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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研究生校级评优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4年研究生校级评优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4年研究生校级评优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及国家奖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湖南省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14]38号)要求,根据上级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4年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时间

10月下旬——11月下旬(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

(一)2014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评选;

(二)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

(三)2014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根据《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湖工大研字[2012]34号)、《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工大研字〔2014〕21号)文件及相关说明和《湖南工业大学2014年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做好推荐人选的选拔和排序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在认真落实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奖助学金的实施细则,如对专业学会(或年会)论文获奖等级、荣誉称号加分等级等情况的认定,并将实施细则书面报送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上报一份学院(部)评审工作总结报告。

(二)严格程序,公平公正

各学院(部)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体现“学而优则奖”的激励作用和“人人能读研”的普惠精神,真正实现奖优助困。若发现学院(部)或研究生个人在奖学金评比过

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个人当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酌减培养单位下一年度同类评奖指标。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员相关申报材料及评审综合评定表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得分排序表

(4)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5)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6)2014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资格审查表

(7)2013-2014学年研究生评优评先推荐名单汇总表

(8)学院(部)具体评审实施细则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报送材料,特别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公示时间非常紧张,请各学院务必及时报送。报送方式:将各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7754235@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7698629.html,,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205-1办公室,联系人:唐建阳、乔松,联系电话:22183186,学校投诉邮箱:yjs11535@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7698629.html,

附件:

附件1:2014年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进程安排表

附件2:关于2014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相关事宜的说明

附件3:关于研究生评优评先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相关文件、通知清单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2014年研究生校级评奖评优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进程安排

附件2:

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相关事宜的说明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2、2014级新生按照《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工大研字[2014]21号)要求执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和人事档案不调入研究生处的不享受助学金。

3、2012级和2013级的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调入研究生处的按照新的国家助学金标准执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和人事档案未调入研究生处的按照老的标准执行。

4、请各学院于10月30日之前完成在校生中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和人事档案收讫以及缴纳学费情况的确认工作(研究生处提供档案未到学生名单和财务处出示的缴费清单,学生到辅导员处确认签字)。

5、2014年9、10、11月份的助学金将于11月下旬发放,需调入人事档案的同学请于10月29日之前将档案交至研究生处培养办207办公室,未缴纳学费的同学于10月29日之前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科缴清学费。

附件3:关于研究生评优评先及奖助学金评审的相关文件、通知清单1.文件

(1)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3)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通知

(1)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研究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助学金工作自查报告

阳曲县第一中学 助学金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并教教财[2015] 4号《关于对各县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奖助学金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认真对2013、2014年助学金工作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自查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程序规范组织得力 我校在校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认真、严肃对待本次检查工作,收到通知认真学习并开展了自查自纠。 二、资金管理规范 国家助学金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学校关心和支持,体现了教育公平。我校每年都要对此项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认真传达、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并要求各班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文件,将我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印发到各班,各班进行认真学习并在班内张贴,学生知晓率达100%。在受助学生的评选工作方面,我们也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保证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档案管理规范 通过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档案,加强资助项目的统计管理,合理配置资助资金,确保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 四、评审工作规范 每年我们受助学生都是严格按照规定的20%的比例,计算出评选人数,再按照各班的人数统一进行名额分配。我校十分重视评选的公开、透明,整个评选程序都在同学们的参与下完成,为此,我们要求各班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助学金评选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阳曲一中助学金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进行评选,评选出名单后在班级里进

行一周的公示,所有学生签字同意后,报政教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办公室进行审核、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再将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整个评选程序完全向学生公开,杜绝了暗箱操作、人为分配的问题。 五、资金到位按时发放 对审批通过的学生,学校为学生按照要求办理相关发放手续。为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办理了银行卡,按时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卡内,全部资助经费的领取都要求学生签字确认。各项资助资金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科学合理使用、足额发放,从未出现拖延。 六、存在问题积极整改 由于我校受助学生人数多、信息量大,学生办理银行卡由于无身份证,只能办理临时身份证后再办理银行卡,使得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 通过严格自查,我校在国家助学金评比和发放等方面,无违规违纪现象。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强化依法办学意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办事公开,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维护学生利益,确保我校持续健康发展。 阳曲县第一中学校 2015.4.14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办法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申请的当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二、申请和评审程序: 1.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2.学生按学校及相关部门规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具体建议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的三级贫困证明(特别地区只需二级,对的确家庭贫困却不能开出三级证明的同学,可根据实际进行酌情考虑)。 (2)、申请学生须写一份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和助学金申请文。 3.评定办法。 (1)、贫困等级按照家庭经济状况所能承担的生活费用情况划分,设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贫困三个等级, 贫困等级认定可参考以下定性标准: ○1特别困难: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无收入(指父母双方丧失劳动能力者);重病户(指主要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低保户或特困户;残疾学生; ○2比较困难:单亲家庭;父母双下岗;纯农户、牧户(指农村、牧区除农业、牧业外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一方下岗(失业)且另一方收入较低的;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父母离异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的; ○3一般困难:家庭因突出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农户且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4特殊情况或因故发生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情况酌情考虑等级. 注:在家庭条件一样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学习成绩。 (2)、对于不能严格遵守学校纪律的同学,谎报家庭情况的同学,评议组有权降低其受资助力度,对于性质恶劣的有权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8、公示 评议结果应在班级内部宣读,资助负责人应把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做好监督,对有异议的进行再次审核。 9、后期需要做好部分同学的心理疏导工作 对于评议组的结果难免会有同学认为不公平,这就需要班级负责人关注这些人心理动向,及时建立他们与辅导员的沟通,消除他们的不理解感。同时,还应加强对受资助同学的监督,监督他们合理使用助学金,争取做到自信、自立、自强。 10、资助人员汇总 各班上交名单到各系,各系审核汇总上交到学校资助中心汇总审核。

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去,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财教[2007]136号)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评审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和江苏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二、资助对象、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1000、2000、3000元三档发放。 第五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理想远大,立志报效国家,能将个人成才与社会、国家需要结合起来;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 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言行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注重培养专业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态度良好; 6.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没有使用与自己的经济条件不相称的高档消费品;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8.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第六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院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 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3. 一学期旷课达4节以上; 4. 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 5. 有抽烟、酗酒、网络成瘾等不良行为者; 6. 生活奢侈与铺张浪费者; 7. 破坏公物者; 8. 其他学校认为有必要取消国家助学金的表现。 第七条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基础较差但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勤奋的学生,对于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申请与评审 第八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条评审程序如下: 1.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助学金推荐名额范围内,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资助比例,以及各系部在校四、五年级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将资助名额分配分配到各系部。 2.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各系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在系内进行公示后,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系上报的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进行认真审核,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 5.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报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奖助学金总结

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工作总结 经过近一个月的忙碌,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贫困生认定工作和国家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和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结束了。真的是整整忙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其实每天的工作都是在忙忙碌碌中走过的,之所以每年的这段时间里感觉尤其之忙,是因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和荣誉的。就因为如此,压力更大。每一个名额的确定,每一个人员的审核,每一个问题学生的谈话,我都需谨慎小心,每每这时我就会觉得自己肩上任务的重量。 在奖助学金评定的这段时间里,我的工作得到了学院领导孙秀春、田处长、葛老师和各年级任课老师、宿舍老师的大力支持。细到每一张登记表,每一张审核表,每一张学生的照片,如果没有你们,我想我的工作量会更大。没有这些一起工作的“战友”,这项工作,我是不会完成的这么顺利的。在这里我由衷的向和我一样工作在辅导员岗位上杨志华、张兰兰说声:“谢谢,姐妹们辛苦了。”还有感谢的是各班的班委,协助我们一起汇总成绩才把这么大的工作量完成的井然有序。 在评定工作中,我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很多是关于学生对奖助学金评定的疑惑甚至抱怨。我想和大家说,国家奖学金是给那些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的,该学生首先要成绩优秀品德高尚,其次要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在学生当中树立良好的榜样和标志作用。所以说,国家奖学金的评定要求是非常严格的。 再来说说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而专门设立的一种资助。相对于国家奖学金来讲,国家助学金的要求可能没有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严格,但评定流程却是非常严谨的。首先国家助学金的名单范围是在我院的贫困生档案中筛选的。也就是说,只有你被认定为贫困生才有资格评定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学院领导对此也非常重视,专门召集各位班主任老师开会制定了详尽的实施细则。首先,要求贫困生提交贫困证明和家庭情况调查表,要求每位老师都要对本班的贫困生进行民主测评,此次测

关于2019年XX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情况报告范本 (1)

附件6: 关于2011年XX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情况 报告(范本) 学院领导: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64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院2010-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院学字[2011]10号)等文件要求,我系向各班按学院要求给各班下达“拟推荐名额”和“初审名额”,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我院已圆满完成2010年国家奖助学的评审工作,现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我系严格按照《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评选出了2010年我院国家奖助学金名单(见附件1、2、3)。 二、名额分配与评选对象 此次下达到我系的是2010-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和经费。根据国家规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 2011年下达到我系的国家奖助学金类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三项。其中,国家奖学金X名,金额X万元,每名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X名,金额X万元,每名5000元; 国家助学金X名,一等、二等、三等各X名,金额X万元。 本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系在校在籍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在校在籍的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国家助学金则从全院在校在籍的学生中评选。根据各班的学生人数统筹分配名额,各班的具体分配名额如下表:X系2010-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和拟推荐名额分配表(参照《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0-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和拟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审程序 10月17日,系召开各班级辅导员会议,传达、学习了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64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要求

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学资助字〔2012〕10号 关于评审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和经费预算,依照《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山西财经大学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07〕42号),现就我校具体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审原则 在开展国家资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所有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评审工作做扎实;要坚持择优的工作原则,加强审核,切实将资助学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坚持民主、透明

的工作原则,始终做到民主推荐,逐级公示,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工作的客观性。 二、评审程序 1、班级成立评审推选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推选,在全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五日内完成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初审和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在全院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评审。 3、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学院初审材料在五日内进行审核、完成建档,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并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度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一般应在全班排名的前10%; 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方可申请; 6、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综合测评成绩可放宽至全班排名前15%; 7、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申请国家

最新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第二篇:国家奖助金通知 第三篇: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第四篇: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评价 第五篇:2020-2020学年综合评定和奖助勤贷工作总结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经过近一个月的忙碌,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结束了。其实每天的工作都是在忙忙碌碌中走过的,每天加班加点,之所以这么忙碌,是因为,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是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和荣誉。也正是因为如此,压力会更大。每一个名额的确定,每一个问题学生的谈话,我都需谨慎小心,每年的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身负的任务多么重大。回想这一个多月来的工

作,评定工作基本上还算顺利。 然而,在评定工作中,我也遇到了很多棘手的问题,大多都是学生关于助学金评定的抱怨和疑惑。没有开始评之前,许多学生给我发短信,听说别的专业平分,要求助学金平分。许多个夜晚我辗转难眠,最终经过与班委的商讨,同时也争取全班同学的意见,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拿出一部分平分。然而,就在评定工作接近尾声的时候,领导下令不得平分,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刚刚长舒一口气又不得不缓回神,对于有意见和抱怨的同学,我都一一做了回应和解答。 经过几年助学金工作的评定,我深有感触。我想每个辅导员肯定和我一样,想把工作做得公平、公正,希望达到每一个同学的满意。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贫困认定难度很大,一个班两、三个贫困生很容易认定,二十多名就很难确定了,要想让每个学生都满意,无非是痴心妄想。但是为了无愧于心,秉着尽可能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多次召开班会,民主选举。选上的同学自然没有意见,没有选上有意见的同学,还要一一做思想工作。 至此,奖助学金工作算是结束了,希望没有获得助学金的同学能够理解!

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自查汇报

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自查汇报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自查汇报_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汇报 为了迎接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强我院国家奖助学资金管理。 我院认真组织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把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作为学校重点工作来抓 学院高度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工作,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以学工处、财务处、教务处及各系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学院设立了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统筹规划和具体实施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帮困助学制度;学院分管领导定期召开经济资助工作例会,听取意见、提出问题,商量对策;学院在系部设立经济资助专干,达到了上级规定的专职人员配备要求。由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确保了我院资助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了学生资助资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 二、加大宣传,为落实国家资助金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学院通过校园报、校园网、广播台、宣传栏和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

特别是建立了专门的学生资助网页,及时登载学校各项资助信息,确保所有学生知晓国家的资助政策和奖助学金的评审程序。二是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评审前,组织系部分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辅导员等参加认定和评审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相关各类文件。三是通过开办宣传栏、板报、征文比赛、演讲大赛、主体班会、汇报会等学生活动,勉励学生自强不息、奋发成才、感恩社会。 三、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和考核工作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学院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合理的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将校内认定与校外家访有机结合,收到良好效果。 (1)“三级认定,三榜公示”法。即班级评议与公示、系部评定与公示、学院考核与公示。通过此方法,确保了认定过程的公正、公开、公平和合理性。 (2)困难程度分类法。将困难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设置成A、B、C三个类别,其中A、B两类分别为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困难学生,占全校学生人数的20%左右;C类为一般困难学生占全校学生人数的60%左右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自查汇报_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汇报。 (3)实地走访法。为了解决极少数学生认定难问题,学校组织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各系部负责人以及学

大连海事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的通知》(教财厅函〔2007〕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我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依法进行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学生为大连海事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评奖年度内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评奖学年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标准课程的学分。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综合成绩及格或达标。 (四)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综合测评总成绩列专业10%。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和评定条件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设立宗旨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教育部在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 第七条评定条件 按照申请学生在本专业内的的B项积分名次确定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优先考虑。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条

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 为切实做好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加强对资金发放的管理,根据财教[2012]37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 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川财教[2012]298号《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 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下发该通知,希学校各部门、联合办学点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认定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汇总的纸质、电子信息,确保本年度2012级的资助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第一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 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我校无相关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如下: 一、直接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者: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连片特困地区”、藏区“两州一县”、内地民族县和民族待遇县的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包含县城)及“9+3”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11个连片特困地区、两州一县共涉及四川省60个县:

1.秦巴山区: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 广元市:元坝区、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 南充市:仪陇县 达州市:宣汉县、万源市 巴中市: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 2.进入乌蒙山区扶贫规划的13个县: 凉山的美姑、雷波、越西、喜德、昭觉、普格、布拖、金阳;泸州的叙永、古蔺2县和乐山的沐川、马边2县以及宜宾的屏山县。 3.两州一县: ⑴.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⑵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 ⑶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

国家助学金工作总结

繁昌恒杰双语学校2013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2013年资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助学基本情况 2013年春季,符合条件享受资助金的学生119人,每生750元,共发放8.925万元,均已打入他们的资助银行卡中。2013年秋季,符合条件享受资助金的学生163人,每生750元,公发放12.225万元,均为学生办理了资助银行卡。 二、助学宣传工作 为了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基金发放政策,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校开学初,对高一学生召开了资助宣传大会,并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广播站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国家对高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在组织评定和发放助学金的过程中,学校多次召开班主任会议,对资助工作做了统一部署,要求各班一定要按照相关政策,扎扎实实地作好此项工作。把资助工作与学生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勉励他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德才兼备的一代新人。 三、助学金审批、发放管理

为了落实好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这项工作,从2013年9月上旬至10月中旬,我校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公示、资助办初审、学校领导审批、学校公示、确认等工作流程逐步落实全部过程。严格了享受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助学金的各项申请条件,确定了材料审核时间和评审办法、审核人员,从制度上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加强对学生助学金的监督管理,国家助学金采用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学校统一为163名受助学生办理普通高中资助卡,由县计财科资助中心将国家助学金汇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繁昌县分行直接发放给受助学生。 四、助学金档案管理 学校加强学生资助档案建设,完善受助学生档案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受助学生申请书、助学金申请表、贫困证明、银行卡发放签字册和各类文字、表格、照片、电子档案等资料。按照主管部门考核评价指标要求,将资助资料完整地编制成册,以及分门别类归档,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档案。 五、校内配套资助情况 由于我校普高资助名额有限,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我校采取减免学生学费、提供生活补助等方式,积极开展助学配套工作,来减轻学生经济及生活负担。 六、助学成效及后续工作 自2010年开始,我校认真落实了国家助学金政策,使得我校部分贫困优秀生受益颇多,进步很大,业已毕业的贫困优秀生已取得了

国家助学金学院推荐意见

国家助学金学院推荐意见 篇一:助学金推荐意见模板 本模板用于助学金申请表中年级意见和院系意见的填写参考 注意:请选择适合自己的模板,本文档所有红色字为提示信息,不能粘到表中 模板一: 推荐理由: 该生虽然家庭经济困难,但学习刻苦认真,学习成绩优秀,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团结同学,工作认真,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现推荐其申请国家助学金。 院系意见: 该生专业知识过硬,学习成绩优秀,多次获学校荣誉,为人诚实守信,家庭经济困难,工作任劳任怨,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现同意推荐其申请国家助学金。 模板二: 推荐理由 该生在大学期间,虽家庭困难,但在各方面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态度端正,多次获得学校奖学金。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工作踏实负责,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助学

金申请条件,现推荐其申请国家助学金。 院系意见: 该生学习成绩优秀,成绩名列前茅,为人诚实守信,家庭经济困难,工作积极,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现同意推荐其申请国家助学金。 模板三:推荐理由: 该生学习踏实,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思想积极上进,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生活上自立自强,勇敢面对困难。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现推荐其申请国家助学金。 院系意见: 该生虽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强不息。思想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习和工作等方面表现优异。担任学生干部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现同意推荐其申请国家助学金。 模板四:推荐理由: 该生在本学年表现优异,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生活朴素,自立自强。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现推荐其申请国家助学金。 院系意见:(见下页) 该生思想素质过硬,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异,具有吃苦耐劳精神,集体荣誉感强,工作踏实认真。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助

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在校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与造就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2007]115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财[2007]148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财[2007]1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 的奖学金,目的是为了激励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在校生,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 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在校生,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人数的前15%。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一、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本、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文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先决条件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已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过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优先评定范围 (一)家庭成员情况: 1、烈士子女; 2、孤儿; 3、残疾人家庭或自身残疾; 4、父母一方去世; (二)家庭经济情况: 1、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 2、因遭遇自然灾害,使家庭收入严重下降; 3、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 三、不得评定范围 1、不遵纪守法,该学年度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纪律处分的; 2、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的; 3、不诚实守信,虚构家庭情况骗取奖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资助,有经济能力解决生活费和缴纳学费而不缴学费的; 4、不勤俭节约,家庭成员或本人有下列之一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高消费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经常有抽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的。

四、评定等级 1、国家助学金评定为三个等级: ⑴一等:特别困难,资助标准为4000元; ⑵二等:困难,资助标准为3000元; ⑶三等:一般困难,资助标准为2000元。 五、评定程序 1、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 3、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班委和学生代表对申请学生进行复核评定,确定等级。 4、二级学院公示。将初步确定的名单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校审定。 6、学校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后报出。 六、认定方法 国家助学金按“家庭经济状况(65%)、日常消费(10%)、学习情况(10%)、思想品德(15%)”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一)家庭经济状况(65%)、 1、家庭成员(20分): 父母双亡或烈士子女,20分; 父或母一方去世,15分; 父或母残疾或自身残疾,12分; 父母务农且收入仅供自用,或父母下岗均未再就业,10分; 父母一方打工、一方务农(或下岗未就业),8分; 父母双方打工,5分。 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20分。 2、家庭收入20分: 家庭人年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国家贫困线以下),20分;

最新整理助学金工作调研报告.docx

最新整理助学金工作调研报告 助学金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 根据并教教财[ ]4号《关于对各县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奖助学金问题专项整治对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认真对、助学金工作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调研的,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程序规范组织得力 我校在校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认真、严肃对待本次检查工作,收到通知认真学习并开展了对照检查。 二、资金管理规范 国家助学金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学校关心和支持,体现了教育公平。我校每年都要对此项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认真传达、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并要求各班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文件,将我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印发到各班,各班进行认真学习并在班内张贴,学生知晓率达100%。在受助学生的评选工作方面,我们也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保证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档案管理规范 通过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档案,加强资助项目的统计管理,合理配置资助资金,确保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 四、评审工作规范每年我们受助学生都是严格按照规定的20%的比例,计算出评选人数,再按照各班的人数统一进行名额分配。我校十分重视评选的公开、透明,整个评选程序都在同学们的参与下完成,为此,我们要求各班成立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助学金评选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阳曲一中助学金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进行评选,评选出名单后在班级里进行一周的公示,所有学生

签字同意后,报政教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办公室进行审核、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再将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整个评选程序完全向学生公开,杜绝了暗箱操作、人为分配的问题。 五、资金到位按时发放 对审批通过的学生,学校为学生按照要求办理相关发放手续。为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办理了银行卡,按时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卡内,全部资助经费的领取都要求学生签字确认。各项资助资金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科学合理使用、足额发放,从未出现拖延。 六、存在问题积极整改 于我校受助学生人数多、信息量大,学生办理银行卡于无身份证,只能办理临时身份证后再办理银行卡,使得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 通过严格调研,我校在国家助学金评比和发放等方面,无违规违纪现象。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强化依法办学意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办事公开,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维护学生利益,确保我校持续健康发展。 助学金工作调研报告模板2 外国语系国家奖助学金调研报告接到学生处下发的《关于检查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的通知》后,外语系高度重视本次调研工作。王明远书记组织辅导员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各年级辅导员必须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一方面对各年级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进行调研,另一方面对各年级的奖助学金发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我系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做以认真的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要认真总结经验,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得更好。对照学院下发的《关于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提出的要求,逐条落实,并对现有工作进行梳理调研,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根据学生不同的贫困程度分为3档。一档: 一般困难,每人每年2000元;二档:困难,每人每年3000元;三档:特殊困难,每人每年40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根据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递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学院年级或专业评议小组评议情况进行认定。认定的参照《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 3.基本申请条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未在学生宿舍外租房住宿;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必修课程正考不超过4门不及格;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衣着朴素; (6)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上一学年度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完成义务。 (7)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优先考虑。 4.资助名额具体指标每年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 5.资助金发放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6.评审办法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简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作出信誉承诺,并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本年度学习成绩单。 (2)各系结合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辅导员调查、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条件。辅导员将初审结果报系,由系评审小组进行初审,严格审查资料的真实性。系公示三个工作日。各系将评审结果报学生处资助中心。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经过初审,将学院推荐名单提交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按要求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待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奖助学金工作总结

奖助学金工作总结(一) 奖助学金工作是人文艺术系学生工作的一大重点,因其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因此系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现将多年来开展奖助学金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了解学生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评审规定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充分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和评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的,让广大学生在进一步了解助学金目的和意义。对于符合相关情况的学生,以书面申请的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由持本人居住地(乡镇或社区街道)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书,层层把关,实事求是。 二、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原则,辅导员组织各班组成评审组进行讨论,征求学生意见,向系提出申请 三、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助学金,监督学生助学金使用方向 通过与受助学生交流,以及周围同学对该生生活勤俭程度的综合评价了解学

生对助学金的使用情况。从助学金发放开始,辅导员主动和受助学生交谈以引导受助学生正确使用助学金。 奖助学金工作总结(二) 2013年服装工程分院11服工5班 关于评审奖助学金工作小结 2013年10月上旬到中旬,服装工程分院11服工5班,在院部领导的帮助指导下,我班认真贯彻江西服装学院指导文件,扎实地做好本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使此项民主工程真正落到实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审中做的主要工作 我班在学生资助工作中,认真按照院部要求,及时成立了班级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班主任为组长,班级团支书为副组长,主要负责各类资助的监督和评比,确保我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按时领到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各项资助金。其他评定小组的成员均来自班级思想端正的先进分子,并不参奖助学金申请,并做到了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在进行评定的同时并进行文字记录,公示张贴,在进行评定前一周对所有评定小组成员在本班教室进行公示,在进行评定完之后一周内,又对评定同学进行公示。评定小组并进行监督,再次做到民

关于班级助学金自查报告热门精选范文4篇

关于班级助学金自查报告热门精选范文4篇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大学贫困学生专门设立的助学项,用以贫困大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保障。班级助学金自查报告有哪些呢?以下是由资料库为你带来的“班级助学金自查报告”,更多内容。 根据并教教财[xx] 4号《关于对各县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奖助学金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___》的要求,我校认真对xx、xx年助学金工作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自查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程序规范组织得力 我校在校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认真、严肃对待本次检查工作,收到通知认真学习并开展了自查自纠。 二、资金管理规范 国家助学金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学校关心和支持,体现了教育公平。我校每年都要对此项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认真传达、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并要求各班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文件,将我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印发到各班,各班进行认真学习并在班内张贴,学生知晓率达100%。在受助学生的评选工作方

面,我们也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保证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档案管理规范 通过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档案,加强资助项目的统计管理,合理配置资助资金,确保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 四、评审工作规范每年我们受助学生都是严格按照规定的20%的比例,计算出评选人数,再按照各班的人数统一进行名额分配。我校十分重视评选的公开、透明,整个评选程序都在同学们的参与下完成,为此,我们要求各班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助学金评选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阳曲一中助学金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进行评选,评选出 ___后在班级里进 行一周的公示,所有学生签字同意后,报政教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办公室进行审核、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再将受助学生 ___上报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整个评选程序完全向学生公开,杜绝了暗箱操作、人为分配的问题。 五、资金到位按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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