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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通风空调制冷分公司

中继泵站建筑安装工程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2016年5月

目录

1 项目工程概况 (1)

2 环境管理目标 (1)

2.1 环境保护目标 (1)

2.2 环境保护指标 (1)

3 环境管理因素分析及组织机构 (1)

3.1 环境管理因素分析 (1)

3.2 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2)

4 水污染防治措施 (2)

5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4)

6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5)

7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7)

8 油漆、稀料、防腐剂、油料等化学品的控制 (8)

9 光污染防治措施 (9)

10 环境监视和测量管理 (9)

11 环境保护应急准备和响应 (9)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1 项目工程概况

分公司承担古交兴能电厂至太原供热主管道3#中继能源站工程和太原南部热电联产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长输供热管线2#中继泵站工程,设置两个项目部分别施工。

其中:

古交兴能电厂至太原供热主管道3#中继能源站工程。总用地面积为14207㎡;建筑面积为4782.20㎡。建筑物、构筑物为:泵房及变配电间、35kV变电站、附属用房及车库、事故储水池、传达室。

太原南部热电联产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长输供热管线2#中继泵站工程,总用地面积为20017.00㎡,建筑面积为4842.40㎡。工程施工范围为:轻钢结构施工临时用房、泵房及配电间、35kV变电站、综合办公楼、制水车间、传达室及挡墙、场区道路及回填等单位工程。

2 环境管理目标

为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以人为本”,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2.1 环境保护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文明施工、保护文物、保护市政设施和道路绿化。

2.2 环境保护指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满足国家和山西省、太原市有关法规的要求。保护城市生态,减少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 环境管理因素分析及组织机构

3.1 环境管理因素分析

分公司承建的工程可能出现的环境因素主要有:污水排放、粉尘、噪音、运输遗洒等,环境因素清单为:

3.2 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部应根据国家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和集团公司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保持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在充分识别环境因素的基础上,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绿色生产”。

项目部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4 水污染防治措施

分公司承建的工程施工中排放的废水主要有以下几种:基坑降水抽排的地下水、雨水、生活废水、搅拌及各种设车辆清洗废水等。

4.1 根据不同施工地区排水网的走向和过载能力,选择合适的排口位置和排放方式。基坑降水抽排的地下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管道或建设单位指定的方位。

4.2 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4.3 雨季施工时制定有效的排水措施,施工现场有有效的废浆处理设备,采用固定泥浆池,泥浆池采用土砂袋堆砌内衬塑料布或外包无纺布,废弃泥浆由泥浆车运出场外按照环保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4 根据施工实际,考虑太原市降雨特征,制定雨期、特别是汛期安全技术措施,避免废水无组织排放、外溢、堵塞城市下水道、污染农田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4.5 施工现场所存放的油漆、稀料、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污染的措施。施工现场设置专用油漆、稀料、油料库,库房地面墙面做防渗漏处理,储存、使用、保管专人负责,防止油漆、稀料、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水体。

4.6 工程结构用混凝土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一般不搅拌混凝土,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如工程道路、小面积地面必须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应设置供、排水设施,避免积水,防止输水管道跑、冒、滴、漏。

4.7 搅拌机前台、运输车辆清洗处、洗车台等处要设置沉淀池。清洗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的污水,未经沉淀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道、农田。

4.8 施工场地内设沉淀池和冲洗池,生活污水和其他污水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管道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不得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废浆和淤泥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4.9城市市区内施工现场的排水、排污系统必需确保雨污分流,污水统一进入市政污水管道进行集中处理,雨水应尽量加以收集并循环利用。

4.10 施工现场职工食堂产生的生活污水必须通过沉淀池进行沉淀,沉淀后再通过隔油池对废油进行隔离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食堂设置的隔油池内径应≥长2m×宽0.6m×深0.8m,隔油池内应分隔成三仓,分隔壁厚度应≥0.1m,第一仓、第二仓的分隔壁底部向上0.3m处安装直径为0.1m的管道,第三仓外侧面底部向上0.3m处安装0.1m 的管道,并与市政污水管道连接,隔油池盖板宜用钢板制作。沉淀池及隔油池必须由专人定期进行清理

4.11 租用民用住宅设立的项目部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办公和生活用水应符合物业管理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受到居民和物业管理部门的投诉。

5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分公司承建的工程大气污染源主要有:运输、开挖、燃油机械、炉灶等。

5.1 在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卸载、地基处理等施工过程中,采取喷、洒水措施,保持土方表面有一定的湿润度,防止扬尘。

5.2 砂、土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现场土方及垃圾,采取表面固化或围布苫盖等防扬尘措施。防止施工现场的沙尘及轻质材料被风吹至空中污染环境。

5.3 多余土方及时清运出场,土方、砂石料运输车运输时不得超高、超载,并且车厢必须覆盖防止遗洒、飞扬,减少污染。现场未清理完的渣土,必须采取苫盖,洒水等措施,并统筹安排,集中管理,确保渣土有序管理。

5.4 对出入施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

5.5 安排专人负责关注天气预报,一旦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产生扬尘的作业要停止(如筛石灰、筛沙、筛土、拆除作业等),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5.6 施工现场中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地面要进行硬化和绿化。

5.7 工程高处部位的施工垃圾,宜采用容器吊运到地面,地面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要洒水,防止扬尘。垃圾清运本着节能、环保的理念做到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出现场,现场不得堆积大量施工垃圾。

5.8 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工地布局,使产生扬尘的作业、运输尽量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段。

5.9 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

5.10 工程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选择合格的运输单位,做到运输过程不散落。水泥等易飞扬细颗粒散体物料尽量安排库内存放,短时露天存放必须苫盖。

5.11 在使用、运输水泥、白灰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时,要做到轻拿轻放文明施工,防止人为因素造成扬尘污染。

5.12 城市区域内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车台,车辆出场必须冲洗车轮,减少车轮携土污染市区道路。

5.13 城市区域骨拆除构筑物时要有防尘遮挡,作业时适量洒水。

5.14 清扫施工现场时,要先将路面、地面进行喷洒湿润后再进行清扫,以免清扫时扬尘。当风力超过三级以上时,每天早、中、晚至少各洒水一次,洒水降尘应配备洒水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5.15 现场食堂使用清洁能源,炉灶符合烟尘排放规定。施工现场内食堂所使用的蒸具、炉灶等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散煤、木材、锯末等非清洁燃料。

5.16 存放时间较长的存土应采用喷洒防尘剂、苫盖或种植处理。

5.17 使用开槽机、砂轮锯施工时,必须设隔尘罩,防止飞溅物飞扬。

5.18 施工用的油漆、稀料、防腐剂、防火涂料等易污染大气的化学物品统一管理,用后用盖盖严,防止污染大气。

5.19 施工现场在施工前应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临时施工道路基层夯实、路面硬化。

5.20 流体材料用密目网苫盖,防止扬尘。尽可能在仓库内进行,不在现场消化生石灰等。

6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分公司承建的工程施工噪声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施工机械、施工活动、运输车辆等。

分公司承担古交兴能电厂至太原供热主管道3#中继能源站工程,地址在太原市万柏林区圪僚沟村一带,属城市近郊区域;太原南部热电联产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长输供热管线2#中继泵站工程,地址在太原市晋源区大元村一带,属远郊区。施工区域周边不是建构筑物密集区,也不是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公共性质区域。因此施工时所产生的噪声对周边不产生敏感影响,为保持集团公司的文明施工规章制度,树立企业社会形象和尽社会责任,所以除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外,还须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

6.1 采取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噪声应符合国家和山西省、太原市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

6.2 根据施工阶段特点,合理进行现场平面布置,将产生噪音的机械设备尽量布置在距离居民区较远的位置。

6.3 开工前现场围挡(围墙)建设完成,对于敏感部位或有特殊要求的施工,提前包裹降噪安全围帘。

6.4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降低模板拆除、物体搬运等作业产生的噪声强度。

6.5 木工房、混凝土输送泵等产生强噪音的机械设备应进行全封闭隔声。混凝土振捣应选用低噪音混凝土环保振捣棒。

6.6 在晚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之间,任何可以产生噪音污染的机械设备和工序原则上都不得使用和施工,但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时,应提前发布安民告示并做好与周围的居民协调工作。

6.7 限时施工。建筑施工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分级管理的权限,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施工单位名称、建筑施工场地位置、施工期限、可能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的强度,以及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同时建立环境污染投诉接待制度,明确其接待人员,接待人员对相关方提出的问题作详细记录,并限定期限给予答复解决。

6.8 施工噪声的控制方法:

6.8.1 对施工噪声的控制,选用噪声和振动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同时采用低噪音施工工艺和方法。

6.8.2 作业时间严格按照太原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执行。

6.8.3 按照不同施工阶段施工作业噪声的限制值,安排作业时间。

6.9 对噪声敏感区域施工噪声的监控:

6.9.1 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或适时进行)噪音监测,测点选在现场围墙处,现场设四个监测点,布置在场地四周,设专人做噪声监测并做记录,接受社会监督。

6.9.2 夜间不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他人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施工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报区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6.9.3 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小的程度,并与受其污染的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

6.9.4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土方机械作业、打桩、混凝土施工等噪声较大的工序放在白天进行,在夜间避免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

6.9.5 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现场混凝土搅拌。

6.9.6 施工现场在使用混凝土地泵等强噪声机具时,在使用前采取隔声吸音材料进行降噪封闭,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声振捣棒。

6.9.7 大型机械、远距沟通指挥配备使用对讲机。

6.9.8 管道、型钢搬运时轻吊轻放,下垫枕木,并避免夜间施工。

6.9.9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电锤、风镐、手电钻、切割机)时,周围设围挡隔噪,使用设备性能优良的电动工具,并合理安排各工序不集中使用。

6.9.10 采用早拆支撑体系,减少因拆装扣件引发的高噪声,监控材料、机具的搬运过程,轻吊轻放。

6.9.11 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严禁个人和集体大声喧哗。

7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弃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弃物的原则。

分公司承建的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以下几种:废弃混凝土、碎砖、混凝土保温保湿覆盖物等工程垃圾;生活垃圾及施工结束后临时建筑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等。

7.1 减少固体废物产生的措施: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砂浆集中搅拌,减少袋装水泥使用量,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减少落地灰的产生,减少废料的产生;临时建筑采用彩钢板活动房屋或箱式房,周转使用,减少工程垃圾。

7.2 综合利用资源,对固体废弃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7.2.1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措施:

⑴工程废土集中过筛,重新利用,筛余物用粉碎机粉碎,不能利用的工程垃圾集中处置;建立水泥袋回收制度;

⑵施工现场设立钢材、木材、管材废料区,专人管理,可利用的废料充分利用。

7.3 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弃物的措施:

⑴施工现场设固定的垃圾存放区域,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防止污染环境。

⑵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施工垃圾。

⑶施工垃圾要按照规定及时清运消纳。清理施工垃圾,必须在环卫部门的指导下采取切实可靠的运输措施或采用容器储运,严禁随意抛撒。

⑷施工现场各种废弃建筑材料应尽可能的回收利用,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的,要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

⑸应选择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渣土、泥浆和废渣。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市区道路的措施。建立登记制度,运输过程中不得丢弃、遗撒固体废弃物。

⑹混凝土罐车每次出场前清洗下料斗。

⑺单车运输土方、渣土的自卸车、垃圾运输车,必须采用全密闭运输车。

⑻城市区域内使用的各类运输车辆,出施工现场前应清洗车身、车轮,避免污染场外路面。

⑼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⑽教育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物,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整洁。

⑾在城市区域内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定点堆放,并与环卫公司签订合同,由环卫公司进行专业化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建筑物内的垃圾必须装袋或装入容器清运,严禁向外扬弃。

7.4 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控制措施:

7.4.1 办公区的各个办公室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并分区域指定卫生责任人,对产生的办公垃圾集中收集,并尽量回收利用。

7.4.2 工地食堂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专职清洁工及时归拢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将垃圾统一集中运到指定的地方进行处理。

7.4.3 办公区、生活区产生塑料类废弃物,不得采用焚烧的方式处理,不得在现场或其他地段未经正确处理随便填埋,必须送废品回收站等专业机构进行专业化处理。

8 油漆、稀料、防腐剂、油料等化学品的控制

8.1 油漆、稀料、防腐剂、油料等化学品贮存要设专用库房。

8.2 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施工现场有毒固体物(废弃沥青块、废弃油漆和稀料桶等)用袋集装或集中存放,有毒有害液体废弃物采用封闭式容器管理。

8.3 有毒有害液体尽量避免泄露、遗撒;如发生油漆桶、稀料桶、防腐剂桶、油桶倾倒,操作者应迅速将桶扶起,把盖子盖严后放置安全处,将倾洒有毒有害液体尽量回收。用棉丝蘸稀料将地面上不可回收的液体处理干净,将蘸了稀料的棉丝作为有毒有害废弃物予以处理。

8.4 危险化学品及有毒物质使用前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对操作者进行岗前培训。

8.5 有毒有害物质的消纳,必须找有资质单位实行定向回收。

9 光污染防治措施

分公司承建的工程施工现场产生的光污染主要是:白亮污染和人工白昼。

9.1 施工现场光污染的防治措施:

⑴合理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光污染敏感区域施工,需要照明的工序,尽量避免在晚间22:00至凌晨6:00之间施工。

⑵尽量选择功率较低的照明设备;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内,照射方向尽量背离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等。

⑶电焊施焊作业采取弧光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10 环境监视和测量管理

10.1 环境监测

⑴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由安全员和环境管理员负责。监测的对象包括:场界噪声、污水排放及粉尘等;监测的频数为每月(或适时进行)进行一次,施工淡季和非高峰期每季监测一次。

⑵项目部施工现场噪声监测,由项目部自行完成,并做好监测记录。必要时污水排放必须向地方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必要时项目配置沉淀池等设施,并做定期检查。

10.2 环境监控

项目部在实施噪声和污水环境监测的同时,对粉尘排放等不易量化的指标的环境因素,应进行定性检查,监控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落实情况。

10.3 环境监督

⑴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运行控制的检查和监督,做好记录。

⑵对集团公司、分公司及政府环保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具体按集团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执行,确保各项活动符合环境法律法规要求。

11 环境保护应急准备和响应

11.1 根据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以下物资或场所为应急准备和响应重点:

⑴环境污染危险物资:建筑垃圾、易燃材料。

⑵环境应急重点部位:仓库(包括露天材料堆场)、食堂。

11.2 应急准备措施如下:

⑴施工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设专人管理。

⑵对仓库(包括露天材料堆场)、食堂等作业点或场所,布置数量满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的灭火器和消防工具。

11.3 应急处理(管理)措施如下:

⑴项目部成立治安消防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和防汛抢险队,对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岗位教育、消防知识教育、应急准备和响应培训,定期(每月一次)检查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⑵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按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⑶当环境污染紧急事件威胁到现场人身安全时,必须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同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人身和环境的影响。

⑷环境污染紧急事件处理结束后,项目技术负责人撰写应急准备和响应报告,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集团公司环境主管部门或分公司领导。

⑸环境污染紧急事件处理结束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召集项目部有关人员,分析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原因,按集团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并跟踪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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