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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运营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城

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广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州市辖区范围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撞击、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以及大客流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行车中断、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因地震、洪涝、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刑事案件等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时,依据相关专项预案执行,同时参照本预案组织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相关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贯彻“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决策,提高救援效率。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医疗等有关单位按各自分工,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日常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协调联动。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联动处置,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快速有效处置事件。

(4)平战结合,有效应对。各单位要将运营突发事件预防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建立责任体系,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警、维修保养,强化检查督促,开展宣传教育,防止和减少运营突发事件发生。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处置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设立市处置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负责启动与终止应急响应,发布预警、险情、灾情及应急处置相关信息,组建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专家、应急队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跨区域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合作机制等。

总指挥: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协助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交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监管局、广州地铁集团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成员:市交委,市委宣传部、台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规划委、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务局、卫生计生委、外办(港澳办)、城管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气象局、应急办,广州供电局,广州海事局,广州警备区,武警广州市支队,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广州地铁集团,市水投集团,广州燃气集团,团市委,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以下称中国铁塔广州分公司),各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委,办公室主任由市交委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指导、协调运营单位开展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及应对工作;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出启动、终止本预案响应的建议;组织执行市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汇总、上报险情、灾情及应急处置相关信息;组织发布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协调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指导相关单位拟定并完善本预案操作手册和各配套专项应急预案。

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市交委: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应急人员、物资运输保障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公共交通接驳;组织下属道路管养部门抢修因事故中断的道路;根据市指挥部决定,协调相关区人民政府参与联动处置;参与事故原因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运营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事件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舆情收集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和网站宣传运营突发事件防范处置相关知识,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指导各处置部门及时发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信息。

(3)市台办:协调处理事故造成台湾同胞伤亡的交涉、对外信息发布等事宜。

(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协调电信运营企业、运营单位及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800兆对讲等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在满足设备运行的条件下,保障应急联动单位在事故现场地上地下通信联络及联动指挥。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对事发地区实施封锁和道路交通管制;监督指导重要目标、重点部位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控制肇事者等特殊人员,维护社会秩序;组织、指挥、协调现场防爆、灭火和人员搜救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指导消防大队、中队与属地轨道交通车站建立联动机制,组织消防力量扑灭事故现场火灾;参与现场勘查、事件原因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6)市民政局:会同事发地区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因灾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指挥部办公室轨道交通运营应急管理经费和处置工作经费。

(8)市国土规划委:参与轨道交通沿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9)市环保局:负责现场环境监测,配合开展污染物监控工作和环境恢复工作,参与辅助决策和事故现场勘测、分析及事故次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

(10)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协调涉及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建筑工程施工坍塌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抢险,对运营突发事件涉及的工程抢险工作提供专业抢险队伍及专家支援,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

(11)市水务局:指导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次生衍生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协调市政供水设施抢修、维护工作;当隧道内出现大面积积水时,调集抢险队伍、排水设备支援抢险。

(12)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协调紧急医学救援及疾病控制工作,建立紧急医学救援物资储备,保障紧急调度;参与事故调查。

(13)市外办(港澳办):协调处理事故造成外籍人员、港澳同胞伤亡的交涉、对外信息发布等事宜。

(14)市城管委:负责应急情况下燃气设施抢修、维护力量的组织和协调。

(15)市质监局:指导并参与轨道交通运营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组织事故调查。

(16)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指挥专业抢险队伍对运营突发事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进行处置;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组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营突发事件提出相应处置意见;牵头负责事件原因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17)市气象局:负责现场气象监测预报,对恶劣天气进行趋势分析和预报,为事故现场勘查、分析和案件调查提供气象方面的协助。

(18)市应急办:协助市指挥部总指挥做好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市领导有关批示、指示。

(19)广州供电局:负责对广州供电局资产权属范围内的主、配网供电线路和设备进行故障修复和应急处置,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供电事故处置提供必要的应急支援。

(20)广州海事局:参与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跨江隧道、桥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水上人命搜寻救助和事发水域交通组织等工作;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1)广州警备区、武警广州市支队: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及有关规定,组织驻穗解放军部队、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参与应急工作。

(22)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中国铁塔广州分公司:负责管辖范围内通信基础设施的故障修复和应急处置,对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必要的通信保障。

(23)广州地铁集团:负责制定公司应急预案;组建专家组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负责应急运营组织、设施设备抢修、基础设施抢险等工作;启动本预案时,向市指挥部提供应急指挥平台、基础资料和决策建议。

(24)市水投集团:负责抢修、维护运营突发事件中受影响的市政供水设施。

(25)广州燃气集团: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区域发生的煤气、不明气体泄漏事故提供必要的应急支援。

(26)团市委:根据市指挥部指令,组织应急志愿者支援受影响车站和区域,协助指引、救援和善后。

(27)各区人民政府:制定区级应急预案,建设应急避险场所;负责成立属地救援指挥部;负责地面客流秩序维护及应急疏导,会同运营单位承担事故现场

群众疏散安置工作,并做好志愿者及社会救援力量组织动员、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2.2 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官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担任或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指定1名市指挥部副总指挥担任。

现场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队伍、设施设备和装备物资,开展专业化处置救援;及时向市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应急处置情况。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修抢险组、灭火搜救组、疏散转运组、医学救援组、治安维稳组等工作组,开展专项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负责预警、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对外宣传发布,各类指示指令下达及督办执行,后勤保障工作。由市交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台办、市财政局、市外办(港澳办)、市气象局、市应急办、广州地铁集团、团市委等单位组成。

(2)抢修抢险组。负责受损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和水、电、气、交通、通信等市政设施设备抢修。由广州地铁集团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委、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广州供电局、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市水投集团、广州燃气集团、中国铁塔广州分公司等单位组成。

(3)灭火搜救组。负责现场灭火防爆和人员搜救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广州警备区、武警广州市支队、市水投集团等单位组成。

(4)疏散转运组。负责站内乘客疏散安置和公交应急接驳工作。由广州地铁集团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委和有关区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

(5)医学救援组。负责受伤人员救治和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民政局、广州地铁集团等单位组成。

(6)治安维稳组。负责受运营突发事件影响区域交通管制和秩序维护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委、广州海事局和有关区人民政府组成。

2.3 专家组

市指挥部及运营单位根据需要分别设立运营突发事件处置专家组,对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市指挥部专家组由建筑(路桥)工程、地质灾害、特种设备、公共安全、消防、危化品(燃气)、气象、环境、地震等方面专家组成;运营单位专家组由线路、轨道、结构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环境与设备监控、运输组织等方面专家组成。

3 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测体系,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特点和规律,加大对线路、轨道、结构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消防、特

种设备、应急照明等设施设备和环境状态以及客流情况等的监测力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开展风险评估,健全对杂散电流等风险的防控措施。运营单位应将涉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相关日常监测数据实时接入市交委的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平台,当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可能受到影响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交委。

市交委建立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平台,接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日常监测数据,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情况的日常监测,会同运营单位、公安、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安全监管、地震、气象、铁路、武警等部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对突发大客流和洪涝、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等信息的收集,对各类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将可能导致运营突发事件的信息告知运营单位。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信息通报市交委。

3.2 预警

3.2.1 预警信息发布

市指挥部对可预测的运营突发事件发布预警。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对措施、自救办法、咨询电话和发布机关等。

运营单位要及时对可能导致运营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事件等级、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内设施设备及环境状态异常可能导致运营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相关岗位专业人员发出预警;因设施设备故障、突发大客流、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时,应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的规定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

3.2.2 预警行动

预警研判可能发生运营突发事件时,运营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防范措施。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内设施设备及环境状态预警,要组织专业人员迅速对相关设施设备状态进行检查确认,排除故障,并做好故障排除前的各项防范工作。

对于突发大客流预警,要制定应急运营组织方案,加强客流情况监测,在重点车站增派人员加强值守,做好客流疏导,视情采取限流、封站等控制措施,必要时申请启动地面公共交通接驳疏运。市交委要及时协调组织运力疏导客流。

对于自然灾害预警,要加强对地面线路、设备间、车站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巡视,加强对重点设施设备的巡检紧固和对重点区段设施设备的值守监测,做好相关设施设备停用和相关线路列车限速、停运准备。

(2)应急准备。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立即进入24小时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调集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3)舆论引导。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及时公布咨询联络方式,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3 预警调整和解除

运营单位要加强运营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的监控,研判预警的突发事件等级发生变化或威胁消除时,严格依照预警信息发布的程序和途径调整或解除突发事件预警。

3.3 信息报告

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应按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市交委和属地区人民政府报告,事件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随时续报。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件造成的伤亡及损失情况,事件类别和级别,事件原因、主要经过、影响范围和初步分析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协助处理、救援的有关事宜,事件报告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和报告时间等。

运营单位须同时将事件信息通告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乘客。

市交委接到运营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对情况进行核实和研判,及时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

运营突发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城市的,市交委应当同时通报相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等级。

(1)Ⅰ、Ⅱ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指挥部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及时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价,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国家、省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后,根据国家、省的部署和指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市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请市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及职责,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所在区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市指挥部办公室或市有关单位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区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 响应措施

(1)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对于较大及以上运营突发事件,市交委立即派工作组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建立应急沟通联系渠道,协调指导运营单位开展先期处置。

(2)灭火搜救。灭火搜救组调派专业力量和装备,在运营突发事件现场开展以灭火防爆和搜救被困人员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现场救援队伍之间要加强衔接和配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3)疏散转运。疏散转运组按照预先制定的紧急疏导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迅速引导现场人员撤离事发地点,疏散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站点乘客至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口或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

按照预先制定的地铁公交接驳预案,及时调整城市公共交通路网客运组织,利用城市轨道交通其余正常运营线路,调配地面公共交通车辆运输,加大发车密度,做好乘客的疏运工作。

(4)治安维稳。治安维稳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划定警戒区,做好事发现场及周边环境的保护和警戒,维护治安秩序;对事发地点周边交通秩序进行维护疏导,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实施分区封控、警戒,防止发生大范围交通瘫痪;开通绿色通道,为应急车辆提供通行保障。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5)医学救援。医学救援组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的医学救援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做好相关人员的心理援助。

(6)抢修抢险。抢修抢险组组织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开展设施设备等抢修作业,及时排除故障;组织土建线路抢险队伍,开展土建设施、轨道线路等抢险作业;组织车辆抢险队伍,开展列车抢险作业;组织机电设备抢险队伍,开展供电、通信、信号等抢险作业;组织供水、供电、燃气、交通、通信等城市生命线抢险队伍,开展受损城市生命线的抢险保通作业。

(7)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综合协调组及时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APP(手机应用程序)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运营突发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时间、地点、原因、性质、伤亡情况、应对措施、救援进展、公众需要配合采取的措施、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和临时交通措施、信息发布机关和联系方式等。

4.3 应急响应的调整与终止

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在运营突发事件现场处理完毕、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结束应急响应。确认具备运营条件后,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指挥机构批准,运营单位恢复正常运营。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运营单位会同医疗、民政、公安、财政等部门和事发地区人民政府成立善后工作组,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做好伤者医疗、死亡赔偿、受损设施赔偿等工作。

运营突发事件处置中发生人身伤亡的,事故责任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事故责任单位负责清除事故现场有害残留物,或将其控制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

5.2 事件调查

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运营突发事件的调查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开展较大和一般运营突发事件的调查工作,查明事件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5.3 处置评估

Ⅰ、Ⅱ级响应结束后,市指挥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评估工作;Ⅲ、Ⅳ级响应结束后,分别由市、区指挥部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应急处置评估报告。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电信运营企业、轨道交通运营及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800兆对讲等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合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类应急通信设备使用培训和应急通信保障演练,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在满足设备运行的条件下,保障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中国铁塔广州分公司负责修复和维护管辖的通信基础设施设备,为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必要的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建立健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通讯联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传递及时快速。

6.2 队伍保障

运营单位要建立健全运营突发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设施设备维护和人员应急抢修能力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公安消防、武警部队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卫生计生、环保、质监、安全监管、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部门要加强自有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和培训,确保联动处置及时到位。团市委和各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实施动员和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

6.3 装备物资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市交委、运营单位要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

6.4 技术保障

支持运营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风险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

6.5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道路应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保障人员疏散。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做好人员疏散路线的交通疏导。

6.6 资金保障

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事件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地方政府按管理权限协调解决。

市财政局对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轨道交通运营应急管理的经费予以保障,强化系统设施设备建设和培训演练,提升应急指挥能力和处置水平。

7 监督管理

7.1 预案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预案应急演练。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有关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7.2 宣教培训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利用标语、电视、广播、报刊、通信、互联网等形式,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公众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守法意识,提高职工、乘客和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提高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7.3 责任与奖惩

对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1)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交通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等。

(2)各成员单位、各应急工作组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制订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于本预案印发实施后半年内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根据预案管理有关规定,市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修订完善本预案。

(4)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组织修订,实施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径向市交委反映。

(5)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穗府办〔2014〕6号)同时废止。

9 附件

运营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2)重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

(3)较大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6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的。

(4)一般运营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连续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完整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大纲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课程教学大纲 一、说明 1.本课程的性质和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课程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方向专业的主要专业必修课。通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学习,比较系统地掌握城市轨道车辆的使用流程,能够制定简单的紧急预案,了解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信息化管理的构成及其运营特性。 本课程的任务主要是学习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特性、设备管理、客流预测与分析、运营计划编制、运输能力理论及加强、列车运行图原理级编制、列车运行组织、车站工作组织、运营指标分析、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体制等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的多个不同功能子系统,从而对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及运营组织概况有全面的了解。 2、课程知识、能力、素质目标 (一)知识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全面了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基础知识,了解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特性、设备管理、客流预测与分析、运营计划编制、运输能力理论及加强、列车运行图原理级编制、列车运行组织、车站工作组织、运营指标分析、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体制等内容。 (二)能力目标 具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基本能力和主要设备的基本使用能力及分析能力,全面掌握不同部门的管理要求及制度能力。 (三)素质目标 树立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概念,具有进一步学习城市轨道交通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素质。 二、学时分配建议表

三、课程内容 第1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发展 1.1 概述 1.2 世界轨道交通的发展概况 1.3 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管理 1. 4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特性 习题 第2章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设备 2.1 列车运行设备 2.2 客运服务设备 2.3 其他设备 习题 第3章运营计划 3.1 客流计划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

一、应急抢险事件的组成和等级 为了有效处置轨道交通运营各类突发事件,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在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车站内发生的爆炸、化学恐怖袭击、火灾、列车脱轨、撞车等,或因车辆、设备、设施故障,停电、断电,地震等自然灾害原因,中断运营或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造成(可能造成)下列情形之一:①死亡30人以上;②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经济损失特别重大。 特大突发事件 1、轨道交通发生爆炸、化学恐怖袭击等人为破坏事件; 2、发生二级以上火灾(被困人数500人以上)事件; 3、因车辆、设备、设施故障,全线、大面积停电、断电,地震等自然灾害原因,发生列车在运营正线上脱轨、撞车、运营中断等,造成(可能造成)下列情形之一:①死亡10-29人,或死伤50人以上;②轨道交通运营中断6小时以上;③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重大突发事件 1、轨道交通发生三级火灾(被困人数500人以下); 2、因车辆、设备、设施故障,两个车站以上及其区间断电,地震等自然灾害原因,发生列车在运营线路上脱轨、撞车、运营中断等,造成(可能造成)下列情形之一:①死亡3-9人,或死伤10-49人;②轨道交通运营中断3-6小时;③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 一般突发事件 因车辆、设备、设施故障,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列车在运营线路上脱轨、

撞车、运营中断等,地铁运营部门有能力处理和控制的突发事件,造成(可能造成)下列情形之一:①、死亡1-2人,或死伤10人以下;②、轨道交通运营中断3小时以内;③、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二、应急抢险组织机构 拥有轨道交通的城市应设立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应急指挥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市政管委、市卫生局等部门和单位领导担任市应急指挥组副组长。 相关区、县政府、武警部队、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运输管理局、市地铁运营部门、市公交总部门、供电部门、电信部门等单位为市应急指挥组成员单位。 三、应急抢险工作机制 四、应急抢险工作程序 特别重大、特大突发事件 当轨道交通发生特别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时,地铁运营部门应立即将简要情况向有关专业部门报警,并在迅速核实初步情况后,立即上报市交通委同时直接报市政府,市交通委接到报告后立即迅速通知市应急指挥组及各副组长单位和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地铁运营部门应随时向市应急指挥组报告突发事件的后续情况。 重大突发事件 当轨道交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地铁运营部门应立即将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现场情况向有关专业部门报警,并在迅速核实初步情况后,立即上报市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社会实践报告 课题:关于在建线路总体情况学员:张致远 指导教师:金喜庆 分校:上海南湖二分校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社会实践报告 提纲: 一、申嘉线项目公司组织召开11号线北段二期工程质量专题会 二、轨道交通16号线召开建设精品工程推进会 三、轨道交通16号线7标首榀U型梁架设成功 四、13号线一期工程首条正线区间贯通 五、结束语

社会实践报告 内容提要:轨道交通,又称上海地铁,其第一条线路于1995年4月10日正式运营,是继北京地铁、天津地铁建成通车后中国内地投入运营的第三个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也是目前中国线路最长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截止2010年4月20日,上海轨道交通线网已开通运营11条线、266座车站,运营里程达410公里(不含磁浮示范线),另有全线位于世博园区内,仅供世博园游客和工作人员搭乘的世博专线,近期及远期规划则达到510公里和970公里。目前,上海轨道交通的总长超过400公里,位居世界第一。

上海轨交员工培训探索 内容提要:轨道交通,又称上海地铁,其第一条线路于1995年4月10日正式运营,是继北京地铁、天津地铁建成通车后中国内地投入运营的第三个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也是目前中国线路最长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截止2010年4月20日,上海轨道交通线网已开通运营11条线、266座车站,运营里程达410公里(不含磁浮示范线),另有全线位于世博园区内,仅供世博园游客和工作人员搭乘的世博专线,近期及远期规划则达到510公里和970公里。目前,上海轨道交通的总长超过400公里,位居世界第一。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建设 一、申嘉线项目公司组织召开11号线北段二期工程质量专题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申通集团有关在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中切实加强质量管理与控制的要求精神,推动11号线北段二期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提高,近日,申嘉线项目公司组织二期工程参建单位召开区间隧道和车站工程质量专题会。各标段的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及申嘉线项目公司领导、质安部门有关负责人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为使会议更具针对性,此次会议安排在隧道股份11GT-8隧道标和上海机施11GT-3.1 车站标施工现场召开。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现场,由现场项目经理对项目质量控制情况进行了介绍。专题会上,隧道股份11GT-8标、上海机施11GT-3.1标项目负责人就施工中的风险因素,如何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加强过程控制,严把质量关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交流汇报;上海申诚、上海斯美监理单位结合工程实际,介绍了如何针对施工中的特点和难点进行风险分析,制订专项措施,实施有效监控的一些案例和体会。 会上,项目公司对隧道股份11GT-8标、上海机施11GT-3.1标项目现场质量管理和工程总体质量情况进行了讲评和总结,对二个标段质量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工程施工中普遍存在的车站渗漏水、积排水不畅等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项目公司领导曾华代表公司对各参建单位提出了要求。他指出,今年是11号线北段二期工程建设的关键年,时间紧,任务重,质量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也很多,各参建单位要正确处理好质量安全与施工进度的关系,要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确保进度的原则,科学管理,规范施工,扎扎实实地抓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建设工程又好又快的完成。 二、轨道交通16号线召开建设精品工程推进会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3 现场指挥机构 2.4 运营单位 2.5 专家组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3.2 预警 3.3 信息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响应措施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撞击、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以及大客流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行车中断、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因地震、洪涝、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刑事案件等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时,依据国家相关预案执行,同时参照本预案组织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相关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事件分级标准见附则。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乘客和运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统筹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职责】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安全前期防控 第五条【规划衔接】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建设

规划应当征求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架构、换乘枢纽规划、线路建设时序、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等提出意见。 第六条【安全专篇】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运营安全专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征求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意见。 第七条【配套设施】在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统筹考虑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消防、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无障碍交通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划设计相关设施。相关设施的布局、规模等应当与需求相适应,并与车站统一规划、同期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八条【设施设备选型】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等设施设备选型应当统筹考虑与线网中其他线路设施设备的相互兼容和统一,以降低安全风险,确保运营可靠,提高运营效率效益。 第九条【运营单位条件】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行车管理、客运管理、设施设备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铁路系统三大件:信号、轨道、道叉。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对过程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控制是…… 3、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指主要服务于城市客运交通,通常以电力为动力,以轮轨运行方式为特征的车辆与轨道(导轨)等各种相关设施的总和。 4、轨道交通系统主要有市郊铁路、有轨电车、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单轨铁路和自动导向交通系统等类型。 5、市中心站在1KM左右,郊区为2KM左右。 6、独轨铁路一般作旅游车用。 7、我国第一条地铁是1956年修建的北京地铁。 8、施工方法有:明挖法、盖挖法、沉埋法、盾构法。 9、促进城市交通发展的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降低工程造价;二是提高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10、我国现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主要分为行车管理、站务管理、票务管理、设备运营管理。运营管理的中心任务是安全运送旅客。 11、城市轨道交通中其相应的时间和空间在轨道交通运营系统中不可储存,一旦失去势必造成列车晚点,严重的就会发生事故。 12、控制中心(调度所)就是为德国工作的统一工作而设置的。其一般设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中部。它的设备包括信号系统(A TS)、供电系统(SCADA)、环控系统(FAS、BAS)、主机及显示屏、通信系统等。 13、了解部分:线路由车站割成的段叫区间,车站前的正线称为车站正线或股道;侧线为阿拉伯数字,正线信号机用希腊数字表示;线路的标号:谁离车站越近,谁的数字号越小。 14、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分为三大系统:列车运行系统、客运服务系统、检修保障系统。 15、线路通常由钢轨、道床、路基三个部分组成。 16、正线指供载客列车运行的线路。包括区间正线、车站正线。正线与相他线路相关时一般采用立体交叉。 17、辅助线是为列车提供折返、停放、检查、转线、及出入作业的线路、它包括折返线、停车线、渡线、出入线、联络线。 18、道岔是线路上供列车安全转线的设备,它用来使车辆从一股道转向或越过另一股道。其可分为:普通单开道岔、交叉渡线道岔、单渡线道岔、复式交分道岔、单式对称道岔和三开道岔。普通单开道岔包括尖轨、基本轨、辙叉、联结零件及转换设备连接部分、护轮轨、翼轨、联结零件及转换设备连接部分。道岔号数越大,辙叉角α越小,道岔占地面积越大,可允许侧向通过速度越大。车场除试车线采用9号道岔,其余采用7号道叉。 19、牵引系统有斩波调压和VVVF制式交流两种,发展方向为交流牵引。为了提高列车的安全系数和运行效率,通常采用与信号系统相配合的列车安全保护(A TP)和自动驾驶(A TO)车载设备。 20、城市轨道车辆主要组成部分:车体、转向架、车钩缓冲装置、制动系统、受流装置、车辆电气系统、车辆设备。 21、目前国内采用的电压制式在750到1500之间。采用第三轨的优点:隧道净空要求小、使有寿命长、维修量小、在地面对城市景观没有影响、适用于电压较低的制式。 22、电力监控系统(SCADA)的作用是保证在控制中心对供电系统的主变电所、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的供电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控制及数据采集。 23、通信系统为轨道交通提供可靠的语音、数字、图像等传输通道,实现高度、监视、校时、广播、内部通话等多项功能,是构成城市轨道交通各部门之间有机联系,实现运输集中统一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理》课程标准 (2)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理》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理》为全国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规划教材。共分为4个单元,l8个工作任务。主要内容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基本理论体系;站务工作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行车工作中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恶劣天气与自然灾害等综合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此课程的学习让同学们了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与方法,对于学生步入社会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课程目标。 1.能说明突发事件的定义、分类、分级和特征; 2.学会编制应急预案; 3.熟练掌握车站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流程; 4.掌握行车突发事件的以及处理原则及方法; 5.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自然灾害及恶劣天气下的应急处理方法。 三、参考学时 单元顺序及名称总课时授课技能训练 单元1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概述? 单元1.1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概述? 单元1.2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 单元1.3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 单元1.4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演练? 实训1.1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 实训1.2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方案?7 3 1 1 1 4 2 2 单元2车站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单元2.1 车站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与客运组织措施? 单元2.2屏蔽门系统故障应急处理? 单元2.3车站客伤事故的处理? 单元2.4车站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 单元2.5大客流应急处理? 单元2.6城市轨道交通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 单元2.7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发生火灾的应急处理? 实训2.1屏蔽门故障应急处理演练? 实训2.2乘客受伤(急病)救助演练? 实训2.3 车站发生群伤或群体性恐慌事件应急处理演练? 实训2.4车站接到炸弹恐吓电话事件应急处理演练? 27 13 1 2 2 2 2 2 2 14 2 2 2 2 2 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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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与专门化方向 专业名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代码080700) 专门化方向: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管理 二、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 入学要求: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基本学制:3年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相应职业岗位必备的知识与技能,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具备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创新精神,能胜任生产、服务、管理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四、职业(岗位)面向、职业资格及继续学习专业 专门化 方向 职业(岗位)职业资格要求继续学习专业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城市轨道交通 客运值班员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客运值班 员职业资格证(中级) 高职: 城市轨道交通 运营管理 本科: 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 车站站务员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务员职 业资格证(中级)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管理城市轨道交通 车站值班员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值班员职 业资格证(中级) 城市轨道交通 行车值班员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值班 员职业资格证(中级) 注:每个专门化方向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不同,任选一个工种,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五、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 (一)综合素质 1.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远大理想、崇高品德修养、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艰苦奋斗、勇于进取的奉献精神。 2.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良好的情绪调控能力与抗挫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具备相应职业岗位的基本管理能力和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客户服务意识与创新意识。

城市轨道交通挤岔脱轨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挤岔脱轨 应急预案 曹木 背景 如果说城市轨道交通列车的车门故障、牵引制动系统故障还比较常见的话,那么列车冲突、列车挤岔和类车脱轨事故都比较罕见。到目前为止,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中,只有上海地铁1号线发生过一起因信号设计错误造成的列车他、冲突事件、上海地铁10号线发生过一起因人为失误造成的列车冲突事件。相对而言列车挤岔或脱轨事故发生的概率要比列车冲突的发生的概率高一些,本模块就针对两种情况介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应急处理方法。 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在正线运行或在车辆基地进行调车作业时,由于司机或车站工作人员失误,有可能造成道岔被挤,挤岔后相关人员如果不能正确的处理,还有可能造成列车脱轨,这就必然使得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无法正常运营。

事故风险分析 应急处置 1.事故(故障)等级及区域划分 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影响大小、中断行车时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划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等级。

一级 在正线、辅助线、转换轨或在车辆基地咽喉地段影响列车出入库的线路上发生的列车倾覆、脱轨、挤岔、冲突、轮对卡死,造成影响正线运营。 二级 在车辆基地发生的列车倾覆、脱轨、挤岔、冲突、轮对卡死不影响正线运营以及列车在运营过程中出现故障需进行救援。 2.应急处置原则 处置列车事故遵循“先抢救伤者,及时恢复运行,后处理事故”的原则。处理列车故障救援时,要遵循“先通后复”的原则,尽快开通线路。 3.应急响应 列车事故先期处置 (1)先期处置原则:属地负责、救人有限、先通后复。 (2)先期处置内容: a.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及时抢救受伤乘客和员工。 b.根据情况决定接触网是否停电,合上轨电位开关。 c.及时下达事故列车乘客疏散指令,做好疏散乘客工作。 d.通知相关专业确认设备,保护现场并及时取证。 列车故障先期处置以及要求 (2)列车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行车后,司机立即汇报行车调度员,进行前期的故障处理。如司机确认无法处理或处理3min后仍不能行车,行车调度员及时通知车辆检修调度员,对司机进行技术支援。 (3)司机经过6min的处理后,如仍不能动车,由调度长决定采取救援措施。 (4)事故发生之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 (5)依法,遵守命令稳妥处置 (6)服从命令,严格履行法定责任 指挥机构响应以及要求 (1)总指挥在地铁调度中心指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覆盖、科学施策、闭环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运营单位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承担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体责任,运营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专业部门具体负责,综合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第五条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保证经费投入,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风险分级管控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控是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点进行辨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实施风险动态管理的活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较小四个等级,风险等级由风险点发生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的组合决定。 第七条基于城市轨道交通技术特点和行业经验,运营安全风险按照业务板块分为设施监测养护、设备运行维护、行车调度、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 (一)设施监测养护类风险包括:桥梁、隧道、轨道和线路、路基、车站建筑等方面的风险; (二)设备运行维护类风险包括: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方面的风险; (三)行车调度类风险包括:作业准备、段场调车和施工组织、行车组织等方面的风险;

2018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 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基础要求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

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设置运营服务专篇,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一)车站开通运营的出入口数量、站台面积、通道宽度、换乘条件、站厅容纳能力等设施、设备能力与服务需求和安全要求的符合情况; (二)车辆、通信、信号、供电、自动售检票等设施设备选型与线网中其他线路设施设备的兼容情况; (三)安全应急设施规划布局、规模等与运营安全的适应性,与主体工程的同步规划和设计情况; (四)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力衔接配套情况; (五)其他交通方式的配套衔接情况; (六)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通信、信号、供电、机电、自动售检票、站台门等设施设备和综合监控系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营准入技术条件,并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兼容共享,满足网络化运营需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教学大纲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中文名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课程英文名称:Urban Rail Transit Operational Management 课程编号:021030150 适用专业:交通工程 学时数:32 学分数:2 课程性质:选修应开课学期:第六学期 执笔者:李香红审核人: 批准人:定稿日期: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是交通运输大类专业学生的基础理论课,是城市轨道交通方向的核心课程,其授课对象为交通运输专业本科生。本课程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概况、管理、车站客运组织、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输计划、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安全管理、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经济效果分析作了系统全面的介绍。它为学生分析和解决简单交通仿真问题提供了理论与应用基础。 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知识、车站客运组织的基本原则及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经济效果分析了解相关的软件操作技能。本课程可使学生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生产、经营与服务的基本原则与方法。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组织、指挥和管理工作,行车调度指挥和客运服务的方法。 二、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该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发展概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概述、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车站客运组织、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输计划、列车运行图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输能力、列车运行控制、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安全管理、列车运行过程模拟与分析、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经济效果分析等。 (一)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发展概述(2学时) 需要了解国外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发展概况、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政策、我国大城市交通现状、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管理等。重点讲述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发展概况及运营政策。 (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概述(2学时) 需要了解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技术经济特性、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特性、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状况等。重点讲述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技术经济特性及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特性。 (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2学时) 需要了解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管理模式、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管理的组织、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工作的目标与主要内容等。重点讲述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管理模式、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管理的组织及轨道交通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四)车站客运组织(4学时) 需要掌握车站客运组织的原则、自动验票系统运用与管理、站台客流组织方法、突发客流组织与调整、车站地区客流接续与疏散方法、旅客服务系统与应急系统等。重点讲述自动验票系统运用与管理、站台客流组织方法、突发客流组织与调整、车站地区客流接续与疏散方法、旅客服务系统与应急系统。 (五)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输计划(4学时) 需要掌握客流计划、全日行车计划、车辆配备、运用与检修计划、日常运输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参考 答案)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5:CDDDB 6—10:DABCD 11—15:CACAD 16—20:BCADB 21—25:ABCBC 1、多项选择 1、 ABD 2、CD 3、BCD 4、ABCD 5、ABC 6、 CD 7、ABD 8、ABCD 9、AD 10、ACD 11、 ABD 12、ABCDE 13、ABCDE 14、ABCD 15、ACD 16、 ABCD 17、ABD 18、BD 19、ABC 20、ACD 21、 ABCD 22、ABCDG 23、ACD 24、ABC 25、ABC 2、判断题 1——5:√××√√ 6——10:√×√×√ 11——15:××√√× 16——20:√×××(没有19题)21——25:×√×√× 26——30:×√√××

4、名词解释 1、正线:指连接所有车站,贯穿运营线路始终点,供车辆载客运行的线路。 道岔:指引导列车由一条线路转向另一条线路的设备。 联锁:指使信号机、道岔、进路建立的一种相互制约关系。 进路:指列车在车站或者车辆基地运行的路径。 2、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指在城市中,使用车辆在固定导轨上运行并用于城市客运交通的系 统。 3、限界:是一种规定的轮廓线,这种轮廓线以内的空间足以保证城市轨道列车安全运行的 尺寸。 4、自动售检票系统:指由计算机集中控制实现自动购票、检票、计费、统计分析、清分结 算等管理问题而建立的一套满足票务发展及管理需求的系统。 5、车挡:指保证行车安全在线路尽头设置的设施。 6、警冲标:为了防止停留在一线上的机车辆与邻线行驶的机车辆发生侧面冲撞而设在两条 线路交叉处的一种信号标志。 7、闭塞:指为了防止列车在区间线路上发生迎面相撞和同向追尾是鬼,采取一定规律组织 列车在区间运行的方法。 分界点:为保证行车安全和提高区段通过能力,将线路划分为区间的设施。 8、闭塞分区:两个相邻车站之间的区段划分成若干个小段,每一个小段就称为闭塞分区。 9、城市轨道交通车票;是乘客享受城市轨道交通服务的有效凭证,记录乘客乘车行程和资 费等相关信息。 10、大客流:指车站在某一时间段集中到达的,客流量超过车站正常客运设施或客运组织措 施所能承担的客流量时的客流。 11、高铁(高速铁路)——指新建设开行250km/h及以上动车组列车,初期运营速度不小 于200km/h的客运线路。指的是铁路线路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置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置预案 培训目标:通过本章学习,使学员对城市轨道交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有较全面的认识。要求学员掌握设备故障类、治安消防类、客流突变类、反恐类等各种突发事件的控制中心的应急处置程序;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信息报告的规定;达到熟练运用各种行车调整手段及时处置相关突发事件的水平。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指挥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组织系统,既牵涉到城轨运营公司中的列车、线路、信号、供电、调度指挥、客运服务、设备维护等各个部门,也与天气、乘客等外部环境密切相关,在这个系统中的任何环节发生故障或事故,都会给运营指挥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对于城轨运营公司职工来说,遇到各种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能力是其核心的职业能力,需要认真学习、反复演练和牢固掌握。本章中将按设备故障类、治安消防类、客流突变类、反恐类和其他类等五种类别,对不同种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进行阐述。 第一节应急处置的基本措施 一、应急处置工作的基本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在运营过程中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相关

部门应按照“安全第一,兼顾效率;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基本原则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在发生设备故障或出现事故、事件时,列车调度员应按“先通后复”的原则进行处理。必要时,可组织小交路运行、越站、关站、封锁区域等调整方案。如设备故障、事故、事件伴有火情或出现危及员工、乘客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各级调度应遵循“先救人,救人与处理事故同步进行”的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中的信息报告和通知 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及时准确的信息报告和通知对救援抢险的顺利进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应急处置前期,列车调度员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OCC值班主任、综合调度。在应急处置中期,列车调度员应根据突发事件处置进展情况,进行信息续报。在应急处置后期,应急处置结束,列车调度员应通报预案终止信息,进行故障影响统计与通报。 三、应急处置基本流程 (一)前期处置 1.信息接报 相关调度员在发现突发事件、事故时,立即报告当值值班主任、检调、综合调度。 2.行车调整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安全: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出状态的。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来说,安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生安全和设备安全。人身安全:消除危害人员安全和健康的一切不良因素,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舒适的工作。 设备安全:消除损坏设备和其他财产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安全生产: 是指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 作秩序下进行的生产过程中,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损坏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害、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使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安全生产管理: 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遇 到的安全问题,充分运用有效资源,通过人为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械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目标。 事故: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审核 规范》,是指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隐患: 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 发生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 的劳动者在职业生产活动中,因接触粉,放射性物质 和其他有毒物质等因素而 产生的疾病。 危险:指系统中存在导致, 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 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 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 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 源或状态。 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法制 2、管理行政管理、设备设 施管理 3、监督检查,作业环境和 条件管理 4、工艺技术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 理特点: 1、城市轨道交通是一架大 联动机,安全工作影响 面广。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 复杂,安全工作贯穿始 终。 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受外界自然环境影响 大。 4、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覆盖 整个城市,安全工作受 环境影响大。 5、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现 代化交通工具,技术性 强。 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是动 态的,时间因素对安全 影响大。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 影响因素: 人、机器、环境和管理。 “人”是指作为工作主体的 人;“机”是指人所控制的 一切对象的总称;“环境” 是指人、机共出的特定的工 作条件。 人对运营安全的特殊作用: 1、人的主导性。 2、 人的主观能动性。3、人 的创造性。 对运营系统内人员的安全 素质要求: 1、思想素质。 2、技术 业务素质。3、生理素质。4、 心理素质。5、群体素质。 运营安全技术管理: 包括安全监控设备、安 全检测设备、自然灾害预报 与防治设备、事故救援设备 管理对运营安全的重要性: 1、管理有助于提高运营系 统内人员、设备和环境 的安全性。 2、管理具有协调运营系统 内人、机、环境之间的 关系。 3、管理具有优化运营系统 内人—机—环境整体安 全功能的能力。 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 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 行车安全管理: 行车安全一般是指城市轨 道交通运营过程中行车员 工、乘客、设备和环境未发 生任何损坏或发生的损失 在人们可接受范围之内。 行车安全工作包括: 列车运行安全、车站作业安 全、吊车作业安全、行车调 度安全。 列车运行安全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工 作实行“行车调度员——列 车驾驶员”的二级管理模 式,车站综控员辅助行车工 作。为了确保行车安全,行 车调度、列车操控、车站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一、车站管理 1、车站应配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保持设施设备完好和工作正常; 2、车站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确保车站出入口及通道畅通;地面垃圾及时清扫; 3、车站内、外门窗、玻璃、台阶、顶棚等各类设施设备应保持整洁完好。定期对车站内的座椅、地面、扶手、内墙、玻璃及通风口等进行清洁和消毒; 4、车站设置的各类标志、公示牌、宣传标语、招贴画等应保持完整无破损,公告、通知等及时更新; 5、车站内广告设置应合理有序,不得影响运营服务标志使用效果;车站商业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正常运营服务; 6、车站内广告应保持完好,对破损、脱色严重的广告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7、车站客服中心内设备状态良好,客服中心应留有一定空间,保证应急票出售、便民资料发放等服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列车管理 1、运营生产部门应建立健全运营列车管理制度,加强对运营列车管理,保持车厢环境整洁,设施完好; 2、应建立健全列车车容车貌清洁维护制度,定期对运营列车车厢内座椅、地面、扶手、内墙、玻璃及通风口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运营列车处于整洁状态; 3、车厢内、外相关服务标志、各类显示设备、张贴物应保持完好及整洁; 4、车厢内广告设置应合理有序,不得影响运营服务标志使用效果; 5、车厢内广告应保持完好,对破损、或严重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广告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三、设备、设施管理 1、售检票设备 (1)运营生产部门应保证售检票设施(自动售票机、进出站检(验)票机等)安全可靠、状态完好;

(2)人工售票窗口作为无人售票模式的必要补充,可根据客流情况适时开启;遇有大客流集中到达时,应及时增开人工售票窗口,必要时增加应急票售票窗口。人工售票窗口宜配有扩音器。 2、导乘设施 (1)导乘设施包括车站和列车的广播设施、信息显示设施、导向标志、警示标志等; (2)运营生产部门应确保车站、车厢广播设施的正常使用;车站广播设施应具备对站台、站厅等不同区域进行集中广播和分区域广播功能; (3)列车广播应使用中、英文播报;车站、列车发生广播故障时,应根据规定进行人工广播;广播内容应能满足运营服务需要; (4)车站、车厢应设置信息显示设施,为乘客提供动态运营信息,并确保该系统状态良好; (5)车站、车厢应设置醒目、明确、规范的导向标志、警示标志,引导乘客安全、便捷出行。 3、服务查询设施 (1)车站应设置查询设备,方便乘客进行信息查询; (2)查询设备应性能可靠、操作简单、指示明确、状态完好,信息能及时更新,确保乘客所查信息的准确; (3)服务热线全天 24 小时对外服务。 4、无障碍设施 (1)乘客无障碍设施,应满足运营要求; (2)铺设有盲道的区域,应保持通畅、完好。 5、其它服务设施 (1)车站站台公共区域设置适量的乘客座椅,并保持完好; (2)车站应设置公共厕所,并保持厕所的清洁正常使用; (3)车站的站台、站厅设置适量的垃圾箱,并定期清洁; (4)车站、车厢照明应包含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照明设施的设置、性能应符合要求; (5)环控设施应按规定设置和开启,为乘客提供良好的候车、乘车环境; (6)车站、车厢应有符合规定的防灾报警设施、设备,以及紧急通讯装置、紧急解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应急方案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应急方案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应急预案 2016年9月2日

目录 一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1) 三总体规划 (3) 3.1 编制目标 (3) 3.2 安全事故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4) 3.2.1 组织机构 (4) 3.2.2 实施机构 (5) 3.2.3 职责分工 (6) 3.3 应急响应 (7) 3.3.1 应急响应流程 (7) 3.3.2 应急响应分类 (8) 3.4 应急响应注意事项 (9) 3.5 应急过程的信息发布管理 (9) 3.6 后期处理 (10) 3.7 保证措施 (11) 3.8 应急培训和演练 (12) 3.8.1 应急演练的频率 (12) 3.8.2 演练内容 (12) 3.9 紧急呼叫电话号码 (12) 四风险评估 (12) 4.1 风险评估概述 (12) 4.2 风险评估依据 (13) 4.3 评估结果 (13) 五施工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 (15) 5.1 基坑开挖时地下连续墙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5) 5.1.1 存在的风险分析 (15)

5.1.2 地下连续墙墙面及接缝发生渗漏处理措施 (15) 5.1.3 在地连墙接缝可能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 (19) 5.2 基坑底部施工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20) 5.2.1 基底存在的风险 (20) 5.2.2 发生基底突涌时的应对措施 (20) 5.3 周边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在施工中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23) 5.3.1 周边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在施工中的风险 (23) 5.3.2 风险应对措施 (23) 六应急抢修材料设备 (25)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指标与评价体系研究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指标与评价体系研究 【摘要】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解决大中城市公共交通的根本途径。确立地铁运营系统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具有重要的工程意义和参考价值。采用模糊数学方法,从安全管理、消防设备和应急设备3个方面对地铁火灾安全性进行定量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安全设计对策。 【关键词】轨道交通;安全;指标;评价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解决大中城市公共交通的根本途径,对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有非常重要意义,但是地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也非常严重。运营安全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实现顺畅、高效运营的前提和保证,因此确立地铁运营系统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地铁运营系统安全综合评价模型,具有重要的工程意义和参考价值。 1 地铁安全事故及影响因素分析 安全事故具有必然性和偶然性。一般而言,地铁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车辆及线路事故、通信及信号故障、触电、机械伤害、灼烫、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另外还包括一些在地下车站大厅、站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乘客疏散区、疏散通道、安全进出口位置设置不当、通道宽度不够或被其他物品堆放或商业占用,当突发事故,造成乘客拥挤、逃生困难。 根据统计,火灾是威胁地铁安全的主要因素,发生火灾的总量约占地铁突发事件的65%;其次是列车出轨,占地铁突发事件13%,也是一类重要的地铁突发事件;再次就是爆炸,占地铁突发事件的8%,也占有很大的比重;接下来按照所占比例由大到小依次是停电、水灾、地震等。因而,在地铁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地铁火灾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我国政府大力推进地铁建设的今天,地铁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对更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2 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系统评价指标体系是由若干单项评价指标组成的整体,系统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是系统评价成功与否的关键,本着科学性、全面性、主导性、操作性及可比性的原则,建立地铁综合安全性水平层次结构模型。 2.1 安全评价指标确定及方法 目前,我国对地铁及隧道制定了相应的防火设计规范,如《地铁设计规范》(GBSO-1572003),依据其中的规定,可以对地铁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定性的评价。根据现有的规范和标准以及国内外地铁火灾特点,采用模糊数学方法,从安全管理、消防设备和应急设备3个方面对地铁火灾安全性进行定量评价。应急设备主要包括:声光报警、应急照明、疏散诱导、消防通讯设备;消防设备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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