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A4
为使本公司职工养成守时出勤的习惯,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职工,均按照本制度执行。
一.出勤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周六周日:为休息日,举办公司大型活动、集体活动等除外。
二.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登记制度。规定如下:
1.职工每日出勤必须亲自按时签到出勤。
2.因公或请假需外出者,把签到记录交到主管处由主管注明出入时间,回司再注明时间后交还本人放回考勤栏,再自行
签到。
3.上班时间因工作或有事需外出者,都必须请假。请假条经本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并交办公室登记后方可离开。(具体事项
参照《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各部门均有存档)
三.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未到或未到岗者,即为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至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
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提前30分钟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
3.旷工:未经请准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擅自不到职者,即为旷工。委托他人代理签到者,伪造或涂改签到薄者,签到上班
4.6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
理。
四.检查与考核
1.
2.
五、奖罚规定:
1.
2.
3.
4.50元,给予一次记
过处分。
5.
六、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七、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属办公室。
近期伙食补给管理报告
长兴岛项目近期工作繁忙,人员架构未到位,因工作需要必须有部分人员在长兴岛办公,成立食堂时机尚不成熟。特上报以下计划:一、未成立食堂计划:
早餐:按每人每餐5元补助。
午餐:按每人每餐20元补助。(含每日补贴10元)
晚餐:按每人每餐15元补助。
二、成立食堂以后计划:
早餐:按每人每餐5元补助。
午餐:按每人每餐10元补助。(含每日补贴10元)
晚餐:按每人每餐8元补助。
聘用厨师一名:长兴岛本地人。费用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