中,通常由校长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例如,《高等教育法》第三十条就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但是,《民办

家校共育实施方案模版

“家校共育”的家长学校工作特色实施方案 一、创建背景 社会的飞速发展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学校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环境,尤其离不开学生家长对学校的关心和支持。然而,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成分、物质利益、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的社会联系、社会流动日益频繁,各种大众传媒、精神文化产品对家庭的影响不断增强,由此带来了未成年人教育的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加,家庭成员之间的思维方式、道德水准、价值取向、文化的需求也呈现多元化态势,家长学校的建设面临着对象覆盖难、方法奏效难、效果实现难的问题,特别是近几年麻城城市圈的扩大,城区人口增长越来越多,市民对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大,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严,对孩子的期望越来越高,加之独生子女的增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增多,造成班额越来越大,学生越来越难教,使老师的精神压力、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有的教师产生了职业倦怠,觉得现在的书难教,家长难缠;而有些家长只顾自己挣钱,把教育孩子完全推给了学校;也有些家长对学校教育十分挑剔,稍有意见就在公众场合或网站上发泄不满,攻击老师、攻击教育,既有损教师尊严、又有损教育形象,极大地影响了素质教育的进程,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妇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的意见》和《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家庭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帮助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引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亲情观,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学校与家庭、社会的沟通,从而优化教育环境,培育出思想高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时代新人,我校专门就新形势下如何提高家长学校办学有效性进行探索和实践,想闯出一条具有二小特色的“目标统一,家校共育”的家长学校工作之路。 二、特色介绍 石莱镇中心小学家长学校创办于1998年。回顾十余年的办学历程,家长学校在上级关工委的指导下,在全校师生员工和家长们的共同努力下,克难奋进,积极探索办学路子,围绕“家校融通、共育共进”的思路,成立了石莱镇中心小学家长学校的组织机构,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交流活动,学校在办学模式上坚持了“六定六建”,“六定”即:定期召开家长会、定期举办家长培训班、定期家访、定期举行家长及社会人士座谈会、定期以书信的形式向家长通报情况、定期举行亲子活动;“六建”即:建立“网上家长学校”、建立“家校联系卡”、建立“家长信箱”、建立“校长接待日”、建立“家长开放日”制度、建立“留守儿童心灵驿站”,达到了“十有”,即:有机构、有制度、有教室、有教师、有教材、有培训、有经费、有计划、总结、有活动、有档案。家长学校的工作逐渐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的轨道。为了总结经验,继续深化家长学校的教育工作,形成独具中心小学特色的“目标统一,家校共育”的家长学校工作特色,我们将逐步实现以下新目标:

一年级三班家委会章程

小学教育资料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_

一年级三班家委会章程 家委会是现代学校发展的需要,它是学校、家庭、社会紧密联系的桥梁,促使家长和学校形成教育合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为密切家校的联系,以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为保证本班家委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确保家委会有效运转,特制定该规章制度,请家委会各成员遵照执行。 一、家委会宗旨 1、提高家长在学校、班级管理中的参与度,支持、监督、促进学校和班级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每个孩子全面和谐地发展。 2、加强学校、班级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传递信息、交流经验、促进教学,家委会各成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并且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3、在孩子学好课本知识的同时,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孩子的课余生活充实、生动、有益,丰富知识面,提高孩子的社会适应能力。使孩子各方面和谐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充分发挥广大家长的才能,充分利用资源,更好地为班级综合提升贡献力量。加强沟通、传递信息、交流经验、促进教学、监督管理、协调关系、协助决策,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在孩子学好书本知识的同

时,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孩子的课余生活充实、生动、有益, 二、成员要求 1、各成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服从于家委会宗旨。主要承担孩子的家庭教育,具有直接的经验与感受。 2、积极响应家委会号召,积极参加家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班级发展,有时间和精力承担委员工作,履行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3、了解和关心教育,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4、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能主动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应家长关注问题,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班级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工作、活动能力较强,能及时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班级家委会组成 1、凡是对家长委员会有正确认识,愿意为学生发展、家校共建作贡献,有一定的时间及一定工作能力的家长,都可报名参加。 2、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4名。 四、家委会的权利 1、获知班级、学校的发展规划、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

少先队工作制度

少先队工作制度 一、队干部选举制度。每学年初改选一次队委,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队委竞选,培养竞争意识。 二、队干部轮换制度。队干部任职期满,原则上不再连任,使更多的队员有机会参加少先队组织管理,有机会得到锻炼。 三、队干部例会制度。队干部例会隔周进行,学习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 四、队干部培训制度。使队干部熟悉工作职责,掌握工作方法,技能技巧。 第二项活动是开展“争当校园小主人”这个活动,活动的开展旨在培养学生主人翁精神。即学校将礼仪迎宾、行为规范检查、每天升降国旗、每周国旗下讲话等工作以周为单位,一学期各中队承包一周,使更多的队员能够尝到担当队干部的滋味。为了提高我们值周工作质量,我们要求每天的值日老师为值周的中队打分,到期末以级为单位,评选出值周优秀中队,进行表彰。由于这个活动所涉及的队员人数较广,使广大的少先队员参与到学校的管理工作中来,虽然队员的培训工作十分繁琐,但活动能大大增强的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受到广大少先队员的欢迎。所以我们一直坚持开展,并不断完善。 五、入队前教育制度。每学年举行一次新队员入队仪式,新队员入队前要进行队前教育:学习队章,学唱队歌,学敬队礼及呼号,学系红领巾,记住誓词,做一件好事。 六、表扬奖励制度。经常表扬好人好事,利用校会、班会及节日集会进行表彰。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主要以安全法律法规为重点,以安全常识为内容,针对师生特点,有计划、多形式开展安全法规、安全常识教育。道路安全教育,以确保学生安全。 七、活动教育制度。大队活动每学期举行1次,中队主题活动每月举行1次,活动要适合儿童特点,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教育性强。 利用升旗仪式开展“学生道德讲堂”活动,每周介绍一名道德突出的学生,作为全体少先队员学习的榜样。 积极探索少先队文化建设。培养一支有组织有活力的少先队组织,充分发挥队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参与学校管理的主人翁意识,使其成为老师的得力助手。 出台校学生家庭礼仪、学校礼仪常规,并把两个礼仪常规的评价细化:家庭礼仪由学生的家长负责;学校礼仪由班主任老师负责。并将两项的评价结果与学生的思想品德考试成绩综合,最终得出学生的思想品德成绩。

(完整版)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地址:______。 第三条本校为______举办,经______登记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办学机构。学校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学校法人。 本校的学校类型是________,办学内容是________。 第四条学校面向_______招生,招生对象为________,招生规模以________区(县)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五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优质民办学校,把学生培养成为人格健全、身心健康、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第六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是指通过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具体承担举办民办学校职责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举办者必须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登记证上或在学校章程上得到明确确认。 举办者在学校设立阶段,负有筹措办学资金、提供办学条件、建立学校的组织机构及制定章程等一系列职责;在学校成立后,举办者对学校的生存、发展、稳定、延续和办学的质量负有重大而直接的责 学校接受举办者的引领、管理与监督,举办者支持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自主办学和进一步发展。 多个举办者的学校,可以由举办者依法自行制定会议制度规划。 第七条学校举办者是: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二)依法提出学校的设立、变更、合并、分立、移除、终止等,经董事会决议后实施; (三)监督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办学,纠正学校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

(完整版)小学家校共育实施方案

小学家校共育工作计划 家校沟通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联系沟通的有效途径,因此我校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决定进一步细化家校联系的方法,使用家校联系册,以使家校联系更规范,更完善。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家校共育是现代教育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沟通、服务、参与、管理四个作用,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及时与老师、学校和家长的沟通,扎扎实实地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多种活动,讲究实效,加强科学管理,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联系,广开社会育人渠道。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才兼备的跨世纪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施目标 1、通过家访活动起到沟通家长和学校的作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学生的修养,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文明礼貌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学生将来有能力解决纷繁复杂的问题和困扰。 2、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观念,努力扭转在家校联系中的“单纯电话联系”,以及向家长“告状”的不良倾向,切实提高家庭联系质量,推进家校合作教育的实施。

3、在重视德育教育的同时,加强能力的培养,达到“育分又育人”的目的。把学生养成教育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使习惯养成与能力培养齐头并进。 4、学习推广家校联系新的教育管理模式,挖掘教师潜能,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培养研究型、改革创新性教师。 5、加强学生的德育管理,在教学、管理、生活各个层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逐步形成教风正、学风浓、积极自主合作学习,积极进行研讨的良好风气。 三、实施步骤 1、利用全体老师会议,班主任会议等交流家校共建的经验和班级工作经验,也给老师们搭建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探索班级工作的新方法,取长补短,切实解决班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提高教育学生和管理班级的能力,更好地促进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推动学校快速发展。 2、完善家长学校组织机构,在完善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基础上,成立由学校领导和家长委员会共同建构的家长学校组织机构。 3、制定修改家长学校章程,明确家校合育的指导思想、考勤制度等,帮助家长明确“家校合育”的含义及功能,修改确定家长委员会成员名单。 4、进一步加强与家长委员会成员们的联系,听取委员会成员意

郑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郑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规范的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学校名称应体现行政区划、字号、性质、组织形式的内容要求,统一使用“郑州市×××职业培训学校”。学校名称不得违反《商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 (学校的地址应当清楚、准确,标明学校所在的行政区域,如:郑州市××区××路(街)××号)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在职业技能等方面得到提高。(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明确学校设立的目的。) 第五条学校性质:由×××(单位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实施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其中必须载明:

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六条学校的举办者:。 (属联合办学的,每个举办者的上述信息都要具体、明确、真实。) 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 第二章学校办学内容 第八条学校办学内容为: (一)办学规模为:; (如:年培训××人。) (二)办学层次:一年以下短期××××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培训。 (如:初级、中级、高级)。 (三)办学形式为:; (如普通全日制教育、业余、远程教育等) (四)办学范围为:; (如面向社会、××系统或××省(市、县、区)等) (五)开设专业:; (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填写规范的专业(职业、工种)名称)(六)招生对象为:; (如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 第九条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学习内容、收费标准等方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家校共育工作计划

家校共育工作计划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邯郸市肥乡区第二中学家校共育工作计划及安排一、指导思想 家校共育是现代教育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沟通、服务、参与、管理四个作用,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及时与老师、学校和家长的沟通,扎扎实实地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多种活动,讲究实效,加强管理,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联系,广开社会育人渠道。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才兼备的跨世纪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1、宣传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帮助老师、家长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明确为国教子的责任和义务。 2、传授家庭教育的基本知识,指导家长科学教子的方法。 3、帮助家长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教育水平,加强法制教育,规范家长自身的教育行为,促进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 4、充分发挥优秀家长的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培养家长的先进典型。 5、在培训家长的同时,做好对和学生的培训,追求教育效果最大化,努力构建学校、家庭教育有机结合的素质教育工作机制。 三、具体工作 1、利用开学初的全体教职工大会,对全体老师进行培训,家校共育需要全体老师共同参与;召开全校工作经验交流大会,让全体老师都参与,不仅提升班主任工作的的艺术水平和整体层次,交流家校共建的经验和班级工作经验,也给老师们搭建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探索班级工作的新方法,取长补短,切实解决班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提高教育学生和管理班级的能力,更好地促进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推动学校快速发展。 2、完善家长学校组织机构,在完善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基础上,成立由学校领导和家长委员会共同建构的家长学校组织机构。 3、召开首期家长学校开学典礼,宣读家长学校章程,明确家长学校的指导思想、教学内容、考勤和考核办法,帮助家长明确“家长学校”的含义及功能,使家长认识到家长学校与普通家长会的区别。并宣布家长委员会成员名单。 4、进一步加强与家长委员会成员们的联系,听取委员会成员意见。通过家长开放日、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进一步探讨办好家长学校的措施,及时

小学家委会工作制度

小学生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家长委员会制度: 1、家长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关心家庭教育、热情支持小学工作。 2、家长委员会由班级两位老师推出“家长委员会候选人”,征求个人意见后由年级组长审定。 3、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2—3次例会。了解班级的各种活动以及学生一日生活的环节,将所认识的关于小学教育的信息、观念传递给其他家长。 4、家委会成员积极出谋划策,尤其是在帮助新入学学生适应集体生活、培养幼儿良好、健康生活、行为习惯等方面。 5、每月1—2次来校参与班级的相关活动。 二、家长委员会职责: 1、有向其他家长传播家庭教育知识、参与家长学习和班级活动以及小学重大活动的权利。 2、尽可能对班级的教育、教学活动给予支持和帮助;向社会宣传小学的形象;利用一切合法的途径,帮助小学排除发展的障碍,维护、促进小学以及班级各项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3、有将家长反映的问题、意见、可行性建议收集汇总,并将其及时反馈给教师、小学的权利和义务。

4、家长委员会成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事先应向家长委员会提出,经同意后可临时调整,以保证家长委员会成员满额。 小学家委会章程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教改工作,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工作网络,特成立学生家长委员会。 一、家委会的性质 家委会是家长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是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家长会议的常设机构。其成员是学校和家长联系的纽带。家委会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是公信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二、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是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密切结合起来,形成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舆论和风气,强化家长参于学校教育的意识,有利于增强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沟通学校与家庭的联系,督促学校工作,改善并促进家庭教育。 三、委员的权利 1、听取学校的工作报告,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 划、收费情况,对学校有关工作提出咨询,并随时提出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少先队管理制度最新版

少先队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队室是了解少先队知识,接受少先队教育的场所。进入队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动手损坏物品。队室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管理。 二、加强对鼓号等物品的管理,每次使用应及时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分类在室内摆放整齐。 三、队活动前,要预先取出活动用具,活动完要检查收齐用具并摆放回原处。对服装缎带等物品,每次使用后各人洗干净,用纸条写好姓名放入衣服口袋,并交还给学校统一保管。 四、各种器材、道具建立登记册,实行借还手续,活动过程如有用具被损坏或遗失,要告诉学校主管领导,及时做或填好损失登记。对用坏的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五、室内设备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如借出损坏或损失,照价赔偿。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队室,如有事要进入的,需经大队辅导员批准。 六、为了使队部室整齐干净,每周值日的同学一定要打扫卫生,摆放好各种用品。室内保持整洁,不乱丢纸屑、杂物、 用过的衣物要洗净晒干放好,避免造成无必要的损失。七、每学期各中队参观队室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开展活动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室内设施,关好窗,关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少先队大队活动制度 一、新学期一周内完成大队活动计划,上交学校修改、定稿,并及时送到中队辅导员手中,知道制定中队活动计划。 二、开学初进行一年一度的大队委民主选举活动。 三、每月召开1—2次大队委会议,及时布置工作并定期督促、检查,由组织委做好会议记录。 四、每月召开一次主题会,必须有明确的计划、记录及效果分析。 五、进行大队阵地化建设,指导“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监督岗”、“红领巾图书馆”,发挥校外德育基地的作用,开展有效的工作,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情况。 六、指导中队活动持续有效的开展。 七、负责常规监督、检查与评比,按月颁发“常规流动红旗” 八、配合学校处理日常事务,遇到大型活动,做好组织宣传等工作。 九、大队辅导员及时拟定活动材料,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十、做好队报、队刊的征订、发行,并指导方针阅读,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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