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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锅炉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纯蒸汽冷凝水取样管理制度(更新)

饮用水、锅炉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纯蒸汽冷凝水取样管理制度(更新)
饮用水、锅炉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纯蒸汽冷凝水取样管理制度(更新)

制药有限公司管理标准类文件

目的:规范本公司工艺用水及纯蒸汽冷凝水的取样规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纯蒸汽冷凝水、锅炉用水的取样。责任人:QA、QC、锅炉操作工。

内容:

1.取样频次

2.取样

2.1锅炉水由锅炉操作工按取样频次取样送检。

2.2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纯蒸汽冷凝水由QA按取样频次取样送检。

2.3取样器具:1000ml旋盖塑料瓶或具塞三角烧瓶、250ml具塞三角烧瓶、100ml具塞三角烧瓶、2.5ml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

2.4取样时微生物、内毒素项目、理化项目分别取样,不得使用同一个取样器具。

2.4.1理化检验项目每个点需1000ml具塞三角烧瓶或旋盖塑料瓶一个;微生物项目每个点准备250ml具塞(橡胶塞)三角烧瓶一个;内毒素项目每个点准备2.5ml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一支,或用50ml具塞三角烧瓶一个;

2.4.2检验微生物内毒素如用三角烧瓶必须清洁灭菌和消除热源,应使用180℃干热灭菌2h或250℃干热灭菌1h;检验项目的三角烧瓶用121℃湿热法灭菌30min;检验化学项目的1000ml三角烧瓶除了取无菌室水样外,无需灭菌,保证洁净即可,进入无菌室的取样瓶必须灭菌。

2.5取样注意事项

2.5.1取样前,用水口必须打开龙头放水至少3-5分钟方可取样。

2.5.2 取样要迅速,尽量缩短瓶子敞口的时间,取样后立刻封好瓶口,并在瓶身上做好取样点的标记,防止混淆。

2.5.3取注射用水时,要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小心烫伤。

2.5.4取样后立即送检。

2.5.5工艺用水检验按照工艺用水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纯蒸汽冷凝水按照注射用水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6取样点及编号

2.6.1纯化水:

注:※为关键取样点2.6.2注射用水

注:※为关键取样点

2.6.3饮用水、锅炉用水、纯蒸汽冷凝水:

3.附“工艺用水取样记录”。

R(M)-QA-001-01-01

工艺用水取样记录

桶装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4676 桶装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桶装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确保广大师生饮水安全,从源头上消除桶装饮用水安全隐患,本学期学校决定对桶装饮用水管理提出新要求,强化各年级组监管力度,加强学校采购管理,确保桶装饮用水的产品质量,严把水源进校关。 对饮用水生产企业的要求: 一是饮用水生产企业必须是取得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并年检合格,才具有为学校供水资格; 二是饮用水生产企业必须持续保持必备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环境条件和检验条件,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做到不合格产品坚决不出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G5001-2008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2008)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5001–2008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Boiler Water Treatmen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8年8月7日 前言 2004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的修订任务书。2004年4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2004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组首次工作会议,确定了修订工作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就修订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修订工作时间表。2004年9月在苏州召开了起草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经讨论修改,

形成了《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草案,之后,邀请部分专家对草案进行了讨论,并且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2004年10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4]60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5年3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随后多次召开相关讨论会进行了修改。2008年8月7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1999年版的《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自颁布实施以来,对锅炉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起到有利的推动和规范作用。本规则是在此基础上,按照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和2003年6月1日起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国锅炉水处理发展现状、锅炉使用单位的需求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检验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的修订。本次修订中取消和修订了1999 年版《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不一致的条款和内容,对于锅炉化学清洗以及水处理设备、药剂、树脂的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在采用行业自律模式的基础上,强化监督管理;对于锅炉水处理人员,分成锅炉水处理检验检测人员和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两类,分别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考核和管理。本规则旨在加强锅炉水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由于结垢、腐蚀及蒸汽质量恶化而造成的锅炉事故,促进锅炉运行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盐城分院徐志俊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赵洪彪 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王骄凌 长春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刘瑞长 辽阳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郝景泰 新乡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焦建国 广州市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检验所杨麟 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周英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赵欣刚 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张兆杰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陈洁

蒸汽锅炉安全规章制度(2021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蒸汽锅炉安全规章制度(2021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蒸汽锅炉安全规章制度(2021版)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

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包头市鸿雅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清扫水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水箱周围卫生~保持水箱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水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5、水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水房及水箱间。 二、供管水人员上岗制度 1、必须持有《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2、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体检时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应 立即告知领导调离本岗位。 三、生活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 1、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2、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3、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4、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5、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

6、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7、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 8、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9、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三、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供水管理法规。 2、认真执行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每天清扫水房及水箱周围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 3、供水操作人员健康证到期~要及时体检、培训、换证。 4、要认真执行水箱清洗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清洗情况~并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5、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6、检修生活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7、要时常检查水箱通气孔网罩有无破损情况~如有要及时更换修理。 8、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按意外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执行。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关闭相应供水阀门~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救治及其它工作。四、水箱清洗制度 1、水箱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检测一次。 2、清洁前严格检查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从业人员是否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 并复印证件存档。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和执行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负责锅炉设备的运行操作要求 3、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锅炉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日常巡检。 4、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整洁卫生。 5、锅炉设备应统一向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领《锅炉使用登记证》。 6、巡查项目应包括炉体、控制柜和水处理装置。炉体巡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控制柜、水处理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巡查,遇有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 7、遇有下列情况应加大巡查力度 a设备过负荷时b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或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c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时。 8、巡查设备时对异常状态要及时、正确处理详细记入《采暖锅炉运行记录》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9、发现设备缺陷或其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汇报单位领导并联系锅炉质检部门进行检修。 10、每年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验经检验无隐患后方准许继续运行。 二、锅炉房现场环境安全管理 1、锅炉房是动力重地与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锅炉房。 2、锅炉房内设施和设备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3、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分析。 4、对入炉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进入造成事故。

5、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锅炉房内电气、照明、电控设施不得随意拆接。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7、锅炉房内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10、使用锅炉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1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12、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1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4、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2、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3、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4、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 5、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6、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师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饮水安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制度。 一、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为切实增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二、健康教育制度 利用黑板报、手抄报、校园广播系统等对学生实行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即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三、桶装水卫生管理制度 1、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的标准,每批水要索取水质检验报告; 2、供应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饮水机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实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四、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1、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使饮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饮用水水质出现异常,影响饮用者正常生活; 3、输配水管网破损或二次供水设施防护不严,使饮用水水质恶化; 4、饮用水水质污染,造成介水传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有明显的污染源,并怀疑饮用水源或饮用水水质有可能受到污染。 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供管水员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单位生活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小组领导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在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时,能即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展开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稳定,特制订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锅炉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锅炉房管理安全规定,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规章制度的实施。 2、每月对锅炉房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加强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4、参与锅炉技术改造等项目的决策和研究,督促检查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维修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有责任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锅炉管理的使用情况。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改善司炉工人的劳动强度,使锅炉房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二)锅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在生产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锅炉班的管理工作。 2、熟悉国家锅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负责本班人员技术指导、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4、组织本班组人员做好供汽(热水、高温导热油)设备安全运行和锅炉房卫生等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5、负责产汽(热水)量、耗水电量和耗油(煤、气)量等统计工作。

6、负责锅炉日常维护和检修易损备件和大修配件的采购计划。 7、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8、遇违规指挥和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制止。 (三)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服从安排、守纪律,确 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需要。 2、司炉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司炉证方可上岗,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严 格操作;当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工 作岗位,不准违章操作,严禁当班人员“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 3、负责进行点火、停炉、换泵等操作,随时注意控制箱、工作仪表变化,不断监 视压力表、水位表,观察炉膛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安全附件保 护装置,煤斗、大小孔门,吹灰器及各挡板位置,认真进行检查。 4、对锅炉房运行设备应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 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及所采取设施,要记入运行记 录中,并向领导反映。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保持消烟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 9、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提 高操作水平。

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营丘镇阿陀中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六、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锅炉房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达到100℃。 九、食堂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型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十、学校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

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学校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确保水质安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成立饮用水管理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负责,并配备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 饮用水管理小组成员 组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副校长、总务主任 组员:学生主任、教导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卫生老师等 二、饮用水由本学校后勤处负责管理。后勤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制定并落实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工作计划措施,确保饮用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学校内部自身的卫生管理,定期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饮用水操作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三、有专人落实饮用水设施管理工作,每学期将饮用水水样送县疾控中心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 四、保持饮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五、定期做好直饮机滤芯的更换登记工作,滤芯更换后饮用水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六、对学校直饮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直饮水的正常使用,并定期做好直饮水清洗消毒及登记工作。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有加热功能的直饮水机中,储存在桶内的水不能超过24小时,要

求放假(包括双休日) 学生回校日将储存的桶内水放完。水龙头用75%酒精棉擦拭。 七、定期对饮用水卫生展开全面检查。 八、应建立涉水产品以及消毒产品的索证台帐并做好登记。 九、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十、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除乙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应立即调离接触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岗位。 十一、当饮用水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同时立即停止供应污染的饮用水,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9472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Boiler water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蒸汽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T1576-2008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蒸汽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锅炉和蒸发量1t/h以下(含1t/h)卧式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和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

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于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篇一:锅炉安全管理制度(最终版)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锅炉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锅炉房管理安全规定,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规章制度的实施。 2、每月对锅炉房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加强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4、参与锅炉技术改造等项目的决策和研究,督促检查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维修和定期检修的实施。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有责任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本单位锅炉管理的使用情况。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改善司炉工人的劳动强度,使锅炉房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二)锅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在生产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锅炉班的管理工作。

2、熟悉国家锅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锅炉房的各项,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负责本班人员技术指导、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4、组织本班组人员做好供汽(热水、高温导热油)设备安全运行和锅炉房卫生等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5、负责产汽(热水)量、耗水电量和耗油(煤、气)量等统计工作。 6、负责锅炉日常维护和检修易损备件和大修配件的采购计划。 7、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8、遇违规指挥和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制止。 (三)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服从安排、守纪律,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需要。 2、司炉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司炉证方可上岗,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严格操作;当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违章操作,严禁当班人员“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 3、负责进行点火、停炉、换泵等操作,随时注意控制箱、工作仪表变化,不断监视压力表、水位表,观察炉膛运行状况,发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二次供水单位)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二次供水单位)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清扫水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水箱周围卫生,保持水箱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水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5、水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水房及水箱间。 二、供管水人员上岗制度 1、必须持有《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2、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体检时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告知领导调离本岗位。 三、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供水管理法规。 2、认真执行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每天清扫水房及水箱周围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 3、供水操作人员健康证到期,要及时体检、培训、换证。

4、要认真执行水箱清洗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清洗情况,并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5、每日要按时做好两次水质检测工作,余氯低于0.05mg/L要及时加消毒药,并做好记录。 6、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7、检修生活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8、要时常检查水箱通气孔网罩有无破损情况,如有要及时更换修理。 9、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按意外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执行。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关闭相应供水阀门,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救治及其它工作。 四、水箱清洗制度 1、水箱每年至少清洗消毒检测一次。 2、清洁前严格检查清洗单位有无卫生资质。 3、认真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4、清洗水箱时要提醒清洗人员工作安全。 5、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饮水、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二、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及其自备水源,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3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 三、饮用水保暖桶或锅炉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清洗人员与锅炉工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并记录。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应加锁,每日清扫,保持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生活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供水管材、管件必须清洁,卫生。 2、水质符合《生活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制度并予以落实; 3、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应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4、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五、加强饮用水、生活用水的常规管理 1、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饮水安全与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校使用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 3、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4、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娄家店中学 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娄家店中学 为了加强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师生健康水

蒸汽锅炉管理规定

蒸汽锅炉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锅炉安全、经济、长周期运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压力在0.1Mpa以上固定式蒸汽锅炉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设备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锅炉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制定和贯彻锅炉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年度锅炉大修理计划,并做好大修理计划管理和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年度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备品备件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定期开展锅炉及锅炉房检查评比工作;负责协助安全部门对锅炉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锅炉新材料、新技术开发应用和推广工作;负责公司锅炉的技术改造、业务管理以及使用、更新、转移、报废工作;负责主持建立完善锅炉设备的技术档案。 2.2 锅炉使用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企业颁布的锅炉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技术标准;负责培训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编制本单位年、季、月设备检修、备品备件计划;组织编写设备改造方案、新材料、新技术试用推广工作;定期组织本单位的设备检查、评比工作,不断提高本单位锅炉设备的管理水平和锅炉综合技术素质;负责建立设备档案、技术资料,协助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转移、调试、更新和报废等管理工作;做好锅炉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重大锅炉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3 研发中心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负责锅炉有关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立卷。 2.4 供应部负责订货与采购。 2.5 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建设工程管理单位、安装单位共同负责联动调试。 2.6 安全环保部负责锅炉安全管理。 2.7 人力资源部负责锅炉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规划与选型 3.1.1 设备管理部应参与项目锅炉设备部分的规划调研工作,并从书面形式提出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页次: 4 修订状态:第1次修改 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 2、负责锅炉设备的运行操作要求 3、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锅炉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日常巡检。 4、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整洁卫生。 5、锅炉设备应统一向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领《锅炉使用登记证》。 6、巡查项目应包括炉体、控制柜和水处理装置。炉体巡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控制柜、水处理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巡查,遇有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 7、a设备过负荷时b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 c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时。 8、巡查设备时对异常状态要及时、正确处理详细记入《采暖锅炉运行记录》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9、发现设备缺陷或其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汇报单位领导并联系锅炉质检部门进行检修。 10、每年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验经检验无隐患后方准许继续运行。 二、锅炉房现场环境安全管理 1、锅炉房是动力重地与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锅炉房。 2、锅炉房内设施和设备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3、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分析。 4 5、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锅炉房内电气、照明、电控设施不得随意拆接。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7、锅炉房内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10、使用锅炉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1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12、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1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4

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

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 一、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县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县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六)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闭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御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后勤)处更换。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锅炉房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达到100℃。提供给学生和幼儿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60-70℃后存入保温桶,确保学生和幼儿安全。 (九)饮用水管理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型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用水管理工作。 (十)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我校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应制定直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2、使用的直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一个学期两次),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3、明确专人为师生直饮水管理员。并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4、直饮水机处应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顶部应使用防水、防滑、防霉材料。 5、学校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6、在校内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7、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8、教育学生养成不喝生水的并节约饮用水的好习惯。 9、直饮水机专人专管,责任到人。 直饮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停水)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学校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直饮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电视台、宣传栏等介绍有关“直饮水卫生”的知识。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直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如果班内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3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二、日常工作措施: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教师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后勤人员为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生活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 一、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二、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三、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四、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五、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 七、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八、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 九、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十、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定。 二、做好供水设施、场地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确保周围30米内无污染和污染因素。 三、配备余氯比色计,随时对供水进行检测,发现余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补充。 四、加强供水设施卫生安全防护,蓄水设施应加盖加锁,进水孔、溢水孔、排污孔等有密封防护设施。 五、供水设施建设材料必须无毒无害,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两次,建立清洗消毒记录。 六、供水设施专人负责管理,从事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 七、新建二次供水单位应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所用的涉水产品必须取得有效的产品批件。 八、发现饮用水被污染或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部门报告。

TSG G5001-2010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5001-2010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Boiler Water(Medium)Treatmen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0年11月4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 (2) 第三章安装调试 (3) 第四章使用管理 (3) 第五章锅炉清洗 (4) 第六章检验检测 (4) 第七章监督管理 (5) 第八章附则 (6) 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7)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促进锅炉运行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中所规定的锅炉水(介)质处理,主要是指为了防止锅炉结垢、腐蚀,保持受热面清洁,保证水汽和有机热载体质量而采取的措施。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条例》所规定范围内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以下统称锅炉)。 第四条锅炉以及水(介)质处理系统(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锅炉水处理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的制造、使用,锅炉化学清洗以及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检测等工作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进口或者按照境外规范、标准在境内生产并且使用的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树脂和有机热载体也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第五条锅炉水处理方式和有机热载体的选用应当与锅炉类别、品种以及炉型、参数等相适应。工业锅炉水质应当符合GB/T 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电站锅炉水汽质量应当符合GB/T 12145-2008《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DL/T 912-2005《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的要求。有机热载体的质量应当符合GB 23971-2009《有机热载体》和GB 24747-2009《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第六条承担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与有机热载体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 第七条锅炉使用单位和化学清洗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接受检验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检验。 第八条为了促进锅炉节能减排工作,应当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或者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蒸汽冷凝水,进行合理排污,充分利用排污水的热量。 第九条鼓励和支持国家锅炉水处理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按照自愿的原则,对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树脂、有机热载体等产品进行注册,对锅炉化学清洗单位的能力进行评定,开展锅炉化学清洗作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引导锅炉水(介)质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执行。 第二章设计与制造 第十一条锅炉水处理系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根据相应水汽质量标准、设计规范的规定以及使用单位对水汽质量的要求,设计合理有效的锅炉水处理方案。锅炉水处理方案至少包括水处理方法、药剂和树脂的选择、主要系统设计、设备选型、仪器仪表配置等内容。 第十二条新设计、制造的锅炉应当在锅炉上设置水汽样品取样点,所有水(介)质取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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