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温室气体控制程序

温室气体控制程序

温室气体控制程序
温室气体控制程序

温室气体

版本号:2011.A版生效日期:2011.01.01

一、目的

为使本公司之温室气体排放盘查与报告,能符合ISO 14064准则之相关性、一致性、完整性、透明度与精确度等原则,特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与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搜集、计算、报告书制作与查证作业之相关部门。

三、定义

1. 温室气体:任何构成大气的气体,其会吸收或释放红外线辐射。在指ISO 14064定义之

六种温室气体一般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氟氢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

2. 二氧化碳当量(CO2-e):比较一项温室气体相对于二氧化碳的辐射效能之单位。一般

计算时,使用特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乘上其全球暖化潜势。

四、作业说明

1. 成立温室气体盘查与自愿减量推行小组

「温室气体盘查与自愿减量推行小组」成立如下图组织编制,相关职务说明如下:

(1)召集人:监督温室气体减量小组运作,由安委会(EHS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担任。

(2)执行秘书:由环境管理人员担任

a. 负责召集相关组长并组成内部查证小组。

b. 监督并提供执行温室气体减量之人力资源支持。

c. 规划公司内温室气体相关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配合一切温室气体相关事

务,为连络主要窗口。

d. 制作温室气体盘查清册及报告书。

(3)执行委员:于盘查报告书完成后进行查核之工作,人选为各部门主管代表之。

(4)各组成员:负责进行温室气体盘查、数据搜集、排放量计算、排放量计算与制

作文件与报告书。

图一温室气体控制与自愿减量推行小组组织图

2. 组织边界设定

(1)组织边界之设定原则:参考ISO 14064与温室气体盘查议定书之要求建议以控制

权为组织边界之设定原则,其设定之依据为控制(权),

对于其所管理或营运控制下之设施,组织拥有百分之百温

室气体排放与/或削减量。

(2)对于公司组织边界设定则以本公司地理边界为主要组织边界。

3. 排放温室气体种类

公约列管之温室气体主要有6种,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氟化烃(HFCs)、全氟化烃(PFCs)以及六氟化硫(SF6)等。

4. 温室气体排放源鉴别及排放量计算

(1)基准年设定与调整

a. 基准年设定:以盘查作业开始之2009年度为基准年。

b. 基准年调整原则:依据以下原则办理。而基准年排放量的调整应溯及既往,

以允许公司进行特殊的变动调整。

●当排放源的所有权∕控制权发生转移时,基准年的排放量应进行调查。

●当计算方法有所改变,进而导致在计算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有重大变动时,

基准年排放量应随之调整。

(2)温室气体排放源范畴界定:所有温室气体排放源之清查与范畴界定原则如下。

a. 范畴一(Scope 1):温室效应气体的直接排放,主要针对直接来自于提报单位

所拥有或所控制的资产/设备(排放源)所产生的排放,范畴一针对单位所拥

有或控制之排放源亦可分成下列四类,包括下列活动:

●电力、热或蒸汽或其它化石燃料衍生的能源产生的的温室气体排放;

●拥有控制权下的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等交通运输(如拥有控制权之交通运

输工具);

●逸散性温室气体排放源(故意或非故意的释放,如裂缝或密接触之渗漏、

化粪池所排出的沼气、空调设备所溢出之HFCs、或灭火器之渗漏)等。

b. 范畴二(Scope 2):来自于外购的电力、热、蒸汽或其它化石燃料衍生能源产

生之温室气体排放,范畴二是针对与进口/外购电力、热或蒸汽的产生所间接

排放的温室效应气体来进行计算。为间接排放的一种,一般是指单位因外购

之电力、蒸汽、热(自用部份),来自于别人所拥有的资产、设备所产生的温

室气体排放。

c. 范畴三(Scope 3):其它间接排放,范畴三亦为间接排放,除了因外购电力、

蒸汽、热等外,其它来自于他人之资产、设备所产生的排放,亦包括任何与

单位商业活动有关,但来自于他人资产、设备的排放。包括:员工的商务旅

游、废弃物的委外运输处理;外部支持的活动、单位废弃物掩埋处理所产生

之沼气、弃置所产生之排放等,都是以范畴三来进行盘查。

相关填写作业则依照「温室气体排放源鉴别表填表说明」办理。

(3)数据搜集与数据管理

依公司温室气体盘查工具-活动数据质量管理表」由各组进行公司所有温室气体排放源之数据数据质量状况之填写,对于各项排放源之原始数据来源及

数据存放单位进行文字描述,同一种排放源若具第二种或以上数据来源时,亦

需记录数据量与其数据存放单位。

所有被鉴别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之数据存放单位,均需于每年会计年度结算时,将原始数据影印一份(或扫描成电子格式),送交温室气体盘查与自愿减

量推行小组存查。再由推行小组总干事以电子格式编辑左证数据清册,以利查

证与核对。

原始数据复印件、左证数据清册及温室气体盘查文件(温室气体盘查工具、温室气体盘查报告书、温室气体盘查程序书、文件管制程序书、纪录管制程序

书、管理审查程序、信息流等),则依盘查年度影印造册,一年一册,由推行安

全主任保管并永久储存(储存年限视主管机关法令规定而调整)。

(4)排放量量化

依公司温室气体盘查工具-排放量电子表格」进行各排放源之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于进行计算时宜注意以下要点。

a. 单位换算:原始数据在展开计算之前,宜先进行单位的换算,并应换算为系

统中所内定之单位值如公斤或吨等。

b. 排放系数搜集与筛选:对于排放系数的选用,须参照「公司温室气体盘查工

具-排放系数管理表」之第一来源进行计算,若该年度的排放系数数据有变

动时,亦应进行调整并记录于该排放系数字段中并应于排放系数对照表中进

行更新。

c. 计算模式之应用:目前排放量计算主要采用「排放系数法」,即燃料量乘以排

放系数而得出,对于其它温室气体如CH4与N2O之排放,除计算出其排放量

外,并应对照「IPCC全球暖化潜势」(GWP值)乘以二氧化碳当量(CO2-e)

以二氧化碳排放量表示之(备注:全球暖化潜势叙述在一段期间内一质量单

位的温室气体之辐射冲击,相对于相等单位的二氧化碳之系数)。

d. 排放量之加总与分开表列:对于各种范畴的排放量进行加总,而各项排放源

之排放量亦应分开表列出;于「公司温室气体盘查工具」已设定完成,可直

接就计算所得结果引用。

5. 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册之制作

将本年度「公司温室气体盘查工具」所清查而得排放量结果,依「公司温室气体盘查工具」格式填入并制作该年度之温室气体盘查排放清册,存档印出送交召集人核准签核。

6. 减量目标标的与方案之制定与展开

本公司依年度温室气体盘查结果,于管理会议中讨论可能之温室气体减量之排放源,决议提列该年度之温室气体减量目标/标的,并依照质量暨环安卫管理系统中「目标与标的及方案」之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目标、标的与管理方案之制定、展开、实施与检讨。7. 温室气体排放文件与纪录之管理

(1)温室气体排放文件:依照「文件管制程序」登录发行与保存。

(2)温室气体排放纪录:依照「纪录管制程序」实施办理。

(3)为因应将来基准年设定之调整、计算方法之变更,各项相关之原始数据/纪录/单据/档案数据等应规定适当之保存年限,妥善保存,以利追溯应用。

(4)温室气体排放平面图:绘制并保存工厂的温室气体排放平面图。

8. 温室气体盘查报告书之制作、分发与管理

(1)温室气体盘查报告书之制作:参照ISO 14064与温室气体盘查议定书要求,其内容(目录)项目如下:

a. 报告书之组织描述;

b. 报告书之责任;

c. 报告书涵盖期间;

d. 组织边界之陈述与修正说明;

e. 组织的总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分别地以二氧化碳当量(CO2-e)之吨数量化;

f. 若已量化时,组织的总直接温室气体削减,分别地以二氧化碳当量(CO2-e)

之吨数量化;

g. 排除监测与定量之任何温室气体排放源与汇的估算值之陈述与修正说明;

h. 若已量化时,组织和进口或外购电力、热、蒸汽、或其它化石燃料衍生的能

源产品关联之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分别地以二氧化碳当量(CO2-e)之吨数

量化;

i. 若已量化时,组织的其它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分别地以二氧化碳当量(CO2-e)

之吨数量化;

j. 于适当时,来自内部温室气体方案之温室气体排放减量或削减提升,分别地以二氧化碳当量(CO2-e)之吨数量化;

k. 于适当时,来自外部温室气体方案之温室气体排放减量或削减提升,分别地以二氧化碳当量(CO2-e)之吨数量化;

l. 若已建立时,基准年的筛选或对于基准年筛选的任何改变之陈述与修正说明;

m. 若已建立时,基准年的温室气体盘查清册;

n. 任何对于基准年温室气体盘查清册的调整之陈述与修正说明,包括基准年温室气体盘查清册调整政策之须用;

o. 量化方法论之陈述与修正说明;

p. 任何先前使用量化方法论的改变之陈述与修正说明;

q. 排放系数的筛选之陈述与修正说明;

r. 此温室气体报告书系根据「ISO 14064-1:组织排放及削减的量化、监测及报告规范」之宣告;

s. 陈述是否温室气体盘查清册或报告书已被查证,包括查证种类与确认达成等级之声明。

(2)报告书之发行与分发、保存管理版本维持:「温室气体盘查报告书」依据ISO 14064温室气体标准要求,进行温室气体盘查报告书之制作。盘查报告书之发行、保

存管理、与版本维持则依据本公司之「文件管制程序」办理。

五、盘查程序流程图

六、附件

年度排放源鉴别表

制表:审核:主管:

年度排放源活动数据质量管理表

制表:审核:主管:

「排放源鉴别表」填表说明

本温室气体盘查相关窗体之填写系依据国际标准ISO 14064为主,并参酌WBCSD/WRI所制订之「温室气体议定书:公司会计与报告标准, GHG Protocol」进行,请依据下列说明来填写公司排放源之基本资料。

为了能于设定组织边界后,有效管理温室气体,需设定全面性的直接与间接排放源的营运边界,以有效管理温室气体相关之风险。其有关「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之定义说明如下:请填写黄底部份。

1. 直接排放:排放源是由提报单位所拥有或所控制的,如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校车排放。

2. 间接排放:排放的产生源自于提报单位的作业结果,但排放来自其它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

排放源,如外购电力所产生的排放。

若以直接或间接排放(或控制权差异)来区分,可将温室气体排放源区分成下列三大类,本盘查将以范畴一及范畴二来进行温室气体的会计与报告。

范畴一(Scope 1):温室效应气体的直接排放,主要针对直接来自于提报单位所拥有或所控制的资产/设备(排放源)所产生的排放,范畴一针对单位所拥有或控制之排放源亦可分成下列四类,包括下列活动:

●电力、热或蒸汽或其它化石燃料衍生的能源产生的的温室气体排放;

●生物、物理或化学等产生温室气体排放之制程(如实验室);

●拥有控制权下的教职员工生等交通等运输(如单位拥有控制权之交通运输工具);

●逸散性温室气体排放源(故意或非故意的释放,如裂缝或密接触之渗漏、化粪池所排

出的沼气、空调设备所溢出之HFC、或灭火器之渗漏)等。

范畴二(Scope 2):来自于外购的电力、热、蒸汽或其它化石燃料衍生能源产生之温室气体排放,范畴二是针对与进口/外购电力、热或蒸汽的产生所间接排放的温室效应气体来进行计算。为间接排放的一种,一般是指单位因外购之电力、蒸汽、热(自用部份),来自于别人所拥有的资产、设备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范畴三(Scope 3):其它间接排放,范畴三亦为间接排放,除了因外购电力、蒸汽、热等外,其它来自于他人之资产、设备所产生的排放,亦包括任何与单位商业活动有关,但来自于他人资产、设备的排放。包括:员工生的商务旅游、废弃物的委外运输处理;外部支持的活动、单位废弃物掩埋处理所产生之沼气、弃置所产生之排放;员工生之通勤等,都是以范畴三来进行盘查。

「排放源活动数据质量管理表」填表说明

本温室气体盘查相关窗体之填写系依据国际标准ISO 14064为主,并参酌WBCSD/WRI所制订之「温室气体议定书:公司会计与报告标准」进行,请依据下列说明来填写本次盘查之数据质量管理数据:

1. 建筑物/使用型态:依校内建筑物或使用型态别来划分,如全校建筑物,中

央厨房、行政大楼、实验室、体育馆。

2. 负责单位:填写校内负责管控此排放源之部门或单位。

3. 活动数据1:指校内最接近实际产生温室气体之排放源的原(燃)物料年

使用量之数据,其相关数据填写说明如下:

(1)年用量:系指产生温室气体之排放源的原(燃)物料年使用量。

如电力、冷媒、汽油、及其它原(燃)物料等之年度使用量。

(2)单位:原(燃)物料年使用量之数据单位,如度(KWH)、公升、立方公尺、公吨等,但此处所填单位需与排放系数单位一致,以

免计算时造成错误。

(3)数据来源:统计原(燃)物料年使用量数据之窗体名称,如能源平衡表、月收发统计表、收据、发票、操作纪录或请购单等。

(4)保存单位:统计原(燃)物料年使用量窗体之保存部门或单位,如保管组、总务处、会计室、事务组、体育组等。

(5)数据质量:指校内对于此活动数据之计量工具及其校正状况,即数据质量准确度,如自行推估、流量计,每半年自行校正一次、

地磅,每年外校一次、由填充量统计等。

4. 活动数据2:指校内除活动数据1外,另可统计产生温室气体之排放源的

原(燃)物料年使用量之数据,其相关数据填写说明如下:

(1)年用量、单位、数据来源、存放单位等,同「3. 活动数据1」之填表说明。

(2)差异说明:说明活动数据2与活动数据1发生差异之原因,如目视误差、统计误差等。

*各部门或单位如有多个数据来源,应分别填写其数据来源,以便交叉比对活动数据,确保活动质量。

ISO14064碳盘查: 建立企业的碳排放管理体系

ISO14064碳盘查:建立企业的碳排放管理体系 ——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背景: 气候变化已经从国际谈判层面进入了商业部门的视野,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国际品牌商、消费者重视,一些著名品牌和厂商已经开始行动甚至联合起来,在其组织内部或外部供应链上实施和推动碳管理。投资机构也已着手委托权威组织对其投资的产业进行温室气体风险评估。企业的碳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商业价值链上的重要指标。 碳盘查是指以政府、企业等组织为单位,计算其某一时间段内,在运营和生产活动中各环节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也称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GHG Inventory)。 ISO 14064碳盘查 ISO 14064由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06年发布,是一个用于自愿量化与报告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标准。适用于企业和组织对碳排放进行监测、计算、报告和核实,帮助企业和组织建立起碳排放管理体系并有针对性的做出减排措施。 作为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组织层面碳排放管理工具,ISO 14064能够帮助企业有效应地管理自身的温室气体风险以增强利益相关者(包括投资者、客户和消费者)的信心,应对以下的碳管理需要: 满足客户需求 目前,很多跨国企业已经从供应链着手,将温室气体管理其纳入公司的采购标准和供应商考核标准。基于ISO 14064碳盘查的实施将有利于应对上游采购商的考核要求。 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目前,资本市场已将温室气体资产或负债作为一个考核指标,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正面临更高的温室气体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可将温室气体信息及管理绩效纳入企业年报或社会责任报告,增强投资者信心,体现企业责任。 降低融资成本 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面向主动采取行动进行节能减排的企业;上市企业的融资,必须符合企业日益严格的气候变化政策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温室气体管控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落实减排,降低成本,获取潜在收益 通过实施ISO 14064,摸清排放家底,找出节能减排的环节和空间并实施减排措施,同时降低运营成本。为参与碳交易、获取潜在经济收益奠定碳管理能力基础。 1、 CDP,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碳披露项目; 上市企业回应碳披露项目 2、 GRI,Global Report Institute 全球报告倡议; 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

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有效地对本公司温室气体进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及管理。 三、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公司温室气体管理。 四、定义 温室气体(GHG Greenhouse Gas): 指任何会吸收和释放红外线辐射并存在大气中的气体。京都议定书中控制的6种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 、氢氟碳化合物(HFCs) 、全氟碳化合物(PFCs) 、六氟化硫(SF6)。 五、实施流程 流程: 组织和运营边界设定----选择基准年----确认与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1、组织和运营边界 为了有效地对温室气体进行管理,设定包括直接和间接排放的运营边界有助于公司更好地管理温室气体排放的全部风险,利用好价值链上的机会。针对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设定了三个“范围”。它们共同提供管理和减少直接和间接排放的全面温室气体核算框架。

范围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出现在公司持有或者控制的排放源,例如公司持有或者控制的钎焊、车辆等产生的燃烧排放。 范围2:电力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2核算公司消耗的采购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采购电力的定义是通过采购或者其他方式进入公司组织边界的电力。这部分的排放实际上出现在电力生产设施。 范围3: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3是选择性的报告类别,允许对所有其他间接排放进行处理。范围3的排放是公司活动的结果,但出现在非公司持有或者控制的排放源。例如提炼和生产采购的原材料、运输采购的燃料,以及使用出售的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排放。 通常情况下,建议公司至少对直接排放(范围1)和使用电力造成的间接排放(范围2)进行核算,这也是大多数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倡议的要求。 2、选择基准年 公司可以选择一个基准年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目的也是为了今后进行比较。选择基准年的原则是公司有可靠数据的最早相关时间点。 公司制定一个重新计算基准年排放量的政策也同样重要,如果数据、报告边界、计算方法或有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那么需要重新计算基准年排放量。 3、确认与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公司在确定组织和运营边界以及基准年后,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确认温室气体排放源

减少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程序 EICC 版

减少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程序 1、目的 做好本公司节能减排温室气工作,在公司发展的同时,为环境保护做贡献。 2、范围 本程序所规定的范围为本公司的日常运作范围。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按照本文件要求,在本公司运作过程中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3.2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排放源的识别及数据收集方面的工作给予支持。 4、定义 无 5、内容 管理方针和理念 成立环保管理系统(EMS),促进和管理一切环保减排的目标和政策; 生产运作时,对环境的伤害和风险减至最低; 在主要的环节中减少对能源、原料、水、电能等的消耗; 确定要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要求; 提供给客户和第三方的环保和减碳排放的信心; 提高所有员工对环保和减排的学习和重视; 最大化有效地使用所有资源; 建立一个良好的、有责任的环保形象企业。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确定工厂和供应商的最主要温室气体排放的源头; 重点处理在生产时工厂能控制的排放气体; 收集有关数据,作分析、处理和定立目标等依据。 减少能源消耗 尽可能少用空调,多开关窗户,控制工厂的温度; 检查和监控室内的温度、湿度,用以确定如何控制空调的温度; 照明灯要正确使用,尽可能使用窗外的自然光源; 经常和定期检查和保养所有影响能源效用的设备; 所有生产的机器,下班后要立刻关机,没有工人使用的机器要把电源关上,避免机器空转而浪费能源;

使用节约类型的生产机器,增加能源效益。 废料处理 把生产所产生的废料减至最少; 把所有废料和垃圾分类存放; 把所有收集的废料尽量循环利用; 一定要按当地的法律法规搬运、丢弃和处理。 水的使用 在生产过程中减少用水,节约用水; 检查所有水管是否有破损; 最大化使用水的功能; 洗手间使用完后要及时关闭水龙头。 控制环境污染 遵守当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污染空气、水源,不发出噪音和难闻有害的气味,合法地排放所有废弃物; 努力减少使用化学品; 通过采购和合理安排生产方法,降低工业的废料数量和气体排放。 6、相关文件 无 7、相关记录 无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1标准编制的目的及意义 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是关系到全人类命运的议题,国际社会纷纷采取措施应对。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前夕,中国政府宣布了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GHG)排放的行动目标:即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国首个自愿碳减排标准——“熊猫标准”也在哥本哈根会议期间发布,这标志着国内碳交易市场即将启动。 目前,国际通行的碳排放计算标准主要包括:CDM(清洁发展机制)、GS(黄金标准)、VCS、VER+、VOS、CCX、CCBS、Plan Vivo System等,其中自愿碳减排市场较常用到的是VCS、VER+等少数几个标准。这些标准都是基于项目层面,不适用于全面核算组织层次的排放量。2006年3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了ISO14064标准,其中ISO14064—l:2006《温室气体——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用于指导政府和组织量化、报告和核查温室气体的排放。然而,ISO14064—l标准并未涉及具体的操作方法,也无法完全适应中国国情的需要。国内关于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标准尚未制定,与标准相配套的计算方法仍处于开发阶段。在这一历史时机编制《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的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在于: (1)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服从并服务于我国政府提出的单位GDP碳排放量考查的要求; (2)针对湖南省行政区划内不同行业组织的特点,全面计算和审核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操作性强; (3)为组织特别是企业建立单位产值碳排放强度记账提供依据,使企业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的采取适当的减排措施; (4)随着国内相关政策法规的逐步制定与实施,碳交易将成为促进我国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本标准将作为碳交易过程中的基础工具发挥重要的意义; (5)本标准的制定将为我国其他地区的碳交易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建立提供理论基础和借鉴经验。 2标准编制过程 2.1 任务来源 温室气体计算是温室气体考核和交易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服务于我国政府提出的碳排放量考查要求,审核湖南省不同行业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湖南省科技厅批准了《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方法学开发》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0FJ3070),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度湖

温室气体管理规定

温室气体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有效地对本公司温室气体进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及管理。 三、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公司温室气体管理。 四、定义 温室气体(GHG Greenhouse Gas): 指任何会吸收和释放红外线辐射并存在大气中的气体。京都议定书中控制的6种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 、氢氟碳化合物(HFCs) 、全氟碳化合物(PFCs) 、六氟化硫(SF6)。 五、实施流程 流程: 组织和运营边界设定----选择基准年----确认与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1、组织和运营边界 为了有效地对温室气体进行管理,设定包括直接和间接排放的运营边界有助于公司更好地管理温室气体排放的全部风险,利用好价值链上的机会。针对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设定了三个“范围”。它们共同提供管理和减少直接和间接排放的全面温室气体核算框架。 范围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出现在公司持有或者控制的排放源,例如公司持有或者控制的锅炉、车辆等产生的燃烧排放。 范围2:电力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2核算公司消耗的采购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采购电力的定义是通过采购或者其他方式进入公司组织边界的电力。这部分的排放实际上出现在电力生产设施。 范围3: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3是选择性的报告类别,允许对所有其他间接排放进行处理。范围3的排放是公司活动的结果,但出现在非公司持有或者控制的排放源。例如提炼和生产采购的原材料、运输采购的燃料,以及使用出售的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排放。 通常情况下,建议公司至少对直接排放(范围1)和使用电力造成的间接排放(范围2)进行核算,这也是大多数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倡议的要求。 2 、选择基准年 公司可以选择一个基准年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目的也是为了今后进行比较。选择基准年的原则是公司有可靠数据的最早相关时间点。 公司制定一个重新计算基准年排放量的政策也同样重要,如果数据、报告边界、计算方法或有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那么需要重新计算基准年排放量。 3、确认与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公司在确定组织和运营边界以及基准年后,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低碳发展目标任务,推动我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绿色低碳发展国际潮流,把低碳发展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强化低碳引领,推动能源革命和产业革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显著增强。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力争部分重化工业2020年左右实现率先达峰,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运行,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减污减碳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二、低碳引领能源革命 (一)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发展格局。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

GHG温室气体盘查管理程序

ISO14064温室气体盘查管理程序 1目的 1.1为使得公司温室气体排放盘查数据与来源符合相关性、一致性、完整性、透明度与精确度的原则,特制定本程序,规定了侨锋线路板公司温室气体盘查的范围和要求,对相关的责任部门给出了具体的盘查要求,为公司提供准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确保计算方法和数据统计的一致性。 1.2温室气体盘查依据ISO14064-1的要求执行,并对各计算数据的来源做清晰说明,提供盘查报告书和盘查清册。 2范围 2.1 适用于在公司的运营边界内做温室气体盘查。适用于公司内与温室气体排放源盘查、数据收集、数据保管等作业相关的部门。在无特殊要求时,仅做范畴1和范畴2的盘查。 2.3温室气体盘查依据ISO14064-1的要求执行,并对各计算数据的来源做清晰说明,提供盘查报告书和盘查清册。 3 职责 3.1GHG气体(Greeenhouse gas ) 3.1.1温室气体(GHG):自然与人为产生的大气气体成分,可吸收与释放由地球表面、大 气及云层所释放的红外线辐射光谱范围内特定波长之辐射。在ISO14064-1中定义的六种 温室气体一般包括二氧化碳(CO 2)、甲烷(CH 4 )、氧化亚氮(N 2 O)、氢氟碳化物(HFC S )、 全氟碳化物(PFC S )及六氟化硫(SF 6 )。任何构成大气的气体,其会吸收或释放红外线辐 射。 3.1.2温室气体源(greenhouse gas source ):释放温室气体进入大气的实体单元或过 程。 3.1.3温室气体排放与移除量(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nd removal):在特定期间内排放到大气与自大气中移除的温室气体总质量。 3.1.4温室气体排放或移除系数(greenhouse gas emission or removal factor)与温室气体排放或移除活动数据有关的数据,可包括一种氧化成分。 3.2 GHG小组职责 3.2.1品质部: 3.2.1.1由品质部体系工程师负责按照本程序起草、修订温室气体报告书,并交公司最

温室气体控制管理规定

制/修订履历表

1 目的: 规范公司温室气体管理工作,符合《深圳市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规范与指南标准》要求,使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与报告能符合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与透明性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2.1 公司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核查、温室气体量化报告编制与温室气体内审相关的活动均适用。 3 名词定义: 3.1 组织 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上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ISO 14064-1:2006 定义2.22] 3.2温室气体greenhouse gas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份。 注:一般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六类。[ISO 14064-1:2006 定义2.1] 3.3 温室气体源greenhouse gas source 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的物理单元或过程。ISO 14064-1:2006 定义2.2] 3.4温室气体排放greenhouse gas emission 在特定时段内释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ISO 14064-1:2006 定义2.5] 3.5 温室气体排放因子greenhouse gas emission factor 将活动数据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联的因子。[改写ISO 14064-1:2006 定义2.7] 3.6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direct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ISO 14064-1:2006 定义2.8] 3.7 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energy indirect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组织消耗的外购电力、热、冷或蒸汽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ISO 14064-1:2006 定义2.9] 3.8 其它间接温室气体排放other indirect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因组织的活动引起的,而被其它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但不包括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ISO 14064-1:2006 定义2.10] 3.9 温室气体活动数据greenhouse gas activity data 产生温室气体排放活动的定量数据。注:温室气体活动数据例如能源、燃料或电力的消耗量,物质的产生量、提供服务的数量或受影响的土地面积。[改写ISO 14064-1:2006 定义2.11] 3.10 温室气体声明greenhouse gas assertion 责任方所作的宣言或实际客观的陈述。 注 1:温室气体声明可以针对特定时间,或覆盖一个时间段。 注 2:责任方做出的温室气体声明宜表述清晰,并使核查者能根据适用的准则进行一致的评估或测量。 注 3:温室气体声明可通过温室气体报告的形式提供。 [改写ISO 14064-1:2006 定义2.12] 3.11 温室气体信息管理体系greenhouse gas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用来建立、管理和保持温室气体信息的方针、过程和程序。[改写ISO 14064-1:2006 定义2.13] 3.12 温室气体清单greenhouse gas inventory 组织的温室气体源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总的。[改写ISO 14064-1:2006 定义2.14] 3.13 温室气体报告greenhouse gas report 用来向目标用户提供的有关组织温室气体信息的专门。注:温室气体报告中可包括温室气体声明。 [ISO 14064-1:2006 定义2.17]

管理制度-碳排放核查机构管理办法

附件2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保障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的有序运行,确保核查工作科学合理、高效公正,根据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是指对参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二氧化碳排放报告进行真实性、准确性核实查证的服务机构。核查行业领域包括:热力生产和供应、火力发电、水泥制造、石化生产、服务业、其他工业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及人员的活动,以及对核查机构、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委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核查活动的核查机构及核查人员(以下简称核查员)进行备案、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每年1月1日至2月28日,市主管部门受理核查机构与核查员的备案申请及核查行业领域变更申请。 第六条申请备案的核查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万人民币以上,近两年法人年检均合格。 (二)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核查工作办公条件,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经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或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核查机构,或经国家及北京市推荐的节能量审核机构;且近三年在国内完成的CDM或自愿减排项目的审定与核查、ISO14064 企业温室气体核查、节能量审核等领域项目总计不少于10个。 (四)对无上述(三)款规定的核查或审核经历的特定行业机构,应在温室气体减排领域内独立完成至少2个国家级课题或本市市级课题,或自主开发至少3个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五)具备健全的核查工作相关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明确管理层和核查人员的任务、职责和权限;明确至少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核查工作负责人;明确保密管理、核查人员管理、核查活动管理、核查文件管理、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不符合及整改措施处理等相关规定。

GHG温室气体控制程序

温室气体控制程序 1 目的: 规范公司温室气体管理工作,符合ISO14064-1标准要求,使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与报告能符合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与透明性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核查、GHG报告书编制与GHG内审相关的活动适用。 3.名词定义: 3.1 温室气体: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份。注:GHG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及CFCS,HCFCS。 3.2 GHG源:向大气中排放GHG的物理单元或过程。 3.3 GHG汇:从大气中清除GHG的物理单元或过程。 3.4 GHG库:生物圈、岩石圈或水圈中的物理单元或组成部分,它们有能力储存或收集GHG汇从大气中GHG。清除的GHG,或者直接从GHG源捕获 注1:GHG库在特定时间点的含碳量(以质量计)可称为GHG库的碳库存。 注2:一个GHG库可将其中的GHG转移到另一个GHG库。

注3:GHG捕获和贮存是指在GHG进入大气层以前从GHG源将其收集,并将收集的GHG贮存到GHG库 3.5 GHG排放:在特定的时段内释放到大气中的GHG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 3.6 GHG清除:在特定时段内从大气中清除的GHG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 3.7 GHG排放因子,GHG清除因子:将活动数据与GHG排放或清除相关联的因子。 注:GHG排放和GHG清除因子可包含氧化因素。 3.8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组织拥有或控制的GHG源(2.2)的GHG排放。 注:本标准从财务和运行控制的角度确定组织运行的边界。 3.9 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组织所消耗的外部电力、热力或蒸汽的生产而造成的GHG排放。 3.10 其它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因组织的活动引起的,而被其它组织拥有或控制的GHG源(2.2)所产生的GHG排放,但不包括能源间接GHG排放。 3.11 温室气体活动水平数据:GHG排放或清除活动的测量值。 注:GHG活动数据例如能源、燃料或电力的消耗量,物质的产生量、提供服务的数量或受影响的土地面积。 3.12 全球变暖潜值:将单位质量的某种GHG在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度的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度影响相关联的系数。

2020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落实方案

2020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推进新的产业革命的重大机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综合运用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碳汇等多种手段,开展低碳试验试点,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大幅度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到20xx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年下降17%。控制非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和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形成。通过低碳试验试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省区和城市,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推广一批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综合运用多种控制措施 (三)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进一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准入门槛,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制度,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制定并落实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xx 年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提高到47%和8%左右。 (四)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加快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完善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加快节能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节能能力建设。到20xx 年,形成3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年下降16%。 (五)积极发展低碳能源。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煤炭清洁利用,鼓励开发利用煤层气和天然气,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发展核电,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促进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推广应用。到20xx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到11.4%。

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控制程序(GHG排放管理程序)及公司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清单

1、目的:

3.9 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组织所消耗的外部电力、热力或蒸汽的生产而造成的GH(排h 放。 3.10 其它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因组织的活动引起的,而被其它组织拥有或控制的GHG源所产生的GHC排放,但不包括能源间接GHC排放。 3.11温室气体活动水平数据:GHG^h放或清除活动的测量值。 注:GHG舌动数据例如能源、燃料或电力的消耗量,物质的产生量、提供服务的数量或受影响的土地面积。 3.12 全球变暖潜值:将单位质量的某种GHGS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度的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度影响相关联的系数。 3.13 二氧化碳当量:在辐射强度上与某种GHGS量相当的二氧化碳的量。 注1:GHGC氧化碳当量等于给定气体的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值。 注2:附录C给出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所提供的全球变暖潜值。 3.14基准年:用来将不同时期的GHG^h放或清除,或其它GHGI关信息进行参照比较的特定历史时段。 注:基准年排放或清除的量化可以基于一个特定时期(例如一年)内的值,也可以基于若干个时期(例如若干个年份)的平均值。 3.15设施:属于某一地理边界、组织单元或生产过程中的,移动的或固定的一个装置、一组装置或生产过程。 3.16保证等级:目标用户(2.24 )要求审定(2.31 )或核查(2.35 )达到的保证程度。 注1:保证等级是用来确定审定员或核查员设计审定核查计划的细节深度,从而确定是否存在 实质性注2:保证等级可分为两类,即合理保证等级和有限保证等级。不同的保证等级,其审定或核查陈述的措辞也有区别。 3.17不确定性:与量化结果相关的、表征数值偏差的参数。上述数值偏差可合理地归因于所量化的数据。 注:不确定性信息一般要给出对可能发生的数值偏离的定量估算,并对可能引起差异的原因进行定性的描述。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国务院 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低碳发展目标任务,推动我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绿色低碳发展国际潮流,把低碳发展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强化低碳引领,推动能源革命和产业革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显著增强。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力争部分重化工业2020年左右实现率先达峰,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运行,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减污减碳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二、低碳引领能源革命 (一)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

浙江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 核查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的管理,规范核查活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7号令)、《浙江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6〕70号)和《浙江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7〕31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 第三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机构的遴选以及核查机构和核查人员的监督管理。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承担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技术支撑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核查机构,是指满足核查所具备的能力,根据规定的核查规则、技术标准和程序要求,对本省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核查,出具独立的核查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机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包括: (一)符合国家确定的纳入碳排放权交易标准且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或单独核算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 (二)符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非碳交易纳入企业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单独核算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 第六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择优确定核查机构,开展核查工作。 第七条核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遵循“客观独立、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专业严谨”的原则开展工作,保证核查资料采集完整、核查过程标准规范、核查结果真实准确、核查工作按时完成。 第八条核查机构应当按照签订协议、核查准备、文件评审、现场核查、核查报告编制、内部技术评审、核查报告交付及记录保存等8个步骤开展核查。 第九条核查机构应当在接受委托后及时确定具备能力的核查组长和核查员组成核查小组。 第十条核查机构在出具核查报告之前,应当经过内部独立于核查组成员的技术评审。核查机构应当确保技术评审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相应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及从事审核活动的技能。 第十一条核查机构在开展核查工作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核查活动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外包; (二)不得参与受核查重点企(事)业单位任何与碳资产

BSCI碳排放减少控制程序

1.目的 1.1 为有效控制本企业碳排放,保护环境。 1.2 指导各部门实现控制碳排放的方法和途径。 2.范围 与本企业内所有与碳排放相关联的生产活动。 3.权责 3.1由行政主管会同各部门负责人制度碳排放目标的制定 3.2由行政主管对碳排放减少目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评核其有效性; 4.程序 4.1成立碳排放评估小组。 4.1.1碳排放政策由BSCI管理者代表制订。 4.1.2遵守适用于本企业的有关碳排放的法律法规。 4.1.3 对企业所有员工进行碳排放相关知识的普及和培训。 4.2减少碳排放的途径和方法 4.2.1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流程和作业过程进行优化,控制容易产生温室气体的作业环节, 提供工作效率,减少作业时间。 4.2.2对能源效应的影响,规定夏季空调开放条件,对利用自然条件控制工作场所温度。 4.2.3安装温湿度计记录工作场所温湿度,来调整空调开启的时机和温度的高低。 4.2.4在不影响作业和质量检查的条件下,主动打开和关闭照明灯。 4.2.5避免设备空转费电。 4.2.6 定期检查和维护照明设备和电闸电线,预防跑电漏电。 4.3水资源的使用 4.3.1使用节能型水龙头,检查水管,杜绝跑水漏水。 4.3.2卫生间使用完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 4.3.3 每月记录评估水量指标,发现超过指标,及时纠正解决。 4.4废料处理 4.4.1控制生产过程中废料的产生。 4.4.2 实行垃圾分类,标识,存储。 4.4.3 按照垃圾处理程序和法规处置废料和垃圾。

4.5记录和改进 4.5.1对能够定量记录的指标按时记录保存,比如,作业场所每天的温湿度,工厂每月电 费,水费的记录,保存作业场所环境测试报告。 4.5.2根据数据分析,与本企业碳排放指标对比,超出范围,立即启动自查自纠措施。5.参考文件 略 6.相关表单 6.1 《温湿度记录表》 6.2 《水费电费记录表》 6.3 《环境监测报告》(以环保部门正式测试报告为准)

ISO14064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及咨询简介

一、什么是ISO14064温室气体盘查体系? 大家经常都说全球变暖的罪魁祸首是温室气体,那温室气体到底是指什么气体呢,是指一种气体还是多种气体呢?其实,温室气体是指能反射太阳辐射光,而使地球温度逐渐升高的的这样一类气体,这类气体有很多种,但在ISO14064温室气体盘查体系中所指的温室气体主要有6种。ISO14064是一个用于自愿核实温室气体(GHG)排放报告的国际标准。随着有关GHG监测、报告和核实的规定性或强制性计划(Scheme)的出现,处于这些计划之外的组织日益希望能监测并报告他们的气体排放情况(通常把这称为组织的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为响应这一需求及提供一个国际标准以自愿地核实这些报告,ISO14064应运而生。 二、ISO14064温室气体盘查体系具体内容为哪些? ISO14064:2006是一个由三部分组成的标准,其中包括一套GHG计算和验证准则。该标准规定了国际上最佳的温室气体资料和数据管理、汇报和验证模式。人们可以通过使用标准化的方法,计算和验证排放量数值,确保1吨二氧化碳的测量方式在全球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这样使排放声明不确定度的计算在全世界得到统一,最终用户群(如政府、市场贸易和其他相关方)可依靠这些数据并进行索赔。构成标准的三个部分是: 2.1ISO14064第一部分详细规定了设计,开发,管理和报告的组织或公司GHG清单的原则和要求。它包 括确定温室气体排放限值,量化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清除并确定公司改进温室气体管理具体措施或活动等要求。同时,标准还具体规定了有关部门温室气体清单的质量管理、报告、内审及机构验证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和指南。 2.2ISO14064第二部分着重讨论旨在减少GHG放量或加快温室气体的清除速度的GHG项目(如风力发电或 碳吸收和储存项目)。它包括确定确定项目基线和与基线相关的监测、量化和报告项目绩效的原则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程序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使本公司之温室气体排放盘查与报告,能符合ISO 14064准则之相关性、一致性、完整性、透明度与精确度等原则,特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与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搜集、计算、报告书制作与查证作业之相关部门。 三、定义 1. 温室气体:任何构成大气的气体,其会吸收或释放红外线辐射。在指ISO 14064定义之六种温室气体一般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氟氢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 2. 二氧化碳当量(CO2-e):比较一项温室气体相对于二氧化碳的辐射效能之单位。一般计算时,使用特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乘上其全球暖化潜势。 四、作业说明 1. 成立温室气体盘查与自愿减量推行小组 「温室气体盘查与自愿减量推行小组」成立如下图组织编制,相关职务说明如下: (1)召集人:监督温室气体减量小组运作,由安委会(EHS委员会,以下简称

安委会)主任担任。 (2)执行秘书:由环境管理人员担任 a. 负责召集相关组长并组成内部查证小组。 b. 监督并提供执行温室气体减量之人力资源支持。 c. 规划公司内温室气体相关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配合一切温室气体相关事务,为连络主要窗口。 d. 制作温室气体盘查清册及报告书。 (3)执行委员:于盘查报告书完成后进行查核之工作,人选为各部门主管代表之。 (4)各组成员:负责进行温室气体盘查、数据搜集、排放量计算、排放量计算与制作文件与报告书。

2. 组织边界设定 (1)组织边界之设定原则:参考ISO 14064与温室气体盘查议定书之要求建议以控制权为组织边界之设定原则,其设定之依据为控制(权),对于其所管理或营运控制下之设施,组织拥有百分之百温室气体排放与/或削减量。 (2)对于公司组织边界设定则以本公司地理边界为主要组织边界。 3. 排放温室气体种类 公约列管之温室气体主要有6种,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氟化烃(HFCs)、全氟化烃(PFCs)以及六氟化硫(SF6)等。 4. 温室气体排放源鉴别及排放量计算 (1)基准年设定与调整 a. 基准年设定:以盘查作业开始之2009年度为基准年。 b. 基准年调整原则:依据以下原则办理。而基准年排放量的调整应溯及既往,以允许公司进行特殊的变动调整。 当排放源的所有权∕控制权发生转移时,基准年的排放量应进行调查。 当计算方法有所改变,进而导致在计算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有重大变动时,基准年排放量应随之调整。 (2)温室气体排放源范畴界定:所有温室气体排放源之清查与范畴界定原则如下。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泰州市彩虹装饰工具有限公司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目录 一、概念 ` 以政府、企业等为单位计算其在社会和生产活动中各环节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称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二、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目的 通过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 有利于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全面掌握与管理 2. 提高社会形象 3. 对于确认减排机会及应对气候变化决策起重要参考作用 4. 发掘潜在的节能减排项目及CDM项目 5. 积极应对国家政策及履行社会责任 6. 为参与国内自愿减排交易做准备 三、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程序 《

对于需要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政府及企业,首先要根据政府及企业的特点开放专门的编制指南,然后再根据该指南进行数据搜集及计算。再根据计算结果进行相关分析,使决策者对该政府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更加一目了然。最后为了证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可靠性,需要选定有资格的核查机关对排放清单进行核查。 为了方便政府和企业对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管理,跟据需要,还可以为其温室气体排放创建数据库,以方便随时查询与更新。 具体程序如下: 一、开发编制指南 1.碳排放计算标准 2.计算方法学开发 3.收集相关文献资料 二、排放计算 1.资料收集 2.温室气体排放计算 ! 三、编写报告 1.排放结果分析 2.根据开发的编制指南编写报告 四、核查 1.选定有资格的核查机关 2.对排放清单进行核查 四、温室气体排放分类 为了更加明确温室气体的排放情况,以及为了避免重复计算,温室气体排放分为直接排放(SCOPE1),基于电热或热能使用的间接排放(SCOPE2)和其他间接排放(SCOPE3)。

温室气体GHG内部审核程序

温室气体GHG内部审核程序 1. 目的: 制定书面化温室气体排放量内部审核作业程序以利执行,并确认是否符合温室气体盘查系统规划事项及实施与维持之情形。 2. 范围: 凡本公司与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搜集、计算、报告书制作与审核作业之相关部门。 3. 作业说明: 3-1.审核前作业: 3-1-1.由环安/品管部负责规划年度审核之时程,每年至少执行一次审核。 3-1-2.由品管部负责填写温室气体内部审核实施计划经主任委员核准后执行。3-1-3.由品管部将温室气体内部审核计划于执行审核前送达受审核单位及审核人员,通知各部门该次审核时程。 3-1-4.温室气体内部审核小组召集人由公司认可具内部审核资格者担任之,其审核成员乃其审核程序项目和本身工作职责无直接关系,且实施审核前,新任审核人员应先由公司安排适当的培训课程。 3-2.执行审核: 3-2-1.审核小组得与受审核单位相关人员作简短会议,以确认审核目的,范围与时程等相关事宜。

3-2-2.审核人员进行审核时,应将实际上所发现问题点,记载于温室气体内部审核报告之内部审核项目中。 3-2-3.审核缺失判定:审核员经审核发现之问题点时,请做成以下判定: 3-2-3-1.建议事项:系指该缺失对盘查管理系统的有效施行目前尚未造成重大冲击或影响者,通常为情节较为轻微,或偶发性,或执行上的疏失之类。 3-2-3-2.不符合事项:系指该缺失对盘查管理系统的有效施行有明显影响或具有重大冲击或影响者。 3-2-3-3.当审核行动完成后,审核员应将此次审核结果于审核结束会议说明此次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点,与受审核单位人员沟通与了解。 3-2-4.审核结果,将其记录于温室气体内部审核报告内,经判定为建议事项或不符合事项等并限期提出改善矫正预防措施。 3-2-5.审核缺失处理方式 3-2-5-1.建议事项,由受审核部门负责提列改正或矫正措施。 3-2-5-2.不符合事项,由受审核部门负责提列矫正或预防措施。 3-2-6.审核缺失改善情形之确认与追踪 3-2-6-1.受审核单位应对建议或不符合事项于一星期内填好相关矫正/预防措施及预计改善完成日。 3-2-6-2.审核小组依内部审核报告之矫正/预防措施及预计改善完成日进行复检。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