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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调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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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案例研究

第二部分人力资源部

2、水木知行项目人员调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部人员合理调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担的项目项目管理部各岗位的调配。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人员的调配和调配手续的办理,公司其他职能部门负责配合和协助。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门在优先替换公司内部人员的情况下享有外部聘用自主权,但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五条项目部组建时人员的配备工作遵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班子成员及主要部门负责人要保持相对稳定,除特殊情况外,项目在竣工交验以前不调动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的调动由经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延长,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八条项目部负责人级职位员工(不包括项目主办会计)的调配,由项目部任命或该职位员工所属部门部长更换,经另一方同意,经营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相关程序。

第九条项目部主办会计,项目出纳的调配,由财务部修改,经营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条项目部其他人员的调配,由由项目部提议或该岗位员工所在部门部长提议,经另一方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经营副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项目部和人力资源部要同时记录项目人员上、下项目时间,月度绩效考核时项目部要向人力资源部上交员工考勤表,人力资源部应核对员工上、下项目的时间,以便准确计算员工工资。

第十二条项目人员到位

1、人力资源部将审批后的项目人员名单分别提供给员工所属部门和项目经理部。

2、人力资源部按照确定后的人员安排调配人员,并办理人员调配手续,开具项目人员调动单。

3、项目人员凭项目人员调动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后,归属项目经理部管理。

4、项目完工后,项目经理部撤消,所有项目人员返回原抽调部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

释。

第十四条北京水木知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的修改。

第十五条本办法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管理制度是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咨询公司研发成果,版权归水木知行所有,任何形式复制、转载使用请注明来自水木知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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