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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毕业论文】管理类毕业论文:浅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浅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所学专业:工商企业管理

学生学号:

姓名:

写作日期:二0一五年三月至五月

目录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

(一)市场秩序 (2)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

二、当前市场秩序混乱的表现及其产生的主要原因 (2)

(一)当前市场秩序混乱的表现 (2)

(二)当前市场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 (2)

三、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谐市场监管的管理体制 (3)

(一)和谐市场监管体制的确立与完善 (3)

(二)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谐市场监管的管理体制策略 (3)

参考文献: (5)

[内容摘要]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型而来,一方面,市场秩序失序现象非常严重;另一方面,政府监管也受着许多指令式市场监管制度安排的影响,对市场监管不力,从而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监管市场的主要力量,国务院赋予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职能,决定了其监管范围涉及市场的方方面面。研究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就不可能不谈及工商行政管理对市场的监管。在对政府监管市场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制度的主要问题并加以解决,对于进一步明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并认真履行好这一职能,从而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

浅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市场秩序

关于市场秩序的含义,由于作者论述的角度不同,也出于作者的理解差异,目前市场秩序的定义五花八门,内涵外延不一。目前主要有这么几种有代表性的提法:一是把“市场经济秩序”等于“市场秩序”,内容包括产品的生产秩序、流通秩序、收入分配秩序和金融秩序。二是把市场秩序等于商品市场秩序。第三种情况是把市场秩序和市场规则等同。(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国人民梦寐以求的一个美好理想社会,也是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不懈追求的一个理想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涉及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工商行政管理的任务是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并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经济性规制职能的主要执行主体和载体,而工商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政府微观经济规制的具体化,以维护市场秩序、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为目标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当前市场秩序混乱的表现及其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当前市场秩序混乱的表现

1、市场主体秩序混乱的主要表现

目前我国市场主体秩序混乱主要表现为市场主体身份资格的混乱,市场进入行为不规范。一是党政机关和权力机关(如政府、公检法机关)等经商办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既从事市场监管活动又参与市场经营活动,成为政企不分的非正规市场主体。二是部分个体私营企业挂靠集体、国有企业甚至个人挂靠(个体私营企业或个人以国有企业的名义承揽业务,上缴所谓“管理费”给挂靠企业)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市场经营主体身份模糊不清,名不符实。三是缺乏公司成立基本要件的企业,通过抽逃注册资本、虚假出资等手段骗取登记的企业大量存在,“无资本、无固定场所、无固定工作人员、无健全组织机构”的“四无”企业大量存在,骗买骗卖现象屡禁不止。四是假借外商名义签订协议,实际上资金全部由国内企业投入,外商并不实际出资,这类明显的假合资企业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其主体经营资格极不规范。五是不按照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年检却仍然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众多。

2、市场客体秩序混乱的主要表现

市场客体是指市场上买卖双方交易的对象。我国市场客体秩序的混乱,目前主要表现为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市场客体的进入。一是国家限制进入市场的产品和服务;二是国家禁止进入市场的产品和服务。为了谋取暴利,一些不法经营者将毒品、武器弹药、文凭、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非法出版物、走私物品等作为商品进入商场交易。这些违禁商品和服务的进入,冲击了合法的市场客体,损害了合法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其中最具代表性是大量充斥市场的各类假冒伪劣产品。假冒伪劣已成为破坏我国市场秩序的“头号杀手”

(二)当前市场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

1、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所存在的问题

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就实体法而言主要表现:(1)相关法律缺乏兜底性,对一些新出现的违规行为无法认定和查处。(2)现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设定偏低,其中对侵权行为民事赔偿的设定过低,导致经营者违规成本偏低。(3)消费者与合法经营者的法律救济途径和程序设定不科学,没有关照到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导致消费者与合法经营者维权成本过高,进而放弃维权。

2、落实机制所存在的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包括外部体制和内部体制。外部体制主要有两方面的缺陷:一、国家没有从立法上对各市场监管机关之间的职能权限进行明确规定,管理机构之间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协调不够。二、条块的双重领导,影响监管的独立性。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虽实行了省以下垂直领导,但是省级机关仍然处于既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又受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的位置,基层机关也就仍然难免受到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影响,在市场监管中,当全局利益和地方利益放生冲突时,特别是基层机关就无法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甚至向地方利益妥协。

内部体制的弊端主要体现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资源配置不科学。就横向而言,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性质同一的职能分由不同的机构承担,职能分散、重复,导致机构之间不必要的职责交叉和脱节、信息沟通不畅、尺度把握不一致,整体效能下降。二是强调机关综合机构的力量加强,忽视对业务机构的投入。这样一来机构机关综合部门对行政资源的消耗过大,而业务机构捉襟见肘,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就纵向而言,也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资源配置不科学的问题。一方面,纵向机构设置脱离实际情况过于强调上下对口,很少考虑不同层次机关所承担的职能以及工作量的差异,往往是一级套一级。另一方面对基层派出机构的设置标准模糊不清。

三、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谐市场监管的管理体制

(一)和谐市场监管体制的确立与完善

1、适度和谐市场监管原则

在转型时期,所谓适度和谐市场监管既指和谐市场监管不得过度,也指政府干预不能软弱与缺位。适度和谐市场监管原则是判断和谐市场监管正当性的基础。市场机制的运行边界构成了和谐市场监管的最大限度和范围,即和谐市场监管应当以不违背市场内部规则为前提,以不损害市场机制运行基础为极限。

2、适时和谐市场监管原则

工商管理体制的特点之一是对现实具有极强的回应性。工商管理体制作为现代法,能自觉承担起对现代社会中涌现出的诸多新型社会关系的调整任务,能在日益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中迅捷的回应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现实问题,针对繁复多变的经济生活做出适时适度的调整。工商管理体制的这种回应性很大程度上是经由发挥政府职能而实现的。工商管理体制对和谐市场监管的规制是基于政府角色的定位,针对政府在不同时期定位的差异,工商管理体制在厘定和谐市场监管规则时也应当体现出适时和谐市场监管的原则与理念。

(二)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谐市场监管的管理体制策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通过的两个《决定》和《学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文件问答》,不仅包含着肯定工商行政管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性的思想,对以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主要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管、转变职能提出了如下方向和要求:

1、切实转变政府及其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当前市场竞争秩序较乱的重要症结在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府行为不规范而表现出来的政企难分、地区分割、部门垄断、官商勾结等,这既是市场机制不完善同时也是工商行政监管职能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的根本点。为此应“继续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使得各级政府各个政府部门摆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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