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4年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8名公告及职位表

2014年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8名公告及职位表

【导读】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为您提供:2014年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8名公告,欢迎加入安徽事业单位QQ群:119499091。更多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46018895.html,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2014年度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14年度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为8名(详见附件),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8月29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贵池区政府网、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46018895.html,/),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09:00至9月17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届时在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9月18日09: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18日09: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1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9月25日至9月26日上班时间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梅龙路1号,联系电话:0566--3214811)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0日0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

报考人员可于9月24日9:00至9月26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及下一程序。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9月25日至9月26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池州市梅龙路1号,联系电话:0566-*******)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于取消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之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线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9月30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

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9月30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或65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人员尚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于2014年10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0566-*******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0566-*******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14年度池州市贵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共8名)

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9日更多内容请查看:芜湖人事考试网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