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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评标标准

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评标标准
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评标标准

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计分评定。评标委员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从价格(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和商务二方面进行比

各评分项目的评分标准如下:

1、价格评分

价格分采用最高服务优惠率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服务优惠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40

如投标人有提供价格优惠的,以优惠后的价格作为投标报价。

2、技术、商务评分

(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

(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并给出相应的文字评价。

(3)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表格进行打分:

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教委第24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长,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的校长,包括幼儿园园长。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教育系统审计机构对中小学校长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离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对学校的经济活动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依法做出评价。 第四条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长在管理学校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促进加强学校的财经管理,并为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的依据,促进加强干部管理。 第五条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由任免该负责人的主管部门授权本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 第六条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否依法履行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的职责,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怎样; (二)办学经费的筹集情况如何,是否逐年增加,各项收入和

支出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真实、合法,各项支出的效益如何,有无重大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 (三)学校种类资产的状况如何,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使用效益如何; (四)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盈亏状况如何;(五)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 (六)财经管理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七)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效益如何,有无重大失误; (八)本人是否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九)授权审计的部门和审计机构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审计机构对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的审计,应当在收到主管部门的授权审计通知后,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组织实施。在下达审计通知时,应当要求被审计人根据审计内容限期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并附有关材料。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应当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实施审计后,只向授权审计的部门提出审计报告,不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 第八条审计机构在对中小学校长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充分利用国家审计机关、上级内审机构和自己的有关审计成果,以及经核实后的社会审计组织的有关审计成果。 第九条审计机构对中小学校长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后,应当在审计报告中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对他们在管理学校经济活动的

国有企业主党政主要负责人经责审计工作方案

国有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经责审计 工作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公司组织架构 (二)合并报表范围 二、责任人基本情况 1、履历 2、任职文件 3、职责 4、离任文件 5、审计期间: 6、审计范围: 7、审计程序 8、审计方法 9、审计依据 (1)《中国注册会主计师执业准则》; (2)《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3)《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4)《武汉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内部审计暂行办法》; (5)《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三、审计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 1、所需资料

3、人员及时间安排 4、进展情况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1、所需资料 3、人员及时间安排 4、进展情况 (三)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1、所需资料 3、人员及时间安排 4、进展情况 (四)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1、所需资料

3、人员及时间安排 4、进展情况 (五)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1、所需资料 3、人员及时间安排 4、进展情况 重大经济决策: 1、企业重组 2、重要分支机构设立与撤销 3、金融资产投资 4、股权投资的增减变动 5、固定资产投资 6、其他投资 7、银行借款

8、债券融资 9、其他重要融资 10、注册资本增减变动 11、股利分配 12、重要购销合同的签订 (六)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1、所需资料 3、人员及时间安排 4、进展情况 1、任期内公司的基本财务状况及其变化情况 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任期初资产总额为万元,负债总额为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任期初、末资产负债情况 任期内资产总额增加了万元,增长 %,负债总额增加了万元,增长 %,所有者权益增加了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了万元,增长 %。任期初、末主要报表项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规定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7号 现公布《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自2004年8月30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荣融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监督管理,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客观评判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及经营绩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及其独资或者控股子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国资委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对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审计工作组织 第六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和企业产权关系,依据“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企业负责人离任或任期届满,都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企业独资或者控股子企业负责人离任或者任期届满,企业应当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提拔到企业总部领导岗位的子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果,应报国资委备案。 (三)企业应当建立对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的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七条根据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需要,对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如企业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质量较差,以及合并分立、破产关闭等重大经济事件的,应当组织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 第八条国资委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有关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二)负责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决定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企业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四)指导监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企业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苑”或公司)员工履职、离职管理,监督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根据《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诚信忠实、审慎勤勉尽职义务的处罚办法》、《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定》以及鑫苑集团行字【2009】20号文关于下发《员工离职管理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以下统称《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鑫苑总部以及控股或实质性控制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被审计人员包括离职员工和在职员工。 (一)《规定》所称需经离职审计的“离职员工”是指由于工作离职或调动需进行工作交接的行政二级及以上(含行政二级)干部,部分岗位的行政三级干部以及财务、销售等经手公司资产和财务的特定部门员工(具体明细见《规定》岗位清单)。属于离职审计范畴的人员离职前,应接受对其在岗期间履职情

况、经济责任和目标责任的离职审计。凡未通过审计的,人事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二)在职员工包括总部各中心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COO、CAO,以及各分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项目总经理、总工程师,每半年接受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监察部依据此细则实施相关审计。公司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和审计监察部总经理接受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的评价,评价程序制度另行规定。 第四条本细则所提到的工作交接审计内容、程序、资料仅适用于离职审计和岗位调动审计。 第五条对被审人员的审计,应从工作交接合规性、经济责任、目标责任和工作实绩方面检查。通过对被审计人员的审计和评价,为行政部门和有关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第六条审计监察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有关审计法规,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合同(协议)进行审计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境外上市地相应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第七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以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为基础,坚持“全面审计、重点审计相结合,先审计后离职或调岗”的原

离任审计实施方案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单位:中煤龙化(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编写人:编号:01 第 1 页共 3 页 第 2 页共 3 页 第 3 页共 3 页 篇二:离任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组长(签字):编制人(签字):篇三:离任审计工作方案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工作方案 经审字[2004]第005号 关于对××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案 审计组长(签字):编制人(签字):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 2004年4月22日篇四:离任审计工作方案 离任审计工作方案 >方案一:xxx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离任审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村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把我乡村干部离 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落到实处,根据《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74)号精神,结合我乡村集体财务管理工 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的 通过专项审计,进一步加强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础组织建设,维护集体经济组 织和农民切身利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动我乡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审计工作的透明度,真确评估村干部在任期内的工 作业绩和经济责任,确保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审计对象 村干部财务专项审计工作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 的村两委成员。 三、审计内容 1、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 2、财务预决算; 3、财务收支; 4、生产经营; 5、项目建 设的发包管理;6、集体的债权、债务;7、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8、物资使用;9、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包括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集体资产经营所得、村内一事一议筹款、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质等事 项);10、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 四、审计依据 主要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xx省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审计规定》、《xx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审计。 五、审计范围 审计时限为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村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 追溯和延伸。 六、审计方式 主要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审计小组对各村财务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进行公示,五天内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维持原审计;若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则由乡审计小组报县审计小组重 新进行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方案

*******有限公司 对子(分)公司负责人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制 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节序言 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公司”)委托,我所将对贵集团公司对子(分)公司负责人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制进行审计,我们将竭诚为委托方提供优质服务,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本次审计任务。 为了能顺利完成贵集团公司对子(分)公司负责人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制审计工作,使贵集团公司能够全面了解本次审计工作的目的、范围、工作计划、总体时间安排等情况,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贵集团公司对此次审计工作的要求等,拟定了本次审计的初步实施方案。 第二节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范围 一、审计的指导思想 对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进行审计,以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国有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审计目标 通过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现干部岗位权力和责任的有效对接;强化对领导干部履职过程的监督,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意识,促进廉洁从政,为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三、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以贵集团公司采购标的单位的审计时间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为基础,重大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审计日。 第三节审计项目的组织管理 为了确保本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有序有效地进行,我们将通过以下方式实施管理。 一、加强政策咨询、培训和督导工作 为配合本次审计工作,我们将组织参与审计工作的有关人员学习有关法律及相关文件,以领会政策要点和熟悉酒店服务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专门编写了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具体程序表,并准备安排半天的培训课程,以明确取证方法及工作底稿的要求,专门编写了任期经济责任专项财务审计审计报告书格式,并安排了为期半天的讲解以明确审计程序、审计证据与审计报告之间的逻辑关系,确保审计质量;同时将安排为期半天的工作纪律、职业道德、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学习,以确保全体人员自始至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我们将进一步地收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专门组织研究,并通过与同行交流、向贵集团公司、注协专业委员会咨询

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公司关键岗位人员任期履职的监督管理,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经营绩效,加强企业管理和廉政建设,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党政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其它高管人员的离任、任中审计,按照证监会、省国资委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规定执行,公司审计部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是指公司所辖各级分公司、子公司、独立项目部(以下简称本企业分、子公司)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关键岗位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项目)决策产生的影响及生产经营过程中规范经济行为应负有的责任。 第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任中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本届任期为审计时限,任期超过三年的以最近三年任期为审计时限。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以三年一任期为审计时限。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其他年度和延伸其他相关单位。 第五条行政、财务负责人员任职期满和离任之前,原则上均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对因特殊情况未经审计而离职的关键岗位人员,不解除其经济责任,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审。 第六条审计范围: 一、行政、财务负责人任职期届满或离任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本企业分、子公司发生分立、合并、撤销、出售、拍卖等重大经

济行为,以及发生严重经营亏损、巨额资产损失等财务异常情况的,应当先行安排经济责任审计或及时进行专项审计; 三、企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届中考察、年度考核、群众举报等情况下,以及在本企业连续任职满三年以上,,可以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安排任中审计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安排通过,由审计部具体组织实施审计。 第七条审计组织与程序:审计部在审计五日前,向被审计企业及负责人发出审计通知书。被审计企业收到通知书七日内,如实向审计小组提供资产盘点、债权债务等有关资料;企业负责人应按要求,写出本人任职期内本单位生产经营、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书面述职报告。其余审计组织与程序按《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执行。 第八条行政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 一、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有关制度规定情况,本企业各项制度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负责人任职期间对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 二、任期内资产、负债、权益和经济效益的真实性,以及内控制度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三、任期内经营目标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各年度经营责任书或年度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四、任期内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收入、成本核算是否真实、有无虚盈实亏、截留利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五、遵纪守法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九条财务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管理局、分公司制度-执行类制度名称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制度编号/ 制度文号 制度版本/ 主办 部门审计处 所属业务类别审计管理/审计业务管理/经 济责任审计管理会签 部门组织部 监督检查者审计处审核 部门 法律事务处 财务监控中心 经营管理部 解释权归属审计处签发日期 废止说明《胜利油田分公司厂长(经 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管 理办法》(胜油公司发〔2004〕 36号)、《胜利石油管理局厂 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实施办法》(胜油局发〔1997〕 241号)同时废止 生效 日期 制定目的加强对单位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其正确履行经济责任,改善经营管理;正确评价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与评价干部提供依据;规范油田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行为,统一审计工作标准,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制定依据《中国石化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经济责任审计管理细则》 适用范围管理局、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约束对象经济责任审计业务 涉及的相关制度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 公司审计项目审理业务规范 业务 类别 审计管理/审计业务管 理/审计项目管理 所属 层级 管理局、分公司制度执 行类

1 基本要求 1.1 规范内容的界定 1.1.1 本细则所称负责人是指油田各二级单位、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油田重要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1.1.2 本细则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各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油田重要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的审计监督和评价活动。 1.2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审计以董事长为代表的董事会决策层、以总经理为代表的公司高级管理层和油田(单位)重要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明确被审计人对审计查出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客观公正地对被审计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审计评价意见。 1.3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管控方式,遵循“以风险为导向,以内控为主线、抓重点”的审计方法,充分利用财务收支审计、管理效益审计、专项审计、纪检监察和外部审计工作成果,避免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1.4 根据被审计对象及其任职情况,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分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期(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1.4.1 应对单位(部门)负责人组织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拟提拔或调任的;被免职、解聘或辞职的;拟办理退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篇一:经济责任审计方案 ************有限公司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为了协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正确客观的评价企业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和经济效益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以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一、审计的目标 通过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以分清经济责任,评价工作业绩,为集团领导考核、任免、奖惩提供依据。同时,通过审计促使公司干部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审计的内容与重点 (一)财务状况的真实性。重点审查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完整,账实是否相符,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是否完整等。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真实,是否存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实的问题; 2.企业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方法、内容和编报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故意编造虚假财务报表等问题;

3.企业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有关资料是否相符; 4.企业采用的会计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是否正确,有无随意变更或者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故意编造虚假利润等问题。 (二)财务状况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重点审查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的财务收支管理和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和核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收入及成本费用等问题; 2.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和核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随意改变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以及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问题。 (三)企业财务的效益性。重点审查企业的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经营增长状况等方面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盈利能力状况审计。主要通过资本及资产报酬水平、成本费用控制水平和经营现金流量状况等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财务指标,审查企业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企业的投入产出水平和盈利能力。 2.资产质量状况审计。主要通过资产周转速度、资产运行状态、资产结构以及资产有效性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占用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资产管理水平与资产的安全性。重点对不良资产进行审计,按照企业领导干部任期职责、任期时间及不良资产产生原因等情况,分清企业不良资产产生的责任。核实企业领导干部任期以前存在的不良资产、任期内消化的任期以前的不良

浅谈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的重点及难点

浅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及难点 经济责任审计是伴随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发展起来的一项审计制度。经过十多年的积极探索与稳步推进,这项制度对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社会公认的效果。据统计, 1998年到2003年,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各种违规行为金额3301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55亿元,其中由于领导干部直接经济责任造成的违规行为金额219亿元,损失浪费金额43亿元。另外,审计还发现个人经济问题12.4亿元。今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写入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由此可见这项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审计处自成立以来,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其中仅2004年就开展7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这些项目,具有财务收支金额较大、被审计人任职时间较长、审计工作量较大的特点。在审计中,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和委托方(人事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从反馈的信息看,有关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对我们的审计结果是非常满意的。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审计成果,也积累了一些审计经验,在此向各位领导和同行作简单的汇报和交流,取长补短、集思广益,共同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原则

由于集团审计处人员少,任务重,不仅要完成西新工程等审计任务,还要随时接受人教司或人事部(以下简称人事部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而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时间比较集中,比如我们今年开展的7项审计任务中,就有6项集中在上半年的 3--6月份,这样对我们顺利开展这项工作从时间方面就捉出了挑战。面对较为繁重的审计任务,我们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特点,确定了“以我为主,借助外力,确定重点、客观评价”的审计思路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我为主”就是对于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要以我为主,首先考虑由审计处自身完成;“借助外力”就是如果由于时间或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由本处人员完成,便将该项任务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但在方案制定、审计实施、报告撰写以及结果利用等方面,审计处必须亲自参与把关;“确定重点”就是在审计方案的制定时确定重点环节,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关注重点内容,在审计报告的撰写时披露重点问题;“客观评价”就是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与实事求是的精神,对被审计人作出一个与其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实际情况相吻合的审计评价。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一直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照人事部门的委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人事部门没有委托的,我们就不做,这是最基本的,否则实施审计就缺乏制度依据,容易产生种种矛盾。使审计工作陷于被动;

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和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和方法 【内容摘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也是依法治国和加强对权利的制约与监督的内在要求。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逐步深入,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论是从制度到实施,还是从理论到实践,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难得的发展机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程序审计方法 经济责任又称“受托责任”,是指由于财产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财产所有者(委托人)将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受托人,而形成的受托责任人应负有妥善管理委托人交付的资财,并把履行结果向委托人进行报告的责任。目前通常所称的经济责任审计特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两方面。它始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一些地方的国家审计机关进行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尝试;1986年12月,审计署制定了《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标志着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正式开始;1999年5月,以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两个规定”为标志,全国各地审计机关全面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机构普遍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获得空前发展。 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国家作为委托人,把有关公共资源

委托给有关人员,他们接受委托后肩负着妥善管理有关资源,并定期报告其管理情况的责任,其报告的情况真实与否需要国家授权的监督机构———国家审计机关进行审查,这就是现在普遍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所依据的法理基础。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与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经济责任审计:指企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审计产生的客观条件之一就是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可靠,明确财产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责任。因此,从根本上看,任何一种审计都是经济责任审计,也就是说,广义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一切审计。狭义的经济责任审计,则是特指我国在近些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或者离任审计。下面主要是从狭义的角度对经济责任审计加以介绍。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同于常规审计。常规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出发点是被审计单位和国家的经济秩序。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对公司资产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促进公司加强管理;完善各卷烟厂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增强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真实反映资产经营者承担的经济技术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客观公正的评价离任者的业绩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根据《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及上级审 计 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及各卷烟厂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这些负责人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的业绩和对存在问题应负的责任,促进加强安徽中烟工业公司的财经管理,并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实施对象和范围是指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及各卷烟厂负责人(以下统称有关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任期届满、调动、离、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岗位前,对其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依法作出评价。但组织部门认为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其他负责人,也可参照本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章内容

第四条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包括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和重大经济事项责任审计。 1.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有关负责人任职期间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2.离任审计,是指有关负责人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因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原因离开本岗位前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3.重大经济事项责任审计,是指单位在进行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资产重组及对外投资等重大经济事项过程中,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条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人员应依据国家及企业有关规定,运用审计手段,对其任职期内的业绩和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为组织部门考察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 第六条审查财经活动及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包括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真实、合法及效益情况,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第七条审查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效益如何,有无重大失误。 第八条审查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所作出的业绩。 第九条审查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其他遗留与纠纷问题。 第十条审查本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情况。 第十一条审查组织部门及审计部门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局 关于对××学校××(职务)×××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滕干审字[200×]×号审计委托书和×××通字[200×]×号审计通知书,我局组成×人审计组,对××学校××(职务)×××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和《中共滕州市委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任职审计加强监督管理的意见》规定及审前调查情况,结合学校行业特点,制定如下审计实施方案。 一、学校及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 该校始建于××××年×月。至200×年×月,该校人员编制××人,实有在职职工××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在校生××人。设有办公室、财务部、××系、××分校等×个内设机构。另设有×××、×××等×个独立核算单位。 至200×年×月,该校资产总额为××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万元,固定资产××万元,其他资产××万元;负债总额为××万元;净资产总额为××万元。200×年×月至200×年×月,该校收入总计××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万元,学费收入××万元,公寓费收入××万元,其他收入××万元。支出总计××万元,其中:××支出××万元,××支出××万元, ……;财政专项支出××万元;其他支出××万元。收支结余××万元。

×××同志自××××年×月担任该校××职务至200×年×月。此次审计该同志任职期间200×年至200×年×月学校的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 二、审计目标 通过审计,摸清×××同志任职期间该校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等方面情况,客观评价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 三、审计范围 审计范围是×××同志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重点对200×年至200×年1-×月期间(近三年)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涉及重大问题追溯以前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审计日,并根据情况将对有关单位进行审计调查。 本次审计主要针对该校本部,对下属单位及“三产”企业进行抽审,其中××××单位和××××有限公司必审;必要时延伸调查部分有经济往来的对方单位。 四、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一是审查财政拨付的教育事业经费和专项拨款的使用情况,专款是否专用。二是审查各项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报经财政、物价部门批准、备案,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问题。各项收费是否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有无隐瞒收入、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问题。三是审查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有无违反规定乱发奖金、补贴和实物问题。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构建反腐倡廉体系中的作用,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八项规定”要求,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在监督、考核、管理和任用领导干部,促进其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要求,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以及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情况。当前特别要关注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中廉洁从政的情况。 三、项目安排和审计内容 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积极稳妥地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方式为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如果离任审计数量较多,则不安排任中审计,如果离任审计数量较少,则按照组织部要求,有计划地安排部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

审计内容:一是以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为主要途径,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二是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贯彻落实苏区振兴发展有关政策是否坚决、有力;三是部门、单位内部是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四是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各项财政性资金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支出结构是否合理、专项资金是否合法合规并有效利用。五是“三公”经费的支出是否得到有效地控制等。揭示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不合法、资金使用效益差、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着重从制度层面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推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四、审计的具体要求 (一)认真做好审前的调查工作。了解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有关的情况,听取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收集相关资料。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在审计调查的基础上,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要求、审计组织、审计方式、延伸审计单位、其他审计事项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 (三)组成精干的审计组。挑选业务精通、有责任心、事业感,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则的审计人员任审计组长,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 (四)认真履行审计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审计进点前的公示,变闭门审计为开门审计,实行“一谈二会三制”:即背靠背,个别谈话、进点时召开座谈会和要情分析会、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认真负责地出具审计结果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最新)

一:任期 为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质量并按时完成任务,统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和各项要求,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在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基础上,摸清单位家底,重点揭露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存在的违规违纪、重大损失浪费和领导干部违反廉政规定等问题,做出正确评价并分清经济责任。通过审计,增强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推进依法行政,为党管干部和经济健康发展服务。 二、审计范围 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由其兼任法定代表人和由其分管的所属二级单位为必审单位,其他单位可根据与本单位经济往来情况和重要程度抽审。垂直管理的可适当延伸下一级单位。 审计时限应为领导干部的任职时间,已进行过任中审计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审计。所需审计时限较长的,可重点审计后三年或最后一届任期,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审计日。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情况。部门单位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等财经法规情况,有无做假帐、私设“帐外帐”,或偷漏税金、私分乱发等违法违纪问题;部门单位内部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办法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执行中央及省市出台的经济政策情况。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一是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拨付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二是各类资金、基金和收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无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拖欠、坐支、截留各项收入问题;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是否到位,票据和帐户是否合规等;有无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三是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其效益情况,有无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和其它专项资金问题。 (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主要审核任期内各项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包括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各项应收款、库存材料、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其它资产等),各项资产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账外资产。通过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有限公司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为了协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正确客观的评价企业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和经济效益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以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的目标 通过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以分清经济责任,评价工作业绩,为集团领导考核、任免、奖惩提供依据。同时,通过审计促使公司干部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审计的内容与重点 (一)财务状况的真实性。重点审查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完整,账实是否相符,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是否完整等。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真实,是否存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实的问题; 2.企业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方法、内容和编报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故意编造虚假财务报表等问题; 3.企业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有关资料是否相符; 4.企业采用的会计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是否正确,有无随意变更或者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故意编造虚假利润等问题。 (二)财务状况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重点审查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的财务收支管理和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和核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收入及成本费用等问题; 2.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和核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随意改变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以及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问题。 (三)企业财务的效益性。重点审查企业的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经营增长状况等方面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盈利能力状况审计。主要通过资本及资产报酬水平、成本费用控制水平和经营现金流量状况等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财务指标,审查企业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企业的投入产出水平和盈利能力。 2.资产质量状况审计。主要通过资产周转速度、资产运行状态、资产结构以及资产有效性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占用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资产管理水平与资产的安全性。 重点对不良资产进行审计,按照企业领导干部任期职责、任期时间及不良资产产生原因等情况,分清企业不良资产产生的责任。核实企业领导干部任期以前存在的不良资产、任期内消化的任期以前的不良资产、任期内新增不良资产以及任期内因客观因素新增的不良资产。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国资委令第7号 国资委2004-08-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客观评判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及经营绩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及其独资或者控股子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国资委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对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审计工作组织 第六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和企业产权关系,依据“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企业负责人离任或任期届满,都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企业独资或者控股子企业负责人离任或者任期届满,企业应当组织开

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提拔到企业总部领导岗位的子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果,应报国资委备案。 (三)企业应当建立对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的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七条根据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需要,对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如企业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质量较差,以及合并分立、破产关闭等重大经济事件的,应当组织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国资委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有关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二)负责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决定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企业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四)指导监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九条国资委组织实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采取以下3种形式:(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国家有关审计机关具体实施审计工作; (二)根据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需要,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审计组织承担审计工作任务; (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或者抽调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实施有关审计工作。 第十条企业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资委统一工作要求,制定本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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