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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职健协职检: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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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职健协职检:号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

主管部门名称:

申请日期:

广东省职业健康协会制

二○一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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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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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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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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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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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管员管理制度

协管员管理制度 一、协管员职责 1、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2、对发生在值勤区域内的弄事安件、治安案件和各种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及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3、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4、熟悉并定期检查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及水、电的情况,按公司规定做好开、关照明灯的工作。 5、监督整改火险隐患,杜绝违章作业,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6、负责来往人员进出车辆的检查及停放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及上级领导汇报。 7、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其它职责。 二、协管员员工作纪律 1、讲文明礼貌、严禁打人骂人、严禁虐待被抓获的任何罪犯或犯罪嫌疑

2、当班协管员必须穿着公司统一制定的制服、佩带工作证,并保持整齐、 干净。 3、当班保安严禁喝酒、吃零食、抽烟、打瞌睡、看书看报、串岗脱岗、 闲聊、嬉戏和干与工作无关等玩忽职守的事。 4、当班保安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如有事情无法上班,应提前向 领导提出请假申请。 5、未经班长同意不得私自调班、换岗。 6、必须做好交接班的登记手续,因交接不清楚而造成后果的,追究当事 人责任,凡需要交给下一班的通信设备、值班物品、监控设备等,交接班时务必检查清楚是否良好。 7、不准将扣押物品擅自处理动用。 8、服人领导、听从指挥、严禁暴行犯上。 9、严禁参与社会不良活动和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及声誉的行为。 10、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业主办公区域或动用物品。 11、严禁弄虚作假,搬弄是非的行为。 12、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依法按章办事,保守公司机密。 13、公司安排之紧急调派工作任务,所有协管员均需无条件服从,不得拖 延与违抗。 14、严将协管员制服、工作证、值班物品借给他人使用,协管值班物品为 协管员专门配备,只允许责任人在值班时使用,严禁在非值班时使用,违者(扣当月全部工资并开除,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5、协管员应互相尊重、团结友爱、树立高尚品德,同心协力做好保卫工

检具管理办法

汽车车身制造有限公司 检具管理办法 SMQGF-2006-05 分发号: 编制:一一日期:06-05-14 审核:日期:06-05-15 批准:日期:06-05-15 二00六年五月十五日发布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实施

检具管理办法 1、目的 本办法的目的是规范管理检具,确保专用检具的检测精度,使之满足正常生产的检验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外购和自制检具的验收、操作规程、设计更改和供应商借用检具的管理。 3、术语 专用检具——用于检验与之对应产品质量状况的专用工具; 检定周期——检测器具、设备相邻两次鉴定的时间间隔。 4、职责 4.1 质量保证部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对外购和自制的检具进行验收、 管理、周期检定及按规定执行检具的更改; 4.2 质量保证部经理负责对检具验收结果、更改的批准及更改的确认; 4.3 采购部负责对合格检具办理入库手续; 4.4 质量保证部注册检验工和生产部专用检具使用人员负责检具保管和维护; 4.5 质量保证部检具管理员负责外借检具的登记和归还时的验收。 5、检具的验收

5.1 检具的验收流程 职责/接口 5.2 注释 1. 确认检具先期策划方案 1. 质量保证部/制作方案 3. 重新提出制作方案 5. 组织预验收 3. 制作方 5. 质量保证部/制作方案 8.重新组织再验收 4. 质量保证部/制作方案 10. 入厂复验 7. 制作方 2. 质量保证部 5 是 否 是 否 3 6. 质量保证部 是 否 10 7.对不符合进行整改 否 7 是 8. 质量保证部 9. 质量保证部 10. 质量保证部 11.是否通过 复验? 11. 质量保证部 是 12. 办理资产入库手续 7 否 12. 采购部/检具验收合格证 2.是否达到要求? 4.再次确认是否达到要求? 6.是否通过预验收? 9.是否通过再验收?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服务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学校卫生服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等工作,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 (二)每月开展三次对本乡镇辖区被监督单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如未发现异常问题将本月三次巡查情况,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与报告。 (五)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

机构开展群众举报和突发公共卫生收集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置。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八)完成县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各项职责。 (二)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三)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巡查人员公开,巡查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四)巡查时不饮酒,严禁着卫生监督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娱乐。 (五)不准以权谋私,收受被监督对象钱物。 (六)不准利用职权对管理相对人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七)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 (八)不准在卫生监督巡查时购买被监督对象的产品。 (九)不准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不得擅自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收缴、销毁相关产品。

卫生监督协管员服务内容及形式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供血信息报告。 三、服务形式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协管员工作内容与标准要求

协管员工作内容与标准要求协管员工作内容与标准要求提要:行车道畅通,无停留车辆。指挥车辆在车辆停放线内有序停放,及时清除场外乱摆的摊贩。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污染物的车辆进入我物业经营范围。 协管员工作内容与标准要求: 门岗的任务:(发现处理问题按附件中的各种工作程序处理) 礼仪服务(向公司领导及租户、顾客行举手礼或注目礼); 维护出入口的交通秩序; 对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询问登记; 制止身份不明人员和衣冠不整者进入公司及商场; 严禁有人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或商场; 遇有外来人员将大件物品带出公司或商场,即与公司核实,并作登记; 为商户、顾客提供便利性服务。 巡逻岗的任务:(发现处理问题按附件中的各种工作程序处理) 按规定路线巡视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

巡查车辆停放情况,维护道路畅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对警戒区域内的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安全检查防范; 协调商户与顾客之间的矛盾,对发现的问题处理不了要及时上报领导; 对市场内装修户的安全检查,发现违规要及时处理上报; 防范和处理各类治安案件; 检查商场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发现有遗失、损坏、报废或被挪用的情况要及时上报; 防范和制止各类违反商场管理制度行为。 协管员的各项工作要求: 形象: (1)、执勤时必须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制服,做到鞋帽服装整齐干净(执勤时只能穿黑色皮鞋,夜班可穿运动鞋,不得穿拖鞋)。服装下摆要塞进裤子,袖子、裤腿不得挽起,帽子、领带、肩章要端正。内外衣口袋不得放过多的东西,影响美观。不得便装制服混穿着值班。 (2)、不戴眼镜,不得戴项链、戒指或耳钉之类的饰品。皮肤外露部分不得有文身或刺青。不留长胡须。不得留长发,头发不超过耳朵。不留长指甲,其长度不超过2毫米。 (3)、执勤时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坐要腰板挺直,双手放在腿上或桌子上,不得趴靠,不翘二郎腿;站要按立

检具管理办法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1目的:为了保证检具在规定的检定周期内示值准确,正常使用,达到检具统一管理,特此编制该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内使用 二、职责和权限 2.1质保部 2.1.1负责对各分厂检具统一管理工作; 2.1.2负责组织协调对各分厂检具精度检测和标定工作; 2.1.3负责对检具验收评审工作; 2.1.4负责对各分厂检具使用情况评价与考核; 2.1.5负责对各分厂检具维修(需外协加工和重大整改)的审核报批工作;(附录1:检具维修整改审批表) 2.2各分厂 2.2.1分厂质保科与生产车间有检具使用权; 2.2.2生产车间负责对检具的日常维护保养(附录2:检具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2.2.3质保科负责对检具进出厂管理; 2.2.4各分厂负责对检具按类别统一定置管理; 2.2.5质保科负责对需损坏的检具提出维修意见报质保部审核; 三、流程 3.1质保科对检具进出厂确认,确认检具产品名称、编号、外观、功能键完好情况,建立检具进出厂台账;(附录3:检具进出厂记录) 3.2生产车间负责对进出厂的检具的内部搬运工作,搬运途中注意避免磕碰划伤,质保科对检具搬运过程实施专人监控; 3.3质保科与生产车间共同对检具按类别、车型进行定置管理,设定“**检具区”,台账目视化,台账纸质版与电子档递质保部备案;(附录4:检具清单) 3.4质保科和生产车间必须按检具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违规按规定实施考核; 3.5检具使用前必须经专业人员培训方可使用,其他单位及个人若需使用检具,必须由质保科同意,并在质保科专业人员指导下使用检具; 3.6生产车间编制检具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并实施,将检具定期维护保养计划交质保科; 3.7质保科对每周对检具进行点检,点检结果反馈给相应的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在接到反馈起2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计划回复质保科存档,质保科负责对整改进程的跟踪稽核。

项目部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项目部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项目部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通用版) 为加强本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查处各类“三违”作业行为,确保安全作业,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协管员是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助手,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各项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履行施工现场的安全协助管理的职责。 二、根据现场的实际,服从、配合现场的安全工作需要,每天上班时必须戴好协管员“安全协管”红袖章,不定期地开展作业现场的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处置各类事故安全隐患。 三、安全协管员在安全巡查中,发现诸如:吸烟、不戴安全帽、违章冒险作业、临边洞口和登高作业无防护措施等,必须及时予以纠正制止或采取处置措施,自己不能立即独立处理的,要及时报告安全员处理。 四、安全协管员必须每天根据巡查的情况,向项目安全员口头

汇报各类现场巡查情况,重要信息务必及时交流反馈,以便及时处置。 五、在施工现场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处置,在上报后紧急救助处理前,协管员要在现场采取一切必要的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事态的恶化。 六、及时检查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器的布置及灭火器的有效性情况,发现失效的灭火器要立即通知相关人员上报更换;火灾隐患比较大的作业场所要按规定布置充足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七、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工作。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量检具管理 规定 程序

1.目的: 对使用的监测装置的购置、登记、编号、保养和处理,保证对生产过程检测使用的监测装置精度和准确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使用有关的检测监测装置。 3.定义: 3.1 监测装置:用于生产加工测量和监控的设备如仪器、仪表、测试软件等。 3.2 校验合格:校验结果完全符合规定要求。 4.权责: 4.1 使用单位:负责监测装置请购,监测装置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4.2 品管部:负责监测装置的验收、校验计划的制定及送专业单位校验和管理。 4.3 采购部:负责对监测装置的购买。 5.内容: 5.1采购:各部门需要添加监测装置时,填写《采购请购单》经核准后交采购部实施 采购。 5.2验收与入库:监测装置采购到公司后,由仓管员先签收并交由监测装置请购部门 验收。由相关部门或品管部仪器计量员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属于需要校验的,由仪器计量员送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校验,或要求供方提供校验证书。 5.3登记管理 5.3.1品管部仪器计量员负责对装置进行编号,并负责建立《监测装置台帐》 5.3.2《监测装置台帐》由计量员实时更新并注明编号、名称、购进日期、校验周期、 允差、生产厂商等。 5.4监测装置管理 5.4.1监测装置使用与保养 5.4.1.1所有监测装置从仓库领用由使用部门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由仓 库发出。仓库对所有设备领用/发出均必须保留发放记录并保证设备的流向去处能追溯落实到具体部门或个人。

5.4.1.2监测装置必须在校验的有效期内使用。 5.4.1.3复杂的装置除操作指导书外,还应有生产厂家提供操作说明书。 5.4.1.4作业前需调试的监测装置,由使用人按监测装置操作规程进行调试。 5.4.1.5作业后,使用人应将监测装置复位,并妥善保管。 5.4.2定期校验 5.4.2.1校验类别分为免校、内校、外校三种。外校一般一年一次,内部校验一般半年一次,按《监测装置台帐》表中的校验周期进行定期校验。 5.4.2.2极简单的如直尺、卷尺、角度尺等可以免校准,但操作人员使用前须做检查。 5.4.3内校 5.4.3.1内校:计量员必须取得计量管理培训资格证明或公司认可人员,且使用的基准物或对比校验物应经第三方外校单位的认可;自校方法可以采用经外部校准认可的标准量块、砝码等基准物等直接校准,也可采用经外校合格的,精度不低于待校对象的基准检测器具进行对比校准。 5.4.3.2内部自校后,自校结果对比监测装置的“允差”进行判定。合格后在其检测工装上适当位置加贴校验合格标签,以辨认其状态。 5.4.4外校:对于无法自校的监测装置,仪器计量员应按校验周期要求及时送专门机构校验。 5.4.5校准结果记录: 内部自校的记录采用本公司的《监测装置内校报告》格式,外校以外部第三方提供的校验报告记录保存。 5.4.6校验标识: 校验合格或不合格的检测器具一般应加贴“合格”或“不合格”标签(检测器具过小无法识别时,可粘于包装盒上。“合格”标签的检测器具应加注有效期限。 5.4.7校验不合格处理办法 5.4.7.1装置校验不合格时,应将由该装置测量的产品列为“可疑品”放到QA HOLD 区域,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4.7.3仪器计量员对校验不合格装置的测量结果进行分析,确属装置故障的,进行

城市协管员管理办法

城市协管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协管员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城管形象,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履职尽责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城市协管员由白塔、清溪、龙门、小龙、青莲、都京、青松街道办事处等工作所在的部门进行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二条高坪区城市管理局是城市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城市协管员职责: (一)自觉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团结同志,遵守纪律。 (三)文明执勤、依法管理,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文明劝导、纠正。 (五)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开展城管执法活动(不得单独行使行政执法权)。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四条城市协管员必须持证上岗。城市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高坪区城市管理局统一制作发放。城市协管员离岗或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须交回工作证及其工作服装、标志等,聘用单位及时将其工作证件、服装、标志等收回。 第五条城市协管员实施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及考核细则,对城市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解除劳动合同、续聘的重要依据。聘用单位应建立城市协管员档案,将登记表、劳动合同、考核奖惩等有关资料及时装入个人档案。 第六条城市协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如有违反进行扣分考核。 (一)拒绝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定,违反一次扣20分。 (二)保持仪表、仪容整洁,男性留长发、剃光头,蓄胡须;女性化浓妆,戴耳环、项链;在室外着制式服装时不戴制式帽子,将制服与便装混穿;违反一项一次扣2分。 (三)穿高于5cm的高跟鞋上班,穿拖鞋上班,穿背心、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管协管员,是指由县城管执法局聘用,协助 城管执法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开展城管执法工作的人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属编外聘用人员,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三)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聘用 第四条招聘城管协管员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第五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城管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考、开展岗前培训、制定管理规定、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履行对城管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城管协管员聘用期限为一年,首次聘用的城管协管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七条新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必须接受法律和城管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工作证件后方可上岗。城管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县局统一印制。 第三章待遇 第八条城管协管员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确定。 (一)工资。月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350元。 (二)保险。城管协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符合参保规定的,给予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由县局和城管协管员共同承担。 (三)服装。城管协管员统一着制式服装。服装由县局统一配发。 (四)假期。每周轮休一天。 第四章考核 第九条城管协管员纳入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及县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城管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解聘、辞退、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年终对全体城管协管员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评定等次。

协管员管理办法

协管员管理办法 协管员主要任务是落实各项治安、消防制度,车辆进出管理,维护大厦秩序,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保护大厦设施及辖区内用户的财产安全。 一、协管员必须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群防群治”的原则,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维护大厦范围内治安秩序。 2、严守治安管理,做好来访及巡逻登记、消防监控、全天24小时巡查、进出货物检查等治安防范工作。 3、严守消防管理,落实消防责任制,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大厦内及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5、负责对大厦各用户治安、消防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 6、抓好保安队伍的业务培训。 二、各岗位职责 (一)协管班长(管理处主任兼)岗位职责 1、对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领导治安保卫工作,对大厦的治安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2、熟悉和掌握大厦内业主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对协管员的领导工作,调解大厦内各种纠纷。

4、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对所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按规定的期限及时加以解决整改。 5、主持部门例会,传达贯彻总经理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 6、配合物业主任,抓好治安保卫部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检查警容风纪和工作落实情况。 7、监督和检查大厦的四防安全情况和交通管理情况,处理大厦内各类治安案件,协调与主管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关系。 8、做好大厦内业主的四防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9、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许滥用职权 10、协管员的聘用、解聘提出建议。 11、在管理处主任(店长)的指导下,安排本班各项具体工作。 12、监督本班员工执行上级各项工作指令及公司规章制度。 13、检查本班各岗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工作偏差。 14、如实记录并小结本班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15、做好保安器材的交接和保管工作。 (二)大门协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维持大门秩序,保证大门出入口畅通。 2、密切注视大门出入人员,劝离衣冠不整者及闲杂人员。 3、负责查验大件物品放行手续。 4、负责非大厦人员出入的登记工作。 5、负责邮件、报刊等的收取记录工作。

交通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

交通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市民交通法规意识,维护城区良好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协管员管理,确保交通协管员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协管员协助交通民警进行交通秩序管理的作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实行规范化管理,强化协管员队伍建设,树立协管员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拥堵,预防交通事故,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我市经济建设工作创造一个良好交通环境。 二、考核方式 对协管员的管理实行双重管理与考核。支队成立交通协管员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副支队长邓幼苗任组长,秩序科科长谭鲁任副组长,考核办设秩序科。用人单位也应设管理考核小组,每月的考核情况于第二个月的3日前报考核办审核,5日前由考核办提供给劳务公司,作为协管员工资发放的依据,劳务公司也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跟踪考核。互相协调,共同管理。 三、工作职责

在执勤民警指导下,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范围仅限于路口(路段)协助交通民警指挥疏导交通、制止和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协助科室民警工作,不得从事执法或未经允许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的工作区域指挥、疏导交通,宣传交通法规,纠正交通违法,疏导交通路障,维护交通秩序。 (二)遇有交通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协助交通警察勘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 (三)制止路口车辆、行人闯红灯和车辆越线停车; (四)制止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等禁行车辆走禁区; (五)制止非机动车和行人在划有中心黄实线的路段横穿马路; (六)制止车辆、行人不各行其道; (七)及时疏导交通,保障道路畅通; (八)制止路口或路段有效路面(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内违章摊担和违章停放的车辆; (九)按规收取临时占道停车场的机动车停车费; (十)协助完成大队、中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检具管理办法

具进出厂台账;(附录3:检具进出厂记录) 3.2生产车间负责对进出厂的检具的内部搬运工作,搬运途中注意避免磕碰划伤,质保科对 检具搬运过程 实施专人监控; 3.3质保科与生产车间共同对检具按类别、车型进行定置管理,设定“ 视化,台账纸质版与电子档递质保部备案; (附录4 :检具清单) 3.4质保科和生产车间必须按检具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违规按规定实施考核; 3.5检具使用前必须经专业人员培训方可使用,其他单位及个人若需使用检具,必须由质保 科同意,并在 质保科专业人员指导下使用检具; 3.6生产车间编制检具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并实施,将检具定期维护保养计划交质保科; 3.7质保科对每周对检具进行点检,点检结果反馈给相应的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在接到反馈 起2个工作日 内将整改计划回复质保科存档,质保科负责对整改进程的跟踪稽核。 3.8质保科在执行点检中发现有检具型面或功能件损坏, 及时对检具损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 析报告和处理意见报质保部; 3.9质保科对检具损坏需维修或重大整改的检具依照质保部下发统一格式报批;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1目的:为了保证检具在规定的检定周期内示值准确 ,正常使用,达到检具统一管理,特此 编制该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公司内使用 职责和权限 质保部 各分厂 流程 1.2 2.1 2.2 3.1 **检具区”,台账目

3.10质保部对质保科提交的检具维修整改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协调外协加工或整改; 3.11对整改后或对调试完毕的产品检具,质保部组织评审; 3.12质保部依照需求对检具的精度组织协调标定与检测; 四、检具使用规定与考核 4.1使用前必须了解检具的使用方法,并依顺序插入定位销和夹紧夹紧装置,不得强制性将产品放入检具上,不得强制性将主定位销及其他定位销塞入定位孔内,如发现给予检测人员 10元/次考核和车间正副主任各10元/次元考核;

城管协管员工作管理细则

赤岗街城管辅助队管理细则 一、思想部分 1、思想上时刻要与街道党工委保持高度一致; 2、绝对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街道领导、执法队领导、执法队干部、辅助队干部); 3、对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有一定的了解。 4、时刻提高认识,随时了解街道工作动态,保持头脑清醒。 二、纪律作风部分 1、上班执勤时间严禁嬉笑打闹,保持良好的形象。 2、上班时间严禁进行任何赌博、棋牌及其他娱乐活动。 3、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尊重。如发生互相殴斗等违纪事件,经 调查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严禁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与行政相对人应遵 循回避原则。 5、非工作需要严禁穿着制服出入任何餐饮、娱乐、商业等场所。 6、严禁私自处理暂扣物品。如因私自处理暂扣物品对单位造成不良 影响,必须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工作标准部分 1、守点人员经巡查发现,离开执勤岗位超过30分钟以上(已包含大小便等任何理由),作旷工1天计算,如此类推。 任何岗位人员严禁在执勤时长时间操作移动电话(如玩游戏、看电影、

看小说等)。 2、如守点人员的岗位范围内发现有六乱现象(如乱摆卖、乱张贴、乱拉挂、商铺占道等),并未处理好又没有上报,但已经处于休息状态的,视为不作为。若长期未能处理问题,多次盲目地向上级汇报的,将重新考察其工作能力。 3、岗位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的,任何人员必须随时服从安排。如不能适应岗位安排的,建议自行离职。原则上不接受任何私人理由。 4、机动巡逻组人员,在接到投诉或守点人员的求助时,必须在7分钟内往现场出发。如在无任何任务时,将执法车停靠在无六乱的地段上,超过1小时的,视为不作为。 5、任何领取司机补贴的人员,必须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如检查燃油量使用情况、公务车行驶卡是否插好、车辆内外的卫生等)。如有失职,停发当月司机补贴。 四、考勤部分 1、全体人员必须用考勤记录仪进行考勤登记。特殊情况未能登记的,由机动组班长、副班长检查考情情况。 2、调休的,原则上禁止跨工种(如司机只能与司机调休、班长不能与队员调休、试用期队员不得调休)。 3、班长、副班长严格控制人员的请(休)假,确保每天正常在岗的人数比例。 4、其他病假(需要市级医院开具病假单)、事假、婚假、丧假(仅限直系亲属)等,统一按照《赤岗街人事管理规定》执行。(无正当

生产工检具管理办法

生产工检具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一线各工位对各工具、工装、检量具管理工作,保证工具、工装、量检具的正常使用,确保生产顺利进行,防止工具、工装、量检具等乱投、随便放置及遗失引起的资金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各环节投制、使用的工具、工装、量检具的管理 3、职责 仓储部负责所有工具、工装、量检具的统一收发管理。 质量部负责量检具的申购、验收、台账记录、部门收发、校准及周期检定送检等工作。 设备部负责工具、工装的设计、申请采购工作。 生产部负责领用工具、工装、量检具的使用、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4、程序 4.1工具、工装、量检具的领用、退还 4.1.1工具、工装、量检具的领用需要班组长或生产调度填写“领料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至仓库领用。量检具的领用需要生产部统一向质量部提出领用申请,经质量部经理审批同意后,向相应的质量部管理员处领取。量检具由质量部建立台账。所有的工具、工装、量检具按要求在“工位工检具领用登记表”上填写相关信息,用于生

产部内部存档备案。 4.1.2员工领用的工具、量检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遗失、损坏等应由领用人、损坏者照价赔偿。 4.1.3员工因岗位调整领用新的工具、工装、量检具等,需要生产部开具“领料单”,并填写“工位工检具领用登记表”。 4.1.4员工离职需要按公司相关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在向生产部提交“离职申请单”时,生产部核实该员工工具、工装、量检具的领用情况,并核实实物。 4.2工具、工装、量检具的维护、检验、报废处理 4.2.1生产部每日对相应的工具、工装、量检具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2.2工具出现损坏时,则有岗位负责人以损坏件至生产办公室说明损坏原因,开具“领料单”,同时“更新“工位工检具领用登记表”。电动工具、工装等损坏时填写“设备报修单”按设备报修流程执行。 4.2.3量检具出现损坏时,则有负责人以损坏件至生产办公室说明损坏原因,开具“领料单”至质量部领用,同时更新“工位工检具领用登记表”。 4.3工具、工装、量检具的赔偿处理 4.3.1因个人原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工具、工装、量检具损坏的则由当事人原价赔偿,费用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情节恶劣者则按制度给予处罚。

交通协管员管理制度

交通协管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协管人员的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越权执法等各类影响,为创造醉美遵义马路的规范,特修订此制度: 一、协管人员工作职权 1、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在交通执法人员带领下履行职责。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用语文明规范。 3、协助交通执法人员检查,纠正违反交通有关法律法规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协管人员纪律 1、拥护醉美遵义公路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2、严格执行《五个规范》内容。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遵守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不脱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恪尽职守、不弄虚假、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工作规范,工作时间不准嬉笑打闹,时刻保持举止端正、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4、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做损害有不利于《交通局的法律

法规》严禁刁难群众,严禁发生冷硬横推现象。 5、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参加赌博。 6、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铭记自己是交通执法支队的一员,不作违法违纪的事,不作有损交通局形象的事。 7、爱护公共财务,保管好协管各种器材,并认真做好保养维护工作,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发生责任事故。 8、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自己岗位无关的事,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交通执法车辆。 9、严格请销假制度。 三、着装 1、协管人员工作时按照规定着协勤装,严格协勤人员着交通制式服装,严禁佩戴各类交通执法标志,严禁非工作时间穿着协勤服装。 2、协管人员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向管理公司上缴配发的服装、装备后,方可辞职,辞退手续。 四、违规人员责任追究 协管员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立即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8月14日

交通协管员规章制度

交通协管员规章制度 篇一: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日常管理规定 ......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管理规定 (讨论稿) 为加强交通协管员的管理使用,提高交通协管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辅助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平稳畅通,有力推进全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规定,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厅《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和支队《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交通协管员必须在交通警察的带领下参与道路交通管理辅助工作。 第二条交通协管员职责: 1、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2、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警察报告; 3、在交通民警的指挥下,协助拦截检查车辆,教育违法行为人; 4、发现或制止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及危害社会治安的活动;

5、积极救助交通事故遇险、受伤或其他处于危难情形的人民群众;积极稳妥地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现场; 6、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醒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通行; 7、执行上级机关或领导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条交通协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命令。 第四条交通协管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一名交通协管员都要明确具体负责的民警,并且对该民警实行“捆绑制”考核,交通协管员的表现和民警的业务考核、年度公务员考核、年度评优评先相挂钩。 第五条支队成立交通协管员管理大队,负责交通协管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交通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的交通协管员,用人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由交通协管员管理大队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交通协管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各用(:交通协管员规章制度)人单位,参加本单位的组织生活。 第七条出现以下行为被查实的,给予警告处分;被处于两次警告处分的,予以辞退: 1、工作时间没有佩戴“交通协管员证”的; 2、在工作中,没有做到着装整齐、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指挥规范的;

专用检具管理办法

浙江万里安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专用检具管理办法 1.目的 专用检具是用于快速检测产品特性的计量器具,为了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性,应纳入计器具管理范围。确保检具在受控状态下使用,保证检测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满足质量的求。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用的专用检具 3.职责 3.1.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计量器具配备审批表》 3.2.设计部根据产品特性及精度设计专用检具的图纸或委托有资质 的检具制造商代为设计,但代设计的图纸应由本公司技术人员签字确认。 3.3.采购部在接到需求部门按流程填写的《采购申请单》、《计量器具 配备审批表》、设计图纸后,联系有资质的检具制造商制造检具。 3.4.检具制造完成后,制造商应提供检具的自检报告、检具数模、使 用说明书等资料。设计部填写检具的检测项目连同供应商的资料一同交实验室。 3.5. 实验室在接到检具的检测申请时,立即安排检测,出具检测报 告。对本公司无能力检测的项目,可委外检测。对于资料不全的检具,实验室不予接受。 3.6.检测合格后的检具,实验室按计量管理程序规定进行编号、入账、

出具合格标识,发放给使用部门。对检测不合格的专用检具,使用部门填写《不合格计量器具让步接收申请》,相关部门评审后,如能满足使用性能方可投入使用,如不能使用退回制造商。 3.7.对供应商免费提供的专用检具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4.使用及日常管理 4.1.使用部门应由专职人员使用专用检具,并负责检具的日常维护及 保养。 4.2.使用部门应按实验室发放的《计量器具周检计划》及时对专用检 具送检。 4.3.专用检具损坏时,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实验室并停止使用该检 具。实验室在接到通知后,组织设计及相关部门,对专用检具进行评审,评审后对可以维修的检具联系制造商进行维修,并重新进行标定。不能维修的检具,使用部门填写《计量器具报废、遗失申请》。 编制:审核:批准: 会签:

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

城管执法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招聘、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管执法协管员,是指由街道办事处和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聘用,协助城管执法队员在本辖区内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人员。 城管执法协管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编入本辖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进行统一管理,接受市、区城市管理执法督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督察管理。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全市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对各聘用单位协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核准聘用计划、制定管理规定、监制着装标识和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和武汉经济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是本辖区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自聘的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和辖区内街道聘用的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统一组织本辖区城管执法协管员的招聘、培训等工作。 第四条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聘

用单位是城管执法协管员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劳动用工政策聘用、管理城管执法协管员; 负责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参照城市管理执法队员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协管员实施绩效考核和奖惩; 对群众投诉的城管执法协管员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回复有关部门和信访人。 负责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各项经费。 第五条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坚持控制数量、注重质量的原则,按照辖区面积和人口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城管执法协管员的聘用数量。 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有明确的经费渠道,并列入聘用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不得通过罚款解决协管员经费,不得利用协管员进行收费创收。 第六条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先向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申报计划,列明聘用名额、资金渠道、管理方式等具体内容。 街道办事处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申报计划内容,将聘用计划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核准,并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规定条件统一招考,再由街道办事处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管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招聘、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管协管员,是指由市城管执法局聘用,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展城管执管执法工作的人员,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补充力量和辅助队伍,属编外劳务人员,编入城管队伍,接受统一管理。第三条城管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三)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行使行政执法权);(四)完成市局、城管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章聘用 第四条招聘城管协管员必须经市编办核批。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管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开招考、开展岗前培训、制定管理规定、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履行对城管协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职责。第六条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市城管执法大队是城管协管员日常管理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城管协管员的合同签订、学习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第七条城管协管员聘用期限为两年,首次聘用的城管协管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实行两年一聘,一年一考核。市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八条新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必须接受法律和城管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工作证件后方可上岗。 城管协管员的工作证件由市局统一印制。 第三章待遇 第九条城管协管员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确定。 (一)工资。月基本工资600元+绩效工资200元。试用期月工资为500元。 (二)加班工资。除参加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应急抢险、公益性活动外,城管协管员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公休日加班的,由所在执法大队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工作日8小时以外加班的,按本人日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日工资计算以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为基数。协管员实际加班工资由所在执法大队核定发放。 (三)保险。城管协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符合参保规定的,给予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由市局和城管协管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比例共同承担。 (四)服装。城管协管员统一着制式服装。服装由市局统一配发。 (五)假期。城管协管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每周星期六、星期天轮休一天。 第四章考核 第十条城管协管员纳入市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及市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城管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解聘、辞退、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年终对全体城管协管员进行综合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评定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15%。第十二条市局建立城管协管员档案,将登记表、劳动合同、考核奖惩等有关资料及时进入个人档案。

检具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有效管理和使用检具,让相关部门能方便使用检具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0定义 检具:通常状况下的测量仪器如:卡尺、卷尺等所不能测量及不便测量且测量后精度达不到形位尺寸要求时而制作的比对或替代测量器具的量具。检具能复现测量值,区别于模板。 3.0 具体内容 3.1 检具的申请与新作: 3.1.1技术部在产品设计时,认为需制作检具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要设计制作检具; 3.1.2客户方提出需要重点保证的尺寸,一般需制作对应的检具; 3.1.3各个生产车间在生产及检验过程中需要使用检具来保证某工件的产品质量时,由该工序 负责人或检验员以《内部联络单》形式申请检具,交由品质部确认后转交技术部; 3.1.4 由于检具具有测量、检测功能,所以在设计完成后的检具图纸须受控下发至品质部留存 校验依据; 3.1.5技术部按申请设计、制作检具,其技术、质量要求由技术部专案工程师跟进。 3.2检具的校验: 3.2.1由于检具能复现测量值,所以检具必须经过校验才能使用; 3.2.2品质部校验员按检具图纸校验尺寸并按客户图纸和实际使用效果检验其实用性,合格后 登记注册,并粘贴“校验合格标签”,处于受控状态下发放使用;不合格则再重新制作交 校验员确认; 3.3检具的移交和保管: 3.3.1 样品阶段使用的检具在量产转移时,样开组要将确认合格的检具移交至生产部,如果交样时 检具已经交给客户时则技术部另外再安排制作; 3.3.2量产阶段,申请的检具制作完毕、校验合格后,由样开组移交至生产部; 3.3.3 校验合格后的检具由相关的生产工序领用和保管,并在其校验有效期限内送品质部校验; 抄送:□总经理□市场部□工艺技术部□计划部□采购部□生产部□品质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文控中心3.3.4检具的使用过程是受控的,移交检具时、使用检具检测的首件都要经过检验员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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