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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60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62一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5、5.2.2、6.3.4、6.3.5、12.7.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1 总则 (37)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5)

3.1 施工基本要求 (5)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6)

3.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基本要求 (6)

4 供配电系统 (7)

4.1 一般规定 (7)

4.2 电气装置 (7)

4.3 配线及敷设 (8)

4.4 照明装置 (9)

4.5 施工验收 (9)

5 防雷与接地系统 (10)

5.2 防雷与接地装置 (10)

5.3 接地线 (10)

6 空气调节系统 (11)

6.1 一般规定 (11)

6.2 空调设备安装 (11)

6.3 其他空调设施的安装 (12)

6.4 风管、部件制作与安装 (12)

6.5 空气调节系统调试 (13)

6.6 施工验收 (13)

7 给水排水系统 (14)

7.2 管道安装 (14)

7.3 施工验收 (15)

8 综合布线 (15)

8.2 线缆敷设 (15)

8.3 施工验收 (18)

9 监控与安全防范 (18)

9.1 一般规定 (18)

9.2 设备与设施安装 (19)

9.3 配线与敷设 (20)

9.4 系统调试 (20)

10 消防系统 (22)

11 室内装饰装修 (22)

11.1 一般规定 (22)

11.2 吊顶 (22)

11.3 隔断墙 (23)

11.4 地面处理 (24)

11.5 活动地板 (25)

11.6 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 (25)

11.7 门窗及其他 (26)

11.8 施工验收 (26)

12 电磁屏蔽 (27)

12.1 一般规定 (27)

12.2 壳体安装 (27)

12.3 屏蔽门安装 (28)

12.4 滤波器、截止波导通风窗及屏蔽玻璃的安装 (28)

12.5 屏蔽效能自检 (29)

12.6 其他施工要求 (29)

12.7 施工验收 (29)

13 综合测试 (30)

13.1 一般规定 (30)

13.2 温度、湿度 (31)

14 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 (33)

14.1 一般规定 (33)

14.2 竣工验收的程序与内容 (33)

1 总则

1.0.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不同于工业生产厂房和一般建筑,在供配电、静电防护、电磁屏蔽、使用环境、智能化程度、接地特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所以,有必要制定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1993年由原电子工业部颁布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 30003,在过去的十余年中,对保证机房工程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机房的设计、施工、材料发生了很大变化,建设单位对机房的质量和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 30003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1.0.2 建筑物内的机房是指在陆地上包括地上、地下建筑物内的机房。

2 术语

2.0.2 隐蔽工程的概念在不同行业的施工中有不同的含义,本条只是对应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这一特定行业的解释。对单独安装室外接地体的施工也包括在内。

2.0.3 本条解释仅限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具有电磁屏蔽功能的房间。

3 基本规定

3.1 施工基本要求

3.1.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要安装各种贵重的电子设备,为防止电子设备的霉变腐蚀,对房间的湿度有较严格的要求。因此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进行有水作业,这也是实现机房技术要求的必要措施。

3.1.5 本条款主要指改建、扩建工程而言。工程中会发生拆墙、打洞、楼板开口等可能改变原建筑结构的施工,这些必须由原建筑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在对原建筑结构进行必要的核验后确定施工方案。严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随意更改。该条必须强制执行。

3.1.6 原建筑的地面也常存在承重满足不了建筑材料的堆放、设备码放及安装或蓄电池的堆放要求的问题。因此施工前,应详细了解建筑地面荷载。安装的设备或蓄电池超载时,应按设计采取加固措施。

3.1.7 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和会签,是工程验收、质量事故分析和维修的重要依据。隐蔽工程的相应资料是指工程记录、检验记录、照片、录像等。

3.1.8 工程竣工后与建设单位交接验收之前,由于未做保护或保护措施不得力,会造成机房、设备、装置的外观污染或破损(尤其装饰性的玻璃、地面、墙面、设备外表面),直接影响工程顺利验收交接。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3.2.2 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与安全性能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决定因素。认真的进场检验是施工准备的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根据多年实践经验,国家对消防、电气等特殊材料的检验有强制性要求,必须出具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认证书,以保证工程质量。

3.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基本要求

3.3.1 实现施工现场的过程控制,顺利进行工序交接,保证工程的内在质量,要求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依据本规范的技术条款进行自检及交接检查是必须的。

3.3.3、3.3.4 规定了施工交接验收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所有资料的种类,这些是建设单位以后进行管理和维修的原始资料。要求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代表在相关记录上签字,是为保证资料的权威性。

4 供配电系统

4.1 一般规定

4.1.3 电气设备、材料本身质量和可靠性的优劣以及其型号、规格等各种参数的选择是否正确,会影响供配电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功能的可靠性,有时甚至会造成严重的事故,

所以国家陆续颁布了许多关于电气产品安全的标准和规定。这些标准和规定是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电气建设的基础,必须严格遵守。

4.2 电气装置

4.2.1 为使机房内安装的电气设备美观和便于使用,提出了设备安装垂直度和同类电气设备安装高度应一致的要求。对于其他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也宜保持一致。各类电气插座,无论是电气插座还是信息插座、电视插座,安装高度也应保持一致,且安装高度要便于使用并符合设计要求。

4.2.2 安装工作面除墙面外,还有地面、地板面和桌面等。

4.2.4 在吊顶等隐蔽空间内安装的电气装置应考虑便于以后的维修。在不便拆卸的顶板、墙板等隐蔽处的电气装置附近应留有检查口、维修通道和维修空间。检查口和通道的尺寸应满足维修人员进出的需求。

4.2.5 特种电源配电装置是指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同时由于特殊需要必须安装在机房内的配电装置和设备:

1 交流频率不是50Hz;

2 交流频率是50Hz,但额定电压超过1000V;

3 直流额定电压超过1500V。

这些装置和设备无法与机房内通常的低压装置和设备互换使用,误用有可能损坏设备,甚至发生严重事故,所以这些电源装置和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并注明频率、电压等相关参数,以避免误用。

4.2.6 对接人电源箱、柜电缆的弯曲半径提出限定要求的目的就是避免箱、柜内部设备和器件及电缆本身受额外应力,影响安装工程质量,有时甚至会损坏设备、器件和电缆。

4.2.7 不间断电源及附属设备包括整流装置、逆变装置、静态开关和蓄电池组等4个功能单元。由于设备到达现场时已经做过出厂检测,所以安装前只要检查设备随机携带的资料是否完整、设备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即可。因为不间断电源设备出厂检测一般都使用电阻性负载作为试验对象,所以在有条件且现场负载主要是电感性或电容性的场合,宜在安装前进行整个不间断电源设备的检测。对运输过程有可能损坏或影响不间断电源设备的场合,也宜进行这种检测。

4.2.8 蓄电池的种类有很多,对于铅酸电池一类含有腐蚀性液体的电池,在安装时要格外小心,应配戴防护装具,以免在腐蚀性液体泄漏时对安装人员造成伤害或对设备、装置造成损坏。蓄电池组的重量很大,在摆放时要充分考虑该处楼板的承重问题,否则可能造成严重的事故。

4.2.9 对于存在长时间停电(大于8h)可能的机房,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持续后备电源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案。在柴油发电机投入备用状态前,进行可靠的负荷试运行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通过负荷试运行,d能确认柴油发电机安装的正确性、发电的品质因数和馈电线路的导通性。柴油发电机在带上设计负荷连续运行l2h后,无漏油、漏水和漏气等不正常现象,才能认为其作为后备电源是可靠的。柴油发电机的噪声、振动和排烟问题主要靠合理的设计方案解决,但良好的安装工艺可以很好地抑制柴油发电机的噪声和振动问题。

4.3 配线及敷设

4.3.1 在电源箱、柜与外部接线进行压接时,应对电源箱、柜安装位置、线缆进入位置进行调整,尽量减少压接所带来的应力。无法消除的,应采取措施,不便电源箱、柜内部的电气设备及装置受到额外应力,避免电气设备及装置因长期受应力作用而导致损坏。机房内的设备一般都是不宜中断供电的设备,应避免线路中断给设备和系统带来的意外损害。保证接线端子与导线之间的接触可靠,是非常重要的关键环节之一。搪锡或镀银主要是为了增加接线端子与导线的接触面,减小接触电阻,同时也有固定多芯线头的目的。一般场合都使用搪锡,重要场合可使用镀银工艺。

4.3.2 电源线的捆扎固定,既要考虑电源线的散热和自重问题,也要考虑对电源箱、柜内部的电气设备及装置带来的额外应力问题,还要考虑便于事后的维护。

4.3.3 为了不便隔断墙面和安装在隔断墙上的设备、设施受力损坏,应在墙体结构上设置专用的框架,用以安装设备、设施。为了电缆散热,确保运行的安全,规定了动力电缆穿管要与隔断墙板留有lOmm间隙。

4.3.6 当电缆桥架、线槽的敷设采用上走线方式时,线槽的深度不宜大于15Omm,敷设路线应避免位于空调出风口、灯具、探测器等设备的正下方。当电缆桥架、线槽敷设在地板下时,桥架、线槽底部与地面保持一定距离,可以防水防潮,同时应尽量远离空调出风口,无法远离的,宜顺着风向,避免重叠敷设。

4.4 照明装置

4.4.2 嵌入式灯具用吊杆单独吊装是为了不便吊顶龙骨受到灯具载荷而造成吊顶的变形。

4.4.4 机房专用灯具主要包括:应急照明灯、疏散标志灯和消防指示灯。

4.5 施工验收

4.5.1 在本条第2款“测试”内容中,进行电气绝缘阻值测量时,测量用的兆欧表电压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要求,详见表l。

表1 兆欧表电压等级

序号负载电压范围兆欧表电压等级(V)

1 100V以下250

2 100一500V 500

3 500一3000V 1000

4 3000一10000V 2500

5 防雷与接地系统

5.2 防雷与接地装置

5.2.1 浪涌保护器有火花间隙型保护器(B级)和基于压敏电阻类型的保护器(C、D级)等几种,它们的性能各不相同,所以安装时一般都是多级并联配合使用的,B级在前,C、D级在后。当由雷电形成一个浪涌过电压时,浪涌保护器(B级)会首先响应,将大部分高能量的电流通过接地线泻入大地,以避免由于过载而使其后的C、D级浪涌保护器失效,造成机房内的设备损坏。以不同方式工作的保护器之间的线缆长度小于某个数值时,要在两级之间加装退耦补偿装置。两级之间的线缆长度具体是多少,应参考产品说明书,但一般不应少于5m。

5.2.2 在正常状态下外露的不带电的金属物是指:吊顶的金属结构、隔断墙的金属框架、金属活动地板、金属门窗、设备设施金属外壳等。与建筑的等电位网连接,可将产生的静电和外壳的漏电立即引入地下,防止人员触电和静电的伤害,保证设备的安全。

5.2.3、5.2.4 接地装置的形式包括:单接地体、接地网、接地环、特殊接地体等儿种。接地环就是把金属导体沿水平挖开的地沟敷设,它适用于对接地要求不高且地域开阔处。特殊接地体是针对某些特殊地理环境,用常规方法很难达到接地电阻阻值要求或普通金属很容易腐蚀的区域。特殊接地体采用化学方法通常是添加降阻剂;物理方法是采用增加接地体根数或增加接地体埋设深度来降低土壤的电阻率。

5.2.5 等电位的连接通常采用焊接,当使用铜或其他有色金属焊接困难或无法焊接时,可以采用熔接或压接。

5.3 接地线

5.3.3 接地线通常采用焊接方式连接,但有些情况下可以采用螺栓连接,如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和接至电气设备上不允许焊接等情况。螺栓连接处的接触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规定处理。

6 空气调节系统

6.1 一般规定

本节内容仅适用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中的空气调节系统施工和验收。由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规模相差甚远,大的机房有几万平方米,小的还不到十平方米,空调系统的设计也大不相同。本章不可能涵盖所有的机房空气调节系统,只能对机房常用的空调系统的施工质量验收提出相应的规定。因此,其他空气调节系统如组合式空调机组的集中空调系统的施工及验收,应执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相关规定。

6.2 空调设备安装

6.2.1 本条是指两种分体式空调机组的情况,一是机房专用精密风冷式空调(如用于A、B类机房的空调),一是商用舒适性空调(主要用于C类机房)。

室内机组需要制作安装基座的空调,主要指运转时有较大振动的落地式空调,如机房专用精密风冷式空调,或制冷量大于8kW的分体式空调,其他小型落地式空调、吸顶式空调、壁挂空调均不适用,室外机组情况与上述类似。

6.2.2 室内机组安装于基座上时,在室内机组与基座之间垫一层隔震材料,其目的是为了衰减室内机组的振动。隔震材料可以选用橡胶板,其厚度与弹性应根据室内机组的重量与振动特性选定。

6.2.3 室外机组安装时,距离墙面的距离应根据室外机对空气循环空间的要求及室外机维修空间的需要而定。

6.2.5 当室外机安装高度高于室内机组时(压缩机在室内机组),为了防止压缩机停机时机油经排气管道返回压缩机,避免压缩机再次发动时发生油液冲缸事故,要求设置存油弯。同样,液体管道设反向存油弯以防止停机时制冷剂倒流。存油弯安装的数量与距离在产品说明书中都有规定。若设计及产品说明书无规定时,应在室外机出口处的液体管道上设一个反向存油弯,在竖向气体管道上每隔8m设一个存油弯。8m距离的规定引自《制冷工程设计手册》(1988年5月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6.2.6 空调设备液管与气管安装完后,应对管道进行检漏,确认无泄漏后再对管道内的水分、灰尘和杂质进行清除,一般采用压力为0.6MPa干燥压缩空气或氮气对管路系统吹扫排污,其目的是控制管内的流速不致过大,并能满足管路清洁要求。

6.3 其他空调设施的安装

6.3.2 由于新风系统的设计随机房规模的大小而变化,因此,设计文件是新风系统安装的主要依据。为了保证设计新风量,新风系统运行一定时间后,要清洗或更换空气过滤装置。因此新风系统安装位置应便于空气过滤装置盖板打开。

6.3.4、6.3.5 管道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属于消防产品,符合消防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并具有消防检测中心的性能检测报告及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保证达到消防产品技术标准的可靠依据。安装的牢固可靠、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及联动控制的准确有效保证了发生火灾后,减少对人员和机房设施的伤害。因此这两条款必须强制执行。

6.4 风管、部件制作与安装

6.4.1 由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对空气含尘浓度有限制,因此要求空调风管表面耐腐蚀、不生锈、不起尘。镀锌钢板具有这种特性,在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选用镀锌钢板制作空调风管。

1 风管加工过程中有时镀锌层遭到损坏,有可能产生锈蚀,因此,应在损坏处涂两遍防锈漆,目前用得较多的有锌黄环氧底漆;

3~6 镀锌风管及风管法兰的制作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执行。

6.4.2 本条文规定了用普通薄钢板制作风管前的防腐处理,其目的是预防风管内部生锈,加工完成后再作防腐处理。

6.4.3 本条文规定需要采取加固措施的风管尺寸。对大口径风管进行加固,可以减小送、回风引起风管的震动和产生的噪声。

6.4.4、6.4.5 这两条规定法兰焊接制作要求及风管与法兰铆接时的技术要求。

6.4.7 本条文规定风管安装应牢固可靠。通常情况下,风管支、吊架的安装应按设计图纸标注的尺寸进行。在设计图纸无标注安装尺寸的情况下,对于水平安装,在直径或边长尺寸不大于40Omm时,支架、吊架的间距应小于4m;直径或边长尺寸大于40Omm时,应小于3m。对于风管垂直安装,间距不应大于4m,其他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相关规定执行。

6.5 空气调节系统调试

6.5.2 空调系统调试前应先对系统进行渗漏检查。常规的做法是对系统进行保压,其保压参数及允许压力变化率应按空调设备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6,5.3 经过系统检查无渗漏时,对空调设备、新风设备分别开机试运行。空调设备运行的调试,压缩机的液体参数、气体参数、压缩机运转时的电流参数等应符合空调设备的要求;空调风机应运行正常,其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当空调设备的参数调试完成后进行空调设备的试运行。

新风系统的调试,主要包括新风机的试运行、风管及连接部件的密封性、空气过滤器四周的密封性检查及各种阀门的动作检查。

上述工作完成后,对空调系统进行系统试运行。

6.5.4 空调系统试运行前,应对机房灰尘、杂物进行清除。空调系统稳定性试运行,其运行时间随系统的规模不同而不同,C类机房的空调系统建议小于8h,A、B类机房的空调系统建议长于24h。空调系统运转稳定后进行系统综合调试,调试内容包括温度、相对湿度、风量、风压、各类阀门的调试,以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6.6 施工验收

6.6.2 本条文规定了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7 给水排水系统

7.2 管道安装

7.2.1~7.2.4 这儿条规定了管道连接和安装各环节的技术要求,本规范未做规定的应全部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规定执行。

7.2.5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吊顶上、地板下铺设各种电器管线,安装各类接线盒及插座箱等,为避免冷热水管道对电器管线、装置和设备可能造成的故障和损害,必须对冷、热水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和检漏,保证管道不渗水、不漏水。

7.2.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专用空调器内部处于负压状态,为了使表冷器下部积存的冷凝水顺利排除,防止空气通过冷凝水排水管倒流,特做此规定。

7.3 施工验收

7.3.1、7.3.2 空调给水管的水压试验、空调加湿管的通水试验及排水管的灌水试验是保证水管不渗、不漏、流水通畅的必要步骤。其试验方法及判定准则均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执行。

8 综合布线

8.2 线缆敷设

8.2.1 本条规定了线缆敷设应满足的技术要求。

1 线缆外观检查包括:检查线缆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线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外护套应完整无损,应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2 屏蔽对绞电缆有总屏蔽和线对屏蔽加上总屏蔽两种方式,为此,在屏蔽电缆敷设时的弯曲半径应根据屏蔽方式的不同,在6~10倍于电缆外径中选用;

3 本款规定是对线缆终接余量的一般要求,如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4 设备跳线经常作插拔等机械动作,对线缆、模块之间的连接强度及其传输性能要求较高,应采用综合布线专用的插接跳线,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2.2 本条规定了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对绞线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屏蔽罩连接的具体要求。

1、2 对绞线缆的屏蔽层与端接设备接插件的屏蔽罩360゜的圆周面应全部可靠接触,这是达到良好的端接、满足屏蔽要求的必要措施;

3 当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线缆、配线架、模块和跳线等,均为屏蔽产品;为了保证屏蔽效果,端接处的接地导线截面和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有关标准。

8.2.4 机房内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数量多,模块式信息插座排列密集,以不宜脱落和磨损的标识表述不同的信息插座,便于施工和以后的维护工作。

8.2.6 线槽和护管截面利用率的要求在《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中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直接引用。

8.2.8 机柜、机架不应直接安装在活动地板上,应制作底座。机柜、机架固定在底座上,底座直接固定在地面。

8.3 施工验收

8.3.2 本条是关于系统检测的说明:

4 附录D的测试记录表中电缆系统的测试项目是规定的基本测试项目。其他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用户的要求及现场测试仪器的功能选择测试。

附录D的测试记录表主要强调的是测试项目,如用户同意,可采用专业电缆测试设备,也可用专业测试软件直接打印的表格来代替。

9 监控与安全防范

9.1 一般规定

9.1.3 设备监控是指对场地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采集和控制,包括不间断电源(UPS)、精密空调、柴油发电机、配电箱(柜)等,不包括对信息系统设备如网络设备等的监控。

9.2 设备与设施安装

9.2.1 本条所讲的技术复核主要指外观检查,产品无损伤、无暇疵,品种、数量、产地符合设计要求。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等项目可参考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9.2.2 设备密集区附近,环境会与其他区域有很大不同。靠近设备密集区更能准确反映被测对象监控数据。

报警探测器的安装,应根据所选产品的性能、环境影响及警戒范围要求等确定安装位置。

9.2.3 感应式读卡器灵敏度受外界磁场的影响大,所以安装位置不得靠近高频磁场和强磁场。

9.2.4 传输设备和接收设备之间的距离是否合适,主要是看信号的衰减程度,看信号接收的效果。如温湿度探测、得到的信号质量的好坏,与设备的选择、设备的匹配、线缆的匹配、布线的结构、设备接人的数量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安装应按设计或设备的技术文件要求进行。

9.3 配线与敷设

9.3.5 电力线缆通电时会产生感应磁场,对通信讯号和控制指令造成干扰,影响监控效果。因此,电力线缆不能与信号、控制线缆敷设在同一桥架或线槽内,也不得交叉。否则,应采取屏蔽措施。

9.4 系统调试

9.4.1 安全防范和自控系统调试工作是专业技术非常强的工作,国内外不同厂家的产品不仅型号不同,外观各异,而且系统组成也不同。软件技术的应用,特别是现场的编程只有熟悉系统的专门人员才能胜任。所以本条明确规定了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一般应由厂家的工程师(或厂家委托的经过训练的人员)担任。

10 消防系统

10.0.1~10.0.2 这几条规定了本规范与有关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关系。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消防系统的施工及验收没有特殊的要求和规定,应该完全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在此直接引用。

11 室内装饰装修

11.1 一般规定

11.1.2 机房施工是一个多专业、多工种复杂的系统工程。室内装修施工只有解决好与空调送回风管道、消防管道、供配电桥架、等电位接地、综合布线等隐蔽工程的交叉和施工作业顺序,才能保证施工质量,提高施工效率。

11.1.3 为了防止施工后对室内的环境污染,避免对人员的伤害,应采用无毒或低毒的装饰材料。根据用户的要求,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要求对室内环境污染物进行检测。

11.2 吊顶

11.2.2 对于新建机房,吊顶的吊点预埋位置的设计应与建筑施工设计同步进行,预埋吊点由土建施工单位完成。为保证吊点、吊杆的强度,防止锈蚀,对金属件应进行必要的除锈、防腐处理。

11.2.3 机房内的气流组织形式一般采取地板下送风,吊顶上回风的循环方式。因此,为了保证循环风的清洁,保证机房内的洁净度,延长专用空调设备的使用寿命,应保持吊顶上空间的清洁,防止积尘或产尘。

11.2.4 吊顶内的防火、保温、吸音材料,大多是岩棉或玻璃纤维,其材质松散、易脱落。散落的颗粒既对人员造成伤害,也会影响机房的空气洁净度。所以,对其包封要严密,板块之间无缝隙。

11.2.8 吊顶内的所有施工皆为隐蔽工程,应在安装吊顶板前完成并进行交接验收,以免工程返工或在竣工验收时拆装吊顶。不管由何种原因引起反复拆装吊顶板面,都会造成顶板材料的损害,也对吊顶整体的平整度产生不良影响。

11.3 隔断墙

11.3.1 目前机房内根据需要和功能不同常用金属板材隔断、骨架隔断和玻璃隔断等非承重轻质隔断。同时为了防火、防爆、防噪声的需要新建砌砖墙体。

11.3.4 本条对轻钢龙骨架的隔断墙安装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1、2 隔断墙沿地、沿顶及沿墙龙骨的位置准确牢固和竖向龙骨的垂直固定是保证隔断墙平整和垂直度的关键,一旦固定就难以调整。

3 这是根据国内多年施工经验,为防止发生火灾后的火势蔓延而提出来的。

11.3.5 本条是根据《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的规定提出的防火要求。

11.3.7 本条对玻璃隔断的安装提出了具体的施工要求。

4 骨架材料如不锈钢板、铝合金或塑钢型材表面均贴有保护膜。为了预防在运输,储存、加工、安装时对其表面造成损害,只能在竣工验收前揭下保护膜。

5 施工经验证明,末加明显标识的清洁剔透的玻璃隔断,极易发生碰破玻璃伤人事故,故提出要求。

11.3.10 实体墙的砌砖,抹灰与饰面施工分别在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和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中已有详尽的规定,这里不作重复。

11.4.5 按设计要求涂覆在水泥地面特殊材料的性能不尽相同,其成分、用途、特点、施工环境和方法也有差异,因此规定要按照具体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施工。

11.5 活动地板

11.5.1 机房内活动地板下要铺设保温材料,安装供配电管线、桥架、插座箱等,进行网络、安防及自控的布线,铺设接地金属带和静电泄漏地网,进行室内固定设备的基座和设备安装。在以上各类施工完成交接验收并清理地面后再安装活动地板,是为了防止反复拆装地板而影响活动地板整体的稳定和平整。

11.5.2 机房空调气流组织多为地板下送风、吊顶上回风的循环方式。为保证机房内的洁净度,延长空调设备的使用寿命,常采用涂覆的方法达到地板下的空间清洁、不起尘、不积尘的效果。

11.5.3 本条考虑到机房活动地板的整体牢固和美观,同时兼顾活动地板的损耗特作该规定。

11.5.7、11.5.8 经验证明,因疏于对活动地板饰面在搬运、堆放及安装完成后的保护,往往造成板面的污染、划伤、破边、掉角等损伤,从而影响了交接验收。因此强调应有保护措施。

11.6 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

11.6.1 不同材料的施工方法不同。本节列出的材料是目前常用的材料类型和机房内墙、顶棚及柱面的装饰装修施工内容。以后将会出现新材料、新工艺,对机房的装饰装修也会提出新的要求。

11.6.3~11.6.5 墙面、顶棚及柱面的涂覆、壁纸或织物粘贴、各种饰面板的施工及墙面砖或石材等材料铺贴的施工方法及验收标准,分别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中有详尽的规定,完全可以直接使用。

建筑物内墙面或柱面的平整度常有偏差,金属饰面板等成品板材紧贴墙面、柱面安装,无法保证板面的垂直度,也增加了安装和调整的难度。与墙面和柱面保留somm以上的距离这是多家施工单位的经验数据。

11.7 门窗及其他

11.7.2、11.7.3 这两条是对各类门窗在安装前普遍要遵循的统一规定,是确保各类门窗内在和外观质量,避免在储运、安装中造成损伤,实现安装、施工质量标准的必要措施。

11.7.7、11.7.8 各类门窗安装及机房其他细部工程的施工方法及验收标准,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中有详尽的规定。本规范可以直接使用。

11.8 施工验收

11.8.1 在吊顶、隔断墙、地面处理、活动地板、墙面和顶棚及柱面处理、门窗及其他施工的各工序完成了自检和转序检验的基础上,对机房室内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进行整体验收。而备份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申有详尽的规定,本规范可以直接使用。

12 电磁屏蔽

12.1 一般规定

12.1.2 安装电磁屏蔽室前,要求建筑室内的顶棚和墙壁一般要刷好白乳胶漆;地面一般为水泥砂浆地坪;表面作防尘处理;地面应平整,无凹凸现象。

12.1.4 电磁屏蔽室的屏蔽效能主要靠金属壳体、屏蔽门、截止通风波导窗、屏蔽玻璃及滤波器的安装质量来保证。焊接是安装的主要手段,焊缝的质量和防腐是直接决定着屏蔽室有无电磁波泄漏的关键。因此对焊接焊缝的质量必须提出严格的要求。

12.1.5 在进行屏蔽室壳体安装时,为保证其施工质量及产品的性能指标,要尽量减少土建、水电等专业的交叉施工。

12.2 壳体安装

12.2.2 本条明确了可拆卸式电磁屏蔽室的安装要求。

4 可拆卸式电磁屏蔽室其安装顺序一般为:

1)安装地板时量好对角线,将紧固件拧紧;

2)安装两侧的墙板,同时安装与墙板相连的顶板;

3)最后安装对角的两块墙板。

12.2.3 本条明确了自撑式电, 磁屏蔽室的安装要求。

4 安装室内其他结构件时也采用焊接,一般用点焊。应特别控制焊接电流的大小,严防焊穿壳体。如有漏点,必须用相同材质的金属板补漏。

12.3 屏蔽门安装

12.3.1 本条提出了铰链屏蔽门的安装要求。

1 门框平面度超过2/10002后,门框的变形将直接影响门与门框的合装精度,导致屏蔽门的屏蔽指标下降。

3 门扇上的刀口与门框上的簧片接触压力如果不均匀,长时间使用会造成个别触点断开,产生电磁波的泄漏。

12.3.2 本条提出了平移屏蔽门的安装要求。

1 门框平面度超过1.5/10002,门扇对中位移超过1.5mm,将直接影响门与门框的合装精度,导致屏蔽门的屏蔽指标下降。

2 平移屏蔽门框簧片内气囊电动充气后,门框内外簧片顶至门扇内外面,至一定压力后,气囊停止充气,使簧片和门扇紧密接触,达到电磁屏蔽作用。为了保持设定的压力,要求各连接管道不得漏气。

12.4 滤波器、截止波导通风窗及屏蔽玻璃的安装

12.4.1 本条规定了滤波器安装的要求。

1 如滤波器与壁板的固定处导电密封不良,则电磁波会从滤波器的螺杆与壁板孔的间隙处泄漏,从而将直接影响屏蔽室的屏蔽性能。

12.4.2 安装截止波导通风窗是基于电磁场中的波导原理:当电磁波通过一定口径、一定深度的金属密封管对其电磁波的能量会大大衰减。因此1一3款规定了在安装截止波导通风窗时保证其不被损坏必须遵守的原则。

12.4.3 玻璃窗的屏蔽功能是靠玻璃中的金属网来实现的。金属网通过玻璃框与屏蔽壳体连接,因此金属网与玻璃框的压接质量及金属框与金属壳体的焊接质量是决定屏蔽玻璃窗安装是否造成电磁波泄漏的关键。

12.5 屏蔽效能自检

12.5.1 任何一处焊穿的孔洞及漏焊点都会造成电磁泄漏。因此在屏蔽效能的检测过程中应及时对影响其屏蔽效能的薄弱处及焊接缺陷进行重点检漏和补漏。

12.6 其他施工要求

12.6.2 对引入电磁屏蔽室的信号电缆和进出管线不经过屏蔽滤波处理,就会使电磁屏蔽室内部电磁信号泄漏,使外部无用电磁场干扰电磁屏蔽室内部信号,所以必须进行屏蔽滤波处理。如引入电磁屏蔽室的信号电缆和进出管线不经过屏蔽滤波处理,则电磁屏蔽室的屏蔽效能就以该进出点的性能指标为准。

12.6.3 进出屏蔽室的金属管道,如空调的给、排水管和气管及液管必须经过波导管,否则电磁波将会从穿孔出处泄漏。

12.7 施工验收

12.7.3 屏蔽性能指标是电磁屏蔽室最关键的性能指标,用不同的检测仪器、检测方法,其检测结果大不相同。所以,为保证其检测的正确性和公正性,必须由国家认定的权威机构进行检测,该条款必须强制执行。

13 综合测试

13.1 一般规定

13.1.1 本条对机房的综合测试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2 机房的清洁和空调系统内的清洁是保证机房洁净度的前提。实践证明空调系统运行48h后,才能使室内环境达到动态稳定,测试的数据才会真实、可靠。

3 通常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这一条款。这样可以避免建设单位的电子信息设备安装和调试迟迟未能完成而影响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

13.2 温度、湿度~13.10 正压

测试项目、测试仪器仪表和测试方法的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测试仪器仪表的精度是根据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和机房性能指标的要求,并参考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机房测试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

14 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

14.1 一般规定

移动基站验收规范

h t t p ://w w w. m s c b s c .c o m h t t p ://w w w. m s c b s c .c o m /b b s / 本文档来源于移动通信论坛(mscbsc),原文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c57630053.html,/bbs/viewthread-75947-1-1.html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基站验收规范(V2[1].5) --------------- 发贴者:zhixia2007 发表时间:2008-07-17 17:46:47 [attach]50541[/attach] 编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版本 描述 2005年1月18日 V2.3 添加EDGE测试项 2006年2月28日 V2.4 添加-48V RBS2202机架顶接线图、修订接地规范 2007年12月28日 V2.5 增加华为主设备、修订电源电池安装和接地、版面修整 目录 I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基站机房 2 机房高度面积 2

h t t p ://w w w. m s c b s c .c o m h t t p ://w w w. m s c b s c .c o m /b b s / 机房荷载 2 机房改造要求 2 机房照明 3 机房环境 3 机房防火 3 机房防水 3 机房密封 4 机房温湿度 4 机房空调 4 第三章 无线设备 5室内无线设备安装 5走线通道 5 无线机架的安装 5

h t t p ://w w w. m s c b s c .c o m h t t p ://w w w. m s c b s c .c o m /b b s / 机架间的电缆 6 机柜内部电缆 8 机架内设备单元的安装 8 标签 8 配线架(DF 架) 的安装 8 PCM线安装 9 室内接地 9 3.2.1. 联合接地 9 3.2.2. 室内接地汇集线 10 3.2.3. 入机房的接地引入线 10 3.2. 4. 设备的母地线 11 3.2.5. 馈线的母地线 11 3.2.6. 设备接地 1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61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74-2008, 自2009 年 6 月 1 日其实施。其中,第6.3.2、6.3.3、8.3.4、13.2.1、13.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74 – 2008 2008–11–12 发布·2009–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 联合发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 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完成的。本规范共分13 章和一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机房位置与设备布置、环境要求、建筑与结构、空气调节、电气、电磁屏蔽、机房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给水排水、消防。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 根据各行业对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要求和规模差别较大的现状,本规范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分为A 、B 、C 三级,以满足不同的设计要求。2. 比原规范增加了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电磁屏蔽、机房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等章节。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 号;邮政编码:100840 ;传真:010-6821 7842 ;E-mail:ceedi@https://www.wendangku.net/doc/c57630053.html, ),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医院数据信息中心机房项目概述

医院数据信息中心机房项目概述 1.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XX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工程概况:XX医院数据中心计算机机房建设工程位于XX医院医技门诊综合大楼四楼,面积约为82平方米。 该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机房装修、机房供、配电系统(包括机房内的主设备用电、辅助设备用电)、防雷接地、UPS系统、机房新风系统、机房空调系统、机房综合布线、环境监控(漏水检测系统、温湿度探测、烟雾探测、配电柜、空调、UPS)、机房消防报警及灭火系统、机柜及KVM系统等几部分。 机房需约50KW的用电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输入,双回路向机房内所有用电设施提供供电。电源方面要求提供2级防雷接地系统,2小时延时30KVA冗余UPS系统为设备供电,UPS供电电缆能够满足50KW的用电负荷。 1.2 设计理念 1.1.1 设计原则 计算机机房系统的环境必须满足计算机等各种微机电子设 备对温度、湿度、洁净度、噪音干扰、安全保安、防漏、电源质量、振动、防雷和接地等的要求。 机房工程通过提供规模化方式,提供一站式的"交钥匙"工

程。建成一个安全可靠、舒适实用、节能高效和具有可扩充性的计算机机房系统。机房面积约82平米,建设须遵循以下原则: ?安全性:机房的设计与建设必须确保机房的安全可靠,充分考虑防火、防水、防盗、保密、接地、防雷、防干扰、降噪及地面承重等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 ?可靠性:采用优良的材料和性能优越可靠的设备,配套规范的施工工艺技术,确保机房各个环节都安全可靠。 ?实用性和先进性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设备,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材料,以适应高速的数据处理与业务需要。 ?扩展性:仅能支持现有的系统,还能在空间布局、系统容量等方面有充分的扩展余地,便于系统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标准性及开放性:严格按国家关于计算机机房的有关标准设计。 ?整体性:机房工程是一个整体,应考虑各系统的色调、布局、格调及效果的一致性和整体性。 ?经济性以较高的性能价格比构建机房,使资金的产出投入比达到最大值。能以较低的成本、较少的人员投入来维持系统运转,提供高效能与高效益。尽可能保留并延长已有系统的投资,充分利用以往的投入。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1,多项选择 1,测试仪器应为微型电压表,当测量范围为0 ~ 1 kpa时,精度应为(c)a3 b 4 c 5 d 6 2,机房地面应倾斜至地漏,且坡度不得小于(b);地漏的顶面应比地面低5毫米。A2‰ B3‰ C4‰ D5‰ 3,机房专用灯不包括:(D) A应急灯b疏散标志灯c消防指示灯D普通灯 4。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内敷设电缆时,绑扎间距不应大于(B )m,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A1 B1.5 C2 D2.5 5,(a)性能指标是电磁屏蔽室最关键的性能指标。使用不同的检测仪器和方法,检测结果会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为了保证其测试的正确性和公平性,必须由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进行测试。 A屏蔽b防屏蔽c防磁扰d防磁扰 6、电气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标志清晰,内外清洁安装垂直度偏差应小于(A);设计无规定时,类似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应一致。1.5‰B2

C2.5‰D3 7,测点布置,主要操作人员位置距地面距离为(c)m1 ~ 1.5 b1.1 ~ 1.5 c1.2 ~ 1.5 d1.3 ~ 1.5 8,隔墙穿线管与墙板有间隙,间隙不小于(c) mmA8 B9 C10 D11 9,下列哪个矩形风管不能加固:(d)无保温层的 a长度大于630mm;有保温层的边缘大于80Omm;C风管的单表面积大于1.2m 2;d .风管的单表面积不应小于1.2m2 10,金属法兰焊缝应严密,熔合良好,无虚焊法兰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A)毫米,孔间距应一致,并应具有互换性。a+2 b+3 c+4 d+5 11、风管与法兰的铆接应牢固,不得剥离或遗漏管道翻边应平直并靠近法兰,其宽度应一致,且不应小于(C)毫米法兰四角的底切不得开裂或有孔。A4 B5 C6 D7 12,水平排水管应具有(d)的坡度,并应倾斜至排放方向A3‰~ 5‰B3‰~ 5.5‰c 3.5‰~ 5.5‰ d 3.5‰~ 5‰ 13管径不超过100mm的镀锌管应采用螺纹连接,螺纹外露部分应进行防腐处理。直径为1毫米的镀锌管应焊接或法兰连接。a大于b小于c不大于d不小于 14,活动地板铺设前,应根据设计标高和地板平面布置图准确放线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完整版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1] 目录 4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组成 设备布置 5 环境要求 温、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噪声、电磁千扰、振动及静电 6 建筑与结构 一般规定 人流及出入口 防火和疏散 室内装修 7 空气调节 一般规定 热负荷计算 气流组织

设备选择 8 电气技术 供配电 照明 静电防护 接地 9 电磁屏蔽 一般规定 结构形式 滤波器 截止波导通风窗 10 网络布线 一般规定 网络布线设计 11 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一般规定 环境监控系统 设备监控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 12 给水排水 一般规定

13 消防 一般规定 消防设施 安全措施 附录1 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 1总则 为了在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工程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保障机房内的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工程设计。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以确保未来电子信息业务发展的需要。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支持区和辅助房间等功能区。 主机房computer room 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网络接入间、存储机房、测试区、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等。 支持区support area

广东电网公司通信机房验收规范

广东电网公司通信机房验收规范 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 S.00.00.05/Q104-0020-0907-5679 2009-07-22印发封面2009-07-22实施

本制度信息 制度名称广东电网公司通信机房验收规范 制度编号S.00.00.05/Q104-0020-0907-5679 对应文号 版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 0907版 2009-7-22 在用角色人员 编写利韶聪、李伟清、叶萌、区祥权、梁玉泉、杨德强、曾庆栗、陈壮奕、黄国柱、普丽萍、李伟坚 初审 会签 、张凯穗 审核 批准 2009-07-22印发制度信息2009-07-22实施

S.00.00.05/Q104-0020-0907-5679 广东电网公司通信机房验收规范 目 录 前言 (2) 1 适用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验收要求 (3) 4.1 机房组成与面积 (3) 4.2 机房土建检测 (4) 4.3 机房装修检测 (4) 4.4 机房环境检测 (5) 4.5 机房电气检测 (5) 4.6 机房安全检测 (7) 4.7 验收资料文档要求 (7) 附录A 工程施工安装验收记录表(规范性附录) (8) 附录B 综合测试验收记录表(规范性附录) (9) 附录C工程验收结论表(规范性附录) (10)

S.00.00.05/Q104-0020-0907-5679 广东电网公司通信机房验收规范 前言 为规范通信机房技术指标测试标准和验收行为,指导广东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通信机房建设、改造、设计、验收及运行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本验收规范由广东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 本验收规范由广东电网公司调度通信中心归口并解释。 本验收规范起草单位:广东电网公司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广东电网公司通信设备运维中心、肇庆供电局、中山供电局、汕尾供电局、揭阳供电局。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项目冷却水系统设计

在现代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社会里,计算机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各个领域。计算机系统只有可靠的运行,才能发挥其效益,而计算机的可靠运行,需要一个比较严格的物理环境。如供电、配电、温度、湿度、洁净度等,这样就需要有一个现代化的机房系统满足计算机对环境的要求。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 ,Internet Data Center ),企业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或称灾备恢复中心,BRC,business recovery center )等都属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数据中心),在国民经济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发挥其重大作用。在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项目中,温度要求恒定,常年需要使用制冷设备,冷却水系统设计和冷却塔设计有一定特点。 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数据中心)项目制冷特点及节能需求 1.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项目发热及制冷特点。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项目的发热主要来源于机房内的服务器、网络设备等IT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散发的热量,以及变电所、配电室、UPS 电池室等电气设备运行过程中散发的 热量。这些设备发热的特点是设备集中,发热量大,连续运行,并且一年四季发热量基本保持恒定。要保持机房内和电气房间内的空气温度在一定的范围内,这就需要大量的冷风将热量带走。数据中心一般采用机房专用空调,这是考虑到IT 设备的特点,在相同制冷量的基础上,风量远大于舒适性空调,能够迅速、有效地带走IT 设备散发的热量。由于IT 设备和电气设备一年四季发热量基本保持恒定,使得数据中心项目对制冷量的需求一年四季也基本保持恒定,制冷系统需要常年稳定运行。 1.2 机房冷通道、热通道的设置与节能。 由于整个制冷系统需要常年运行,如何节能显得尤为重要。在工艺设备布置上,当机柜内的设备为前进风/ 后出风方式冷却时,机柜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布置方式。机柜面对面布置形成冷风通道,背对背布置形成热风通道,配合合理布置送回风口取得合理气流组织,提高空调设备的使用效率,能够降低空调设备的功耗。 冷通道内温度可以设置为18?27 C,相应热通道温度可以设置为29?38 C,此运行工 况完全能够保证机柜正常运行,且提高了回风温度后,可以提高末端空调水-空气侧换热效率。冷、热通道的分隔,使得制冷系统可以采用中温冷冻水供冷,这样便提高冷冻机效率,整个制冷系统实现节能运行。中温冷冻水常采用供水温度12 C ~13 C,回 水温度17 C ~18 C,根据具体项目不同技术参数要求。合理选择中温冷冻水供回水温度,与冷冻机相匹配,可以节能。一般是采用温差为6C的大温差供回水,这样可以 减小循环水量,缩小管道直径。 2. 冷却水系统设计 2.1 冷却塔自由冷却的使用与节能由于数据中心项目的机房可以采用中温冷冻水,这就使得利用冷却塔冬季自由冷却以及过渡季节部分自由冷却有一定的可实施性及方便性。当采用闭式冷却塔时,冬季

电子机房防雷验收标准

防雷与接地系统 5.1 一般规定 5.1.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进行防雷与接地装置和接地线的安装及验收。 5.1.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与接地系统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 5.2 防雷与接地装置 5.2.1 浪涌保护器安装应牢固,接线应可靠。安装多个浪涌保护器时,安装位置、顺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5.2.2 正常状态下外露的不带电的金属物必须与建筑物等电位网连接。 5.2.3 接地装置焊接应牢固,并应采取防腐措施。接地体埋设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引下线应固定。 5.2.4 接地电阻值无法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物理或化学降阻措施。 5.2.5 等电位联接金属带可采用焊接、熔接或压接。金属带表面应无毛刺、明显伤痕,安装应平整、连接牢固,焊接处应进行防腐处理。 5.3 接地线 5.3.1 接地线不得有机械损伤;穿越墙壁、楼板时应加装保护套管;在有化学腐蚀的位置应采取防腐措施;在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应弯成弧状,弧长宜为缝宽的1.5倍。 5.3.2 接地端子应做明显标记,接地线应沿长度方向用油漆刷成黄绿相间的条纹进行标记。 5.3.3 接地线的敷设应平直、整齐。转弯时,弯曲半径应符合本规范表4.2.6的规定。接地线的连接宜采用焊接,焊接应牢固、无虚焊,并应进行防腐处理。5.4 施工验收 5.4.1 验收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接地装置的结构、材质、连接方法、安装位置、埋设间距、深度及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对接地装置的外露接点应进行外观检查,已封闭的应检查施工记录; 3 验证浪涌保护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安装说明书的要求; 4 检查接地线的规格、敷设方法及其与等电位金属带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检查等电位联接金属带的规格、敷设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检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5.4.2 本规范第5.4.1条的验收检测项目合格后,可进行施工交接验收,并应按附录B填写《防雷与接地装置验收记录表》。 5.4.3 施工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应符合本规范第3.3.3条的规定。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21 附录1 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备注 A 级 B 级 C 级 机房位置选择 距离停车场的距离 不宜小于20米 不宜小于10米 —— —— 距离铁路或高速公路的距离 不宜小于800米 不宜小于100米 —— 不包括各场所自身使用的机房 距离飞机场 不宜小于8000米 不宜小于1600米 —— 不包括各场所自身使用的机房 距离化学工厂中的危险区域、垃圾填埋场 不应小于400米 —— 不包括化学工厂自身使用的机房 距离军火库 不应小于1600米 不宜小于1600米 不包括军火库自身使用的机房 距离核电站的危险区域 不应小于1600米 不宜小于1600米 不包括核电站自身使用的机房 有可能发生洪水的地区 不应设置机房 不宜设置机房 —— 地震断层附近或有滑坡危险区域 不应设置机房 不宜设置机房 —— 高犯罪率的地区 不应设置机房 不宜设置机房 —— —— 环境要求 主机房温度(开机时) 23℃±1℃ 18~28℃ 不得结露 主机房相对湿度(开机时) 40%~55% 35~75% 主机房温度(停机时) 5℃~35℃ 主机房相对湿度(停机时) 40%~ 70% 20%~ 80% 主机房与辅助区温度变化率(开、停机时) <5℃/h <10℃/h 辅助区温度、相对湿度(开机时) 18~28℃、35%~75% 辅助区温度、相对湿度(停机时) 5~35℃、20%~80% 不间断电源系统电池室温度 15~25℃ 建筑与结构 抗震设防分类 不应低于乙类 不应低于丙类 不宜低于丙类 —— 主机房活荷载标准值(kN/m 2 ) 8~10 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准永久值系数 根据机柜的摆放密度确定荷载值

机房建设要求

机房建设要求 一、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 1.电力供给稳定可靠,交通通信便捷,自然环境清洁; 2.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3.远离水灾火灾隐患区域,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4.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在确定主机房的位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和经济比较;采用机房专用空调的主机房,必须具备安装室外机的建筑条件。 5.电子信息系统主机房建设面积(尚未确定设备规格的情况下)的计算公式:A=KN。 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3.5-5.5(㎡/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6.电子信息系统辅助区面积宜为主机房1倍。 二、电子信息系统办公区面积计算 1.短期或临时用户工作室的面积可按3.5~4m2/人计算; 2.长期工作人员的办公面积可按5~7 m2/人计算。三、环境要求 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A级标准 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1)有人值守的主机房和辅助区,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时,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的噪声值应小于65dB(A)。 (2)当无线电干扰频率为0.15~1000MHz时,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无线电干扰场强不应大于126dB。 (3)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 (4)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不应大于500mm/s2。 (5)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

1kV70%。 四、建筑要求 1.一般规定 (1)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并应满足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工艺要求。 (2)变形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3)主机房和辅助区不应布置在用水区域的垂直下方,不应与振动和电磁干扰源为邻。围护结构的材料选型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少产尘等要求。 (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须设有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建筑设计应满足各种设备和管线的安装和维护要求。当管线需穿越楼层时,必须设置技术竖井。 2.防火与疏散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当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在主机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面积大于100m2的主机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机房内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应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4)主机房的顶棚、壁板(包括夹芯材料)和隔断应为不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 (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 1 总则 1.0.1 为加强各类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建筑中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2 隐蔽工程 concealed project 指地面下、吊顶上、活动地板下、墙或装饰材料所遮挡的不可见工程。 2.0.3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专门用于衰减、隔离来自部或外部的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 3 基本规定

3.1施工基本要求 3.1.1 施工单位应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 3.1.2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及环境保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3 在施工现场不宜进行有水作业,无法避免时应做好防护。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3.1.4 对有空气净化要求的房间,在施工时应采取保证材料、设备及施工现场清洁的措施。 3.1.5 对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需改变原建筑结构时,应进行鉴定和安全评价,结果必须得到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的确认。 3.1.6 在室堆放的施工材料、设备及物品不得超过楼板的荷载。 3.1.7 室隐蔽工程应在装饰工程施工前进行。隐蔽工程应在检验合格后进行封闭施工,并应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数据。 3.1.8 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应做好设备、材料及装置的保护,不得污染和损坏。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 工程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进场应检验,并应做记录。特殊材料必须有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书。 3.2.2 工程所要安装的设备和装置均应开箱检验,应检查设备和装

通信机房空调安装验收标准

精密空调安装规范要求 一、机组搬运就位 1、应采用整机搬运的方式来进行。如现场的通道条件较差,需把空调机组拆开搬运时,应先把控制连线做上标记,然后小心把机组拆开搬运。 2、应在机组就位后把包装物料拆除。 3、当搬运机组时,必须采用柔软物对机组提供适当的保护,以免机组搬运时因碰撞而受损坏。 4、搬运中遇到楼房门道过低,需把空调机组放倒时,可以将机组轻微侧卧(≤5°)进行搬运。 二、室内机组的安装 1、室内机组位置 1)避免把机组安装在受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 2)机组的正面、两侧以及后面应保0、7米距离的维修空间,房间有多余的空间,最好留l米的距离。 3)避免安装于狭窄的地方—气流组织、回风短路、短周期循环。 2、室内机组底座 1)底座采用50×50×5mm的角钢按机组的实际尺寸制造。 2)底座平面必须光滑平整,涂防锈漆,水平安放于平整的地面,用膨胀螺栓固定于地面。 3)空调机组底座用水平尺找平,垂直偏差、水平偏差≤1mm。 4)机组与底座间需放置8mm橡胶防震垫,用胶水固定,减少机组于运行时产生震动及声响。 3、输入电缆 1)空调机组的输入电缆采用三相五线制,电缆应该选用3+2(N、PE)型,另加独立接地线连接于机组的外壳。火线与零线线径按空调最大输入电流的1、2倍选择,接地线必须≥6MM2。走线应整齐美观,绑扎固定好。 2)空调机组总电源开关采用塑壳断路器。开关容量应为空调内部电源输入开关容量的1、0~1、5倍。 3)室内机组与室外冷凝器的电源线应采用3×2、5 MM2多芯软电缆。 4)控制线路与动力电源线分开铺设,不得共用同一条护套管。 5)电气安装符合国家电气安装规范。 三、室外冷凝器的安装 1、室外冷凝器可按现场需要以采用卧式或立式安装,此两种安装方式,机组的热气管必须在上面,液管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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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 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6) 3.1机房分级(6) 3.2性能要求(6) 4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7) 4.1机房位置选择(7) 4.2机房组成(7) 4.3设备布置(8) 5环境要求(9) 5.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9) 5.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9) 6建筑与结构(1 o) 6.1一般规定(1 o) 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1 0) 6.3防火和疏散(1 1) 6.4室内装修(1 1) 7空气调节(1 3)

7.2负荷计算(1 3) 7.3气流组织(1 4) 7.4系统设计(1 4) 7.5设备选择(1 6) 8电气(1 7) 8.1供配电(1 7) 8.2照明(1 8) 8.3静电防护(2 0) 8.4防雷与接地(2 0) 9电磁屏蔽(2 2) 9.1一般规定(2 2) 9.2结构型式(2 2) 9.3屏蔽件(2 3) 10机房布线(2 4) 11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2 6) 11.1一般规定(2 6) 11.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2 6) 11.3安全防范系统(2 7) 12给水排水(2 8) 12.1一般规定(2 8) 12.2管道敷设(2 8) 13消防(2 9)

13.2消防设施(2 9) 13.3安全措施(3 0) 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31) 本规范用词说明(3 8) 附:条文说明(3 9) 1 总则 1.0.1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3 主机房computer room 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0.4 辅助区auxiliary room 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区域。 2.0.5 支持区support area 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UPS 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2.0.6 行政管理区 administrative area 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2.0.7 场地设施 infrastructure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为电子信息系统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

机房建设标准要求

机房建设标准要求 一、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 1.电力供给稳定可靠,交通通信便捷,自然环境清洁; 2.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3.远离水灾火灾隐患区域,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避开强电磁场干扰。4.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在确定主机房的位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和经济比较;采用机房专用空调的主机房,必须具备安装室外机的建筑条件。 5.电子信息系统主机房建设面积(尚未确定设备规格的情况下)的计算公式:A=KN。 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3.5-5.5(㎡/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6.电子信息系统辅助区面积宜为主机房1倍。 二、电子信息系统办公区面积计算 1.短期或临时用户工作室的面积可按3.5~4m2/人计算;

2.长期工作人员的办公面积可按5~7 m2/人计算。 三、环境要求 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1)有人值守的主机房和辅助区,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时,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的噪声值应小于65dB(A)。 (2)当无线电干扰频率为0.15~1000MHz时,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无线电干扰场强不应大于126dB。 (3)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 (4)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不应大于500mm/s2。 (5)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70%。

四、建筑要求 1.一般规定 (1)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并应满足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工艺要求。 (2)变形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3)主机房和辅助区不应布置在用水区域的垂直下方,不应与振动和电磁干扰源为邻。围护结构的材料选型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少产尘等要求。(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须设有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建筑设计应满足各种设备和管线的安装和维护要求。当管线需穿越楼层时,必须设置技术竖井。 2.防火与疏散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信铁塔、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试行)【陕西、甘肃项目部】

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前言. (1) 1.总则 (2) 2.铁塔成品/半成品检查 (4) 2.1 塔体构件的检查 (4) 2.2 其他 (8) 3.铁塔建设 (8) 3.1 基础工程 (8) 3.1.1 一般规定 (8) 3.1.2土方工程 (9) 3.1.3 模板工程 (9) 3.1.4 钢筋工程 (10) 3.1.5 混凝土工程 (11) 3.1.6 灌注桩基础 (12) 3.1.7 预埋件安装 (14) 3.1.8 塔脚包封 (14) 3.2 铁塔安装 (15) 3.2.1 一般规定 (15) 3.2.2 基础及支撑面 (15) 3.2.3 安装和校正 (17) 3.2.4 单管塔安装 (19) 3.2.5 角钢塔及钢管塔安装 (20) 1

3.2.7 走线架、过桥和爬梯馈线支架的安装 (21) 3.2.8 避雷针、支架、避雷带安装 (22) 3.2.9 防雷接地 (22) 4.机房工程 (24) 4.1 土建机房 (24) 4.1.1基坑开挖和垫层 (24) 4.1.2主体墙砌筑 (25) 4.1.3钢筋绑扎 (25) 4.1.4混凝土浇筑 (26) 4.1.5墙面粉刷工程 (27) 4.1.6地面铺耐磨砖工程 (27) 4.1.7防水及排水 (29) 4.1.8门窗工程 (29) 4.1.9电气照明 (30) 4.1.10空调、通风 (31) 4.1.11防雷接地 (32) 4.1.12消防设备 (35) 4.1.13防护网 (35) 4.2 彩钢板房、一体化机房 (35) 4.2.1 一般规定 (35) 4.2.2 彩钢板房基础及防水 (37) 2

计算机网络机房施工跟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1994年1月1日实施) 一总则 1.0.1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 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 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二室内装修 2.1 一般规定 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内作业。 2.1.2 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1.3 对有空气含尘浓度要求的空间,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2.1.4 机房所有管线穿墙处的缝隙必须用密封材料填堵。 2.1.5 在裱糊壁纸、粘接贴面及进行其它涂复施工时, 其环境条件应符合材料说明书的规定。 2.2 吊顶 2.2.1 电子计算机机房吊顶板表面应平整, 不得起尘、变色和腐蚀; 其边缘应整齐, 无翘曲; 封边处理后不得脱胶; 填充顶棚的保温、隔音材料应平整, 干燥, 并作包封处理。 2.2.2 按设计标高及安装位置严格放线。吊顶及马道应坚固、平直, 并有可靠的防锈涂复。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 1 总则 1.0.1 为加强各类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中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2 隐蔽工程 concealed project 指地面下、吊顶上、活动地板下、墙内或装饰材料所遮挡的不可见工程。 2.0.3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专门用于衰减、隔离来自内部或外部的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 3 基本规定

3.1施工基本要求 3.1.1 施工单位应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 3.1.2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及环境保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3 在施工现场不宜进行有水作业,无法避免时应做好防护。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3.1.4 对有空气净化要求的房间,在施工时应采取保证材料、设备及施工现场清洁的措施。 3.1.5 对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需改变原建筑结构时,应进行鉴定和安全评价,结果必须得到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的确认。 3.1.6 在室内堆放的施工材料、设备及物品不得超过楼板的荷载。 3.1.7 室内隐蔽工程应在装饰工程施工前进行。隐蔽工程应在检验合格后进行封闭施工,并应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数据。 3.1.8 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应做好设备、材料及装置的保护,不得污染和损坏。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 工程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进场应检验,并应做记录。特殊材料必须有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书。 3.2.2 工程所要安装的设备和装置均应开箱检验,应检查设备和装置的外观、名称、品牌、型号和数量,附件、备件及技术档案应齐全,并应做检查记录。建设单位代表应参与检查。

美军综合电子信息系统

美军综合电子信息系统 C?(Command and Control指挥与控制)系统:1942年,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诞生。经过10余年的发展,美国推出了以晶体管为主要元件的第二代军用电子计算机。继苏联成功研制原子弹和氢弹之后,美国强化推行“核威慑”战略,并加紧研究预防核打击问题,建立新型的防空系统迫在眉睫。1953年,美军开始研制以计算机为中心的防空自动化指挥系统。1958年,“SAGE (赛其)”半自动化防空指挥系统建成,这是世界上公认的第一个综合电子信息系统——C?系统。该系统以二战中英国本土防空系统为蓝本,首次实现了作战指挥的半自动化,同时实现了人类指挥战争方式的划时代革命。 C?(Command Control and Communication指挥、控制与通信)系统:1962年,美国凭借C?系统带来的信息优势在古巴导弹危机中赢得胜利,但同时也暴露出该系统信息传递慢、互通能力差的弱点。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针对这个严重的缺陷,美军把通信加入了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形成了C?系统,强调了通信在系统中的重要性。相反,美军开始了“烟囱式”的发展道路(即各军种、各部门自主开发、各自为战),在10年左右的时间内相继建成了国家级、战略级、各军种战术级的综合电子信息系统。 C?I(C?+Intelligence 指挥、控制、通信与情报)系统:越南战争期间,电子战得到发展,“软杀伤”和“硬摧毁”开始相提并论,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接受了残酷的实战检验。由于情报的作用开始越来越明显,1977年,美军把情报加入了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形成了C?I系统。至此,综合电子信息系统的四大主体要素全部确立,其中,指挥与控制是目的、核心,通信是手段,情报是灵魂。此后加入的各要素均可看作是对主体要素的补充和强调,也可以形象地理解为在这个主体基础上增加的“挂件”。1986年,美国对利比亚成功地发动了两次袭击,即“草原烈火”行动和“黄金峡谷”行动,以极小的代价取得了很大的战果,显示了C?I系统的强大威力。战后美军骄傲地宣称:“美国的C?I系统业已成熟,可以使美国在敌对环境中进行复杂的军事行动,并且不受损失地退出战斗”。 C?I(C?I+Computer 指挥、控制、通信、计算机与情报)系统:1974年,世界上第一台微型计算机问世。80年代以来,随着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飞速发展,美国军用电子计算机发展到了第四代并得到了广泛应用,计算机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1989年,美军把计算机加入了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形成了C?I 系统。纵观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计算机技术是综合电子信息系统产生、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正是美国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具有的绝对优势造就了美军的综合电子信息系统,使其得以在短短的50年里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战争工具。 C?ISR(C?I+Surveillance+Reconnaissance 指挥、控制、通信、计算机、情报、监视与侦察)系统:在1990年代初的海湾战争中,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又再一次显示了巨大的威力,坚定了美军和世界各国加速发展综合电子信息系统的信心,各种改进方案接踵而来。1992年,提出了“武士” C?I计划。1995年,提出了“综合C?I系统”概念,并成立了“C?I一体化支持行动处”。1996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 1总则  1.0.1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能环保,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中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3 主机房computer room 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0.4 辅助区auxiliary area 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

2.0.5 支持区support area 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不间断电源系统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2.0.6 行政管理区administrative area 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2.0.7 场地设施infrastructure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为电子信息系统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  2.0.8 电磁干扰(EMI)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 经辐射或传导的电磁能量对设备或信号传输造成的不良影响。  2.0.9 电磁屏蔽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用导电材料减少交变电磁场向指定区域的穿透。  2.0.10 电磁屏蔽室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专门用于衰减、隔离来自内部或外部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  2.0.11 截止波导通风窗cut—off waveguide vent 截止波导与通风口结合为一体的装置,该装置既允许空气流通,又能够衰减一定频率范围内的电磁波。  2.0.12 可拆卸式电磁屏蔽室modular electromagnetic shiel ding enclosure 按照设计要求,由预先加工成型的屏蔽壳体模块板、结构件、屏蔽部件等,经过施工现场装配,组建成具有可拆卸结构的电磁屏蔽室。  2.0.13 焊接式电磁屏蔽室welded electromagnetic shieIding enclosure 主体结构采用现场焊接方式建造的具有固定结构的电磁屏蔽室。  2.0.14 冗余redundancy 重复配置系统的一些或全部部件,当系统发生故障时,冗余配置的部件介入并承担故障部件的工作,由此减少系统的故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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