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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本章提示:

1.本章在考试中以客观题为主,所占比重在4分左右。本章内容与2009年的教材第一章比较基本未做调整。

2.重点内容:法律行为;诉讼时效;代理。

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理论

知识点1:法律的特征

一、法律的特征

(一)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3.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法律的定义:指反映一定物质条件下的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赋予社会关系的主体相应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二)法律与道德

联系区别

(1)法律意识与道德观念具有同一属性而相互联系;(1)法律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

(2)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调整范围有所重叠而相互包容:一般来说,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培养和倡导的行为。(2)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并且强调两者的平衡;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3)法律规范是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宣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责等手段。

知识点2:法律规范

二、法律规范

(一)法律规范的含义

1.法律规范的含义

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国家意志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2.法律规范的特点

(1)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

(2)规定普遍的行为模式,具有可重复适用性以及适用的普遍性;

(3)可操作性较强,确定性程度较高。

(二)法律规范的种类

1.按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可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2.按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3.按照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范分为:

(1)确定性规范:无须援引或参照其他规范。

(2)非确定性规范:无具体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须援引或参照其他规范。

点睛:法律规范分类容易以小案例的形式考选择题。

例:“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否则,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该法律规范属于()

A.义务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强制性规范

E.任意性规范

答案:AD

(三)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一般由假定、模式、后果三个部分构成。

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适用该法律规范的情况和条件。

模式,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允许人们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要求做什么的部分,实际上即为规定权利、义务的行为规则本身。

后果,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在违反本规范时,将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包括肯定性和否定性后果。

点睛:例如这样一个法律规范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否则,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其中:“纳税人”是假定,相当于“如果你是纳税人……”;

“应当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是模式,相当于“则应当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否则,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是后果。

知识点3:法律渊源和法系

三、法律渊源和法系

(一)法律渊源

法律渊源制定机关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行政法规(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部门规章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际条约或协定国家之间

(二)法系

1.法系

法系是在对一国法律制度或体系的分类标准。

划分法系的依据:历史渊源、历史传统、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

2.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1)大陆法系

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成文法系,承袭罗马法传统。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

荷兰、葡萄牙等及拉丁美洲、亚洲的一些国家。

(2)英美法系

又称普通法法系、判例法系、海洋法系,承袭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传统。包括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等,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

3.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

(1)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表现为成文法;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包括制定法和判例法。(2)法官权限不同。大陆法系法官只能援引法律,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法官可援引法律或判例,一定范围可创造法律。

(3)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中心的纠问程序;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诉讼参加人为中心的对抗式(或诉辩式)程序。

知识点4:法律体系

四、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含义。

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部门主要有: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如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

2.刑法

3.行政法,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政府采购法;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等

4.民商法,如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等。

5.经济法,如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

6.社会法,如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等。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

知识点5:法律关系

五、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概述

法律关系,是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

特征:

1.法律关系是一种意志关系,属于上层建筑。

2.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并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

公民和法人要能够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就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即具有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

1.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

2.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自然人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

(1)完全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

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的。法人一经依法成立,就同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一经依法撤销,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就同时消灭。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权利人行使权利依赖于义务人承担义务

(3)权利的行使有一定界限,不能滥用权利而损害义务人的利益。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

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物

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它可以是自然物,也可以是劳动创造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如公民肖像、名誉,法人名称等。

4.智力成果

(五)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现象。通常划分为人的行为和事件。

1.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者现象。

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件:

(1)人的出生与死亡(引起民事主体资格的产生与消灭)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3)时间的经过

2.人的行为,是指人们有意识的活动、能够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1)法律行为,以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

(2)事实行为,不以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

六、经济法和经济法体系

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七、本书的体系

了解。

第二节法律行为制度

知识点6:法律行为理论

一、法律行为理论

本教材中经常使用的几个概念的关系:

民事行为是表意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行为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特征:

1.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2.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

3.合法行为

(二)意思表示

(三)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区分的意义:

单方法律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立遗嘱、委托授权、放弃继承、追认无权代理等行为,都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多方法律行为是基于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各种签约行为、联营行为都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2.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区分的意义:

(1)确定行为性质。法律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只能是有偿,有些必须是无偿,前者如买卖,后者如赠与。

(2)认定行为效力。有偿法律行为若显示公平,受损害方可请求变更或撤消;而无偿法律行为不存在显示公平。

(3)确定行为人的责任。一般有偿法律行为责任重于无偿法律行为。

(4)主张撤销权。一般有偿法律行为,强调受让人明知,而无偿法律行为不强调明知。(5)对当事人的行为能力要求不同。有偿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无偿法律行为则无此要求。

3.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区分的意义:不要式法律行为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民事行为的形式;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取纺锭形式。

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区分的意义:

从法律行为的存废由主法律行为决定,主法律行为不存在,从法律行为就不能存在。

知识点7: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二、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法律行为的成立

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当事人、意思表示和标的。

(二)法律行为的生效

1.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链接:

合同法: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法律行为有效的形式要件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1)口头形式

如当事人之间当面交谈、电话联系等。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各种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3)推定形式

通过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使得他人可以推定其意思表示。如超市购物,向售货员交付货币即表明购买的意思。

(4)沉默形式

沉默形式,即以消极不作为形式进行意思表示。

只有法律有明文规定或当事人双方有约定时,才可以将行为人的沉默作为一种意思表示。点睛:

例如,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知识点8:无效民事行为

三、无效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特征: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

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主要有:

(1)定金条款。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2)流押或流质条款。

链接:

质权人(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3)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

(4)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区分情况处理:

(1)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消合同。

(2)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3)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区分情况处理:

(1)因胁迫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消合同。

(2)因胁迫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或无效合同。

(3)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

区分情况处理:

(1)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消合同。

(2)因乘人之危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6.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9.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知识点9: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四、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概述

1.意思表示不真实(不一致或者不自由)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比较:

(1)效力状况不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已经生效;无效民事行为当然无效,自始无效。

(2)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由有撤销权的人提出,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无效民事行为,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主动干预。

(3)行为效果不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撤销权的人可以选择撤销,也可以选择不撤销或者选择变更,可撤销行为一旦被撤销,其法律后果和无效民事行为是一样的,自始无效;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

(4)行使时间不同。具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无效民事行为无此限制。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2.因显失公平而为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三)撤销权

1.撤销权属于形成权。

2.并非所有当事人都有撤销权,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撤销权。

3.撤销权的意思表示应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4.具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5.撤销权属于除斥期间,不使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四)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可撤销行为一旦被撤销,其法律后果和无效民事行为是一样的,自始无效。

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追缴财产

知识点10: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五、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1.概念

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下列行为不得附条件:

(1)条件与行为性质相违背;

例如: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2)条件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

例如:结婚行为。

2.条件的特征

(1)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应当是不确定的事实。

(3)条件应当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4)条件必须合法。

3.条件的分类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条件)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消灭条件)

4.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正当地阻止或者促成条件成就,否则,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而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则视为条件不成就。

(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以期限的到来决定其效力产生或者终止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延缓(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期限到来时生效。——“始期”

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所附期限到来时失去效力。——“终期”

第三节代理制度

知识点11:代理的基本理论

一、代理的基本理论

(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代理包括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行为,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的特征:

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从事的行为主要包括:(1)民事法律行为;(2)民事诉讼行为;(3)某些财政、行政

行为,如代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

4.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二)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代理与委托

(1)行使权利的名义不同。前者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在后者,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2)从事的事务不同。代理人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受托人的行为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

(3)涉及的当事人不同。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委托则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代理与代表

(1)独立性不同。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代表人与法人是一个民事主体。

(2)归属机制上的不同。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表人实施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因此不存在效力归属问题。

3.代理与行纪

所谓行纪,是指经纪人受他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行为。

(1)行纪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而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2)行纪的法律效果先属于行纪人,然后通过其他法律关系(委托合同)转给委托人。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3)行纪必为有偿行为,而代理则包括无偿代理和有偿代理。

(三)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知识点12:代理权

二、代理权

(一)代理权概述

代理权产生的根据:(1)法律的规定;(2)人民法院或其他组织的指定;(3)被代理人的授权。

(二)代理权的滥用

代理权滥用的情况有:(1)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2)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知识点13:无权代理

三、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概述

无权代理的情形:(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二)无权代理的后果

1.本人追认

无权代理经本人追认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后果。

追认权属于形成权。

2.相对人的保护

(1)催告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2)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只有善意相对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2)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是本人行使追认权之前。

知识点14:表见代理

四、表见代理

(一)表见代理的概念

合同法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二)表见代理构成要件

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2.相对人主观上善意

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

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三)表见代理的效果

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后果。

第四节诉讼时效制度

知识点15:诉讼时效的基本理论

一、诉讼时效的基本理论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特点:

1.有债权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存在,而且该状态持续了一段时间;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不消灭实体权利;消灭的是胜诉权。

3.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1.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

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2.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权利的消灭。

点睛:

例如《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二个月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

视为放弃受遗赠,这里的二个月就是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诉讼时效除斥期间

适用对象债权请求权形成权

可以援用的主体当事人主张,法院不能主动援用法院能主动援用

法律效力不消灭实体权利;消灭胜诉权消灭实体权利

期间性质可变期间,可中止、中断、延长不变期间

知识点16: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一)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

2.短期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3.长期诉讼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合同法》第129条“因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4.最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1.附条件的或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定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4.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或损害时起算。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的,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的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点睛:

“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的请求权”,如公司请求经理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赔偿请求权。

6.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7.可撤销合同受除斥期间的限制,故一方当事人就撤销合同之诉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

法院不予支持;但合同被撤销后,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点睛:

“可撤销合同受除斥期间的限制,故一方当事人就撤销合同之诉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意思为: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没有过除斥期间,但对方当事人主张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要求法院直接判原告败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例如:甲与乙于2008年1月1日订立合同,2009年5月1日甲得知当初订立该合同时受到乙的欺诈,于2010年2月1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若乙向法院主张甲已经超过诉讼时效(2008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要求法院直接判原告甲败诉,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合同法规定的除斥期间为:具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请求权。该案例中甲于2009年5月1日得知当初订立该合同时受到乙的欺诈,那么在2010年5月1日前申请撤销合同就都没有超过规定期间,所以甲于2010年2月1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乙向法院主张甲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知识点17:诉讼时效的中止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

(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

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其他障碍: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无法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三)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

只有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以前发生权利行使障碍,而到最后6个月时该障碍已经消除,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如果该障碍在最后6个月时尚未消除,则应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起中止时效期间,直至该障碍消除。

(四)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力

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继续有效,中止事由消除后,前后期间合并计算。

知识点18:诉讼时效的中断

四、诉讼时效的中断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

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1.当事人提起诉讼

“当事人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其具体含义包括如下几种情形:(1)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2)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3)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4)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另外,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申请仲裁;(2)申请支付令;(3)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4)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6)申请强制执行;(7)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8)在诉讼中主张抵销;(9)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5)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其中第(1)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具体情形包括:

1.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例如:甲乙二人合伙做生意共同欠丙的10万元人民币货款于2009年1月1日到期;则甲乙系连带债务人,丙对甲乙二人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从2009年1月1日起算;若2010年3月1日,甲向丙书面承诺2010年5月1日还款,则丙对甲的诉讼时效中断,同时丙对乙的诉讼时效也中断。

2.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点睛:“代位权诉讼”我们将在合同法中专题讲解,在此先不讲。

3.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例如:甲欠丙10万元,2010年1月1日到期,同年3月1日甲将自己(欠丙10万元)的

债务转让给乙并且达成债务承担书面协议,则“甲乙达成债务承担书面协议”之日——3月1日,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五、诉讼时效的延长

了解

第五节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

知识点19: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一、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特征:公权性(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强制性;程序性。

(二)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

辩论原则;处分原则。

(三)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合议制、回避制、公开审判制、两审终审制

(四)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条件

①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

⑤当事人没有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协议;

⑥当事人没有就同一事实、同一诉讼标的再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院的判决与仲裁

区别:

①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的实体争议和请求作出的结论;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②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只有一个判决。

③裁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④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能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知识点20:仲裁的基本制度

二、仲裁的基本制度

(一)仲裁概述

仲裁是指由发生争议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争议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独立性。

(二)仲裁机构

包括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三)申请仲裁的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仲裁事项属于受诉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4.受理仲裁的仲裁机构有管辖权。

(四)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2.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4.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014年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 (三)

2014年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三) 满分:100 分时限:120 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在机读答题卡上将你认确的答案的字母涂黑,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共30 题,每题1 分,共30 分。) 1 .法是由国家创制或认可并具有( )的社会规范。 A .国家强制力 B .普遍约束力 C .普遍约束力 D .国家强制性 2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在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A .个人 B .组织 C .公民 D .主体 3 .从( )上讲,法学体系属于意识的范畴,法的体系属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范畴。 A .性质 B .范围 C .具体的存在形式 D .范畴 4 .关于法律和国家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国家需要法律 B .法律先于国家而产生 C .法律不一定从属于国家 D .法律的产生与国家的产生没有必然联系 5 .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称为( )。 A .法系 B .法律体系 C .法学体系 D .法的历史类型 6 .普通法法系国家通常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是( )。 A .公法和私法 B .根本法和普通法 C .成文法和习惯法 D .普通法和衡平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各部、委、局可依法制定( )。 A .基本法律 B .行政法规 C .行政规章 D .自治条例 8 .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 )。 A .部门法 B .法律洲源 C .法律体系 D .法律历史类型 9 法律规范依行为模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 )。 10 .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的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 A .根本法和普通法 B .一般法和特别法 C .国内法和国际法 D .实体法和程序法 11 .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基本方略的是在( )。 A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B .党的十四大 C .党的十五大 D .1982 年宪法 12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 )适用我国法律。 A .原则上 B .一律 C .可以 D .不能 13 .对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的宣告( )。 A .必须公开进行 B .可以不公开进行 C .是否公开由法院决定 D .是否公开由审判长决定 14 .一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这是我国 主义法制基本要求中( )。 A .有法可依的要求 B .违法必究的要求 C .执法必严的要求 D .有法必依的要求 15 .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其通过时间是()。 A .1954 年 B .1978 年 C .1982 年 D .1988 年 16 .在我国,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 A .国务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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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 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 )适用我国法律。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 4.法律( )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 )。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 B.6 C.7 D.8 11.增值税属于(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 )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版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 )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 )年制定的宪法。 6.(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 )。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11.增值税属于( )。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

百度文库专用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中,根本法又称 A宪法B民法 C刑法D行政法【】 2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称为 A法律编纂B法律制定 C法律整理D法律汇编【】 3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体现了法律的 A评价作用B教育作用 C强制作用D指引作用【】 4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职能范围的是 A修改宪法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 D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诉或者检举。这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 A政治权利B监督权利 C社会经济权利D人身自由权利【】 6公民的下列违法行为中,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是 A不遵守合同约定,长期拖欠房屋租金 B拒不赡养年迈、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 C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 D为境外机构、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行为人不受行政处罚的是A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B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 版)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 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人身权是一种支配权,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如自然人对自己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可直接进行支配,并且在支配这些权利时不需要特定的义务人予以协助。 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不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登记为要件; 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交付作为要件。 物权的保护方式;反还原物;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著作权: 著作权人包 括: (一)作 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 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

2020年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共210题)

2020年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 (共210题) 1.青海省电力公司“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坚持重点突出、分类指导;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员工;4、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依法治国的理念;2.执法为民的理念;3.公平正义的理念;4.服务大局的理念;5.党的领导的理念。 3.树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把握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3.严格依法办事。 4.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有法可依;2.有法必依;3.执法必严;4.违法必究。 5.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民主原则;2.社会主义原则;3.法制原则;4.平等原则。 6.现行宪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共进行过几次修正?修正案有多少条? 答:四次修正。三十一条。 7.在我国,公民的政治包括哪些? 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8.《宪法》规定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哪些? 答: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 - 1 -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采用哪种方式? 答: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10.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合法行政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1.行为主体合法; 2.行为权限合法; 3.行为内容合法。 11.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决定书 1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哪些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犯罪? 答: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13.哪些案件可以提出刑事自诉? 答: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4.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答: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为减轻刑事责任。 - 2 -

法院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共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13)满分:100分时限:120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30分) l、按照法律的效力范围的不同,可将法律分为()。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实体法和程序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2、阐述某项法律规范在一定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的解释,属于()。 A.逻辑解释C.扩大解释C.系统解释D.文法解释 3、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律的最本质的属性是()。 A.社会性 B.规范性 C.阶级性 D.强制性 4、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5、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是()。 A.人民民主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社会主义制度 D.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度 6、在我国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所属各部委 D.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7、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警告C.罚款C.免职D.行政拘留 8、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 A.行政法就是行政法规 C.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类规范性文件 C.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9、民事法律行为的最基本构成要素是()。 A.有设立、变更、消灭特定法律关系的目的

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 C.行为符合法律且不违反社会与公共利益 D.行为人有民事主体资格 10、在下列各项中,属于民法而不属于商法的是()。 A.公司法 B.破产法 C.保险法 D.物权法 11、所有权人因所有权被侵害而请求保护时,有一种保护方法是必须适用的,那就是()。 A.确认所有权 B.排除妨碍或停止侵害 C.赔偿损失或返还不当得利 D.恢复原状或返还原物 12、依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A.配偶 B.父母 C.子女 D.兄弟姐妹 13、在我国,民事违法行为()。 A.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B.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因而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C.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也不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D.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不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14、在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是()。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 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 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C)。 A. 根本法和普通法 B. 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 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C )。 A. 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B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 一般 C.可以 D.不能 4. 法律(A)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 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D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 (C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D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C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 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C )。 A. 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 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 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 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 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D)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 B.6 C.7 D.8 11. 增值税属于(A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 我国森林法把每年(C)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13. 刘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 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 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1000元奖金应归(D)所有。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14. 财产所有权中最核心的是 D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用益权 D.处分权 15.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以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 的,商标局应当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公告(A)的商标。 A.使用在先 B.申请在先 C.申请在先并且使用在先 D.设计在先 16.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D)。 A.应当负责全额偿还 B.可以负责全额偿还 C.可以不负责偿还 D.应当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 17.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B)。 A. 可以成为所有犯罪的主体 B. 只能成为法律明文规定可由单位构成的犯罪的主体 C. 不能成为任何犯罪的主体 D. 能否成为犯罪的主体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8.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 (B)处罚。A.可以免除B.应当减轻C.可以减轻D.应当从轻 19. 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就不再追诉;如果20 年以后必须追诉的,须报请(B)批准。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中共中央政法委 20. 中学生某甲,1983年4月5日生。1998年3月28日,他故意把一同学打成重伤,某甲对于他的这一行为,(A)。 A.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020年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精华版)

2020年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竞赛试题库 及答案(精华版) 必答题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采用哪种方式? 答: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2、根据《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1.宣传有关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3. 确定选举日期; 4. 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5. 指导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选举和推选工作; 3、社区居委会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哪些? 答: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是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选举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调查、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选举部署、宣传动员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等。

4、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怎 样的? 答: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帮助村委会开展工作。 5、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合法行政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法定 条件。 (1)行为主体合法; (2)行为权限合法; (3)行为内容合法。 6、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答: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7、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1、有法定依据; 2、违法事实确凿; 3、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 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 款。 8、什么叫行政许可? 答: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入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 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 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 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 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岀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 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 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如自然人对自己的生 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可直接进行支配,并且在支配这些权利时不需要特定的义务人予以协助。 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不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登记为要件; 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交付作为要件。 物权的保护方式;反还原物;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著作权: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归属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 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 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编辑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 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 于受托人。 合同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4)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 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 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是【C】 A 民法 B 刑法 C 宪法 D 行政法 2 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规定中的法律后果是【D】 A 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B 严禁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C 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D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我国的政体是【C 】 A 民主集中制 B 政治协商制度 C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4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D】 A 秘密投票的原则 B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D 代表不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的原则 5 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C】 A 最高人民法院 B 最高人民检察院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6 公民甲驾驶车辆闯了红灯,交警对其处以200 元罚款。交警的行为属于【B】 A 抽象行政行为 B 羁束行政行为 C 被动行政行为 D 非要式行政行为 7 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照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的证据,才可作为定案证据。这体现的是诉讼证据的【C】 A 客观性特征 B 关联性特征 C 合法性特征 D 排他性特征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B】 A 经理 B 股东会 C 董事会 D 监事会 9 某商场经营者拒绝答复消费者就商品性能提出的询问,该商场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D】 A 自主选择权 B 公平交易权 C 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D 商品真实情况知悉权 10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社会保障法是指【B】 A 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B 调整关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C 调整婚姻家庭包括人身关系和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D 调整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民法基本原则中【D】 A 公平原则的要求 B 平等原则的要求 C 等价有偿原则的要求 D 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的要求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与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4) 第一部分选择题 ( 共 50 分) 一、单项选择题 ( 本大题共 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 涂 均无分。 C 】 1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是【 A 民法 B 刑法 C 宪法 D 行政 法 2 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规定:故意伤人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或者死刑。这一规定中的法律后果是【 D 】 A 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B 严禁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C 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D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我国的政体是【 C 】 A 民主集中制 B 政治协商制度 C 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 D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 D 下列关于我国选 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 4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 是 】 A 秘密投票的原则 B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D 代表不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的原则 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 C 】 5 最高人民法院 B 最高人民检察院 A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 】 200 元罚款。交警的行为属 6 公民甲驾驶车辆闯了红灯,交警对其处 A 以 抽象行政行为 B 羁束行政行为 【 C 被动行政行为 D 非要式行政行 为 7 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照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的证据,才可 作为定案证据。这体现的是诉讼证据的【 C 】 A 客观性特征 B 关联性特征 C 合法性特征 D 排他性特征 B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 是【 A 经理 B 股东会 C 董事会 D 监事会

2020年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2020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中有() A.经济法B.刑法C.民法D.行政法规 2.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 A.一般法和特殊法B.实体法和程序法 C.国际法和国内法D.成文法和习惯法 3.在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律分类中,一般有()的划分。A.公法与私法B.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 C.宪法与普通法D.普通法与衡平法 4.在民法法系的国家的法律分类中,一般有()的划分。

A.特别法与一般法B.成文法与习惯法 C.公法与私法D.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 5.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是按照法律的() A.适用范围B.制定和实施的主体 C.制定和表现的形式D.阶级本质和借以建立的经济基础6.划分法系是按照法律的() A.表现形式B.历史传统C.规定内容D.阶级本质7.法律主要体现的是()的意志。 A.全民的B.统治阶级C.党D.整个社会 8.法律是以()为基础的。 A.意志B.政治C.国家D.经济关系

9.我国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在() A.1982年宪法B.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C.党的十四大D.党的十五大 10.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A.党中央B.广大人民群众C.国务院D.全国人大 11.我国依法治国的标准是() A.宪法和法律B.社会道德C.社会习惯D.风俗和礼仪 12.在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有() A.人民法院B.自治区人民政府C.监察部D.人民代表大会 13.在我国的执法机关中包括有() A.审判机关B.检察机关C.各级人民政府D.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4.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A.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B.监察机关C.检察机关D.审计机关 15.关于法律溯及力,我国刑法规定() 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 C.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 16.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适用我国法律。 A.可以B.可以不C.有的D.一律 17.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适用我国法律。 A.全部B.一律不C.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都D.有的要 18.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适用我国法律。

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总结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整理 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 1、树立新的学习理念(简答): ①自主学习的理念②全面学习的理念③创新学习的理念④终身学习的理念 2、确立成才目标(简答): ①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②智是人才素质的基础③体是人才素质的条件④美是人才素质的重要内容 3、(选择)知性统一,脚踏实地。知行统一是和道德人格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①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③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④社会主义荣辱观 5、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解决的是举什么旗的问题,是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基础。 6、认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 ①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②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打下知识基础。③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摆正“德”与“才”的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7、掌握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方法: ①注重学习科学理论;②注重学习和掌握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的基本知识; ③注重联系实际;④注重知行统一。 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1、理想的含义与特征(简答、选择): 理想作为一种精神现象,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是人们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2、信念的含义(简答): 信念是情感、认知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 3、理想信念的作用: ①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②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③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 5、(选择)⑴理想信念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 ⑵只有实践才是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 6、有关立志(简答、论述):①立志当高远②立志做大事③立志须躬行 7、如何认清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简答、论述): ①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②正确对待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顺境和逆境。 8、如何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①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是实现理想的思想基础。(选择) ②坚定的信念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 ③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选择) 9、践行艰苦奋斗精神是大学生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中国精神 1、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 2、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国家仍然是民族存在的最高形式,是国际社会活动中的独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共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10) 满分:100分时限:120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在机读答题卡上将你认为 正确的答案的字母涂黑,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C)责任。 A.有限 B.无限 C.无限连带 D.按份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D)元的,为不正当销 售行为。 A.2000 B.3000 C.4000 D.5000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并将每年(B)定 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6日 B.3月12日 C.3月20日 D.4月12日 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D)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A.14 B.15 C.16 D.18 5.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B)起计算。 A.发明创造完成之日 B.申请之日

C.专利管理机关受理申请之日 D.专利管理机关核准申请之日 6.在代理制度中,无行为能力的被代理人如果取得或者恢复行为能力,将导致(C)终止。 A.委托代理 B.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 C.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 D.法定代理或委托代理 7.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为(C)。 A.6个月 B.1年 C.2年 D.4年 8.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是(A)。 A.合伙企业 B.国有独资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9.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的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A)。 A.当事人一方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B.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C.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在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D)。 A.季节性降价 B.因清偿债务降价销售商品 C.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 D.为与对手竞争、扩大销售、占领市场而降价销售 11.由我国《公司法》规范的企业是(D)。 A.合伙企业 B.外国公司 C.个人独资企业 D.有限责任公司 12.王某于2004年5月23日向李某发出要约,该要约于2004年5月25日到达。同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打印版)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 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C )。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C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 B )适用我国法律。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 4.法律( A )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 D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 C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D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C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 C )。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D )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 B.6 C.7 D.8 11.增值税属于( A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 C )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4)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是【C】 A民法B刑法C宪法D行政法 2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规定中的法律后果是【D】 A故意伤人致人死亡B严禁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C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D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我国的政体是【C】 A民主集中制B政治协商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4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D】A秘密投票的原则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D代表不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的原则 5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C】 A最高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6公民甲驾驶车辆闯了红灯,交警对其处以200元罚款。交警的行为属于【B】 A抽象行政行为B羁束行政行为 C被动行政行为D非要式行政行为 7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照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的证据,才可作为定案证据。这体现的是诉讼证据的【C】 A客观性特征B关联性特征C合法性特征D排他性特征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B】 A经理B股东会C董事会D监事会 9某商场经营者拒绝答复消费者就商品性能提出的询问,该商场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D】A自主选择权B公平交易权 C人格尊严受尊重权D商品真实情况知悉权 10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社会保障法是指【B】 A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一、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 1、大学的特点:○1信息的海洋,求知的殿堂 ○2栋梁的摇篮,良师的故乡 ○3是勤奋苦读放飞梦想的地方 2、大学生活的变化:○1学习要求的变化:自主性、广泛性、探索性、专业性 ○2生活环境的变化:独立性,人际关系的多方位 ○3社会活动的变化:社团活动的丰富多彩。 3、如何提高独立生活的能力? ○1确立独立生活的意识 ○2虚心求教、细心体察 ○3大胆实践、不断积累生活经验 当代大学生承担的历史使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4、当代大学生面临的挑战:○1面临世界科技文化发展的挑战 ○2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的挑战 ○3面临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任务的挑战 5、当代大学生的成才目标○1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 ○2智是人才素质的基本内容 ○3体是人才素质的基础 ○4美是人才素质的综合表现 6、如何塑造当代大学生的崭新形象? ○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 ○2追求真理,善于创新 ○3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4视野开阔,胸怀宽广 ○5知行统一,脚踏实地 7、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最根本的就是要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意义:1)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决定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性质和方向。 2)---也是引领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根本指针,它为当代大学生加强自身修养、锤炼优良品德、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发展动力,明确了基本途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 1、马克思主义思想(灵魂)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主题) 3、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精髓) 4、社会主义荣辱观(基础) 科学内涵:1)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得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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