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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无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无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无锡

无锡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

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体检

证明材料应具备内容

一、体检医院

体检医院必须是二级乙等以上医院

二、体检内容及合格标准

(一)外科:

1、身高: 150厘米以上;

2、上肢: 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3、下肢: 运动功能正常;

4、躯干、颈部: 无运动功能障碍。

(二) 眼科(视力): 无色盲,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应当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三) 耳科(听力):无听觉障碍,两耳能分别辨别声音方向。

(四)内科:

1、心脏:无心脏病;

2、血压:不得患有高血压。

(五)神经精神科:无精神病、癫痫病、震颤麻痹、癔病、突发性昏厥症和眩晕症等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

三、二级乙等以上体检医院公章和体检医生名章

四、申请体检人签字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质[2008]7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 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对于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考核大纲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考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第十三条考核发证机关对于考核合格的,应当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资格证书;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特种作业电工体检表.doc

特种作业电工体检表 体检号:体检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文化程度 工种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既往史及家属史癫痫史(是否)精神病史(是否) 内血压mmHg 心 医生 科 肺腹部 签章 外头颈四肢医生科脊椎关节签章 眼科视左; 色觉 医生力右;签章 五官科听左; 耳疾 医生力右;签章 心电图医生签章 体检 体检医院 结论 (盖章) 特种作业电工体检合格标准 一、无精神疾病史及癫痫史,无家属史。 二、心率60—100 次 / 分钟、呼吸正常 16—20 次 / 分钟,血压 140/90mmHg 以下 , 无严重心脏疾病、Ⅱ度以上传导阻滞及预激综 合症。 三、颈、四肢关节活动正常范围,脊椎无畸形。 四、裸眼视力在 0.4 以上,矫正后视力达到0.8,以色觉图谱为标准检 查,色觉正常。 五、听力左右耳均达到 5 米以上。 1

特种作业电工作业许可证考前培训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___________ 姓名性别出身年月 文化程度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手机号码 联系地址座机号码 考□高压类□低压类 试 特种类:□电力电缆专业□电气试验专业□继电保护专业类 别□其他 学习类别理论(√)实操(√) 健康状况良好(√)其他()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简历 本人已经了解安徽省特种作业电工培训中心关于“高压电工培训课时不低于154 学时、电力电缆培训课时不低于104 学时、继电保护培训 课时不低于124 学时、电气试验培训课时不低于126 学时”,考试耗材 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的相关规定。并了解了本培训分中心 填表声明关于本期培训考试收费的具体公告。 申请人签字:(单位签章) 年月日 受理人 培训机构 受理时间 名称 审核意见 注: 1、手工填写申请表请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在所需填写的栏、表、框内,准确无误的用中文书写,如某些栏目无需填写,请在该栏目空白处用“/”表示。 2、申请人简历由初中开始填写 3、手机请填学员本人或单位具体经办同志的号码,并确保正确,以免相关通知信息无法收到。 2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登高架设作业; (五)爆破作业;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种安权只是考试 第三章用人单位 第八条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有关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应编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具有连续性或需要倒班作业的特种作业应编制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力度,做到时间保证、费用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能及时掌握先进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特别是做好流动人员和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应当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四条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等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建筑焊工; (八)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 (九)桩机操作工; (十)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 (十一)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 (十二)其它特种作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筑)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称省建筑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的工作职责为: (一)研究制定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资格考核标准、考核大纲,建立相应工种的试题库; (二)认证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资格考核基地; (三)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资格考核工作的师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考核考务工作; (四)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五)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统计信息工作; (六)其它监督管理工作。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意见1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意见 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冀建安〔2012〕688号日期:2012-10-16 13:41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全省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数量配备,从源头上减少事故隐患,保障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提出意见如下: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适用对象 凡在我省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的建筑施工现场的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人员的管理适用本意见。 二、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二)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或者高处作业吊篮租赁企业,聘用企业应当和被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并组织其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期。 三、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配备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建筑电工按工程项目建筑面积配备: 1、5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2人; 2、5万~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 3、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5人。 (二)建筑架子工按工程项目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4人; 2、在1万平方米的基础上每增加1万平方米增加1人。 (三)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升降作业和安装拆卸中,每一栋主体工程附着升降架子工应不少于6人,并配备电工不少于2人。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的人员配备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以上规定的配备数量标准上适当增加。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作业时应按下列原则配备特种作业人员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要确保每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时应配备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不少于1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5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2人。 (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实行定机、定岗、定责。 1、工程项目日常施工时,要确保每台塔式起重机配备塔式起重机司机应不少于2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2人;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industrial metallic piping GB 50235-9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7]27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J 235-8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化学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 1 总则 1.0.1 为了提高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的使用 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以下简称“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矿井专用管道、长输管道。 1.0.4 管道的施工应按设计文件施行。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并经建设单位同意。 1.0.5 现场组装的机器或设备所属管道,应按制造厂的技术文件施行,但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urban area 2.5.2 Yibin city in Yibin city, according to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characteristics Urban population and urban spatial distribution,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industries, major infrastructure Corridor layout, combined with the future development trend of synthetic judgments, planning, urban spatial structure of urban system can be summarized as: "a pole along the two axes". "A" refers to the metropolitan area along the Yangtze River, is the core area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Plans to build for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on the pillar, advancing along the ... Guanghe River, Yiliang, prestige of the external cohesion of zhaotong, Yunnan, internal connecting Yibin city to the North. The Sichuan-Yunnan-Guizhou border area of Yibin, in the city of zhaotong, liupanshui three, zhaotong city, the most populous and most extensive regions, the most economically backward, to the North in Wumeng mountain area of yanjin, shuifu, suijiang counties radiation power is relatively weak. Yibin city and infrastructure in such area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and docking, extending southward to public services,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特种作业人员体检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体检标准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合格 (一)内科 1、器质性心、肝、肾疾病: (1)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包括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心肌病、心电图明显异常者。 (2)急性肝炎和慢性肝炎、肝硬化。 (3)急性肾炎和慢性肾炎。 2、血压超过160/90毫米汞柱(21.3/12.0千帕斯卡),低于86/56毫米汞柱(11.5/7.5千帕斯卡),包括单项血压数值,船舶驾驶,血压超过140/90毫米汞柱(18.6/12.0千帕斯卡),低于90/60毫米汞柱(12/8.0千帕斯卡)。 3、严重的心律失常: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者。 4、活动性结核(包括肺外结核)。 5、支气管哮喘(反复发作)。 6、支气管扩张症(反复感染、咯血)。 7、精神病、癫痫 8、重症神经官能症及脑外伤后遗症。 9、晕厥(近一年内有晕厥发作者)。 10、恶性肿瘤、内分泌疾病、血液病。 11、血红蛋白男性低于9克%(90g/L),女性低于8克%(80g/L)。 (二)外科 1、肢体残废、畸形、功能受限者。 2、慢性骨髓炎。 3、各种脉管炎(不包括表浅性静脉炎)。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大型车身高不足155厘米,小型车身高不 足150厘米。 (三)五官科

1、耳全聋及发音不清者。 2、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听力不足5米者。 (四)眼科 1、双眼裸眼视力均低于0.3者。 2、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4以上,矫正视力不足0.7者,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不合格。 3、色盲。 二、健康检查科目及项目规定: 注:“+”为必检项目 三、体检要求 (一)体检医生不作病史症断,应在体检前由受检单位的安技部门和单位 医生一起根据既往资料填入体检表的病史栏内。 (二)心脏听诊: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 (三)偶发期前收缩每分钟六次以下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减少到二次以下,心电图正常者可作正常结论。 (四)表格填写应字迹清楚,若有涂改应换表。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的通知建质[2008]75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 实际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四 月十八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 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 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 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 的人员。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 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 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 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 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第 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 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考 核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 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第七条考核发证机关 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 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质[2008]7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 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那些范围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那些范围? 一、建筑电工: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临时用电作业; 二、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模板支架、外电防护架、卸料平台、洞口临边防护等登高架设、维护、拆除作业; 三、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固定式、轨道式和内爬升式塔式起重机的驾驶操作; 四、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对起吊物体进行绑扎、挂钩等司索作业和起重指挥作业; 五、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S):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升降机的驾驶操作; 六、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W):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物料提升机的驾驶操作;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固定式、轨道式和内爬升式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附着、顶升和拆卸作业; 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和拆卸作业; 九、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和拆卸作业; 十、建筑焊工(电焊、气焊、切割):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建筑电气焊接(切割)作业。不适用于压力容器(管道)、锅炉、结构钢

的电气焊接(切割)作业;(现在好像不算了) 十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工(塔式起重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固定式、轨道式和内爬式塔式起重机安装质量检验作业;十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工(施工升降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升降机安装质量检验作业; 十三、桩机操作工: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桩机作业; 十四、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混凝土泵作业; 十五、建筑施工现场内机动车司机:在施工现场从事机动车车辆驾驶。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书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书管理制度为加强中航天建设工程公司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管理,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上岗证书管理工作规范化。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特制定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管理制度如下:第一条:本制度所指称的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是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从事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施工现场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适用范围: 1 建筑电工; 2 建筑架子工; 3 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4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包括:塔吊司机、电梯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 5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6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工种。 第四条、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的管理 1 取证管理: 经中航天建设工程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公司有关规定参加各种取证培训。

2 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均应随身携带操作上岗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公司人力资源处或所属公司备案。如有丢失应及时到发证机关补办。 3 操作上岗证书的有效性管理: 所持证书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和中航天建设工程公司的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处按期组织所属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以确保上岗证书的有效性。 4操作上岗证书的审查管理:各所属公司和项目经理部都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 5操作上岗证书的日常检查管理:公司工程安全管处和所属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不定期到项目检查执行持证上岗管理情况,将检查结果纳入项目考核中。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4、能及时、准确处理与本工种作业有关的安全问题; 第六条: 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1 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

建筑施工特种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请项目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我项目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塔式起重机)(含电梯)作业; (四)架子工作业; (五)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室外电梯);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七)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八)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操作工; (九)建筑起重机械(塔吊、电梯、吊篮)检测工、维修工; (十)桩基操作工; (十一)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山西核发部门进行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第三章项目职责 第八条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行业、山西地方标准、企业的有关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有连续性或需要倒班作业的特种作业应编制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条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通知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项目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合格 (一)内科 1、器质性心、肝、肾疾病: (1)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包括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心肌病、心电图明显异常者。 (2)急性肝炎和慢性肝炎、肝硬化。 (3)急性肾炎和慢性肾炎。 2、血压超过160/90毫米汞柱(21.3/12.0千帕斯卡),低于86/56毫米汞柱(11.5/7.5千帕斯卡),包括单项血压数值,船舶驾驶,血压超过140/90毫米汞柱(18.6/12.0千帕斯卡),低于90/60毫米汞柱(12/8.0千帕斯卡)。 3、严重的心律失常: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者。 4、活动性结核(包括肺外结核)。 5、支气管哮喘(反复发作)。 6、支气管扩张症(反复感染、咯血)。 7、精神病、癫痫 8、重症神经官能症及脑外伤后遗症。 9、晕厥(近一年内有晕厥发作者)。 10、恶性肿瘤、内分泌疾病、血液病。 11、血红蛋白男性低于9克%(90g/L),女性低于8克%(80g/L)。 (二)外科 1、肢体残废、畸形、功能受限者。 2、慢性骨髓炎。 3、各种脉管炎(不包括表浅性静脉炎)。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大型车身高不足155厘米,小型车身 高不 足150厘米。 (三)五官科 1、耳全聋及发音不清者。 2、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听力不足5米者。 (四)眼科 1、双眼裸眼视力均低于0.3者。 2、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4以上,矫正视力不足0.7者,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不合格。 3、色盲。 二、健康检查科目及项目规定: 注:“+”为必检项目 三、体检要求

(一)体检医生不作病史症断,应在体检前由受检单位的安技部门和单位医生一起根据既往资料填入体检表的病史栏内。 (二)心脏听诊: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 (三)偶发期前收缩每分钟六次以下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减少到二次以下,心电图正常者可作正常结论。 (四)表格填写应字迹清楚,若有涂改应换表。 (五)血压听诊以舒张变音为准,如血压不符合标准,当日可复查3次。 (六)各种检查单应附在体检表后面。 (七)色觉检查用喻自萍或空军后勤部的色盲本。 (八)视力检查统一用E字型视力表(国际标准视力表)。 注:凡条文中数值,有“。。。。。。。。。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词者,含数字本身;有“超过。。。。。。。。”、“低于。。。。。。。。。。”、“大于。。。。。。。。。。”、“小于。。。。。。。。。”词者,不含数字本身。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事宜的说明

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事宜的说明 一、申报流程 1、企业注册 登录太原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网站“太原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系统”进行注册报名(详见系统操作系统说明)。 2、申请密钥 注册完成后携带承诺书、企业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太原市建筑安全协会审核领取秘钥(会员免费)。 3、企业上报人员信息 企业登录操作系统完成人员上报信息。 4、审核人员资料 已上报人员信息的企业于每月1号--10号携带人员相关资料到太原市建筑安全协会审核。 首次: (1)所有上报人员汇总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2)系统内生成打印“太原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承诺人本人签名); (3)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丢失的可携带学校开据的学历证明); (4)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

(5)近三个月内、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 (6)所有上报人员照片汇总表(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每人1张,按单位和汇总表排名序号进行排列,照片粘贴在A4空白纸上、注明姓名)。 延期(复核): 1. 所有上报人员汇总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2. 系统内生成打印“太原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单 位加盖公章、承诺人本人签名); 3. 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原件; 4. 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副证(按单位统一装袋标明企业名称、人数); 5. 近三个月内,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表。 换证: (1)所有上报人员汇总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2)系统内生成打印“太原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承诺人本人签名); (3)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4)近三个月内、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 (5)所有上报人员照片汇总表(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每人1张,按单位和汇总表排名序号进行排列,照片粘贴在A4空白纸上、注明姓名)。 5、组班培训、学习、考核。 6、培训合格发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二、密钥操作环境 密钥运行环境为Win7 、Win8、Win9、 Xp其中一种,浏览器必须为IE浏览器,且密钥必须插在台式机箱后面的U口上,点击“我的电脑”后查找新的盘符,双击盘符下载驱动程序并安装。 三、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必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操作技能考核标准暂行

附件一: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操作技能考核标准(暂行)建筑电工安全操作技能考核标准(一) 考试时间:30分钟 考核场地:设置有建筑电工考核基地,待考教室一间。 考核师资:考评员2名、实操教师、工作人员各1名。 考核项目: 一、设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 (一)考核设备和器具 1 设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或模板)各1个,用电设 备1台,电气元件若干,电缆、导线若干; 2 测量仪器:万用表、兆欧表(绝缘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测 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 3 其他器具:十字口螺丝刀、一字口螺丝刀、电工钳、电工刀、 剥线钳、尖嘴钳、扳手、钢板尺、钢卷尺、千分尺、计时器等。 4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二)考核方法 1 根据图纸在模板上组装总配电箱电气元件; 2 按照规定的临时用电方案,将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与 用电设备进行连接,并通电试验。 (三)考核时间:25分钟 (四)考核评分标准:满分80分。考核评分标准见下表。各项目 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值。

二、触电急救操作 (一)考核设备和器具 1 心肺复苏模拟人1套; 2 消毒纱布面巾或一次性吹气膜、计时器等。 (二)考核方法 设定心肺复苏模拟人呼吸、心跳停止,工作频率设定为100次/min 或120次/min,设定操作时间250秒。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操作: 1 将模拟人气道放开,人工口对口正确吹气2次; 2 按单人国际抢救标准比例30:2一个循环进行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即正确胸外按压30次,正确人工呼吸口吹气2次;连续操作完成5个循环。 (三)考核时间:5分钟 (四)考核评分标准

满分20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动作,仪表显示“急救成功”的,得10分;动作正确,仪表未显示“急救成功”的,得10分;动作错误的,不得分。 建筑电工实际操作考核评分表:

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模版

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 说明:1.此表由特种作业人员自带身份证原件,到社区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2.在“体检结论”栏的“合格”或“不合格”后的“□”中打“√”,并写明“不合格”的原因; 3.“胸部X光检查”、“化验检查”项仅限于“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人员”;4.此表存入特种作业人员个人安全技术培训档案。

特种作业人员各工种体检合格标准及说明 一、特种作业人员体检共同的基本条件 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特种作业人员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工种标准 (一)从事金属焊接切割人员双目裸视力均在0.4以上且矫正视力在1.0以上; (二)从事起重机械作业的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人员双目裸视力均不低于0.7,无听觉障碍、无高血压等; (三)从事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身高1.5米以上(驾驶大型车辆1.6米以上);双目裸视力均不低于0.7(包括矫正视力);左右耳距音叉0.5米能辨清声音方向,无听觉障碍;无色弱;心、血、肺、血压正常; (四)从事登高架设作业人员无高血压; (五)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无听觉障碍。 三、说明 (一)拟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初次培训或复训,其年龄符合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自带身份证原件和2寸近期免冠蓝色背景彩色照片(须与培训报名时交的照片同底),持在安全培训机构免费领取的《四川省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到市、区县安监局指定的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初次培训或复训。 (二)凡是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初次培训或复训,安监部门不考核不发证。 (三)担任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人员体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四川省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负责地进行体检,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肯定体检结论,并加盖体检医疗机构公章,对体检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是无肯定体检结论或无体检医疗机构公章的《四川省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视为无效体检表。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塔式起重机司机试卷 姓名得分 一、(每题2.5分,共37.5分;正确的填A,错误的填B) 1.事故中可以用一只物抓住他的衣服或鞋子将触电者拉离电源。(错) 2.(圆形内画一红色斜杠,并用红色描画成较粗的圆环)这是禁止防止可燃物标志。(对) 3.资格证书遗失、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在相关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持声明作废材料向县建设(筑)主管部门中请办理补证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实证手续(对) 4.受过重击或有裂痕的安全帽经过维修后可以继续使用(错) 5.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对) 黄色与黑色相间隔的条纹表示指示方向,用于交通上的指示性导向标更为醒目() 6.高强螺栓是靠本身不传递力的(错) 7.液压传动的工作部分的作用是将液体压力转换成机械能(对) 8.三角形接法用于电压为380V的电源电路上(对) 9.电路开路时电路中无电流通过(对) 10.起重机允许起升物料的最大重量自称为额定起重量,起重机的取物装置本身的重量(除吊钩组外),一般不包含在额定起重量之中(错)

11.轨道式塔机应安装夹轨器,使塔机在工作状态下不能在轨道上移动(错) 12.轨道式塔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对) 13.附着装置器再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桩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对) 14.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对) 15.塔式起机为抢时间,上班不必进行交接手续,但班后应补办手续(错) 二、单选题:(每题2.5分,共37.5分) 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B) A 特种设备生产预案 B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C 特种设备使用预案 D 特种设备安全预案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A)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A3 B 5 C6 D 9 3.任何单位或者个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B)报告或者举报 A公安机关B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C该项目的施工单位D该项目的建立单位 4.正确的安全带使用方法(A)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最新版】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 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编号规则

附件4: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编号规则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编号共十四位(对于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安装拆卸工的证书,需增加一位,即第十五位英文代码表示不同的起重机械)。例如: 粤 S YY TTTT AAAAAA Q (6)第十五位用英文代码表示不同的起重机械,塔吊为T,施工升降机为S,物料提升架为W (5)第八至十四位为证书序号,用6个阿拉伯数字标注,从000001开始 (4)第五至八位为发证年份,用4个阿拉伯数字标注 (3)第三、四位为工种类别代码,用2个阿拉伯数字标注(工种类别代码表见表A) (1)第一位为广东省简称“粤” (2)第二位为组织持证人进行考核的地级市英文代码,参照我省现行汽车号牌编号规则执行, (1)第一位为广东省简称“粤”; (2)第二位为组织持证人进行考核的地级市英文代码,参照我省现行汽车号牌编号规则执行,如“A”代表“广州市”,“B”代表“深圳市”,“C”代表“珠海市”等; (3)第三、四位为工种类别代码,用2个阿拉伯数字标注(工种类别代码表见表A); (4)第五至八位为发证年份,用4个阿拉伯数字标注; (5)第八至十四位为证书序号,用6个阿拉伯数字标注,从000001开始。 (6)对于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安装拆卸工的证书,第十五位用英文代码表示不同的起重机械,塔吊为T,施工升降机为S,物料提升架为W。 2、示例1:粤A012008000001,表示在我省广州市考核合格的建筑电工,2008年取得证书,证书序列号为000001; 示例2:粤B052008000001T,表示在我省深圳市考核合格的塔吊安装拆卸工,2008年取得证书,证书序列号为000001。 3、工种类别代码表A 序号工种类别代码 1建筑电工01 2建筑架子工02 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03 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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