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经济管理系关于开展我院
2011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各级团组织及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响应“创先争优”号召,结合我院“至善”理念,积极推进共青团各项工作,大胆创新、勤奋工作、乐于奉献,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展现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开展团员团籍年度注册的基础上,总结考评2011年度共青团工作,评选表彰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段: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共青团工作
二、申报项目
(一)集体项目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P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P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P2
(二)个人项目
院级: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干部标兵”P3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十佳团员”P3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优秀团支书”P4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院级优秀团干”P5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院级优秀学干”P5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院级优秀团员”P5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院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P6
系级: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系级优秀团干”P4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系级优秀学干”P5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系级优秀团员”P5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系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P6
二、先进集体、工作类项目评优工作要求
(一)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范围:学院全体团支部
2.评选条件:
在2011年度的团支部期末考评中,获得两次“院级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
3.评选比例:由院团委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定,名额不限。
4.评选办法:
(1)各团总支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团支部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所荐团支部必须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考评手册》(见附件1 P9);
(2)院团委根据申报材料及其工作实际情况对各参评团支部进行审核评分;
(3)团支部考核最终得分为自评分、系评分和学院评分(见附件1 P9)三项的平均分,成绩突出者即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1.评选范围:学院全体团支部
2.评选条件:
在2011年度五四评优中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可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3.评选比例和评选办法:在2011年度五四评优中,分数排名前三的“五四红旗团支部”直接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
(三)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
1.评选范围:全体团支部
2.评选条件:
自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各团支部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布置所组织、开展的宣传工作,要求能够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需以团支部为单位申报参评。
3.评选比例:
各团支部均可申报参加评选,由院团委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定。
4.评选办法:
(1)各团支部均需对2011年度的宣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按要求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宣传工作贡献奖”团支部申报表》(见附件2 P14),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
漓江学院2011年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评比量化表》(见附件3 P15)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评比细则项目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 P18),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复印件;
(2)院团委根据申报材料及其工作实际情况择优评定。
三、先进个人类项目评优工作要求
(一)“学生干部标兵”
1.评选范围:全院学生干部
2.评选条件:符合“院级优秀团干”或“院级优秀学干”的条件和申报资格,具有突出的典型示范作用。
3.评选比例:候选人经院团委“五四”评优评审组审核通过后,通过主题演讲的形式,对候选人进行展示测评,现场测评通过率达到85%后评定为“学生干部标兵”。
4.评选办法:
(1)获得2011学年度“院级优秀团干”或“院级优秀学干”申报资格的学生干部均可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见附件5 P19)及上交相关奖状复印件到申报单位;
(2)经济管理系团总支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见附件5 P19)及其工作实际择优申报1名“学生干部标兵”候选人至院团委;
(3)各申报单位需上交《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学年度“五四”评优先进个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0 P25)、《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见附件5 P19),必须附送候选人电子版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自2011年1月份算起)。
(二)“十佳团员”
1.评选范围:全院学生团员
2.评选条件:
(1)具备共青团员身份,在2011学年度“五四”评优中获得优秀称号的个人;
(2)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宣传或学术科技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师生中有较大影响,能够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3.评选比例:
院团委将根据申报材料及其实际情况,择优评选出10名“十佳团员”。
4.评选办法:
(1)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十佳团员”推荐表》(见附件 6 P20)及上交相关奖状复印件到申报单位;
(2)经济管理系团总支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十佳团员”推荐表》(见附件6 P20)及其工作实际择优申报2名“十佳团员”候选人至院团委;
(3)各申报单位需上交《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学年度“五四”评优先进个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0 P25)、候选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十佳团员”推荐表》(见附件6 P20),必须附送候选人电子版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自2011年1月份算起)。
(三)“优秀团支书”
1.评选范围:
在2011年度中所负责带领的团支部曾获院级“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书。
2.评选条件:
(1)经过团支部成员民主选举产生的团支书(各团支部仅限一名团支书参与评选,不可是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及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评不及格团支部的团支书),在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有不少于6个月的团支书任职经历;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成为党的有力助手与后备军,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
(3)热爱共青团和学生工作,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扎实有效地开展团支部的工作,工作成绩优异;
(4)关注时政,紧密结合时政热点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团支部活动,能够通过有效的活动凝聚团支部成员力量,在任职期间负责带领的团支部曾获院级或系级“优秀团支部”称号;
(5)工作作风扎实,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学习成绩优良;
(6)在同学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能够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配合辅导员营造良好班风、学风。
3.评选比例:
院团委根据申报的材料及其实际工作情况,择优评选,原则上不能超过候选人数的20%。
4.评选办法:
(1)符合评选条件的团支书均可按要求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优秀团支书”评选活动评分细则考核表》(见附件7 P21)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优秀团支书”申报表》(见附件8 P23)及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至经济管理系团总支组织部;
(2)经济管理系团总支根据团支书上交的材料,依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优秀团支书”评选活动评分细则考核表》(见附件7 P21)进行评分,推荐分数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候选人至院团委,并上交《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五四”评优
先进个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0 P25)、《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优秀团支书”评选活动评分细则考核表》(见附件7 P21)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优秀团支书”申报表》(见附件8 P23),必须附送候选人电子版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自2011年1月份算起)。
(3)在本次“五四”评优中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书将直接获得“优秀团支书”称号。
(四)“院级优秀团干”、“系级优秀团干”
1.评选范围:全院学生团干
2.评选条件:
(1)必须是现任学生团干(我院的学生团干指:院团委学生干部;国旗队学生干部;各团总支学生干部;各团支部的团支书、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2)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道德品质高尚;
(3)在学习、工作、生活、纪律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良好;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作风扎实,乐于奉献;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团员义务;
(4)密切联系团员青年,能经常及时地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善于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评选比例、评选办法:参见通知第五点。
(五)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院级优秀学干”、“系级优秀学干”
1.评选范围:全院学干
2.评选条件:
(1)现任学干;
(2)符合“优秀团干”中(2)、(3)、(4)条的要求;
(3)广泛联系全体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热爱学生干部工作,积极维护学生的权益,引领校园风尚。
3.评选比例、评选办法:参见通知第五点。
(六)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院级优秀团员”、“系级优秀团员”
1. 评选范围:全院学生团员
2. 评选条件:
(1)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籍团员;
(2)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道德品质高尚;
(3)以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生活、纪律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良好,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团员义务;
(4)积极参加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组织观念较强,能够协助团干做好各项工作。
3.评选比例、评选办法:参见通知第五点。
(七)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院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系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
1.评选范围:全院学生
2.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各种宣传、文艺或体育活动。充分发挥宣传骨干作用,能在运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形式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的各项活动及先进典型事例或积极参加或组织开展校内外各种文艺、体育活动,在各类文艺、体育比赛中表现突出;
(2)符合“优秀团员”中(2)、(3)的要求;
(3)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3.评选比例、评选办法:参见通知第五点。
四、先进个人类部分项目评选比例、评选办法
(一)评选比例:
按一定比例计算,“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以我院团员总数为基数计算;“优秀学干”、“宣传文体积极分子”以我院学生总数为基数计算。其中,系团员总数由截止2012年3月各系团总支上交院团委组织部的团员团籍年度注册和上交团费的人数得出;系学生总数由截止2011年11月学院教务处统计在校学生情况得出。
(二)评选办法:
2.各团支部按照经济管理系各专业辅导员所分配的名额,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组织评选,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0);
3.各类先进个人必须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五四”评优先进个人呈报表》(见附件11 P26);
4.经济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将对先进个人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参评人不可有挂科或处分现象;
5.各团支部需上交先进个人具体名额分配表。
五、有关要求
统一协调、认真落实。“五四”评优表彰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为了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经济管理系2011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进度表》(见附件13)推进各项工作。
六、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所上交的电子版与文本版材料均不得出现“附件×”的字样,且均不得涂改,上交材料除电子版展示材料外,据需上交电子版及文本版;
(二)各单位必须按照工作进度表开展工作,逾期概不予以申报;
(三)在开展“五四”评优工作的过程之中:
1.在院级学生组织中获得先进个人类项目奖励的学生不允许到所在系继续参评,没有获得先进个人类项目奖励的学生则允许回到所在系继续参评;
2.若同时在院级学生组织和所在系参评者,院团委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与候选资格,并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四)在团支部开展“五四”评优工作的过程之中:
1.所申报的“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团员”、“优秀团支书”候选人不得是同一人,即一个人不能同时申报上述三种荣誉称号任意两种(含两种);
2.所申报的“院级优秀团干”、“系级优秀团干”、“院级优秀学干”、“系级优秀学干、“院级优秀团员”、“系级优秀团员、“院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系级宣传文体积极分子”不得是同一人,即一个人不能同时申报上述十种荣誉称号的任意两种(含两种);
3.若同时在任意两个单位参评或违反要求申报荣誉称号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与候选资格,并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五)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或个人应再接再厉,不断地完善工作。如果出现较明显的退步或严重损害荣誉称号形象者,经院团委核实、院党委批准,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工作进度表在(附件12 P27)请各位团支书严格准手时间安排,按时上交材料,以减少我们审核材料的重复工作,谢谢合作。
如对以上各项工作有所疑问,请电话联系以下相关负责人:
1.先进集体、工作类项目(“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除外):
经济管理系组织部:雷佳钰(187********)
2.“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
经济管理系宣传部:张莹(152********)
3.先进个人类项目:
经济管理系组织部:马国派(187********)、秦浩然(159********)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考评手册》P9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宣传工作贡献奖”团支部申报表》 P14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评比量化表》P15
4.《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评比细则项目信息登记表》P18 5.《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P19
6.《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十佳团员”推荐表》P20
7.《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优秀团支书”评选活动评分细则考核表》P21
8.《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优秀团支书”申报表》P23
9.《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五四”评优经管系先进个人名额表》P24 10.《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情况一览表》P25
1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五四”评优先进个人呈报表》P26
1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经济管理系2011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进度表》P27
备注:此文件共有 27页(含附件),请相关工作人员注意查阅!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经济管理系团总支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漓江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考评手册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制
“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团支书: 联系方式:
基本情况
团员数 发展团员数 “推优” 入党数 学生数
党员数
女生数
2011年应上缴团费数 2011年实际上缴团费数 本年度主题团日活动次数
本年度支部活动经费支出总额
注:
1.表格均填写比率;
2.请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院级与系级学生干部任职情况(无论职务高低均纳入统计)、
违纪情况、“创新杯”参赛、获奖课题(含作者、奖项)、“挑战杯”(含国家级、自治区级)获奖课题(含作者、奖项)的名单(附件材料规格为:纸型A4纸,字体小四号);
3.英语过级率:体育系、艺术设计系、音乐系为三级过级率,外语系为专业四级过级率,其他系为四级过级率;
4.专业课补考率计算办法:团支部补考人次/(支部人数×专业课考试科目),统计以前两次期末考试为准;
5.在计算比率中,社会实践栏以完成调查报告作品数作分子;社团和志愿活动以参加人次作分子。
第二部分 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应至少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2000字左右):
学习、工作基本情况
党员 人数
入党积极分子 人数
学生干部任职情况
违纪情况 (院
级处
分)
英语 过级情况
广西计算机一级过级情况
社会实践参与情况
参加院级社团情况
参加院级志愿者活动情况
专业课补考情况
“挑战杯”获奖情况
“创新杯”
院级
系级 参赛 情况
获奖 情况
1.在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团支部成长与发展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2.工作的创新及可推广之处;
3.工作中的不足及今后改善的措施。
同时,附团支部《XX团支部2011年2月—2012年1月活动经费收支情况一览表》,格式如下:
XX团支部2011年2月—2012年1月活动经费收支情况一览表
序号日期项目收入金额支出金额经手人
第三部分团支部工作情况
项目考核项目内容自评分系评分
学院
评分
组织建设1.团支部机构设置合理,组织健全,民主管理,支部按期换届,规章制度完善,执行得力。(3分)
2.团支部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工作效果好。(3分)
3.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奖惩等管理工作。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时无误,团员统计、团员注册、团员档案信息库建设等工作到位。(5分)
4.认真做好团员培养、发展工作。(3分)
5.严格按照“推优”规定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做到有计划、有推荐、有材料、有成效。(7分)
6.积极开展干部培训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团支部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在院系级学生组织担任干部。(5分)
7.每学期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系团总支(5分)
8.按时收缴团费并足额上缴,帐目清晰。(4分)
小计(35分)
工作情况1.定期开展团组织生活和各种文体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团支部成员积极参加支部及院系级活动。(3分)
2.升旗、卫生、晚点名等情况好,上课出勤情况好,团支部学习风气良好。(5分)
3.能根据院团委确定的主题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一次主题团日活动,活动效果好。(6分)
4.积极开展素质拓展活动(5分)
5.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开展学术科技活动,“创新杯”参与面广(90%以上)(5分)
6.积极组织团支部成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效果明显。(5分)
7.积极组织团支部成员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慰问福利院及大学生支教活动)和无偿献血等活动,活动效果良好。(6分)
8.积极开展与专业紧密结合的活动,有团支部特色。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师范生技能培训,活动效果良好。(5分)9.积极协助、配合、参与上级团组织工作,主动承办上级团组织的活动,每承办一次系级活动加2分,院级活动加4分。(10分)
小计(50分)
宣传活动1.遵守学院宣传品管理规定,重视团支部活动开展前的宣传工作,活动前有海报、横幅等。(4分)
2.有团支部刊物或每学期至少制作一块团支部活动宣传板。(3分)
3.积极通过各种学院内外媒体如报纸、网络、广播等宣传团支部的活动。(8分)
注:学院(含院网、院报、院广播站等)1分/次,学院外正式新闻媒体(不包括即时通讯软件群、博客、微博、电子阅览版和聊天室)2分/次,此项得分不超过8分。
小计(15分)
合计(100分)
加分项1.“创新杯”三等奖以上及其他院级比赛一等奖0.5分/人次,集体奖加倍,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
目(最多不超过25分)2.自治区“挑战杯”三等奖以上、其他自治区级奖励1分/人次;全国“挑战杯”三等奖以上、其他国家级(含以上级别)奖励2分/人次,集体奖加倍,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
3.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新闻或理论文章每篇加2分,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新闻或经验理论文章每篇加3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新闻或经验理论文章每篇加5分。
4.团支部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如:主题团日活动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充实,富有教育意义,活动有示范性作用。)此项加分不超过8分。
合计(≤25分)
减分项目1.有团员违纪,受院级警告处分1分/人次,记过处分扣1.5分/人次;开除学籍扣2分/人次。
2.不按时上交申报考评材料的扣3分。
合计
总计
以上数据信息经查证准确无误。
辅导员签字:
年月日
团总支书记签字:
(盖系章)
年月日
附件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宣传工作贡献奖”团支部申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评比量化表
所属团总支名称 团支部名称 团支书姓名
宣传委员姓名
工作事迹(从2011年1月起算,1000字以上,着重突出工作亮点、特色)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系团总支意见
学院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填表日期:年月日申报单位指导老师签字
(盖章)申报单位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
序号评比要求满分自评分考核组
评分
备注
1 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共青团工作报道:
(1)全国性报刊、杂志每篇(幅)5分;
(2)区级报刊、杂志每篇(幅)3分;
(3)校级报刊、杂志每篇(幅)2分;
(4)院级报刊、杂志每篇(幅)1分;(针对团支部宣传单位
有效);
(5)有专门刊物、专栏等定期报道每项5分(针对团总支宣
传单位有效)。
20分
2 在各级公共网站发表共青团工作报道:
(1)全国性网站每篇(幅)5分;
(2)区级网站每篇(幅)3分;
(3)校级网站每篇(幅)2分;
(4)院级网站每篇(幅)1分;(针对团支部宣传单位有效);
(5)有专门网站、固定专栏等报道每项5分(针对团总支宣
传单位有效)。
20分
3 在各类电视新闻栏目播出共青团工作报道:
(1)中央电视台新闻每篇(幅)6分;
(2)区级电视台新闻每篇(幅)5分;
(3)市级电视台新闻每篇(幅)4分。
10分
4 在各级公共广播电台播送共青团工作报道:
(1)中央电台每篇(幅)6分;
(2)区级广播电台每篇(幅)5分;
(3)市级广播电台每篇(幅)4分;
(4)校级广播电台每篇(幅)3分。
10分
5 (1)使用海报、展板等实物宣传对共青团思政教育、时事政
治、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报道:每篇(幅)2分;对所
开展的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每篇(幅)1分;
(2)运用新媒体报道共青团工作,每设有一平台(如博客、
论坛、QQ群、飞信群等)加2分。
40分
总计100分
评比要求满分自评分
考核组
评分
备注
加分
项目
(1)海报整体制作细致精美、有创意、可观性强。4分
(最
多不超过20分)(2)海报、公示字体工整漂亮、流畅大方。4分(3)海报图案突出主题,让人一目了然。4分(4)海报内容充分体现学院或专业特色。4分(5)海报内容、形式突显共青团思政宣传思想。4分
小计(≤20分)
减分项目(最多不超过30分)1.宣传橱窗玻璃表面粘贴海报;
每项均扣1
分/次
2.宣传橱窗表面有损坏,有明显污渍,不及时上报;
3.发现宣传橱窗内宣传海报有脱落现象,未及时粘贴归位;
4.各系宣传橱窗内的海报内容未按时更新;
5.未使用的宣传展板、展架,没有回收妥善保管,任由其风吹
日晒;
6.在食堂广场展出的宣传展板、展架没有摆放在规定区域上,
规定区域为食堂小广场地上的蓝色“F7”号线(展板摆放违
例情况如:用桌子支撑、直接靠放在橱窗旁、未与老师申请随
意摆);
7.未按时归还或者未经申请直接挪用院里的展板展架;
8.海报的盖章是私自制作,非正规审核盖章的;
9.海报不在本系指定橱窗张贴,而是随意胡乱张贴;
10.海报版面不整洁,海报制作粗糙,字体潦草,图画模糊,
简陋单调,整体效果不佳;
11.海报落款未落全称或者有错别字;
12.团日活动海报标题不是以下三种形式:主题团日活动、特
色活动、自定义团日活动;
13.党建活动海报标题未写“党建活动”;
14.通知、公告、贺词、喜讯等带有政治性质的海报,未使用
红底黄字或与之相符的暖色调制作;
15.会议迟到、缺席,工作计划、材料上交不及时,会议精神
传达不到位。
小计(≤30分)
学院团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1.申报单位须填写全称;
2.请申报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填写自评分,总计不得超过100分;
3.以系团总支为申报单位的需系团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系章,以团支部为申报单位的需
辅导员签字确认;
4.请在附件4的相应类别中填写得分项目详细信息与每项分数。
5.本评分表格的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学生会宣传部。
附件4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共青团宣传工作贡献奖评比细则项目信息
登记表
1.报纸、杂志类序
号
登载标题刊物及栏目名称登载时间报送单位分数
合计
2.网站新闻类序
号
登载标题网站及栏目名称登载时间报送单位分数
合计
3.电视节目类序
号
播报标题频道/节目名称播报时间报送单位分数
合计
4.广播电台类序
号
播报标题电台名称/频率播报时间报送单位分数
合计
5.(1)海报、展板类序
号
展出标题展出时间报送单位实物图片分数
(2)新媒体类序
号
媒体形式媒体名称报送单位地址链接分数
合计
总分
附件5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
(表格需上交打印版一式两份)
附件6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十佳团员”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系 别 现任职务
年级专业
英语过级
计算机过级
综合
排名
联系电话
人生格言
曾获奖励
情 况
主要事迹
(详细材料另附页,要求1000字以上)
系团总支意见
学院团委意见
学院党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表格需上交打印版一式两份)
附件7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1年“优秀团支书”评选活动评分细则考核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系 别 年级专业
综合排名
联系电话
人生格言
曾获奖励
情 况
主要事迹 (详细材料另附页,要求500字以上)
系团总支意见
学院团委意见 学院党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