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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易注销特别声明及承诺书

企业简易注销特别声明及承诺书
企业简易注销特别声明及承诺书

特别声明

股东、合伙人、投资人特别声明:

□无任何未清偿的债务□已全部支付职工工资

□已全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已全部清缴所欠税款

□所投资设立的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已经办理注销登记

承诺书

股东、合伙人、投资人郑重承诺:

1.所提交材料和信息真实合法,对因材料和信息不真实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申请注销企业的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不涉及任何债权债务关系及

其他纠纷。

3.如有未清偿的企业债务,股东、合伙人、投资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下签名确认的内容为:1.股东会决议(决定)(合伙企业注销决定);

2.特别声明;

3.承诺书。)

有权签字人签字: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注:股东会决议(决定)(合伙企业注销决定)、特别声明、承诺书均应由全体股东、全体合伙人、投资人签名或者盖章)

公司注销流程及简易注销资料

流程:工商注销备案——》工商注销登报(如果为简易注销的,则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 以下为简易注销的相关资料: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登记机关应当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简化企业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将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决定)、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内容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见附件1)。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

附件1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异议申请书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异议申请书 被异议企业名称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异议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 (名称) 申请人类型 口自然人 口法人 口其他组织 证照类型 及号码 与被异议 企业关系 口企业职工 口企业股东 口债权人 口其他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异议 事由 口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存在未了债务口其他 异议申请人声明本异议申请人提出简易注销登记异议,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异议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异议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关利害关系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 异议。 2、“申请人类型”、“与被异议企业关系”和“异议事由”栏由异议申 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并在相应的□中打√。 3、“申请人声明”由异议申请人签署,异议申请人属自然人的,由其本 人签署;异议申请人属法人组织的,由该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组织公章。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 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5、“异议事由”可另附A4纸予以陈述。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应异议提交文件材料及相关说明 序号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 异议申请人签署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异议申请书》 2 异议申请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异议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4 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材料 相关说明: 1、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2、第2项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企业简易注销的有关规定和需提交的资料

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有哪些? 1、有限责任公司; 2、合伙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 4、非公司企业法人。 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1、未开业且未发生债权债务; 2.、未开业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3、无债权债务且未发生债权债务; 4、无债权债务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5、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6、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 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的企业,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1、《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被吊销企业是否适用简易注销登记? 答:不适用,属于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 企业在公告期满后需要在多少日内前来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申请? 答:一般情况下,企业需在公告期满后30个自然日内前来申请简易注销。 企业是否可以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答:企业可在45个公告日(自然日) 30个自然日(企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材料)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超过75日未撤销的,企业不可再撤销公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公告起始日起将显示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的状态。 若企业在公告期45日 30个自然日的申请期后,发现有属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主动放弃简易注销申请,要求申请一般注销流程,应如何处理?简易注销公告是否可以替代报纸公告? 答:企业可以按照一般注销流程申请,但是简易注销公告不可替代报纸公告。 企业撤销简易注销公告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简易注销?

工商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名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住所邮政编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注销原因□企业章程(协议、合同)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投资人)决定或股东会(董事会、全体合伙人)决议解散。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未开业企业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无债权债务企业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 对外投资清理情况□已清理完毕□无对外投资 分公司(分支机构) 注销登记情况 □已办理完毕□无分公司(分支机构) 申请人声明本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 年月日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西安市工商简易注销模板

适用范围: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指导意见》要求,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只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安)《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内,工商部门将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信息推送至国税、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商务部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安)《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公告

期满后,企业经公告信息页面打印后并加盖公章,按照简易注销清单整理好资料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已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因公司合并、分立未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不需要填写表格中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公告报纸名称”。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上海企业简易注销流程

上海企业简易注销流程 1. 首先,在电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直接在百度里搜索即可)。 2. 然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 其次,在打开的页面里,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4. 在接下来的页面里,如果是按照一般登记程序设立的企业,可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 5. 如果是按照全程电子化流程设立并领取了电子营业执照,可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6. 登录后,需要根据提示内容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示公告(取代了传统的登报公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要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如是自然人,需本人亲笔签字,不可代签)。在公告后,公示系统会显示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办理的时间段(不可提前,更不可延后)。 7. 在公告满45天后,企业可携带《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表格可从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面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必须是上传公告的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登记机关会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二、适用于简易注销的情况 首先,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其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事项 ·在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内,如有个人、单位、监管部门提出异议,登记机关便可驳回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简易注销虽然简单方便,但却更为严格。不管因为任何原因(比如被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未到登记机关申请等)被登记机关驳回,便不可在进行简易注销。如任要进行注销,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进行。

企业简易注销操作流程

企业简易注销操作流程指南 1、企业简易注销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答:企业简易注销申报流程如下图: 2、企业申报简易注销公告应该如何具体操作? 答:第一步:打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第二步:通过“工商联络员”登陆。

第三步:登陆后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录入公告信息 第四步:填写公告 (1)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JPG版本,需要按照格式范围提交,并由全体投资人签署。(2)点击“保存”按钮后可以打印预览查看公告内容。

(3)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按钮,系统会自动计算公告期(45个自然日)(4)保存并公示成功后会弹出提示,点击“确认”后,整个申报流程完毕。 3、如何查看企业的简易注销公告? 答:社会公众可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输入企业名称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入企业详情页面查看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操作如下: (1)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输入企业名称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点击“查询”按钮。 (2)查询到企业信息后,会有“该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的提示。 (3)点击企业名称后,可进入企业详细信息页面,会有红色字体提示“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并显示公告日期。 (4)在企业的基础信息中,显示了简易注销公告信息。

(5)点击“查看详情”按钮,查看企业简易注销公告。 4、在注销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对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存在异议应如何提 出? 答:在注销公告期(45天)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云南)《简易注销公告》专栏“我要异议”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超过 公告期,公示系统不再接受异议。所有异议信息都记于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下面,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全部异议内容。 公示系统的异议操作流程如下: (1)同查看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一致,直至进入企业详细信息页面,点击“我要异议”按钮, 之后进入企业简易注销公告页面,再次点击“我要异议”按钮。

上海企业简易注销

上海企业简易注销 一、上海公司简易注销申请条件: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白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上海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可以参照适用简易注销登记。 二、上海公司简易注销提交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司 1、有限公司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 4、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5、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其他简易注销企业 1、有限公司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非公司企业提交〈〈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提交〈〈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个人独资企业提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 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上海公司简易注销办理流程(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司直接提交) 1、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公告期为45个白然日。 2、登记机关将公告信息推送至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等政府部门,同时通过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 3、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

集团公司简单注销

一、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 1、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四、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五、附件

附件1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企业简易注销有哪些程序

企业简易注销有哪些程序 学习啦【公司变更/注销】编辑:晓敏发布时间:2017-03-20 11:09:38 现在有没有关于企业简易的注销程序呢?不少公司都需要做注销了,但是这注销流程大家都不清楚,一起来看看企业注销的流程吧,或许能帮到你。 企业简易注销程序_企业注销流程 企业简易注销程序 一、适用主体 企业简易注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和按照“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暂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仍须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规定办理。 二、适用条件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是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 三、简化流程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办理。商事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人员备案和提交清算报告。企业也无需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但应当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免费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限为45天。 四、注销异议 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对注销登记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企业提出,也可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注销异议申请表的方式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 五、法律责任 企业提交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等取得简易注销登记的,其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事登记机关也可依法将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合伙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公司注销后如何进行清算 一、企业注销后的清算一般分为两个层面: 1、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 2、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二、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三、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四、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企业简易注销(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一、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 1、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四、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五、附件

附件1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注销承诺书

简易注销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处于诉讼期间、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非上市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分支机构隶属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非上市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签字(盖章):/分支机构隶属企业盖章: 年月日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已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因公司合并、分立未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苏州公司简易注销资料及步骤

公司简易注销文件清单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逐步推进,越来越多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注册容易,注销难。公司注销成为很多投资创业者头疼的问题。 众多明智的投资者会委托菲达公司这种专业机构进行公司注销,这样能够及时准确的达到目的。现在菲达财务就公司注销要点为您梳理如下: 简易注销 苏州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主要分为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是企业发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第二步是社会公众和有关行政部门对企业公告提出异议; 第三步是企业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第四步是登记机关受理、核准。 时限上最快45日可办结。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简易注销如果因为不符合条件,被登记机关驳回,企业不得再次申请使用简易注销,只能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注销。

简易注销不当需承担4种责任 与其他法律一样,申请简易注销不当,企业也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项:在简易注销登记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被登记机关依法撤销注销登记;被撤销注销登记、恢复主体资格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严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逃避债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相关利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投资人主张其相应民事责任;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销公司的原因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注销公司的流程 各企业自身状况不同注销时长不等,具体可来电详询

一、登报公告(简易注销不需办理此项) 二、公司清算组备案(简易注销不需办理此项) 三、公司注销登记 注销公司材料清单 公司清算组备案文件: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注销登记文件: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简易注销公司的所有流程

申请条件 (一)符合申请简易注销的市场主体有: 有限责任公司 非公司企业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以上四种类型企业登记完成后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可以自主选择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未开业是指: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是指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二)简易注销企业不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2)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有股权(投资权益)正在被依法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或曾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包括曾被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简易注销登记或者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的等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按照工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执行;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提示: 1.企业一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发布公告,将被限制办理所有登记业务,但企业报送年度报告不受限制。 2.企业一旦撤销公告,不能再次发布公告。 3.企业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未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的,视为自行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企业不能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2办理流程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武汉) 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前往登记注册大厅提交相关材料→ 登记机关审查、核准登记并核发登记(核准)通知书。 3网络公示流程

简易注销委托授权书、申请书、承诺书

简易注销委托授权书、申请书、承诺书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已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因公司合并、分立未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示范文本(简易注销)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注:1、已清算的公司、非公司外资企业、合伙企业由清算组负责人(清算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 2、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因合并或分立未清算的公司、非公司外资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请简易注销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 4、破产程序终结的由破产管理人签字。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厦门××合伙企业(XX合伙)(商事主体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商事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商事主体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商事主体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商事主体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商事主体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厦门XX有限公司(盖章) 李XX(签字) 王XX(签字) XX年XX月XX日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机构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简易注销登记)□备案□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_____________ 手续。 2、口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口同意□不同意修改申请人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4、口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 5、口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企业集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以及增、减、补、换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和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设立(开业)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 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参加经营的全体家庭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4、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或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无需法定代 表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集团申请人为 集团母公司;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 (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其中,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为参加经营的全体家庭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签署;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后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签署。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V。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 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 办人的身份证件。 9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 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简易注销申报流程

企业简易注销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c514418239.html,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以联络员的身份登录(如没有注册联络员请先进行联络员注册)→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仔细阅读本企业是否符合简易注销申报条件,如符合条件请点击“已阅”,再点击“确定”→下载“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将“企业名称、债权债务情况(注意:债权债务情况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二选一)”这两项内容填写好后打印出来交由全体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再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扫描成图片保存到电脑上(注:在下载“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时简易注销公告填报网页页面可能会自动关闭,出现这种情况后请联络员又重新登录)→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页面中的“浏览”按纽把保存在电脑上的全体投资人已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点出来,再点击旁边的“上传”按纽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点击“保存并公示”按纽结束企业简易注销网上申报流程。 2、请联络员再次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c514418239.html,→点击“信息公告”→点击网页页面左下角“简易注销公告”→点击网页页面正中的“涪陵区域”查看本企业的简易注销公告是否已成功公示,如已成功公示再点击本企业名称查看公示内容,上面会显示公告的期限,公告期为45日(自然日),企业应当在公告期结束后30天(自然日)内到行政服务中心4楼48、49号窗口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如果公告期结束后30天(自然日)内不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将不受理该申请,企业只能申请一般程序注销。 3、企业可以从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4、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有异议的,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c514418239.html, 专栏“异议留言”模块提出异议。超过公告期,公示系统不再接收异议。企业可以随时登录公示系统查询是否有异议信息。 5、企业只能申请一次简易注销,企业在简易注销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以及经登记机关审查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不得再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6、企业被提出异议不能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后,自己需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c514418239.html,撤销简易注销申请后,才能申请一般程序注销。 7、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进入“重点监管库”的微型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8、特别提示:企业一定要先把产生的债权债务结清后(包括国税、地税的相关税费)才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申请。 1

最新的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规定

最新的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规定 现在有没有关于企业简易注销的程序呢?进行企业简易注销应该怎么做?小编为你带来了“企业简易注销程序”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企业简易注销程序 一、适用主体 企业简易注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和按照“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暂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仍须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规定办理。 二、适用条件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是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 三、简化流程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办理。商事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人员备案和提交清算报告。企业也无需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但应当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免费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限为45天。专业代·办·最新的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规定。王经理:~I32~~96I2~~9948~~ 四、注销异议 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对注销登记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企业提出,也可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注销异议申请表的方式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 五、法律责任 企业提交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等取得简易注销登记的,其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事登记机关也可依法将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合伙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公司注销后如何进行清算? 一、企业注销后的清算一般分为两个层面: 1、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 2、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二、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 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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