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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费用用开支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费用用开支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费用用开支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费用开支标准

一、会议费开支标准

(一)会议分类

一类会议,指县党代会、县人代会、县政协全委会。

二类会议,指由县委、县政府召开,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等参加的工作会议;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代表大会,各乡镇党代会、人代会。

三类会议,指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由县直部门主办,各乡镇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等参加的工作会议。

其他会议,指除以上三类会议以外的会议。

(二)经费拨付

一类会议经费由县财政专项核批。

二类和三类会议,由主办部门提出经费预算建议,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审核,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报县财政局核拨,同时主办部门应在要求支付会议经费时附相应的批复意见。

其他会议经费由会议主办部门在部门预算中自行解决。

(三)开支标准

会议经费开支,实行“会前预算、总额控制”的管理办法。

会议经费开支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后,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综合定额控制的范围内椐实支付。

(四)经费管理

各类会议列入政府采购,会议开支按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凡属集中采购的各类会议经费,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会议召开点。县财政局国库支付机构在审核支付各部门单位会议经费时,应严格执行上述有关规定,对未经批准或未按批

准的有关规定召开的各类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支付。

会议类别房租费伙食费其他费用合计备注

一类会议240 120 140 500 含会议室租金等二类会议200 80 70 350 含会议室租金等三类会议150 80 50 280 含会议室租金等其他会议120 80 20 220 含会议室租金等

二、培训费开支标准

(一)县直机关举办培训班的,按每人每天不高于90元的标准开支场租、资料、组织等各项费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异地参加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补助等,按照差旅费开支标准的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二)各类培训原则上要求在县级机关定点的县内培训机构举办。虽未纳入定点范围但收费低于同类定点场所的系统内培训中心,经规定程序确认后可作为本系统的培训场所。县直机关不得在上述规定场所以外举办培训。

(三)培训费按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凡属集中采购的培训费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至培训点。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在审核支付各部门单位培训费时,应严格执行上述有关规定。

(四)各类培训经费由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部门预算中自行解决。对未按规定举办的培训,一律不能支付培训费。

三、差旅费开支标准

(一)交通费开支规定及标准

1、正、副县长及相当职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一人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席列车二等软

座、动车和高铁一等座。

其余人员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一等硬座、动车和高铁二等座。

各类人员乘坐汽车(不包括出租车)的凭据按实报销。

2、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动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以乘坐软卧。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二)公杂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及通讯费等)开支规定及标准

1、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公杂费在每人每天30元的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省内县外出差,在每人每天15元的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县内出差,在每人每天10元的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

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民航专线客车费用,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在以上限额之外再凭据按实报销。

2、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单位所在地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到外地挂职锻炼或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县内、县外会议期间和各种培训学习班期间,均不实行公杂费报销办法。

3、公杂费可含市内出租车费,并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报销。

(三)住宿费开支规定及标准

1、正、副县长及相当职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一人,住宿费按实报销。

副科(局)级以上人员出差,省外住宿费按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凭据给予报销,省内县外住宿费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凭据给予报销。

其余人员到县外出差住宿费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凭据给予报销。

所有人员县内出差住宿费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凭据给予报销。

2、出差人员住宿费(同一次出差可按平均每天住宿费计算)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部分,个人自负。

3、出差人员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数人员住宿费可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两倍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负。

4、参加住宿费自理的培训班,住宿费在上述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四)伙食补助费开支规定及标准

1、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省外为50元,省内市外为30元,市内县外为20元,县内为15元。

出差人员如当天来回的,可凭车、船等交通费票据(如带自备车出差,则需以该车辆出差途中的过桥过路费票据为凭。确无票据可凭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报销当天的伙食补助费,并按1天的限额标准报销公杂费。

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来回途中,可凭飞机、车、船等交通费票据所示天数(如带自备车参加会议,则以会议通知为凭、以实际在途天数计算,但最高不超过4天)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2、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单位所在地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到外地挂职锻炼或支援工作等,在基层单位或外地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省外为25元、省内市外为15元、市内县外10元、县内为8元,节假日除外。

3、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费。

4、参加本系统和其他有关部门举办的短期(3个月以内)培训学习班,在培训学习期间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省外为25元、省内市外为15元、市内县外10元,县内为8元。

培训时间在3个月(不含3个月)以上的,伙食补助费按本款上述标准减半发给。

具会议性质或伙食非自理的培训学习班不发伙食补助费;培训学习班所在地人员不发伙食补助费。

(五)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除洽谈会、订货会外)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以及会议场租费、资料费、公杂费、空房费原则上均应由组织召开会议的单位统一开支,参会人员应在会前咨询、了解会议费用开支情况,对要求和会人员分摊会议费的会议,可拒绝参加。

(六)不脱产人员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活动,其活动期间由组织单位按每人每天50元计发误工补助,伙食补助费和往返车船费比照工作人员办理,已享受会议伙食者不再发给伙食补助费。

参加各部门举办的和生产经营管理和分配有直接关系的各种专业性、技术性训练班,不再发给误工补助、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各种补贴。

(七)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按以上规定和标准执行,由调入单位报销。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由调入单位凭据报销。托运费只得报销一次。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八)工作人员利用出差或调动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凭据按实报销。绕道在家期间的伙食、住宿和公杂费一律自负。

(九)汽车驾驶员出车补助

1、汽车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和一般工作人员相同。

2、汽车驾驶员的其他各种补贴(包括里程补贴、洗车费等)县级单位按月人均300元以内的标准掌握,乡镇级单位(包括县级单位派出机构)按月人均200元以内的标准掌握,由各单位按照多劳多酬、拉开差距的原则自行制定补贴办法和实施细则,报县财政局备案(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同时要将经县财政局备案后的具体的实施意见,抄送给苍南县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及其分中心)。

(十)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离开派驻地出差的执行本规定,在派驻地工作期间不得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十一)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享受出差有关补助:

1、已享受会议伙食补助者;

2、调干待分配工作者;

3、在所在地参加各种临时办公室、指挥部、领导小组等机构工作者;

4、已享受讲课补贴、野外津贴、下海津贴和其他作业津贴者;

5、借用人员及住院就诊者等。

四、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一)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开支标准

1、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所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2、出国人员一般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副县长以及相当于副县长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3、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二)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公杂费开支规定

1、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2、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代表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代表团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3、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三)出国人员住宿费开支规定

1、副县长以及相当于副县长以上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安排,据实报销;其他人员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2、参加大型国际会议或活动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按住宿费预算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要求统一安排,亦应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预算标准的,可据实报销。

(四)出国人员个人国外零用费,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

算。每人每次出国在10天以内的,发给50美元;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起,每人每天发给5美元。

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等标准祥见《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

差旅费开支标准

差旅费开支标准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某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关于差旅费开支标准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公司员工境内出差费用开支标准和相应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出差交通费开支标准及范围 1. 乘坐飞机: 岗薪四级以上的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 岗薪五至八级人员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其他人员出差原则上可以单程乘飞机,另一程只能乘坐火车或轮船。 2. 乘坐火车、轮船标准: 岗薪四级以上人员可乘坐轮船一等舱,火车软卧。岗薪五、六级人员可乘坐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可乘坐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 二、住宿费开支标准 1. 住海油总系统内招待所的费用标准: 岗薪四级以上人员:套间标准。 岗薪五、六级人员:单间标准。 其他人员:双人间标准。 2. 住其他宾馆或招待所的费用标准: 岗薪四级人员:可按单间标准实报实销,一般情况不得住四星级以上宾馆。 岗薪五至八级人员:一般地区不超过220元/日,特

殊地区不超过280元/日。 其他人员:一般地区不超过150元/日,特殊地区不超过220元/日。 (特殊地区是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省,以下相同) 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1. 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者,可以乘坐火车卧铺。岗薪六级以上人员,可乘坐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卧。乘坐其他交通工具6小时以上者,参照火车的标准执行。 2. 连续乘坐火车6小时以上者(按自然天计算)途中补贴70元/日,不再另外享受每天的出差伙食补助费。 3. 对符合乘火车卧铺条件而改乘硬座席位的,按票面金额的70%增加补贴;软座席位按票面金额的30%增加补贴。 4. 对符合乘软卧条件,改乘硬卧的途中补贴增加50%。 5. 出差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1)出差伙食补助费一般地区为32元/日;特区为50元/日。 (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分职务,市内交通费一律按在该地区的实际天数,每天以5元计发包干使用,原则上不报销市内交通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给予报销市内交通费的,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 6. 凡参加外地短期培训班的人员首30天内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人员的标准执行;超过30天的,按同样的标准减半执行。 四、工作调动费用的报销标准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年最新版

2013年,财政部曾印发过差旅费用的管理办法[2013]531号,该办法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以及监督问责做了具体的规定,该办法于2013年12 月31日公布,全文如下所示: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出差人员等级及乘坐交通工具对照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建设工程前期费用收取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摘录 一、可行性研究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表1.1 单位:万元 注: 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表1.2)。 投资3000万一下的收费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1.5-6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12万,评估项目建议书1.5-4万,评估科研性研究报告1.5-5万。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表1.2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二、工程勘察费 依据《关于改进和调整工程勘察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1】316号)。

工业建筑按10~12元/ m2计算。 三、工程设计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表3.1 注:特级工程在上表一级工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1.1的系数。

四、工程保险费 参考现行保险政策 表4.1 五、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l.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六、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 依据或参照《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暂行办法》(京政发【1988】21号,2002年修订) 表6.1 七、工程建设监理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479号)。 表7.1 工程概(预)算M(万元)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监 理取费a(%) 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 段监理费b(%) M<500 0.20<a 2.50<b 500≤M<1000 0.15<a ≤0.20 2.00<b ≤2.50 1000≤M<5000 0.10<a ≤0.15 1.40<b ≤2.00 5000≤M<10000 0.08<a ≤0.10 1.20<b ≤1.40 10000≤M<50000 0.05<a ≤0.080.80<b ≤1.20

差旅费开支规定及管理办法

差旅费开支规定及管理办法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了规范差旅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理顺差旅费报销的审批程序,制订本办法。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2、职责: 2.1 财务部负责制订差旅费开支标准,各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差旅结算手续,办理报销手续及相关账务处理。 2.2差旅费计算天数:指离开单位所在地日期起,到回到单位所在地日期止,来回日期只算一天,四档、五档人员出差天数≥10天来回日期算在途,以出发单据上部门领导签字为证。 3、执行标准: 3.1报销人员差旅费标准依据人力资源部岗位级别确定。 4、交通费报销标准: 4.1.1出差人员可乘坐长途汽车;轮船三等舱以下舱位;火车硬座、软座车、硬卧车;动车、高铁二等座;城际列车等交通工具。 4.1.2 本应乘坐硬座而乘坐卧铺的,按同车次硬座票价予以报销。 4.1.3从严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公出地较远、任务紧急的,确需乘坐火车软卧、飞 机(经济舱)按流程审批,报经董事长批准,方可报销机票;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同程

火车票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有火车通行的区域按火车票报销,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长 途汽车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 4.1.4公出人员趁出差之便,绕道观光或就便办事的,其绕道发生的车船费用自理,相关补助费剔除。 5.差旅费标准及包干计发办法 差旅费开支实行“往返交通费分级管理实报实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包干” 管理办法,节约归已,超支自负.(济宁市区内公务外出中午不能返回就餐的每天报销午餐费15元。) /天 注:以上包干费用不包括车船票。 5.1.1 一线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广洲、深圳、珠海、重庆。 5.1.2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出差人员应提交住宿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出差天数的证明,住宿发票或证明应详细说明住宿天数,作为附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发现弄虚作假者,费用不予报销,并且加倍罚款。 注:住宿发票上应注明开票单位全称以及税号、住宿单价、人数及天数。 6、长期驻外销售人员乘坐车、船、飞机及市内交通费、食宿补助标准:

差旅费管理及开支规定

新乡市第一中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教职工国内差旅费使用,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参照《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4]46号)、《新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新财行[2014]16号)及《新乡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库〔2012〕3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外出办事、会议、培训、学习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差旅费是指学校教职工临时到新乡市市区以外的国内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四条外派出差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出差前必须按规定报经学校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新乡市第一中学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 填表人:填表日期: 备注:1、出差人出差前需填写本单,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办理报销手续作原始凭证。需将相关会议、培训、调研等活动通知附后。 2、出差人框内应填写所有出差人姓名。若因过多,无法全部填入,应写成“xxx、xxx等多少人,后附清单”。若中途改道,请标明地点原因,无故改道期间费用自行承担。 3、应写明出差期间费用由哪单位出。带车方式是“租车”或是“学校派车”。若自行乘坐交通工具,请写明“飞机”、“轮船”、“火车”、“汽车”。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学校教职工因公到新乡市市区之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订票费、经学校领导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保险。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城市间交通费报销标准表

事业单位工资_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

事业单位工资_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范本【一】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服务费收费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建设厅、监察厅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价费发[2001]243号 2001年8月3日 各市物价局、建委(建设局)、监察局: 为规范全省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及收费行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交易服务费 1、设计、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含直接发包)交易服务费,按不超过勘察设计、建设监理中标价的1%收取;直接发包的按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合同价的0.9%收取,由中标单位(或承包单位)缴纳,单项工程交易服务费最低为1000元。 2、各类工程建设及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含直接发包)交易服务费,以招标项目中标价为基数按下列标准计收,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单位缴纳50%,中标单位缴纳50%。 (1)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部分,按不超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的0.14%收取,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合同额的0.12%收取; (2)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的0.12%收取,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合同额的0.10%收取; (3)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按不超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的0.10%收取,直接发包的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合同额的0.08%收取; (4)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3000万元以上部分,按不超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的0.08%收取,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合同额的0.06%收取; 单项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上述费用为工程交易中心向交易当事人收取的最终服务费用,此外再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二、市场交易中心服务范围和内容

关于差旅费支标准的有关规定

关于差旅费开支标准的有关规定 一、实行新的差旅费开支标准后,出差人员由领导定任务,定人数,如有特殊情 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天数的,需经领导批准,否则对超过天数的费用,财务不予报销。 二、出差人员外地市公共汽车、船费根据业务需要、凭据报销。在途期间连续乘 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按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 三、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 方可乘坐飞机。 四、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实行限额控制的方法。高级经理级出差 凭据按实际报销,执行中按限额严格掌握。其他人员在限额幅度内报销,超出限额部分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有总经理的批准,详见下表: 公差标准表 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如有票据丢失,损失自负。对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七、出差前填制差旅费借款单,经审批后取得借款,返回后填制差旅费报销单, 并在一周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不得无故占用公司资金。 关于《报销指南》的有关通知

校属各单位: 自2005年6月8日,财务处下发《关于发布<报销指南>的通知》后,绝大部分经办人能按照《报销指南》的规定到财务报帐,但也有部分经办人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比如,《报销指南》明确指出“对于面积较小,不易单独装订保管的原始凭证,要按经济业务的内容,分门别类地均匀排开,呈鱼鳞状地粘贴在《单据粘贴单》上。”,但仍有部分经办人未按照规定办理,这样就给经办人带来不便,也增加了报销时间。为此,请校属各单位再组织相关经办人,认真阅读《报销指南》,了解相关规定,以便能准确、及时报帐。谢谢合作! 财务处 2006年9月8日 附:报销指南 报销指南 各位师生朋友:你们好! 欢迎您前来办理报销领款业务!我处全体财会人员将满腔热忱地为您提供快速便捷的优质服务。在您准备来我处办理报销领款业务之前,请您仔细阅览我们为您编写的这份《报销指南》,这将有助于提高您的办事效率,节省您的宝贵时间,同时也有利于您监督和帮助我们改进工作。以下就我处办理报销领款业务的时间、地点、报销领款前的准备工作、各项报销业务的要求、办事程序、以及主要的财务开支标准等,为您逐一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报销时间: 由于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须预留内部对帐、结帐以及处理其他会计业务的时间,同时也与银行的营业时间相适应,因此,除特殊情况外,我处对外办理报销领款业务的时间为: 上午: 8:10------11:30 下午:(夏季)14:30----16:30 (冬季)14:00----16:00 另外,尚有部分专项业务的报销领款有限定的日期。例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保险公司对学生生病住院、意外伤害的赔付领款以及我校的补贴报销……等,其日期见我处在校园网发布的告示或留意我处其他方式的通知。 前款所称的“特殊情况”是指: 1.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 2.全处人员参加各级组织召集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3.进行必须由全体财会人员倾力协作、共同完成的工作(例如迎新收费、年终决算等);4.分管某项工作的会计人员因故不在岗位,而其他会计人员又无法替代其工作; 5.其他事先无法预料的突发性情况。 上述第2、3项情况发生前,我处会在校园网的公文栏内发布告示,请您注意及时浏览。 二、报销地点: 1.科研课题经费、中小学经费以及校设计院经费的报销领款在校综合楼一楼财务中心办公室; 2.教育事业费(其中门诊医疗费按校医院统一安排的时间在校医院报销)、基本建设费的报销领款在校综合楼八楼计财处会计室及出纳室; 3.为方便广大师生员工报销,我处在校园北区设有财务室(办公地点为高职学院办公大楼二楼),可办理教育事业费的大部分公用支出业务,但其中单位创收提成劳务费、以学校经费安排的房屋建筑物的大修改造支出、零星基建支出、设备购置支出等业务仍集中在校综合楼八楼办理,请您予以注意。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为规范中心差旅费管理,贯彻务实、节俭的精神,根据胜利油田分公司有关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费三部分。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 实行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 第二条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日历天数计发,在出差归来日起一个月内报销,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第三条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1、处级干部(含副高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70元; 2、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2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 3、其它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4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第四条油田以外出差、参加会议、探亲、学习(含培训)、调动工作(含新安置人员)、就医等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差 出差工作人员可根据旅途的远近与工作需要选乘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外出出差一般不能乘坐飞机,对因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须经中心领导批准,由计划财务科统一订票。对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同地点乘坐火车硬卧标准报销。职工出差一般不

得乘坐火车软卧,如乘坐软卧按硬卧标准报销。 (二)参加会议 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含订货、产品验收、评比、研讨等),凭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单报销。对统一安排食宿并交纳会务费的,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不计发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三)探亲 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正常探亲,凭人力资源科开具的证明,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对往返途中必须转乘并在中转地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在相应标准内报销一次住宿费,对同站中转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按一天的住宿标准报销。 (四)学习培训 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学习,通常包含差旅费、培训费两项费用。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包括学费、机具仪器使用费等。 1、工作人员到油田以外参加各种非学历的学习、培训和进修,应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学习申请单》,经中心主要领导和人力资源科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5元计发,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车(船)费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往返。油田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食宿,计划财务科统一进行结算。 2、工作人员参加组织部门委派的有学历教育,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往返途中住宿费,不计发伙食补助费。非组织部门委派的培训为取得学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差旅费支出规定

差旅费报销规定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公司规定,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合理控制开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须严格执行。 第一条:差旅费指员工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贴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公司员工出差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贴费实行“分项计算,超支不报”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开支标准(见附件)。 第四条住宿费开支办法: (一)出差人员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内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算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不予报销。 (二)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宿在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五条交通费开支办法: (一)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交通费凭票按实报销,夜间乘坐火车时间超过六小时的,或连续乘坐火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非公司领导需要乘坐飞机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乘坐火车符合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而未购卧铺票改乘硬座的,按硬座票价的50%发给个人补贴。 (四)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超过6个小时的,每人每夜按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加发一天伙食补贴。 (五)出差人员乘坐出租车原则上不予报销,出差外地遇特殊情况,由财务部从严核准,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六)市内就近办理事情的一律不允许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实报实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专车(或出租车)两人同行。 第六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

(一)公司员工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住勤,在本市范围内出差,一律不予伙食补助; (二)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对连续乘车超过12个小时(含12小时),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 发20元伙食补助。 (三)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一律不发给夜餐费、加班费。 第七条关于职工送外进修培训的规定: 1、公司批准的学历教育,按有关规定报销学费,但书籍费、资料费、考察费、 办证费、录取费、考务费均不予报销,差旅费按如下规定报销: 2、周末学历班,每学期限报一次往返交通费,按实际面授天数补5元/天。 3、经公司批准的各类资格培训,属于员工本岗位的职业(执业)资格证的,视同出差报销差旅费。 4、送外提升培训,15天以下短期国内培训,视同出差报销差旅费;15天以上的培训,按培训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办理,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每天补助15元。 第八条工伤人员补贴标准:工伤人员出外住院治疗,每天补助15元。 第九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一、伙食费补助: 一类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80元/天/人; 二类城市:如湖南、湖北等(即省会城市),60元/天; 三类城市:如市及下面县级(即市级城市)40元/天; 二、住宿费: 因工作需要出差,住宿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以上凭票实报,超出部分自己负责。

各类费用取费标准

重庆08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1、执行2008年重庆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本专业工程若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项目时,应将借用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按本专业单价进行换算后,纳入本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统一计费。 2、工程费用标准表中“规费”费用标准未含工程排污费。工程排污费另按实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取标准及计算方法,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6]177号)文件执行。 4、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渝府发[2001]106号文件,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取,缴费办法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 5、税金根据重庆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的通知》(渝建发[2005]205号)文件规定,其标准见表17: 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标准表17 工程地点税率(%) 市、区 3.41 县城、镇 3.35 不在市区、县城镇 3.22 6、总承包服务费 发包方将工程中的一部分专业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另一施工企事业,总包方应向发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费。总包方服务职责为:同期施工时,配合发包方进行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及垂直吊运等。总承包服务费应以分包工程(不含总包方自行分包工程)的造价或人工费为基础,建筑工程按造价的3%计算,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进入按实计算项目内。 7、二次搬运费: (1)建筑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包干使用。 (2)建筑工程组织措施费内已包括二次搬运费,当工程所在地不在主城区时,应扣除组织措施费中已含的二次搬运费,二次搬运费另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3)除建筑工程外,其他专业工程二次搬运费应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4)建筑工程采用商品砼时,其商品砼使用量达到其上升工程现浇砼总用量的40%以上时,二次搬运费按上述标准的50%计取。 8、材料、设备采购及仓管费率标准: (1)由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的采购及仓管费率:钢材、木材、水泥为 2.5%,其他材料及半成品为3%,设备为1% ;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运杂费)x(1+运输损耗率)x采购及保管费率。 (2)由发包方提供材料到承包方指定地点,发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1/3,承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2/3。 (3)由发包方指定承包方在市外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及仓管费率:材料为5%,设备为2%; 9、临时设施费每万元材料摊销指标: 钢材0.91t、原木1.82m3、水泥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调整。

《2017年差旅费开支标准》

和农牧业集团 《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和农牧业集团组织机构设置及社会消费水平,集团对员工差旅费用开支标准制定如下: 一、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是指:本单位员工派往外地从事短期公务工作,如参加会议及短期培训、考察等。公务出差期间产生的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当地交通费。 (1)车船费:在规定的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 (2)住宿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 (3)伙食补助费:一般按出差的自然天数与住宿费用包干使用; (4)交通费:公交汽车、轻轨、地铁等(不包含打的、租车)凭据报销。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

1、住宿费报销的规定 (1)住宿费指包括房费、服务费及相关附加费等费用。 (2)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节约不补,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3)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不报销住宿费。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2、伙食费用报销的规定 (1)公务外出期间,已由主办单位统一办伙食(包括收取会务费)的,不报销伙食费。 (2)集团各公司间出差往来,具备用餐条件的在公司食堂就餐,不报销伙食费用;住宿费与伙食费包干人员,按公司就餐标准扣除伙食费。 (3)参加会议等统一组织活动和协助工作期间,住宿费凭据按实报销。 3、交通费用报销的规定 经批准乘坐飞机的人员,从机场到住宿地的往返市内交通费凭据按实报销。 三、出国费用报销 因公需要,由公司安排出国的,国内费用参照本规定相关标准执行,国外费用按下列标准执行: (1)因公司业务活动出差国外的,国外费用(包括出入境机票、车船费、境外住宿费、办公交通费)凭发票实际折扣后由公司报销,餐费自理。 (2)公司安排的境外培训,培训费、往返机票、车船费、住宿费由公司报销,其他费用(包括、餐费、流览门票等)由个人承担。 (3)出国办理护照的工本费及相关出国手续费由个人承担。 四、其他规定: 1、职工趁出差之便,经主管批准就近回家的,停留及绕道期间,凭车船票按 单程直线车船费折算给予报销,其他费用不得报销。 2、特殊情况、任务紧急造成费用超规定标准要求报销的,应由部门主管提请总经理批准后,超标部分可给予适当报销。 4、报销人员须如实向审核人员提供报销凭据,如有虚报,按虚报数额的2倍加以处罚。 5、本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改。 6、本规定自2017年2月1日起试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和农牧业集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 定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为规范中心差旅费管理,贯彻务实、节俭的精神,根据胜利油田分公司有关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费三部分。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非 市内交通)实行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 第二条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日历天数计发,在出差归来日起一个月内报销,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第三条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1、处级干部(含副高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70元; 2、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2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 3、其它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4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第四条油田以外出差、参加会议、探亲、学习(含培训)、调动工作(含新安置人员)、就医等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差 出差工作人员可根据旅途的远近与工作需要选乘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外出出差一般不能乘坐飞机,对因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须经中心领导批准,由计划财务科统

一订票。对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同地点乘坐火车硬卧标准报销。职工出差一般不得乘坐火车软卧,如乘坐软卧按硬卧标准报销。 (二)参加会议 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含订货、产品验收、评比、研讨等),凭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单报销。对统一安排食宿并交纳会务费的,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不计发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 (三)探亲 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正常探亲,凭人力资源科开具的证明,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对往返途中必须转乘并在中转地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在相应标准内报销一次住宿费,对同站中转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按一天的住宿标准报销。(四)学习培训 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学习,一般包含差旅费、培训费两项费用。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包括学费、机具仪器使用费等。 1、工作人员到油田以外参加各种非学历的学习、培训和进修,应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学习申请单》,经中心主要领导和人力资源科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5元计发,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车(船)费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往返。油田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食宿,计划财务

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告知确认书

海通证券上海普陀区铜川路证券营业部交易佣金、服务费用收取标准 及收取方式告知确认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客户服务和佣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我部交易佣金、 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告知如下: 一、佣金收取标准 1、普通客户:交易佣金率上限不能高于千分之三,下限不能低于万分之二 点五。客户佣金率=交易佣金率+综合佣金率。其中:交易佣金率=基础佣金率*客户级别调整系数*交易方式调整系数*客户忠诚度系数+地域佣金调整。 2、特殊客户:交易佣金率上限不能高于千分之三,下限不能低于万分之一 点六。交易佣金标准0.25‰-0.20‰区间适用的客户对象为资产量在100万以上且开通各类综合金融理财服务的客户;交易佣金标准0.20‰-0.18‰区间适用的客户对象为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年化周转倍数在30倍以上高频交易客户,或月佣金贡献大于2万元以上的客户;交易佣金标准0.18‰-0.16‰资产在1亿元以上、年化周转倍数在50倍以上高频交易客户,或月佣金贡献大于5万元以上的客户。 客户分类佣金系数 交易佣金率基础佣金率- - 0.6 客户资产 或资产当量 客户级别A [1000万,+∞) 0.50~0.70 客户级别B [500万,1000万)0.60~0.80 客户级别C [200万,500万) 0.70~0.90 客户级别D [100万,200万)0.80~1.00 客户级别E [50万,100万) 0.90~1.20 客户级别F [20万,50万) 1.00~1.50 客户级别G [10万,20万) 1.10~2.00 客户级别H [5万,10万) 1.20~2.50 客户级别I [0,5万) 1.30~3.00 交易方式调整 非现场- 0.30~1.00 现场- 0.80~3.00 客户忠诚度调 整 忠诚度A >=10年0.60~0.80 忠诚度B [5年,10年)0.70~0.90 忠诚度C [3年,5年)0.80~1.00 忠诚度D [0,3年) 1.00~1.50 地域调整系数根据住所地证券业协会 1

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

差旅费管理制度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差旅费开支范围为: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及零星杂支(如车船票订购、长途电话费等)。交通补贴和伙食补助费一般按自然天数计算,包干使用车船票、住宿费(住宿费要填写完整),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凭据在规定标准内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零星杂支据实报销。 差旅费的借支,要在出差前填写出差审批单,填明出差事项,到达及经由地点及时间安排,经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作为借支及报销依据,凡出差审批单上未注明的地点,一律不得停留,否则费用自理,凡出差审批单未注明中转点的,一律按最近距离报销。 第二条报销标准 一、工作人员出差乘坐车、船、飞机按下列标准执行 二、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按下列标准执行 (住宿费包干使用,超支自付。)

三、乘坐火车、轮船从晚上八时至次日七时之间,在车船上过夜六小 时以上,可购同席卧铺票(硬卧),凡坐软卧的,按80%标准报销。 四、出差任务紧急,路途遥远的,经公司副总批准,可乘坐飞机。 五、有夜车补助的当晚不得再报销住宿费,到襄樊当天无住宿补助。 第三条交通补助费,按自然天数计算 出差期间,不分职务,市内交通费每天补助为:省内各(县)市为每人每天8元,省会城市及特殊地区为每人每天 18元,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及出租车费,自带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享受交通补助,参加会议人员会议期间交通费减半补助。 第四条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费标准为: 4.1省辖市每人每天 20 元,省会城市及特殊地区每人每天 40 元(报销客餐费的伙食补助费不再补助此餐费用)。 4.2 到分公司办事提供用餐者,不再享受伙食补助费。 第五条奖励及违规处罚

沈师师范大学差旅费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

沈阳师范大学文件 沈师大校发〔2005〕42号 关于印发《沈阳师范大学差旅费开支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沈阳师范大学差旅费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沈师师范大学差旅费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出差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校内各级行政处室、教学教辅部门、各研究院所因公派出差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差及外出开会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第四条国内出差人员的费用开支标准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出差人员的交通费 1.乘火车、船、飞机的等级标准如下:

2.乘坐飞机人员范围:校领导、特聘教授、首席教授、责任 教授出差可乘坐飞机,机票由本人所在单位经费负责人签批后报销。其他工作人员办理公务,由于任务紧急,乘火车来不及的,应事前提出申请,经校长或其授权人同意后方可乘坐飞机,否则,乘坐飞机所发生的费用按同程火车票价格报销。 3.凡用横向科研课题费或在代管款项中开支的机票款,需经 项目负责人和财务处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4.职工出差期间(指外市),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3元,包 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5.市内交通费包干按公出往返的自然天数计算。乘坐飞机者, 其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6.参加支援工作(包括支援“三辽”地区)、会议(不包括订 货一类会议)、各种训练班、学习班等人员,往返途中每人

差旅费管理办法范文

差旅费管理办法

河南理工大学文件 校财〔〕10号 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 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学校研究经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南理工大学 7月23日

河南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河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和《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豫财行〔〕46号)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学校教职员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的国内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三条学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学校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出差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在乘坐交通工具规定等级内,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教授、正处级及以上干部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任务紧急的,可乘坐飞机;其余人员出差一般不得乘坐飞机,但若出差路途较远(1000公里以上),而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在出差前提出申请,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购票乘机。

差旅费报销开支管理办法

国内差旅费开支规定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乘坐车、船席位的标准 (一)公司副职以上的领导(随行一人)出差,可享受乘坐 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位。 (二)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位。其他人 员因特殊情况乘坐软卧、轮船二等舱位的,应先经分管副总经 理批准,核销时,由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核签。 第二条乘火车从晚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之间,时间在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十小时的,可购卧铺票。 第三条公司副职以上的领导、副总师(年龄在50岁以上),可乘坐飞机,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乘坐飞机的,应先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核销时,由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核签。 第四条乘火车符合第二条规定而不买卧铺者,发给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的硬座票价的一部分。 (一)坐火车慢车和直快车的,分别按慢车或直快车硬座 票价的60%计发。 (二)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的硬座票价的50%计发。 (三)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或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 的,分别按该列车硬座的30%计发。 (四)符合乘火车软卧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座,按规定的 硬座比例计发,但改乘硬卧者,不执行本条(一)、(二)、(三)

款的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 (五)夜间乘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以及乘车、船的押运、护送人员夜间行车六小时以上的,每人每夜按第五条(一)款规定的标准,加发一天的补助,汽车司机因工作需要必须要晚上行车的,比照本款规定办理。 (六)工作人员乘可躺式客车在晚八时到次日晨七时满六小时以上的,每人每夜按第五条(一)款规定的标准,加发一天的补助。 (七)出差人员夜间乘火车,购买餐车茶座的费用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五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一)工作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在本市所辖各县出差20元,在省内出差30元,到省外出差,一般地区和各省省会5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80元(以目的地为准)。 (二)单位职工到外地学习、参加各种不承认学历的培训和进修期间,按下列标准发给伙食补助:到地市级、行署驻地城市和出省学习者,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一般地区每人每天20元,特区每人每天50元;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一般地区每人每天15元,特区每人每天45元。 第六条差旅费承包标准: (一)公司副职以上的领导出差,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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