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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施工特殊过程、关键工序专人盯岗作业制度

项目工程施工特殊过程、关键工序专人盯岗作业制度
项目工程施工特殊过程、关键工序专人盯岗作业制度

中铁一局厦门公司项目工程施工特殊过程、关键工序专人盯岗作业监控表

填写要求:

1、现场值班技术员在施工特殊过程、关键工序盯岗作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将现场情况如实、详细的填写;

2、现场值班技术员将发现的问题若不能自行解决的情况下,及时报上一级管理人员,及时处置。

特殊过程与关键工序划分

市政道路工程测量方法

精心整理 池峰路市政工程测量方案 1施工测量仪器的配备 施工测量仪器的选用参见附表《主要的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 器设备表》。 2关键过程控制 2.2监控记录 施工日记、交接桩记录、复测资料、测量复核记录、坐标及标高引测记录、测量施工放样记录、技术复核记录、质量检验评定记录等。

3施工准备Array 3.1测量仪器配置 (1)、全站仪(详见右图所示):根据本标段工程实际 情况配置仪器以满足测量精度要求。 (2)、水准仪(S1、S3):控制标高引测及沉降观测等 精度要求较高时采用S1精密水准仪,一般现场场地标高测 (3 (4 3.2 (1 使用。 (2 (3 位。 (4 出入,经复核无误后才能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坐标、高程控制桩。若发现控制桩复 核误差超出《测量规范》GB50208-2002中所规定的允许范围,应向建设单位提交书 面资料,要求重新提供。 (5)、建立测量控制网:根据设计道路总平面图、施工现场地理环境、测量通 视效果、测量便利程度和拟设导线控制点保护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设测量 控制桩。控制桩布好后再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坐标、高程控制点,将布设的导线控

制点的坐标、高程测量出来,经复核无误后就形成完整的能直接指导测量施工的坐标、高程控制网体系,并形成文字记录。这样道路任何点位测量均可采用就近导线控制点进行,不必繁琐设置过渡转点。 4测量施工工艺流程 道路断面复测-→管道工程测量-→路基、路面工程测量-→竣工测量 4.1道路断面复测 4.2 度,防止超挖;管槽开挖后应及时恢复管道中心线和控制高程,采用设置坡度板来进行高程、中心线控制,随时检查坡度板设置位置和高程是否准确,确保管道中心线、坡度及附属构筑物位置与沟槽长度准确。 4.3路基、路面工程测量 主要包括:清表、清淤测量、路基填砂测量、山皮石垫层测量、水泥稳定层测量、路面测量、附属构筑物测量。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施工关键工序施工的管理制度

施工关键工序施工的管理制度 为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细化“三检制”(即班组自检、技术员复检、质检员或质检工程师专检),现对本项目施工的关键工序验收提出以下要求:关键工序清单 施工关键工序主要指隐蔽工程、危险性较大、质量通病隐患多、技术难度大、采用“四新”等的工序,而且是不能采用竣工资料表格、须要单独填写工序验收卡的工序,如: (一)桥梁、涵洞工程 脚手架(爬梯)验收;采用智能张拉系统的预应力张拉;预应力压浆;跨既有线桥梁板安装,跨既有线桥安全防护设施验收;预制台座、存梁台座验收等。涵洞基坑开挖后基底验收。桩基成孔灌注前,支座垫石施工,桥面现浇层混凝土浇筑,桥面铺筑摊铺,伸缩缝安装。 (二)路基工程 路基基底清表完成后填土前、转区填筑前(93区顶,94区顶,96区顶)。 (三)路面工程 路面各结构层施工前:未筛分碎石摊铺,底基层摊铺,基层摊铺,下面层摊铺和上面层摊铺。 关键工序管理 “关键工序验收卡”(以下简称“验收卡”)由技术员编制、质检工程师复核、总工审批; 工序开始前,班组长、技术员应召开班前会进行交底。交底中,应明确哪些质量、技术内容是班组人员应负责的,哪些是技术员自己应负责的; 施工过程中,班组长应组织和督促作业人员按照验收卡要求施工,积极配合技术员和质检员的检查、监督; 关键工序完成后,班组长负责自检,合格后填写验收卡,签字后报技术员复检; 技术员接到班组长签字的验收卡后,应及时进行复检。对于质量隐患、质量缺陷,应在现场指导、督促班组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上报给分部主管质量的领导,并拒绝在验收卡签字;对验收符合要求或整改到位的,应及时填

写验收卡并妥善保存。 主管质量的分部领导在接到“班组拒绝整改的报告”后,应支持技术员工作,并及时给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三、施工许可证签发 对关键工序施工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由分部三检人员、试验员和测量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报分部总工,由分部总工下达施工许可证,一式三份(施工队、分部质检部、总部质检部各一份),报总部质检部备案抽检。

市政道路工程关键工序施工技术措施内容

众鑫建设 市政道路工程关键工序施工技术措施 众鑫建设生产科

目录 一、土石方工程 (3) 二、排水管道工程 (5) 三、沟槽回填土 (9) 四、检查井质量通病控制 (11) 五、道路基层(土路基) (11) 六、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12) 七、沥青路面 (14) 八、混凝土路面 (15)

市政工程关键工序施工技术措施 一、土石方工程 1、挖土前,有阻碍施工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上及地下有关的管线(包括电力、 通讯、给水、排水、煤气、供热等)、树木、坟墓等要取得详细资料,并安 排拆除或搬迁。 2、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和机械上下设施等应事先勘查,做好必要的 加宽、加固工作。 3、在施工现场修筑汽车行走的便道,坡度不应大于1∶5.5,其路面应填筑适当 厚度的碎(砾)石或石粉。土方工程机械,其施工坡度最大在控制在1∶3 之内。 4、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制定。考虑使用时间长 短,根据工程地质、地下水位、挖方深度和地面荷载情况,通过计算并结 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注:1、本表适用于时间较长(超过一年)的临时道路、临时工程的挖土。 2、岩石边坡坡度根据岩石性质、风化程度、层理特性和挖土深度确定。 5、大型土方机械开挖应从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在高度超过3m或在 不稳定土体之下无坡脚或负坡脚(掏空)作业。深基坑每挖1m左右即应检查 通直修边,随时修正偏差。在挖方边坡上如发现有危岩、孤岩、古滑波等土 体或导致岩(土)体向挖方一侧滑移的软弱夹层、裂隙时,应及时清除和采 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岩(土)体崩塌与下滑。 6、在滑坡地段挖方时,应详细了解地质资料,从挖土的方向和手段制定方案,

新八大特殊作业

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涉及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2811 安全帽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析 GB/T4200 高温作业分级 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6095 安全带 GB/T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26557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DL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JB/T450 锻造角式高压高压阀门技术条件 JG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略) 4、基本要求 4.1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c.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e.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3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 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d;腐蚀性戒指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e;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f.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4.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具等进行检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9208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2015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 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 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 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 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 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 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 相关文件 5.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5.4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建筑施工主要工序

关键工序及施工方法 一、测量放线 二、基坑(槽)土石方开挖 三、地基验槽 四、模板制安 五、钢筋绑扎 六、砼浇筑 七、屋面找平层 八、厨厕防水 九、管线预埋 十、防雷设施 十一、钢材焊接 一、测量放线 1.1目的:为使测量放线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1.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测量放线。 1.3职责:计量员或施工员负责测量放线,主管施工员(或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负责技术交底、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验收的组织工作;质安员负责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监督、施工安全

工作。 1.4工作程序 1.4.1施工前计量员或施工员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建设单位提供的已有基准点进行测量 放线。 1.4.2测量完毕后,施工员及时组织质安员、计量员、工程监理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5相关文件 1.5.1GB50026—93《工程测量规范》 1.6注意事项 1.6.1测量工作的基本原则:从整体还可能局部,先控制后细部。 1.6.2在测量工作前,应对水准仪、经纬仪等仪器设备进行检验校正。 1.6.3仪器应安置在稳固平整的地面上,以减少仪器下沉和滑动。 1.6.4每次仪器读数前,一定要使气泡居中,读数后还应检查气泡是否居中。 1.6.5读数要准确,记录员要复述,以便核对。记录要整齐、清楚。记录有误不准擦去或涂改,应划去重写。

1.6.6仪器一定要维护好,不能让雨淋或烈日暴晒,应撑伞遮挡。 1.6.7测量结果必须进行复核。 1.6.8丈量时,前、后尺手拉力要均匀、拉平、拉稳。 1.6.9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建立;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放线、找平;建筑物沉降与变形观测等均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1.6.10要采取措施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和关键定位点。 二、基坑(槽)土石开挖 2.1目的:为使基坑(槽)土石方开挖质量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2.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建筑工程的基坑(槽)土石方开挖项目。 2.3职责:计量员或施工员负责测量放线、标高控制,主管施工员(或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施工后验收的组织工作;质安员负责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材料员负责所有合格施工材料的采购,设备员负责现场设备的管理。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济宁长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

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工序

关于对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工序 验收流程的补充的通知 各工程项目主管、各在建项目部和监理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关键工序的验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现对长麓建司发【2016】17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工序验收流程的通知》中所明确在建项目关键工序验收的流程作出如下补充: 一、房建工程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的关键工序: 1、基坑支护工程:基坑验槽,基坑护壁 2、基础工程:人工挖孔桩扩底、底板顶板防水、塔吊基础及安装验收、地下室底板及剪力墙钢筋、包括基础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检验 3、主体结构工程:标准层钢筋、砌体(样板检验)、内粉饰(样板检验)、防水(厕所、厨房、屋面、阳台)、外墙(包括保温、贴面、刚挂施工)、油漆(外墙漆、内墙888施工)、包括主体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检验 4、园林绿化:苗木验收、铺设沥青路面厚度 二、市政道路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抽查)的关键工序: 1、台背回填:压实度、回填材料、分层厚度 2、井周回填:压实度、回填材料、分层厚度 3、雨污水管:管材质量、垫层厚度、回填材料、回填 厚度、夯实情况

4、路基填筑:填料、压实度、厚度 5、梁板:钢筋规格型号、保护层厚度、间距、绑扎、垫块布置、混凝土配和比和强度 6、路缘石:砌筑质量、尺寸、强度 7、基坑:承载力、尺寸 8、人行道:土基压实度、排水管埋设、垫层、铺砌质量 9、绿化:树穴尺寸、树木品种、胸径、冠幅、种植土质量、支撑 以上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报监理单位和工程项目主管检查,均合格后再向工程建设部质安组提出检查申请,工程建设部质安组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进行施工。 对于检查结果与自检单位自检结果不符,将督促整改;偏差较大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望各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引起重视,规范各自的质量行为,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检查结论真实准确。 特此通知。 2016年9月9日

八大特殊作业

八大特殊作业: 1.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2.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3.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4.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5.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6.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7.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8.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特殊作业的特点: ? 1.突然性 ? 2.复杂性 ? 3.危险性 特殊作业的管理 1.作业人员的选择 2.作业票证的办理 3.危害识别的告知 4.安全措施的落实 5.作业票证的审批 6.作业过程中的监护 7.作业完成后的验收 8.安全器具的日常维护保养 一、吊装作业 1.术语和定义 1.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1.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2.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3.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 ? 3.1 吊装机具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 3.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 3.3 起吊重物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 3.4 风险管理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 3.5 起吊负荷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4.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 4.1 选择作业人员 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 4.2 落实安全措施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 4.3 检查作业器具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委托41所开展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有以下几类: a)电工作业;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c)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d)单位内部特种车辆驾驶; e)登高架设作业; f)压力容器作业。 1、严格实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发现特种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必须报告专业维修人员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 2 未取得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设计、制造特种设备。 3 对特种设备进行安装、大修、改造的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4 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单位存放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5 单位在购买、使用特种设备时应选择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 6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安装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安装许可证,经安全检验合格后,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的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7 使用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应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 9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10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市政工程关键工序控制培训资料d

第四节主要质量控制点设置 道路工程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排水工程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第五节施工测量放线质量控制措施 工程测量控制是事前控制中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工序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工程师应将它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的一种重要监控手段。本工程包含的工作内容较多,所以涉及到的测量放线工作内容也相对较多,如:道路施工测量、排水管道施工测量等,因此,施工测量工作必须引起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高度重视。 一、测量监理工作一般要求 审查承包人的测量人员的资质、配备的仪器能否达到《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测量项目、测量内容、方法、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最终提供的成果资料;按不同情况,可分别采用旁站、参与测量、抽查检测、检查资料等方式实施有效的监理,通过测量记录、成果资料、监理工作的日记以及有关来往文件,施工测量的质量情况应得到全面的系统的和正确的反映。一切外业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直接记录于手簿中,测量记录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划改要正规,不得就字改字,不得随意涂改,严禁涂、擦、改。测量资料要完整,计算及成果资料均应有严格的检核,并签署完善。未经检核的成果不能交付使用。测量资料应包括外业测量的全部原始记录,内业计算(控制点平差、放样数据的计算等)以及成果资料的整理(控制点一览表及点位布置图)。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校。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检校全站仪、钢尺、水准仪,必须每年一次送有关部门进行检定。 二、作业时应注意 1、晴天作业时,仪器应打伞遮阴,严禁直接镜头对向太阳。进行控制测量时,棱镜也应打伞遮阴,以免暴晒影响测量精度。

2、应避免在烟、灰、雨、雾、电及四级以上大风的不利条件下测量。 3、视线应尽量避免通过受电磁场干扰的地方,一般要求离开高压线2-5米,测距时,对讲机应停止使用。 4、视线背景避免反光物体,在反射光束范围内不得同时出现两个反射器。 5、使用后注意清除仪器的尘埃和潮气,存放于干燥而温度变化不大的地方。 三、测量监理的工作内容 1、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前期导线点和水准点的复测和加密工作。 为了保证路线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确保施工中不发生任何差错。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把设计单位提交的全部控制桩点(平面控制点、水准点等)进行复测,施工复测的工作内容基本上与定测相同,它包括导线点、水准点等,施工复测的主要目的是检验原有桩号的准确性,而不是重新测设,所以,经过复测,凡是与原来的成果或点位的差异在允许的范围内时,一律以原来的成果为准,不做改动。对经过多次复测确定,证明原有成果有误或点位有较大变动时,应报业主单位,经审批同意后,才能改动。施工前,为了施工方便,尚需加密导线点和水准点。复测成果及加密成果都应上报监理审核,监理应做平行检测后才能批复。 (1)测量前的准备工作 测量前的准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a.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任测量人员;全面熟悉设计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和要求; b.熟悉测量设备和工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测量仪器设备的常规

八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4.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4.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4.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防止加油站在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 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中发生事故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在站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管理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站区内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 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3 职责与基本要求 加油站经理负责对各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票证的填写并严格监督执行。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加油站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的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具体作业的实际需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及逃生自救等方便的安全教育培训。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方案

道路工程施工方案 道路施工工序: 测量——拆除清表——土石方——路基——路面工程 道路施工难点为新旧道路连接处的处理,本工程道路施工以此为重点,由于道路连接处不易夯实,回填不易达到设计要求的密实度,为此,与连接处计划回填天然级配砂石。能确保回填质量,保证道路的整体质量。 土石方工程 1、清表拆除工程 本项目拆除工程包括原有砼路面的拆除、原路面基层的拆除、原人行道的拆除、原混凝土的拆除。 拆除工程采用机械拆除结合人工清理的方式进行,用推土机、装载机和空压机结合人工清除路基范围内原地表处的旧有结构,然后用平地机整平场地,测量人员同时核对宽度。最后用压路机碾压、洒水直到密实度达到要求后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2、土方开挖工程 本工程土方开挖主要为道路土方开挖和沟槽土方开挖。 路基土方开挖采用机械进行。 (1)、路基开挖采用挖掘机横挖法,即以路堑整个横断面的宽度和深度,从一端或两端逐渐向前开挖。 (2)、挖除的土料经过试验检测符合路基填料要求的用于路基填筑,不合格的材料堆放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地点。 (3)、边坡用人工分层修刮整平、拍实,保持边坡稳定。 (4)、挖方路基施工标高,因考虑其压实的下沉量,其值由试验确定。 (5)、排水设施:挖方路堑上做截水沟。截水沟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流水不能入农田、耕地。引、截排水设施的位置、尺寸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定施工。 (6)、路基开挖后,用平地机整平,压路机碾压后按土方路基检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 路基工程

1、测量放线: 根据恢复主路路线中桩、设计图、路基填方施工工艺和规范规定,定出路基占地线、路堤坡脚、边沟、护坡道及占地线等具体位置。在距路中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置控制桩,其间隔为50m,桩上用红漆标识该桩桩号和路基填挖高度,用(+)表示填方,用(- )表示挖方。 2、特殊路基处理: 本合同道路路基表层多为人工堆积层,其中旧路渣土和种植腐植土需清除。根据设计要求,机动车道及其两侧各1m范围内均进行路基处理。因此为增加地基承载力,增强路基稳定性,使普通土壤集结成为稳定、坚实的整体路基结构。 3、填筑: 路基填筑按照横断面全宽并按设计道路平行线逐层向上填筑。原地面不平时,由最低处分层填筑。 每填一层进行压实度检查,合格后再填筑下一层。每层填土铺设的宽度超出每层路堤的设计宽度20—40cm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对于填方作业段的交接处,未在同一时间填筑的,则先填地段按1:1 的坡度分层留台阶,台阶宽度大于50cm若两个地段同时填筑,则分层相互交迭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小于2m填方分层平行摊铺,分层最大松铺厚度土不超过25cm 砂砾不超过30cm。 4、路基压实: 首先确定填料的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以及其它技术指标。在路基填筑前从回填料中收取具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击实试验以确定以上指标。现场每层填方压实度采用灌砂法(砂砾)和环刀法(土)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填筑,路基压实度具体规定见设计图纸。 机械碾压前对填料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含水量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碾压,碾压机械采用振动压路机和轮胎压路机,碾压时第一遍静压,速度先慢后快,最大速度不宜超过4km/h,先弱振后强振。直线段由两边向中间,小半径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 纵向往返式进行。横向接头时振动压路机一般重迭 0.4-0.5m ;对三轮压路机一般重迭后轮宽的1/2 。前后相邻两区段纵向重迭 1.0-1.5m ,达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 5、施工注意事项: (1)、路基碾压过程中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途经居民区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修订版新版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发生事故,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特殊作业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的作业分级、作业许可证办理和审批程序以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检查等具体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区域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相关术语和定义 (一)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二)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窖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在正式运行的电源接的非永久性用电作业。 (五)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六条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本制度的培训,并负责指导作业许可证的办理以及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第七条进行各类作业前,申请作业人员应按本制度要求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同时对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审核、审批人员方可签字。审核、审批人员应不定期去现场核实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必要情况下应亲自到场确认后方可签字。 ... 第九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规范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各类作业应设置至少一名监护人,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急救等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情况下可以增设监护人,必要情况下应全程进行监护。 第十一条各类作业许可证中申请人和初审人不得为同一人,执行人和监护人不得为同一人。第十二条各类特殊作业应严格执行“一证一点”原则。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作业许可证,否则视为无证作业。 第十四条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由作业执行人和终审部门各留存一份。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一年,不得随意扔弃。 第十五条作业完毕后,当班班长应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应及时复原相应设备、设施,并做到

关键工序施工方案

路基与结构物结合部施工(台背回填) 1、结构物(包括桥涵台背、锥坡、挡土墙墙背等)的回填是指结构物完成后,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分层填筑结构物与路基之间的遗留部分。 2、桥台背后填土宜与锥坡填土同时进行。 3、涵洞缺口填土,应在两侧对称均匀分层回填压实。如使用机械回填,则涵台胸腔部分及检查井周围应先用小型压实机械压实填好后,方可用机械进行大面积回填。 4、涵顶面填土压实厚度大于50cm 时,方可通过重型机械和汽车。 5、结构物处的回填,应按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回填时圬工强度的具体要求,应按以下规范要求执行: 6、台背填土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竣工后行车的舒适与安全,应严格控制分层厚度和密实度,应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检查频率每50m2检验1 点,不足50m2时至少检验1 点,每点都应合格,宜采用小型机具压实。回填材料宜选用砂砾、碎石、矿渣、碎石土等;透水性材料不足时,可采用石灰土或水泥稳定土回填;回填土的分层松铺厚度不宜超过15cm。 7、在回填压实施工中,应对称回填压实保持结构物完好无损。压路机达不到的地方,应使用小型机具压实。但涵顶50cm 内应采用轻型静载压路机,以达到规定的压实度。如对结构物有损坏,项目部自 行进行补救,直到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为止 8、结构物处的压实度要求从填方基底或涵洞顶部至路床顶面均为97%。

二、桥、涵处路基产生沉陷的原因:桥、涵台背处路基由于沉陷而导致跳车是公路中的一种病害,其原因主要有: 1、路基本身的压缩沉降。一般情况下,结构物往往先行施工,待一般路段的路基成形后,在台背处留下一缺口,当对此缺口填筑施工时,由于压实机械的作业面狭小而使压实不到位,特别是台、墙后侧及翼墙内侧达到规定要求更有一定的难度,导致该处路基压实质量下降,通车后,引起该处路基的压缩沉降。 2、地基沉降。一般情况下,台背后的地物地貌与其它路段不同,地形起伏大,地质条件不一。同时由于桥涵处路基填筑高度较大,产生的基底应力也相对较大,因此,在台后填筑地段,产生的地基沉降也较其它路段大。 3、路基与台背接头处,常会产生细小裂缝,雨水渗入缝后,使路基产生病害,导致该处路基发生沉降。 分析上述原因,无一不与填筑施工有密切关系,要解决桥涵处填料的下沉问题,就必须采取正确的施工措施和适宜的施工方法。 三、台背填土的施工与控制台背与路基接壤处,为保证连接质量,采用用台阶形式连接台背的填筑施工应注意以下几点: (1)控制填料的质量,填料的细料含量不宜过大。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mm。 (2)填筑前,应在土拱上设置泄水管或盲沟。 (3)台背填筑透水性材料前,桥、涵的台前防护工程及桥梁上部结构均应完成。

市政道路工程关键工序

市政道路工程关键工序、关键部位 质量控制要点 (一)路基 1、路基土石方工程应按照全路幅等强度标准进行施工与质量控制。 2、路基回镇土样应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同时送至自检和比对检测机构。 3、施工单位要依据设计、规范及施工方案的要求编写路基回填压实度、弯沉自检和比对检测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等批准后实旋;同时,施工、监理等单位须要方案中明确该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4、路基工程中94、96区应进行分区验收,并在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比对检测机构在94.96区顶面进行不小于应检数量90%的压实度和湾沉值的比对检测。 5、高填方路基完成后应经过至少两个雨季的自然沉降后才能进入路面施工,并提交沉降期间的依专项要求进行的沉降观测记录交相关责任主体审查备案。 (二)路面基层 1、组成基层料的原材料应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同时送至自检与比对检测试验机构。

2、施工单位要依据设计、规范与施工方案的要求编写路面基层压实度、无侧限抗压强度自检和比对检测方案,经建设、监理等单位批准后提交监督机构备案;同时,施工、监理等单位须在方案中明确该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3、进行混合料现场摊铺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其进行旁站监理,在保证摊铺厚度、压实度和线形与平整度的同时,尚须同时控制混合料的离析现象。 4、基层验收前,必须提交由检测机构出具的以下内容的自检和比对检测的相关试验报告,且报告必须明确试验应检数量、实检数量、检测点位置与整体评价结论: (1)基层压实度、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 (2)基层厚度检测; (3)比对检测机构对基层的压实度和弯沉进行不少于总应检数量30%的比对检测;并采用雷达测厚仪对面层厚度进行不少于总应检数量30%的比对检测; (4)规范和设计等要求的其它检测项目的检测。 (三)路面面层 1、组成沥青混凝土面层的原材料应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同时送至自检与比对检测试验机构。 2、施工单位要依据设计、规范与施工方案的要求编写沥青混凝土摊铺和质量自检和比对检测方案,报建设、监理等单位批准后提交给监督等单位各一份;同时,施工、监理等单位须在方案中明确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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