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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监测技术指引

地价监测技术指引
地价监测技术指引

北京市地价监测评估技术指引

(讨论稿)

二〇一一年五月

一、地价定义及内涵

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 1009-2007),标准宗地地价是通过评估或市场交易地价修正得到的监测点在一定时点和一定条件下的地价。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编制的《2009中国城市地价状况》中对监测点地价的解释为: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设立的各个监测点的土地价格水平值,通过评估方式取得,是一种技术性的地价。

●价格表示形式

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所评估的为熟地价,即完成土地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具备建设条件的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分为地面熟地单价及楼面熟地单价。

●现状条件下价格

指标准宗地在现状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剩余使用年期及利用状况下的土地价格。

●设定条件下价格

指估价师参照标准宗地现状房地产利用状况,依照设定条件评估所得到的土地价格,设定条件包括: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剩余使用年限。

目前北京市标准宗地的设定条件依据《北京市基准地价》(2002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北京市昌平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2003年)、《北京市房山区基准地价》(2004年)等相关文件中对北京市各用途各级别的平均容积率及通平条件确定,剩余使用年限为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具体如下:

居住用途:设定容积率为2、1.5、1;设定通平条件为七通一平或五通一平;剩余使用年限为70年。

商业用途:设定容积率为2、1.5、1;设定通平条件为七通一平或五通一平;剩余使用年限为40年。

办公用途:设定容积率为2、1.5、1;设定通平条件为七通一平或五通一平;剩余使用年限为50年。

工业用途:设定容积率为1;设定通平条件为七通一平或五通一平;剩余使用年限为50年。

二、评估技术思路

●踏勘现场,调查标准宗地现状利用状况、周边环境条件及房地产市场变

化情况

●根据土地用途及利用状况选择评估方法

●合理选择参数取值测算现状条件下价格

●参照现状利用状况,依照设定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及剩余使用年限评

估设定条件下价格

三、评估要点

1、现场勘查要点

根据地价监测工作规范要求,估价师每季度需对标准宗地进行现场勘查,记录标准宗地利用现状及周边基础设施状况,并拍摄可体现标准宗地四至及全貌的4-6张照片,具体勘查要点如下:

●标准宗地利用状况:范围、用途、地上建筑物规模、用途、品质等;

●基础设施变化情况:道路、公共交通、新建公共设施等;

●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周边新售房屋价格、二手房屋价格、租赁价格等。

2、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 1009-2007),标准宗地价格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但不能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则估价师可采用的方法包括:

●市场比较法

●收益还原法

●剩余法/假设开发法

●成本逼近法

●样本修正法

目前北京市地价监测工作共监测四类用地(居住、商业、办公、工业)的地价变化情况,估价师在评估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用途的收益特点选取评估方法。

表1 各用途评估方法表

3、参数及建议取值范围

(1)市场比较法

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对比较案例的各项因素进行修正,主要包括:

●交易情况修正;

●估价期日修正;

●区域因素修正:商业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公用设施及基础设施水平、

区域环境条件、城镇规划、土地使用限制、产业集聚程度等;

●个别因素修正:宗地位置、面积、形状、临街状况、宗地内基础设施水

平、地势、地质、水文状况、规划限制条件等。

上述各因素的修正幅度依据估价师经验取值,建议单个因素修正幅度不超过20%,单个案例价格修正幅度不超过30%。

(2)收益还原法

表2 收益还原法参数取值范围表

(3)剩余法

表3 剩余法参数取值范围表

(4)假设开发法

表4 假设开发法参数取值范围表

(5)成本逼近法

表5 成本逼近法参数取值范围表

(6)样本修正法

如果标准宗地在距估价期日1年以内发生过交易,可直接通过期日、土地开发程度、土地使用权年限、容积率等修正得出其价格。

4、其他需注意事项

●设定条件下价格以标准宗地现状房地产利用状况为基础进行评估。

●现状容积率与设定容积率差异较大且大于1时,建议以现状、设定楼面

熟地价接近为原则。

●现状容积率小于1时,建议由现状地面熟地价推算设定楼面熟地价。

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017年度) 江苏省地价所 二〇一八年四月

前言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依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总体思路,2017年我省面对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现实压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2017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5900.9亿元,比上年增长7.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71.5亿元,同口径增长4.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为53000.2亿元,比上年增长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1737.4亿元,比上年增长10.6%①。 为及时了解全省土地市场运行态势,掌握全省城市地价变化信息,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和组织,江苏省地价所开展了全省2017年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分析汇总编制了本报告。 ①数据来源:2017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目录 一、2017年度全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概况 (1) (一)监测范围 (1) (二)监测时段 (2) (三)工作任务 (2) (四)监测数据采集 (2) (五)监测对象与说明 (3) (六)地价内涵的设定 (3) (七)地价水平、地价指数的测算方法 (3) 二、2017年度全省城市地价状况 (3) (一)全省地价总体状况 (3) (二)三大监测地区地价状况 (5) (三)各设区市市域地价状况 (5) (四)各设区市市区地价状况 (6) 三、2017年度全省城市地价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7) (一)宏观调控因素 (7) (二)经济因素 (8) (三)城市设施状况因素 (9) (四)地方政策因素 (9) 四、2018年度全省城市地价变化趋势预测 (10)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研究论文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研究 摘要:本文采用土地年产值倍数测算法、征地案例比较法、社会保障价格法测算广州市某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综合三种方法的测算结果,最终确定为443万元/公顷。与此同时,建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体系,使具体地块的补偿标准都能得到具体化。最后,提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测算方法是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关键,应综合考虑,制定出合理的补偿标准这一建议。 关键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年产值倍数测算法;征地案例比较法;社会保障价格法 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research on the integrated section price of land expropriation yang zhi-cai1, deng qian-ting2, jia zheng-lei1 (1. guangdong youyuan land information co.,ltd, guangzhou 510642, china;2.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42, china ) abstract: through applying the multiples of annual output value calculation method,marker comparison method and overlapping method,to figure out the the integrated section price of land expropriation about 4430000 yuan/ha.at the same time, establish comprehensive land value system in order to make compensation specific.finally, recommend that we should

我国重点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004年度我国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005年2月5日 一、2004年我国主要城市的地价状况 (一)地价总体水平继续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 2004年全国各大城市的综合地价水平为1198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6.08%,继续呈现平稳上涨的势头。其中商业用地平均地价为1988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6.67%,增长率上升了0.15个百分点;住宅用地平均地价为1166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8.94%,增长率上升了3.87个百分点;工业用地平均地价为481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1.92%,增长率下降了0.47个百分点。 表1 全国城市地价平均水平历年变化情况(元/平方米)

图1 全国城市地价平均水平历年比较 (二)从区域监测结果来看,东南区的地价水平最高,西北区的地价水平最低,中南、西南、东北区地价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区域平均地价水平来看,在东南、中南、西南、华北、西北、东北等六区中,东南区的地价水平最高,达到了1621元/平方米,西北区的地价水平最低,只有777元/平方米,远低于全国1198元/平方米的平均地价水平。从不同区域的地价增长率来看,与2003年相比,西南区、中南区、东北区综合地价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10.56%、9.24%、7.25%,东南区、华北区、西北区地价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但增幅较小,分别为5.10%、5.11%、2.71%。 表2 2004年全国各区不同用途地价水平(元/平方米)

图2 2004年全国分区不同用途土地地价增长率比较(三)在三大重点地区中,京津两市地价继续处于高位,长江三角洲地区地价增幅较大,珠江三角洲地区增幅较小 2004年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两市三个重点地区的地价监测结果表明,京津两市的地价水平继续处于高位,综合地价水平为2009元/平方米,远高于全国平均的1198元/平方米,其中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地价分别为3875元/平方米、1746元/平方米、520元/平方米,但京津两市综合地价增长率为5.76%,基本与全国6.08%的平均增长率持平。 与2003年相比,长江三角洲地区地价增长率较大,为6.9%。其中商业、住宅、工业用地的地价增长率分别为7.33%、12.16%、2.24%, 均大于全国各类用地平均增长率,其中住宅用地地价增长明显,2004年长江三角洲的住宅用地地价达到1540元/平方米,远高于全国平均的1166元/平方米。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地价增长率较低,只有1.84%,地价基本保持稳定。其中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地价小幅上涨,增长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1.28%、2.31%、1.46%。 表3 2004年重点地区不同用途用地地价水平比较(元/平方米)

2017 年包头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分析报告

2017年包头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分析报告 一、包头市地价状况分析 (一)地价水平值分析 (1)全市地价水平值分析 2017年,包头市城市综合地价水平值如表1和图1所示,为1751元/平方米(117万元/亩),同比增长4.87%。分用途看:商服用地地价水平值为4360元/平方米(291万元/亩),同比微降1.13%;住宅用地地价水平值为2476元/平方米(165万元 /亩),同比增长11.49%;工业用地地价水平值为351元/平方米(23万元/亩),同比增长1.02%。总体而言,包头市各用途地价水平有升有降,且以小幅上升为主,波动幅度均不大,整体保持平稳态势。 表1 2016-2017包头市城市地价水平值及同比增长率表

图1 2016-2017年包头市地价水平值变化图 从季度分析来看,如表2和图2所示,四个季度包头市地价水平基本保持平稳,一至四季度,综合地价逐季上涨,至四季度涨至最高值,即1751元/平方米;商业用地地价水平微幅上下波动,至四季度为4360元/平方米;住宅用地地价水平逐季上涨,至四季度涨至最高值,即2476元/平方米;工业用地地价水平逐季微涨,至四季度涨至最高值,即351元/平方米。 表2 2017年包头市各季度分用途地价水平值及环比增长率表 (单位:元/平方米,%)

图2 2017年包头市季度地价水平值示意图 从城区内地价水平的分布来看,如表3所示,2017年包头市地价水平呈中心区向边缘区逐渐递减趋势。全市综合地价水平值为1751元/平方米,商业地价水平值为4360元/平方米,住宅地价水平值为2476元/平方米,工业地价水平值为351元/平方米;城区中心的一级商业地价水平值为13645元/平方米,住宅地价水平值为5846元/平方米,工业地价水平值为681元/平方米;二级商业地价水平值为10235元/平方米,住宅地价水平值为3749元/平方米,工业地价水平值为439元/平方米;三级商业地价水平值为6630元/平方米,住宅地价水平值为3491元/平方米,工业地价水平值为344元/平方米;四级商业地价水平值为4448元/平方米,住宅地价水平值为2094元/平方米,工业地价水平值为289元/平方米;五级商业地价水平值为3420元/平方米,住宅地价水平值为1750元/平方米,工业地价水平值为262元/平方米;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指导性意见》(暂行)

附件2: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指导性意见(暂行) 一、概念及内涵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以下简称征地区片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原则上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地区片价测算范围重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但各地可以根据征地需要和实际情况扩展到城市郊区或更大范围。 二、基本原则 (一)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原则。征地区片价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并体现长远生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二)同地同价原则。在同一区片内,不同宗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相同,且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 (三)协调平衡原则。征地区片价不得低于当地原征地补偿标准,省级行政区域内各市县的征地区片价应相互衔接。 (四)公开听证原则。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征地区片价要依法组织听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基本要求 (一)征地区片价作为征地补偿实施过程中的执行标准,一般情况下不设定宗地补偿费修正体系;确需设定修正体系的,要严格限定修正因素并控制修改因素,修正体系应一并公布。 (二)一个市(县)的征地区片价原则上控制在4—6个级别。 (三)征地区片价应设定对应的基准时点,一般3-5年更新一次。 四、工作步骤 1、确定测算范围; 2、划定区片; 3、测算区片综合地价; 4、对区片综合地价进行验证和调整; 5、测算结果听证和修改; 6、确定征地区片价; 7、整理与编制成果。 五、区片的划定 (一)有农用地定级成果市(县)的区片划定 已经根据《农用地定级规程》完成农用地定级工作的市(县),在农用地级别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的精神,考虑人均耕地数量、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对农用地级别进行修正和调整,划分区片。 (二)没有农用地定级成果市(县)的区片划定

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015年度 江苏省地价所 二〇一六年四月

前言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有好,“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实现良好开局。2015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116.4亿元,同比增长8.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28.6亿元,同比增长1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房地产投资完成额同比下降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3%①。 为及时了解全省土地市场运行态势,掌握全省城市地价变化信息,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和组织,江苏省地价所开展了全省2015年度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分析汇总编制了本报告。 ①数据来源:2015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目录 一、2015年度全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概况 (1) (一)监测范围 (1) (二)监测时段 (2) (三)工作任务 (2) (四)监测数据采集 (2) (五)监测对象与说明 (3) (六)地价内涵的设定 (3) (七)地价水平、地价指数的测算方法 (3) 二、2015年度全省城市地价状况分析 (4) (一)全省地价总体状况 (4) (二)三大监测地区地价状况 (5) (三)江苏省省辖市市域地价状况 (6) (四)江苏省省辖市市区地价状况 (6) 三、2015年度全省城市地价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6) (一)在区域经济和土地市场的共同作用下,综合地价微幅上升 (6) (二)政策组合效应初显,一定程度影响地价走势 (7) (三)房地产市场呈现分化态势 (7) (四)受实体经济下行和工业用地政策影响,工业地价增速放缓 (7) 四、2016年度全省城市地价变化趋势预测 (8)

天津市滨海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情况说明 2014-10-20 | 来源: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大中小】【打印】【关闭】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基本情况说明 1.调整依据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17号)要求,市国土房管局根据经济增长水平、居民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了调整,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2.覆盖范围 此次测算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覆盖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集体土地范围。覆盖范围共计19个街镇。 3.区片分布 根据滨海新区的实际情况,共划分6个区片,具体区片分布见《滨海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4.内涵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另行确定。 5.基准时点 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对应的基准时点为2013年1月1日。

6.测算时间 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时间为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滨海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区片编号 区片价 (万元/亩) 区片范围说明 BH18.8胡家园街京山铁路以南部分(大埝村、河头村、刘庄子村、南窑村、三川桥村、田庄子村、五十间房村、一疙瘩村、义和庄村、于庄子村、郑庄子村、中八车村、中西村、周庄子村,八堡村、六道沟村、胡北村、头道沟村、中心桥村、中心庄村) BH27.5新城镇 BH3 6.4胡家园街京山铁路以北杨北公路以南部分(八堡村、六道沟村、胡北村、头道沟村、中心桥村、中心庄村、三川桥村、中八车村、五十间房村、南窑村、刘庄子村、河头村、郑庄子村、天津市新河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茶淀街(留庄村、茶东村、茶西村和大辛村的京山铁路以东部分),茶淀街(东辛村、福田村、太平村、前进东村、前进西村、新东村和新西村);寨上街(土桥村、蔡家堡村、高家堡村、火神庙村);古林街(上古林村、工农村、建国村) BH4 4.9汉沽街、茶淀街(留庄村、茶东村、茶西村和大辛村的京山铁路以西部分),茶淀街(孟圈村、桥沽村、后沽村、西孟村、福田村、李自沽村、前沽村、新西村、东辛村、崔兴沽村、太平村、前进西村、前进东村、新东村、宝田村) BH5 4.4北塘街,胡家园街杨北公路以北部分村(中八车村、八堡村、中心桥村、三川桥村、河头村、头道沟村、中西村、于庄子村、一疙瘩村),胡家园街道办事处部分;杨家泊镇;

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前言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二年,面对国际经济形势严峻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挑战,我省统筹推进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各项工作,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增速总体平稳,质量稳步提升,结构不断优化,民生继续改善,物价涨幅回落。 2012年我省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市场微调政策相继出台,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地价增速趋缓。2012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6206亿元,同比增长11.5%;商品房销售面积9019.1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2%;成交均价止跌略涨。2012年我省严格落实土地供应政策,积极保障发展用地,全年土地供应总量45953.26公顷,同比增长4.61%,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及时了解全省土地市场运行态势,掌握全省城市地价变化信息,不断提高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江苏省地价所受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委托负责全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和技术分析工作,在全省县城镇以上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成果的基础上分析汇总编制了本报告。 目录 一、2012年度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概况 (1) 二、2012年度江苏省城市地价状况 (2) 三、2012年度江苏省城市地价变化分析 (4) 四、2012年度江苏省城市地价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5) 五、2013年度江苏省城市地价变化趋势预测 (6)

2012年度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一、2012年度江苏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概况 1.工作任务 本次报告主要完成2012年度全省县城镇以上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主要包括:(1)2012年度江苏省总体地价水平及地价指数测算; (2)2012年度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地价水平及地价指数测算;

《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全省经济发展状况,省政府近日公布《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标准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这是我省对征地补偿标准的第5次调整。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调整的背景与依据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精神,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补偿标准原则上每2—3年更新调整一次。为此,2018年8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18〕96号),我省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二、调整的目的和意义 此次调整,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调整的结果 我省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采用仅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方式,不再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调整后,全省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 4.433万元/亩,与上一轮征地补偿平均标准 3.299万元/亩相比,增长34.37%。 四、调整的原则 (一)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调整标准要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科学性和客观性原则。在深入调查和科学测算基础上,按照同地同价要求,合理确定市、县以及不同级别征地补偿标准的差异,保持省域内征地补偿标准的总体平衡。 (三)程序合法性原则。调整成果要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听证、审批、公布及实施程序。 (四)调整标准合理性原则。调整标准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可承受力以及农民生产和生活实际需要,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调高不调低。 五、调整的方法和步骤 县(市、区)初步调整。县(市、区)在开展内部和外部资料、样点资料调查和收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区位、耕地质量等别、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

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 合地价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订和公布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必要性 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目的是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直接为征地服务。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要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及农用地等级等因素,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县域范围为主),在主导性农用地类别和耕作制度条件下,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及相关附加收益为主要依据进行测算。以统一年产值标准为基数,同时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需要等其他条件,确定补偿倍数,计算征地补偿费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制订时要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测算。已经完成了农用地定级的地区,应充分吸收农用地定级成果。已按《农用地估价规程》完成农用地征用价格评估的地区,要充分考虑评估结果。要尽量采用多种方法分析测算,合理确定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统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

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等文件精神,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等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对此项工作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力争在2005年年底完成本地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及公布工作。 二、关于推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区域 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本着开拓创新、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推进这项工作。东部地区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应制订区片综合地价;中、西部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应积极推进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其他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为指导各地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我部下发《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指导性意见》(附件1)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指导性意见》(附件2),各地应参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及时与部有关司联系。 三、关于制订和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步骤 (一)制订方案,加强协调。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要抓紧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拟定本省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工作方案,在征求财政、统计、物价、农业等相关部门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05年8月底前报部耕地保护司。部将予以指导,提出意见。 (二)全面部署,科学测算。各省(区、市)根据工作方案,对各市、

2015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地价变化量

2015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地价变化量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已知某宗地4个界址点坐标值如下表,则该宗地面积为平方米.【2007年考试真题】 A:350000 B:250000 C:200000 D:150000 E:土地 2、已知甲、乙两块土地,面积和肥沃程度相同,生产投入均为300元,产量相同,但距离市场远近不同,运费分别是30元和45元,按平均利润率20%计,甲地的个别生产价格是元。 A:396 B:450 C:330 D:390 E:35%~50% 3、在下列选项中,不能在发生时确认为企业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008年考试真题】 A:办公经费和业务招待费 B:研究费用 C:对外销售产品时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 D:用于购买工程用物资的500万元银行存款 E:土地 4、韦伯认为,__是导致以运输成本确定的工业区位模式产生第一次变形的因素。A.原料指数 B.集聚因素 C.分散因素 D.劳工成本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制度。 A:评估 B:确认 C:审核 D:申报 E:时间因素 6、按照__划分,可将土地规划分为国家规划和地方规划。 A.时限不同 B.规划性质 C.规划任务大小

D.规划范围大小 7、运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宗地地价,在选择比较交易案例时,该案例发生的区域与待估宗地所处区域__。 A.只要在同一个城市即可 B.需在同一供需圈内 C.要相邻 D.需在同一级行政区内 8、下列属于行政法的是__。 A.《行政处罚法》 B.《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C.《行政许可法》 D.《行政复议法》 E.《行政诉讼法》 9、下列关于临时用地,表述不正确的是__。 A.在城市规划区的临时用地应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B.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9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C.临时用地必须办理报批手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D.临时用地合同由临时用地的使用者与所有者签订 10、根据原则,投保人因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而获得经济补偿.【2006年考试真题】 A:赔偿 B:保险利益 C:代位追偿 D:最大诚信 E:土地 11、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的()不同,可将规划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A.规划时限 B.规划范围 C.规划性质 D.规划等级 12、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计价。 A:评估确认价值 B:市场价值 C:净值 D:重值完全价值 E:土地 13、某房地产开发商取得一宗商业用地法定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预计2年完成开发建设,经调查测算,项目建成后的商场房地年净收益可达到400万元,综合还原率为7%,则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为__万元。 A.5333 B.5277 C.4804

地价动态监测体系

地价动态监测体系

地价动态监测体系 土地价格是反映土地供求关系的“晴雨表”,是调节土地利用方式的有利杠杆。它一方面为政府制定土地管理政策、进行地价调控、科学配置土地资源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为广大的土地投资者和使用者进行土地投资、交易等活动提供不可或缺的市场信息。当前我过国大多数城镇的基准地价内涵不统一,基准地价成果陈旧,难以准确、及时地反映土地市场行情,不能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的调控作用,造成中国城市之间地价缺乏可比性,国家难以对地价进行有效监控,无法全面、客观地了解个城市的地价水平和地价分布状况,影响了国家地价政策的制定,制约了地价调节作用的发挥。因此,开展城市土地价格调查工作,建立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实现地价信息的社会化服务,不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深化中国城市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经过在各城市建立若干地价监测点,采集相应的地价资料,建立长期稳定运行的地价监测网络,实现对各城市地价的动态监测,可使中央及时准确的了解、掌握全国各城市的地价水平和地价变动状态。经过对长时间序列的地价资料的整理、分析,掌握城市地价发展变化规律,为中央政府制定中长期地价管理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经过地价监测网,政府能够准确、及时的掌握地价信息,经过地价这一市场杠杆,调控土地市场的供需平衡,达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提高地价管理和地价调控的质量和实效。

建立城市地价监控体系,可为政府制定与土地相关的其它税费政策提供参考。经过建立地价监测点为核心的地价公示制度,以及经过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发布城市地价指数、监测点地价、基准地价等地价信息,实现地价信息的社会化服务。经过对市场地价数据的基础调查,在统一地价内涵的基础上,可利用市场样点和地价监测点资料,以及城市地价指数,实现对城市基准地价的调整和更新,完善基准地价运行机制,发挥基准地价的市场调节作用,建立符合中国土地利用制度的地价运行体系。 第一节概述 城市地价监测体系是以具体宗地(包括地价监测点和市场交易样点)为监测对象,形成从地价监测点的设立、地价监测资料采集、汇总、整理,到地价分析、地价监测资料应用以及体系维护与更新的地价监测系统。 建立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的目的,主要为:①经过在城市内设立地价监测点和市场交易样点,能够实现对城市地价的动态监测,了解和掌握城市以及全国地价水平和地价动态变化规律;②利用地价监测资料进行基准地价更新、地价与预警、地价指数编制、地价信息发布、地价辅助决策等工作,提高中央和城市地价管理效率; ③全面推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引导和规范土地市场稳定发展,为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土资源市场体系提供信息依据;④揭示地价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地价与城市基础建

我国重点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分析报告

《2004年度我国重点地区和要紧都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2005年2月5日 一、2004年我国要紧都市的地价状况 (一)地价总体水平接着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 2004年全国各大都市的综合地价水平为1198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6.08%,接着呈现平稳上涨的势头。其中商业用地平均地价为1988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6.67%,增长率上升了0.15个百分点;住宅用地平均地价为1166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8.94%,增长率上升了3.87个百分点;工业用地平均地价为481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1.92%,增长率下降了0.47个百分点。 表1 全国都市地价平均水平历年变化情况(元/平方米)

图1 全国都市地价平均水平历年比较(二)从区域监测结果来看,东南区的地价水平最高,西北区的地价水平最低,中南、西南、东北区地价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区域平均地价水平来看,在东南、中南、西南、华北、西北、东北等六区中,东南区的地价水平最高,达到了1621元/平方米,西北区的地价水平最低,只有777元/平方米,远低于全国1198元/平方米的平均地价水平。从不同区域的地价增长率来看,与2003年相比,西南区、中南区、东北区综合地价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不为10.56%、9.24%、7.25%,东南

区、华北区、西北区地价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但增幅较小,分不为5.10%、5.11%、2.71%。 表2 2004年全国各区不同用途地价水平(元/平方米) 图2 2004年全国分区不同用途土地地价增长率比较

(三)在三大重点地区中,京津两市地价接着处于高位,长江三角洲地区地价增幅较大,珠江三角洲地区增幅较小2004年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两市三个重点地区的地价监测结果表明,京津两市的地价水平接着处于高位,综合地价水平为2009元/平方米,远高于全国平均的1198元/平方米,其中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地价分不为3875元/平方米、1746 元/平方米、520元/平方米,但京津两市综合地价增长率为5.76%,差不多与全国6.08%的平均增长率持平。 与2003年相比,长江三角洲地区地价增长率较大,为6.9%。其中商业、住宅、工业用地的地价增长率分不为7.33%、12.16%、2.24%, 均大于全国各类用地平均增长率,其中住宅用地地价增长明显,2004年长江三角洲的住宅用地地价达到1540元/平方米,远高于全国平均的1166元/平方米。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地价增长率较低,只有1.84%,地价差不多保持稳定。其中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地价小幅上涨,增长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不为1.28%、2.31%、1.46%。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概念及内涵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概念及内涵?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及当地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直接用于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质为征地补偿标准,不包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为什么要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征地政策,推进农村征收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机制,规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实行征收土地补偿同地同价,确保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问: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意义? 1、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利于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解决补偿标准偏低问题。现行征地补偿为土地的现状补偿,补偿标准采用以被征收“该耕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法定补偿倍数的办法,这种方式考虑因素单一,产值及补偿倍数偏低,造成征地整体补偿水平偏低。区片价在测算因素方面,综合考虑了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在测算方法方面,突破了法律规定的年产值倍数法。从结果看,与现行补偿标准比较,未利用地、建设用地、一般农田将有较大幅度提高。 2、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利于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实现补偿的公平性。现行征地补偿是以被征收“该耕地”的年产值做为补偿测算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不同地类、不同项目之间存在征地补偿同地不同价,甚至差距悬殊的问题,

造成被征地农民集体和农户心理不平衡。区片价公布后,在同一区片内为同一价格,不同宗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相同,且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种植农作物的不同而有差异,确保同地同价。 3、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利于防止征地补偿的随意性,规范征地行为。现行的征地补偿产值倍数的测算方式,由于产值和倍数的不确定性,在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时留有很宽的人为调整空间,随意性较大。区片价实行同地同价,是一个刚性的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对规范征地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起到积极作用。 4、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利于提高工作透明度,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和征地过程中的倍数确定都是政府行为,农民没有参与的机会,被征地农民缺乏平等的地位,难以维护被征地者自身权利。制定区片价,通过依法组织听证,广泛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和建议,使征地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公开、透明。 5、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利于建立科学的计算征地安置补偿费用的新方法。实施区片价,能够科学地建立起以征地区片价为核心的计算征地安置补偿费用的新方法,为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征收土地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原则。征地区片价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并体现长远生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二)同地同价原则。在同一区片内,不同宗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相同,且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三)协调平衡原则。征地区片价不得低于当地原征地补偿标准,省级行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

***市***旗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方案 随着***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步伐加快。当前制订并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征地工作的需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更新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1]29号)文件精神,***旗决定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 一、意义和目的 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的目的是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补偿标准偏低等突出问题。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直接为征地服务。 二、工作依据与范围 1、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

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 《关于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更新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1]29号) 《农用地定级规程》(TD/T1005-2003); 《农用地估价规程》(TD/T1006-2003); ***市***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及图件; ***市***旗土地资源二次调查成果; 其它相关资料。 2、工作范围: ***市***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面积为***平方公里。 3、工作目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更新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1]29号)文件精神要求,在2011年6月底完成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初步成果。 4、基准日 基准日设定为2011年1月1日。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内涵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准格尔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

大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汇报

大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汇报 一、工作组织及经费 大连市作为全国首批开展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城市之一,于2000年正式开展此项工作。该项工作由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负责监督实施,大连天石不动产顾问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具体承担单位。 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开展后,市领导、主管局领导及承担单位的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在组织上,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工作;项目承接单位成立了专门的课题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技术设计、采集和分析各个管理部门及评估中介机构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数据,并进行成果整理,课题组人员固定,分工明确,并一直工作至今,从而保障了此项工作的连续性和质量性。 项目之初,在没有地方配套经费的情况下,该项工作主要靠国家下拨经费起动和项目承担单位的垫资运营,从而保证了监测工作的持续进行。2005年,连同全市农地分等定级、最低限价制定、存量建设用地调查等多项工作,大连市政府下拨了部分经费。虽然地价监测经费只是其中的极小部分,但对该项工作的继续开展却给予了一定的经费保障。 二、地价监测点的设立 大连市的地价监测范围为主城区(包括甘井子农村部分)约580平方公里。除山林地230平方公里外,实际监测范围约为350平方公里。 根据城市地价监测的要求,按照地价监测点的设立原则,我们采

用分层抽样技术,按不同土地级别、不同用地类型,在监测区域内共划分了240个监测区,其中120个为长期监测区。根据要求,在监测区内布设了监测点,其中商业用地50个,居住用地40个,工业用地30个,每个监测点又选取了3-4个辅助样点。 为了做好监测分析工作,我们按照区域的开发及地价变化程度划定了三类地价区,即开发成熟区域(地价变化平稳)、开发热点区域(地价变化明显)、待开发区域(地价基本无变化),通过分析区域的地价变化趋势,进而分析城市地价变化趋势。 三、地价监测资料的收集 地价动态监测工作需要大量的信息数据支持。为保证资料收集的全面、准确、及时,我们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收集,如派估价人员到土地、房产、统计等部门进行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到土地、房产等交易部门进行市场调查或派调查小组进行专项调查;对内部资料进行整理,获取有用的地价信息;上网查询相关信息;对地价信息资料不足的,采用评估进行补充;通过多种方式,收集了大量的信息资料,平均每个季度的信息采集量近千条。 在信息数据的采集过程中,我们侧重对以下六个方面的信息资料进行收集。 1.土地管理信息:包括土地日常供应情况、基准地价执行情况等; 2.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信息; 3.房地产市场信息:包括新建商品房及二手房信息; 4.土地抵押及企业改制中的地价信息; 5.土地课题性研究信息:如区片价、最低限价工作中的基础资料及成果信息;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

二00七年一月 目录 1 围 (1) 2 规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1) 5 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路线与程序 (2) 6 地价动态监测围确定 (2) 7 地价监测点的设立与维护 (3) 8 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 (6) 9 地价动态监测指标 (8) 10 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值计算 (9) 11 地价状况分析 (11) 12 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12) 13 地价动态监测成果 (12) 14 地价动态监测信息发布 (13) 附录A(规性附录)地价监测点编号规则 (15) 附录B(规性附录)监测点地价评估报告格式(例) (18) 附录C(规性附录)年度地价状况分析报告格式 (23) 附录D(规性附录)数据采集表格式样 (24) 附录E(规性附录)数居采集表格填写标准 (41) 附录F(资料性附录)城市地价指数编制原理与方法 (46)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 1、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的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507——2001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T 18508——200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 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 GB/T 2260——2002 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划代码 TD 1001——1993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 地价动态监测 地价动态监测是根据城市土地市场的特点,通过设立地价监测点,收集、处理并生成系列的地价指标,对城市地价状况进行观测、描述和评价的过程。 3.2 地价监测点 地价监测点是指在一定区段设立的,土地条件、土地利用状况以及开发程度

2017深圳地价状况分析报告

2017年度深圳市地价状况分析报告 编制说明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是依据国土资源部要求,在全国105个监测城市内,分商服、住宅、工业三类土地用途,分别确定监测范围,划分地价区段,选择监测样点,每季度对监测样点进行调查、评估和统计汇总,通过各项指标对城市地价状况进行全面描述,对城市地价状况做出基本评价和判断,最后生成相关信息向社会发布。动态监测项目中各项指标的内涵定义如下: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的样点地价,是某类用途的土地监测样点在设定条件下的土地评估价值。 商服样点的地价内涵为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容积率2.0,出让年限40年的完整土地使用权,于设定基准日的商服用途的土地评估价值; 住宅样点的地价内涵为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容积率3.0,出让年限70年的完整土地使用权,于设定基准日的住宅用途的土地评估价值; 工业样点的地价内涵为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容积率1.5,出让年限50年的完整土地使用权,于设定基准日的工业用途的土地评估价值。 季度的地价是指以该季度最后一天为基准日,在设定条件下监测样点的评估地价,或各行政区域的某类用途地价。

年度的地价是指以该年度最后一天为基准日,在设定条件下监测样点的评估地价,或各行政区域的某类用途地价。 某类用途地价区段的地价水平,是该区段范围内该类土地用途的监测样点地价的算术平均值。 行政区域的某类用途地价,是区域内该类土地用途的区段地价加权平均值。 行政区域的综合地价,是该区域的商服、住宅、工业三类用途地价的加权平均值。 深圳市的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将城市主城区设为商服、住宅用地的地价监测范围,将工业聚集区设为工业用地的监测范围。2017年度,深圳市三类用途的监测样点共150个,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和龙岗区的样点数量分别为40、23、28、8、25、26个。由于深圳市动态监测范围与行政区域范围不一致,且各行政区内的监测样点数量较少,动态监测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行政区的地价变化趋势,但不能准确代表各行政区的地价水平。 本报告是对2017年度深圳市动态监测成果的汇总与分析,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报告中的“地价”均指土地评估价值。本报告中的社会经济数据来自深圳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商品房销售数据来自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发布的深圳规划国土部门经济形势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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