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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

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
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

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1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一)收费公路项目一览表(交公路51表) (3)

(二)收费公路路段一览表(交公路52表) (7)

(三)收费公路收费标准一览表(交公路53表) (9)

(四)收费公路收费站一览表(交公路54表) (11)

(五)收费公路沿线监控设施一览表(交公路55表) (13)

(六)收费公路沿线气象检测器一览表(交公路56表) (15)

(七)收费公路项目变更表(交公路57表) (17)

一、总说明

(一)为准确了解全国收费公路基本情况,加强收费公路行业管理,科学制定收费公路政策法规,满足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需求,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的报表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填报。

(三)对于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收费公路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应将涉及里程、收费站的相关数据报路段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类型的相关数据,如投资、收费、还贷以及各项支出费用等报公司注册地所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四)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均为年报,年报统计期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报部截止时间为次年的2月28日。

(五)报表的统计范围、统计指标、数据格式等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的规定执行。所有“里程”、“桩号”类数据均以“公里”为计量单位,数据保留三位小数;所有“金额”类数据均以人民币“万元”为计量单位,资金中存在外币的应折算成人民币,数据保留四位小数。

(六)报表采用部规定的电子数据格式通过交通运输专网上报,审核通过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发函确认上报工作完成。

(七)本报表制度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号表名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页码交公路51表收费公路项目一览表年报全部收费公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月28日报表及电子文档 3 交公路52表收费公路路段一览表年报全部收费公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月28日报表及电子文档7 交公路53表收费公路收费标准一览表年报全部收费公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月28日报表及电子文档9 交公路54表收费公路收费站一览表年报全部收费公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月28日报表及电子文档11 交公路55表收费公路沿线监控设施一览表年报全部收费公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月28日报表及电子文档13 交公路56表收费公路沿线气象检测器一览表年报全部收费公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月28日报表及电子文档15 交公路57表收费公路项目变更表年报全部收费公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月28日报表及电子文档17

2

3

表 号:交公路51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三、调查表式

(一)收费公路项目一览表

填表单位:

201 年

收费项目编号 收费项目名称 管理或经营单位 收费项目起点名称 收费项目终点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路段类型 管理或经营单位代码 国有资产所占比例 批准收费文号 批准收费起始时间 批准收费终止时间 建成通车时间 收费批复文件名称 收费里程合计 (公里) 累计投资总额 (万元) 累计银行贷款金额 (万元) 累计其他债务金额(万元) 初始投资总额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1 2 辛 3 4 5 壬 6 7 8 9 10

续表

年末银行还贷余额 (万元) 年末其他债务余额 (万元) 年绿色通道减免金额 (万元) 年其他政策减免金额 (万元) 年收 费额 (万元) 年还 贷额 (万元) 年养护经费支出 (万元) 年其他费中支出合计 (万元) 年经营性公路折旧或摊销 (万元) 小客车收费标准(元/公里) 收费及管理人员数 (人)

备注

ETC 收费额 偿还 利息 大中修工程支出 税费 支出 运营管理支出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癸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交公路51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目的:反映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项目的建设投资及运营管理情况。

二、统计范围: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收费公路项目,即无论何种方式建成的收费公路,包括独立收费的桥梁和隧道,以及“统贷统还”、“年票制”等情况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收费公路,不包括以“燃油附加费”形式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收费公路。

三、填报说明:

1.本表收费公路项目按照编号由小自大分行填写。

2.收费项目编号,格式为9位字符,第一位统一填写S,前三位、中间四位、后两位之间用“-”隔开,如“S11-1990-01”,S后面的两位数字为省份代码,中间四位为批准收费起始年份,最后两位为序号,用于区分同一省份同一年批准收费的不同项目。收费公路项目编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编排,此编号将作为收费公路项目的识别编号,与收费公路项目一一对应,一旦确定不能更改。

3.收费项目名称,为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收费的发文上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时应填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4.管理或经营单位名称,填写经营或管理该收费公路的具体单位。

5.收费项目起点、收费项目终点,填写县级行政区划名称加小地名,如“某县某地”。

6.收费性质,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填写“还贷”,经营性收费公路填写“经营”。还贷性收费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使用财政票据);经营性收费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使用税务票据)。

7.收费路段类型,填写收费项目的路段类型,只能填写“路线”、“桥梁”或“隧道”,单元格不能为空。收费路段为路桥、路隧的混合收费时,应填写“路线”;收费路段为独立桥梁、独立隧道时,填写“桥梁”或“隧道”。

8.管理或经营单位性质代码,填写该管理经营单位的性质代码。代码及相关规定如下:

性质代码收费路性质解释示例

11

政府还贷性

收费公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直属

单位(含条条管理的分局、段)

XX省高管局(公路局)XX管理(收费)处

XX省交通运输厅XX公路管理处

12 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及直属单位

XX省XX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处)XX管理

(收费)处(所)

13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直属

单位

XX省XX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XX管理(收

费)处(所)

21

经营性

收费公路国有全资企业

XX省高速公路(经营)公司

XX省XX市公路(经营)公司

22 国有控股(参股)企业XX高速公路股份公司

XX省XX公路经营公司(市交通局参股)

23 其他企业XX公司(私营、外资企业,无国有资本)

9.国有资本所占比例,填写国有资本占该收费公路总资产的百分比。其中政府还贷公路应填写100,收费经营公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包括交通运输部或国家财政投资,省财政投入、国有公司投入等,不

论由谁管理,均计为国有资本。

10.批准收费文号,填写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收费的发文文号,如存在逐年审批的情况,填写目前正在执行的批准收费文号。

11.批准收费起始时间、批准收费终止时间,根据审批文件填写批准收费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按照“yyyymmdd”的八位数字填写,年月日中间不添加空格或横线,如“19810605”。如果收费结束日期没有明确的批准文件,可保留空白;如果批准收费日期为暂定X年,按收费起始时间加上X年的8位日期填写。以上两种情况,必须在备注栏中进行说明。

12.建成通车时间,是指该路段首次以收费公路项目建成开通的时间,非改造或扩建后的通车时间,也不是转换经营权后的新审批的起始收费时间。

13.收费批复文件名称,是指证明该项目收费合法性的相关文件的电子扫描文件的名称,如有多个批文,应统一整理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保存为“XXX收费项目批复文件汇总”。

14.收费里程合计,填写该项目实际收费里程,其数值应与交公路52表内同一项目分技术等级或分车道数统计的路段里程合计值相等。如实际收费里程与项目批复文件中明确的收费里程不等,应在备注中说明。

15.累计投资总额,包括初始建设投资、后续发生的改扩建投资、新增的土木工程和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投资。养护工程及日常运营管理费用不能计入。

16.其中初始投资总额,是指该项目首次建成通车时的原始投资。

17.累计银行贷款金额,是与累计投资总额相对应的银行贷款金额,即初始建成通车时发生的贷款与后续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贷款的合计。

18.累计其他债务金额,是与累计投资总额相对应的不属于银行贷款的其他债务金额(如有偿集资款、企业债券等),即首次建成通车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债务与后续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债务的合计。如不存在其他债务,该项填“0”。如有其他债务,需在备注中说明构成和明细金额。

19.年末银行还贷余额,是指截止统计期截止时间该项目剩余的银行贷款余额,考虑到个别亏损收费公路存在用新增贷款偿还到期利息(利息转本金)和利用贷款开展大中修工程等情况,允许当前银行还贷余额大于建设及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累计贷款金额。

20.年末其他债务余额,是指截止统计期截止时间该项目除银行贷款外的未偿还的其他债务,并在备注中说明其构成和明细。

21.年绿色通道减免,是指针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所减免的通行费金额。

22.年其他政策减免,是指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大型社会活动等对特定车辆所减免的通行费。

23.年收费额、(其中ETC收费额)、年还贷额、(其中偿还利息)、年养护经费支出、(其中大中修工程支出)、年其他费中支出合计、(其中税费支出)、(其中运营管理支出)、要求填报年度数据,严格按照年终财务的决算照实填写。

实行统贷统还的省份或运营管理机构,如“累计银行贷款金额、累计其他债务金额、年末银行还贷余额、年末其他债务余额、年还贷额、(其中偿还利息)”信息无法拆分到每个项目,应将相关信息合并填写至编号最小的项目上,并在备注中注明“与XX(编号)项目统贷统还”。

24.年经营性公路折旧或摊销,经营性公路填写,还贷性公路不填写。

25.小客车收费标准,单位为“元/公里”,批准实施的小客车收费标准,对于按次收费的,需用小客车收费标准除以对应收费里程,折算成“元/公里”后填写,并在备注中说明“折算标准”。

26.收费管理人员数,为实际在编或与经营管理单位签署工作合同的运营管理人员总数。高速公路管理局或集团公司等的行政人员数计入下属编号最小的项目中,并在备注中说明。

四、逻辑关系

7列≥8列

15列≥16列

17列≥18列

19列≥20列

21列≥22列+23列

表 号:交公路52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二)收费公路路段一览表

填报单位:

201 年 序号 收费项目编号 路线 名称 路线 编码 收费路段

技术等级

车道数 路段里(公里) 备注 起点 名称 起点桩号 止点名称 止点桩号 桥梁里程 隧道里程 1 甲 乙 2 丙 3 丁 4 戊 5 6 7 8 己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交公路52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目的:反映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项目的具体路段信息。

二、统计范围: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收费公路项目,即无论何种方式建成的收费公路,包括独立收费的桥梁和隧道,以及“统贷统还”、“年票制”等情况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收费公路,不包括以“燃油附加费”形式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收费公路。

三、填报说明:

1.本表按照收费公路项目编号由小自大分行填写。

2.当项目中存在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车道数的多条路段时,要换行分别填写。

3.路线名称、路线编号,按《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JTG A03-2007)、《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 T917—2009)等相关规定填报。

4.起点名称、起点桩号、止点名称、止点桩号,对于存在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车道数的混合型收费路段,要进行分段填写,路段起止点桩号分别填写该分段的起点和止点的桩号。桩号为数字类型,单位为公里,保留三位小数。如:32

5.367。

5.技术等级,只能填写“高速”、“一级”、“二级”三种情况,不能组合填写,不同技术等级需分段填写。

6.车道数,填写该路段的双向车道总数,不同车道数需分段填写。

7.路段里程,是指该路段的实际里程,由于可能存在长、短链等情况,其值可以不等于桩号差值。

8.其中桥梁里程、其中隧道里程,是指该路段中包含的桥梁和隧道的总里程。

四、逻辑关系

6列≥7列+8列

表 号:交公路53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三)收费公路收费标准一览表

填报单位: 201 年 收费项目编号

收费标准序号

车型划分分类

车型划分标准

说明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甲 1 乙 丙 丁 2 戊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交公路53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目的:反映反映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项目的收费标准情况。

二、统计范围: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收费公路项目的收费标准。

三、填报说明:

1.本表按照收费公路项目编号由小自大分行填写。

2.收费标准序号,一个收费公路项目存在一套或多套收费标准时,按照1、2、3…的序号予以区别,同属于一套收费标准的不同车型分类,使用相同的“收费标准序号”,即表明该收费标准是对应项目的第X套,每个不同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序号都从1开始排序。

收费项目编号收费标准序号车型划分分类车型划分标准

说明

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备注

甲 1 乙丙丁 2 戊

S11-1990-11 1 一类小于等于7座元/次 5

S11-1990-11 1 二类

S11-1990-11 1 ……

S11-1990-11 2 一类

S11-1990-11 2 二类

S11-1990-11 2 ……

S11-2000-09 1 一类

S11-2000-09 1 二类

3.车型划分分类,一套收费标准包含若干不同车型,对每一收费标准按照一类、二类、三类……的顺序进行车型划分编号。

4.车型划分标准说明,填写车型划分标准的文字说明。

5.计费单位,填写车型划分标准的计费单位,如:“元/公里,元/次”。

6.收费标准,填写与计费单位相对应的收费标准。

表号:交公路54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四)收费公路收费站一览表

填表单位:201 年

收费项目编号所在

路线

编号

收费站

桩号

收费站

编码

收费站

名称

收费站

简称

所在路线

技术等级

收费站

收费性质

收费站

类型

收费站

位置类型

收费

方向

入口车道

出口车

道数

备注

入口ETC

车道数

出口ETC

车道数

甲乙 1 2 丙丁戊己庚辛壬 3 4 5 6 癸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1 年月日

11

交公路54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目的:反映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沿线收费站的基本情况。

二、统计范围: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收费公路项目沿线的收费站点。

三、填报说明:

1.路线编号,按《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JTG A03-2007)、《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 917—2009)等相关规定填报,单元格内数据不能为空。

2.收费站桩号,填写收费站所在路线的桩号。桩号为数字类型,单位为公里,保留三位小数。如:325.367。

3.收费站编码,是识别收费站的不可重复标志,按“路线编号+县级政区代码+S+四位数字编号”组成。由于路线编号不等长,收费站编码可采用不等长编码。

4.收费站名称、收费站简称,分别填写收费站的全称和简称。如:名称填写“国道109张庄收费站”,简称填写“张庄”。

5.所在路线技术等级,填写收费站所在路线的技术等级,若收费站设在匝道,填写主线技术等级。所在路线技术等级只能填写“高速”、“一级”、“二级”三种情况。

6.收费站收费性质,填写与所在收费公路相一致的内容,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填写“还贷”,经营性收费公路填写“经营”,单元格数据不能为空。

7.收费站类型,填写收费站的收费类型,只能填写“路线”、“桥梁”或“隧道”,单元格不能为空。收费站为路桥、路隧的混合收费站时,应填写“路线”;收费站为桥梁、隧道独立收费站时,分别填写“桥梁”、“隧道”。

8.收费站位置类型,由收费站在收费公路上的位置确定,分主线收费站、匝道收费站两种情况,只能对应填写“主线站”或“匝道站”两种形式。

9.收费方向,是指收费站是否在该收费公路上全幅设置。如果收费站全幅设置,计为双向;如果收费站半幅设置,计为单向。

10.入口车道数,匝道收费站入口车道数是指可供车辆通过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的车道数量,主线收费站入口车道数是指收费站上行方向(桩号从小到大方向)的车道数量。

11.入口ETC车道数,是指入口车道数中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车道的数量。

12.出口车道数,匝道收费站出口车道数是指可供车辆通过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的车道数量,主线收费站出口车道数是指收费站下行方向(桩号从大到小方向)的车道数量。

13.出口ETC车道数,是指出口车道数中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车道的数量。

四、表内逻辑关系

3列≥4列;5列≥6列

13

表 号:交公路55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五)收费公路沿线监控设施一览表

填表单位: 201 年 收费项目 编号 路线编号 位置桩号

监控设施 编码

设备类型 代码

设备位置 管理单位 设备状态

备注 甲 乙 1 2 3 丙 丁 戊 己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交公路55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目的:反映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监控设施的基本情况。

二、统计范围:本行政区内所有收费公路沿线监控设施。

三、填报说明:

1.路线编号,按《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JTG A03-2007)、《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 917—2009)等相关规定填报,单元格内数据不能为空。

2.位置桩号,填写监控设施所在路线的桩号,桩号为数字类型,单位为公里,保留三位小数。如:325.367。

3.监控设施编码,是识别监控设施的不可重复标志,按“路线编号+县级政区代码+K+四位数字编号”组成。由于路线编号不等长,监控设施编码可采用不等长编码。

4.设备类型代码,填写设备的分类代码,分别对应填写11:线圈车辆检测器;12:微波车辆检测器;13:视频车辆检测器;14:超声波车辆检测器;15:其它车辆检测器;21:路段摄像机;22:收费广场摄像机;23:隧道内摄像机;31:门架式可变情报板;32:悬臂式可变情报板;33:立柱式可变限情报板(含可变限速标志);34:服务区信息屏。

5.设备位置,填写监控设备在公路上布设的位置,可填写:“上行”、“下行”或“双向”。

6.管理单位,填写监控设备的管理单位。

7.设备状态,填写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可填写“运行良好”、“经常性故障”、或“废弃”。

15

表 号:交公路56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六)收费公路沿线气象检测器一览表

填表单位: 201 年 收费项目编号 路线 编号 位置 桩号 气象 检测器 编码 所在 位置 描述 有无下列传感器(有/无)

供电 方式 数据 传输 方式 数据 采集 间隔 (分) 设置 位置 备 注 天气 现象 温度 湿度 风 气压 降水 能见 度 路面 状态 地温 辐射 甲 乙 1 2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子 丑 寅 卯 辰 3

巳 午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交公路56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目的:反映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沿线气象检测器的基本情况。

二、统计范围: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收费公路沿线由公路交通部门建设的气象检测器,不包括气象部门在公路沿线建设的气象检测器。气象检测器用于观测公路沿线天气和路面气象要素,气象检测器必须具备传感器、数据采集单元和数据传输单元三部分。视观测需要,气象检测器可以配置若干传感器。

三、填报说明:

1.路线编号,按《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JTG A03-2007)、《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 917—2009)等相关规定填报,单元格内数据不能为空。

2.位置桩号,填写公路气象检测器所在路线的桩号,桩号为数字类型,单位为公里,保留三位小数。如:325.367。

3.气象检测器编码,是公路气象检测器的不可重复标志,按“路线编号+县级政区代码+Q+四位数字编号”组成。由于路线编号不等长,气象检测器编码可采用不等长编码。

4.所在位置描述,填写该气象检测器所在位置的地名及设置位置的其它说明,如地形、地貌、有无遮挡、方位朝向等特征。

5.有无下列传感器(有/无),填写气象检测器是否配置各类传感器,选择填写“是”或“否”,若不填写则视为“否”;如果天气现象传感器也具备能见度检测功能,将(能见度)填写“是”。

6.供电方式,填写气象检测器的供电方式,选择填写“太阳能”、“普通电网”或“其它”。

7.数据传输方式,填写气象检测器的数据传输方式,选择填写“有线”或“无线”。

8.数据采集间隔,填写气象检测器的数据采集时间间隔,若多项数据采集间隔不同,填写最小数据采集间隔,单位为分钟。

9.设置位置,填写公路气象检测器相对于公路的设置位置,选择填写“上行”或“下行”。

17

表 号:交公路57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七)收费公路项目变更表

填表单位:

201 年

收费项目编号

发生时间

变更类型 变更前 变更后 备注 甲 乙 丙 丁 戊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P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P (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 中华人民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省统计局制订 200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5) (一)综合年报表式 1.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 (5) 2.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 (6) 3.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 (7) 4.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 (8) 5.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 (9) 6.折标煤系数(P303附1表) (10) 7.火力发电投入产出表(P303附2表) (11) 8.供热投入产出表(P303附3表) (12) 9.洗煤投入产出表(P303附4表) (13) 10.炼焦投入产出表(P303附5表) (14) 11.炼油投入产出表(P303附6表) (15) 12.制气投入产出表(P303附7表) (16) 13.煤制品加工投入产出表(P303附8表) (17) 14.损失量行业分摊表(P303附9表) (18) 15.综合能源平衡表(P303附10表) (19) 16.煤炭平衡表(P303附11表) (19) 17.焦炭平衡表(P303附12表) (19) 18.石油平衡表(P303附13表) (20) 19.原油平衡表(P303附14表) (20) 20.汽油平衡表(P303附15表) (20) 21煤油平衡表(P303 附16表) (20) 22.柴油平衡表(P303附17表) (21) 23.燃料油平衡表(P303附18表) (21) 24.液化石油气平衡表(P303附19表) (21) 25.天然气平衡表(P303附20表) (21) 26.其它煤气平衡表(P303附21表) (22) 27.焦炉煤气平衡表(P303附22表) (22) 28.电力平衡表(P303附23表) (22) 29.一次能源生产量和构成(P303附24表) (23) 30.能源消费量和构成(P303附25表) (23) 31.能源加工转换情况(P303附26表) (23) 32.主要能源库存量和周转天数(P303附27表) (23)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火炬年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 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6年月

调查表式 (一)企业概况 表号:GQ-00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号 有效期至:201年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表GQ-001指标解释 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1.是2.否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 行政区划代码由企业根据实际办公所在地,按照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2015年9月30日)填报,由6位数字组成。 法人性质1.企业法人2.事业法人3.社团法人4.民办非企业法人5.非独立法人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要求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企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企业注册地址指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 联系方式包括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统计负责人、填报人、电子信箱、网址等。 企业隶属关系指本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 (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属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如属高新区管委会办的企业,在是否高新区管委会直属(QB01_1)选择1,否则选2 行业类别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国家标准。请据此划分进行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所选行业类别,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注册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 (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 (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 (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对调查总体中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目录抽样,没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整群抽样。 (五)调查频率: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 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目的: 全面反映企业集团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满足国家宏观管理需要。 (二)统计范围: 1. 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 2. 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 3.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 4. 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集团; 5. 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内部统计范围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和相对控股子公司。 (三)调查内容: 包括统计报表和调查问卷两部分。统计报表内容分为五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特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指标;五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基本情况

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报送渠道与方式: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由母公司统一编制报表,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中央企工委管理企业集团中的非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统一由母公司编制报表,直接上报企业集团所在省(区、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再由各省(区、市)企业调查队审核、录入后,以电子邮件远程传输方式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总队。 (五)调查频率: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和半年报。 三、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一) 调查目的: 系统反映和深入研究我国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情况。 (二) 统计范围: 1.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 2.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企业; 4.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

公司数据统计分析人员报表管理制度

1.总则 ●明确报表接口人员与相关职责,保持统计分析的稳定性。 ●确定报表数据种类,统一报表统计口径,保证报表数据统一性。 ●制定报表开发与作业流程,保证报表工作有序性。 ●规范报表周边信息以及报表归档工作,确保报表数据的可查性和追溯性。 2.细则 2.1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要求 2.1.1统计分析人员职责描述 ●负责与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确定报表统计口径与固定报表体系。 ●负责制作财务报表、集团报表、经营分析报表等固定报表。 ●负责提取统计分析类临时数据。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数据的稽核、报送及归档工作。 ●负责就统计分析类报表相关事宜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问题的核查与处理。

2.1.2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分工 ●需设立统计分析岗与统计分析稽核岗,即填表人与审核人。 ●填表人负责报表的制作与报送工作,审核人负责报表的稽核与归档工作。 ●填表人与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个人,可采取交叉复核的方式,即此报表的填表 人可作为另一份报表的审核人。 ●填表人和审核人均确认后方可报送,由填表人和审核人共同承担责任。 2.1.3 对统计分析报表接口的规定 ●对于各业务部门需要省公司或分公司定期提供的数据,业务部门把已审批的 《统计数据需求登记表》报表需求给信息部,由支撑共享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交统计分析岗处理。 ●对于业务需求,若不需系统开发的,转由统计分析岗处理,对于需系统开发 的,则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开发。 ●财务部在统计数据中若有程序开发或改动的需求,在办公软件中向信息部需 求管理员提出需求,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处理。 ●各业务部门须指定统计分析报表接口人。统计分析人员直接向报表接口人提 供报表和有关信息,由报表接口人向对应分公司或部门发布。 2.2 相关报表规范 2.2.1 统一报表统计口径 ●报表统计口径由集团信息中心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确定,一般在一年内不作

【交通运输】交通部统计报表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试行)

目录 总说明 (1) 报表目录 (3) (一)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基本统计表 (4) (二)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7) (三)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9) (四)港口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12) (五)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基本统计表 (14) (六)城市客运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统计表 (16) (七)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汇总表 (19) (八)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1) (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3) (十)港口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5) (十一)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7)

(十二)城市客运安全生产事故汇总表 (29) (十三)安全生产汇总表 (31)

总说明 一、统计目的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规定》制定,目的是切实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保障管理部门能够获得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信息,充分发挥统计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 二、统计范围和统计对象 本报表制度统计对象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管辖水域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以及交通运输中央企业所属运输船舶在境外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站场运营企业、城市客运企业、水路客货运输企业、港口生产企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生产事故、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港口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城市客运安全生产事故六类。 三、填报范围和报送单位 交统安1表-6表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基层表。交统安1表、2表由事发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填报,并逐级汇总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统安3表由地方海事局各分支机构、部直属机构各分支机构、交通运输中央企业填报,并逐级汇总到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7条第1款:“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第2款:“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 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第3款:“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 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另外,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行政法规授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拒绝通行权,但是实践中,各地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单位仅对冲岗车辆实行“黑名

单”制度,拒绝通行,对大量拒交、逃交、少交通行费车辆未纳入“黑名单”,放纵了上述车辆。 高速公路通行费相关法律条款 1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 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 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任何人不得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 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 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活动。 发生前款规定的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时,收费 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 予以处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1、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 反映公司各项工作 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公司科 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2、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二、统计信息网的构成 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等) 2、专业统计(包括工程统计、财务统计等) 3、基层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及班组原始记录, 如:工长日记、机械班组记录等) 三、统计人员要求

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应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 四、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 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构报告本部门在生产、业务、经济等方面活动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填制与报送。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布置本公司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公司统计人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N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制定 2007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年报(N111 表) (4) 2.企业(集团)调查问卷(N112 表) (7) 3.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N113 表) (15) (二)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N211表) (18) 2.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N212 表) (20) 四、指标解释 (22)

一、总说明 (一)为了反映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更好地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二)企业集团的定义及统计范围:企业集团是指以母子公司为主体,通过投资及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与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的统计范围包括:一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二是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三是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四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六是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的统计调查单位是以母子公司为整体的企业集团,即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单位)、绝对控股子公司(单位)和相对控股子公司(单位);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单位)。上述企业集团中交叉重复的只报一套报表。除企业集团外的重点企业以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为统计调查单位。 (三)调查表式及内容: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企业(集团)统计年报、企业(集团)调查问卷(年报)、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二是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企业集团统计报表、企业集团调查问卷为上报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仅供集团内部汇总使用,不上报(成员企业报表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印)。企业集团的统计报表应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合并)填报。统计报表的调查内容分为四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企业(集团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企业(集团)各项指标统计原则:(1)企业集团的财务指标应按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合并会计报表中没有的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位)的财务指标大部分直接取自于企业会计报表,少部分应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填列。(2)企业集团概况、劳动工资等统计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除企业集团以外的重点企业按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 (五)报送渠道与方式: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和半年报,由企业(集团母公司)统一编制企业(集团)报表后,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字一式一份,连同软盘一并上报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邮编:300020,电话:、。联系人:曾祥菊齐永玲刑春荣。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文件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 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业园管理办: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主题词:管理制度统计工作通知 发送: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 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代主席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 2002年6月11日发送 共发34份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科学高效地组织公司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信息传输畅通并全面反映集团公司经营状况,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成员企业。 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集团本部和所属产业经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搞好统计服务,为公司领导、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 第四条统计工作实行两级(集团公司为一级,各成员企业为二级)组织,专人负责,归口管理的办法。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是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的统计工作。各二级统计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在业务上受产业发展部管理。 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享有所辖区域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统计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第六条各级统计人员不得虚报、漏报、迟报和拒报统计资料。 第七条所有统计资料均属内部保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有对外发表的统计数据,包括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重要会议报告和公开发表文章引用数据,必须由资料提供人员与产业发展部进行核对,以保证数字的一致性。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交运发〔2010〕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现将《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0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一)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交运15表) (3) (二)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交运16表) (5)

一、总说明 (一)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情况,保障及时、有效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应急处理和全面统计分析,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及个体运输业户、道路运输企业及个体运输业户(以下简称运输经营者)在运输活动中所发生的行车事故(以下简称运输行业行车事故)。 (三)本报表制度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各地发生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后,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 (四)运输经营者发生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后,应当迅速报告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经营者所属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事故发生地和运输经营者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五)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属运输经营者和辖区区域内所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30人以下的行车事故(包括客运班线车辆、旅游及客运包车、货运车辆(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行车事故、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等)运输事故,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2小时之内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的表式报交通运输部,并及时续报事故伤亡人数变化、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属运输经营者和辖区区域内所发生的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行车事故,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之内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的表式报交通运输部,并及时续报事故伤亡人数变化、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 (六)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属运输经营者所发生的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行车事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的表式按月汇总后,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的统计表报交通运输部。 (七)如以上事故报表存在错、漏,应及时用电话或者传真给予更正并随后报送更正的报表。 (八)上报统计表须标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负责解释。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 我国收费公路入不敷出的状况日益严重。交通运输部日前公布的`2015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 收入总额为4097.8亿元,与2014年相比,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 费总收入净增181.8亿元,增长4.6%。全国收费公路支出总额为7285.1亿元。与2014年相比,全国收费公路支出总额净增1798.0 亿元,增长32.8%,收支缺口进一步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全国收费公路的亏损一直在成倍扩大。2015年通行费收支缺口达到3187.3亿元,比2014年的1571.1亿 元翻了一番。另外,收费公路的债务规模也在扩大。与2014年相比,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净增6042.3亿元,增长15.7%。 随着大批收费公路收费期满,交通部开始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规。然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版一直“难产”。 2015年8月20日,交通运输部完成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 订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并于2015年12月17日将《收费公路管理条 例(修订送审稿)》正式上报。2016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就《收费 公路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征求了国务院部门和各省(区、市)人 民政府意见。2016年8月国务院提出尽快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科学合理确定公路收费标准,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 路收费。 2016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 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提出,抓紧修订《收费 公路管理条例》,调整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 费标准,并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1.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 2.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 3. 企业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 织 领 导 和 协 调 全 厂 统 计 4. 根据各职能科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班组 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出兼职统计员。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科室、车间统计人员 (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 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XX 根据厂内各职能科室的职责 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XX 召集有关 部门协商编制。 2. 厂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XX 审查同意,并经主管厂长 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厂内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XX 制订“报表目录”,颁发全厂执行。 未经厂部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3. 厂内统计报表有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原制表业务部门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将修改后的 式样送XX 备经营活动 中 的重要作用 特制定本制度 提供统计资料,实 计划管理科负责组

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4.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行政福利科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5.各科室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XX会签。上报时,应抄送XX。 6.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向所属业务部门直接颁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各业务部门应转送XX传阅。 7.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科室、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签字后方能报出。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科室、车间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2.各级党政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3.凡厂外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来厂索取统计资料时,统由 XX接洽提供,或由XX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4.企业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XX综合统计员掌管,科室、车间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单位统计人员掌管。

道路运输业统计“一套表”设计思路简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f6517037.html, 道路运输业统计“一套表”设计思路简析 作者:林扬啸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7年第19期 摘要:“一套表”作为统计四大工程之一,是各个行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选择趋势。道路运输通常指城市内公路和街道运输,本文中“一套表”主要针对城市内运输企业而设计的。目前道路运输统计没有形成完善的系统,统计内容根据不同的需求者和研究目的在动态变化,并且统计指标繁杂,因此导致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大,任务繁多。对以往需要建立的指标进行分类汇总,可以将信息需求分为四大模块,即运输企业基本信息统计、企业运输信息统计、企业运输安全及质量统计、企业财务信息统计等。选用层次分析法、抽样调查、德尔菲法、领先指标法等方法对指标进行选取,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简洁的运输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企业运输信息统计表、企业运输质量统计表以及能源消耗表等四张报表,并且报表采用互联网直报的方式进行报送。 关键词:道路运输业;“一套表”;运输统计指标;层次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F540.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19-0077-02 一、我国道路运输统计面临的问题 统计报表过多,基层人员不堪重负。现在道路运输企业基层统计人员人手紧张,而工作繁重,特别是上级下达的统计报表数量众多,内容繁杂,挤占了基层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截至2008年8月,交通运输部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和备案的统计报表制度共有28套,实际执行的报表制度有26套。其中,仅就最主要的统计报表制度来说,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至少要填12张表,交通运输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由43张表组成,其中18张涉及道路运输统计内容。此外,还有不少临时性统计报表。一些基层人员反映,目前统计报表太多太滥已到了不堪重负的地步。 统计报表涉及不符实际、项目过细过杂、内容难以界定,虚报乱报现象应运而生。我国的统计报表制度是在我国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而来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模式已经发生巨大改变,以往的以全面统计报表为基础收集运输的资料便无法进行,运输统计收集的可靠性下降。在现有的经营模式下,客观来说,根本没有办法去准确搜集到统计报表中的所有资料,因此大量采用估计推算的方法来应对行业统计报表,或者直接对上期数据稍加调整来填写,造成了统计报表数据的失真。 统计报表的报送手段落后。大多数统计报表仍需手工操作,计算机报送资源共享不充分。 二、道路运输统计“一套表”制度设想 1.统计内容。

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移交(BOT)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和《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BOT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投资人招标投标及项目建设、经营、移交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四川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授权市(州)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依法特许经营的高速公路。 第三条项目特许经营的期限包括准备期、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三个阶段。 准备期是指投资协议签订起至项目开工;建设期是指项目开工起至交工验收;运营期是指项目通过交工验收至收费期届满,其中收费期是指项目批准收费起至收费期届满。 第四条项目投资人应依法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投资人招标 第五条开展投资人招标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高速公路专项规划; (二)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 (三)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并经审查; (四)省政府已授权采用BOT方式建设。 第六条项目投资人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制度,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净资产、投融资能力、初步融资方案、从业经验和商业信誉等。 第七条项目投资人招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标公告; (二)发售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四)招标人组织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 (五)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七)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签订投资协议。 第八条招标人应通过国家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步在省指定媒介发布。 采用国际招标的,应通过相关国际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浅谈统计报表制度

浅谈统计报表制度 摘要:统计报表制度是我国搜集统计资料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对统计报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一套管理办法。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简要阐述计报表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局限性及分类方法。 关键词:统计报表制度特点局限性方法 统计报表制度是我们根据《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搜集统计资料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统计报表制度的产生是我国强化国家科学技术及经济发展,了解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水平的一种基本方法。简单地说,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对统计报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一套管理办法。具体包括报表表式设计,报表中指标体系的确定,报表的实施范围、报送程序、报送时间的确定以及报表管理办法等。调查项目中的报表表式和文字说明必须规范;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必须科学;调查内容要简明扼要,不能与其他调查重复、交叉、矛盾。诸多因素确定了统计报表制度特点、缺点及其分类方法。根据本人对统计报表制度认识,简要阐述其特点、局限性及分类方法。 一、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 (1)统计报表的表格形式、指标内容、计算方法以及报送时间、报送程序都由国家统一规定,并受《统计法》及相关统计制度的约束,在报表实施的范围内各单位都必须执行。 (2)统计报表自下而上逐级汇总,这不仅可以满足基层单位和整个国家管理的需要,而且还为各地区、各部门提供了经济管理的基本数据。 (3)统计报表制度是一种定期的连续的调查方式,而且统计报表中的调查项目相对稳定,有利于系统地积累资料并进行动态对比分析研究。 (4)统计报表制度是建立在基层单位原始记录基础之上的,因此,原始记录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统计报表提供的数字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统计报表的种类繁多,对各种报表人员要求不同,在很多环节需要我们利用先进的科学分析方法,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减少统计报表个人操作的环节,杜绝统计报表作假;加强统计报表计算机程序处理等等都是统计报表减少误差,杜绝作假的重要手段。国家统计局要求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保,不得伪造。这同时也是统计法的基本要求。 二、统计报表制度虽然有许多优点,但仍然存在着许多局限性。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9: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2年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水路运输企业和其他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石油、煤炭、冶金、商业、供销、外贸、林业、电力、化工、水产部门,必须按规定向交通主管部门和统计主管部门提供营业性和非营业性运输统计表。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水路运输经营人报送的统计资料及时上报,并为水路运输经营人保守商业秘密。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一)国内航运企业分类统计表(交水运21表) (3) (二)国内航运船舶分类统计表(交水运22表) (5) (三)国内水路客运运力及运量统计表(交水运23表) (7) (四)国内水路客运码头能力及吞吐量统计表(交水运24表) (9) (五)国内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情况统计表(交水运25表) (11) (六)老旧运输客船报废情况统计表(交水运26表) (13)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范本参考)第一条本制度的目的:为科学、有效、合法地组织本企业的统计工作,严格遵守统计法定义务,防止统计违法行为发生,发挥统计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企业(单位)一套表工作总体规划的通知》、《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管理体制:本企业将统计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一部分,积极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保障统计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企业统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可指定一名企业管理层人员负责分管统计工作,具体管理和协调本企业各项统计事物,并就较大统计事项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告。企业还需明确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具体岗位责任。 第三条统计队伍建设:本企业应当配设专(兼)职统计人员,聘请、任用具有较强统计业务能力或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应做好统计人员梯队建立,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应加强对统计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统计工作考核奖惩措施,明确责任追究。应加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法律素养培育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对于镇(街道)和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普法和业务培训活动,应积极参与,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条上报报表要求:本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政府各类统计调查报表,不得迟报、拒报,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企业内部应细化原始统计数据取得、汇总、保存的方法、途径和要求,确保数据准确。应积极

配合各级统计部门部署的政府统计报表任务,统计报表在统计制度规定上报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报,并积极配合各级统计部门报表的催报、审核、查询工作。若接到统计部门或镇(街道)统计办公室电话、短信、法定文书等提醒,应确保在4个小时内部署落实。若发现网上直报系统中统计报表数据存在差错,应在系统关库前修改完毕。若因系统原因无法更改或纸质报表已经上报,应当在发现问题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联络企业所在镇(街道)统计人员或区统计局专业科室,主动告知具体情况。 第五条统计资料管理: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报表数据数出有据。原始记录可通过电子版或纸质保存,统计台账要根据统计部门下发和部署的台账形式登记,要按时、连续登记,不能随意涂改和空缺。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三者之间的数据应当一致,不得有出入。如有不一致的,应当注明具体原因。 第六条统计数据审核:本企业报送的纸质统计调查表应当有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的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实行网上直报的报表,要加强报送前的数据审核,统计报表在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审核签署之后上报,并对网上报送的报表进行下载备份,逐级签名后加盖企业公章保存。统计调查表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调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统计基础工作:本企业应当将统计资料档案化保存管理,当年统计资料在次年3月底前整理装订完毕。在接到统计部门要求提供统计资料的通知后,应当及时按要求整理并提供相关资料。应当配合统计人员清查核对工作,统计人员调整前需做好统计工作交接和岗前培训。应当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统计制度,增强统计法制意识。应当积极做好统计基础建设,创建统计基础规范化企业和统计诚信单位。 第八条配合检查调研:在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工作检查、指导、调研、执法等工作中,本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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