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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面积计算标准(成都市)

绿地面积计算标准(成都市)
绿地面积计算标准(成都市)

成都市城区建设项目

配套绿地面积计算技术标准

(试行)

为使成都市城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竣工备案工作(异地绿化费核定)制度化、规范化,促进该项政务工作公开、透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并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一、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二)、《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00号令);

(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四)、《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五)、《成都市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地的规划设计和竣工备案,区(市)县小城镇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地规划设计和竣工备案可参照执行。

三、建成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宅旁(宅间)绿地、院落式组团绿地、开敞式院落组团绿地和其它块状、带状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的确定:

1、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等内部道路算到路边,对有明确红线的组团路或以上道路则算到红线;

2、距建筑物外墙脚1.5米,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

3、开敞式院落组团绿地应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应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组团绿地中,作为景观组成部分的小品、亭台、曲廊、水池、溪流、步道等,可以一并计入绿地面积的计算,但绿地面积不得小于组团绿地用地面积的70%。

(二)、地下构筑物屋顶绿化的绿地面积

地下构筑物屋顶绿化覆土厚度必须达到0.6米及以上。其中,对于地下构筑物顶板标高低于-0.6米(设定室外地坪标高为+0.0)的地下构筑物屋顶绿化按实际绿化面积计算;对于地下构筑物顶板标高介于-0.6米~1.5米的地下构筑物屋顶绿化按实际绿化面积的50%计算。

(三)、树阵及树池绿地面积

1、对于小区内一些采用树阵植树方式的场地,如均为胸径不小于10厘米的乔木、株距不大于5米、树池间有生物通道且树阵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20米的,可按树阵面积计算。

2、对于单植乔木(如行道树等),按树池面积计算,或按每株1平方米计算。

(四)、植草砖铺地

植草砖铺地不计入绿地面积。

四、几种绿化形式的绿地面积奖励的计算方法

充分考虑建设工程红线内部分用地的兼容性,鼓励建设单位进行多种形式的绿化,增加绿量,以下几种绿化形式以奖励绿地面积指标的方式计算,具体方法如下:

(一)、屋顶绿化

建筑高度不超过40米的非住宅建筑屋顶作覆土厚度不小于0.4米的绿化时:屋顶绿化面积达屋顶面积的60%以上的,可按屋顶面积的20%奖励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达不到60%的,可按实际绿化面积的20%奖励绿地面积。

(二)、架空层内绿化

建筑物底层为架空层且架空层内绿化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时,其绿化起止界可从柱外缘或边梁外缘投影线起算,进深按架空层净高一倍计算,按实际绿化面积奖励绿地面积。(说明:底层架空层梁下最小净空不应小于2.4米,并至少保证两个方向通透,且绿化覆土厚度至少达到0.6米,否则,不享受本奖励绿地面积政策)。

(三)、树荫式停车场(位)

在同时满足以下标准的前提下,可将室外停车场用地面积的20%奖励绿地面积:

1、停车场(位)用地全部为植草砖铺地;

2、停车场(位)用地内平均每个车位一株乔木(要求乔木胸径不小于10厘米);

3、停车场(位)的车位尺寸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标准。

五、附则

(一)、本标准由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本标准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计算方法与本标准不一致的按本标准执行。

绿地率计算

绿地率计算 绿地率计算法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一定城市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城市 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第三条:绿地面积是指水平投影面积,不得按山坡地的表面积计算。在绿化植物重叠的,不得重复计算面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镇(乡)村绿地分类标准》)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 规定》)、(网上下载资料)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城市规划绿地,建设用地内的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溪河等水体和被保护的古树、城市人行道路上的绿地均不参与计算绿地 率。(《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六条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面绿化覆土深度不应低于0.15米,不宜低于0.3米。且应实行草皮绿化全覆盖;无覆土或只覆土无覆盖的规划验收时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 —2011,《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覆土无露土部分,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铜仁市城市规 划管理技术规定》)、(网上下载资料)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棚等)下绿地用地:悬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 2.2m的,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高度小于2.2米大于1米的,按投影面积的50% 计算,高度小于1 米的,绿地面积不予计算。(备注:高度值建筑物底面相对 室外地平的标咼)(网上下载资料)

绿地率的计算规则(2014最新版)

绿地率计算规则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 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和占建设 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 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制,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篷等)下绿地用地。 (三)在绿地包围的水体,主要有以下类型: 1、景观水体; 2、跌水; 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折算系数,见表二: (四) 屋顶绿化,主要有以下类型: 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 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五)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 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绿地率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现状的经济技术指标。绿地率不同于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和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绿地。即使是最低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含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地面积能常年受到直接的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而宅旁绿地的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计算是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算入绿地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不达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在房产开发过程中,政府有关的就是绿地率这一指标。根据北京的地方规定,凡符合规划的新建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且要保证居住区内人均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1平方米的规模。 国家要求的指标是绿地率,绿地率不同地区多少有区别,且要求严格。 一般讲,新建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5%(参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建筑周边1.5米不算入绿地,道路周边1米不算入绿地,覆土深度不足的部分不算绿地——由此可见屋顶绿化是不算绿地的),嵌草停车位种植乔木间距小于等于4米且非单排种植的可算做绿地。也就是说一个车位4角都种树才算绿地面积。地下车库顶板覆土深度够种植大乔木,且至少有一个侧开口的算作绿地。水体算作绿地。计算绿地率时,校园路不用扣除。 1、公共绿地包括各级中心绿地、河、湖畔绿地和其它带状、块状绿地,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少于400㎡。

郑州市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郑州市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说明: 一、防空地下室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隐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及其他可用于战时人员和物资隐蔽工程。 二、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数额,应按以下情况选择确定。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含桩基)埋置深度超过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应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面积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应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按地面总建筑面积4%计算。 3、新建(包括翻新)10层以下或者基础埋置深度不超过3米的居民住宅楼,应建6B级防空地下室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郑州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范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行为,完善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制度,根据国家有 关规定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 题的通知》(〔2003〕豫计收费1178号)、《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防办〔2009〕100号)、《郑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使用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修建防空地下室范围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济南军区、省、市有关规定,结 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受客观条件不能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本规定所称的民用建筑是指:除工业厂房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包括工业园区以及工业项目内的非生产性建筑、综合厂房中的非生产用房部分(具体范 围详见附件一) 二、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权限 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按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权限分级实施。郑州市规划局和郑东新区土地规

人防面积计算

:应建人防建筑面积怎么算我知道了。现在有个困惑的地方就是,这个人防建筑面积应该怎么算?是包括疏散的楼梯间(就是人防口部外面的楼梯间和电梯间)吗? 比如一栋32层的高层,按规范人防就是整个标准层的面积,做一个人防地下室(不停车的),如果人防建筑面积算口部外面核心桶的楼梯间和电梯间的面积的话,那就是直接标准层外轮廓的面积,如果不算,那就是要做大一点,标准层的投影面积就不够? 答:这个问题各地人防办的要求不一致。当地有规定的按当地人防办的要求执行。 1、最严格的要求就是从人防防护密闭门开始计算,凡人防防护密闭门外的一律不参与计算人防建筑面积,这种计算与规范、图集不符,但属于地方规定也必须执行。 2、第一种情况计算的人防面积,毫无疑义都是属于人防面积。对于防护密闭门外的楼梯、电梯、坡道等是否算入人防面积也有好几种情况: 2.1、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这点规范是非常明确的。 3.3.26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2.2、楼梯、坡道如果只是平时使用,与人防无关的则不算了人防面积。 2.3、人防口部的定义中包含人防使用的竖井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此通道含坡道及楼梯。 2.4、布置人防口部、密闭通道等人防有使用到的楼梯、坡道。按规范及其图示凡人防使用的楼梯、坡道均计入人防面积。 2.5、关于坡道是否可以全算人防面积的问题。由于坡道计算到上部有盖板的位置往往面积非常大,如果均计入人防面积大大影响人防面积指标,给人防实际掩蔽面积造成不利影响。为此我咨询过几个人防办,大部分意见是:对于坡道除了人防汽车库可以全算外一般只计算口部外的一跨作为人防面积。

绿地率计算

绿地率计算法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 制定本计算规则。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一定城市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城 市用地面积的百分比。(《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 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 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第三条:绿地面积是指水平投影面积,不得按山坡地的表面积计算。在绿化植物重叠的,不得重复计算面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镇(乡)村绿地分类标准》)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 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地面积)。(《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网上下载资料)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城市规划绿地,建设用地内的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 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溪河等水体和被保护的古树、城市人行道路上的绿地均不参与计算 绿地率。(《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六条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面绿化覆土深度不应低于0.15米,不宜低于0.3米。且应实行草皮绿化全覆盖;无覆土或只覆土无覆盖的规划验收时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2011,《铜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一)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覆土无露土部分,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铜仁市城市规 划管理技术规定》)、(网上下载资料) (二)悬空建筑(阳台、雨棚等)下绿地用地:悬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2.2m的,按投影面积的100%计算。高度小于2.2米大于1米的,按投影面积的50%计 算,高度小于1米的,绿地面积不予计算。(备注:高度值建筑物底面相对室 外地平的标高)(网上下载资料)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与战时功能要求得规定(试行)〉得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得计算规则明确如下: 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得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得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行调整得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得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得通知>得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得标准计算、 二、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得办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得《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得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所

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得,按所明确得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 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得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得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得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 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得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与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得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与村民集中住宅建设得,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得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得,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

成都市城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技术标准(试行)

成都市城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技术标准(试行) 为使成都市城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竣工备案工作(异地绿化费核定)制度化、规范化,促进该项政务工作公开、透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并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一、依据 l、《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00号令);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4、《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5、《成都市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地的规划设计和竣工备案,区(市)县小城镇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地规划设计和竣工备案可参照执行。 三、建成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宅旁(宅间)绿地、院落式组团绿地、开敞式院落组团绿地和其它块状、带状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的确定: 1、绿地边界对宅问路等内部道路算到路边,对有明确红线的组团路或以上道路则算到红线; 2、距建筑物外墙脚1.5米,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 3、开敞式院落组团绿地应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应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组团绿地中,作为景观组成部分的小品、亭台、曲廊、水池、溪流、步道等,可以一并计入绿地面积的计算,但绿地面积不得小于组团绿地用地面积的70%。 (二)、地下构筑物屋顶绿化的绿地面积: 地下构筑物屋顶绿化覆土厚度必须达到0.6米及以上。其中,对于地下构筑物顶板标高低于-0.6米(设定室外地坪标高为+0.0)的地下构筑物屋顶绿化按实际绿化面积计算;对于地下构筑物顶板标高介于-0.6米~1.5米的地下构筑物屋顶绿化按实际绿化面积的50%计算。 (三)、树阵及树池绿地面积: 1、对于小区内一些采用树阵植树方式的场地,如均为胸径不小于10厘米的乔木、株距不大于5米、树池间有生物通道且树阵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20米的,可按树阵面积计算。 2、对于单植乔木(如行道树等),按树池面积计算,或按每株1平方米计算。 (四)、植草砖铺地: 植草砖铺地不计入绿地面积。 四、几种绿化形式的绿地面积奖励的计算方法: 充分考虑建设工程红线内部分用地的兼容性,鼓励建设单位进行多种形式的绿化,增加绿量,以下几种绿化形式以奖励绿地面积指标的方式计算,具体方法如下: (一)、屋顶绿化: 建筑高度不超过40米的非住宅建筑屋顶作覆土厚度不小于0。4米的绿化时:屋顶绿化面积达屋顶面积的60%以上的,可按屋顶面积的20%奖励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达不到60%的,可按实际绿化面积的20%奖励绿地面积。 (二)、架空层内绿化:

绿地面积计算表

绿地面积计算表 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景瑞·豪布斯卡竣工测量 名称 面积 (平方米) 注记 1 11.09 2 8.59 3 32.83 4 40.62 5 24.14 6 41.03 7 4.99 8 150.60 9 54.65 10 68.83 11 63.47 12 178.06 13 4.50 14 5.09 15 5.09 16 5.04 17 5.20 计算者:陈荣华日期2009.3.30 检查者:胡磊日期2009.3.30 复查者:李永根日期2009.3.30

绿地面积计算表 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景瑞·豪布斯卡竣工测量 名称 面积 (平方米) 注记 18 12.57 19 4.29 20 29.56 21 11.11 22 12.41 23 4.04 24 9.03 25 88.71 26 9.73 27 25.06 28 15.19 29 386.00 30 17.86 31 23.65 32 18.36 33 3.22 34 59.05 计算者:陈荣华日期2009.3.30 检查者:胡磊日期2009.3.30 复查者:李永根日期2009.3.30

绿地面积计算表 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景瑞·豪布斯卡竣工测量 名称 面积 (平方米) 注记 35 316.18 36 14.54 37 13.29 38 15.02 39 52.56 40 353.96 41 4415.22 42 2484.96 43 42.64 44 42.22 45 39.63 46 50.70 47 1337.60 48 61.69 49 14.93 50 8.70 51 48.69 计算者:陈荣华日期2009.3.30 检查者:胡磊日期2009.3.30 复查者:李永根日期2009.3.30

人防配套面积的计算方法

人防配套面积的计算方法。 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市政府[2003]2号令)第十九条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的住宅、旅馆、商店、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等民用建筑, 必须按以下标准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10层(含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3米(含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当修建与首层建筑面积相等的防空地下室; (二)除前项规定以外的民用建筑,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配套建设的防空地下室,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如无建设用地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后,可 另行安排易地补建。 2、建小高层住宅的话,人防设置按首层面积计算。 3、异地补偿的规定2500元/平方米。 4、人防建筑面积怎么算问答 2010-06-19 18:04 问:应建人防建筑面积怎么算我知道了。现在有个困惑的地方就是,这个人防建筑面积应该怎么算?是包括疏散的楼梯间(就是人防口部外面的楼梯间和电梯间)吗? 比如一栋32层的高层,按规范人防就是整个标准层的面积,做一个人防地下室(不停车的),如果人防建筑面积算口部外面核心桶的楼梯间和电梯间的面积的话,那就是直接标准层外轮廓的面积,如果不算,那就是要做大一点,标准层的投影面积就不够? 答:这个问题各地人防办的要求不一致。当地有规定的按当地人防办的要求执行。 1、最严格的要求就是从人防防护密闭门开始计算,凡人防防护密闭门外的一律不参与计算人防建筑面积,这种计算与规范、图集不符,但属于地方规定也必须执行。 2、第一种情况计算的人防面积,毫无疑义都是属于人防面积。对于防护密闭门外的楼梯、电梯、坡道等是否算入人防面积也有好几种情况: 2.1、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这点规范是非常明确的。 3.3.26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2.2、楼梯、坡道如果只是平时使用,与人防无关的则不算了人防面积。 2.3、人防口部的定义中包含人防使用的竖井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此

苏州城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方法-苏州园林

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 踏勘审查绿地面积计算办法(草案)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行为,统一执行标准,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条款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如有不同,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条本办法是与《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批。我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绿地面积计算标准如下: (一)方便到达的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上部,覆土层厚度不少于1.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6—1.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6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 (二)方便到达的非住宅建筑屋顶上,覆土层厚度不少于0.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3—0.6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4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3米的绿地或单片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

(三)集中绿地中的硬质活动场地、人行步道面积均可计入绿地率,但硬质地面不宜大于30%;堆场和车行交通使用的场地不得计入绿地率。 (四)采用植草砖等生态措施的场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绿地率,但计入绿地面积的植草砖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15%。 (五)人工景观水体面积可计入居住区配套绿地,但计入绿地面积的人工景观水体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30%;居住区内的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河沟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六)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对房屋计算至墙脚(散水),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 (七)悬空建筑物(如:阳台、雨篷、挑空楼)距地面垂直高度大于5米时,下方空间的绿地可计入绿地,架空层下绿地不计入绿地面积。 (八)落地绿地均按以上规则计算绿地面积。落地面积是指覆盖各类生长机质,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 第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为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第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苏州市人防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苏州市人防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试行) 苏民防[2013] 47号 苏州市人防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试行) 一、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的范围 1、人防工程承受核爆载或常规武器荷载的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2、单层人防工程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单层人防工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室内地平面至粱底的净高大于2. 20米)也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3、多层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按人防工程各层的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4、专供人防战时使用的阶梯式出入口的楼梯间及其至第一道防护密闭门的通道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无论楼梯间通向地面建筑或者通向工程外部按自然层全部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5、坡道式战时出入口的有永久性顶盖部分至坡道内第一道防护密闭门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多层地下室通向人防区域的坡道式战时出入口,坡道超过本层顶板通入非人防区域部分不计入人防建筑面积) 6、专供人防工程战时使用的通风竖井、管道(电缆)井等按自然层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7、人防工程防护单元间设置变形缝、沉降缝的,凡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二、不计入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的范围 1、室内地平面至梁底的净高小于2. 20米(含)的部分。 2、仅供平时使用而战时不使用的独立式通风竖井风道、地下室采光井等构筑物。 3、仅供平时使用而战时不使用的电梯间等设备用房。 4、没有顶盖的下沉式广场及坡道式战时出入口的永久性顶盖以外的敞开部分。 5、仅供平时使用或平战结合使用的阶梯式出入口的楼梯间及其至第一道防护密闭门的通道。

6、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1、设计单位应按上述要求,采取专用图幅用红线标注人防工程建设范围,并在总说明中标明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2、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单位对所有报审的人防工程应复核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3、在计算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形,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绿地面积计算原则

梧州市绿地面积计算原则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发〔2012〕285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年版)有关内容,以及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市绿地面积计算原则如下: 一、一般计算原则: 〔总体绿地面积计算方法〕当绿地边界与城市道路临接时,应算至道路红线;当与建设项目附属道路临接时,应算至路面边缘;当与建筑物临接时,应算至距房屋墙脚1.0m处;当与围墙、院墙临接时,应算至墙脚。 集中绿地与城市市政道路临接时,应算至道路红线;当与建设项目附属道路临接时,应算至距路面边缘1.0m处;当与建筑物临接时,应算至距房屋墙脚1.5m处。 〔园林设施〕绿地中建有园林设施(含宽度不大于1.8m 的游步道、景观亭廊、花架、假山石、雕塑、铺装场地)的,园林设施占地面积占该块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5%的,园林设施占地面积全部计算为绿地面积;大于25%的,园林设施占地面积全部不计入绿地面积。 〔水体〕建设用地面积范围内的园林景观水面和敞开的功能水面(不包含旱喷泉),按垂直投影面积100%计算绿地面积。

〔运动场地〕运动场(足球场)在球场范围线之内植草部分可计入绿地面积。(不包括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硬化铺装地和塑胶地面)。 〔道路绿化〕道路绿地面积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一)连续种植乔木的分车带及乔木下带状配置的绿化带,宽度大于1.5米的按其实际宽度和长度计算绿地面积;不大于1.5米的,宽度按1.5米和实际长度计算绿地面积。 (二) 3棵以上连续种植,但没有配置带状绿化带的行道树,若乔木间距不小于4米不大于8米且胸径不小于7厘米的,按宽度1.5米、长度为起止端树干连线的绿化带进行计算绿地面积;单株种植的乔木,或乔木种植间距大于8米、胸径小于7厘米的,按种植池实际大小或每株1平方米计算。 〔硬地面上种植乔木〕硬地上单排或零散种植的乔木,参照行道树绿化面积计算办法计算绿地面积。成片(两行两列以上)栽植乔木(胸径不小于7厘米)的休闲活动场地,株行距不大于7米的,最外缘的乔木树干围合区域计入绿地面积;株行距大于7米的,按零散栽植的乔木绿地面积计算办法计算绿地面积。 〔生态停车场〕成片(两行两列以上)栽植阔叶乔木(棕榈科除外)胸径不小于7厘米的地面林荫停车场,在满足植物覆土要求的前提下,株行距不大于7米,最外缘的乔木树干围合区域占整个停车场面积的比例不小于80%的,整个停车场地块计入绿地面积,若最外缘的乔木树干围合区域占整个停车场面积的比例

绿地率与覆盖率的计算

绿地率与绿化覆盖率都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状况的经济技术指标。绿地率不等 同于绿化覆盖率。 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 绿化覆盖率的基本计算公式在形式上于绿地率的计算公式是一样的。但两者 的具体技术指标是不相同的。 绿地率:管得严,标准高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 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 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即使是级别最低 的零散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 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含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地面积 要能常年受到直接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而宅旁绿地等庭院绿化的 用地面积,在设计计算时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 得计入绿化用地。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入绿地率的绿化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达不到3 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 ,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 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在房地产 开发过程中,政府有关的就是绿地率这一指标。根据北京的地方规定,凡符合规 划标准的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且要保证居住区内人均2平 方米,居住小区人均1 平方米的规模。 绿化覆盖率:管得松,绿得广 如果严格按照绿地率的要求建设绿化,小区建设的成本虽能降一些,但幅度 非常有限,坏处很多。最直接的就是小区的环境会很糟糕,小区的品位会降低, 这都不利于销售。谁不喜欢绿草如茵呢?北京市要求“黄土不露天”,像地下车 库这样大面积的底下设施,它的地表虽然种不了树,但可以种草呀,即使一种花 种草,也要专门做地面铺砌;像距建筑外墙1.5 米这样的范围,虽然不算正式绿地,但若能种一些草,总比地砖铺砌更吸引人吧?……在小区规划设计中,计算 绿化覆盖率所指的绿地,简单地说,就是有块草皮便可以计入,所以绿化覆盖率 有时能做到60% 以上。在开发商销售楼盘的时候,他们当然喜欢引用绿化覆盖率 的概念。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有草的环境总比满地铺砖的广场环境更陿意吧?

绿化工程绿地面积计算(6月29日)

南宁市城市绿化工程绿地面积计算若干规定 一、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规范城市绿化工程绿地面积计算办法,根据《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制定本规定。 二、本市城市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的配套绿化工程,在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均应按照本规定计算绿地面积。 三、绿地中建有园林设施(含景观水体、宽度小于1.8m的游步道、景观亭廊、花架、假山石、雕塑、铺装场地)的,园林设施占地面积占该块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5%的,园林设施占地面积全部计算为绿地面积;大于25%的,园林设施占地面积全部不计入绿地面积。 四、建设用地内的游泳池、旱喷泉、消防水池、运动场地不计入绿地面积。 五、道路绿地面积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一)行道树绿化带(乔木间距不大于8米且胸径不小于7厘米)宽度按1.5米计算,长度为每段绿化带起止端树干的连线距离; (二)对连续种植乔木的分车带及乔木下带状配置的绿化带,宽度大于1.5米的按其实际宽度和长度计算绿地面积;不大于1.5米的按其实际长度、宽度按1.5米计算绿地面积。 六、硬地上种植的单排阔叶乔木(乔木数量不少于3株),参照行道树绿化带绿化面积计算办法计算绿地面积。 七、零散栽植乔木的休闲活动场地,按单株乔木的种植池面积计算绿地面积,种植池面积不大于1.5米×1.5米的,按1.5米×1.5米计算,种植池面积大于1.5米×1.5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绿地面积。 成片(两行两列以上)栽植乔木(胸径不小于7厘米)的休闲活动场地,株行距不大于7 米的,乔木树干围合区域计入绿地面积。株行距大于7 米的,按零散栽植的乔木绿地面积计算办法计算绿地面积。 八、成片(两行两列以上)栽植阔叶乔木(胸径不小于7厘米,棕榈科除外)的地面停车场,在满足植物覆土要求的前提下,株行距不大于7 米的,种植乔木的地块可全部计算为绿地面积;株行距大于7米的,按零散栽植乔木的绿地面积计算办法计算绿地面积;单纯以嵌草砖、植草格进行绿化的地面停车场,按嵌草砖、植草格铺装面积的1/4计入绿地面积。 九、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物顶部、屋顶和架空层进行绿化的,其绿地面积可根据覆土深度按不同系数折算后计入绿地面积。折算公式如下:

应建人防面积计算问题

1、应建人防面积计算问题: 1.1、高层部分(住宅≥10F、公建≥24米)部分应建人防面积全算,与高层部分连接的裙房按当地人防办的要求的百分比计算(一般2%,楼主也在厦门,那么裙房部分按4%计算)。 1.2、结构没有脱开裙房的人防面积计算有时候是全算的,比如裙房只有一小部分时人防办一般都按高层给你全算的。裙房面积占的很大时一般是按分开计算的(不管结构是否脱开)。其实个人认为裙房不管结构是否脱开都该按多层来确定人防面积。 2、关于大地下室里面做一小部分人防地下室,出现无覆土的临空墙的问题。 其实只要不是全部做人防的地下室,那么必然会出现与非人防地下室相邻的一面是没有覆土的临空墙。这种情况下此面临空墙一般平战都不作覆土(以前也碰到要求覆土的,那么平时就该覆土,一般覆土要到3米宽)。当然无覆土的临空墙越少越好,如果一个很大的地下室,你把人防地下室放到中间,造成四周都是没有覆土的临空墙,这样的做法是肯定通不过的。 关于此临空墙不覆土给防空地下室造成什么影响,这个问题很复杂,涉及整个人防地下室的抗倾覆问题、水平侧限问题及升压时间问题。这些问题以前做一个较大工程时开发商专门邀请专家探讨过,其实都很难搞清楚。 这个问题各地人防办的要求不一致。当地有规定的按当地人防办的要求执行。 1、最严格的要求就是从人防防护密闭门开始计算,凡人防防护密闭门外的一律不参与计算人防建筑面积,这种计算与规范、图集不符,但属于地方规定也必须执行,或许福建作为沿海地区对人防要求高吧,但这也不是福建所有地区都这么规定。大部分人防地下室我都按这个计算。 2、第一种情况计算的人防面积,毫无疑义都是属于人防面积。对于防护密闭门外的楼梯、电梯、坡道等是否算入人防面积也有好几种情况: 2.1、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这点规范是非常明确的。 3.3.26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2.2、楼梯、坡道如果只是平时使用,与人防无关的则不算了人防面积。 2.3、人防口部的定义中包含人防使用的竖井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此通道含坡道及楼梯。 2.4、布置人防口部、密闭通道等人防有使用到的楼梯、坡道。按规范及其图示凡人防使用的楼梯、坡道均计入人防面积。 2.5、关于坡道是否可以全算人防面积的问题。由于坡道计算到上部有盖板的位置往往面积非常大,如果均计入人防面积大大影响人防面积指标,给人防实际掩蔽面积造成不利影响。为此我咨询过几个人防办,大部分意见是:对于坡道除了人防汽车库可以全算外一般只计算口部外的一跨作为人防面积。 刚做了一个人防的扩初,在杭州是这样规定的的: 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 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 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 楼层为4-6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35%计算; 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 此外裙房部分杭州的规定也是按照层数和埋深所计算。 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一般只能是半地下室了,做自行车库还行,呵呵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明确如下: 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行调整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

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按所明确的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 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的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 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设的,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 四、《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的“用

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面积、建筑间距、建筑高度等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面积、建筑间距、建筑高度等计算方 法 1、建筑占地面积计算 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和有关规范计算 (1)单层、多层及以上建筑物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地下室、半地下室等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等)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3)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独立柱的雨逢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R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二层以上建筑物出挑形成走廊、檐廊的按上述原则计算,未形成的不计算。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或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两个建筑物间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8)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9)室外楼梯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以下部分不计入建筑占地面积: (1)无顶盖的花架等建筑小品不计算。 (2)亭、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等建、构筑物不计算。 (3)城市公共通道不计算。 (4)骑楼不计算。 2、建筑面积计算 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划计算: (1)对高度为2.2m以下(含2.2m)的设备层不计算建筑面积。对设备层兼作避难层的,其高度可适当放宽,由福州市城市规划局核定 (2)根据福州市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高度为2.5m以下(含2.5m)的架空层(作为停车库等用途的),可不计算建

人防建筑面积规定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人防建筑面积规定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2、而施工图里面的楼梯,排风房,配电房,等相关的设施是不是应该也算入人防面积,还是应该去除这些后剩余的面积才能算是必须要做的人防面积? 1、最严格的要求就是从人防防护密闭门开始计算,凡人防防护密闭门外的一律不参与计算人防建筑面积,这种计算与规范、图集不符,但属于地方规定也必须执行,或许福建作为沿海地区对人防要求高吧,但这也不是福建所有地区都这么规定。大部分人防地下室我都按

这个计算。 2、第一种情况计算的人防面积,毫无疑义都是属于人防面积。对于防护密闭门外的楼梯、电梯、坡道等是否算入人防面积也有好几种情况: 2.1、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这点规范是非常明确的。,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2.2、楼梯、坡道如果只是平时使用,与人防无关的则不算了人防面积。 2.3、人防口部的定义中包含人防使用的竖井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此通道含坡道及楼梯。 2.4、布置人防口部、密闭通道等人防有使用到的楼梯、坡道。按规范及其图示凡人防使用的楼梯、坡道均计入人防面积。 2.5、关于坡道是否可以全算人防面积的问题。由于坡道计算到上部有盖板的位置往往面积非常大,如果均计入人防面积大大影响人防面积指标,给人防实际掩蔽面积造成不利影响。大部分意见是:对于坡道除了人防汽车库可以全算外一般只计算口部外的一跨作为人防面积。 人防面积一般为地上建筑投影面积。

应建人防面积计算问题之欧阳光明创编

1、应建人防面积计算问题:1.1、高层部分(住宅≥10F、公建≥24米)部分应建人防面积全算,与高层部分连接的裙房按当地人防办的要求的百分比计算(一般2%,楼主也在厦门,那么裙房部分按4%计算)。1. 2、结构没有脱开裙房的人防面积计算有时候是全算的,比如裙房只有一小部分时人防办一般都按高层给你全算的。裙房面积占的很大时一般是按分开计算的(不管结构是否脱开)。其实个人认为裙房不管结构是否脱开都该按多层来确定人防面积。2、关于大地下室里面做一小部分人防地下室,出现无覆土的临空墙的问题。其实只要

不是全部做人防的地下室,那么必然会出现与非人防地下室相邻的一面是没有覆土的临空墙。这种情况下此面临空墙一般平战都不作覆土(以前也碰到要求覆土的,那么平时就该覆土,一般覆土要到3米宽)。当然无覆土的临空墙越少越好,如果一个很大的地下室,你把人防地下室放到中间,造成四周都是没有覆土的临空墙,这样的做法是肯定通不过的。关于此临空墙不覆土给防空地下室造成什么影响,这个问题很复杂,涉及整个人防地下室的抗倾覆问题、水平侧限问题及升压时间问题。这些问题以前做一个较大工程时开发商专门邀

请专家探讨过,其实都很难搞清楚。 欧阳光明(2021.03.07) 这个问题各地人防办的要求不一致。当地有规定的按当地人防办的要求执行。1、最严格的要求就是从人防防护密闭门开始计算,凡人防防护密闭门外的一律不参与计算人防建筑面积,这种计算与规范、图集不符,但属于地方规定也必须执行,或许福建作为沿海地区对人防要求高吧,但这也不是福建所有地区都这么规定。大部分人防地下室我都按这个计算。2、第一种情况计算的人防面积,毫无疑义都是属于人防面积。对于防护密闭门外的楼梯、电梯、坡道等是否算入人防面积也有好几种情况:2.1、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这点规范是非常明确的。 3.3.26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2.2、楼梯、坡道如果只是平时使用,与人防无关的则不算了人防面积。2.3、人防口部的定义中包含人防使用的竖井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此通道含坡道及楼梯。2.4、布置人防口部、密闭通道等人防有使用到的楼梯、坡道。按规范及其图示凡人防使用的楼梯、坡道均计入人防面积。2.5、关于坡道是否可以全算人防面积的问题。由于坡道计算到上部有盖板的位置往往面积非常大,如果均计入人防面积大大影响人防面积指标,给人防实际掩蔽面积造成不利影响。为此我咨询过几个人防办,大部分意见是:对于坡道除了人防汽车库可以全算外一般只计算口部外的一跨作为人防面积。 刚做了一个人防的扩初,在杭州是这样规定的的:应建人防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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