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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企业总图管理规定-原则实施类

中国石化企业总图管理规定-原则实施类
中国石化企业总图管理规定-原则实施类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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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要求

1.1 本规定中所称总图管理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所属各炼化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在规划、建设和生产运行阶段,对本企业地上、地下设施进行系统布局和管理。

1.2 总图管理实行总部指导,各企业自主负责的原则。

1.3 总图管理应根据企业一体化、大型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服务,按照总体规划、总平面布置的要求,进行有序建设和生产管理。

1.4 总图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中国石化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

1.5 总图管理应贯穿于企业规划、建设和生产运行的各阶段。

1.6 总图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成果,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不断提升现代化水平。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工程部委托集团公司总图设计技术中心站对各企业总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总图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做好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2.2 各企业应指定1名公司级领导主管总图管理工作,并根据企业实际设置一体化集中管理的机构或部门,具体负责总图管理工作。必要时,各企业二级单位可设置总图管理岗位。

2.3 企业总图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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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参与企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和总平面布置方案的制定、审查和报批。

2.3.2 参与企业新建、改扩建工程总图运输设计方案的制定和审查,并提出项目用地的安排意见。

2.3.3 对建设项目总图运输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参与建设项目总图运输方面的竣工验收。

2.3.4 负责企业生产设施现状的勘察测绘,组织或参与企业新建、改扩建阶段的勘察测绘,保护、完善企业测量控制点;组织编绘企业现状总平面图,并及时进行补充、完善,使总平面图正确反映企业的现状。

2.3.5 负责企业地下管网的管理。

2.3.6 建立和完善企业总图管理信息系统。

2.3.7 及时了解企业内部土地权属,对企业内部用地规划进行统一管理,及时制止违章建筑、违章行为。

2.3.8 及时了解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3.9 及时收集整理当地有关气象、水文、地形、地质和地震等原始基础资料。

3 工作程序和方法

3.1 在规划、设计、施工和生产管理阶段,应严格控制道路、建筑和用地红线。

3.2 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总图管理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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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提供建设区域内总图运输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对于新建、改扩建工程负责探测并提供地下管网等隐蔽设施的现状图纸资料。

3.2.2 对新建、改扩建工程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提供新增建设用地条件图,征地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新增建设用地地籍资料备案。

3.2.3 对于在企业原有用地上新建、改扩建工程,总图管理部门应在方案设计前向设计单位提供用地条件图,作为新建、改扩建工程总图运输设计和实施的依据。

3.2.4 总图管理人员应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总图运输设计各阶段的审查工作。

3.2.5 总图管理人员应协助企业相关部门办理新建、改扩建工程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2.6 建设项目总图运输设计审定后,企业相关部门应向总图管理部门提供总图运输设计资料及其可编辑电子版文件。

3.3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总图管理的主要内容:

3.3.1 总图管理人员应做好施工阶段现场的配合工作。

3.3.2 施工阶段总图运输设计需变更时,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并提交总图管理部门备案。

3.3.3 在本企业内部用地范围内,不得任意取土或弃土,如确需取土或弃土,应征得总图管理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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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在企业用地范围内实行建设项目的动土管理,建设项目施工时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动土手续。

3.4 建设项目验收阶段总图管理的主要内容:

3.4.1 总图管理人员应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总图运输竣工资料验收。

3.4.2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向总图管理部门提供正式版总图运输竣工纸质资料及可编辑电子版资料。

3.4.3 总图运输竣工资料包括的主要内容。

3.4.3.1 总平面布置竣工图。

3.4.3.2 竖向布置竣工图。

3.4.3.3 管线综合竣工图及地下专业管线竣工图。

3.4.3.4 铁路、道路(含雨水明沟、桥涵、码头和装卸栈台总平面竣工图。

3.4.3.5 防洪工程竣工图。

3.4.3.6 测量控制网资料及标志。

3.4.3.7 绿化竣工图。

3.5 企业地下管网管理包括的主要内容:

3.5.1 全面收集、整理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必要时探测查明地下管线现状情况,满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和生产管理的要求。

3.5.2 在管线带内新建、改扩建管线时,设计单位应进行管线综合设计,并向总图管理部门提供可编辑的管线综合设计电子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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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总图管理人员应参与地下管线设计的审查工作。

3.5.4 新建、改扩建地下管线时,应办理动土和安全作业手续。

3.5.5 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地下管线建设项目的放线和验线工作。

3.5.6 地下管线建设项目施工时,应加强对现状管线的维护和保护,确保施工区域现状管线安全运行。

3.5.7 新建、改扩建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必须进行管线竣工测量,并及时向总图管理部门提供管线竣工资料。对未按规定进行竣工测量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3.5.8 相关部门应向总图管理部门提供更换和废弃的地下管线资料。

3.5.9 必要时,对企业建成区的地下管线现状进行普查,并适时对地下管线现状进行修测,全面修测时限不宜超过5年。

3.6 企业总图信息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3.6.1 利用各种信息化技术,整合多年留存的历史资料,建立总图管理信息系统。总图管理信息系统内容包括企业现状地形数据库、企业地籍数据库、企业地下管网数据库等。

3.6.2 做好新建、改扩建工程相关区域现状资料电子数据库的更新工作,以保证数据库的科学性、准确性、现势性和共享性。

3.6.3 做好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和普查数据的采集,满足总图管理信息系统所需数据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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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实现总图信息共享,采用权限管理模式,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生产管理等提供服务。

3.7 总图管理部门应参与企业绿化的总体规划设计,对绿化平面布置提出审查意见。

3.8 总图管理资料包括的内容:

3.8.1 企业发展规划和总体规划的有关图纸资料。

3.8.2 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阶段中有关总图运输设计的图纸资料。

3.8.3 有关总图运输部分的工程竣工资料。

3.8.4 测量控制网资料。

3.8.5 实测的企业现状地形图和地下管网现状图(含电子版)。

3.8.6 企业地藉资料(复印副本)。

3.8.7 企业所在地区总体规划图纸及相关资料。

3.8.8 企业所在地区的气象、水文、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等资料。

3.8.9 与总图有关的审批文件。

3.8.10 有关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等。

4 监督、检查与考核

4.1 工程部对各企业的总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企业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

4.2 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监督和检查总图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并按照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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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企业总图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总图设计的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照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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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生〔2011〕62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1—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2—

1仪表设备管理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仪表设备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报警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化验室分析仪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辅助单元等。 1.2仪表设备管理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保障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各企业应制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 1.4仪表设备管理实行总部与企业分级管理,坚持规划、设计与选型相结合,运行、维护与检修相结合,改造、更新与科研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厂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职责分工 2.1总部有关部门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职责,负责企业仪表设备管理,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系统仪表设备管理水平;负责仪表培训工作。 2.2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与单位的职责。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制定本企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全面负责企业仪表管理工作。 2.2.1设备管理部门是仪表设备的主管部门,应设相应仪表 —3—

中国石化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办法 1 基本要求 1.1中国石化框架协议采购(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集合物资需求,通过 公开竞争选择业绩优秀供应商,签订一时时期采购协议,执行协议项下订单操作的采购方式。 1.2框架协议是供需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买卖 合同。 1.3框架协议项下订单履行物资供应部门内部审批程序后作为收货和结算依据, 与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框架协议应约定物资品种、技术要求、供应商名称、数量(价格、量价、价 值)、质量及验收标准、付款及结算、交货及运输、有效期、供应商回购、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条款。 1.5框架协议价格包括具体价格、计价公式或调价机制。计价公式应进行科学、 周密论证,不断优化,保持适应性。 1.6通用、采购频次高的物资必须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2分工与职责 2.1物资装备部负责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签订并执行 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物资框架协议,组织签订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物资框架协议。 2.2总部授权集中采购中心负责签订总部授权集中采购物资品种框架协议并提 出执行要求。 2.3企业负责执行已签订的总部组织集中采购、总部授权集中采购物资框架协议; 对企业自行采购物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物资,负责签订执行框架协议。 3框架协议采购流程 3.1研究物资消耗规律,分析和集合需求。 3.2根据物资需求特点,确定框架协议采购物资品种。 3.3雨轩框架协议供应商,严格供应商资格审查,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评估搞 的SGS硬伤要现场考察,经综合评价后确定雨轩供应商名单。建立新的优秀供应商引入机制,不断提高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质量。 3.4编制框架协议采购预案,主要内容包括物资品种、技术要求、需求数量、预 选供应商名单、采购方式(招标或联合谈判)、定价机制(计价公式或调价机制)、供应份额分配原则等。

中国石化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1 质量事故管理的总体要求 1.1 本规定所称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责任过失而使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不合格或产生本质缺陷,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事件,以及在国家、省(自治区、市)或中国石化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事件。 1.2 质量事故的分级质量事故按照直接经济损失(见附表1)及影响程度分为以下等级: 1.2.1 特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 万元及以上(特大工程质量事故1 亿元及以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工程(装置或设备)报废或原定设计使用功能严重降低。 1.2.2 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1000 万元以下(重大工程质量事故5000万元及以上,1 亿元以下);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损害公司整体形象;在国家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中国石化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同一单位同种产品连续两次质量不合格(油品销售企业同一单位指同一油库<站>;造成不可挽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或隐患,影响工程的使用功能,或造成整个工程停工6 天以上。 1.2.3 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一般工程质量事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在省(自治区、市)、中国石化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整个工程停工3-5 天。 1.2.4 轻微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 万元及以上,100 万元以下(轻微工程质量事故5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造成整个 工程停工2 天以下。

2 分工与职责 2.1 科技开发部负责特大质量事故的管理。 2.2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管理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资本运营部(资产公司)、工程部、工程企业管理部、物资装备部(以下简称各事业部<管理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重大质量事故的管理。 2.3 各企业负责一般和轻微质量事故的管理。 3 质量事故管理程序 3.1 质量事故的管理按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程序进行。 3.2 质量事故报告 3.2.1 各企业发生质量事故应按规定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质量事故涉及两家及以上单位的,应分别上报。 3.2.2 各企业发生重大、特大质量事故,应在24 小时内向主管事业部(管理部)和科技开发部口头、传真、书面报告,事故性质确定后补报质量事故报告单(见附表2)。 3.2.3 在境外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单位除按照上述规定上报外,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办公厅,由办公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我国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3.2.4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质量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 3.2.5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首先采取应急措施,防止质量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经济损失。 3.2.6 各企业因质量问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应按照中国石化新闻发布有关制度执行。 3.3 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3.1 质量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3.2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组成质量事故调查组,开展质量事故调查。

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1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1.1 招标管理范围 1.1.1 本办法适用于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含合资、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生产建设所需的国内外物资招标采购。 1.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1. 2.1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重点项目所需重要设备材料。 1.1. 2.2 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招标的机电产品。 1.1. 2.3 具备招标条件的框架协议采购物资。 1.1. 2.4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相关制度规定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 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进行招标: 1.1.3.1 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 1.1.3.2 提供采购物资的供应商少于3家。 1.1.3.3 中国石化战略采购物资。 1.1.3.4 紧急和零星采购物资。 1.1.3.5 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 1.1.3.6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1.2 招标管理原则 1.2.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安全供应、及时供应、经济供应的原则。 1.2.2 实行统一管理、分层操作、网上运行的原则。 1.3 招标管控方式 1.3.1 国内招标采购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以下简称电子商务网)实施。 1.3.2 国际招标采购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以下简称招标网)实施。 1.3.3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具有国家级招标代理资质,主要承担集团化采购及为各单位提供物资招标代理服务。

1.3.4 委托中国石化以外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时应经物资装备部批准。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物资装备部职责 2.1.1 负责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 2.1.2 负责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2.1.3 负责统一招标流程和主要物资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1.4 负责组建和管理中国石化物资采购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库)。 2.1.5 负责培训招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2.1.6 负责重点监管合同估算金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物资招标活动。 2.2 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职责 2.2.1 负责贯彻实施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物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体系。 2.2.2 明确本单位的物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和人员。 2.2.3 负责评标专家库中本单位评标专家的管理和信息维护。 2.2.4 负责本单位自行采购物资及部分集团化采购物资招标的组织实施。 3 招标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招标流程包括招标准备工作、发布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组成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招标结束后合同签订与执行的后续跟踪管理。 3.2 招标准备工作 3.2.1 按照《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2.2 开标前应进行技术交流,必要时签订技术协议。 3.2.3 企业提报招标委托或招标委托单。 3.2.4 开标前,委托方、设计方、投标人必须签署书面承诺书,对按照国家招标法律、法规、程序进行的招标,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结果。

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建(2011)1026号 1基本要求 1.1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坚持“质量永远领先一步”的方针,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遵循标准规范,以人为本,精细管理、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树立良好的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整体形象,持续提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建设具有世界一流质量的工程项目。 1.2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应满足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完善体系、持续改进、落实责任、服务用户的要求,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1.3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投料试车(投用)成功。 1.4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经费管理等。2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 2.1工程部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与协调,其主要职责:2.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中国石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2.1.2负责编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规划。2.1.3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宏观监控,组织总部层面工程质量检查。 2.1.4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察和监测工作管理。2.1.5负责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试以及资格考核认定;负责有关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以及资格的考核认定。 2.1.6总结、交流、推广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1.7组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评优工作。 2.1.8组织、协调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2.1.9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1.10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2.1.11指导企业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管理。 2.2工程企业管理部是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对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工作负专业管理和监督责任。其主要职责: 2.2.1组织编制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有关质量管理的制度,制定质量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评价工作。 2.2.2组织和指导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2.2.3制定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规划和目标,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2.2.4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信息统计分析,促进质量问题改进,组织重大质量攻关。 2.2.5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结合业务特点组织培训。2.2.6负责组织直属工程建设企业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科技开发部开展特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理规定

编号:SM-ZD-27213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 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总则 1.1本规定所称“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视频监控设施、单体录像设施和卫星定位装置等3类。 1.1.1视频监控设施。具有不间断摄录、图像传输、主机控制、集中显示和记录保存等五项基本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永久、固定式生产装置和场所。 1.1.2单体录像设施。具有方便拆装、移动监控等特点,主要用于监控临时、流动式生产作业场所。 1.1.3卫星定位装置。具有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机动车辆、船舶等特种移动设备。 1.2本规定适用于总部机关部门、事业部(专业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各企业是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企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以及系统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2.2事业部、管理部、资产公司、专业公司分别是板块(行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实施的管理主体,负责制定板块(行业)实施细则和建设规划,确保板块(行业)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到位、监控有效。 2.3总部和企业信息管理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系统运维、保障等日常管理等项工作。 2.4总部和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视频监控设施和监视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以及事故后录像分析等工作。 3基本原则 3.1同步建设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与企业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开工、同步验收投用。 3.2资源共享、优先投用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 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 3.1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 3.3.1 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3.3.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石油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企业消防车外,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石油库和罐区。 3.3.3装卸油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4防火防爆 4.1 石油库和罐区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2 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中石化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Array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试行) (审查稿) 二00五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管理职责 (3) 第三章设计、制造、安装 (8) 第四章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 (10) 第五章定期检验 (15) 第六章安全附件、密封件与紧固件 (17) 第七章附则 (20)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压力容器的全面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压力容器全面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企业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到压力容器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油田企业经营管理部、炼化企业经营管理部及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各事业部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企业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

长),在经理(局长、厂长)领导下对压力容器的管理负责。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压力容器管理职责,共同做好压力容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职责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批压力容器更新计划和重大技术问题。 (四)组织检查压力容器的采购、使用、修理、改造、检验计划和更新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安全附件检验情况。 (五)组织压力容器事故抢救抢修,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及本制度。 (二)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三)制定压力容器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或参与审查压力容器的设计、选型,组织审查压力容器检验、修理、改造方案和报废等。 (五)参加压力容器采购、安装验收及试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油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工业管道、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设备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进行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五)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树立现代设备管理理念,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企业是设备管理的主体,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设备管理。企业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企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运行操作人员,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与网络,设备管理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改造,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努力实现设备安全、环保、节能和系统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十条集团公司设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设备管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全面构建中国石化采购管理体系 为做强做优打造一流保驾护航》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全面构建中国石化采购管理体系为做强做优打造一流保驾护航》 中国石化成立于1983年7月,是一家上中下游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国务院国资委的关心指导下,中国石化历届党组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动公司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特别是通过理论和技术创新,相继发现了国内最大的海相油田——塔河油田和国内最大的海相气田——普光气田,使国内原油产量在“三高”困难情况下仍由最初的3500多万吨增长到2011年的4200多万吨、增长20%,天然气产量由23亿立方米增加到146亿立方米、增长5.3倍;“走出去”开发利用海外资源成效显著,在20多个国家拥有40多个勘探开发项目,形成非洲、中东、南美、南亚太、俄罗斯-中亚、加拿大等六大油气生产基地,权益油产量自2004年取得零的突破后逐年快速增加,2011年超过2200万吨;经过多轮建设和改造,已建成13个千万吨级炼油基地、6个百万吨级乙烯基地和4大合资乙烯基地,初步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3大炼化企业集群,原油年加工量由7400多万吨增加到2.2亿吨、增长近2倍,乙烯产量由56万吨大幅增加到1000万吨、增长17倍;建成覆盖主要市场的成品油营销网络,拥有自营加油站超过3万座,2011年境内成品油销量1.51亿吨,市场供应率62%。目前,中国石化是国内最大的成品油和石化产品供应商、第二大油气生产商,世界第二大炼油公司、第四大乙烯生产商,加油站总数位居世界第二,在2011年度《财富》全球500强企业中位列第五。 伴随着持续有效发展,中国石化的采购管理工作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特别是针对物资采购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品种繁杂、供应商繁多、需求随机等特点,中国石化全体采购人员积极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保供降本任务。借此机会,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中国石化采购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和主要体会。 一、中国石化采购管理体系建设主要做法 多年来,中国石化始终瞄准世界先进水平,主动“走出去”学习埃克森美孚、壳牌、巴斯夫、台塑等大公司的采购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积极借鉴宝钢集团、海尔集团等国内大型企业好的做法,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改革创新,不断优化完善,在采购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集团化采购、电子化采购、供应商管理等方面正在快速与国际接轨。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构建集中统一的采购管理体制。针对多年来采购管理多头领导、多重机构、分散采购等问题,我们首先从治散治乱入手,清理整顿物资采购,推行集中联合采购,改变了各直属企业层面多头分散采购的混乱局面,使采购散乱的问题得到初步治理,采购秩序得到初步整顿。随后,加快解决直属企业内部多头领导、分散采购、重复储备的问题,使企业层面形成了“归口管理、集中采购、统一储备、统一结算”的采购管理体制格局,实现了“物归一家”,即:各直属企业只有一个采购部门,所需物资由一个采购部门实施集中采购,上市和非上市并存的直属企业物资采购全部归口到上市采购部门。同时,对总部层面原分散在3个机构的国内国外采购职能和管理职能进行重组整合,形成了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实施统一归口管理和国内国外一体化采购的格局。至此,中国石化的采购管理体制

安全管理学习中石化《安全管理手册》

安全管理学习:中石化《安全管理手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安全纲领性文件日前,中国石油化 工集团公司发布了《安全管理手册》,强制性要求集团公司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中 国石化作为作业者或管理者的参股公司均要按照手册要求 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管理,为整个集团公司建立统一、规 范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标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石 化集团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值得有关企业借鉴。 中石化安全理念 1.安全源于设计,安全源于管理,安全源于责任。2.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3.上岗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4.任何人都有权拒绝不安全的工作,任何人都有权制止不安全的行为。 5.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所有事故都可以追溯到管理原因。 6.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中石化安全方针生命至上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领导承包全员履责 中石化安全目标零缺陷零违章零事故 中石化安全手册目录第一部分1.1安全组织1.1.1安全生产委员会1.1.2安全监管部门1.1.3安全督查大队1.2 安全责任1.2.1安全主体责任1.2.2安全监管责任1.2.3 岗位安全责任1.3安全培训1.3.1各级领导的安全培训

1.3.2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1.3.3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1.3.4安全分享与安全告知1.4安全风险与隐患管理1.4.1安全风险辨识1.4.2安全风险控制措施1.4.3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1.5变更管理1.5.1变更控制1.5.2变更流程 1.5.3变更监督1.6职业健康管理1.6.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防治计划1.6.2职业病危害标识与告知1.6.3职业病危害监测与控制1.6.4职业健康体检与个体防护1.7应急管理1.7.1应急预案1.7.2应急演练1.7.3应急处置1.8事故管理1.8.1事故报告1.8.2事故调查1.8.3事 故问责1.8.4事故整改和教训汲取第二部分2.1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2.1.1可行性研究阶段2.1.2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2.1.3试生产与竣工验收2.2生产运行安全管理2.2.1生产过程安全控制2.2.2生产过程变更风险控制2.2.3开工和停工安全管理2.2.4现场安全管理2.3施工作业过程安全控制2.3.1作业安全分析(JSA)2.3.2作业许可2.3.3作业过程安全监护和监督2.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2.4.1采购安全控制2.4.2建造与安装安全控制2.4.3设备运行安全管理2.4.4设备变更风险控制 2.5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2.5.1危险化学品储运资质核实2.5.2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2.5.3安全监控和安保 2.6承包商安全管理2.6.1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2.6.2承包商安全培训2.6.3承包商安全监管2.6.4承包商安全考

中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力马燃气有限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为生产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用于备煤、炼焦、化产及公辅、生产生活中的供用电设备。 第三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优化电力系统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确保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条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电气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五条企业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六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设备的规划、选型、采购、安装、调整、试运行、验收、使用初期管理以及设备订货至验收全过程的合同管理等内容。

中国石化集团化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集团化采购管理办法 1 基本要求 1.1规范内容的界定 1.1.1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企业)生产建设所 需大宗、通用、重要物资实施集团化采购。具体物资品种按照《中国石化 集团化采购物资目录》执行。 1.1.2集团化采购包括总部直接采购、总部组织集中采购和总部授权集中采购。 1.1. 2.1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由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统一对外签订合同实施 采购,其中化工原料由化工销售分公司(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实施采购。 1.1. 2.2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由物资装备部牵头组织企业共同确定供应商名单,通过 联合谈判或适度竞争的方式确定采购价格。物资装备部或企业与供应商签 订框架协议,企业采取合同(订单)方式执行框架协议。 1.1. 2.3总部授权集中采购由物资装备部授权部分企业成立授权集中采购中心,组 织相关企业共同确定供应商名单,通过联合谈判或适度竞争的方式确定采 购价格,授权集中采购中心或企业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企业采取合同 (订单)方式执行框架协议。 1.1. 2.4各企业间互供的石油化工产品列入总部组织集中采购范围,由总部有关部 门、事业部组织实施。 1.2管理原则 1.2.1按照统一对外、集中决策、分层操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总部和企业两个层 面物资供应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中国石化生产建设物资安全、及时、经济供应。 1.2.2大力推进战略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最大限度实现性能价格比最优和供应 总成本最低。 1.3管控方式 集团化采购实施统一管理,按目录操作,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总部授权集中采购中心和企业分工负责的管控方式。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负责制定集团化采购规章制度,实施总部直接 集中采购和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进口物资采购,对总部组织集中

建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cheng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石化[2001]2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集团公司对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四日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石化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纳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投资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受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委托对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总站下设若干“分站”和“监(检)测中心”。 第五条总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颁发有关石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定和办法。 2.负责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对所属分站及监(检)测中心的资质进行考核和管理。 3.负责石油压力管道检测、检验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4.制定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培训大纲和教材;对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进行考核认定后,报建设部批准发证。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由建设部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总站负责管理。 5.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组织石化系统内的工程质量检查。 6.定期召开各分站站长工作会议,总结、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交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7.负责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管理工作。 8.审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协调和督促工程质量问题或争端的处理与仲裁。 9.负责石化建设工程关键设备和材料制造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分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以及总站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法规、规定、规范和技术标准。 2.根据总站的安排,制定受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中石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56页)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出版社

前言 石油石化行业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连续作业、点多线长的特点,随着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2000年在国内外成功上市,油田勘探开发区块不断扩大,炼化装置大型化,石油库正朝着大库的方向发展,油品销售站点星罗棋布,这充分表明安全永远是从事石油石化工作的重点,时时刻刻不能松懈。因此我们依据近几年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条例,就多年以来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上、中、下游一体化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基层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专家制修订定出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 在制修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过程中,我们立足建立并实施HSE管理体系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尽我们的最大能力,使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与国际惯例相吻合,使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正确处理普遍与特殊、安全要求与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分为总则、综合管理、专项管理、作业管理、安全技术管理、消防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及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十个篇章,共包括项制度。另外在附录中列出了一些常用名词解释和数据。为便于基层能全面贯彻实施,我们还汇编了国家颁布的法规、条例和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 编写组写出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初稿、经安全环保局领导和职能处室审核,并发文广泛征求直属企业意见,最后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审定后修改而成。因此,本制度是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也是组织安全生产的行动指南。集团公司每一名干部和员工,都应认真学习掌握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在生产过程中,人人、事事、时时都应遵章守纪,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由于时间紧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望使用者发现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反映。 2

中石化安全管理手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安全纲领性文件 日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了《安全管理手册》,强制性要求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中国石化作为作业者或管理者的参股公司均要按照手册要求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管理,为整个集团公司建立统一、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标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值得有关企业借鉴。(请在本平台对话框直接回复“管理手册”获取文件) 中石化安全理念 1. 安全源于设计,安全源于管理,安全源于责任。 2. 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 3. 上岗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4. 任何人都有权拒绝不安全的工作,任何人都有权制止不安全的行为。 5. 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所有事故都可以追溯到管理原因。 6. 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中石化安全方针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领导承包全员履责 中石化安全目标 零缺陷零违章零事故 中石化安全手册目录 第一部分 1.1 安全组织

1.1.1 安全生产委员会 1.1.2 安全监管部门 1.1.3 安全督查大队 1.2 安全责任 1.2.1 安全主体责任 1.2.2 安全监管责任 1.2.3 岗位安全责任 1.3 安全培训 1.3.1 各级领导的安全培训 1.3.2 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1.3.3 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1.3.4 安全分享与安全告知 1.4 安全风险与隐患管理 1.4.1 安全风险辨识 1.4.2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4.3 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1.5 变更管理 1.5.1 变更控制 1.5.2 变更流程 1.5.3 变更监督 1.6 职业健康管理 1.6.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防治计划1.6.2 职业病危害标识与告知 1.6.3 职业病危害监测与控制 1.6.4 职业健康体检与个体防护 1.7 应急管理 1.7.1 应急预案 1.7.2 应急演练 1.7.3 应急处置 1.8 事故管理 1.8.1 事故报告 1.8.2 事故调查 1.8.3 事故问责 1.8.4 事故整改和教训汲取 第二部分 2.1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2.1.1 可行性研究阶段

中国石化常压储罐设备管理制度管理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职责 (1) 第三章储罐的设计、安装与验收 (4) 第四章储罐的使用和维护 (5) 第五章储罐的检修 (8) 第六章储罐管理与考核 (9) 第七章附则 (11)

常压储罐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储罐管理,确保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中,储存非人工制冷、非剧毒的石油、化工等液体介质的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 第三条各企业应加强储罐全员、全过程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达到储罐使用寿命长、维修费用低、综合效能高的目标。 第四条各企业应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检维修技术,不断提高储罐管理和检维修技术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企业储罐,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储罐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储罐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储罐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企业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在经理(局长、厂长)

领导下,依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企业储罐管理工作。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储罐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储罐管理的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储罐管理规定、管理细则及工作计划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或参与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保证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三)组织建立健全储罐设备技术管理档案,掌握设备状况,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 (四)组织编制和审核储罐的年度修理及检测计划,审定主要储罐检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针对储罐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不断提高储罐的技术管理水平。 (六)组织编制和审核储罐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参加新、改、扩建项目中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七)组织或参与储罐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负责储罐备品配件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并审定备品配件计划。 (九)负责储罐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第八条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一)组织制定、审查储罐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储罐在设计规定的工况下运行。

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模式升级

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模式升级 7月9日,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中国石化网上采购成交金额连续两年超过千亿元,截至2008年5月28日,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站累计成交突破5000亿元。 中国石化生产建设所需化工原辅料、煤炭、钢材、机电设备等大宗、重要通用物资全部实现网上采购。实施电子商务,中国石化传统采购工作实现脱胎换骨式的变化。 中国石油化工(以下简称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蔡希有表示,物资采购方式的升级是中国石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取得的重大成果,标志着中国石化彻底告别了传统的物资采购模式,全面进入网络化采购新时代。 据了解,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于2000年8月15日正式投入运行。经过8年的持续推进,网上采购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网上采购成交金额从2001年76亿元,提高到2007年1450亿元,增幅19倍;网上采购物资品种从最初的钢材、煤炭、机电设备等8个大类约5000个品种,扩大到全部56个大类76万余个品种,增加152倍;网上交易用户从2400个发展到2.7万个,其中注册供应商从300家发展到2万多家;经过4次重大改版升级,网站功能更加完善、业务流程更加成熟、网上操作更加简便、系统运行更加快捷、稳定。 与传统的采购模式相比,电子商务具有极其强大的优越性。在统一的平台上,按照统一的流程,在统一的供应商网络内实施采购业务,使中国石化物资采购工作发生了脱胎换骨式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第一,借助电子商务,中国石化传统采购模式实现了重大变革。中国石化生产建设所需的90%以上的物资实现了网上采购,信息封闭、资源割裂已经成为历史,中国石化采购全面进入电子化时代。 第二,借助电子商务,中国石化显著地规范了采购业务。对需求计划、采购询价、供应商报价、确定供应商、确定价格等传统采购业务进行改造,实现了采购流程的统一。将订单提报、询价方案、询价书、报价书、采购方案、合同等采购关键环节固化在系统中,实现了采购过程的公开。物资需求信息、询报价信息、审批信息、合同信息保存在系统中,各级经过授权的管理人员可以随时调阅、查询、分析,实现了采购数据的永久追溯。 第三,借助电子商务,中国石化显著地降低了成本和费用。统一规范的采购业务流程、严格界定的供应商范围、总部发布的采购指导价格都镶嵌在电子商务系统中,发挥了中国石化统一对外的优势,采购价格明显下降。利用互联网传递采购需求、发询价、收报价极大地节省了出差、开会、发传真、打电话的费用。八年累计节约采购资金172亿元,网上采购节约资金率为3.7%。 第四,借助电子商务,中国石化实现了采购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广泛共享。总部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总部、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可以按照权限范围查阅相关采购业务操作进展情况、合同执行情况、供应商业绩考评等信息。八年来网上积累的大量采购需求、价格、供应商供货时间、质量等近200万条历史信息,既可以分类查阅也可以在采购过程中由系统自动提示,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石化各企业间采购信息相互封闭的状况,实现了采购信息的广泛共享。 第五,借助电子商务,中国石化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采购业务上网,鼠标点击之间完成业务操作,采购信息瞬间传递到企业和国内外供应商,采购时间从过去的1-2周缩短到现在的2-3天,甚至几个小时,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国务院国资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刘长虹指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我国信息化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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