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终结报告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技术负责人单位:
参加单位:
项目(课题)负责人:
起止年限:
填报时间:
云南省教育厅制
填写说明
一、本报告系项目(课题)鉴定(验收)的主要材料,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检查、评价实施办法》要求,实事求是填写。
二、本报告须经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及科研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后,一式三份及附件(指定项目或课题完成后,提交有关结论性材料汇编)报送省教育厅,以确定主持鉴定(验收)单位及鉴定(验收)方式、时间、地点、待省教育厅批复后分存省教育厅科技处一份,承担单位两份。
三、主持鉴定(验收)单位及鉴定(验收)方式等确定后,由组织验收单位通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将本报告及附件分送鉴定(验收)委员会成员。
一、概况
六、项目(课题)实施所获经济效益情况
单位:(万元)
注:新增产值为历年工业增加产品量,农业为增产农产品总量万公斤;产值、利税万元,出口额万美元;农业成果推广增产值除直接效益外,其他填在社会效益栏。
七、人才培养情况
单位:人
八、投入各类科技人员及工作量情况
九、经费情况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