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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土地】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

【财务-土地】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
【财务-土地】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在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中属于小税种中的重点章节。近三年在试卷中分值有所上升,除选择题、判断题之外,2006年税法考试综合题中、2007年和2008年税法考试

计算题中均涉及本章内容。本章在近三年的税法考试中平均分值为6分,题量一般为3题左右。本章在2009年《考试大纲》中,能力等级1-3级均涉及,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有可能出现,预计在2009年《税法》科目考试中本章5分左右。

◆本章内容:8节

第一节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征税范围★

第四节税率★

第五节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

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税收优惠

第八节征收管理★

第一节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

一、土地增值税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我国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一)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二)征税面比较广

(三)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四)实行按次征收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等。

【例题·多选题】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都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A.学校

B.税务机关

C.外籍个人

D.国有企业

[答疑编号911080101]

【答案】ABCD

第三节征税范围

一、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常以三个标准来判定:

标准之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国家所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

规定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依法被征用后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集体土地只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征用以后变为国家所有,才能进行转让。

标准之二: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是否发生产权转让。

1.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取得的收入。

2.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未转让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的行为。(出租)

标准之三:转让房地产是否取得收入。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房地产的权属虽转让,但未取得收入的行为。

二、对以下具体事项的征税情况,列表判定如下:

【例题·多选题】(2007年)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免税范围的有()。

A.房产所有人将房产赠与直系亲属

B.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C.个人因工作调动而转让购买满5年的经营性房产

D.因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

[答疑编号911080102]

【答案】ABD

【解析】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满5年或5年以上的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但C选项所述为经营性房产,不享受免税优惠。

【例题·多选题】(2006年)下列项目中,按税法规定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A.国家机关转让自用的房产

B.税务机关拍卖欠税单位的房产

C.对国有企业进行评估增值的房产

D.因为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用的房产

[答疑编号911080103]

【答案】CD

第四节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例题·单选题】某房地产公司转让商品楼收入5000万元,计算土地增值额准允扣除项目金额4200万元,则适用税率为()。

A.30%

B.40%

C.50%

D.60%

[答疑编号911080104]

【答案】A

【解析】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比例=(5000-4200)÷4200×100%=19%,适用第一级税率,即30%。

第五节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

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准予从转让收入中扣除的项目,根据转让项目的性质不同,可进行以下划分:

一、应税收入

二、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对于新建房地产转让,可扣除: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2)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期间费用,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这里的利息注意两点:

①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②不包括加息、罚息。

(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内资扣“两税一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外资扣“一税”(营业税)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内资扣“三税一费”(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外资扣“两税”(营业税、印花税)。

【例题·单选题】(2005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确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时,允许单独扣除的税金是()。

A.营业税、印花税

B.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C.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D.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疑编号911080201]

【答案】C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例题·单选题】(2003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执行;该项目转让的有关税金为200万元。计算确认该商品房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为()。

A.1500万元

B.2000万元

C.2500万元

D.3000万元

[答疑编号911080202]

【答案】D

【解析】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10000×10%+10000×20%=3000(万元)

(二)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可扣除:

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旧房及建筑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重置成本的含义是:对旧房及建筑物,按转让时的建材价格及人工费用计算,建造同样面积、同样层次、同样结构、同样建设标准的新房及建筑物所需花费的成本费用。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例题·单选题】(2008年)某国有企业2006年5月在市区购置一栋办公楼,支付8000价款万元。2008年5月,该企业将办公楼转让,取得收入10000万元,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办公楼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重置成本价为12000万元,成新率70%.该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计算的增值额为()。

A.400万元

B.1485万元

C.1490万元

D.200万元

[答疑编号911080203]

【答案】B

【解析】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计算土地增值额可以扣除的项目有3项:(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12000×70%=8400(万元);(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缴纳的有关费用,本题没有涉及;(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10000-8000)×5%(1+7%+3%)+10000×0.05%=115(万元)。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10000-8400-115=1485(万元)

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增值额(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在实际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4.旧房及房地产的转让。

二、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例题·单选题】(2005年)2004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其新建商品房一幢,取得销售收入1.4亿元,已知该公司支付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费及开发成本合计为48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销售商品房缴纳的有关税金770万元。该公司销售该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A.2256.5万元

B.2445.5万元

C.3070.5万元

D.3080.5万元

[答疑编号911080301]

【答案】B

【解析】根据土地增值税法计算方法与步骤,计算过程如下:

计算扣除金额=4800+4800×10%+770+4800×20%=7010(万元);

计算土地增值额=14000-7010=6990(万元);

计算增值率=6990÷7010×100%=99.7%,适用税率为第二档,税率40%、扣除系数5%;应纳土地增值税=6990×40%-7010×5%=2445.5(万元)。

第七节税收优惠

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注释:20%是起征点,19.99%都不纳税,21%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二、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的税收优惠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有关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个人转让房地产的税收优惠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土地增值税减免税优惠如下:

(1)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征;

(2)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税;

(3)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2004年)下列各项中,符合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规定的有()。

A.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B.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C.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对其超过部分的增值额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D.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答疑编号911080302]

【答案】BD

第八节征收管理

一、申报时间:纳税人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7日内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例题·多选题】(2008年)下列各项中,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C.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2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答疑编号911080303]

【答案】ABC

【解析】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三)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产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四)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1.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与清算项目有关的扣除项目金额,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执行。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2.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具体核定方法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

信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4.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5.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八)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例题·单选题】(2007年)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B.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开发间接费用资料不实的,不得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前期工程费的凭证不符合清算要求的,不得扣除

D.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房屋,可以扣除的装修费用不得超过房屋原值的10%

[答疑编号911080304]

【答案】A

【例题·计算题】(2007年)某中外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发生以下业务:(1)1月通竞拍取得市区一处土地的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240万元;

(2)以上述土地开发建设普通标准住宅楼、会所和写字楼各一栋,占地面积各为1/3;(3)住宅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分摊到住宅楼利息支出300万元,包括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40万元;

(4)写字楼开发成本40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利息支出具体数额;

(5)与住宅楼配套的会所开发成本480万元,无法准确分摊利息支出,根据相关规定,会所产权属于住宅楼全体业主所有;

(6)9月份全部竣工验收后,公司将住宅楼出售,取得收入15000万元;将写字楼作价9000万元与他人联营开设一商场,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当年收到25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该房地产公司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高限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

(2)计算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

(4)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

(5)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

(6)计算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税金

(7)计算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疑编号911080305]

【答案】

(1)外商投资企业不适用房产税,所以应缴纳的房产税=0

(2)应缴纳的营业税=15000×5%+250×5%=762.5(万元)

(3)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6000+240)×2/3=6240×2/3=4160(万元)

(4)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3000+480=3480(万元)(5)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300-40)+(3000+6240÷3)×5%+(480+6240÷3)×10%+(3480+4160)×20%=2298(万元)(6)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税金=15000×5%=750(万元)

(7)增值额=15000-(4160+3480+2298+750)=15000-10688=4312(万元)

增值率=4312÷10688×100%=40.34%,适用30%的税率

应纳土地增值税=4312×30%=1293.60(万元)

本章把握的要点:

1.征税范围

2.扣除项目

3.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4.房地产企业的清算@

第七章资源税法与土地增值税练习题

资源税法与土地增值税练习题 (一)1 1以下煤炭资源中征收资源税的有 ( A. 洗煤 B..? C.原煤 D.n 2.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并销售的,其资源税的征税数量为 A.开采数量 B. .■: C.计划产量 D.\ 3. 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是 ()i A. 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个人 B ?生产居民煤炭制品的企业 C.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企业 D ?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 4. 某冶金联合企业铁矿山,8月份开采铁矿石5000吨,销售4000吨,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 14 元。该矿当月应纳资源税为()元。 A. 33600 B. 56000 C. 22400 D. 28000 5?下列各项中,不符合资源税确定课税数量基本办法的是 ( ): A.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B.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C. 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 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 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D. 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 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 工产品生产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6. 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5年2月专门开采的天然气 45000千立方米,销售 天然气37000千立方米(含采煤过程中生产的 2000千立方米),每千立方米1200元;开采 煤层气300000 立方米,对外销售200000立方米,每立方米2元以原煤直接加工洗煤 110万吨, 对外销售90万吨,每吨不含税价格 670元。 (提示:资源税单位税额,煤炭 5%天然气10%洗煤与原煤的综合回收率为 60% 2015年2月该企业在本省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万元。 A. 2229 B. 2631 C. 2253 D. 2349 7. 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为加工固体盐而( ( ): )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广东省茂名市土地增值税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广东省茂名市土地增值税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序言 茂名市土地增值税数据专题报告对茂名市土地增值税做出全面梳理,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土地增值税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茂名市土地增值税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茂名市土地增值税的理解,洞悉茂名市土地增值税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茂名市土地增值税现状概况 (1) 第二节茂名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分析 (3) 一、茂名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三、茂名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统计 (3) 四、茂名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茂名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茂名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对比分 析 (6) 第三节茂名市土地增值税指标分析 (7) 一、茂名市土地增值税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土地增值税现状统计分析 (7) 三、茂名市土地增值税占全省土地增值税比重统计分析 (7) 四、茂名市土地增值税(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茂名市土地增值税(2017-2018)变动分析 (8)

2019年度土地增值税培训讲义

2019年度土地增值税培训资料 第一部分文件解读 一、鄂地税发【2008】207号文件废止的影响 2017.10.26省地税局局1号公告废止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已自用(包括出租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再出售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总局授权各省、市、自治区地税局规定年限。 实际征管中以房管局认定的房屋属性为准,联合控管。 对开发商将开发产品自持后再转让,按照新建商品房政策处理。(二)、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四)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废止后,前三条按总局规定执行不变,第四条作为可要求清算情形,基本上也无变化。 (三)、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并进行项目决算,已转让的房地

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与已经出租或自用的建筑面积之和达到可销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含)以上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定有可能造成较大税款流失、经县以上地方税务局局长批准清算的开发项目; (四)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止后,前两条按总局规定执行无变化。第三条取消,第四条省局目前暂无规定。 (四)、第十三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纳税人申请土地增值税清算之日起90日内完成清算审核工作。清算审核工作时限不含纳税人按照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补正资料的时间。 总局清算管理规程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具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目前省局暂无规定。 市局今年继续按照往年做法要求各区局当年完成当年度清算项目,并实施绩效考核。 滞纳金问题按总局220号文件执行,查补税款在限定日期内缴纳的不收滞纳金。 (五)、第十八条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的计算分摊按核实的可售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并遵循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与取得收入的面积相配比的分摊原则。对于商住综合楼,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方法分别计算确定商铺与住宅的单位

2006-税法-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2006-税法-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2006_税法_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txt33学会宽容,意味着成长,秀木出木可吸纳更多的日月风华,舒展茁壮而更具成熟的力量。耐力,是一种不显山石露水的执着;是一种不惧风不畏雨的坚忍;是一种不图名不图利的忠诚。2006_税法_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佚名点击数:更新时间:2006-12-26 12:11:37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工业企业2003年转让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收入5000万元,该办公楼建造成本和相关费用3700万元,缴纳与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277.5万元(其中含有印花税金 2.5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 A.96.75万元 B.97.50万元 C.306.75万元 D.307.50万元 2.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

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10%计算;该项目转让的有关税金为 200万元。计算确认该商品房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为()。 A.1500万元 B.2000万元 C.2500万元 D.3000万元 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有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A.满10年或10年以上的 B.满5年或5年以上的 C.满3年未满5年的 D.未满3年的 4.下列转让的房地产不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土地增值税筹划思路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方式比较特殊,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难度较大,其中,非常特出的问题是,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以及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出售商品房。国家为了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保证税收及时足额入库,采取了先按比例预征,然后再予以清算的方法。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填写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清算手续,结清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这些条件之一的, 应当进行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对于符合这些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税收优惠(一)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 财政部确定的一项重要扣除项目是,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二)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税收优惠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所谓“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小洋楼、度假村、以及超面积、超标准豪华装修的住宅,均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2005年6月1日起,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三)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税这类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市政规划、国家建设需要拆迁,而被政府征收、收回的房地产。由于上述原因,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亦给予免税。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筹划方法

广东省湛江市土地增值税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广东省湛江市土地增值税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序言 湛江市土地增值税数据专题报告对湛江市土地增值税做出全面梳理,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土地增值税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湛江市土地增值税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湛江市土地增值税的理解,洞悉湛江市土地增值税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湛江市土地增值税现状概况 (1) 第二节湛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分析 (3) 一、湛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三、湛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统计 (3) 四、湛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湛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湛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对比分 析 (6) 第三节湛江市土地增值税指标分析 (7) 一、湛江市土地增值税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土地增值税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湛江市土地增值税占全省土地增值税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湛江市土地增值税(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湛江市土地增值税(2017-2018)变动分析 (8)

第八章__土地增值税法习题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工业企业2003年转让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收入5000万元,该办公楼建造成本和相关费用3700万元,缴纳与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277.5万元(其中印花税金 2.5万元)。该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A.96.75万元 B.97.50万元 C.306.75万元 D.307.50万元 【答案】C 【解析】土地增值额=5000-3700-277.5=1022.5(万元) 土地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 =1022.5÷3977.5=25.7%<50%,税率为30%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1022.5×30% =306.75(万元) 2.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赠予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B.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C.抵押期满权属转让给债权人的房地产 D.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得到的房地产 【答案】C 【解析】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满后,转移产权的,征收土地增值税。 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执行;该项目转让的有关税金为200万元。计算确认该商品房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金额为()。 A.1000万元 B.2000万元 C.2500万元 D.3000万元 【答案】A 【解析】10000×10%=1000(万元)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确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时,允许单独扣除的税金是()。 A.营业税、印花税 B.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C.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D.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C 【解析】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扣除。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其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应列入管理费用中,而不允许单独再扣除。 5.2009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其新建商品房一幢,取得销售收入1.4亿元,已知该公司支付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费及开发成本合计为48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销售商品房缴纳的有关税金770万元。该公司销售该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A.2256.5万元 B.2445.5万元 C.3070.5万元 D.3080.5万元

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完整版)

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在2013年教材中合并包含了《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资源税的平均分值为2分,土地增值税平均分值为8分。均可以命制各种题型。 201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将上一年教材的第七章和第八章合并成为一章; 2.增加资源税基本原理的内容; 3.增加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的内容。 第一节资源税纳税义务人、税目与税率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作用: (1)促进企业之间开展平等竞争。 (2)促进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为国家筹集财政资金。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归纳】关于资源税纳税人的四点理解: 1.开采地点——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2.纳税人范围广泛 3.应税与非应税 4.有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含个体户)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2005年) 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 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 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 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ACD 【例题2·多选题】下列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能够成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A.收购未税矿石的独立矿山 B.收购未税矿石的个体经营者 C.收购未税矿石的联合企业 D.收购未税矿石的冶炼厂 【答案】ABCD 二、税目、税率

(一)税目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分为原油、天然气、盐、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共七大类。 【提示】对伴采矿产品和开采未列举名称矿产品的征税规则: 1.纳税人在开采主矿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照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2.虽然属于资源税的范围,但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权决定开征或缓征,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有()。 A.人造原油 B.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C.洗煤、选煤 D.液体盐 【答案】D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有()。(2009年原制度) A.进口的天然气 B.专门开采的天然气 C.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D.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答案】BD (二)税率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实施“级差调节”的原则。资源税七个税目中,原油、天然气采用比例税率;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采用定额税率。 三、扣缴义务人 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 2.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 第二节资源税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

税法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2006_税法_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txt33学会宽容,意味着成长,秀木出木可吸纳更多的日月风华,舒展茁壮而更具成熟的力量。耐力,是一种不显山石露水的执着;是一种不惧风不畏雨的坚忍;是一种不图名不图利的忠诚。2006_税法_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佚名点击数:更新时间:2006-12-26 12:11:37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工业企业2003年转让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收入5000万元,该办公楼建造成本和相关费用3700万元,缴纳与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277.5万元(其中含有印花税金 2.5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 A.96.75万元 B.97.50万元 C.306.75万元 D.307.50万元 2.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工程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工程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10%计算;该工程转让的有关税金为 200万元。计算确认该商品房工程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工程”的金额为()。 A.1500万元 B.2000万元 C.2500万元 D.3000万元 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有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A.满10年或10年以上的 B.满5年或5年以上的 C.满3年未满5年的 D.未满3年的 4.下列转让的房地产不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A.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转让 B.政府将其办公房屋转让给其他单位 C.农业科研机构将座落在某市区的土地所有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实验 D.企业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境外非营利的社会团体 5.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赠予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B.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C.抵押期满权属转让给债权人的房地产 D.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得到的房地 6.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赠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B、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精品】2018中级财务会计课后习题(期末考试范围)第08章 投资性房地产

第8章投资性房地产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企业外购的房地产,自用一段时间后再改为出租的或用于资本增值,应当先将房地产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B.企业外购的房地产,只有在购入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C.企业将自行建造的房地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自用,之后改为对外出租,应当在该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D.企业购入的房地产,部分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部分自用,且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 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5年9月20日将201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自行建造的办公楼对外出租,该办公楼建造成本为51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5年,预计净残值为15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15年该办公楼应计提的折旧额是()万元。 A.0 B.150 C.200 D.100 3. A公司将其对外出租的一栋写字楼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届满后,A公司将该写字楼出售给B公司,协议约定的售价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10万元,B公司已用银行存款支付。A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出售时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为900万元,已计提折旧1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0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的影响。则A公司因处置该写字楼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是()万元。 A.460 B.100 C.300 D.900 4. 甲公司2015年7月1日购入一栋办公楼,购买价款为5000万元,另发生相关税费100万元。购买当日即与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该栋办公楼出租给丙公司使用,租期为3年,每年租金为520万元,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为该项租赁业务发生谈判费用20万元,另预计租赁期内每年将花费10万元的办公楼使用维护费用。不考虑其他因素,2015年7月1日,应确认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入账价值是()万元。 A.5100 B.5080 C.5150 D.5120 5.

土地增值税合理避税的各种对策

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合理避税的各种策略 一、要做到如何合理避税,首先我们就要熟悉这个行业及相关税金及定义,就土地增值税来说,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此项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2、土地增值税只有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于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则不予征税。 3、以房地产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暂免征,再转让,征税。 合作建房建成后自用的,暂免,建成后转让的,征税。 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暂免。 交换房地产的,单位之间交换征税,个人之间互换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免征。 房地产抵押,抵押期间不征,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期满不能偿还债务,以房地产抵押的征。 房地产出租不征。 房地产评估增值不征。 国家收回房地产产权免征。 土地使用者转让、抵债或置换土地征税。 首先大概的征税与不征税范围我们明白了,这就有利于我们进行后续

的筹划,接下来就是解决实际核算的问题了,合理避税的目的也就是在合法的范围内用合规的方式合理的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加利润,那么合理避税主要就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了,一是从成本入手,关于成本的问题可参照本论坛的另一篇文章,一是从收入入手。首先税收成本的降低就从日常发生的各项支出开始,要想少交税,自然就要想办法从成本上下功夫,在收入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成本费用增加了,实现的增值额自然就降低了,那么税也就少了。首先我们要了解可以扣除的项目 二、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2)、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3)、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前期工程费 (3)、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 (5)、公共配套设施费 (6)、开发间接费: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等等。

土地增值税法习题

土地增值税法习题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工业企业2003年转让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收入5000万元,该办公楼建造成本和相关费用3700万元,缴纳与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277.5万元(其中印花税金 2.5万元)。该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A.96.75万元 B.97.50万元 C.306.75万元 D.307.50万元 【答案】C 【解析】土地增值额=5000-3700-277.5=1022.5(万元) 土地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 =1022.5÷3977.5=25.7%<50%,税率为30%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1022.5×30% =306.75(万元) 2.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赠予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B.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C.抵押期满权属转让给债权人的房地产 D.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得到的房地产 【答案】C 【解析】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满后,转移产权的,征收土地增值税。 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执行;该项目转让的有关税金为200万元。计算确认该商品房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金额为()。 A.1000万元 B.2000万元 C.2500万元 D.3000万元 【答案】A 【解析】10000×10%=1000(万元)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确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时,允许单独扣除的税金是()。 A.营业税、印花税 B.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C.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D.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C 【解析】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扣除。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其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应列入管理费用中,而不允许单独再扣除。 5.2009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其新建商品房一幢,取得销售收入1.4亿元,已知该公司支付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费及开发成本合计为48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销售商品房缴纳的有关税金770万元。该公司销售该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A.2256.5万元 B.2445.5万元 C.3070.5万元 D.3080.5万元 【答案】B

广东省阳江市土地增值税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广东省阳江市土地增值税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序言 阳江市土地增值税数据专题报告对阳江市土地增值税做出全面梳理,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土地增值税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阳江市土地增值税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阳江市土地增值税的理解,洞悉阳江市土地增值税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阳江市土地增值税现状概况 (1) 第二节阳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分析 (3) 一、阳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三、阳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统计 (3) 四、阳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阳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阳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对比分 析 (6) 第三节阳江市土地增值税指标分析 (7) 一、阳江市土地增值税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土地增值税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阳江市土地增值税占全省土地增值税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阳江市土地增值税(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阳江市土地增值税(2017-2018)变动分析 (8)

土地增值税法学习重点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一、本章命题常规 本章为CPA考试的比较重要的一章,平均分值6分。 土地增值税既能够出客观题型,经常出计算题,也能够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混合命制综合题。 二、本章新增或新变化的要紧考点 1.增加企业多种资金来源下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两种方法计算利息扣除。 【例题·计算题】企业开发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0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600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利息支出4000万元(能提供银行贷款证明),其中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金额为1000万元;开发中还使用其他借入资金1500万元,(不能提供银行贷款证明)。该省规定能提供贷款证明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率为5%,不能提供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率为10%。则该企业最多同意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00-1000)+(10000+60000)×5%=6500(万元)。 2.增加对转让不能取得评估价的旧房的专门加计扣除的计

算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能够视同为一年。 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关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点税务机关能够依照《税收征管法》第35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例题·单选题】2011年3月,某企业转让一处2007年7月购置的办公用房,转让时不能取得评估价格,原购房发票注明购房款300万元,购入时交纳契税9万元,转让时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5万元,交纳印花税0.2万元,上述金额和凭证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的确认,则该房产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金额是()。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税法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 详细描述: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994-1-1开征。 一、纳税义务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等。 二、征税范围 (一)基本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征税。 基本征税范围不属于征税范围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3.存量房地产的买卖。1.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取得的行为; 2.不包括未转让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的行为,如房地产的出租。 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征税范围 1.继承、赠予(1)继承;不征(无收入) (2)赠予:公益性赠予、赠予 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 人,不征;非公益性赠予,征 2.出租不征(无权属转移) 3.房地产抵押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偿还债 务本息不征;抵押期满,不能 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 ,征 4.房地产交换单位之间换房,征;个人之间 互换自有住房,免征

例题:1.以下关于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有()。 A.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进行扣除 B.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 C.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D.对已经实行预征办法的地区,可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预征率 正确答案:B,C,D 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2.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情形中,应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 B.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C.成交价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D.无法提供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正确答案:A,B,C 5.以房地产投资、联营 (1)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暂免征;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让,征(2)投资、联营的企业属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6.合作建房 建成后自用,暂免征;建成后转让,征7.兼并转让 暂免8.代建房 不征(无权属转移)9.重新评估 不征(无收入)

广东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及附表

广东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及附表企业名称: 清算项目名称: 清算项目座落地址: 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上交齐全,不得有缺,如不齐全退回重补。 2.所有填报的表格必须在其后附上原始凭证复印件,并按填报序号依次排序以便备查。 1 广东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及附表清单 纳税人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序材料名称数量,张, 备注号 01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02 清算项目基本情况表 03 与收入相关面积明细表 04 销售情况表 05 关联方及其交易声明书 06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明细表 07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明细表 08 前期工程费明细表 09 建筑安装工程费明细表 10 基础设施费明细表 11 公共配套设施费明细表 12 开发间接费用明细表

13 利息支出明细表 14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明细表 2 01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税款所属时间: 填报日期:纳税人编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面积单位:平方米 纳税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 经济业别纳税人地址邮政编码性质银行开户银行主管部门电话账号 非普通住宅、商铺及其项目行次合计普通住宅他用房 一、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1,2,31 货币收入2其中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3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4,5,6,13,16,21+224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5 2.房地产开发成本 6,7,8,9,10,11,126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7 前期工程费8 建筑安装工程费9其中基础设施费10 公共配套设施费11 开发间接费用12 3.房地产开发费用 13,14,1513 利息支出 14其中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15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16,17,18,19+2016 营业税17 城市维护建设税18其中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19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习题

土地增值税法习题第八章.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工业企业2003年转让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收入5000万元,该办公楼建造成本和相关费用3700万元,缴纳与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277.5万元(其中印花税金 2.5万

元)。该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A.96.75万元 B.97.50万元 C.306.75 万元 D.307.50万元 【答案】C 【解析】土地增值额 =5000-3700-277.5=1022.5(万元) 土地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 =1022.5÷3977.5=25.7%<50%,税率为30%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1022.5×30% =306.75(万元) 2.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赠予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B. 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C.抵押期满权属转让给债权人的房地产 D. 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得到的房地产. 【答案】C 【解析】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满后,转移产权的,征收土地增值税。 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 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

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 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 比例执行;该项目转让的有关税金为200万元。计算确认该商品房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金额为()。A.1000万元 B.2000万元 C.2500万元D.3000万元 【答案】A 【解析】10000×10%=1000(万元)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确定土地增值税的扣 除项目时,允许单独扣除的税金是()。 A.营业税、印花税 B.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C.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D.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C 【解析】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扣除。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其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应列入管理

税法(2017)章节练习_第07章 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第七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产权未确定的房屋,无需缴纳房产税 B.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应由免税单位自行缴纳房产税 C.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房产税 D.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无需缴纳房产税 2.下列有关房产税税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个人出租商铺适用4%的房产税税率 B.个人出租住房适用4%的房产税税率 C.企业出租闲置办公楼适用1.2%的房产税税率 D.企业拥有并使用的生产车间适用12%的房产税税率 3.某企业购置一宗面积3000平方米的土地建造厂房,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900万元,厂房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固定资产科目账面记录房产造价2000万元(不含地价),当地省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20%,则该企业每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A.16.8 B.22.57 C.26.11 D.27.84 4.某企业拥有一栋房产原值为1600万元的办公楼,2016年5月1日为该办公楼更换电梯,将原价值为100万元的旧电梯更换为价值300万元的新电梯,5月20日更换完毕。自2016年10月1日起,企业将该栋办公楼对外出租,每月不含税租金收入40万元。已知当地省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30%。该企业此栋办公楼2016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A.12.95 B.14.91 C.14.42 D.25.04 5.2016年年初甲企业拥有一处独立的地下建筑物,该地下建筑物系商业用途房产,原价120万元。已知:该企业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该企业所在省确定商业用途地下建筑以原价的75%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则2016年该企业的地下建筑物应缴纳房产税()元。 A.10800 B.7560 C.1080 D.14400 6.某企业2015年购置一宗面积3000平方米的土地建造厂房,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900万元,厂房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固定资产科目账面记录房产造价2000万元(不含地价),当地省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20%,则该企业2016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A.19.2 B.29.57 C.27.84

广东省阳江市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广东省阳江市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数据分析报告2019 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阳江市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进行深度剖析,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阳江市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阳江市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 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 阳江市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数据分析报告旨在全面梳理阳江市土地增 值税和耕地占用税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阳江市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现状概况 (1) 第二节阳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分析 (3) 一、阳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三、阳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统计 (3) 四、阳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阳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阳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对比分 析 (6) 第三节阳江市土地增值税指标分析 (7) 一、阳江市土地增值税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土地增值税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阳江市土地增值税占全省土地增值税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阳江市土地增值税(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阳江市土地增值税(2017-2018)变动分析 (8)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5093863502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第一节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了解,能力等级1) 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对土地征税,依据征税税基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财产性质的土地税(属于财产税);一类是收益性质的的土地税。 二、我国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一)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二)征税面比较广 (三)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四)实行按次征收 三、土地增值税的作用(一般了解)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了解,能力等级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等。 第三节征税范围(掌握,能力等级1)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解释】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国有”、“转让”、“取得收入”三个关键特征。 上述内容的具体化经常在考试中出现,具体问题可归纳为应征、不征、免征三个方面。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征土地增值税的是()。(2002年) A.赠予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B.个人之间互换自有住房 C.抵押期满转让给债权人的房地产 D.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得到的房地产 【答案】C 【例题·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 A.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的 B.由双方合作建房后分配自用的 C.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产权转让的 D.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 【答案】CD 第四节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这是我国唯一一个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税种。 公式为: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第五节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掌握,能力等级2) 一、应税收入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从形式上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非货币收入要折合金额计入收入总额。 二、扣除项目的确定(重点) 可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的扣除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表: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 包括地价款和取得使用权时按政府规定缴纳的费用。 【例题·单选题】下列项目中,征收土地增值税确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付金额中地价款的方法,正确的是()。 A.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价款 B.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补缴的出让金 C.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补缴的出让金和费用 D.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建房的费用与成本 【答案】B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新建房转让) 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例题·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有()。 A.土地出让金 B.耕地占用税 C.公共配套设施费 D.借款利息费用 【答案】BC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适用新建房转让) 1.纳税人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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