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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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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改革再扬风帆

36年前,伴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成功召开,中国改革起步,国门打开,“市场经济”第一次进入我们的视野。回望来路,才知道中国的改革已走出多远。

36年来,我国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一步步完善。从短缺到充裕,从温饱到小康,从封闭到开放,从僵化到活跃,改革用市场魔棒激活当代中国,焕发蓬勃生机。

市场化改革披荆斩棘,一路开枝散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彻底改写中华民族的命运,成为活力之源、变化之源、发展之源。“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优势基因组合,显示出巨大的制度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适应历史发展趋势,以重大问题为导向,就全面深化改革进行部署。市场化改革千头万绪,但核心是理顺“两只手”的关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通过36年来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终于明白,任何计划与行政干预,都不可能比市场这台“超级计算机”更高明。

2013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中央没有出台大规模刺激计划,而是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面对所谓银行“钱荒”,没有降准、降息一味“放水”,而是在适度提供流动性的同时,让利率杠杆调节资金需求;面对实体经济发展困难,不是急于输血,而是放宽准入门槛、降低创业台阶,使民营银行好梦成真,“零成本”注册遍地开花。

伴随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金融改革与研究已成为其重要内容之一。2013年的我国金融改革只是揭开了帷幕一角,更为大刀阔斧的改革将在2014年全面铺开。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改革极为关键的一步。随着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破产法》的即将推出,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将会愈加快速,步步逼近。

经济发展离不开资源配置。市场经济借助供求、价格、竞争等机制杠杆,把有限的人、财、物以最优化的方式分配到社会生产各个领域,快速满足千姿百态的需求,实现效率提高和财富增进。金融行业在国民经济再生产的过程中,处于“分配”环节,面对全面深化的市场化改革,面对即将到来的利率市场化,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与机遇。作为银行从业人员,在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的浪潮中,又应如何要求自己呢?

从个人层面上讲,在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中,作为银行员工,应首先从思想上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自觉破除不符合科学发

展观要求、不适应市场化取向改革的思想观念,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改革方向。通过学习与实践,深化自己对市场经济的理解,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加强自己应对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挑战的能力。

然而,“只有想法,没有实践”是万万不行的,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银行之间的竞争,互联网金融和银行的竞争将会愈演愈烈。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企业的成败在于能否创新,尤其是当前改革深化和竞争激烈的阶段,更需要这种精神。目前,国内银行业的竞争不仅是存款、优质客户的竞争,更是向着优质高效的创新金融工具和服务品种的纵深化方向发展。外资银行一般不会在传统业务上与国有银行业相竞争,而是将着力点放在中间业务、高增值业务上。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即将到来,这种竞争会更加激烈。因此,国内银行业要在竞争中获得成功,势必进行金融业务创新。而企业是否能创新,与每一个员工是否具有创新意识有着莫大的关系。因此,我们每个人都不能仅仅满足于准确、快速、安全地处理好各项业务,还要在处理业务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善于思考、坚持不懈,能冲破某种条条框框,找到新的思维和方法,善于应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去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去达到成功的彼岸。

最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求真务实、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近年来金融案件时有发生,其中涉及贪污、职务侵占、挪用公款、挪用资金、受贿、玩忽职守、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私分国有资产和金融诈骗。这些案例的主角中,既有显赫金融界的银行家,又有风云一时的业界精英;既有高级管理人员,又有普通员工。然而不管他们居于何位,都因自己的贪欲而腐败,因腐败而倒下,不仅毁了自己,害了原本幸福的家庭,更扰乱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损害了党和人民的集体利益,其教训刻骨铭心,引人深思。而这些恶果的来源归根究底是他们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出了问题。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各个行业的竞争会愈发激烈,银行从业人员也会面临更多来自外界的诱惑。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作为一个经营管理风险的行业,我们应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实际,端正自己的工作作风,继续保持和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杜绝“衙门”和“官场”习气,严格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态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

改革无止境,方向不动摇。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市场化改革一个全新的起点,沿着这个方向前进,我们的市场化改革之路将会越走越远,经济发展之路也会越走越宽。

就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差别,通过具体案例谈谈你的看法

就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差别,通过具体案例谈谈你的看法计划经济:计划经济相对于市场经济,是指一种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新型科学的社会经济体系。计划经济,顾名思义就是有规划、计划地发展经济。从而避免了市场经济发展的盲目性、不确定性等问题,给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危害。 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又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一般由国家所引导。市场经济也被用作资本主义的同义词。在市场经济里并没有一个中央协调的体制来指引其运作,但是在理论上,市场将会透过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产生复杂的相互作用,进而达成自我组织的效果。 差别: 计划经济利与弊 利:一般说来,计划经济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根据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特别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要求,通过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来管理和调节的国民经济。计划经济强调的无非是政府这一“有形的手”对经济的干预作用,不可否认的是,计划的力量是强大的。如果不实施计划经济,象我们中国这样一个“一穷二白”的刚刚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在50年代搞成一百多项重点工程,并在60年代就建立起国民经济体系,同样是很难想象的。正是那个时期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 弊:第一,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死,企业的经营活动与市场相隔离。第二,抱视商品生产、人才和市场的作用,政府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指令性计划,借助于行政手段来组织和管理经济,容易造成经济计划与经济运行实际的脱离,甚至背离。第三,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第四,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单一化,使经济生活音调和呆板。这就导致,它不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及创造性,不利于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容易形成官僚主义作风市场经济的利与弊 利:面向市场的商品生产是由市场需求来决定,市场需要什么,商家厂家就会生产什么,紧俏什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市场经济。中国特色是指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资本主义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市场经济本身没有阶级性但我国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共的领导、共同富裕相联系就成了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体实践的能动反映,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背景,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为指导,以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践为基础,以借鉴、吸取西方经济学合理因素为方法,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相区别,凸显其理论构建的“中国特色”。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 从经济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包括私人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运行的市场经济。现在,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都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一些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原来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多是和私有化同时进行的。我国则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实行市场经济的。既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又要实行市场经济,这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因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必须坚持和完善多种多样的公有制经济形式,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和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这样,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结

构,特别是国有及由国家控股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将会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保证国民经济的合理布局,节约资源和市场有序运行。 从政治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由政府有力地进行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现代化建设,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都要依靠党的领导。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条战线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经途径,是一项艰难的开创性事业,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可能取得成功。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必须有政府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通过经济社会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为市场经济创造一个稳定、安全、有序、公正的社会经济环境。 从奋斗目标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原则。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私有制为基础,财产的私人占有必然导致私人资本的无限扩张和社会的两极分化。而我国实行市场经济,虽然允许合理的收入差距,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最终是要达到共同富裕,不致于导致两极分化,“富的越富,贫的越贫”。这是因为:1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会使私人资本的膨胀受到制度的限制,凭借私人资本参与分配会被限制在一定范围,避免私人资本的扩张。2经济技术的发展,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有助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减少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之间的非劳动因素造成的个人收

市场经济与法治经济

市场经济与法治经济 人类社会总是在向前发展的,人类自身总是在不断寻求解放的,经济的发展、政治的民主和社会的稳定是每一个有理性的人的愿望。中国人民也一直在努力寻找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但走了很多的弯路。邓小平作为一位伟大的领袖,给中国人民指出了一条光明的大道:发展经济。其实这并不是说以前中国不想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只不过是把发展经济作为政治斗争的附庸,为了政治什么都可以不顾。人们都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寻找愿望的满足,这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把发展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邓小平的一大贡献。改善人民的生活,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需要,这才是贫穷中国寻求发展的根本。于是全国上下,发财致富这一长期以来被压制的欲望此时此刻得到淋漓尽致的满足。发财致富本无可厚非,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为了金钱,什么都可以干。唯利是图、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不是我们发展经济的初衷,也不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手段。看来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它的发展,需要规范和引导。如果有人能熟知市场经济的规律,并且足够的理性;如果有十分健全的规则约束、引导经济的发展,那么市场经济就会健康发展。但是,人无完人,规则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产物也难保无懈可击。市场经济只有在经济规律、理性、人、法律的互动中获得健康的发展。而理性、人、法律的互动就是法治。从寻求积极目标的过程来看,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所谓市场经济就是充分发挥市场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实现资

源的配置。市场经济的发展就是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寻求利润的最大化。市场经济要求每一个市场活动主体都具有足够的活力,都能自主地充分展现自己的活力,全面实现自己在各个方面的能力与价值。为此,市场经济主体就会不断寻求自由,比如人身自由、财产自由和契约自由等等。没有这些自由,就不成其为市场经济。但是市场经济中的自由,不是能够自我保护和保证的,它会受到来自多个方面的破坏:相对的市场经济主体对自由的侵犯,自身对于自由的滥用,政府或者国家对于个体自由的侵犯。这三个方面有任何一个方面被放任,都可能毁坏整个自由。要制约其中的每一因素,只有法律是不行的,还必须要有法治。因为没有与理性形成互动的法律,大多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样的法律只能产生一些短期效应。有时它甚至会损害经济主体的自由。只有在法治国家中,法律才是保障自由的法宝,才是实现自由的途径。首先,法治为自由设置范围和轨道,以便市场经济主体充分享有自由而又不至于滥用自由;其次,法治制裁侵犯他人自由的违法犯罪,而且对于侵犯他人自由权利者无一例外地加以制裁,防止对于自由的侵犯,保护自由;再次,法治或法治国家严格约束权力本身,防止国家权力的放任,使自由没有来自国家的威胁或者侵犯。如果说前两个方面,在非法治状态中还可以勉强做到的话,那么,第三个方面就非法治或法治国家而不能为。 市场经济主体为了充分展现自己的活力,全面实现自己在各个方面的能力与价值,还要求平等。他们为了取得与其他主体同等的机遇,就一定会要求与其他主体一样具有平等的发展权利。平等的发展权利是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历程.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历程 12通信技术:李壮壮建国之初,百废待兴。我国生产力水平低,人民生活水平低下问题尤其突出。在我国确 立社会主义制度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成为共产党执政后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在党的领导下,我们经过60年的不断摸索,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着小康社会迈进。 在这60年间,我们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共存的分配制度。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即使在当今的次贷金融危机下也能稳步前进。 虽说现在的结果是十分美满的,但这60年间我们走过的道路却是十分崎岖的。 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改革 建国之前,我国绝大部分生产资料掌握在少部分的军阀手中,广大普通群众生活潦倒,生产水平极其低下。建国后,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实行社会主义大改造,废除私有制,实行公有制。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下,人们吃大锅饭,是情有可原。但与此同时,这种经济制度确实没有调动起人们的积极性。于是,在党的领导下,我们逐步确立起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表明,一是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可动摇,二是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不可或缺,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两方面内容缺一不可。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根据"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一切符合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应当大胆地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所用。

管理经济学案例案例3—1--大众公司进入北美市场(仅供参考)

案例3—1 大众公司进入北美市场 德国大众汽车公司(Volkswagon)推出的无装饰甲壳虫轿车在欧洲市场上面对冷遇,却在美国市场获得很大成功。当时在港口甚至通道上堆放了大量库存甲壳虫轿车,期待着进入新的市场。于是大众公司在一段时间内集中研究如何刺激市场需求。当时通用和福特公司也正在开发微型轿车,大众公司决定以极低的促销价800美元进入美国市场。然而,两年以后,大众公司将价格提高了25%,即上升到1000美元。1960年,大众再次提价20%,价格上升为1200美元。这两次提价的结果,虽然销售量有所下降,但公司收益都是增加的。1964年,价格上升至1350美元,其销售量达到38.4万辆。此时大众公司发现,其价格提高带来的收益增加正好被销售量的减少所抵消。 在此前的美国市场上,大众公司没有建立经销网络,而只是在新泽西、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和得克萨斯州的休斯敦等港口提供销售及相关服务。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此时大众公召开始着手建立美国市场上的经销网络。 1968年,大众又以1500美元的价格售出了56.2万辆甲壳虫汽车。尽管这种轿车的价格始是很便宜的(1968年的1500美元大约相当于现在的8500美元),但由于高速公路法的出台,以及拉尔夫·内德发动的反对小型后置发动机运动,再加上汽油价格较低,使得消费者转而在量购买野马,卡布罗和新型的马力更大的超级甲壳虫。1969年,大众公司最后一次提高甲壳虫的价格,价格,价格上升到1800

美元,收益也上升至9.68亿美元(当年的销售量为53.8万辆)。 案例思考: 1.在1964年之前,为什么大众公司每次提价都能够增加销售收入?当价格为1350美元的时候,甲壳虫汽车的需求价格弹性具有什么特性? 2.后来大众公司着手建立销售网络,这对甲壳虫汽车的美国市场的需求曲线带来什么影响?为什么在此以后大众公司又能够通过提高价格来增加收益?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历程及经验总结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历程及经验总结 2014-03-21 10:12:00 来源:新华网[打印][关闭] 1.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历程 1978年,国务院研究加快中国四个现代化的问题,包括经济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当时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提法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 中共十二大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会议上,又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 1984年10月,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从此,确立了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观点。 中共十三大 1987年10月,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新体制概括为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新体制,明确提出要运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两种手段,逐步建立“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提出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1990年底 邓小平明确指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是计划、市场这样的内容。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调节,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那回事。” 1992年初

邓小平南巡时更加明确地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从而从理论上冲破多年来市场经济的束缚,为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了理论基础。 中共十四大 1992年10月,明确指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1993年,《宪法》第十五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次写进中国的宪法。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 1993年11月,正式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中共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原则具体化、系统化,勾画了新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对有关的重大问题,都做出了明确的原则性规定,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大大推进了一步。 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 1995年9月,明确了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任务,为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了重大的战略部署:到20世纪末,经过三个阶段,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 2003年10月,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会强调,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经济法案例分析 (2)

反垄断法案件分析 1、电信和联通是否在中国宽带入网市场占支配地位?经营者具有支配地位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⑴电信和联通在中国宽带入网市场占支配地位。运营商是否存在垄断,首先要看是不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次是看是不是通过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来排挤竞争,从而获得垄断利润。 ①本案的相关市场无疑是宽带入网市场,这个市场是全国性的市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强势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其他互联网接入服务是通过批发中国电信或者中国联通的宽带进入互联网络向其用户提供互联网服务。 ②中国的95%互联网国际出口宽带、90%的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和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是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宽带接入,因此这两家企业在中国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上构成双寡头垄断。 ③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各自在中国南部和中国北部提供宽带入网服务,它们的宽带基础设施基本是相互独立的,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互联互通的程度不是很高,这个案件中相关市场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区域性的,即两家电信企业在它们各自相关的区域市场上都是几乎占百分之百的份额,从而可以判断这是两个垄断性的企业。 ⑵经营者具有支配地位不违反《反垄断法》。反垄断法不反对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反对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反对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2、电信和中国联通主要涉嫌何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两家企业能否以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有自由定价权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分别说明理由。 答:⑴①电信和联通在中国宽带入网市场占了支配地位,中国的宽带互联网的骨干网的经营者只有联通和电信两家,一方面他们自己直接开发用户,面向个人用户或者大企业;另外一方面,他们又把自己的带宽来租赁给其他一些所谓的二级运营商,比如铁通、长城宽带、北京歌华等,他们对二级运营商的租赁叫做批发价,批发价是二级运营商租赁之后,再去给市场上的消费者或者终端使用者,但是这就和电信、联通自己的零售市场直接面向用户市场发生竞争,所以电信和联通给二级运营商的价格非常贵,利用他们的垄断地位严重的压制了竞争。②经营者具有支配地位违反了《反垄断法》。因为电信、联通对不同客户的待遇差别很大,即“同一种产品,不同用户、不同价格”。其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是对市场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排斥竞争对手的 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⑵电信和中国联通想以自由定价权这一条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是行不通的。①电信和中国联通主要涉嫌“差别待遇”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我国《反垄断法》第17条第6款对此的规定是:“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价格交易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电信和中国联通不能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定价权为自己的行为辩护。②企业在现代经济市场中并不拥有绝对的没有限制的自由定价权,即便是在崇尚自由市场经济的国家,法律,包括反垄断法也要对企业的自由定价权进行限制,这是基于社会整体利益的考虑。③电信和中国联通的“价格歧视”行为并不是经过竞争形成的市场价格,而是竞争被控制后人为形成的价格,这时他们行使自由定价权的行为已损害了市场经济的基

民法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关系

民法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关系 摘要民法是规范社会生活的重要法律,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市场经济可以说是法治经济,民法为现代化市场经济提供一般规则和市场活动的行为规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市场经济也为民法提供了发展环境。市场经济是民法发展和完善的基础,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又离不开民事法律的保护,二者相互依存,互相促进。 关键词民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引言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在更高层次上的表现。它是以市场为资源配置的中心,要求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使资源达到优化配置。它对市场主体地位平等、竞争机会平等、以契约为纽带构筑社会关系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市场经济对民法有更大的需求1。民法就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市场经济中,民法以平等自由、等价有偿为保护手段,以确认市场活动参与者的主体资格、人身保护、静态物权和动态债权为核心内容以反映商品流通过程中各种交换关系和保障市场活动参与者公平竞争为主要任务。可见。民法与市场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 1、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从法律上确认三个基本要素:即主体、权利和交易规则。民法的主体制度确认和规范着市场主体,赋予各类民事主体独立的法律人格;民法的财产权制度确认和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使主体能以自己的财产进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民法的法律行为制度、合同制度等规范主体的行为,规定交易规则,使主体得以公平、正当地进行竞争,安全有序地进行交易。可见,民法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着基本的法律保障。 2、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说明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第一,市场经济活动的契约性要求法制。市场经济主体间进行的各种商品交换和市场往来,主要是通过契约的形式来实现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必将大规模的采用各种各样形式的合同,合同法律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 第二,市场经济要求各交易主体地位公平、平等,以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这是民法首要的和核心的原则,体现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要求,市场经济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是承认商品生产者和交换着的独立和平等的地位。平等是市场经济发育的基础。诚实信用是民法中非常重要的原则之一,民法的这一基本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讲诚实、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规避法律和合同,不得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市场经济必然存在激烈的竞争,而市场经济有其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弊端。必须要用一定的法律规范来制约。 第四,市场经济是一种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经济。每一主体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交换着,都有自己的利益目标存在,自由的追求自己行为的最大效益目标,是市场秩序形成的基本因素。民法中的自愿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地表达自己的内心意愿,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愿原则的核心是给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意志自由,这有利于促成市场交易主体最大化交易价值的实现。 二、我国民法的有关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的作用 1、物权制度 一是物权制度构建了产权制度的基本框架。市场是交易关系的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夏利民:民法机制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

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分析

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2003(简本) 表一:中国市场经济程度测度指标及分值 2001年中国加入了世贸组织,这是世界经济史上的一件大事。世界贸易组织绝大部分成员是市场经济国家,世界贸易组织运作遵循着市场经济规则。但中国在参与世界范围的贸易中,在国外对华反倾销中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Non-Market Economy Country 缩写为NMC),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事实上,中国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已经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为促进外国朋友对中国市场经济的了解,2002年我们用了近一年时间,对截止2001年底中国市场经济的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对市场化进程进行了评估测度,并与一些发达国家、转轨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经济程度进行了比较。在此基础上,撰写了《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2003》。由于报告的英文版正在翻译过程中,为方便国外读者,这里先给大家提供报

告缩写本的英文版。 一、反倾销与非市场经济国家 众所周知,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是反倾销调查确定倾销幅度时一个常用的重要概念。反倾销案发起国的调查当局如果认定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替代国 surrogate country)的成本等数据计算所谓正常价值(normal value)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施以对应的征税措施。 反倾销是世贸组织允许采取的、也是各国公认的维护公平贸易和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合法手段。中国赞成和支持这一措施,一贯反对以倾销方式扭曲国际贸易公平竞争的秩序,反对以倾销损害贸易伙伴国相关企业的利益。但是,中国坚决反对滥用反倾销,反对把反倾销变成进行贸易保护或实施歧视政策的手段。现在,确有一些国家利用某些贸易纠纷案件,把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的工具,人为地夸大对方国家所谓倾销的幅度,尤其是把一些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与这些国家经济毫不相干的第三国(替代国)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这些国家产品的正常价值,而不按照这些国家产品的实际成本和价格来计算。这就不能真实反映出口国经济的现实,导致误判。这种歧视性的做法, 不公正待遇,使一些国家出口产品本来没有倾销而被裁定为“倾销”,本来倾销幅度轻微而被裁定为高度倾销,给这些国家出口造成人为的壁垒,给国际贸易公平秩序造成过度的摩擦和动荡。 中国是受损害较大的一个国家。一些国家之所以对中国做出非市场经济国家(NMC)的判断,之所以经常对华使用反倾销的政策,主要是因为双方交流不够。他们确实不了解中国市场经济已发展到什么程度,不了解中国市场化的快速进展,也不理解中国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底是什么样的市场经济。而中国企业由于对国际反倾销法律及程序不熟悉,同时对国内市场经济方方面面的变动不甚了解,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也很少能向反倾销国家提供案子调查的广泛背景资料;而中国学者们虽然从推进改革角度做了不少中国市场化测度的研究,但几乎没有从反倾销角度与国外同行讨论中国的NMC问题。因此,使一些国家对中国经济误判一直没有能得到更正甚至因某些小纠纷而加深了。当然,不排除在一些反倾销案件中,有非认识方面的因素在起作用。譬如,有时会因涉及一些进口国相关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进口国政府有关部门迁就了国内企业的过分要求;甚至也不排除,个别时期个别国家机构,在与贸易紧密相关的反倾销措施中掺进了某些政治因素。 实际上,市场经济地位并不是反倾销胜诉的惟一条件。市场经济下,也存在不公平贸易的产品;非市场经济下,也可以有相互满意的公平贸易。同样是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反倾销中仍然会有败诉。因此,中国要求反倾销国从实际出发对待中国的NMC问题,并不是追求反倾销中的优惠地位,只是要求贸易伙伴公平的对待;只希望为了公平贸易而实施的反倾销措施,不要成为扩大不公平贸易的手段。 为了在反倾销中能得到一个非歧视的、公允的判断,我们需要耐心地、客观地向外国朋友介绍中国经济快速转轨的进展情况,帮助外国朋友认识中国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中国的企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企业。本报告就是这样一份向外国朋友们提供关于中国市场经济极为详尽的调研成果。我们欢迎国内外读者尤其是外国朋友共同来评判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我们将充分听取包括国内外专家在内的各方意见,摆事实,讲道理,心平气和,充分交流,这不仅将有助于促进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化,也将有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世界贸易

如何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关于如何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现了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与特殊性的统一。具体地说,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都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宏观调控上,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良种手段的长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确立,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体现了市场经济这种双重性的要求。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因而需要先构建其基本的框架,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完善这一新体制,根据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已有的实践经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包括一下方面的内容。 1、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一是产权清晰,明确界定所有者的有限责任和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二是政企分开,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作用在于监督资产的运营和变动。三是权责明确,各部门各企业分工要明确。四是管理科学,对企业来说,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体制。

2、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为了避免市场自身的负效应,按照价值规律,健全价格的监控机制也是必需的。发达的技术信息市场,有利于把科技成果通过中介组织,转变为现实力。同时还需要解决好市场交易的规则,管理制度和有关法规的建设,使市场能够有序地运行。 3、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一是要正确处理计划,财政,金融三个主要宏观调控手段之间的关系。二是相应地进行计划投资,财政税收和金融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利率,税率和汇率杠杆的作用。三是必须加强转变政府管理的职能,积极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就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4、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分配制度,应该体现三个原则:一是效率优先的原则。二是竞争的原则。三是公平原则。 5、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企业间的竞争以至破产,以及职工的养老退休、医疗等等,都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的稳定,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是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障,以及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要逐步发展到全社会统一管理、统一支配。 另外市场经济也有盲目性和不足,要克服市场经济的不足,要引导激烈的市场竞争有序和健康的发展,除了政府的有效宏观调空,更重要的要靠完备的法律体系的建立和运用。需要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经济体制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形成,有赖于农业全部进

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案例运用

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案例运用——房地产 1干预原因: (1)从公共产品层次上:商品房本身不是公共产品,而是私人产品。 (2)住房权方面,隶属于生存权,属于人的基本权利,是公共产品;但保证居住权不一定意味着对房屋的所有权。(3)市场势力的垄断性层面上 A商品房本身的供给并不垄断;B土地资源的垄断性 在市场势力上,政府干预房地产应该仅仅从使用权的出让上进行干预,而不应该直接干预地产行业的 商品房供给。 外部性层面:住房市场的外部性——民生问题 宏观经济失调层面:房地产业的经济联动性 (4)分配公平问题上 市场分配强调效率,按照要素进行分配,但是要素禀赋本身就不是公平的,市场分配必然使得财富 多的人拥有更多的住房,而财富不足的人难以实现住房权利 2、干预目的 公共品层次——满足居住权 垄断性层次——保护土地资源、限制土地开发和使用,维持土地交易市场均衡发展,管制土地交易行为 外部性层次——解决居民住房权利的民生问题 宏观经济层面——利用房地产市场的联动作用,调节经济运行 3、干预范围: (1)保证住房权利而不是住房所有权,因此保障失去住房权利的社会群体 (2)干预土地交易市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限制土地交易规模 (3)干预住房财富的分配不公,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水平 4、干预手段: (1)财政收入上的手段: 税收调节财富的分配不公、缓解公平问题(房产税、契税、印花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制—规费收入 (2)财政支出上的手段: 住房保障政策实施与落实—政策制定落实; 普及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社保强制干预; 银行利率调整(货币手段) 总结: 1、房地产市场失灵的方面并不在于商品房供给需求上,而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上、在于住房权利保障上、 在于财富分配的公平问题上。 2、政府干预房地产,不应该是干预商品房的供给需求,更不应该参与到商品房的提供上来,而应通过保障 性住房满足弱势群体的住房权;税收形式的公平分配财富,社会保障措施引导住房权实现。 3、政府应该整体通过税收、利率等政策引导房地产市场正常正确稳态发展,提升房地产市场对宏观经济运 行的联动性。 4、反观我国实际情况,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存在渔利行为,政府干预商品房供给、土地出让市场的功能弱 化与渔利行为明显、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问题等。 5、该干预,但是干预应该在相应的范围内,有所为有所不为! 住房权应该如何保障?政府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措施保护? 对于有能力购房阶层、住房权利自己可以实现,政府可以引导; 对于能力有限的工薪阶层、通过住房公积金引导其实现住房权; 对于无能力,通过政策性房保证这部分人的居住权,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

案例分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word版本

案例分析(计划经济与 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计划经济相对于市场经济,是指一种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新型科学的社会经济体系。计划经济,顾名思义就是有规划、计划地发展经济。从而避免了市场经济发展的盲目性、不确定性等问题,给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危害。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又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一般由国家所引导。市场经济也被用作资本主义的同义词。在市场经济里并没有一个中央协调的体制来指引其运作,但是在理论上,市场将会透过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产生复杂的相互作用,进而达成自我组织的效果。 计划经济利与弊利:一般说来,计划经济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根据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特别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要求,通过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来管理和调节的国民经济。计划经济强调的无非是政府这一“有形的手”对经济的干预作用,不可否认的是,计划的力量是强大的。如果不实施计划经济,象我们中国这样一个“一穷二白”的刚刚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在50年代搞成一百多项重点工程,并在60年代就建立起国民经济体系,同样是很难想象的。正是那个时期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弊:第一,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死,企业的经营活动与市场相隔离。第二,抱视商品生产、人才和市场的作用,政府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指令性计划,借助于行政手段来组织和管理经济,容易造成经济计划与经济运行实际的脱离,甚至背离。第三,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第四,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单一化,使经济生活音调和呆板。这就导致,它不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及创造性,不利于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容易形成官僚主义作风市场经济的利与弊利:面向市场

谈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

谈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 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有很多内在的联系,当然也离不开法治,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了谈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哦! 摘要:在过去,学术界阐述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报纸、电视台、互联网、电台等媒体宣传报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般都把焦点放在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的关系上,重点论述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专门论述与研究法治和市场经济的关系的著述非常少。市场经济存在竞争,既然存在竞争,那就需要受法治监督管理。政府在运用各种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整和干预时,不能脱离法治的框架。 1市场经济与法治关系概述 法治的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 从公众对法治的一般的认识中,我们能够给法治概括出某种符号:是法律大于权力,还是权力大于法律。若是法律大于权力则是法治,若是权力大于法律则是人治。若要使法治成为现实,这就要求各个行为主体自主、独立地发展,并且,还要求形成民主、独立、自由意识。这就需要市场经济为其提供条件。在我国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行政机关、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和法人等主体的所有活动与经济管理等行为,大体上都受国家制定的计划统一调整和控制,

在这样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法治是难以维持的。一切事物制定的规则不可能决定和限制政府强制权力的使用,那种实质上是专断的行为能够在法律上合法化。权力限制、权利自治、经济自由等法治理念与计划调控直接对立,则显然没有存在的可能空间与合理性。在自然经济条件下,是以满足本身生活需要为目的的自给自足的生产劳动,生活活动与生产活动紧密相连。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形式是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进程中,各个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全都独立地在经济活动中充当着角色。然而,各个参与者又不能够单独地满足自身的需要,唯有经过和其他参与者互换资源,才可以满足自身的需求,各个参与主体都谋求通过在这样的交易中以较低的投资来使利益实现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参与主体皆有清晰明白的利益矛盾。这样的协作与对抗,使各参与者之间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势必产生相互制约的经济关系。因此,各个参与主体为使交易达成,唯一的选择便是公平地进行交易,而且将确定交易规则的权力和仲裁交易行为的权力都交给国家来行使,公平交易的规则由国家来制定,并且由国家来保护和促进交易公平稳定有序地进行。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为使国家权力不被随意地使用,这就需要由国家制定一套严谨的运用和调整国家权力的规范。恰是因为市场经济的这种自身所固有的特性,包含了法治所有具有的决定性力量,法治的范畴也就包含了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行为分析论文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行为分析论文 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如何发挥作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处于市场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都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研讨本国政府的行为和职能的变化。下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行为分析。 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政府如何作出有效的行为才能既顺利地完成这一过度并适应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又正确地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这是我国现实社会需要加紧理论上研究、急需解决的焦点问题,也是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前沿问题。因此,对政府行为的特性、作用、范围及其方式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搞好宏观调控,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建立和完善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政府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政府就是指全部的国家机构,即包括全部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它可以视为等同于国家;狭义的政府,就只是包括国家的行政机关。本文在论述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行为时,采用的是广义上的政府概念。 我们虽然可以在广义上把政府视为等同于国家,但这并不能因此而可以掩盖政府本身的特性。政府是由许多不同的部分及其相互(运行机制)所组成的一个非常复杂的有机整体(或称系统),政府自身具有一定的结构:在相互关系即运行机制上,政府具有一定的权力结构,政府以国家的名义行使权力,这种权力的行使表现出自上而下的垂直性和强制性;在组成形式上,政府具有一定的组织结构,它包括:主要组成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区域层次结构,主要组成为不同部门或行业政府的部门(行业)职能结构以及与此相关的因各级各类不同职别的政府首脑、政府官员、一般公务人员所构成的官僚结构(在社会主义国家称为干部或公务员结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包括在部门(行业)职能结构之中。 政府结构对政府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不同的结构、不同的运行机制和组成为政府结构的不同部分,都将产生不同的政府行为,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产生着不同的影响。因此,在分析政府的行为时,不但要分析权力的运行机制,还要分析政府系统的整体行为、分析构成政府系统的各个部分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不同部门(行业)的政府行为,甚至代表政府行事的政府官员的行为。弄清楚这一

中国为什么要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中国为什么要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2年,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这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邓小平等老一代革命家支持下,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鲜经验,总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历史教训,把握当今时代的特征和发展潮流,作出的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打破了传统的社会主义建设模式和思路,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天地、新境界,也使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走上了一条前无古人的艰辛探索之路。 确定和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方向,是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实践经验而得出的科学结论,是改革开放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较长时期,我国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起过重要作用。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经济联系的日益复杂,这一体制统得过死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阻碍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从农村到城市的不断深入,我们对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也不断深化。特别是1992年春天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就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因此,党的十四大明确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成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种必然选择 (1)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适应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而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产物。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市场在配置社会资源方面发挥作用。 (2)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要实现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而市场经济是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必然形式。(3)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客观需要。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脱离世界经济体系之外来谈自己的发展。世界经济运行离不开市场机制的调节。我们要走向世界,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利用国内和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只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具有生机和活力的经济体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引人市场机制,进行市场化的改革不能不说是其中的一个根本性原因。大量的事实证明,凡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比较充分的地方,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比较充分的时候,经济的活力就比较强,经济增长就比较快,经济效益就比较高,人民生活改善的幅度就比较大,社会发展态势就比较好。综上所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实践,既有效地发挥了市场经济的优势,又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社会全面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践已经证明并将进一步证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通往富裕和繁荣的必由之路。

市场调查案例

案例一 20世纪80年代初,虽然可口可乐在美国软饮料市场上仍处于领先地位,但由于百事可乐公司通过多年的促销攻势,以口味试饮来表明消费者更喜欢较甜口味的百事可乐饮料,并不断侵吞着可口可乐的市场。为此,可口可乐公司以改变可口可乐的口味来对付百事可乐对其市场的侵吞。对新口味可口可乐饮料的研究开发,可口可乐公司花费了两年多的时间,投入了400多万美元的资金,最终开发出了新可乐的配方。在新可乐配方开发过程中,可口可乐公司进行了近20万人的口味试验,仅最终配方就进行了3万人的试验。在试验中,研究人员在不加任何标识的情况下,对新老口味可乐、新口味可乐和百事可乐进行了比较试验,试验结果是:在新老口味可乐之间,60%的人选择新口味可乐;在新口味可乐和百事可乐之间,52%的人选择新口味可乐。从这个试验研究结果看,新口味可乐应是一个成功的产品。 到1985年5月,可口可乐公司将口味较甜的新可乐投放市场,同时放弃了原配方的可乐。在新可乐上市初期,市场销售不错,但不久就销售平平,并且公司开始每天从愤怒的消费者那里接到1500多个电话和很多的信件,一个自称原口味可乐饮用者的组织举行了抗议活动,并威胁除非恢复原口味的可乐或将配方公诸予众,否则将提出集体诉讼。 迫于原口味可乐消费者的压力,在1985年7月中旬,即在新可乐推出的两个月后,可口可乐公司恢复了原口味的可乐,从而在市场上新口味可乐与原口味可乐共存,但原口味可乐的销售量远大于新口味可乐的销售量。 问题:(1)新口味可乐配方的市场营销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2)新口味可乐配方的市场调研的内容应包括哪些方面? 1)新口味可乐配方的市场营销调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调研的时间偏短,无法测试出受众对新口味可乐配方的持久偏好情况;第二,大众调研中顾客往往由于具有从众心理而没有表述心中真正的想法。

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市场经济发展与道德建设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关系,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的发展。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赋予了人们新的道德观,为道德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并利于人与人之间结成平等友爱的关系。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现代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起源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从计划经济快速过渡到市场经济,其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几种思潮。一是道德出现了严重“滑坡”,主要表现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二是道德的本质和主流正在“爬坡”之中,主要表现为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观念正在形成;三是抓道德建设会干扰市场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把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对立起来。我以为这几种观点都是不够全面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道德建设有双重影响。其积极的影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仅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打下了深厚的物质基础,同时,也增强了人们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意识和开拓意识,对转变人们的观念、提高全民族的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利地推动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其消极影响是:市场经济是利益驱动经济,对物

质利益的过度追求,或把市场经济原则扩大到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都会导致道德领域评价标准的迷失,表现为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伦理观的盛行,以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出现。这些元疑增大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难度。 对上述一些道德失范现象的存在,有些人将其归咎于市场经济本身,认为这是经济发展初期的必然代价。但多数认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同时也是道德经济。市场经济与道德并不冲突。主要表现在: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具有道德的合理性。普遍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就是道德经济。市场经济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果,是人类社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规律。因此,市场经济并非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经济现象,而是纵跨了几种社会形态的经济现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原则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是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并最终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的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联系在一起,决定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必然是在坚持等价交换。尊重物质利益原则的同时,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统一起来,社会主义道德性质必然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与社会进步要求的集体主义精神的统一,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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