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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体系框架

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体系框架
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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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体系框架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的管理和技术内容,将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分为综合、调查评价、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应急支撑、预算标准、信息系统共10类,包含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6种灾害类型,共145项。

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体系制修订项目任务表

序号类别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体系制修订

1 综合类20

2 调查评价类16

3 勘查类8

4 设计类18

5 施工类23

6 监理类 1

7 监测预警类33

8 应急类 6

9 预算标准类 6

10 信息系统类14

合计145

设计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技术要求(标准规范)框架体系勘查调查评价施工监理

监测预警综合应急管理

技术

调查

评估

风险

各灾害类型分项规范

分灾害类型单项规范

分项工程措施技术规程

监理规范

分灾害类型单项规范

分项施工措施技术规程

组织设计

质量评定

竣工验收

资料归档

物理要素单项规程

监测仪器信息发布

质量评定

各灾害类型单项规范

资料归档应急工作规程

应急调查与监测

应急演练

收费标准勘查

设计监理工程概(估)算

咨询评估

调查

危险性评估

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及软件开发信息系统建设指南信息标准化数据库建设

竣工验收

图1 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体系框架图

(一)综合类

包括综合管理类和综合技术类两个方面,共2个亚类20项。综合管理方面,制定防治规划、应急预案、年度方案、责任认定、灾情统计评估、合同管理、资质申报等技术指南。综合技术方面,制定基本术语、分类分级、图示图例等标准规范(见图2)。

管理

技术防治规划

应急预案

年度方案

责任认定

灾情管理

基本术语

图示图例

合同范本

1.1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1.2 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编制技术要求

1.3 地质灾害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1.4 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认定规程

1.5 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编制指南

1.6 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标准

1.7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规范

资质管理 1.8 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申报材料编制指南

1.11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基本术语

1.1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图示图例标准

1.9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合同范本

1.9.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同范本

1.9.6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1.9.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测合同范本

1.9.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合同范本

1.9.4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1.9.5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分类分级 1.12 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

1.10 地质灾害科技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技术要

1.14 地质灾害排查规范

排查

图2 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综合类体系框架图

(二)调查评价类

分为调查、评估、风险3类。

调查方面,按照1:5万、1:10万精度制定调查规范,同时对灾情调查制定规范。

评估方面,对规划区、场地、线状工程、农村居民点、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别制定技术要求,并对评估报告编制、图件编制分别制定(修订)规程和规范,共8项(见图3)。

风险方面,制定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规范、地质灾害风险区划、风险损失测算等技术指南。

调查

风险

精度

评估技术

风险评估

风险区划

2.2 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规范(比例尺:1:5万)

2.4 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

2.5.1 城镇村庄和各类经济开发区规划地质灾害危险

性评估技术要求

2.5.2 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2.5.3 线状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报告图件

2.5.4 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2.6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规程

2.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图件编制规范

2.8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规范

2.9 地质灾害风险区划技术指南

2.10 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编制规范

2.11 地质灾害风险损失测算技术指南

评估

2.1 地质灾害区域调查规范(比例尺:1:10万)

损失测算 2.5.5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2.3 地质灾害灾情调查标准

2.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

图3 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调查评价类体系框架图

(三)勘查类

针对滑坡(DZ/T 0218-2006)、崩塌、泥石流(DZ/T 0220-2006)、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6种灾害类型,分别制定工程地质勘查规范。对地面塌陷,分别按照采空区塌陷和岩溶塌陷制定工程勘查规范。共8项。

随着地质勘查技术手段的日趋成熟和完善,以及防治工程需要,进一步有针对勘查手段和内容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测量规范、坑探技术规程、物探技术规程、地质观测技术规程等(详见图4)。

工程勘查各类

型灾

害单

项规

3.1 崩塌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3.2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3.3 泥石流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3.4 采空塌陷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3.6 地裂缝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3.7 地面沉降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3.5 岩溶塌陷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3.8 重点集镇地质灾害勘查规范

图4 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工程勘查类体系框架图

(四)设计类

针对滑坡(DZ/T 02I9-2006)、崩塌、泥石流(DZ/T 0239-2004)、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6种灾害类型,分别制定工程设计规范。对地面塌陷,分别按照采空区塌陷和岩溶塌陷制定工程设计规范(图5)。

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具体工程措施,包括排水工程、削

方减载、回填压脚、抗滑桩、挡土墙、锚固工程、护坡、拦石墙、拦石槽、爆破、生物工程、安全监测等,编制相应的设计技术规程。鉴于设计与施工密不可分,申请编制单位需将设计规范/规程与施工规范/规程同时予以编制。共2个亚类18项。

设计

总技术规范

各分项工程技术规程4.1 崩塌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4.2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4.3 泥石流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4.4 采空塌陷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4.7 地面沉降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4.6 地裂缝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4.8 地质灾害排水治理工程设计规范

4.9 地质灾害削方减载治理工程设计规范4.10 地质灾害回填压脚治理工程设计规范4.11 地质灾害锚固治理工程设计规范

4.12 地质灾害抗滑桩治理工程设计规范4.13 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设计规范

4.14 地质灾害拦石墙治理工程设计规范4.15 地质灾害拦石槽治理工程设计规范4.16 地质灾害爆破治理工程设计规范

4.17 地质灾害生物治理工程设计规范

4.18 地质灾害安全监测工程设计规范

4.5 岩溶塌陷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图5 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工程设计类体系框架图

(五)施工类

针对滑坡(DZ/T 02I9-2006)、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6种灾害类型,分别制定工程施工规范。鉴于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密不可分,编制单位需将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规程与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程同时编制。同时,对工程施工

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分别制定相应的标准、规程和技术要求等(详见图6)。共23项。

施工

各分项工程技术规程

组织设计质量评定竣工验收资料归档5.20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5.21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检验标准5.22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规程

5.23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料归档整理技术要求5.1 崩塌防治工程施工规范

5.2 滑坡防治工程施工规范

5.3 泥石流防治工程施工规范

5.4 岩溶塌陷防治工程施工规范

5.7 地面沉降防治工程施工规范

5.6 地裂缝防治工程施工规范

5.19 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防治工程施工规范

5.8 地质灾害治理排水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5.9 地质灾害治理削方减载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5.10 地质灾害治理回填压脚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5.11 地质灾害治理锚固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5.12 地质灾害治理抗滑桩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5.13 地质灾害治理格构护坡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5.14 地质灾害治理拦石墙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5.15 地质灾害治理拦石槽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5.16 地质灾害治理爆破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5.17 地质灾害治理生物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5.18 地质灾害治理安全监测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5.5 采空塌陷防治工程施工规范

图6 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工程施工类体系框架图

(六)监理类

针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6种灾害类型,制定统一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DZ/T 0222-2006)(详见图7)。共1项。

监理监理规范 6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

图7 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工程监理类体系框架(七)监测预警类

工程监测各灾害类型单项规范7.1 崩塌地质灾害监测规范

7.2 滑坡地质灾害监测规范

7.3 泥石流地质灾害监测规范

7.4 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监测规范

7.6 地裂缝地质灾害监测规范

7.7 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监测规范

7.5 采空区塌陷地质灾害监测规范

7.8 地质灾害地表变形监测技术规程

7.9 地质灾害地下变形监测技术规程

7.10 地质灾害地下水动态监测技术规程

7.11 地质灾害深部位移变形监测技术规程

7.13 地质灾害地声(音)监测技术规程

7.14 地质灾害应力应变监测技术规程

7.15 地质灾害地面倾斜监测技术规程

物理要素

7.28 地质灾害监测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检验标准

7.29 地质灾害监测工程竣工验收规程

7.30 地质灾害监测资料整理归档技术要求

质量评定

竣工验收

资料归档

7.12 地质灾害降雨(量)监测技术规程

7.16 地质灾害GPS监测技术规程

7.18 地质灾害三维激光扫描仪监测技术规程

7.19 地质灾害Insar监测技术规程

7.20 地质灾害推力监测技术规程

监测仪器

7.17 地质灾害全站仪监测技术规程

7.21 地质灾害监测仪器数据接口标准

7.22 地质灾害远程遥测仪器双向控制与传输规范

7.23 地质灾害视频监测技术规程

7.24 地质灾害一体化雨量监测仪监测技术标准

7.25 一体化泥石流泥水位雷达监测技术标准

7.27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发布规程

信息发布

7.26 岩土体光纤光栅应力应变测试标准

图8 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工程监测预警类体系框架图

针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6种灾害类型,分别制定监测规范。同时,对监测技术与方法、监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分别制定相应的标准、规程和技术要求等(详见图8)。共33项。

(八)应急类

应急支撑按照应急工作规程、应急调查与监测、应急演练、应急信息技术和应急防治技术等五个方面,制定地质灾害应急规程和规范(详见图9)。共五个亚类6项

应急

应急工作规程

应急调查与监测

应急演练

8.1 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规程

8.2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指南

8.3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监测预警技术指南

8.4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规程

8.5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信息技术标准

信息技术

8.6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技术导则

防治技术

图9 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应急类体系框架图

(九)预算标准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算标准主要涉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监理以及防治工程概(估)算、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咨询评估取费等内容,制定相应的费用预算标准(详见图10),共6项。

(十)信息系统类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主要涉及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标准化、数据库建设指南、信息系统建设和相关硬软件平台建设,制

定相应的技术要求并开发相关软件(详见图11)。共四个亚类14项。 收费标准设计监理危险性评估

勘查9.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收费标准

9.4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9.6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9.5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取费标准

9.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取费标准工程概(估)算咨询9.7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咨询评估收费标准调查9.2 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

图10 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预算标准类体系框架图 信息标准化10.1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定

10.7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南信息系统

建设指南

数据库建设10.3 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建设指南

10.4 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库建设指南

10.8 滑坡崩塌泥石流监测系统建设规范10.9 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监测系统建设规范

信息化建

设10.5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数据库建设指南

10.6 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南

10.12 地质灾害勘查数据采集与图形编绘系统建

设指南

10.14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南10.11 地质灾害调查野外数据采集与信息管理系

统建设指南

10.13 地质灾害稳定性评价与工程设计系统建设

指南

信息系统

10.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信息标准化技术指南

10.10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指南

图 11 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标准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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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方案设计

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方案设计 1.1需求分析 1.1.1采购范围与基本要求 收集智慧园区建设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信息标准,编写XX高新区开发区智慧园区的接口规范、信息交换标准、元数据标准等。1.1.2建设内容要求 (1)编写 《XX高新区开发区智慧园区元数据信息标准》 《XX高新区开发区智慧园区数据代码规范目录》 《XX高新区开发区智慧园区数据交换方式》 《XX高新区开发区智慧园区数据交换内容标准》 《XX高新区开发区智慧园区数据接口标准》 《XX高新区开发区智慧园区数据采集规范》 《XX高新区开发区智慧园区数据处理规范》 《XX高新区开发区智慧园区数据质量规范》 《XX高新区开发区智慧园区数据管理制度》 《XX高新区开发区智慧园区系统运维管理规范》 《XX高新区开发区智慧园区文档管理制度》 《XX高新区开发区智慧园区运营管理标准》 (2)收集 (住建部智慧城市文件(2013年4月) 《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指南》(工信部,2013年4月)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GB/T21063-200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GB/T21062-2007) 《信息技术大数据术语》(20141191-T-469) 《信息技术大数据参考架构》(20141191-T-469)

《关系数据管理系统技术要求》(GB/T28821-1012)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 《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住建部2005年) 《城市地下空间开法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59号、第108号) 《电信建设管理办法》(国发委第20号) 《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1.2设计方案 XX高新区智慧园区是一个大规模的建设工程。该工程以业务系统的相关数据为业务处理核心,以其它相关部门为信息交换对象,实现跨机构的大型综合与分布式的信息化系统。 面对这样一个大型的信息系统,XX高新区智慧园区建设首先必须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和相关制度。保障XX高新区智慧园区生态XX高新区智慧园区建设标准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联互通。 1.2.1标准在系统建设中的作用 XX高新区智慧园区建设与标准规范建设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生态XX高新区智慧园区各项内容的建设必须遵循标准和规范,其设计、开发和实施等需要标准和规范进行指导;另一方面,标准和规范的制订和维护离不开生态XX高新区智慧园区的建设实践,标准和规范必需符合实际需求,随着生态XX高新区智慧园区建设的不断建设和推广,标准和规范也要根据生态XX高新区智慧园区建设的进展不断完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生态XX高新区智慧园区及其配套体系的建设需要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指导。标准和规范具有以下指导作用: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本文是关于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地质灾害作为一种破坏性的地质事件,经常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制约着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下面为大家分享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需由政府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划分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纳入省级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应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气象、民政、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义务,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根据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所辖领域的地质灾害调查。 地质灾害调查范围包括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水利、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修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划定; (四)总体部署和防治项目; (五)防灾预警体系建设; (六)资金渠道; (七)保障措施等。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施工区域等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等条件且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应划为

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令)、《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16号令)、国土资源部《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政办字〔2010〕11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目的和主要依据 (一)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救灾能力和防治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规划的目的 落实省省和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目标任务,细化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对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容和要求,并对未涉及到的部分制定相应的规划目标任务。同时,以依法批准的规划为依据,对我县行政的地质灾害防治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化、综合治理科学化,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对经济社会安全保障能力。 (三)编制规划的依据 1、政策法规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2、相关规划 (1)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 (2)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0-2020); (3)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1-2015); (4)县相关行业发展规划。 3、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 二、规划名称、围和规划期 (一)规划名称 《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 (二)规划围

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令第394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1 -

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_四大体系_建设_关凤峻

家底不是一次摸清的。不断增高的目标要求引领着工作不断拾阶而上。比如地质灾害调查,最早确定的目标是1800个山区县做1∶20万的调查,现在已经有1080个县完成了1∶5万的调查;再往高目标要求,有一批山区县应该做到1∶1万,更高的理想目标是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威胁人口较多的地区,可以提高到1∶2000。总体看,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管理各项职能任务,都做了一些调查工作,有一定基础,但程度不同、深浅不一,都有大量的后续工作要做,都要提高调查的精度,都要从研究探索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区域规律向为管理、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延伸、拓展。调查评价理应成为常态化的工作,需要尽快全面规范,形成科学完善的工作体系。 2 监测预警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各项职能的履行,几乎都需要监测,缓急不同都有预警问题。在四大体系中,监测预警不像调查和治理,可以按项目、按工程组织。它是经常性的工作,不可中断,要有常设 收稿日期:2016-09-07;修回日期:2016-10-10▲ 作者简介:关凤峻(1959-),男(满族),吉林省吉林市人,研究员,工学博士,现任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 摘 要: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探索虽然形成了以“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防治(保护、开发利用)体系和应急值守体系”为主体的基本格局,尚需不断完善。调查评价体系要从研究探索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区域规律向为管理、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延伸、拓展。监测预警体系应同地下水监测体系一样,由全国性的监测中心、监测网络、国家级监测工程组成。综合防治体系重在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应急值守体系应尽量探索利用公共网络传输系统,大幅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关键词: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防治体系;应急值守体系 中图分类号:F407.1;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16)10-0004-04 经 长期实践探索,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了以“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 系、综合防治(保护、开发利用)体系和应急值守体系为主体的基本格局。每一个体系都包含大量具体工作,每一项工作都有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目标任务制定得合理,有一定的高度和广度,就能够推动地质环境“四大体系”从初步形成走向逐步完善,引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1 调查评价体系 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环境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保护,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管理,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勘查评价指导工作,地面沉降、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监测监管,地热、矿泉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等。开门第一件事,履职第一件工作,都需要调查评价,都需要查清家底。而且调查不是一蹴而就的, 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 “四大体系”建设 ■ 关凤峻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北京 100812)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唐计生(矿长) 副组长:任德珍(总工程师) 成员:付成东(防治水副总)唐计中(生产矿长) 师安平(安全矿长)靳立全(通防矿长) 张俊鹏(机电矿长) 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防治水科。办公室主任由地测科科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 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地测科: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矿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

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指挥(信息)中心: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科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 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月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 2、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3、工作面开始回采后,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第三条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 1、发现地质隐患后,根据地测科划定的危险区,由办公室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 2、矿办公室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 3、矿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 第四条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

框架结构的文献综述

【内容摘要】:框架结构是由梁和柱组成承重体系的结构。主梁、柱和基础构成平面框架,各平 面框架再由联系梁连接起来而形成框架体系。随着建筑业的发展,目前多层和高层建筑逐渐增多。 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充分利用其使用空间,满足了使用者在使用上的不同要求。因此,框架结构房屋越来越多的受到人们的青睐。 【关键词】:框架结构、混凝土、应力、抗震、框架梁 一、引言 框架结构是指由梁和柱刚接而成承重体系的结构,即由梁和柱组成框架结构共同承受使用过程中 出现的水平荷载和竖向荷载。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是由楼板、梁、柱及基础四种承重构件组成的。 由主梁、柱与基础构成平面框架,各平面框架再由 连续梁连接起来形成空间结构体系。 该结构形式,可形成较大的内部空间,能灵活的布置建筑平面,并具有传力明确、延性、抗震 性和整体性好的优点,因此,无论是在工业建筑还是民用建筑中,框架结构都是一种常用的结构 形式。 二、主题部分 1.框架结构的概念 框架结构是指由梁和柱以钢筋相连接而成,构成承重体系的结构,即由梁和柱组成框架共同抵抗使用 过程中出现的水平荷载和竖向荷载。框架结构的房屋墙体不承重,仅起到围护和分隔作用, 一般用预制的加气混凝土、膨胀珍珠岩、空心砖或多孔砖、浮石、蛭石、陶粒等轻质板材砌筑或 装配而成。 框架结构又称构架式结构。房屋的框架按跨数分有单跨、多跨;按层数分有单层、多层;按立面 构成分为对称、不对称;按所用材料分为钢框架、混凝土框架、胶合木结构框架或钢与钢筋混凝土混合 框架等。其中最常用的是混凝土框架(现浇整体式、装配式、装配整体式,也可根据需要 施加预应力,主要是对梁或板)、钢框架。装配式、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和钢框架适合大规模 工业化施工,效率较高,工程质量较好。 2.框架结构的优缺点 (1)框架结构的主要优点: 空间分隔灵活,自重轻,有利于抗震,节省材料;具有可以较灵活地配合建筑平面布置的优点, 利于安排需要较大空间的建筑结构;框架结构的梁、柱构件易于标准化、定型化,便于采用装配 整体式结构,以缩短施工工期;采用现浇混凝土框架时,结构的整体性、刚度较好,设计处理好 也能达到较好的抗震效果,而且可以把梁或柱浇注成各种需要的截面形状。 (2)框架结构的缺点为: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一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摘录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灾害。 第五条第三款“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第二款“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三十五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 对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责令限期治理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XXX集团有限公司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一、总则 (一)为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质量,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发挥治理工程投资效益,促进我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我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以伟创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基础。 (三)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所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四)监理工作范围: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六)质量方针:科学管理、优质服务、持续发展。 二、监理的目标与质量控制 (一)、监理目标 1、进度目标:严格按已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日进度、周进度、月进度,确保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2、质量目标:严格工序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投资目标:力求在造价合理,节约费用、控制预算投资限额内避免不必要的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加。 4、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2、技术交底制度 3、材料检验制度 4、隐蔽工序验收制度 5、轴线、标高的复验制度 6、会议制度 7、监理工作汇报制度 8、档案管理制度 (三)质量控制 严格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对项目的质量监督责任到人,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层层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高质量的完成。 (四)项目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1.监理合同书、委托书; 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 4.其它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五)所属全体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三、质量管理目标 (一)竣工验收通过率达100%。 (二)内部审核质量评分等级优良率达100%。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富源县老厂镇舍乌煤矿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 各 种 制 度 、 岗 位 责 任 制

目录 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4、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5、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7、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8、岗位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程》,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4、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6、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7、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8、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9、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

其他开采地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10、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11、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12、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13、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14、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5、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框架结构体系的特点

1、框架结构体系的特点 1.1建筑平面布置灵活,使用空间大。 1.2延性较好。 1.3整体侧向刚度较小,水平力作用下侧向变形较大(呈剪切型)。所以建筑高度受到限制。 1.4非结构构件破坏比较严重。 2、框架结构体系选择的因素及适用范围 2.1考虑建筑功能的要求。例如多层建筑空间大、平面布置灵活时。 2.2考虑建筑高度和高宽比、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场地条件等因素。 2.3框架结构体系是介于砌体结构与框架-剪力墙结构之间的可选结构体系。框架结构设计应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便施工的原则(结构设计原则)。 2.4非抗震设计时用于多层及高层建筑。抗震设计时一般情况下框架结构多用多层及小高层建筑(7度区以下)。 2.5框架结构由于其抗侧刚度较差,因此在地震区不宜设计较高的框架结构。在7度(0.15g)设防区,对于一般民用建筑,层数不宜超过7层,总高度不宜超过28米。在8度(0.3g)设防区,层数不宜超过5层,总高度不宜超过20米。超过以上数据时虽然计算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但是不经济。 3、结构平面、竖向布置 3.1为了保证框架结构的抗震安全,结构应具有必要的承载力、刚度、稳定性、延性及耗能等性能。设计中应合理地布置抗侧力构件,减少地震作用下的扭转效应;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并应具有良好的整体性;结构的侧向刚度宜均匀变化,竖向抗侧力构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宜自下而上逐渐减小(不应在同一层同时改变构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突变。 3.2框架结构宜设计成双向梁柱刚架体系以承受纵横两个方向的地震作用或风荷载。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一向为刚架,另一向为铰接排架的结构体系。但在铰接排架方向应设置支撑或抗震墙,以保证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 3.3抗震设计的框架结构,不宜采用单跨框架。如果不可避免的话,可设计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多层建筑也可仅在单跨方向设置剪力墙。后者框架结构部分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选用,而剪力墙部分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剪力墙结构选用。

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框架简介-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框架综述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07-09 北京

主要内容 一、背景和编制思路 二、对国外EC标准化态势的认识 三、对我国EC标准化状况的诊断 四、对我国EC标准化需求的分析 五、对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的定位 六、对策和措施

1、编制背景 国办[2005]2号文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化意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抓紧完善电子 商务的国家标准体系;鼓励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和科研 机构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关键技术标准和规范,参与国际标准 的制订和修正,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标准化进程。 国家标准委的要求:围绕国办[2005]2号文的要求,尽快提出《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并会同国信办、发改委、科技 部、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等,力争在3~5年的时间里,完成 以发展我国电子商务为核心的一系列关键技术标准。

2、编制思路 摸清国际态势 把握我国现状、问题和产生问题的根源 分析我国发展对标准化的需求 提出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明细表 指出未来标准化工作重点

1. 国际主要EC标准化组织 ISO/TC154商业和行政中的业务过程、数据元和文档格式 UN/CEFACT联合国贸易便利与电子业务中心 OASIS国际结构化数据标准组织 RosettaNet ISO/IEC/JTC1/SC32数据管理与交换 W3C/IETF 电子业务谅解备忘录ISO、IEC、ITU、UN/CEFACT、OASIS

2、标准化思路 参考模型(ISO/IEC 14662) 业务交易 业务交易的信息技术方面 功能服务视图业务操作视图开放式edi 参考模型视作业务标准支撑技术标准 符合被…涵盖 业务交易的业务方面 符合被…涵盖 相互关联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我矿主要地质灾害分为井上和井下,根据煤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定 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由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地测部门是业务管理部门。有关部门配合时,要从人力、物力、资金上给予保证。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主管并负责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矿每年四月底前应分别成立本年度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每年应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维修费,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 2.地测部门应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 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地测部门具体负责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4.雨季中(5?9月)每周对工业广场周边岩石山体进行排查一次,做好记 录,如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相关部门协助的,及时报送,协同处理。 (二)地表地质灾害防治 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煤矿开采对应地表区、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由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周边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 (三)井下地质防治1.水害防治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导水裂隙断层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的

框架结构体系结构设计说明

框架结构体系结构设计 第一章建筑设计 1.1 设计资料 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年均气温27.6度,最高气温39度,最低气温4.3度。东北风为主导风向,基本风压0.35kN/m2,基本雪压0kN/m2。年降雨量1002.3mm,最大雨量135.6mm/d。 拟建建筑场地已经人工填土平整,地形平坦,地面高程为2.4m。土质构成自地表向下依次为: ①杂填土:厚度约为0.6m,承载力特征值fak=85kPa,天然重度16.2kN/m2。 ②灰色粘土:厚度约为1.8m,承载力特征值fak=120kPa,天然重度18.4kN/m2。 ③褐色粉质粘土:厚度约为1.6m,少量粉砂,含粘粒,饱和,松散稍密状。承载力特征值fak=220kPa,天然重度19.4kN/m2。 ④中砂:厚度约为6.7m,以中粗砂为主,饱和,属密实状态,承载力特征值为240kPa,工程地质性质良好,可作为持力层。 场地地下水水位高程约为2.3m。经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判定该地下水对混凝土无侵蚀性。经地质勘察部门确定,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的加速度为0.1g,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建筑场地为Ⅱ类,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场地特征周期为0.45s。梁、板、柱的混凝土均选用C30,梁、柱主筋选用HRB400,箍筋选用HPB300,板受力钢筋选用HRB335。 1.2 建筑设计方案 一个设计应满足到适用、耐久、美观三大要求。首先,应考虑场地的环境、使用功能、结构施工、材料设备、建筑经济及建筑艺术等问题,同时,还应考虑建筑与结构,建筑与各种设备等相关技术的综合协调,以及如何以更少的材料、劳动力、投资和时间来实现各种要求。该工程为多层住宅楼,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该住宅楼层 m左右。 数为6层,建筑面积47002 1.3 结构设计说明 本工程采用 ,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二级,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均按民用建筑设计规范执行.全部图纸尺寸除标高以米为单位外均以毫米为单位。本工程结构图中所注标高均为结构标高。

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

附件: 1.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 2.养老服务领域已发布、制定中及待制定标准目录

附件1 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 通用基础标准标 准 化 导 则服务提供标准 术语与缩略语符 号 与 标 志 分 类 评 估 数 据 质 量 管 理 其 它 支撑保障标准 医 疗 护 理 精 神 慰 藉 健 康 管 理 安 宁 服 务 社 会 工 作 休 闲 娱 乐 文 化 教 育 权 益 保 障 其 它 生 活 照 料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商 管 理 服 务 管 理 服务提供者管理信息化建筑、设施设备与用品环境、安全与卫生 师 资 培 训 与 考 评 服 务 人 员 培 训 管 理 人 员 岗 位 设 置 标 准 家 庭 照 护 人 员 培 训 管 理 其 它 人 才 分 类 标 准 信 息 资 源 服 务 信 息 化 平 台 建 设 与 运 维 其 它 设 施 设 备 建 筑 场 所 老 年 用 品 其 它 服 务 安 全 环 境 保 护 食 品 安 全 消 防 安 全 劳 动 保 护 应 急 管 理 职 业 健 康 其 它 服 务 风 险 管 理 合 同 管 理 服 务 绩 效 考 核 卫 生 防 疫 信 息 安 全 其 它 2

附件2 养老服务领域已发布、制定中及待制定标准目录 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的指导下,根据我国养老服务发展趋势和需求,将已发布、制定中和待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集合成养老服务体系目录。 分布领域序号标准名称标准号(计划号) 标准 级别 标准 性质 标准 类别 标准 状态 通用基础标准1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01-2013行标推荐管理已发布2养老机构分类与编码20120699-T-314国标推荐管理制定中3养老服务图形符号标识MZ2016-T-041行标推荐管理制定中4养老机构照护等级划分MZ2016-T-042行标推荐管理制定中5养老机构标准体系建设指南MZ2017-T-012行标推荐管理制定中6养老服务基本术语MZ2017-T-013行标推荐管理制定中7养老机构服务风险评估通则MZ2017-T-016行标推荐管理制定中 3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 第一章总则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它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关于灾害防治、应急以及救助的法律制度,标志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新轨道。它的施行,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章共九条,是整个条例的纲领性规定,明确了为什么立法、立法要管什么以及由谁管理等重大问题。主要内容包括:条例的立法目的、地质灾害的概念和范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地质灾害灾情等级划分及其划分标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承担责任的划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防治意识以及救助能力等方面的领导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管理职责的划分、对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的鼓励、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贡献者的奖励等。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 我国是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活动频繁、危害重,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因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占自然灾害死亡人数比例较大,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达数百亿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和下达文件强调防治地质灾害是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并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1988年起地质环境监测评价、监督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被列为地质灾害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1999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全国已有19个省、市、自治区颁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了防灾预案、灾害速报等一系列制度,同时也加强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的资质管理,适合国情的群测、群防体系正在建立,汛期预报、检查和应急工作也初见成效,通过预测、预报、及时避让和有效防治,大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从地质灾害防治实践来看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基础工作薄弱,监测网络不完善;二是,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治方案的编制不规范;三是,在经济建设活动中,忽视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导致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经常发生;四是,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渠道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XX年度实施方案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XX年度实施方案为做好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工作,编制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实施重点 xx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重点有:实施地质灾害排查,落实全区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大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科技支撑建设力度。 二、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xx年度群测群防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区、镇两级应急能力明显增强。 (二)工作任务 1.调查评价 开展年度地质灾害排查工作。通过对全区范围内,特别是地质灾 害高发易发区域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掌握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发展变

化情况,对新发现、新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根据其危险性确定防治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2.监测预警 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布置简易监测、报警 设备,对群测群防员进行培训。利用会议和各种媒体、宣传栏、宣传册、挂图、光碟和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进村、入户、到人。开展地质灾害知识、避险技能的宣传教育,进行简易监测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3.应急能力建设 (1)开展区、镇应急能力建设,配备应急技术装备。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演练。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金川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xx年度经费估算为16.39万元。其中群测群防费用1.39万元,占总经费的8.5%;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费用10万元,占总经费的61%;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经费5万元,占总经费的30.5%。申请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市、区配套。 四、实施进度 xx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包括灾害排查、监测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根据项目的任务要求和建设特点,实施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查评价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年度地质灾害排查(xx年4月—xx年12月)。通过地质灾害发展变化情况和影响因素分析,对新发现、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纳入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中。 (二)监测预警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监测预警项目工作安排周期为1年(xx年4月—2018年4月),主要工作任务: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三)应急能力建设实施进度安排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2012年4月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领导组 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其他副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部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安全监察部 物资供应部项目管理部调度室 行政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以上单位行政正职(二)领导组职责: 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项目管理部: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室: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部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 矿建基建期:每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 矿井生产期:每月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周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 2、基建期每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项目管理部、党总支办公室等有关单位进行矿区范围内的巡查,重点可能因采矿塌陷引起的区域进行调查和监测。 3、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4、工作面开始回采后,进行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学校、工程建设区、学校、公路等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5、对于采矿造成的以下区域划定为地质隐患3级以上危险区: (1)造成裂缝并可能塌落的建筑; (2)造成可能威胁行人、行车、建设区安全的滑坡及滑坡区; (3)造成公路塌陷断落段等

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第一节汛期值班制度 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1日至9月1日。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或推迟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二、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三、在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不得离区外出。 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报经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移交。 四、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处于良好的通讯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五、值班人员在接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第二节灾情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发生地质灾害涉及的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已经米取的措施等。 二、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三、汛期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第三节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 为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发生、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编制年 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汛前”是指每年5月1日前;本制度所称的 “汛前调查”,是指汛前进行的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类型、规模、危险程度、危害性等勘测调查活动。 二、排查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已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三、对已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应向基层了解情况,存在重大隐患的,赴现场调查核实,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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