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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系统技术要求规范

4.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系统技术要求规范
4.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系统技术要求规范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

一、目的

通过健康教育、喂养指导和药物治疗等干预措施,对患有营养性疾病的儿童进行管理,及时矫正其营养偏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二、管理对象

辖区0~6岁(7岁以下)健康检查筛查出的患营养性疾病的儿童。

三、管理容

(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1.评估及分类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和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和分类,测量值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和消瘦。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评估及分类

指标测量值标准差法评价

体重/年龄M-3SD~M-2SD 中度低体重

﹤M-3SD 重度低体重

身长(身高)/年龄M-3SD~M-2SD 中度生长迟缓

﹤M-3SD 重度生长迟缓体重/身长(身高)M-3SD~M-2SD 中度消瘦

﹤M-3SD 重度消瘦

2.查找病因

(1)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或小于胎龄儿。

(2)喂养不当,如乳类摄入量不足、未适时或适当地进行食物转换、偏食和挑食等。

(3)反复呼吸道感染和腹泻,消化道畸形,分泌、遗传代性疾病及影响生长发育的其他慢性疾病。

3.干预

(1)喂养指导进行喂养咨询和膳食调查分析,根据病因、评估分类和膳食分析结果,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满足其恢复正常生长需要的膳食,使能量摄入逐渐达到推荐摄入量(RNI)的85%以上,蛋白质和矿物质、维生素摄入达到RNI的80%以上。

(2)管理

1)随访: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和指导,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2)转诊: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3)结案: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

重/身长(身高)≥M-2SD即可结案。

4.预防

(1)指导早产/低出生体重儿采用特殊喂养方法,定期评估,积极治疗可矫治的严重先天畸形。

(2)及时分析病史,询问儿童生长发育不良的原因,针对原因进行个体化指导;对存在喂养或进食行为问题的儿童,指导家长合理喂养和行为矫治,使儿童体格生长恢复正常速度。

(3)对于反复患消化道、呼吸道感染及影响生长发育的慢性疾病儿童应及时治疗。

(二)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1.评估及分度

(1)评估指标

1)血红蛋白(Hb)降低:6月龄~6岁<110 g/L。由于海拔高度对Hb值的影响,海拔每升高1000米,Hb上升约4%。

2)外周血红细胞呈小细胞低色素性改变:平均红细胞容积(MCV) <80 fl,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MCH)<27 pg,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310 g/L。

3)有条件的机构可进行铁代等进一步检查,以明确诊断。

(2)贫血程度判断:Hb值90~109g/L为轻度,60~89 g/L 为中度,<60 g/L为重度。

2.查找病因

(1)早产、双胎或多胎、胎儿失血和妊娠期母亲贫血,导致先天铁储备不足。

(2)未及时添加富含铁的食物,导致铁摄入量不足。

(3)不合理的饮食搭配和胃肠疾病,影响铁的吸收。

(4)生长发育过快,对铁的需要量增大。

(5)长期慢性失血,导致铁丢失过多。

3.干预

(1)铁剂治疗

1)剂量:贫血儿童可通过口服补充铁剂进行治疗。按元素铁计算补铁剂量,即每日补充元素铁1~2 mg/kg,餐间服用,分2~3次口服,每日总剂量不超过30 mg。可同时口服维生素C以促进铁吸收。常用铁剂及其含铁量,即每1 mg元素铁相当于:硫酸亚铁5mg、葡萄糖酸亚铁8mg、乳酸亚铁5mg、柠檬酸铁铵5mg或富马酸亚铁3mg。口服铁剂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胃疼、便秘、大便颜色变黑、腹泻等副作用。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可改用间歇性补铁的方法[补充元素铁1~2 mg/(kg·次),每周l~2次或每日1次],待副作用减轻后,再逐步加至常用量。餐间服用铁剂,可缓解胃肠道副作用。

2)疗程:应在Hb值正常后继续补充铁剂2个月,恢复机体铁储存水平。

3)疗效标准:补充铁剂2周后Hb值开始上升,4周后Hb值

应上升10~20 g/L及以上。

(2)其他治疗

1)一般治疗:合理喂养,给予含铁丰富的食物;也可补充叶酸、维生素B12(VitB12)等微量营养素;预防感染性疾病。

2)病因治疗:根据可能的病因和基础疾病采取相应的措施。

(3)管理

1)随访:轻中度贫血儿童补充铁剂后2~4周复查Hb,并了解服用铁剂的依从性,观察疗效。

2)转诊:重度贫血儿童,轻中度贫血儿童经铁剂正规治疗1个月后无改善或进行性加重者,应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会诊或转诊治疗。

2)结案:治疗满疗程后Hb值达正常即可结案。

4.预防

(1)饮食调整及铁剂补充

1)孕妇:应加强营养,摄入富含铁的食物。从妊娠第3个月开始,按元素铁60 mg/d口服补铁,必要时可延续至产后;同时补充小剂量叶酸(400 g/d)及其他维生素和矿物质。分娩时延迟脐带结扎2~3分钟,可增加婴儿铁储备。

2)婴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应从4周龄开始补铁,剂量为每日2 mg/kg元素铁,直至1周岁。纯母乳喂养或以母乳喂养为主的足月儿从4月龄开始补铁,剂量为每日1 mg/kg元素铁;人

工喂养婴儿应采用铁强化配方奶。

3)幼儿:注意食物的均衡和营养,多提供富含铁食物,鼓励进食蔬菜和水果,促进肠道铁吸收,纠正儿童厌食和偏食等不良习惯。

(2)寄生虫感染防治:在寄生虫感染的高发地区,应在防治贫血同时进行驱虫治疗。

(三)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

1.评估与分期

(1)早期:多见于6月龄,特别是3月龄的婴儿。可有多汗、易激惹、夜惊等非特异性神经精神症状,此期常无骨骼病变。血钙、血磷正常或稍低,碱性磷酸酶(AKP)正常或稍高,血25-(OH)D 降低。骨X线片无异常或长骨干骺端临时钙化带模糊。

(2)活动期

1)骨骼体征:小于6月龄婴儿可有颅骨软化;大于6月龄婴儿可见方颅、手(足)镯、肋骨串珠、肋软骨沟、鸡胸、O型腿、X形腿等。

2)血生化:血钙正常低值或降低,血磷明显下降,血AKP 增高,血25-(OH)D显著降低。

3)骨X线片:长骨干骺端临时钙化带消失,干骺端增宽,呈毛刷状或杯口状,骨骺软骨盘加宽>2 mm。

(3)恢复期

1)症状体征:早期或活动期患儿可经日光照射或治疗后逐渐减轻或消失。

2)血生化:血钙、血磷、AKP、25-(OH)D逐渐恢复正常。

3)骨X线片:长骨干骺端临时钙化带重现、增宽、密度增加,骨骺软骨盘<2 mm。

(4)后遗症期:严重佝偻病治愈后遗留不同程度的骨骼畸形。

2. 查找病因

(1)围生期储存不足:孕妇和乳母维生素D(VitD)不足、早产、双胎或多胎。

(2)日光照射不足:室外活动少、高层建筑物阻挡、大气污染(如烟雾、尘埃)、冬季、高纬度(黄河以北)地区。

(3)生长过快:生长发育速度过快的婴幼儿,VitD相对不足。

(4)疾病:反复呼吸道感染、慢性消化道疾病、肝肾疾病。

3.干预

(1)VitD治疗:活动期佝偻病儿童建议口服VitD治疗,剂量为 800 IU/d(20 μg/d)连服3~4个月或2000~4000 IU/d (50~100 μg/d)连服1个月,之后改为400 IU/d(10 μg/d)。口服困难或腹泻等影响吸收时,可采用大剂量突击疗法,一次性肌注VitD 15~30万IU(3.75~7.5 mg)。若治疗后上述指征改善,1~3个月后口服VitD 400IU/d(10 μg/d)维持。大剂量治疗中应监测血生化指标,避免高钙血症、高钙尿症。

(2)其他治疗

1)户外活动:在日光充足、温度适宜时每天活动1~2小时,充分暴露皮肤。

2)钙剂补充:乳类是婴幼儿钙营养的优质来源,乳量充足的足月儿可不额外补充钙剂。膳食中钙摄入不足者,可适当补充钙剂。

3)加强营养:应注意多种营养素的补充。

(3)管理

1)随访:活动期佝偻病每月复查1次,恢复期佝偻病2个月复查1次,至痊愈。

2)转诊:若活动期佝偻病经VitD治疗1个月后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无改善,应考虑其他非VitD缺乏性佝偻病(如肾性骨营养障碍、肾小管性酸中毒、低血磷抗VitD性佝偻病、可尼综合征)、分泌、骨代性疾病(如甲状腺功能减低、软骨发育不全、黏多糖病)等,应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明确诊断。

3)结案:活动期佝偻病症状消失1~3个月,体征减轻或恢复正常后观察 2~3个月无变化者,即可结案。

4.预防

(1)母亲:孕妇应经常户外活动,进食富含钙、磷的食物。妊娠后期为冬春季的妇女宜适当补充VitD 400~1000IU/d(10~25μg/d),以预防先天性佝偻病的发生。使用VitAD制剂应避免

VitA中毒,VitA摄入量<1万IU/d。

(2)婴幼儿

1)户外活动:婴幼儿适当进行户外活动接受日光照射,每日1~2 h,尽量暴露身体部位。

2)VitD补充:婴儿(尤其是纯母乳喂养儿)生后数天开始补充VitD 400 IU/d(10 μg/d)。

3)高危人群补充:早产儿、双胎儿生后即应补充VitD 800IU/d (20μg/d),3个月后改为400I U/d(10 μg/d)。有条件可监测血生化指标,根据结果适当调整剂量。

(四)超重/肥胖

1.评估与分度

(1)超重:体重/身长(身高)≥M+1SD,或体质指数/年龄(BMI/年龄)≥M+1SD。

(2)肥胖:体重/身长(身高)≥M+2SD,或BMI/年龄≥M +2SD。

2. 查找原因

(1)过度喂养和进食,膳食结构不合理。

(2)运动量不足及行为偏差。

(3)分泌、遗传代性疾病。

3.干预措施

(1)婴儿期

1)孕期合理营养,保持孕期体重正常增长,避免新生儿出生时体重过重或低出生体重。

2)提倡6个月以纯母乳喂养,在及时、合理添加食物的基础上继续母乳喂养至2岁。

3)控制超重/肥胖婴儿的体重增长速度,无需采取减重措施。

4)监测体重、身长的增长和发育状况,强调合理膳食,避免过度喂养。

5)避免低出生体重儿过度追赶生长。

(2)幼儿期

1)每月测量一次体重,每3个月测量一次身长,监测体格生长情况,避免过度喂养和过度进食,适当控制体重增长速度,不能使用饥饿、药物等影响儿童健康的减重措施。

2)采用行为疗法改变不良的饮食行为,培养健康的饮食习惯。

3)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和生活方式,多进行户外活动,尽量不看电视或电子媒体。

(3)学龄前期

1)开展有关儿童超重/肥胖预防的健康教育活动,包括均衡膳食,避免过度进食,培养健康的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尽量少看电视或电子媒体。

2)每季度进行一次体格发育评价,对超重/肥胖儿童进行饮食状况和生活方式分析,纠正不良饮食和生活习惯。

4.医学评价

(1)危险因素:对筛查为肥胖的儿童,在排除病理性肥胖之后,需进行危险因素评估。下列任何一项指标呈阳性者为高危肥胖儿童。

1)家族史:过度进食、肥胖、糖尿病、冠心病、高脂血症、高血压等。

2)饮食史:过度喂养或过度进食史。

3)出生史:低出生体重或巨大儿。

4)BMI快速增加:BMI在过去1年中增加≥2.0。

(2)合并症:根据儿童肥胖严重程度、病史和体征,酌情选择进行相关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高血压、脂肪肝、高胆固醇血症、胰岛素抵抗、糖耐量异常等合并症。

5. 管理

(1)对筛查出的所有肥胖儿童采用体重/身长(身高)曲线图或BMI曲线图进行生长监测。

(2)对有危险因素的肥胖儿童在常规健康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监测体重,酌情进行相关辅助检查。

(3)根据肥胖儿童年龄段进行相应的干预。

(4)对怀疑有病理性因素、存在合并症或经过干预肥胖程度持续增加的肥胖儿童,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一步诊治。

四、工作要求

(一)管理方法

1.登记管理

对低体重、生长迟缓、消瘦、肥胖、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及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表1),及时干预,记录转归。

2.专案管理

对中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重度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儿童,活动期佝偻病儿童应建专案(表2-4)进行管理。

3. 会诊与转诊

应及时将疑难病例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并进行追踪随访,记录转归。

(二)专案管理人员资质

专案管理人员需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质,并接受过营养基础知识和营养性疾病培训。

五、考核指标

(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专案管理率=(辖区中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专案管理人数/辖区中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人数)×100% (二)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1.轻度贫血儿童登记管理率=(辖区轻度贫血儿童登记管理

人数/辖区轻度贫血儿童人数)×100%

2.中重度贫血儿童专案管理率=(辖区中重度贫血儿童专案管理人数/辖区中重度贫血儿童人数)×100%

(三)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

活动期佝偻病儿童专案管理率=(辖区活动期佝偻病儿童专案管理人数/辖区活动期佝偻病儿童人数)×100%

(四)肥胖

0~6岁肥胖儿童登记管理率=(辖区0~6岁肥胖儿童登记管理人数/辖区0~6岁肥胖儿童人数)×100%

表1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登记表

# 转归:痊愈好转转院失访

表2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儿童专案管理记录

儿童: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开始管理日期:年月日出生史:早产□低出生体重□多胎□

6个月喂养史:纯母乳□部分母乳□配方奶□开始食物转换年龄:月

既往患病情况:

结案日期:年月日转归:痊愈□好转□转院□失访□

表3 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儿童专案管理记录

儿童: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开始管理日期:年月日

母孕期贫血情况:孕周周 Hb g/dl 铁剂治疗:无□有□(药物:剂量:疗程:周)母乳喂养情况:纯母乳□部分母乳□配方奶□儿童开始添加含铁食物年龄:月

儿童既往患病情况:

结案日期:年月日

表4 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儿童专案管理记录

儿童: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开始管理日期:年月日母孕期和哺乳期:未补充VitD □日照不足□下肢痉挛□

儿童服用VitD:无□有□(开始服用VitD年龄:月天品名:剂量: IU/d)儿童既往患病情况:

体征:方颅□肋骨串珠□肋软骨沟□鸡胸□手(足)镯□ X型腿□ O型腿□

血液检查:血钙:血磷:血AKP:血25-(OH)D:

X线检查:

结案日期:年月日

儿童保健试题及答案版

儿童保健的法律法规及基础知识试题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 1、《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岁儿童。 2、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3、新生儿期访视次数不少于次,首次访视应在出院天之内进行,访视内容包括和。 4、根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为儿童提供健康检查的次数为:1岁以内婴儿每年次,1~2岁儿童每年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次。 5、根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7、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 8、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 9、应鼓励新生儿母亲纯母乳喂养至个月 10、体重读数记录以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位;身高读数记录以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位。 11、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的三个死亡率指:、、。 二、单选题 1、县(市)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用房总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A 60 B 80 C 100 D 120 2、《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自()起施行。 A 2010年11月1日 B 2011年1月1日 C 2010年10月1日 D 2010年1月1日 3、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A 100 B 150 C 200 D 250 4、儿童离开托幼机构( ) 月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A 1月 B 2月 C 3月 D 4月 5、小儿活动期佝偻病初期,血生化会有较轻微改变,()。 A:血钙、血磷正常或稍低,碱性磷酸酶正常或稍高 B:血钙、血磷正常或稍高,碱性磷酸酶正常或稍低 C:血钙、血磷、碱性磷酸酶正常或稍低D:血钙、血磷、碱性磷酸酶正常或稍高6、儿童的年龄性别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正常范围,属于营养不良的哪一型()。 A 体重低下 B 生长迟缓 C 消瘦 D 营养性水肿 7、儿童的年龄性别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正常范围,属于营养不良的哪一型()。 A 体重低下 B 生长迟缓 C 消瘦 D 营养性水肿 三、多选题 1、根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发现有一下那些高危儿童应该进行专案管理() A 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 B中重度营养不良 C单纯性肥胖 D中重度贫血、E 先心病 2、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讲解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一、目的 通过健康教育、喂养指导和药物治疗等干预措施,对患有营养性疾病的儿童进行管理,及时矫正其营养偏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二、管理对象 辖区内0~6岁(7岁以下)健康检查筛查出的患营养性疾病的儿童。 三、管理内容 (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1.评估及分类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和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和分类,测量值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和消瘦。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评估及分类 指标测量值标准差法评价 体重/年龄M-3SD~M-2SD 中度低体重 ﹤M-3SD 重度低体重身长(身高)/年龄M-3SD~M-2SD 中度生长迟缓 ﹤M-3SD 重度生长迟缓体重/身长(身高)M-3SD~M-2SD 中度消瘦 ﹤M-3SD 重度消瘦2.查找病因 (1)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或小于胎龄儿。

(2)喂养不当,如乳类摄入量不足、未适时或适当地进行食物转换、偏食和挑食等。 (3)反复呼吸道感染和腹泻,消化道畸形,内分泌、遗传代谢性疾病及影响生长发育的其他慢性疾病。 3.干预 (1)喂养指导进行喂养咨询和膳食调查分析,根据病因、评估分类和膳食分析结果,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满足其恢复正常生长需要的膳食,使能量摄入逐渐达到推荐摄入量(RNI)的85%以上,蛋白质和矿物质、维生素摄入达到RNI的80%以上。 (2)管理 1)随访: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和指导,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2)转诊: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3)结案: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重/身长(身高)≥M-2SD即可结案。

慢性病管理工作绩效考核

宜儿分院慢性病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简称慢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慢病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文水县2013年慢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实施慢病防治项目。 一、考核领导组 组长:段爱芝 副组长:李一鹏 成员:武瑞莲梁盼明 成帅弓亮 二、考核目的 通过全面努力地发现慢病病人、及早治疗和实施系统管理,以及提高广大群众对慢病防制知识的知晓率和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等,降低慢病的发生率与病死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三、考核目标 1、全面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报病工作,报病率达100%。 2、对所有35岁以上病人实行测血压制度,首诊测血压率≥95%; 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100%;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随访率≥100% 5、高血压、糖尿病考核目标: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要达到100%;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病总人数×10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2)、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100%;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糖尿病人数/年内辖区内糖尿病患病总人数×100%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 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6、慢病防制知识宣传覆盖率达90%以上,确保社区居民重点慢病防制知识知晓率≥85%。 四、村卫生室考核内容及职责 1、开展慢病新发病例登记报告,报病率达100%。 2、建立健康档案。为社区居民中的主要慢病患者建立个人健康档案,高血压、糖尿病人的建册率分别≥70%、80%。 3、慢病干预。 (1)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进行登记和规范化管理。 (2)对所有35岁以上就诊病人首诊测量并记录血压,测量率≥95%; (3)宣传慢病防制知识,宣传覆盖到位率以户为单位达90%以上,确保社区居民重点慢病防制知识知晓率≥85%。 4、将所管理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 5、患者动态管理。对已经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实施规范的动态管理,要求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慢性病手册发放,登记发放信息表,并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实施至少每季度1次的定期跟踪随访,完整的随访结果(临床治疗、生活行为、健康指导信息)要及时填写慢性病随访记录和随访信息表,保证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6、工作信息报告。每月向宜儿分院递交慢性病随访月报表,及回报工作情况 五、考核评分 每季度对各村卫生室慢病防治工作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当场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经验规范试题

一、填空题 1、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和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和分类,测量值()为低体重、生长迟缓和消瘦。 2、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评估及分类 指标测量值标准差法评价 体重/年龄M-3SD~M-2SD 中度低体重 ﹤M-3SD () 身长(身高)/年龄M-3SD~M-2SD () ﹤M-3SD () 体重/身长(身高)M-3SD~M-2SD () ﹤M-3SD () 3、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 4、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患儿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重/身长(身高)()即可结案。 5、根据WHO的资料,Hb的低限制在6个月~6岁者为()g/L,6~14岁()g/L,海拔每升高1000米,Hb上升(),低于次值者为贫血。6个月以下的婴儿由于生理性贫血等因素,Hb值变化大,目前尚无统一标准。我国小儿血液会议(1989年)暂定:Hb在新生儿期()g/L,1~4月时小于()g/L,4~6月时()g/L者为贫血。 6、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外周血红细胞呈()改变:平均红细胞容积(MCV)<80fl,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MCH)<27pg,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310 g/L。 7、贫血程度判断:Hb值()g/L为轻度,()g/L为中度,()g/L为重度。 8、轻中度贫血儿童补充铁剂后()周后复查Hb,并了解服用铁剂的依从性,观察疗效。重度贫血儿童,轻中度贫血儿童经铁剂正规治疗()后无改善或进行性加重者,应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会诊或转诊治疗。治疗满疗程后Hb值达正常即可结案。 9、婴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应从()开始补铁,剂量为每日2mg/kg元素铁,直至1周岁。纯母乳喂养或以母乳喂养为主的足月儿从4月龄开始补铁,剂量为每日1mg/kg元素铁;人工喂养婴儿应采用铁强化配方奶。 10、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早期:多见于6月龄内,特别是3月龄内的婴儿。可有()、()、()等非特异性神经精神症状,此期常无骨骼病变。血钙、血磷正常或稍低,碱性磷酸酶(AKP)正常或稍高,血25-(OH)D降低。骨X线片无异常或长骨干骺端临时钙化带模糊。活动期小于6月龄婴儿可有();大于6月龄婴儿可见()、()、()、()、鸡胸、O型腿、X形腿等。 11、VitD治疗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活动期佝偻病儿童建议口服VitD治疗,剂量为()IU/d (20μg/d)连服3~4个月或2000~4000IU/d(50~100μg/d)连服1个月,之后改为()IU/d (10μg/d)。 12、活动期佝偻病每月复查()次,恢复期佝偻病()个月复查1次,至痊愈。若活动期佝偻病经VitD治疗()后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无改善,应考虑其他非VitD缺乏性佝偻病,如()、()、()等,应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明确诊断。活动期佝偻病症状消失(),体征减轻或恢复正常后观察()无变化者,即可结案。

最新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目的 通过健康教育、喂养指导和药物治疗等干预措施,对患有营养性疾病的儿童进行管理,及时矫正其营养偏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管理对象 辖区内0~6岁(7岁以下)健康检查筛查出的患营养性疾病的儿童。 管理内容 (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1.评估及分类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和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和分类,测量值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和消瘦。 (1)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或小于胎龄儿。 (2)喂养不当,如乳类摄入量不足、未适时或适当地进行食物转换、偏食和挑食等。 (3)反复呼吸道感染和腹泻,消化道畸形,内分泌、遗传代谢性疾病及影响生长发育的其他慢性疾病。 3.干预 (1)喂养指导进行喂养咨询和膳食调查分析,根据病因、评估分类和膳食分析结果,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满足其恢复正常生长需要的膳食,使能量摄入逐渐达到推荐摄入量(RNI)的85%以上,蛋白质和矿物质、维生素摄入达到RNI的80%以上。 (2)管理 1)随访: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和指导,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2)转诊: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3)结案: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重/身长(身高)≥M-2SD即可结案。 4.预防 (1)指导早产/低出生体重儿采用特殊喂养方法,定期评估,积极治疗可矫治的严重先天畸形。 (2)及时分析病史,询问儿童生长发育不良的原因,针对原因进行个体化指导;对存在喂养或进食行为问题的儿童,指导家长合理喂养和行为矫治,使儿童体格生长恢复正常速度。 (3)对于反复患消化道、呼吸道感染及影响生长发育的慢性疾病儿童应及时治疗。 (二)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1.评估及分度 (1)评估指标 1)血红蛋白(Hb)降低:6月龄~6岁<110 g/L。由于海拔高度对Hb值的影响,海拔每升高1000

2.儿童耳及听力保健技术规范

儿童耳及听力保健技术规范 一、目的 早期发现听力损失,及时进行听觉言语干预及康复,保护和促进儿童的听觉和言语发育,减少儿童听力和言语残疾,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 新生儿期听力筛查后,进入0~6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在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耳及听力保健,其中6、12、24和36月龄为听力筛查的重点年龄。 (一)检查内容。 1.耳外观检查。检查有无外耳畸形、外耳道异常分泌物、外耳湿疹等。 2.听力筛查。运用听觉行为观察法(表1)或便携式听觉评估仪(表2)进行听力筛查。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采用筛查型耳声发射仪进行听力筛查。 表1 0~3岁儿童听觉观察法听力筛查阳性指标

表2 0~6岁儿童听觉评估仪听力筛查阳性指标 (室内本底噪声≤45dB(A)) (二)耳及听力保健知识指导。 1.正确的哺乳及喂奶,防止呛奶。婴儿溢奶时应当及时、轻柔清理。 2.不要自行清洁外耳道,避免损伤。 3.洗澡或游泳时防止呛水和耳进水。 4.远离强声或持续的噪声环境,避免使用耳机。 5.有耳毒性药物致聋家族史者,应当主动告知医生。 6.避免头部外伤和外耳道异物。 7.患腮腺炎、脑膜炎等疾病,应当注意其听力变化。 8.如有以下异常,应当及时就诊:儿童耳部及耳周皮肤的异常;外耳道有分泌物或异常气味;有拍打或抓耳部的动作;有耳

痒、耳痛、耳胀等症状;对声音反应迟钝;有语言发育迟缓的表现。 (三)转诊。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当予以及时转诊至儿童听力检测机构做进一步诊断。 1.听觉行为观察法筛查任一项结果阳性。 2.听觉评估仪筛查任一项结果阳性。 3.耳声发射筛查未通过。 四、流程图

慢性病管理制度

慢性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三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7、村医医生及卫生院坐诊医生发现上述各类慢性病时,及时上报公卫组,如有漏报、谎报等一经查实,必当严肃处理。

慢性病监测制度 1、公共卫生组全面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确定本辖区相关业务管理者和监督者,以及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2、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3、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三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组报告,公共卫生组收到报告卡,审核登记后,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4、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5、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等资料。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试题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试题 一、填空题 1、蛋白质- 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 年龄、身长(身高)/ 年龄和体重/ 身长(身 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和分类,)为 低体重、生长迟缓和消瘦。 测量值 2、蛋白质- 能量营养不良评估及分类 指标测量值标准差法评价 体重/ 年龄M-3SD~M-2SD 中度低体重 ﹤M-3SD () 身长(身高)/ 年M-3SD~M-2SD () ﹤M-3SD () 体重/ 身长(身高)M-3SD~M-2SD () ﹤M-3SD () 3、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 营养改善()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 4、蛋白质- 能量营养不良患儿一般情况好,体重/ 年龄或身长(身高)/ 年龄或体重/ 身长(身高)()即可结案。 5、根据WHO的资料,Hb的低限制在 6 个月~6岁者为()g/L , 6~14岁()g/L ,海拔每升高1000米,Hb上升(),低于次值者为贫血。 6 个月以下的婴儿由于生理性贫血等因素,Hb 值变化大,目前尚无统一标准。我国小儿血液会议(1989 年)暂定:Hb在新生儿期()g/L,1~4 月时小于()g/L,4~6 月 时()g/L 者为贫血。 6、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外周血红细胞呈()改变:平均红细胞容积(MCV) <80 fl ,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MCH)<27 pg,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 <310 g/L 。 7、贫血程度判断:Hb值()g/L 为轻度,()g/L 为中度,()g/L 为重度。 8、轻中度贫血儿童补充铁剂后()周后复查Hb,并了解服用铁剂的依从性,观察疗效。重度贫血儿童,轻中度贫血儿童经铁剂正规治疗()后无改善或进行性加重者,应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会诊或转诊治疗。治疗满疗程后Hb值达正常即可结案。 9、婴儿、早产/ 低出生体重儿应从()开始补铁,剂量为每日 2 mg/kg 元 素铁,直至 1 周岁。纯母乳喂养或以母乳喂养为主的足月儿从 4 月龄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样稿) 一、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 (一)儿童保健服务内容。 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健康档案(表、卡),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和规范。 2、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内容包括询问和观察新生儿情况、全面健康检查、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 3、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4、为儿童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儿童喂养和营养膳食、早期综合发展、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指导。 5、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窒息、病理性黄疸、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缺铁性贫血、活动期佝偻病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 6、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和咨询指导,开展儿童智能测查和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或异常的识别、筛查,以及行为干预训练。 7、开展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预指导。 8、开展儿童眼、口腔、听力保健服务,重点对视力异常、龋齿、听力障碍等疾病进行筛查和预防。 9、在儿童保健过程中对于诊断不明确或疑难病例、不具有能力进行干预训练和治疗的疾病应及时转诊。 10、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11、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或指导预防接种。 (二)专业人员要求。 1、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医生执业资格或护理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2、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3、专职儿童保健医生2-4名,护士1-2名,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服务人群和服务项目增加相应的专业人员。 (三)业务用房、设置和设备设施。 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流程与布局合理,诊室应有取暖设施,环境温馨,符合儿童特点,有体检流程图、宣传版面、儿童玩具;应设立预检与分诊处、候诊区,体格测量室、健康体检诊室、营

(完整word版)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范与诊疗常规

目录 儿童心理咨询技术规范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儿童多动综合症) (1) 孤独症 (3) 学习障碍 (5) 情绪障碍 (6) 焦虑症 (6) 恐怖症 (8) 社交恐怖症 (9) 学校恐怖症 (9) 抑郁症 (10) 癔症 (11) 屏气发作 (12) 睡眠障碍 (13) 睡行症 (13) 睡惊或者夜惊 (14) 梦魇 (15) 抽动障碍 (16) 脑性瘫痪 (17) 儿童体格发育专项技术规范 儿童体格发育 (20) 体重 (20) 身长(身高) (20) 上、下部量 (20) 坐高 (21) 头围 (21) 胸围 (21) 上臂围 (21) 骨骼和牙的发育 (21) 小儿体格发育的评价 (22) 儿童营养咨询与喂养指导诊疗常规 营养评估方法 (24) 营养评价的时间 (24) 母乳喂养的优点和断乳时间 (24) 辅食添加的时间和种类 (24) 食物添加的现代营养观 (25) 及时添加转奶期食物的原因 (25) 开始添加转奶期食物的时间 (25) 怎样添加转奶期食物 (25) 喂养行为 (25) 影响喂养行为的因素 (26) 喂养行为问题干扰 (26) 婴幼儿常见进食问题及不良后果 (27) 婴幼儿营养简单计算 (27) 儿童每日所需矿物质量 (27) 营养不良性疾病 (28) 营养不良 (28)

生长发育不良 (28) 营养素缺乏性疾病 (28) 维生素A缺乏症 (28) 维生素B族缺乏 (29) 维生素C缺乏 (30) 叶酸缺乏 (30) 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 (30) 维生素E缺乏 (31) 维生素K缺乏 (31) 碘缺乏 (31) 维生素中毒 (31) 维生素A中毒 (32) 维生素D中毒 (32) 儿童营养异常干预措施 (32) 儿童常见病诊疗常规 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 (34) 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35)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36) 小儿肥胖症 (37) 铅中毒 (39) 锌缺乏症 (40)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40) 腹泻病 (42) 儿童口腔保健诊疗常规 牙齿发育异常 (45) 牙齿萌出异常 (45) 牙齿数目异常 (46) 牙齿结构异常 (46) 唇、腭及颌骨发育异常 (46) 牙齿疾病 (47) 龋齿 (47) 牙髓炎 (47) 根尖周炎 (48) 牙列异常(错牙合畸形) (48) 口腔粘膜疾病 (49) 牙龈炎 (49) 卡他性口炎 (49) 鹅口疮 (50) 新生儿听力筛查常规 新生儿听力筛查常规 (51)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52)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目的 通过健康教育、喂养指导和药物治疗等干预措施,对患有营 养性疾病的儿童进行管理,及时矫正其营养偏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二、管理对象辖区内0?6岁(7岁以下)健康检查筛查出的患营养性疾病 的儿童。 、管理内容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1.评估及分类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 和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和分类,测量值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和消瘦。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评估及分类

2.查找病因 (1)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或小于胎龄儿。 (2)喂养不当,如乳类摄入量不足、未适时或适当地进行食 物转换、偏食和挑食等。 (3)反复呼吸道感染和腹泻,消化道畸形,内分泌、遗传代 谢性疾病及影响生长发育的其他慢性疾病。 3.干预 (1)喂养指导进行喂养咨询和膳食调查分析,根据病因、 评估分类和膳食分析结果,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满足其恢复正常 生长需要的膳食,使能量摄入逐渐达到推荐摄入量( RNI)的85% 以上,蛋白质和矿物质、维生素摄入达到RNI的80%以上。 (2)管理 1)随访: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和指导,直至恢 复正常生长。 2)转诊: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 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 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3)结案: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 重/身长(身高)》M k 2SD即可结案。

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范

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 大余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编 2019年

目录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试行)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 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技术规 儿童喂养与营养指导技术规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 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 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 儿童耳及听力保健技术规 儿童口腔保健指导技术规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 儿童高铅症和铅中毒预防指南 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和处理原则 6月龄婴儿母乳喂养指南 7-24月龄婴幼儿喂养指南 儿童缺铁和缺铁性贫血防治建议 维生素D缺乏及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防治建议儿童微量营养素缺乏防治建议 儿童期单纯肥胖症防治常规

中国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指南 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出院后喂养建议 婴幼儿食物过敏诊治建议 中国婴幼儿牛奶蛋白过敏诊治循证建议 中枢性性早熟的诊断与治疗共识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畴。为规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 一、围 (一)本规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 岁儿童。(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

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 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 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 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 1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儿童 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 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 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

2.儿童保健试题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正常足月新生儿的访视次数不少于次(B) A. 0 B. 2 C . 4 D. 7 2.首次访视:在出院后日之内进行.(C) A. 3 日 B. 5 日 C. 7 日 D. 10日 3.满月访视:在出生后日进行.(D) A.14~20 B.16~22 C.24~28 D.28~30 4.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次,每次间隔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 1次。(A) A. 2,6 B. 3,4 C. 4,3 D. 6,2 5.“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个月。(C)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6.儿童岁开始每年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进行一次视力筛查。(A) A.4岁 B.5岁 C.6岁 D.7岁 7.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和分类,测量值低于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和消瘦。(D) A.中位数减一个 B.中位数加一个 C.中位数加二个 D.中位数减二个 8.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应在Hb值正常后继续补充铁剂,恢复机体铁储存水平。(B) A. 1个月 B. 2个月 C. 4个月 D. 14天 9.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应从开始补铁,剂量为每日元素铁,直至1周岁。(B) A. 2周龄 2 mg/kg B. 4周龄 2 mg/kg C.6周龄 4 mg/kg D. 8周龄 4mg/kg 10.纯母乳喂养或以母乳喂养为主的足月儿从开始补铁,剂量为每日 元素铁。(B)

A. 2月龄 1 mg/kg B. 4月龄 1 mg/kg C. 4周龄 2 mg/kg D. 8周龄 2 mg/kg 11.早产儿、双胎儿生后即应补充VitD ,3个月后改为。(A) A.800IU/d 400IU/d B.800IU/d 300IU/d C.400IU/d 400IU/d D.400IU/d 300I U/d 12.出生体重低于2.0kg的早产儿和低体重儿,在生后周起就应进行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检查?(A) A.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 B.4~6周或矫正胎龄33周 C.3~5周或矫正胎龄32周 D.3~5周或矫正胎龄32周 13.听力筛查的对象主要是岁儿童,重点为岁前的婴幼儿,尤其是具有听力障碍高危因素的婴幼儿。(C) A.0~5岁 3岁 B.0~5岁 5岁 C.0~6岁 3岁 D.0~6岁 5岁 14.口服困难或腹泻等影响维生素D的吸收时,可以采用大剂量的突击疗法,每次需肌注,1~3月以后再以维持。(B) A.10万~20万IU 600IU/d B.10万~30万IU 400IU/d C.10万~20万IU 600IU/d D.10万~30万IU 800IU/d 15.婴儿期可出现肋软骨区膨大,以第肋软骨为主,呈圆而大的球形,称为”串珠”。(D) A.4~6 B.5~7 C.6~8 D.5~8 16.目前,世界WHO对儿童口服锌的可耐受最大摄入量设定为: mg/d。(C) A.21 mg/d B.22 mg/d C.23 mg/d D.24 mg/d 17. 感染HIV母亲所生婴儿出生后周开始应用复方新诺明(C)。 A.2-4 B.3-5 C.4-6 D.5-7 18.如儿童已满个月后则可直接进行抗体检测。(A) A.12 B.18 C.24 D.26 19.婴儿时期每日供给的铁总量(包括食物中含有的强化铁、铁剂)不应超过。(C) A.10mg B.12mg C.15mg D.20mg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目得 通过健康教育、喂养指导与药物治疗等干预措施,对患有营养性疾病得儿童进行管理,及时矫正其营养偏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管理对象 辖区内0~6岁(7岁以下)健康检查筛查出得患营养性疾病得儿童。 管理内容 (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1.评估及分类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与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与分类,测量值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与消瘦。 (1)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或小于胎龄儿。 (2)喂养不当,如乳类摄入量不足、未适时或适当地进行食物转换、偏食与挑食等。 (3)反复呼吸道感染与腹泻,消化道畸形,内分泌、遗传代谢性疾病及影响生长发育得其她慢性疾病。 3。干预 (1)喂养指导进行喂养咨询与膳食调查分析,根据病因、评估分类与膳食分析结果,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满足其恢复正常生长需要得膳食,使能量摄入逐渐达到推荐摄入量(RNI)得85%以上,蛋白质与矿物质、维生素摄入达到RNI得80%以上、 (2)管理 1)随访: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与指导,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2)转诊: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得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3)结案: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重/身长(身高)≥M-2SD即可结案。 4.预防 (1)指导早产/低出生体重儿采用特殊喂养方法,定期评估,积极治疗可矫治得严重先天畸形、 (2)及时分析病史,询问儿童生长发育不良得原因,针对原因进行个体化指导;对存在喂养或进食行为问题得儿童,指导家长合理喂养与行为矫治,使儿童体格生长恢复正常速度。 (3)对于反复患消化道、呼吸道感染及影响生长发育得慢性疾病儿童应及时治疗。 (二)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1。评估及分度

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doc

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 一、目的 按照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和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行为特征,定期对儿童进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及时掌握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行为发育水平,营造良好环境,科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早期发现、及时干预、消除影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的生物、心理和社会不利因素,早期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偏异,有针对性地开展随访、干预和健康管理。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包括健康儿童、高危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 (一)健康儿童。 在儿童健康检查同时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指导。 1.监测方法 在健康检查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条件,结合家长需要,至少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进行心理行为发育监测。 (1)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监测8项儿童行为发育指

标(抬头、翻身、独坐、爬行、独站、独走、扶栏上楼梯、双脚跳),了解儿童在监测图中相应月龄的运动发育情况。如果某项运动发育指标至箭头右侧月龄仍未通过,提示有发育偏异的可能。 (2)预警征象:根据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表1),检查有无相应月龄的发育偏异,并在“□”内打“√”。出现任何一条预警征象应及当时登记并转诊。 表1 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

(3)标准化量表:使用全国标准化的儿童发育筛查量表,如小儿智能发育筛查量表(DDST)、0~6岁儿童发育筛查量表(DST)等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的筛查评估。 2.转诊 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应当登记(附件1)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专科门诊,并进行随访。 3.预见性指导 在儿童定期健康检查过程中,应当以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特点为基础,根据个体化原则,注重发育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特点,给予科学的心理行为发育的预见性指导。 (1)新生儿期 1)强调母婴交流的重要性,鼓励父母多与新生儿接触,如说话、微笑、怀抱等。

儿童保健试题及答案

儿童保健试题及答案 儿童保健的法律法规及基础知识试题 姓名: 分数: 一、填空题 1、《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岁儿童。 2、 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3、新生儿期访视次数不少于次,首次访视应在出院天之内进行,访视内容包括和。 4、根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为儿童提供健康检查的次数为:1岁以内婴儿每年次,1~2岁儿童每年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次。 5、根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7、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 8、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 9、应鼓励新生儿母亲纯母乳喂养至个月 10、体重读数记录以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位;身高读数记录以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位。 11、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的三个死亡率指: 、、。二、单选题 1、县(市)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用房总面积不少于( )平方米。 A 60 B 80 C 100 D 120 2、《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自( )起施行。 A 2010年11月1日 B 2011年1月1日 C 2010年10月1日 D 2010年1月1日

3、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 )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A 100 B 150 C 200 D 250 4、儿童离开托幼机构( ) 月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A 1月 B 2月 C 3月 D 4月 5、小儿活动期佝偻病初期,血生化会有较轻微改变,( )。 A:血钙、血磷正常或稍低,碱性磷酸酶正常或稍高 B:血钙、血磷正常或稍高,碱性磷酸酶正常或稍低 C:血钙、血磷、碱性磷酸酶正常或稍低 D:血钙、血磷、碱性磷酸酶正常或稍高 6、儿童的年龄性别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正常范围,属于营养不良的哪一型( )。 A 体重低下 B 生长迟缓 C 消瘦 D 营养性水肿 7、儿童的年龄性别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正常范围,属于营养不良的哪一型( )。 体重低下 B 生长迟缓 C 消瘦 D 营养性水肿 A 三、多选题 1、根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发现有一下那些高危儿童应该进行专案管理( ) A 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 B中重度营养不良 C单纯性肥胖 D中重度贫血、E 先心病 2、托幼机构有下列( )情形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A 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B 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常规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常规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超重及肥胖。 一、管理对象 辖区内0~6岁(7岁以下)健康检查筛查出的患营养性疾病的儿童。 二、管理内容 (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1.评估及分类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与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与分类,测量值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与消瘦。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评估及分类 指标测量值标准差法评价 体重/年龄M-3SD~M-2SD 中度低体重 ﹤M-3SD 重度低体重身长(身高)/年龄M-3SD~M-2SD 中度生长迟缓 ﹤M-3SD 重度生长迟缓体重/身长(身高) M-3SD~M-2SD 中度消瘦 ﹤M-3SD 重度消瘦 2.管理 1)随访: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与指导,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2)转诊:中重度营养不良儿童需及时转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专案管理。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市级或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3)结案: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重/身长(身高)≥M -2SD即可结案。 (二)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1.评估及分度 (1)评估指标 1)血红蛋白(Hb)降低:6月龄~6岁 110 g/L。 2)外周血红细胞呈小细胞低色素性改变:平均红细胞容积(MCV) <80 fl,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MCH)<27 pg,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310 g/L。 (2)贫血程度判断:Hb值90~109g/L为轻度,60~89 g/L为中度,<60 g/L为重度。 2、管理 1)随访:轻度贫血儿童补充铁剂后2~4周复查Hb,观察疗效。 2)转诊:中重度贫血儿童需及时转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专案管理。重度贫血儿童,中度贫血儿童经铁剂正规治疗1个月后无改善或进行性加重者,应及时转市级或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会诊或治疗。 3)结案:治疗满疗程后Hb值达正常即可结案。 (三)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 1.评估与分期 (1)早期:多见于6月龄内,特别就是3月龄内的婴儿。可有多汗、易激惹、夜惊等非特异性神经精神症状,此期常无骨骼病变。血钙、血磷正常或稍低,碱性磷酸酶(AKP)正常或稍高,血25-(OH)D降低。骨X线片无异常或长骨干骺端临时钙化带模糊。 (2)活动期:小于6月龄婴儿可有颅骨软化;大于6月龄婴儿可见方颅、手(足)镯、肋骨串珠、肋软骨沟、鸡胸、O型腿、X形腿等。血钙正常低值或降低,血磷明显下降,血AKP增高,血25-(OH)D显著降低。骨X线片长骨干骺端临时钙化带消失,干骺端增宽,呈毛刷状或杯口状,骨骺软骨盘加宽>2 mm。 (3)恢复期:早期或活动期患儿可经日光照射或治疗后逐渐减轻或消失。血钙、血磷、AKP、25-(OH)D逐渐恢复正常。骨X线片长骨干骺端临时钙化带重现、增宽、密度增加,骨骺软骨盘<2 mm。 (4)后遗症期:严重佝偻病治愈后遗留不同程度的骨骼畸形。 2、管理 1)随访:活动期佝偻病每月复查1次,恢复期佝偻病2个月复查1次,至痊愈。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标准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畴。为规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 一、围 (一)本规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8.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科学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9.根据当地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10.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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