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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

1使用范围

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

(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

(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

(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

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

米的;

(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

(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

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建筑出入口上方设有建筑幕墙的,应当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建筑玻璃采光顶和玻璃雨蓬应当设置防坠落构造措施。

3.2建筑幕墙构造应当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高度大于100m时不宜采用隐框玻璃幕墙,否则应当在面板和支承结构之间采取除硅硐结构胶以外的防面板脱落构造措施。水平或倾斜倒挂式玻璃幕墙不得采用隐框形式。当特殊部位石材幕墙确需使用水平或倾斜倒挂式构造时,面板总宽度不得大于900mm,且应当在板背设置防止石材坠落的安全措施。

3.3 玻璃幕墙采用隐框形式时,横向隐框玻璃板块应当设置托板,托板应当与框架可靠连接,并具有可靠的承载力。铝合金副框应当在角部可靠连接。幕墙开启窗应当采取防坠落措施,开启扇托板应当与窗扇可靠连接。

3.4 玻璃幕墙采用隐框形式时,中空玻璃合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位置和中空玻璃与副框粘接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位置应当重合。因特殊结构需要,确需采用玻璃飞边或者中空玻璃采用大小片构造时,应当至少确保在一对边位置的硅酮结构密封胶重合。

3.5 建筑幕墙的面材与支承框架之间的连接构造应当安全可靠。干挂石材幕墙单块板倒挂和多条实线条之间的连接应当采用锚固工艺,不得仅用胶粘接。干挂石材幕墙不得使用斜插入式挂件和T型挂件。高度超过100米的石材幕墙应当采用背栓连接。

3.6 建筑幕墙设计应当以采用预埋件为主。当采用后置埋件时,应

当在设计图中明确单个锚栓的抗拉力设计值。

3.7 玻璃幕墙的玻璃选用应当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建筑幕墙外片玻璃应当采用安全夹层玻璃、超白钢化玻璃或者均质钢化玻璃及其制品。其中,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区域内的建筑,临街建筑和因幕墙玻璃坠落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的其他情形的建筑,二层以上部位外片玻璃应当采用安全夹层玻璃或者其他具有防坠落性能的玻璃;

(2)采光顶、雨蓬用玻璃应当采用由半钢化玻璃、超白钢化玻璃或者均质钢化玻璃合成的安全夹层玻璃。

3.8消防登高面侧外墙不宜设置双层玻璃幕墙或大面积的其他玻璃幕墙。当建筑幕墙采用安全夹层玻璃时,消防登高面侧外墙每层应当设置不少于2块应急击碎玻璃,且间距不大于20m;每块应急击碎玻璃的宽度和高度应当分别不小于1.20m和1.00m,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应急击碎玻璃应当采用超白钢化玻璃或均质钢化玻璃,不得采用夹胶玻璃。应急击碎玻璃不宜设置在建筑的出入口上方。消防登高面侧玻璃幕墙应当在首层设置挑檐等防碎片坠落措施。

3.9 建筑幕墙用防火、保温隔热材料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同一块幕墙玻璃板块不得跨越建筑物上下、左右相邻的防火分区。楼面梁、房间间隔墙等容易导致火灾蔓延的部位,玻璃幕墙的内衬板应当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非透明处玻璃幕墙的内衬板与玻璃内表面的间距不得小于50mm,且不得使用深颜色的内衬板。

3.10 采用洞石、砂岩等强度较弱的板材时,应当在板背设置有防止石材碎裂的安全措施。

3.11高度超过50米的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设置满足面板清洗、更换和维护要求的装置。

4 材料控制

4.1建筑幕墙工程采用的建筑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工程建设标准以及工程设计要求。其中支承框架、面板、结构胶与密封材料、防火保温材料、锚栓等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应当符合推广应用的有关规定。

4.2石材幕墙金属挂件与石材间的固定和填缝应当采用强度可靠、耐久性强的粘接材料,禁止使用云石胶等易老化的粘接材料。

4.3 建筑幕墙用安全夹层玻璃外露时应当有封边保护措施。安全夹层玻璃应当采用PVB(聚乙烯醇缩丁醛)或SGP(离子性中间膜)胶片干法加工合成技术,不得采用湿法工艺。其中,采用PVB胶片合成技术

时,胶片的厚度应当不小于0.76mm。

4.4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尺寸应当符合设计要求。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玻璃与铝框粘接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当采用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中空玻璃加工企业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中应当载明加工时所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品牌、型号和尺寸。

4.5建筑幕墙用不锈钢材料应当采用奥氏体不锈钢。其中,暴露于室外或处于高腐蚀环境的不锈钢承重构件(包括背栓)的镍含量应当不小于12%;非外露的不锈钢构件的镍含量应当不小于10%。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柱等的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应当符合《紧固件机械性能》系列国家标准(GB/T 3098.1~3098.21)的规定。

4.6 建筑幕墙的后置埋件应当根据设计要求选用后切(扩)底机械锚栓和定型化学锚栓等性能可靠的锚栓,不得使用普通化学锚栓。当采用定型化学锚栓时,供应商应当提供化学锚栓的耐高温测试报告。

4.7 对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检测、检验的幕墙建筑材料,生产厂家应当提供产品质量的检测、检验报告,出具质量保证书。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幕墙建筑材料进行复验。复验项目如下:

(1)主受力杆件的铝(型)材的力学性能、壁厚、膜层厚度和硬度,钢材的力学性能、壁厚和防腐层厚度;

(2)螺栓的抗拉、抗剪和承压强度;

(3)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和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

(4)石材的弯曲强度;

(5)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6)合同约定的其他复验项目。

未经生产厂家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和按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复验但未复验或者复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 施工要求

5.1施工高度达到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应当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有关规定。

5.2单元式玻璃幕墙的单元组件、隐框式玻璃幕墙的装配组件,均应当在工厂加工组装,不得在工地现场进行构件加工。玻璃幕墙组件制作应当有完整的厂内打胶记录,并且具有可追溯性。除全玻幕墙外,不得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5.3 建筑幕墙施工前应当完成幕墙物理性能的检测,送检样品应当与工程设计相符,检测报告必须附样品构造图,并在图中标注轴线及标高,检测结果应当满足设计要求。

5.4 明框玻璃幕墙外侧用压板应当连续设置,不得采用分段固定方式。后置式隔热条应当连续安装固定。

5.5 后置埋件锚栓抗拔承载力应当按照国家规范规定进行现场检测。现场检测极限承载力应当大于设计值的2倍。轻质填充墙不得作为幕墙的支承结构。

5.6 建筑幕墙工程的验收应当符合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隐蔽工程的验收还应当提供相应的图文及影像资料。涉及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影响较多的地区,还应当进行淋水、可靠度等试验。住宅工程在分户验收时应当将幕墙作为重要内容检查验收。

6 维护保养

6.1 建筑幕墙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向业主提供《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其内容应当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和《建筑幕墙》

(GB/T21086)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6.2 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在建筑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后,建筑幕墙的业主应当按下列规定委托有相应工程设计、施工和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安全隐患排查:

(1)框支撑幕墙在竣工验收后一年时,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此后每五年检查一次;

(2)拉杆或拉索结构幕墙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时,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预拉力检查和调整,此后每三年检查一次;

(3)幕墙工程使用10年后应当对工程不同部位的结构硅硐密封胶进行粘结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每三年检查一次;

(4)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玻璃幕墙,业主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评估意见执行。

6.3 建筑幕墙的使用应当保障幕墙结构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改变或附加构造。确需改变或附加构造的,应当事先征得原幕墙设计单位的复核认可。

6.4 建筑幕墙使用中发现面板破损、松动等安全隐患时,业主应当及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并尽快组织维修。

建筑幕墙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技术要求外,还应当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和《建筑幕墙》(GB/T21086)等相关的国

家、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幕墙工程安全管理与安全保证措施

编号:AQ-JS-02746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幕墙工程安全管理与安全保证 措施 Safety management and guarantee measures of curtain wall engineering

幕墙工程安全管理与安全保证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无重大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 2、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2.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BJ88-92) 2.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由安全员、施工工长、设备 员、技术员、班组长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安全检 查和监督。安全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大 检查,每星期由专职安全员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小结,专职 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安全生产检查。 4、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4.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责任双落实。 4.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基坑四周设置防护栏杆、架工、电焊工、机操工、起重、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3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接零、接地保护、配电箱设置漏电保护器,且专门管理。 4.4吊蓝的安装,使用、验收派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培训后上岗。 4.5认真做好入口与临边的安全防护,防止坠落,在建筑物底层四周搭设安全防护棚,并在主楼底部挑出安全网,防止坠物伤人,裙楼四周设全封闭安全防护栏板。 4.6整个施工现场采用全封闭法施工,以确保行人车辆安全。 4.7组织工人尤其是新进场工人(包括分包队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搞好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对高空作业的工人进行体检,以确保安全施工。 4.8抓好安全交底记录,每工种、每工序须有书面安全交底记录。

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 1使用围 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条文说明:该条是对使用围作了规定。禁止使用的建筑其使用对象概括为:幼的、小的、老的、弱的。这类人群的民事能力低,应属于保护对象,此外该类建筑外立面也无须夸耀眼。为何禁止?本要求的核心思路就是注重安全。对住宅和医院类建筑不提倡使用,对有些高档及高层的楼盘,如果要使用就必须按此技术要求执行,目的是减少破裂,即使破裂也不要坠落伤人物。 这里要注意两点: 1、只规定了石材和玻璃幕墙不得使用。对玻璃幕墙的定义大家都清楚。对石材幕墙的定义是:面板材料为天然建筑石材的建筑幕墙。也就是说石材幕墙涵盖了花岗岩、石、砂岩、洞石等天然的板材。金属板幕墙如铝板、铝塑板、彩钢板及各类人造板的幕墙是可用的。但有的幕墙是由多种面板组合的,如果有石材面板也应归入此围。 2、对住宅、医院类建筑不提倡使用玻璃和石材幕墙。考虑到部分住宅\医院建筑为高层及超高层,外立面围护结构采用幕墙是首选的。从发生的事故看,均为幕墙的面层材料(玻璃、花岗岩)发生破裂坠落,整个幕墙倒塌是不会发生的。就连汶川震

也未发生整个幕墙倒塌。本要求着重于技术层面的要求。只有通过制订措施、加强管理,提高幕墙的技术含量,从设计、选材、施工、检测验收各环节把关,完全可以做到幕墙的面层材料不破裂坠落。对此类建筑如果使用了玻璃和石材幕墙,就得按2。1条规定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尤其是很多住宅使用大量的线条造型、大量的倒挂石材板,不按照该要求隐患很大。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 (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 (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 (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条文说明:该条是针对玻璃幕墙防止产生光污染而规定。 1、由于玻璃幕墙用玻璃可见光反射比有较大的围,因位置不当、反射比过大,就产生有害光反射,影响行人及司机的视觉,从而造成危害。从安全使用的角度列入此条。 2、该条款的引用依据是:GB/T18091-2000《玻璃幕墙光学性能》。对此条应掌握的是: (1)所有玻璃幕墙用的玻璃其可见光反射比均不得大于0.30; (2)有三种情况是限制使用的。也就是最好不用玻璃幕墙。如果要使用,其玻璃可见光反射比均不得大于0.16;

幕墙成品保护措施及细则

成品保护措施及细则 1成品保护组织机构 本工程工期紧,如何进行成品保护必将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必须重视并妥善地进行好成品保护工作,才能保证工程优质高速地进行施工。 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是确保成品、半成品保护,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拟由安装单位组织牵头,制作和其他单位参与,共同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由业主或监理单位最终评价。 2成品保护保证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制作、运输、拼装及吊装均需制定详细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防止变形及表面油漆破坏及玻璃损坏,任何单位或个人忽视了此项工作均将对工程顺利开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制定以下成品保护措施。 一、工厂制作成品保护措施 1、成品必须堆放在车间中的指定位置。 2、成品在放置时,在构件下安置一定数量的垫木,禁止构件直接与地面接触,并采取一定的防止滑动和滚动措施,如放置止滑块等;构件与构件需要重叠放置的时候,在构件间放置垫木或橡胶垫以防止构件间碰撞。 3、构件放置好后,在其四周放置警示标志,防止工厂再进行其它作业时碰伤本工程构件。 4、易损构件如玻璃板块,应按规定打箱包装。 5、在成品的吊装作业中,捆绑点均需加软垫,以避免损伤成品表面。 二、产品包装阶段保护措施 1、产品经检查及验收合格后,可进行包装。 2、包装工人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

3、"型材包装应尽量将同种规格的包装在一起,防止型材端部毛刺划伤型材表面。 4、型材包装前应将其表面及腔内铝屑擦净,防止划伤。 5、型材包装采用先贴保护胶带,然后外包带塑料膜的牛皮纸的方法。 6、包装工人在包装过程中发现型材变形、表面划伤、气泡、腐蚀等缺陷或在包装其它产品时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检验人员提出。 7、产品在包装及搬运过程中应避免装饰表面的磕碰、划伤。 8、对于截面尺寸较大的型材(竖框、横框、窗框、斜杆等)即最大一侧表面尺寸宽大于40mm左右的,采用保护胶带粘贴型材表面,然后进行外包装。 9、对开截面尺寸较小的型材(各种副框)应视具体尺寸用编织带成捆包扎。 10、"不同规格、尺寸、型号的型材不能包装在一起。 1 1、"对于组框后的窗或副框等尺寸较小者可用纺织带包裹,尺寸较大不便包裹者,可用厚胶条分隔,避免相互擦碰。 1 2、"包装应严密牢固,避免在周转运输中散包。 1 3、"产品包装时,在外包装上用毛笔写明或用其它方法注明产品的名称、代号、规格、数量、工程名称等。 1 4、"包装完成后,如不能立即装车发送现场,要放在指定地点,要摆放整齐。

工程外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外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It promotes the progress of enterprise work and promotes economic efficiency.

工程外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最新版) 工程名称:**市**学校二标段(公寓楼) 分部名称:装饰装修 分项工程名称:外墙基层处理、面砖镶贴 交底依据:《国家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交底内容: 外墙施工是本工程安全施工管理中的重点,针对外墙安全施工的重要性,我项目部制定严格的外墙施工安全操作制度: 1、进入工地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带。 2、粘贴外墙砖操作人员上外架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在外架上作业时,不准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病上岗。 5、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易滑、带钉的鞋上架等操作。

6、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7、外脚手架,防护设施,脚手架连墙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8、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9、脚手板两端要扎牢,放在实处防治探头板。 10、冬季施工要在脚手架上加上防滑木条,重点做好防滑工作。 11、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超过250KN,即在脚手架上堆放外墙砖不得超过此标准。 12、从事外墙粘贴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400度以上人员,以及带病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外架作业。 13、遇到暴风、浓雾和六级以上强风,应停止作业。 14、外墙砖粘贴不允许夜间施工。 由于工人操作不当,或者不按照安全交底、《国家安全操作规范》

(完整版)幕墙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安全管理团队的设定 1.2现场项目经理部配置 项目部中项目经理和施工队伍选择好坏,直接影响到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优劣,该项目部是由我司最优秀的项目经理和施工队伍组成,从事该工程的施工管理。其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工组成。 板

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图

2、主要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2.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落实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负责建立安保体系,组织编制相应的安保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并负责贯彻落实; (3) 组织制定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执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4) 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 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 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6) 监督材料部门采购物资的质量,防止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 (7) 负责本工程重点危险部位施工管理; (8)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 在的各类隐患,并督促限时整改,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9) 正确对待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督促各生产班组开展安全活动; (10) 发生工伤事故,按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11) 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估和协调。 2.2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 根据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制定督促落实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2)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控制,并组织落实 纠正和预防措施; (3) 参与安保体系策划和评审,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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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 1使用范围 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 (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 (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 (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 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

安全性论证: (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 (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 (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 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建筑出入口上方设有建筑幕墙的,应当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建筑玻璃采光顶和玻璃雨蓬应当设置防坠落构造措施。

幕墙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编号:SM-ZD-78035 幕墙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 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幕墙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1原材料搬运、存放、加工、安装作业安全保护措施。 1.1.1原材料搬运中应道路畅通,搬运量适当;在材料搬运及施工作业时要轻拿轻放。施工时,特别是在电焊作业时,要注意遮挡防护。 1.1.2原材料存放时应避开主要通道,板、型材下面应垫木方,不许直接放置于地面。 1.1.3材料放在楼板内1米远,不要放在架子上,防止高空落物。 1.1.4材料摆放应稳固可靠,固定好以免损坏滑落。 1.2现场作业保护措施 1.2.1在现场设有兼职安全员,负责与现场有关各方协调,落实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时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队员进行安全教育。

1.2.2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要持证上岗。 1.2.3进入现场后,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2.4施工安装时,不得违章操作,遇有特殊情况,经请示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 1.2.5现场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条例。 1.2.6工作中禁止闲谈、打闹。不准分散他人注意力。 1.3施工工具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措施。 1.3.1在使用工具前,检查其安全性能是否完好,不具备完好标准的工具不得勉强使用。 1.3.2严禁开动别人负责的设备和电气开关。 1.3.3设备使用中严禁超负荷运转。 1.3.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获得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1.4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1.4.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制度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处罚。 1.4.2对新入现场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

幕墙工程成品保护措施方案

幕墙工程成品保护措施方案 第一节成品保护概述 一、成品保护概述 在幕墙生产制造过程中,幕墙成品保护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因为幕墙工程既是围护工程,又是装饰工程,在制作、运输、安装等各环节均需有周全的成品保护措施,以防止构件、工厂加工成品,幕墙成品收到损坏,否则将无法确保工程质量。 如何进行成品保护必将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必须重视并妥善地进行好成品保护工作,才能保证工程优质高速地进行施工。这就要求我们成立成品保护专项管理机构,它是确保成品、半成品保护,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通过这个专门机构,对制作、运输堆放、施工安装及己完幕墙成品进行有效保护,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及工期口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及奖罚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或个人;然后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具体的保护措施,并根据检查结果,对贡献大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保护措施不得力的单位或个人采取相应的处罚手段。 现场成品保护 2、成品保护机构 将在本幕墙工程制作安装过程中,成立成品保护小组,制订成品保护实施细则,负责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保护工作。

第二节幕墙成品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制作、运输、施工安装及已完幕墙均需制定详细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防止幕墙的损坏,造成无谓的损失,任何单位或个人忽视了此项工作均将对工程顺利开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制定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一、生产加工阶段成品保护措施 1、成品在放置时,在构件下安置一定数量的垫木,禁止构件直接与地面接触,并采取一定的防止滑动和滚动措施,如放置止滑块等;构件与构件需要重叠放置的时候,在构件间放置垫木或橡胶垫以防止构件间碰撞。 2、型材周转车、工器具等,凡与型材接触部位均以胶垫防护,不允许型材与钢质构件或其他硬质物品直接接触。 3、型材周转车的下部及侧面均垫软质物。 4、构件放置好后,在其四周放置警示标志,防止工厂再进行其它吊装作业时碰伤本工程构件。 5、成品必须堆放在车间中的指定位置。 6、玻璃周转用玻璃架,玻璃架上设有橡胶垫等防护措施。 7.单元体及玻璃加工平台需平整,并加垫毛毡等软质物。 二、包装阶段成品保护措施 1、金属材料包装 a, 不同规格、尺寸、型号的型材不能包装在一起。 b、包装应严密、牢固,避免在周转运输中散包,型材在包装前应将其表面及腔内铝屑及毛刺刮净,防止划伤,产品在包装及搬运过程中避免装饰面的磕碰、划伤。 c,铝板及铝型材包装时要先贴一层保护胶带,然后外包牛皮纸:产品包装后,在外包装上用水笔注明产品的名称、代号、规格、数量、工程名称等。 d、包装人员在包装过程中发现型材变形、装饰面划伤等产品质量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检验人员,不合格品严禁包装。 e、包装完成后,如不能立即装车发送现场,要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f、对于组框后的窗尺寸较小者可用纺织带包裹,尺寸较大不便包裹者,可用厚胶条分隔,避免相互擦碰。 2、玻璃包装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概要(精)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概要 陆津龙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 (以下简称新地标),该规范由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幕墙工程技术中心会同有关企业、设计、科研、高校、管理等单位历时三年修订完成。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地标在玻璃幕墙的基础上扩充为包括金属、石材、人造板材和复合板材等各种面板的幕墙应用技术;新地标在构件式、全玻璃幕墙的基础上增补了单元式幕墙、点支承幕墙、双层幕墙、幕墙开启窗及采光顶等内容,更为系统、完整;新地标将幕墙光反射、幕墙热工设计、幕墙防火、幕墙防雷单列成章;新地标对双层幕墙、建筑光伏一体化等新技术予以导向性条文规定等,本文概要性地介绍新地标的主要修编技术内容和特点。 一、总则 1、适用高度 1.0.3本规范适用于高度不大于280m的玻璃幕墙、金属幕墙,高度不大于120m的花岗岩石材幕墙,高度不大于80m的其他面板材料的幕墙工程。 2、设计使用年限 1.0.5建筑幕墙设计便用年限不小于25年,其支承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宜不小于50年。 根据支承结构和面板分开规定幕墙设计使用年限更为科学合理,支承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与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一致或接近的规定较科学,面板根据材料性能退化或可更换性规定为25年较为合理。 二、材料 1.3.5.7增加玻璃安全膜的技术要求。 2.3.8增加了瓷板、陶板、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板等的性能指标。 3.3.9增加了超薄型石材蜂窝板等的技术指标。 三、幕墙建筑设计 1、面板的面积限制 4.1.6幕墙玻璃面板应符合以下要求:

1)除建筑物的底层大堂和地面高度10m以下的橱窗玻璃外,玻璃面板宜不大于4.5m2。 2)除夹层玻璃外,钢化玻璃应不大于4.5m2、半钢化玻璃应不大于2.5m2,钢化玻璃应有防自爆坠落措施、半钢化玻璃应有防坠落构造措施。 3)除建筑物的底层大堂和地面高度10m以下的橱窗玻璃外,夹层玻璃面板应不大于9.0m2。 4.3.5玻璃部位不设护栏时: 1)中空玻璃的内片采用钢化玻璃,单块玻璃面积不大于3.0m2,钢化玻璃厚度不小于8mm。 2)中空玻璃的内片采用夹层玻璃,单块玻璃面积不大于4.0m2,夹层玻璃厚度不小于12.76mm。 10.4.4花岗岩单块面板的面积宜不大于1.5m2,其他石材面板宜不大于 1.0m2。 新地标对板块面积做出了明确规定,限制了幕墙分格越来越大的趋势,更有利于玻璃、石材面板的安全应用。 2、面板种类的限制 4.1.8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重要公共建筑的幕墙玻璃面板应采用夹层玻璃。 4.1.9临街幕墙玻璃宜采用夹层玻璃。 4.1.10幕墙建筑周边宜设置安全隔离带,主要出入口上方应有安全防护设施,人员密集处可采取设置绿化带、挑檐、有顶棚的走廊等措施。 4.3.3框支承玻璃幕墙的面板可采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 10.2.2幕墙所用玻璃面板可选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 10.4.4高层建筑、重要建筑及临街建筑立面,花岗岩面板厚度应不小于 30mm。 根据玻璃碎性材料的特点,为确保大型城市公共安全、避免“玻璃雨”危害,规定人流密集的重要公共建筑、临街建筑的玻璃幕墙使用夹胶玻璃,同时规定了消防登高面的应急击碎玻璃设置。明确了玻璃“强而不碎、碎而不散落、散落无危害”的应用原则。半钢化玻璃在满足以上原则时,也可以使用。 3、设计文件深度

玻璃幕墙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玻璃幕墙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玻璃幕墙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作为建筑外装修及围护结构的建筑幕墙,其观感质量评定,是整体工程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成品保护工作十分重要,幕墙的成品保护一般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保护措施,以及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等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幕墙成品保护贯穿于材料运输→加工组装→包装入库→成品半成品运输→工地现场二次搬运→安装施工→验收移交七个阶段的全过程。参与工程施工和管理的全部人员都具有不可推卸的成品保护责任。为此,制定如下成品保护措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加工组装过程中成品保护措施 1.型材及板块加工组装过程中成品保护措施 (1)型材及板块加工、存放所需台架等均垫木方或胶垫等软质物。 (2)车、工位器具等,凡与型材接触部位均以胶垫防护,不允许型材与钢制构件或其它硬质物品直接接触。 (3)型材及板块与钢架之间应垫软质物隔离。 (4)型材划线应撕开划线局部保护膜,并特别注意局部保护,不得有划痕。 2.玻璃组装过程中成品保护措施 (1)玻璃加工平台需平整,并垫以毛毡等软质物,防止玻璃表面划伤。 (2)璃璃周转用的玻璃架上采取垫胶垫等保护措施,防止玻璃磕边。 (3)玻璃组副框涂胶前,要把涂胶位置周围的玻璃及铝框表面用不沾胶带保护起来,防止不该涂胶的部位受胶的污染。 二.包装入库过程中成品保护措施 1.型材包装入库过程中成品保护措施 (1)型材成品经检查及验收合格后,由包装工人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对成品进行包装。 (2)型材包装应尽量将同种规格的包装在一起,防止型材端部毛边划伤型材表面。 (3)型材包装前应将其表面及腔内铝屑擦净,防止划伤。 (4)对于截面尺寸较大的型材(竖框、横框、窗框等)即最大一侧表面尺寸宽大于40mm 时,采用保护胶带粘贴型材表面,然后进行外包装。 (5)对于截面尺寸较小的型材,应视具体尺寸用编织带成捆包扎。 (6)不同规格、尺寸、型号的型材不能包装在一起。 (7)对于组框后的窗或副框等尺寸较小者可采用编织带包裹,避免相互擦碰,包装应严密牢固,避免在周转运输中散包。 (8)成品包装时,在外包装上印贴注明成品的名称、代码、规格、数量、安装部位、工程名称等。 (9)包装完成后,如不能立即装车发送现场,要入库,存放在指定地点,垫平、垫牢,码放整齐。 2.玻璃包装入库过程中成品保护措施 (1)玻璃制品经检查及验收合格后,由包装工人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对成品进行包装。 (2)玻璃制品须加垫玻璃间隔纸以防玻璃表面损伤,按品种、规格、编号、分类钉箱包装或装车或入库。 (1)存放应有避雨水的措施,若雨水淋在玻璃上应及时用干净的抹布擦干。 三.运输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措施 1.型材运输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措施 (1)型材成品应妥善包装后装车,且应沿车箱长度方向摆放,即型材长度方向与汽车

幕墙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I.

编号: FS-QG-88745幕墙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Curta in wall engin eeri ng safety con structi on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幕墙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 1、坚决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现行行业标 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2、制定详细安全操作规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建立安全管理措施责任制,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3、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临空作业人员还需配备安全带、工具袋。 4、安装用施工电动机具在使用前,应由专职安全员检查 其绝缘性能;用电设备应检查有无良好接地,杜绝漏电、触电伤亡事故。 5、高空作业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和体格检查,合格者 方可上岗施工。

6、电工和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焊接时下方必须设有接火斗,旁边有水桶、灭火器等安全防火措施,并由专职安全员指定一名施工人员在现场监护。 7、施工中如遇六级和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浓雾等恶劣气候,专职安员应通知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如遇暴风还应指派人员做好机具和未完 工部分的加固工作。 &施工中,在指定地点休息、吸烟,不得随意扔烟头,严格执行防火规定;施工作业区及库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具。 现场用电,必须严格执行用电规定,接线、接地、拉线必须经总包方负责电工同意;收工时,保证电源切断。 9、每天作业完成时,施工人员应收拾现场并清除废弃物料。特殊工种应持有市、县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上岗证按规定年检,进场即办理动火证; 10、凡是需要脚手架安装的,上架之前需认真检查各部 位连接是否牢固。脚踏跳板不能少于两排,跳板与架子应用 8#铁丝拧紧,防"单头跳"伤人;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建2号文件

附件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为加强建筑幕墙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提出以下技术要求: 1使用范围 1.1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 (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 (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2 设计审查 2.1 建筑幕墙工程应当进行专项设计。下列建筑幕墙建设单

位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组织专家对幕墙专项设计方案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 (1)单体建筑幕墙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或者幕墙顶部标高大于50米的; (2)住宅和医院使用玻璃、石材幕墙的; (3)安全技术要求高的其它幕墙工程。 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落实结构安全性论证意见。 2.3建设单位在报审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时,按规定需要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的建筑幕墙应当提交结构安全性论证报告。建筑幕墙与建筑主体委托不同单位设计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时还须附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使用。变更建筑幕墙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幕墙设计 3.1对采用建筑幕墙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建筑布局合理设计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石材或其他材料坠落伤害事故。建筑出入口上方设有建筑幕墙的,应当设臵有效的防护措施。建筑玻璃采光顶和玻璃雨蓬应当设臵防坠

幕墙工程成品保护措施[29055]

幕墙工程成品保护措施[29055] 幕墙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从幕墙构件制造到幕墙安装完毕而未验收之前都应该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防止幕墙的损坏,造成无谓的损失。 (一)、生产加工阶段产品保护措施: 1、型材加工、存放所需台架等均垫木方或胶垫等软质物; 2、型材周转车、工位器具等,凡与型材接触部位均以胶垫防护,不允许型材与钢质构件或其他硬质物品直接接触; 型材周转车的下部及侧面均垫软质物; 3、铝单板加工平台,台面需平整并垫软质物; 4、加工好的铝单板应立放,下部垫木方; 5、玻璃周转用玻璃架,玻璃架上采取垫胶垫等防护措施; 6、玻璃加工平台需平整,并垫以毛毡等软质物。 (二)、产品包装阶段保护措施: 1、包装工人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 2、不同规格、尺寸、型号的型材不能包装在一起; 3、包装应严密、牢固,避免在周转运输中散包,型材在包装前应将其表面及腔内铝屑及毛刺刮净,防止划伤,产品在包装及搬运过程中避免装饰面的磕碰、划伤; 4、,铝型材包装时要先贴一层保护胶带,然后外包牛皮纸;产品包装后,在外包装上用水笔注明产品的名称、代号、规格、数量、工程名称等。 5、包装人员在包装过程中发现型材变形、装饰面划伤等产品质量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检验人员,不合格品严禁包装。 6、包装完成后,如不能立即装车发送现场,要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7、对于组框后的窗尺寸较小者可用纺织带包裹,尺寸较大不便包裹者,可用厚胶条分隔,避免相互擦碰。 (三)、运输过程中产品保护措施: 1、铝合金型材装车时应在车厢下垫减震木条,顺车厢长度方向紧密排放。型材摆放高度超出车厢板时,需捆扎牢固。型材不能与钢件等硬质材料混装,摆放需整齐、紧密不留空隙,防止在行使中发生窜动以损伤产品。 2、装箱铝单板装车时需立放,底部铺垫草垫,避免铝单板与其他硬物接触,板与板间需用草垫隔离,不允许板与板、板与副框直接接触,并估计运输中有无可能产生窜动可使其与硬物接触,以免运输中相互窜动划伤表面,检查无误后打钢带再次加以固定。 3、玻璃装车时需立放,底部垫草垫,玻璃间用软质物隔离,玻璃装箱时要四周垫硬塑料泡沫,箱子捆扎结实,确保车辆行使中的振动和晃动不使玻璃破损。玻璃运至现场存放场地要避开其他施工队伍的作业面,严禁在玻璃附近进行电焊施工,玻璃存放不得与地面接触,要用垫板隔离。 4、对于转角铝单板,在搬运时禁止只提单侧平面,以免由于自重拉开转角。 5、半成品、成品的保护,所有型材在加工前都要贴保护膜,加工后再进行包装,运到现场。现场未安装完毕的铝合金门窗框上保护膜不得撕扯。 6、运输中应尽量保持车辆行使平稳,路况不好注意慢行。 7、运输途中应经常检查货物情况。 8、公路运输时要遵守相应规定。如GB1462-83《货车满载加固及超限货物运输规则》。 (四)、施工现场成品保护措施:

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条文说明

1.1条文说明:该条是对使用范围作了规定。禁止使用的建筑其使用对象概括为:幼的、小的、老的、弱的。这人群的民事能力低,应属于保护对象,此外该类建筑外立面也无须夸张耀眼。为何禁止?本要求的核心思路就是注重安全。对住宅和医院类建筑不提倡使用,对有些高档及高层的楼盘,如果要使用就必须按此技术要求执行,目的是减少破裂即使破裂也不至于坠落伤人物。这里要注意两点: 1.只规定了石材和玻璃幕墙不得使用。对玻璃幕墙的定义大家都清楚。对石材幕墙的定义是:面板材料为天然建筑石材的建筑幕墙,。也就是说石材幕墙涵盖了花岗岩、大理石、砂岩、洞石等天然的板材。金属板幕墙如铝板、铝塑板、彩钢板及各类人造板的幕墙是可用的。但有的幕墙是由多种面板组合的,如果有石材面板也应归入此范围内。 2.对住宅、医院类建筑不提倡使用玻璃和石材幕墙。考虑到部分住宅/医院建筑为高层及超高层,外立面围护结构采用幕墙是首选的。从发生的事故看,均为幕墙的地震也未发生整个幕墙倒塌。本要求着重于技术层面的要求。只用通过制定措施、加强管理,提高幕墙的技术含量,从设计、选材、施工、检测验收各环节把关,完全可以做到幕墙的面层材料不破裂坠落。对此类建筑如果使用了玻璃和石材幕墙,就得按2.1条规定进行结构安全性论证。尤其是很多住宅使用大量的线条造型、大量的倒挂石材板,不按照该要求隐患很大。 1.3条文说明:该条是针对玻璃幕墙防止产生光污染而规定。 1.由于玻璃幕墙用玻璃可见光反射比有较大的范围,因位置不

当、反射比过大,就产生有害光反射,影响行人及司机的视觉,从而造成危害。从安全使用的角度列入此条。 2.该条款的引用依据是:《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对此条应掌握的是:(1)所有玻璃幕墙用的玻璃其可见光反射比均不得大于0.30;(2)有三种情况是限制使用的。也就是最好不用玻璃幕墙。如果要使用,其玻璃可见光反射比均不得大于0.16;(3)在gb/t18091-2000第4条款中,还有禁止使用的规定。杭州市政府于2007、6、12日发文,《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的规定》,属禁止使用的建筑有:)居住小区内的建筑(国标是限制);2)T型路口正对直线路段;3)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区。 3.GB/T18091-2000现正在修订,其 4.7条规定:在城市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的建筑物20m以下,其余路段10m以下不宜设置玻璃幕墙,如设置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16的低反射玻璃,若反射比高于此值应控制玻璃幕墙面积或采用其它材料对建筑立面加以分割,同时应进行光环境评估,不应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这也要求建筑设计案就应考虑该该规定。 2.1条文说明:此条是我省首次要求对幕墙工程设计进行结构安全论证,这里要分两部分,一是结构性安全论证的内容;二是需论证的对象。 一、结构性安全论证的内容 1.在文件中未把该内容明确。结合幕墙工程的设计阶段和深度,论证的重点是核查与本要求是否符合。填写2张表格:一是浙江省建

幕墙工程成品保护保证措施

幕墙工程成品保护保证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制作、运输、拼装及吊装均需制定详细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防止变形及表面油漆破坏及玻璃损坏,任何单位或个人忽视了此项工作均将对工程顺利开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制定以下成品保护措施。 (一)工厂制作成品保护措施 1、成品必须堆放在车间中的指定位置。 2、成品在放置时,在构件下安置一定数量的垫木,禁止构件直接与地面接触,并采取一定的防止滑动和滚动措施,如放置止滑块等;构件与构件需要重叠放置的时候,在构件间放置垫木或橡胶垫以防止构件间碰撞。 3、构件放置好后,在其四周放置警示标志,防止工厂再进行其它吊装作业时碰伤本工程构件。 4、易损构件如玻璃板块,应按规定打箱包装。 5、在成品的吊装作业中,捆绑点均需加软垫,以避免损伤成品表面。 (二)产品包装阶段保护措施 1、产品经检查及验收合格后,可进行包装。 2、包装工人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 3、型材包装应尽量将同种规格的包装在一起,防止型材端部毛刺划伤型材表面。 4、型材包装前应将其表面及腔内铝屑擦净,防止划伤。 5、型材包装采用先贴保护胶带,然后外包带塑料膜的牛皮纸的方法。 6、包装工人在包装过程中发现型材变形、表面划伤、气泡、腐蚀等缺陷或在包装其它产品时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检验人员提出。 7、产品在包装及搬运过程中应避免装饰表面的磕碰、划伤。 8、对于截面尺寸较大的型材(竖框、横框、窗框、斜杆等)即最大一侧表面尺寸宽大

于40mm左右的,采用保护胶带粘贴型材表面,然后进行外包装。 9、对开截面尺寸较小的型材(各种副框)应视具体尺寸用编织带成捆包扎。 10、不同规格、尺寸、型号的型材不能包装在一起。 11、对于组框后的窗或副框等尺寸较小者可用纺织带包裹,尺寸较大不便包裹者,可用厚胶条分隔,避免相互擦碰。 12、包装应严密牢固,避免在周转运输中散包。 13、产品包装时,在外包装上用毛笔写明或用其它方法注明产品的名称、代号、规格、数量、工程名称等。 14、包装完成后,如不能立即装车发送现场,要放在指定地点,要摆放整齐。 (三)运输过程中成品保护措施 1、构件与构件间必须放置一定的垫木、橡胶垫等缓冲物,防止运输过程中构件因碰撞而损坏。 2、散件按同类型集中堆放,并用钢框架、垫木和钢丝绳进行绑扎固定,杆件与绑扎用钢丝绳之间放置橡胶垫之类的缓冲物。 3、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为避免构件表面损伤,在构件绑扎或固定处用软性材料衬垫保护。 (四)现场安装成品保护措施 1、构件进场应堆放整齐,防止变形和损坏,堆放时应放在稳定的枕木上,并根据构件的编号和安装顺序来分类。 2、构件堆放场地应做好排水,防止积水对构件的腐蚀。 3、在拼装、安装作业时,应避免碰撞、重击。 4、减少在构件上焊接过多的辅助设施,以免对母材造成影响。 5、拼装时,在地面铺设刚性平台,搭设刚性胎架进行拼装,拼装支撑点的设置,要进行计算,以免造成构件的永久变形。

幕墙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XXXX项目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安 全 保 证 措 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2、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施工队伍进场前必须对全体人员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签订安全协议,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 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贯彻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实行鲜明的奖罚制度。 3、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公司在现场设立专职安全员,专门负责与现场甲方协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员应每天深入现场进行巡视,并记录安全日记,对安全设施(脚手架、防护网等)、安全防护措施、安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现场文明卫生、对现场人员遵守安全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实施有效的监督,发现不合格状态,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听劝阻者,经项目经理批准采取停工整改、罚款教育等手段进行纠正。 具体如下: (1)安装幕墙用的施工机具在使用前进行严格检查,包括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转试验;手电钻、电动改锥、焊钉枪等电动工具的绝缘情况;电焊机二次侧把,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手持玻璃吸盘和玻璃吸盘机,须检查吸附重量和作吸附持续时间试验。 (2)在高层建筑幕墙安装与上部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须架设挑出3m以上防护装置。建筑在地面上3m左右,应搭设挑出6m水平安全网。如果架设水平安全网有困难,可采用其它有效方法,保证安全施工。 (3)施工中脚手架应安全、稳定,能满足施工应承受的荷载与气候条件,在荷载作用下不变形、倾斜、摇晃。脚手板的铺设要严密、牢固,脚手板两端要固定,严禁存有探头板。 (4)木制、钢制及竹制跳板施工前都必须检查,跳板本身有无不安全因素

幕墙成品保护措施方案

十、成品保护措施 10.1.幕墙成品保护措施 作为建筑物外装修及围护结构的玻璃幕墙已经成为最终装饰成品,故其任何部位的任何程度的损坏都将是无法弥补的,为确保饰面质量,减少损耗,特制定如下成品保护措施,各工地须严格遵照执行。。 10.1.1.该成品保护措施贯穿从进场到工程移交的全过程,参与工程施工和管理的全部人员都 负有不可推卸的成品保护责任。。 10.1.2.制作加工车间必须保证加工好的半成品在出厂检验时为优等品,其表面观感质量及划 伤、擦伤等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所有不符规定的半成品均不得出厂,由生产技术部质检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出厂检验,门卫一律凭加盖质检专用章和材料出厂合格证放行。。 10.1.3.由工厂发放工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到达各工地后,由各工地材料员负责签收,然后按 材料管理的具体规定将各材料或半成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玻璃制品须加垫玻璃纸以防玻璃镀膜损伤,所有材料均应用木方垫好,不得直接堆放在地面上。。 10.1.4.特殊材料应根据各材料的特点分别存放,如结构胶、耐候密封胶应堆放在荫凉、通 风、干燥的位置,并与其他有挥发性材料分开堆放。。 10.1.5.所有材料均应远离火源和水源,存放的玻璃应有避雨水的措施。若雨水淋在玻璃上应 及时用干净的抹布擦干。。 10.1.6.铝合金竖梁在安装时拆除原包装纸,一旦安装教正固定后,应及时用保护膜将铝型材 包好,以防溅射的砂浆腐蚀和室外雨水及误物污染。。 10.1.7.采用吊篮施工时,吊篮在定位操作和运行过程中均应有缆绳控制,同时在风力超过5

级时应停止操作或采取其他加固措施,以防吊篮晃动撞坏幕墙。。 10.1.8.电焊作业过程中须采取遮挡措施,以避免电焊火花溅射擦伤玻璃和铝材。。 10.1.9.已制作好的玻璃板块经检查无质量问题时方可按编号和数量运送到各指定的楼层,在 临时堆放过程中均应用木方或泡沫板垫开,若当天安装不完需次日接着安装时,在当日下班时应采取加固保护措施以防止板块倾倒或遭到其他作业的损坏。。 10.1.10.安装上墙的玻璃板块在未检查验收前不得用手将其保护膜拆除。。 10.1.11.贴有保护膜的玻璃在胶缝处注胶时应用手将保护膜揭开,而不允许用小刀直接在玻璃 上将保护膜划开,以免利器损伤玻璃镀膜。。 10.1.12.在玻璃的全部操作过程中须避免与锋利和坚硬的物品直接以一定的压强接触。。10.1.10.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现砂浆或其他误物污染了玻璃,应及时用清水冲洗干净,再用干抹 布抹干,若冲洗不净时,应采用其他的中性洗涤液清洗或与生产厂商联系,不得用酸性或碱性溶剂清洗。。 10.1.14.当饰面材料已安装上墙后,各工地应立即成立成品保护小组,责任到人,定人定时值 班巡视,加强监督。。 10.1.15.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地项目经理应主动与甲方及其他施工单位取得联系,争取其他施 工单位的积极配合,同时应与甲方一起制定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法则,以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强成品保护。。 10.2.幕墙材料成品保护方法 10.2.1.加工阶段 型材或玻璃、铝板板块,摆放位置上平铺胶垫或木头垫; 与型材或玻璃、铝板表面直接接触的工器具、吊具、叉车等需做防护处理,即与表面接触的部位以胶垫防护,以防止材料表面划伤或碰撞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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