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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

浙大发研〔2014〕6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精神,建立健全我校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学费标准

第三条学费标准如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学校原有或另行规定并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研究生教育收费项目,按照原有或另行规定的收费政策执行。

第四条学费的收缴年限按照研究生培养计划确定的学制计算。

第五条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本硕连读生、本博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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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根据当年培养层次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研究生学费。

第六条外国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根据物价变动、培养成本等因素,建立研究生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八条研究生学费按学年缴纳。

春季入学研究生,缴纳当学年春夏学期学费。其中尚在硕士学制内的硕博连读生,补缴春夏学期硕博学费的差额,自秋冬学期起按正常学年缴费。

秋季入学研究生,自秋冬学期起按正常学年缴费。

第九条缴费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作为研究生缴纳学费的凭据。

第十条学籍异动的研究生学费缴纳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保留入学

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保留资格期内不缴纳学费,自正式入学后按学制规定年限缴费。学费标准按照正式入学当学年标准执行。

(二)因公出境

因公出境研究生,正常缴纳学费。

(三)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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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研究生,休学期间不缴纳学费的,自复学后按学制年限足额缴纳学费,学费按入学时标准执行。

(四)博转硕

博转硕或经中期考核分流为硕士研究生者,按同级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已经缴纳的博士生标准的学费按照第十一条第一项处理。

第十一条学费退费的规定:

(一)秋冬学期终止学籍的研究生,该学期入读不超过1个月者,退还已缴纳的该学年全部学费;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2个月者,退还已缴纳的秋冬学期二分之一学费和春夏学期学费;超过2个月者,退还已缴纳的春夏学期学费。春夏学期终止学籍的研究生,该学期入读不超过1个月者,退还已缴纳的春夏学期学费;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2个月者,退还已缴纳的春夏学期二分之一学费;超过2个月者,不退还已缴纳的学费。

(二)新入学研究生,因复查不合格被取消入学资格者,退还已缴纳的全部学费。

第十二条研究生学费的退还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退还申请书》,经研究生院审核认定后至计划财务处办理。

第十三条对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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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绿色通道”流程:

(一)开学一周之内,研究生递交《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

(二)学院(系)对研究生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由研究生院会同计划财务处办理研究生学费的缓交及代偿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学校已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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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主动公开2014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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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高吗

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学费高吗? 很多想要进行在职读研的朋友都知道浙江大学的在职研究生不错。很想了解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具体学费,学员都会问到这方面问题,现在老师统一整理一份文档方便同学们传阅及解答,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在职读研有以下两方式: 1、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实行全国联考,一般每年7月份报名,10月份考试。毕业后只能获取专业硕士学位,不能取得研究生学历。 2、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是在有硕士授予权的学校报名,参加一个难度很低的入门考试后,被录取,按照应修学分,交纳2-4万元不等的学费。在2-3年内修完所有课程(一般是周末授课),同时参加全国统考两门:一门是英语,一门是专业课程。 十月联考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学习费用:专业硕士学费按照不同专业类别差别较大。例如,浙大MBA的学费要12万,浙大EMBA的学费要48万,而工程硕士的学费一般为3万至4万元。 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习费用:根据不同院校不同专业收费有所差异,一般学费在20000~40000元之间。 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根据专业不同学费也不一样,总体而言2-4万元不等的学费其实也不算贵。毕竟在现在这个社会一个硕士学位还是相当被看好的。 在职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之间的学费和机会对比: 接下来咱们来简单核算一下在职研究生学费的问题吧。在职研究生学费一般

在大概1万至4万元不等(不同形式及不同专业的在职研究生学费有所差异),与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在学习费用上不相上下。 但是这里有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有个机会成本的问题。普通全日制研究生要放弃2到3年的工作收入,仅仅从单纯的经济收入来看,这个成本显然已经比在职研究生学费更高。而且在职研究生还有一个无形的优势人脉资源,提前拓展提前利用提前受益,这一方面对在职研究生的事业来讲帮助亦是非常之大得,而且有时候这方面的收获无法用金钱估计。 友情提示:2014年浙江大学各学院开设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一、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浙江大学金融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进修班 浙江大学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进修班 浙江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在职研究生进修班 二、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浙江大学档案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进修班 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进修班 浙江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进修班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在职研究生进修班(浙江大学人口所)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开远市渔业管理站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相关规定制度本单位如下制度:第一章预算领域机构职责及内容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健全预算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预算规则》、《事业单位预算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预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各项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单位预算管理由单位预算管理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分别负责预算各阶段相关工作。 第四条单位领导班子组成预算管理决策机构负责预算制定,单位会计、出纳组成预算管理、执行机构,负责预算管理执行工作,单位纪检部门组成监督机构,负责预算监督审计预算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编审、批复、执行、调整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

浙江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浙大发采购〔2008〕2号 (2008年6月2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教厅〔2003〕6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发仓、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存量建筑的修缮、装饰工程,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等。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新建建设工程的采购,学校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三条学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的采购项目,必须通过有关职能部门论证、审批,经学校财务部门核准经费来源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应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定期集中、汇总各单位的采购计划,尽可能压缩采购批次,降低采购成本和管理成本,形成批量优势,保证各项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学校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自行采购两种形式。凡列入学校集中采购范围(见第三章集中采购的范围及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集中采购,其他采购项目可实行分散自行采购。集中采购项目必须遵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分散自行采购项目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其中使用专项经费及其他学校集中管理的经费的分散自行采购项目由学校指定的部门管理和执行。 第七条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由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采购管理,由采购中心或学校指定的其它部门组织实施。分散自行采购项目由学校指定的部门或项目委托人在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具体实施。国家、教育部和地方政府规定须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由采购管理办公室汇集后报相应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本办法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九条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指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它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与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与正常运行,促进我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预算就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计划与年度目标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收入主要就是财政拨款,支出为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 第三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四条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财务部就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的组织与实施。具有下列职权: (一)具体负责做好当年预算的编制工作; (二)组织实施已经由主管部门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 (三)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与会计核

算; (四)根据职能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五)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党工委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根据单位下达的经费指标,制定本部门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专项经费由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配合财务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八条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与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与单位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目标任务。 第九条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浙大计发[2017]1号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费用报销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费用报销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7年6月7日

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费用报销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实习费用的报销,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习费用是指本科生在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综合)实习等教学实习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实习管理费、实习指导费、保险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第三条 各学院(系)要加强实习费用的预算管理,除规定特殊用途的专项经费以外,可统筹其他经费安排教学实习支出。 学院(系)在组织教学实习过程中应遵循出行从简、节约经费、统筹安排、高效使用的原则,一律不得开支与学生实习无关的费用。 第四条集中实习方式实习费用的开支范围及标准 1.城市间交通费:乘坐火车硬座或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位、普通长途汽车。确因路途遥远,不便乘坐上述交通工具时,可选择乘坐火车硬卧、飞机经济舱,超过火车硬座或高铁/动车二等座票价部分费用应由学生自理。以上车船票均按最近直达线路计算,凭票按实报销,超规定部分不予报销。由学院(系)统一安排交通工具的,可报销大中型客车租赁费用。 2.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管理,限额补贴标

准为 15元/人.天。具体包干补贴额度由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在限额标准内自行确定。由学院(系)统一安排交通工具或由实习单位派车接送的,随行日和接送当日市内交通费不予补贴。 3.住宿费:住宿费限额标准为 150元/人.天,凭票按实报销。学生离开校区所在市区到外地实习的,在限额标准之内由学院(系)根据学生实习时间长短自行确定报销额度;在校区所在市区内实习的,原则上应回校住宿。 4.学生实习期间不实行伙食费补贴。 5.实习管理费:是指实行校外集中实习方式时,接受学生实习的单位所收取的管理费(含实习地上课所产生的场租费)。报销时须凭实习接收单位的有效票据,据实报销,并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结算。 ⒍实习指导费:是指实行校外集中实习方式时,聘请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授课及指导实习发生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800元/人.天,总额应限定在实习总费用的10%以内。支付指导费时应提供实习指导教师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等信息,由指导教师本人签名,经实习带队教师确认,学院(系)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销。实习指导费应通过学校酬金系统发放,并按规定依法纳税。 7.保险费: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应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据实报销。

浙江大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

浙江大学研究生素养与能力培养型课程 建设效果及教学质量调查问卷 亲爱的同学: 为帮助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取更为针对性的配套措施,进一步提升课程教学质量,请你负责地、如实地填写以下内容。 一、对立项课程建设申报内容及建设过程的评价 1、任课教师在开课时是否公布了“课程建设规划”有关内容(包括具体的素养或能力培养目标、拟采取的针对性配套措施、检验素养或能力培养目标达成度及配套措施有效性的评估指标体系等) □是□否 2、你是否清楚本课程需要培养研究生哪些素养或能力 □非常清楚□基本清楚□不清楚 3、你认为任课教师所描述的素养或能力培养要求是否恰当 □不恰当,应降低要求□不恰当,应提高要求 □基本恰当,但还有改进余地□非常恰当 4、为达到上述素养或能力培养目标,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否采取了课程立项申报时所论述的针对性配套措施 □没有采取□部分采取□完全采取 5、你认为这些针对性配套措施对达到素养或能力培养目标是否有效□无效□基本有效□相当有效

6、这些针对性措施在哪些方面还有改进的余地 □教学内容□教学方式 □课程考试考核方式□其他 7、为检验选课学生是否达到了素养或能力培养目标,任课教师提出的评估指标体系是否恰当 □不恰当□基本恰当,但还有改进余地□非常恰当8、为评估课程建设过程中所采取针对性配套措施的有效性,任课教师提出的评估指标体系是否恰当 □不恰当□基本恰当,但还有改进余地□非常恰当9、你是否参与了该门课程的建设 □没有参与□有所参与□积极参与 二、选课学生学习积极性评价 1、为达到预定的素养或能力培养要求,你在课程学习过程中是否面临一定的挑战 □没有挑战□有一定挑战□很有挑战 2、该门课程任课教师布置的课外学习(课前准备)任务是否适当□偏少□恰当□偏多□太多 3、你课外学习花的时间是否超过了课内学习的时间 □超过□基本相当□少于 4、你是否积极参与了课程教学过程中的有关讨论及教学互动环节□没有机会讨论□有机会讨论,但没有参与

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市财政局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综合预算的原则。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体现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和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三) 坚持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 规范、细化原则。项目预算编制要明细到项目要素的支出细目;预算编制要明细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

“款”级科目(部分到“项”级科目);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编制要细化到“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明细项目。 (五) 完整性原则。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政府采购、监督、决算和绩效考评,实行完整的项目流程管理。 (六) 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结合当年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和项目预期成果的大小和时效进行排序。 (七) 追踪问效、绩效考评的原则。市财政局或一级主管部门对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或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逐步建立项目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效果评价有机联系的绩效评价机制。 第二章项目分类 第五条项目按照其支出性质分为经常性项目和一般性项目。 第六条经常性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完成工作任务,每个预算年度都需要发生的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一) 会议、培训类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围绕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召开的工作会议和业务会议,举办学习班开展培训、研讨活动等项目。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主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任用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会计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部门综合预算一经批准经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优先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它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第七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 规范基本支出预算分配行为, 保障中央部门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组成。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 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中央部门的行政单位( 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的行政运行经费和事业单位的事业运行( 或机构运行等) 经费等基本支出的预算管理, 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 是中央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 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第五条中央部门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作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六条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原则 ( 一) 综合预算的原则。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对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 二) 优先保障的原则。财力安排首先应当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中央部门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 三) 定额管理的原则。基本支出预算实行以定员定额为主的管理方式,同时结合部门资产占有状况,通过建立实物费用定额标准,实现资产管理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对于基本支出没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其基本支出预算可以按照国家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和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的收支情况,采取其 他方式合理安排基本支出预算。 第二章制定定额标准的原则和方法 第七条定员、资产和定额是测算和编制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定员,是指国家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根据中央部门的性质、职能、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所下达的人员配置标准。 资产,是指中央部门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调拨的资产、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单位名义接受捐赠形成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等,其表现形式为办公用房、车辆、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 定额,是指财政部根据中央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合理需要,结合财力的可能, 对基本支出的各项内容所规定的指标额度。 第八条制定定额标准的原则 ( 一) 制定定额标准要以公平为前提,兼顾单位的实际支出水平。 ( 二) 制定定额标准要量力而行,以财力可能为基础,切合实际,具有可行性。 ( 三) 制定定额标准要规范化,制定方法要具有科学性。 第九条制定定额标准的方法 ( 一) 依据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财力状况,社会物价水平及单位的业务性质、工作量、人员、资产等数据资料制定定额标准。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预算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收入主要是XXXXXX,支出为XXXXXX。 第三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四条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单位财务部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具有下列职权: (一)具体负责做好当年预算的编制工作; (二)组织实施已经由主管部门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 (三)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 (四)根据各业务科室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五)定期向单位负责人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业务科室根据单位下达的经费指标,制定本科室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专项经费由各业务科室配合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八条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 第九条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单位预算编制参照南京市预算指南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三)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首先保证经常性支出,然后根据单位财力安排项目支出。在经常性支出中,必须先保证基本的人员经费开支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确保投入的日常经费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十条预算的编制方法

浙江大学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完善科研经费使用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国家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财务助理岗位是指为学校科研项目服务的、以科研经费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的一种辅助性财务管理岗位。 第三条科研财务助理岗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经费自筹。 第四条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实行会计委派制,由计划财务处与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的单位或部门(以下统称“被委派单位”)共同对该岗位工作进行管理。 计划财务处的主要职责: (一)与科学技术研究院和被委派单位共同负责人员选择和岗位考核工作;

(二)负责制定岗位职责、用工经费、工作考核等管理制度; (三)负责科研财务助理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和用工经费管理; (四)指导科研财务助理的业务工作。 被委派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被委派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及各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总责; (二)与计划财务处和科学技术研究院共同负责人员选择和岗位考核工作; (三)支持科研财务助理开展业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科研财务助理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科研财务助理岗位职责: (一)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原则协助项目(课题)负责人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使申请的科研经费满足科研任务的需要;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财务制度,审核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负责编制科研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定期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建立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推动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 (四)协助项目(课题)负责人接受各级审计、财政、科技部门或受托机构组织的检查、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被委派单位提供精细化科学化专业化服务; (六)完成被委派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 第六条科研财务助理岗位主要设置在学校重点建设或急需发展的学科、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的团队以及承担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的机构。 第七条科研经费在10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或项目群所在科研团队或机构,原则上要求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其中特别重大的项目团队或机构,必须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其他项目团队或机构,可按需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

单位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它单位的收支预算。单位预算是国家预算的基本组成部分。它是指各级政府的直属机关就其本身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收支所汇编的预算。 第一章预算领域机构职责及内容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健全预算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预算规则》、《事业单位预算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预算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由单位预算管理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分别负责预算各阶段相关工作。 第四条单位领导班子组成预算管理决策机构负责预算制定,单位会计、出纳组成预算管理、执行机构,负责预算管理执行工作,单位纪检部门组成监督机构,负责预算监督审计预算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编审、批复、执行、调整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

想读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怎么报名

2013年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汇总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国家重点高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之一。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型、综合型大学。现代社会竞争日益激烈,在职人士纷纷通过各种进修为自己加油充电,由于在职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不与正常工作产生影响,又有机会申请到硕士学位,所以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 浙江大学,作为百年名校,全国高校综合实力排名前三,也是浙江省唯一的985和211大学,一直以来都是浙江学员读在职研究生的首选学校。为了帮助学员尽快找到自己要报读的浙江大学热门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浙江在职研究生网汇总编辑了浙江大学目前在招生的在职研究生专业,以方便学员掌握最新的考研动态。 2013年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开班专业: 专业一:浙江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进修班(3月开班) 专业二:浙江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研究生进修班(8月开班) 专业三:浙江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进修班(5月开班) 专业四:浙江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生进修班(5月开班) 专业五:浙江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进修班(5月开班) 专业六: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研究生进修班(6月开班) 专业七:浙江大学房地产投资及评估方向研究生进修班(7月开班) 专业八:浙江大学土地利用及管理方向研究生进修班(7月开班) 专业九:浙江大学区域发展及规划方向研究生进修班(7月开班) 专业十:浙江大学旅游资源评价及规划方向研究生进修班(7月开班) 专业十一:浙江大学应用化学专业研究生进修班(8月开班) 专业十二:浙江大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研究生进修班(8月开班) 专业十三:浙江大学新闻传播学专业研究生进修班(9月开班) 其他专业:临床医学、会计学、企业管理、当代美学与文化创意等专业陆续即将开课。 以上专业都属于5月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不需要考试、专业覆盖广、不限专业跨考,再者总体花费较专业硕士普遍都要低,目前已受到越来越多职场人士的青睐。 5月份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通过5月份统考,修完学校规定学分,论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现代社会竞争日益激烈,在职人士纷纷通过各种进修为自己加油充电,由于在职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不与正常工作产生影响,又有机会申请到硕士学位,所以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为了帮助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

******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有效提高预算运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是各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各部门编制、经财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批准的涵盖申报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计划。 第三条本******所属各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预算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共性原则。预算要充分体现公共财政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性资金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转移。 (二)综合性原则。预算是覆盖部门所有资源的完整预算,囊括各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财务部门要坚持财政预算内外财力综合平衡,统筹安排预算内、外各项收支计划。 (三)真实性原则。预算应根据各部门履行的职责、******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的配臵情况进行编制,各项收支要符合客观实际,要有真实可靠的预算依据,不得隐瞒与虚列收支内容。 (四)绩效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以******中心工作为目标,追求投入成本与效益产出的性价比,各项支出的安排要坚持科学、合理、必需原则,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编制和执行预算的责任主体是******属各部门,其职责是保证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财务处是主管部门预算编制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预算审核、定额确定、财力平衡以及组织预算执行。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六条预算编制的内容。预算主要由一般收支预算和其他单列预算构成,包括:一般收入预算、一般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

学费管理办法修改稿

昆明医科大学学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学费收缴工作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性教育,学校有权依法按规定收取学费;学生必须强化法制观念,积极主动、及时、足额缴纳学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类在读全日制学生。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学费是学校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筹用于办学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五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是学生学费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监察审计处是学费收缴的监督检查部门,各学院、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部、国际教育学院等职能部门在计划财务处的指导下做好配合工作,共同完成学费收缴工作。 第六条计划财务处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学校按照国家和

上级有关规定拟定学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批并组织执行;学校收费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组织学生缴纳学费银行卡的办理;学费的收取、登记、查询和管理等。 第七条各学院的主要职责是:按学校的要求对学生宣传国家、学校的收费政策、制度,进行诚信教育,督促学生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学费的催缴;学生注册的审核;收费收据的发放;学生情况的调查与反馈;签订欠费毕业学生还款协议;对欠费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对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进行审批等。 第八条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向计财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提供学生学籍异动情况,包括:新生录取后1天内提供录取新生的纸质和电子信息,学生学籍异动后7日内提供学生学籍异动纸质和电子信息;新生注册的审核;按规定对由于欠费导致的有关学籍问题进行处理等。 第九条学生处的主要职责是:对学生宣传国家、学校的收费政策、制度,进行诚信教育;学生情况的调查与反馈;对各学院提出的欠费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及评优评奖等进行审核;对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进行审批等。 第十条研究生部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向计财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提供研究生学籍异动情况,包括:新生录取后两天内提供录取新生的纸质和电子信息,学生学籍异动后7日内提供学生学籍变动纸质和电子信息;对学生宣传国家、学校的收费政策、制度,进行诚信教育,督促学生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学费的催缴;研究生注册的审核;收费收据的发放;研究

预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

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

标准及北京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做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财政局。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往年在职研究生考试真题--整理

往年在职研究生考试真题--整理 职研究生考试之前怎么备考尤为关键,近年来关于在职研究生生历年真题可谓是备受考生关注,因为在职研究生考试的题型是没有多大变化的。这些真题能够帮助考生掌握答题技巧,提高考生答题的效率。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工商管理和心理学专业的真题介绍,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工商管理综合真题: 一、名词解释 1.组织结构 2.平衡计分卡 3.分销组合 4.资本成本 二、简答题 1.利润最大化的缺点 2.生产者借助哪些力量赢得中间商的合作 3.新兴产业的战略选择 4.矩阵制的优点

三、论述题 1.论述产业组织模型与资源基础模型的不同 2.论述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四、案例题 1.价格策略 2.目标市场策略 (计算题考4个比率:销售净利率、所有者权益比率、流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思维的基本过程是( B ) A.比较与分类 B.分析与综合 C.抽象与概括 D.系统化与具体化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音高听觉理论的是( C ) A.电话说 B.神经齐射说 C.拮抗过程说 D.行波理论 3.鲁利亚认为脑干网状结构和边缘系统的机能属于( B ) A.行为调节系统 B.动力系统 C.信息接受系统 D.信息存储系统

4.镶嵌图形的特点可以用于测量的认知风格是( D ) A.自动化加工与意识控制加工 B.冲动与沉思 C.同时性与继时性加工 D.场独立性与场依存性 5.幼儿思维的主要特点是( C ) A.可逆性 B.抽象性 C.具体形象性 D.去自我中心性 6.在新生儿阶段通常不具备的是( D ) A.吸吮反射 B.巴宾斯基反射 C.抓握反射 D.初级循环反应 7.在被试内实验设计中,控制练习效应和疲劳效应的常用方法是( B ) A.恒定法 B.平衡法 C.双盲设计 D.纳入处理 8.一定属于多因素实验设计的是( A ) A.混合设计 B.被试内设计 C.随机区组设计 D.被试间设计 9.下列实验中不能用来论证社会学习理论的是( B ) A.抗拒诱惑实验 B.水下击靶实验 C.攻击反应的学习实验 D.言行一致实验 10.建立在“官能心理学”基础上的迁移理论是( A )

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制度1预算业务控制

第一部分预算业务控制 、预算控制范围及控制目标 一)业务范围 ********** 区政府********** 预算是指********** 各科室按照行使行政职能的需要并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编制,经综合计算、全面平衡、审核汇总后,报********** 区财政局按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涵盖本********** 各项经济活动及资金收支的综合计划。 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指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包括法律顾问费、可视电话租赁费和其他支出。 二)控制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 区政府********** 的预算 管理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有效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及管理服务水平。 、预算控制岗位设置及不相容岗位 (一)预算控制岗位设置 1、预算编制岗:主要负责预算编制工作,包括布置预算申报工作、编制年度收入预算、年度支出预算等。 2、预算审批岗:对预算草案进行审批

3、预算执行岗:各科室将预算作为预算期内全部业务活动的基本依据,每月按时根据月度预算编制次月资金收支计划。 4、预算监督岗:以********** 整体预算为依据,对各科室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预算控制不相容岗位 1、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 2、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 3、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 4、预算编制与预算调整 5、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 6、预算执行与预算监督 三、预算控制业务流程、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一)预算编审 1、流程描述 (1)财务室根据预算要求,部署各科室的编报工作。 (2)各科室根据下一年度的实际情况,提出预算建议数,并提交申报基础数据等材料,报送财务室。 (3)财务室对各科室提交的预算建议数及申报材料进 行预审,汇总形成单位预算建议数。

费用报销指引-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中长期出国(境)费用报销指南 一、出国前借款 要求提供外方邀请信(邀请信上应有注明有无外方资助的相关信息),或外方有无资助的相关证明。如无资助的,对照文件类别标准(研究生)和出国时间核发综合生活费用,借支70%。 借款具体流程: 第一步:签证办理好之后,被录取人员请携带1)护照原件及有效签证、2)院系已签字盖章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原件、3)签好字的协议书原件一份、4)邀请函复印件一份到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提交协议书、审核签证等材料,授权70%生活费。之后到计财处网站网上预约暂借款,预支70%的金额,打印预约借款单,预约借款单需院系研究生科盖章,“经费主管”需院系研究生科负责人签字,“经办人”需本人签字。按预约所在校区、预约时间前往紫金港/玉泉/西溪校区/舟山外汇窗口办理。需附材料: 1.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复印件; 2.邀请函。 第二步:学生凭以下材料,到中国银行浙大支行(求是路28号)办理外币兑换业务: 1.各校区外汇窗口财务人员开具的“浙江省省级预算内单位因公出国用汇预 算表”; 2.各校区外汇窗口财务人员开具的“转帐支票”; 3.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复印件; 4.邀请信; 5.经办人身份证。 第三步:学生凭以下材料,到各校区核算分中心办理外币借款手续: 1.支票存根; 2.银行兑换外币水单;

3.出国用汇预算表第二联; 4.国内支付业务收/付款回单; 5.特种转账借方传票。 二、回国后冲账 要求提供在外住宿费发票或收据、与房东本人签订的租房协议、支付记录等,以结算综合费用,发放30%部分。 回国报销具体流程: 第一步:回国两周内请填写不少于3000字的留学总结、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因公出国境-回国资料,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留学总结和留学调研报告,并按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手续办理流程办理返校手续。 回国资料审核通过后两周内,本人尽早持1)护照原件、2)学院签字盖章的留学总结原件(模板请见附件)、3)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留学调研报告、4)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和5)相关票据(借款单、租房合同、收据和支付记录、登机牌、发票等)到紫金港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审核并授权剩余30%的奖学金生活费;授权有效期一般为两周,遇寒暑假为一个月。 第二步:授权有效期内按照计财处预约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需在计财处网上预约30%额度的报销,同时预约之前70%部分的借款冲销,预约单上需院系研究生科盖章,“经费主管”需院系研究生科负责人签字,“经办人”需本人签字。如果导师资助往返旅费、签证费、保险费等,还需用导师经费预约因公出国报销单,预约单上需院系盖章,“经费主管”需导师签字,“经办人”需本人签字。按预约所在校区、预约时间前往各校区外汇窗口办理。 报销所需材料: 1.预约单; 2.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复印件(出国报销使用的经费必须是出国申请表上审批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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