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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因环保问题而引发的九起群体性事件

近五年因环保问题而引发的九起群体性事件
近五年因环保问题而引发的九起群体性事件

近五年因环保问题而引发的九起群体性事件

2012年10月25日11:31 来源于财新网| 评论(101)

近年来,各地因环境污染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呈增长之势。这些事件背后,都存在地方政府、企业与居民之间无法互信和缺乏沟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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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张焕平)10月24日,宁波市镇海区政府对中石化镇海炼化扩建项目作出回应,称其符合环评要求。

本月22日,为反对该扩建工程,湾塘等村近二百名村民到区政府集体上访。镇海区委、区政府通过与村民代表广泛沟通,并做出了相关书面答复。承诺该区将在生态带内保留改造20个村民集居点,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及备用地上建设16个集中居住区,以安置该项目涉及拆迁村民。

近年来,各地因环境污染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呈增长之势。今年4月,天津数千市民“散步”抗议PC项目,2011年大连市民游行反对PX项目,2007年厦门市民“散步”反对PX项目均为典型案例。这些事件背后,都存在地方政府、企业与居民之间无法互信和缺乏沟通的问题。

财新网例举近五年因环保问题而引发的九起群体性事件如下:

因环保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其中,什邡、海宁、丽江的三起群体性事件已上升为暴力冲突。

上述事件中,因化工项目污染环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多数,同时,生活垃圾的处理也成为继化工污染后的又一大难题,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例如,2009年广州数百人抗议,反对广日集团在番禺建立大型垃圾焚烧厂。

目前,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数量上升较快,而且对抗程度较高。■

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与对策

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与对策 所谓群体性事件就是指群众性矛盾纠纷事件,它的参加人数少则十几人,多则成百上千人,这类事件具有很强的对抗性和社会复杂性,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群体性纠纷不断涌现。深入研究分析新时期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成因,寻找妥善处理的办法,已成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一、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主要表现及其特点 新时期下群体性事件可分为城市群体性事件和农村群体性事件,城市群体性事件主要表现在职工利益受到侵害,企业改制时,职工利益得不到维护、社会保障得不到落实和居民对自己在市政建设中拆迁安臵补偿不满而造成的群体性矛盾。农村群体性事件主要表现在由于乱收费使农民负但过重,乡村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损害群众利益,征地中存在政策不透明、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费用没有如期兑付或没有全部兑付到户而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山林、土地权属不清等原因引发的矛盾。其主要特点是:一是聚众性。群体性事件一般是触动相当部分人员的利益而引发,如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山林土地纠纷都涉及相当多的人员,一旦他们的利益受损,即使部分人不愿上访闹事,但在其他人的煽动下也随大流,参与上访闹事,因此这些事件都表现人多势众的“聚众性”。二是多元性。群体性事件涉及面比较广,常引发多种利益的矛盾纠合在一起。一般来说都有人操纵,有的是泄私愤,有的是图报复,不明真相的群众受少数人鼓动跟着起哄,有的甚至是在群众中集资形成上访“专业户”,还有的是集资请“代言

人”,使这些纠纷形成多元化。三是突发性。一些纠纷起初是涉及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在处理过程中极易触动一个地段利益,特别是在信息网络不够健全的地区由于信息不灵,群众纠纷起来后,思想准备不足,感到突然性。四是反复性。群体性纠纷错综复杂,要经过调查,经过研究才能慎重处理。而群众往往等不得,要求当即表态,当即解决问题,以“到市里、省里甚至中央上访”为由进行要挟,重复上访。聚众闹事的方法事实上确实促使一些问题得到了解决与落实,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强化部分群众“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而一些问题久拖不决,甚至造成长期积压,也是造成群体性事件反复发生,为同一事件反复上访、闹事的重要原因。如近年来二次入伍退伍士兵因对退伍后的待遇不满,曾多次到玉林市、自治区上访。五是针对性和对抗性。当前,群体性事件往往把矛头直接指向党委和政府,以达到向党委政府施加压力,按照自己的心理预期解决问题的目的。而群体性事件与一般的个别信访案件不同,参与者情绪激动,带有激烈的对抗性质,稍有处理不当,就会引发更加严重的矛盾和冲突。 二、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 造成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既有表面原因,也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只有认真探究新时期群性事件的成因,才能对症下药,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根据本人在基层工作实践经验,新时期群性事件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不依法行政,是引发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内在因素。“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单就个案而言,也许行政执法部门并未存在执法过错,但仍然引发了群体性事件。其根源在于:长期以来,行政执法部门部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滋生的有法不依、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解决办法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解决办法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引发了群体性事件的不断发生,并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它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必须认真对待,找出解决的办法,以利于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利益矛盾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与社会双重转型的重要历史期间,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较大。如何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紧迫的现实意义。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人民的生活普遍得到了改善。但是,经济发展并不必然导致社会稳定,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发展结构失衡。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同步,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不和谐,尤其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是,群体性事件多发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基本因素,并对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构成了巨大的压力。 因此,准确把握和科学认识我国转型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不断增强驾驭群体性事件的能力,不但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大体而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可归纳入下几类: 1.部分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造成一部分职工利益受损,特别是下岗失业、缺乏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造成群众不满,一些企业负责人贪赃枉法、损公肥私,损害企业和职工利益。 2.征地、拆迁、移民造成一部分群众利益受损,特别是失地农民、失房居民、失去故所的移民因不满所得利益过少以及缺乏生活保障等原因。 3.部分企业劳资关系紧张,故意拖欠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工资过低,有的还不能足额发放,劳动强度过高等原因。 4.部分农村贫困、农民负担过重、农村乡村基层干部贪污腐败、村民自治选举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5.土地、山林、水利、矿产等资源权属纠纷。 6.有关部门和单位出台的政策不健全,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有法不依,执

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解决途径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一、基本定义 在国外,一些学者将称之为“集群行为”或“集合行为”等,认为它是“在集体共同的推动和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是一种情绪冲动”。有的学者认为,“集群行为是自发产生的,相对来说是没有组织的,甚至是不可预测的,它依赖于参与者的相互刺激。”通俗地讲,“群体性事件”可以理解为由同类个体组成的整体,因为共同的要求,对社会造成的不平常影响的事情。 在我国,由于受不同时期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也不尽相同。在建国初期称之为“群众闹事”、“聚众闹事”;80年代称之为“治安事件”、“群众性治安事件”;90年代称之为“突发事件”、“治安突发事件”、“治安紧急事件”、“突发性治安事件”;在21世纪初期称之为“群体性治安事件”。 目前,我国对群体性事件的界定有争议,但一般认为是指具有某些共同利益的群体,为了实现某一目的,采取静坐、冲击、游行、集合等方式向党政机关施加压力,出现破坏公私财物,危害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二、产生原因 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变革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群体事件的发生既有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也有现实的具体原因。具体原因大致如下:国企改革中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难,收入减少,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费用不合理,政府出台的一些整治措施严重危害部分群众的利益;企业拖欠工资、医药费、退休金,如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部分干部违法乱纪、财务不明、贪污腐败;某些政府机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由于历史原因,自然资源、遗留资产的归属问题等;社会治安、民间纠纷、行政执法等问题处理不好也极易引发群体事件。 群体性事件的频发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矛盾的凸显,中国99%的群体事件是由老百姓的利益受侵害引起。不平等现象的普遍存在:收入分配不平等,财产分布不平等,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不平等,就业和工资报酬不平等,公共卫生和健康不平等,社会保障不平等,税收和财政收支不平等………不平等的两端是强弱的二元对立。一端是底层的弱势群体,另一端是强权们的的合谋。社会公平正义长期得不到落实和伸张。 (一) 二元对立的形成和强势群体对社会的绝对主导 1、强弱二元对立的形成 20世纪80年代市场转型的争论,在今天似乎看出了些结果,如今的市场经济分层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再分配权力转变过来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拥有再分配权力的人将权力转化为社会网络资源:政府官员在长期的权力结构中的经营已使其建立了庞大的权力网络和社会网络,形成了强势的“场域”,权力拥有者同时拥有强大的社会资本。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市场经济管理和调节控制机制,政治权力对社会财富的控制导致了各种寻租现象,拥有或收买政治权力成了暴富的必要条件。这种社会政治条件培养了新的利益集团和社会阶层,政治与资本的合谋构成了社会的强势群体。他们掌握着较多的社会资源在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支配着社会的资源配置,主导着社会的主流话语,全力维护者自身的利益。

防范突发性群体事件应对措施

库尔玛乡防范突发性群体事件应对措施 根据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防范突发群体性事件应对工作和预防、减少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及时有效的控制、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突发性群体事件的特点研究制定了一些有效系列应对措施: 一、分析研究 1、在乡、村二级建立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制度。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联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各村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分析会,对各级、各部门呈报的重大、突发、疑难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办法,并实行挂牌督办。 2、通过走访、研判会等载体掌握矛盾纠纷动态;研究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方案和防激化措施;交流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经验,安排下一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同时,充分利用例会的成果,逐级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综合情况。情况综述的内容做到: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数量、类型;有综合分析矛盾纠纷特点、动向和规律;有矛盾纠纷隐患预警、对策及措施;有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效;有成功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案例;有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举措;有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例会和情况综述这个平台,掌握面上的情况,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具体的措施,从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变被动为主动,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水平。 二、有效、合理的运用“三大调解”联动工作机制

1、群体事件发生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要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联防联调的合力。各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返回部门职能作用,要根据矛盾纠纷的特点,相互配合,积极调处。 2、相互邻的村(居)之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联合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涉村际、乡际之间的矛盾纠纷;本乡(镇)内涉及两个以上的村(居)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或召集相关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处。 3、跨乡的矛盾纠纷,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调处工作,必要时有县指导人民调解协调领导小组召集相关共同做好调处工作。 4、较大跨县的矛盾纠纷所在村应当及时报告县有关部门,并于对方所在村联系,取得其支持,共同调处。 5、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难以调处的涉及多部门的,有关部门应当相互配合,积极参加与调处;必要时,成立专门调处小组开展调处工作。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各村站所社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尤其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突发事件应对法、与土地承包有关的法律以及地方政策规章等要深入宣传,使群众知法、懂法,进而自觉守法,避免因不懂法而产生纠纷,引起群体事件。 2、积极发挥“三大调解”作用,从根本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针对矛盾纠纷发生、发展规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如农村春节前后易

中国群体性事件原因与对策

一、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1、群体性和并发性。参与的人员复杂,涉及部门行业多主体 成分多元化。有各种职业各种身份各个阶层的人,例如国企下岗失业职工、房屋被拆迁居民、下岗军转干部、清洁工、出租车司机等等,人民内部矛盾已经泛化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因而会发生一系列的并发性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例如有因企业的改制、倒闭、兼并、破产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有因城市拆建改造、土地征用、水库移民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等等。 2、极大的破坏性。当前群体性事件常常对国家的法制秩序、 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产生冲击和破坏,影响社会安宁,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严重影响了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 3、具有组织性,且组织程度高。当前的群体性事件已由自发 松散型向组织型方向发展,尤其是一些参与人数多、持续时间长、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往往事先经过周密策划,目的明确、行动统一,组织程度明显提高,甚至出现跨地区、跨行业的串联活动。 4、具有明确的目的性。群体性事件的共性都是与权益相关, 有经济利益有民主权利也有自身权益,当这些得不到有效保护和解决时,他们就会在基本上同意偏差思想的支配下聚集在一块并通过偏激的行为来解决,保护其合法权益。 5、具有仿效性和反复性。一些群体性事件始初都只是限于少 数人和小区域,随着事态发展和影响扩大,就会引起周边区域个别与其利益相关或类似的人群的仿效,使事态更加严重。由于群体性事件反映的问题错综复杂,涉及社会生活领域的方方面面,不同的原因动机、历史纠纷和现实矛盾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难度大,所以经常反复。 6、事件发展有可预见性和可防性。一般群体性时间都是人民 内部矛盾引发的,都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由小变大的渐进过程,只要是坚持抓早抓小的原则,加强防范,超前工作,就会把事件扼杀在萌芽中。 二、群体性事件的原因 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变革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深层次社会原因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贫富差距拉大。对分配不公,对不正当致富,社会心理及社 会舆论表现出强烈不满情绪。贫富差距过大损坏了社会公正原则,引起社会摩擦。那么不满和对抗情绪往往以群体性事件的形式表 现出来。 2.社会转型中群体利益的损失。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必然会 触及特定群体的利益,美国政治思想家亨廷顿说过:“现代性产生稳定性,而现代化却产生不稳定性。”体制的转换引起利益的重新分配而触及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在一定条件下这种利益冲突激化便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复杂化。改革开放 以来,人们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社会利益和价值观念由单一趋于多元。一些人政治观念经济化、宗旨观念利己化、纪律观念自由化,对党和政府不信任。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不善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往往采取一些极端手段。还有一些人,缺乏社会主义荣辱观,只要权利不愿尽义务,采取闹事的方式来实现过分要求。 4.群众心里存在着“小事化大,大事闹事”的造势心理。认为闹 事是唯一解决问题、获取实际利益的办法,故意扩大事态,聚众上访。当出现利益磨擦或纠纷时,个别人错误地认为聚众闹事可以引起政府机关的关注和领导的重视,能尽快解决问题,便聚集起来寻求解决的方法,使本来能在法律程序中得到解决的矛盾演化成突发性群体事件。 5.官僚主义作风和腐败现象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有些地方和 部门的领导干部不倾听群众呼声,不关心群众疾苦,群众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使小矛盾酿成大矛盾,最后酿成群体性事件。一部分干部蜕化变质,贪污腐化,违法乱纪,严重损害了共产党的公正形象,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 6.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和社会管理方式不相适应。我国 的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方式、社会组织形式、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单位人”向“社会人”、“社区人”转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也日益增长,而我们不少党政部门和干部却仍在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那一套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进行社会控制与管理,比较习惯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去推动工作,有时甚至强迫命令、违法施政,导致矛盾激化。 7.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渠道存在问题。弱势群体由于缺乏有效 的利益表达手段,他们在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中处于弱势地位。在社会弱势利益群体由于资源有限,合法渠道又不畅通,利益被损害的时候,他们不得不采用施压性集体行动来宣泄利益诉求。 中国群体性事件原因与对策 梁云鹏李建波(山东警察学院) 摘要:群体性事件是我国社会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参与的人员复杂,涉及部门行业多主体成分多元化。有各种职业各种身份各个阶层的人,无论是客观数据还是主观感知,都显示中国已经处于一个社会冲突事件的高发期,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各种矛盾日益复杂,突发性群体事件不断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的主力军,必须正确认识当前突发性群体事件的特征,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尽快建立健全预防和调控突发性群体事件的运行机制,探索正确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的策略和方法。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社会冲突冲突性质 (下转第25页) 政治 法制经纬23--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在公司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后,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明确各部 门职责,共同协调处理,避免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将负 面影响降到最低。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群体性事件,及公司外部施工单位、供应商等堵门等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成立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岳康军总经理 副组长:周红专、沈迎飞、孟伟中 组员:工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安保主管/队长 四、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在获悉将会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已经发生群体性事件后,迅速指挥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力求迅速化解,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能够有效运行,将影响降到最低。 1、组长:负责全公司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工作,并向集团汇报; 2、副组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件处理的领导及指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迅速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负责事件现场的总体协调,以及善后事宜的处理; 3、行政部:负责事件现场的秩序维护,确保各门岗畅通,必须做好

公司重点部位及财产的保护,必要时负责与政府警察部门对接; 4、人事部:负责内部员工群体性事件的现场沟通和安抚工作,做好员工关系,必要时准备好相关资料,负责与政府劳动人事部门对接; 5、监管审计部:协助人事部做好现场沟通和协调,参与事件调查处理,必要时准备好相关法务资料,配合人事部与政府劳动人事部门沟通; 6、工会:负责与现场员工沟通、交流,协助公司解决问题,并参与善后处理,负责与政府工会对接; 7、物管部:负责做好各项物资供货安排,确保正常生产不会受影响,负责与供应商对接; 8、市场部:负责做好成品发货安排,确保发货和客户关系不受影响,负责与客户和物流公司对接; 9、生产设备部、热电部:负责安排人员对车间现场进行监控,确保车间不受冲击,生产运行不受影响; 10、事件发生部门:协助人事部做好员工沟通,并提供相关资料; 11、基建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群体性事件进行协调和疏导工作, 12、其它部门:随时听从组长和副组长的指挥,提供支援; 13、新闻媒体接待:归口集团公关部负责,在集团公关部未介入前,由工会主席负责接待,尽可能的将社会不良影响消除或降到最低。 14、各部门主持工作负责人为履行本预案部门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无需领导安排,部门主持工作负责人就应该自行的承担起责任。如果主持工作负责人不在公司,应有第二、第三

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

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个私企业劳动用工的日益普遍等等,各种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也越来越显现出其不可调和的一面,有些矛盾甚至表现得异常激烈,如果不能妥善加以解决,随时会导致群体性事件。近年来群体性事件有所增多,既影响社会的稳定,又破坏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鱼水关系。因此,认真分析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积极寻找遏制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办法,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之中,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既是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更是巩固党和政府执政地位的需要。 一、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 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大多数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则反映出我们基层组织的凝聚力较弱,基层干部的执政水平较低,地方干群关系对立较为严重等方面存在的事实。从近年来了解到的我市和外地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看,最突出的是以下四个方面。 腐败问题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导火线。从多起群体事件产生的直接原因来看,腐败问题是其导火线。特别是在企业改制中,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国有集体资产流失问题;职工群众有关待遇不能兑现而企业领导吃喝玩乐,大肆挥霍公款的问题;企业干部以权谋私,用国有集体财产经商办私人公司为自己寻找发财之路的问题等等。应该说,职工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在不同改制企业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如果企业在厂务公开上做得不够,解释不及时,更增强了群众的猜疑,再加上职工群众突然面临着下岗失业,对未来生存缺乏信心。如果少数人趁机以反腐败为借口,造谣煽动,进行组织串连,很容易挑起群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进而形成群体性事件。 决策失误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定时炸弹。当前,一些地方党委政府有经济发展成就是干部政绩的片面认识,或个别领导干部求功心切,在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建设、企业改制等工作决策中,事前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分析研究;没有广泛征求专家意见,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召开一定范围的群众座谈会,认真征求意见,而是盲目决策,仓促决策。这种决策缺乏民主性,缺乏科学性,必然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必然会导致决策失误,严重地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时,在工作不断推进中还会矛盾迭出,并不断积聚,但矛盾无法得到有效地化解时,就必然会产生群体性事件。 执法水平不高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启爆器。在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中,由于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马列主义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缺乏公仆意识、宗旨意识,相反特权意识却相当严重,说话办事唯我独尊,甚至为所欲为。这种意识的存在,在机关往往表现为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在执法中表现为态度粗暴,徇私枉法,自以为是,肆意用法律作为自己谋私的工具;不依法办事,随心所欲使用处罚权;知法犯法,使用法律所明令禁止的执法手段执法等等,这就必然会引起被执法对象的不满,造成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对立。执法不公往往会因很小的事情,也会产生群体性事件,既严重地损害执法部门形象,又破坏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弱化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肥沃土壤。应该说,当前在基层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党员干部一心一意谋经济发展,但忽视了对发展中产生矛盾的解决,忽视或放弃了做细致认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甚至认为市场经济时代一切问题的解决都依赖于金钱,而不去疏导、化解群众的心里埋怨不满情绪。同时普法宣传、法律知识教育仅仅流于形式,如上报纸,上电视等。这不仅淡化了干部与群众的感情,也导致群众缺少理想信念,缺少理解宽容,缺少友情关爱,因此很多人都显得心浮气躁。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有时是一件很平常的小事,政府及有关部门稍微认识不到位,处理不及时,都能迅速引起群体性事件。 二、群体性事件带来的危害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内容摘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转型造成了社会结构、社会规范和价值观的变化,使现实社会中各种矛盾不断激化。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发,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政府不建立行之有效的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措施机构,势必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势必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正确认识我国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类型、特征及成因,提出更为合理的地方政府应对当前去提醒事件的策略和措施,对于吧我国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该领域的研究成为当今我国学术界一项崭新而又紧迫的课题。 目前,国内外的一些学者、专家对群体性事件的根源、特征、规律和对策等都做过大量的分析和研究。本文通过对群体性事件的成因研究,研究我国地方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完善地方政府应对措施,从经济、法制、政府建设等方面提出一些意见与建议。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地方政府对策研究 1.群体性事件概述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战略目标。和谐社会的建设包括方方面面,其中社会稳定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频发,已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严重制约因素。如何构建利益协调机制,预防和消解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2003年,我国的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大关,进入到学界公认的社会转型期。根据国际社会的发展经验,处于转型期的国家,社会容易动荡不稳,出现群体性事件的概率大大增加。群体性事件在中国发生发展的10余年来,中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迅速增加。1993年全国共发生8709宗,此后一直保持快速上升趋势,1999年总数超过32000宗,2003年60000宗,2004年74000宗,2005年87000宗,上升了近10倍。而从2006年到现在,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又增加了l倍。2010年,群体性事件的数量有增无减,且参与人数、规模和对抗形式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群体性事件作为社会综合矛盾的反映,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1.1群体性事件的概念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还有一点需说明,所谓“群体性事件”,必须是3人以上参与,才称之为“群体

网络群体性事件

网络群体性事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消弭了时间和空间的隔阂,重新建构了我们的生活,人类从此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网络也深刻影响了我们的政治生活,成为我们接收政治信息、表达政治见解的平台。政府则可以通过网络舆论及时了解民情民意,便捷、快速地与公众进行政治沟通。但是,由于我国处于转型期,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容易引发冲突,这些冲突必然会在网络有所折射,受网络信息的传播机制及其本身的非理性因素影响,很容易迅速聚集大批网民,导致百万级点击率,最终形成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络社会政府经常遭遇的一种危机,其后果在于能在很短时间,让大量群众对政府的看法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如果处置失当,可能形成现实社会中的群体性事件,给政府和社会带来冲击,造成社会不和谐。如何对其进行治理,将是网络时代政府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也考验了新时期政府的管理能力。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及其特性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络社会政府经常遭遇的一种新形式的危机。但是,学术界对此进行研究非常有限,对其概念解释也不是很明确,在此,笔者尝试从其定义开始进行阐释。 要理解网上群体性事件,首先有必要解释一下什么是群体性事件。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一利益群体因某种共同利益关系聚集起来,以各种方式反映利益群体的共同愿望,以期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从而获得或保障其共同利益的事件。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这种新型的群体性事件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理解: 一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场域———网络公共领域。公共领域是对公共意见形成过程的一个理论抽象,意指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通过聚会、社团、媒体等形式进行自由对话、公共交往、公开表达意见的场域及机制。网络信息技术的发明和应用为人们的自由交流和平等沟通提供了崭新的技术支撑,也为公共领域的重建和结构再造提供了技术基础,进而促进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网络公共领域为建构虚拟空间中的民主意向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人们在这个空间中自由地发言、讨论,使我国网络公共领域出现了超越现实的民主热情和讨论精神。但是,由于缺少了叙事和传播过程中的权威审查机制,网络叙事本身也就变成消费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叙事主体因不断发泄非理性的情感而得到了娱乐,在这种较少体现责任的精神讨论语境中,非理性的精神极易膨胀。所以说,网络公共领域虽因理性的讨论和批判才得以成立,但它本身却无法避免非理性因素的纠结。可见,我国网络公共领域仍处于形成阶段,仍然是一个纠结在理性和非理性、现实和虚拟的矛盾状态中的综合体。

突发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完整版)

突发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维护我镇社会政治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平安镇”建设,减少和平息社会矛盾,全面妥当应对和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制定本预案。 一、应对和处置组织机构 组长: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镇委委员、综治办主任) 成员: 镇政全体干部、司法所、派出所全体人员、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应对和处置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总体指导思想,应对和处置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灾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长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管理体制。 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五)、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制度。 六)、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及群体性案件的综合素质。 三、通知方式和集合地点 镇政接到报告后,以短信群发方式各成员,工作日五分钟、休息日二十分钟赶到镇府集中乘车前往事发地点。 四、应对和处置方式方法 一)、应对突发事件,由组长统一指挥,分为抢险组、保障组、警戒组、宣传组、善后组。按人员分工,由各组组长统一组织实施。 二)、处置群体性事件。按事态发展态势,由组长统一指挥。指挥各相关和职能部门分头实施、控制事态发展。平息矛盾、消除对抗,避免激发矛盾。分为处置组、警戒组、防范组、保障抢险组、宣传组、善后组。 在公务员之家您可以分享到最新,最具有时事和代表性的各类文章,帮助你更加方便的学习和了解公文写作技巧,我们愿与您一同锐意进取,不懈的追求卓越。 附送: 突发性灾害应急预案

用矛盾的观点的分析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原因与对策

定义: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 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面对群体性事件,堵不如疏 数量增多规模扩大:2000年以来,中国频繁发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集会、请愿、游行、示威、罢工等群体性事件,数量多、人数多、规模大,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人增加到约307万人(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统计数据)。 涉及的部门行业多主体成分多元化参与的人员复杂,有各种职业、不同社会身份的人参加:有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职工,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权益受损职工,失地农民,农民工,房屋被拆迁居民,库区移民,下岗的军转干部,出租车司机,环境污染受害者,等等。 城乡群体性事件的指向对象不同维权内容不同农民以基层政府和官员为主要抗争对象;工人以企业管理者为主要抗争对象。农民抗争以要求补偿受损利益和实现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失地或受环境污染的农民要求维护权益成了中心议题;工人抗争以维护经济权利和要求管理企业事务为主要内容,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雇佣工人要求发放足额工资和改善工作条件,农民工要求发放欠发的工资,下岗工人要求工作,改制国企的工人要求保护国家财产不能流失等。 表现方式激烈内部矛盾逐渐对抗化群体性事件大多采取较为平和的表现方式,从本质上看是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暴力性、破坏性群体性事件逐渐增长,出现激化现象,对抗程度加剧。 组织程度高经济矛盾趋向政治化有相当数量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有组织的,而且开始出现跨区域、跨行业串联声援的倾向。尤其是那些参加人数多、持续时间长、规模较大、反复性强的群体性事件事先都经过周密策划,目标明确,行动统一。 事例2005年06月安徽池州发生群体性事件 2007年01月四川达州发生群体性事件 2007年06月广东河源发生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的诱发因素及应对措施解读

群体性事件的诱因及应对措施学院: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姓名:叶锦波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不同阶层间的矛盾和冲突不断激化,各种群体性事件不断爆发,而且规模也越来越大,对国家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的良好运行都造成了巨大冲击,已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深入探究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原因,寻找群体性事件的解决办法,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矛盾,冲突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进入了社会转型期和利益格局的重构期,社会不同阶层间的利益与冲突错综复杂, 政治、经济、社会的各种问题不断爆发。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我国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从1994年的一万起上升到2003年的6万起;参与人数剧增:由1994年的约73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约307万人,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危害我国稳定的首要因素。正确认识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原因,寻找解决群体性事件的措施,努力排解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从而降低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影响,对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良好运行等都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一、群体性事件的含义及特点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诱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

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它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群体性 这是群体性事件的最基本特征。群体性事件的发起者和参与者都是同一社会阶层或具有相同身份人,其行为主体已经构成了群体。从总体上看,我国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呈上升趋势,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人员常常达到了成百乃至上千,甚至上万人参与的事件在全国也已屡见不鲜。群体性事件涉及行业越来越多,主体成分也呈多元化。如2012年7月28日清晨发生江苏省启东市的一起大规模群体事件,据媒体估计,有超过两万人参加。参与事件的人员也十分复杂:有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工人,私营企业的权益受损职工,农民工房屋被拆迁居民,库区移民,下岗的军转干部,出租车司机等等。有些参与者根本和事件毫无关系,却抱着“法不责众”的态度搅和在事件内,具有明显的从众心理。 (二)、利益诉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从近年发生的较为突出的群体性事件来看,无论是池州“6·26事件”、孟连县“7·19”事件还是浙江余杭“5·12事件”,大多数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提出的诉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也不完全都是无理取闹的:农民参与该事件主要是要求基层政府和官员补偿自己受损的利益或者是提议要求实现村民自治;工人抗争主要是以企业管理者为对象,主要以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和企业管理事务为内容;农民工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处置对策

课题名称: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处置对策 目录 内容摘要 (1)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述 (2) (一)对群体性事件定义的不同理解 (2) (二)科学界定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意义 (2) (三)群体性违法事件的特点 (3) 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根源分析 (4)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 (4) (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根源分析 (5) 三、预防及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7) (一)发展经济,加快和深化改革,从根本上预防群体性事件 (7) (二)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 (8) (三)建立健全全社会保障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力度 (8) (四)因势利导,积极采取措施为社会不满情况提供必要的宣泄渠道 (8) (五)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把矛盾化解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从制度上拆解群体性时间的重要保障。 (9) (六)转变政府职能,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有效缓解和消除社会矛盾 (9) (七)建立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机制 (10) 参考文献 (10)

内容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调整,由此不断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主要因素。本文首先通过群体性事件的概述,其次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及其社会根源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预防及应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对策,即发展经济,加快和深化改革,从根本上预防群体性时间;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力度;因势利导,积极采取措施为社会不满情况提供必要的宣泄渠道;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把矛盾化解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从制度上拆解群体性事件的重要保障;转变政府职能,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有效缓解和清除社会矛盾;建立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机制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性质界定成因和对策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群体性围堵公司大门,阻碍生产经营秩序事件》 应急预案 近年来,不少当地村民为利益之争群体性围堵公司大门,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公司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村民群体性围堵公司大门,阻碍生产经营秩序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妥善处置”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大局稳定。 二、范围和级别 (一)本预案适用于公司与外界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公司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公司与外界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司安全、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阻拦公司运输车辆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聚众围堵公司大门 3、人数较多冲击公司办公大楼 (三)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保卫部迅速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研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保卫部负责人应在接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主要做好控制现场、等基础处置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向主管领导报告。 (二)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保卫部同志要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准确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连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三)对于群体性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保卫部立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具体处置办法

14.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编制 2006年12月

目录 1 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1) 1.4应急预案体系 (2) 1.5应急工作原则 (2) 2 危险性与风险分析 (3) 2.1性质分析 (3) 2.2事件等级 (4) 2.3危险源分析 (5) 2.4风险分析 (6)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7) 3.1应急组织体系 (7)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7) 4 预防与预警 (8) 4.1危险源监控 (8) 4.2预警行动 (9) 4.3信息报告与通知 (10) 5 应急响应 (11) 5.1响应分级 (11) 5.2响应程序 (11) 6 信息发布 (12) 7 后期处臵 (13) 8 保障措施 (13) 8.1人员保障 (13) 8.2经费保障 (13) 8.3治安维护保障 (13) 9 培训与演练 (14) 10 奖惩 (14) 11 附则 (15)

11.1术语 (15) 11.2应急预案备案 (15) 11.3维护和更新 (15) 11.4制定与解释 (16) 11.5应急预案实施 (16)

华能集团公司重大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华能集团公司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组织协调,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突发事件及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保护国有资产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北京市信访条例》、《北京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北京市公安局关于维护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工作意见》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本部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三级以上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指导华能系统各单位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成因分析_王红

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成因分析 王红 1 (山西大学,山西太原030006) 1摘要2群体性事件是人类社会矛盾运动的产物,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表现形式。改革中经济格局的变化和利益调整的失衡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经济根源;广大群众较为严重的政治依赖性和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政治根源;公民开放意识、权利意识的增强与不适当膨胀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思想根源。 1关键词2群体性事件,性质,成因,社会矛盾 1中图分类号2D6691文献标识码2A1文章编号21004-4175(2005)05-0018-02 邓小平曾经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什么也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0当前随着我国转型期社会矛盾的日益复杂化,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界定 群体性事件是指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以经济利益为主要内容,由部分公众参与,并形成一定组织和规模的集体上访、集会、游行、非暴力对抗乃至暴乱等群体行为。 (一)群体性事件是人类社会矛盾运动的产物。矛盾构成了世界,世界充满着矛盾。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社会矛盾,是人类社会矛盾运动的产物,是社会诸多矛盾的综合反映,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当代冲突理论认为,没有一个社会系统是整合得十分完美的,包括群体性事件在内的社会系统中的冲突是普遍存在的。历史上,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都走过了一条曲折、复杂、饱经困苦的道路。正如亨廷顿在5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6中指出的:/现代性孕育着稳定,现代化过程却孕育着不稳定0,现代化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克服社会动荡的历史阶段。0群体性事件是社会转型期的一种符合进化规律的现象,是社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正常状态。 我国正处在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社会正经历着一场急剧的变革,矛盾大量积聚,人们面临的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严重复杂。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是各种复杂因素聚合的产物,是社会转型不可避免的阵痛。它包含着制度创新过程中社会矛盾合理释放的诸多因子,因此,从根本上杜绝这种事件的发生比较困难。但是,我们应采取积极的态度预防和疏导改革中的矛盾,尽量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表现。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0112敌我矛盾是人民同各种敌对分子在根本利益对立基础上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范围内的各阶级、阶层、社会团体内部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矛盾。一般来说,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首先,群体性事件在其本质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群体性事件尽管表面有激化的特征,存在偏激的群体言论及行动,但是它们的矛头指向不是国家,不是政府,而是社会上的种种不公行为。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都是为了解决某些实际而具体的问题,而不是蓄意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其次,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相对激化的表现。群体性事件虽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它是一种在表现形式上带有对抗性色彩的人民内部矛盾,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利益整合及社会秩序状况。目前群体性事件大多采取聚众闹事、围攻、静坐等过激方式和过火行为冲击党政机关,甚至破坏社会公共财物、危害干群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带有明显的/压力0性质。其表现形式趋于激烈,造成的社会后果和影响也越来越大。 二、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 (一)改革中经济格局的变化和利益调整的失衡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经济根源。利益冲突是人类社会一切冲突的最终根源,也是所有冲突的实质所在。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完全消除社会冲突,因为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着社会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0122,恩格斯也指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0132,/-思想.一旦离开-利 # 18 #5理论探索62005年第5期(总第155期) 11收稿日期22005-07-05 1作者简介2王红(1978-),女,山西临县人,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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