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二审民事上诉状案例

二审民事上诉状案例

二审民事上诉状案例
二审民事上诉状案例

二审民事上诉状案例

上诉人(一审原告):王xx,男,生于xxxx年12月8日,汉族,济南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住济南市xx路xx 号xx座xx室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山东xx房地产公司。

住所地:济南市xx区xx村33号

法定代表人:邓xx 职务:董事长

上诉人王xx不服济南市xx区人民法院xxx年10月21日作出的(xxx)xx民商初字第1150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以因原、被告在合同中仅约定逾期办证退房退款,而未约定支付违约金为由,认定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违约金、增加违约金的诉求无法无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涉嫌枉法裁判。

本案毋庸置疑的事实是被上诉人在履行与上诉人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严重违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个工作日内没有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致使上诉人的房产证无法在约定期限内正

常办理,对此被上诉人应当承担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xxx年5月26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36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再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依据合同的此款约定,在被上诉人办证期限违约的情况下,上诉人有选择退房的权利,但不能认为此条款是赋予了违约方在违约后有收回房屋的权利。

也就是说,在被上诉人违约而上诉人又不想行使退房的权利时,对于违约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正是没有合同双方的约定才能按法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

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上诉人选择不退房的情况下,主张参照合同15条第2款关于不退房时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并要求增加违约金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以合同仅约定退房而未约定支付违约金驳回起诉显然是判决错误,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二、一审法院对本案部分主要事实没有查清。

1、对双方有争议的房屋交付时间没有查清。

2、对双方有争议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时间没有查清。

3、对双方有争议的被上诉人开发建设的济南市xx国际广场房产证大证的办理时间没有查清。

三、一审法院在判决书第5页第4行关于“证实被告于xxx年7月196才将该基金予以缴纳。”的表述令人费解。如果是笔误,则应及时修正,以维护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四、上诉人诉求的是请求法院判令被上诉人在30日内为上诉人办理济南市xx路xx号xx座xxxx号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而一审法院判决结果却是限被上诉人于判决生效90日内协助办理。既然被上诉人已经具备了办证条件,为何不判决其在30日内协助办理呢?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存在明显违约的过错行为,极大地

损害了上诉人的合同权益,而在这种情况下一审法院却判决被上诉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放纵违约方,漠视弱者的合法民事权益,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正确适用法律,依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二审法院对本案依法改判。

此致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王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二审民事上诉状案例2 上诉人:xxx科技发展(xx)有限公司

上诉人(一审被告)*县**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县*镇。

法定代表人:***

被上诉人:刘*

被上诉人:叶*

上诉人不服兴安县人民法院(***)兴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特提出上诉。

请求:

一、依法撤销(***)兴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理由如下:

一、一审判决由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运输费与事实和法律相悖。

两被上诉人均为上诉人公司的股东,同时又合伙营运一辆货车,20xx年期间为公司运输货物,公司应支付运输费万元。20xx年2月6日,上诉人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算,被上诉人叶*应得的运输费万元经与其他款项一并清算后,公司应支付其万余元;被上诉人刘*应得运输费万元,同时其对公司负有债务3万余元,清算后刘某*对公司负债万余元。除刘*未亲自参加清算外,公司其他股东均在清算书上签字确认。20xx年2月14日,两被上诉人以公司清算书为依据进行了内部清算。由此可以表明,一方面被上诉人刘*与叶*系合伙关系,叶*代表自己以及代理刘*处分运输费,刘*虽未亲自参加公司清算,但事后二人以公司清算书为依据进行内部清算,说明刘*对公司清算书予以追认;另一方面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可以抵消,行驶抵销权系单方行为,抵消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相对人同意与否。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运输法律关系因公司清算这一法律事实的产生而变更和消灭,被上诉人无权再以运输法律关系主张运输费。然而,一审法院认为“清算书对已签名的股东具有约束力,但由于原告刘*未参加该次清算,事后也未对

该次清算结果予以追认,故该清算书对原告刘*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判决明显违背事实和法律。

二、一审判决的违约金及其标准明显错误。

首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没有约定付款时间,不存在违约问题,就无从谈及支付违约金。第二,一审法院按每日4‰计算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没有“按每日4‰计算违约金”的规定。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所主张的运输法律关系已经消灭,一审法院以运输法律关系做出判决与事实不符,且判决支付违约金也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上诉人特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县**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以上是公文站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二审民事上诉状案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状,欢迎大家阅读。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状1

上诉人

被上诉人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人因不服第XX号民事判决书,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保险金元。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保险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9月1日,上诉人因患有左气胸病住院时间为20xx年9月21日,根据被上诉人的保险条款的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县级以上医院或者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应当给付保险金。被上诉人以责任免除中的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被保险人首次参加本保险或非即时续保,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罹患疾病直至痊愈所支付的医疗费用”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该理由不能成立。对于该条款的内容,被上诉人根本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该条款对上诉人没有法律效力。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是xx

中学,被上诉人在收取保险费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人通知上诉人进行过体检活动,也没有任何人通知过上诉人进行过所谓的陈述是否有过病史。20xx年7月18日上诉人曾到xx医院就医,没有住院。病历显示诊断为液气胸,但20xx年8月2日上诉人再次到市人民医院就诊,却在胸部cT检查时未见异常。众所周知,作为疾病的确诊,是一个非常慎重的事情,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因此,上诉人又于20xx年9月21日到另一中医院检查,然后再次到XX人民医院就诊确定为液气胸(左),并住院治疗。而确定并住院治疗时,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已经存在着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系有病在先,投保在后,按保险法的规定被上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但是作为上诉人在交纳保险费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向上诉人提出过关于保险事宜的相关询问。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特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此致

XX中级人民法院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状2

上诉人:李某,男,42岁,汉族,司机,交通运输从业

经营者。

被上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浚县支公司,机构代码8xxxxxxxx。

上诉人不服浚县人民法院(20xx )浚民初字第1168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改判被上诉人立即赔付上诉人各项损失费用合计mm元人民币;

2、判决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初审驳回我要求被上诉人及时理赔我X万元垫付款的诉请,违背法律、诚信原则与合同约定,侵害了我和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初审查明,事故发生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我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处理丧葬事宜人员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y万元及提供劳务赔偿款Z万元。赔款分两次支付,我先赔付X万元,由我向保险公司索赔。我再以所得保险赔款支付死者家属下剩的6万元和劳务赔偿款Z万元。协议达成后,我根据协议当场支付死者家属X万元赔偿金,死者家属出具了收款凭证。

我认为大家之所以买车险,就是为了一旦发生车险事故,能全面、及时地获得保险理赔。而保险公司既然收了保

费,就应当全面、适当、及时履行赔付义务。在我垫付X万元赔款后,因被上诉人无理拒赔,我无法继续履行调解协议,才引发死者家属另案索赔。我认为我先行赔付第三者家属X 万元,有充分的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调解协议也写的清清楚楚,我要求被上诉人立即赔我垫付款合法有据,理应获得法院支持。初审法院却无视在案证据,借口它不清楚死者家属诉请项目中是否已扣除我垫付的X万元赔款,判决驳回我该项诉请,显然违背了保险合同约定、有关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是对被上诉人违约失信行为的公开支持和纵容。我认为,死者家属如何主张是其诉讼权利,本案初审法院根本毋须过问也无权过问。而我垫付赔款是否合法有据、要求保险人理赔是有合合同约定和法律依据,才是初审判决应当查明、也必须查明的事实,因为这才是对我诉请裁判的基础。纵观一审判决审理思路混乱,对无关问题东拉西扯,而对应当查明的事实却不管不顾,因此造成错判也就不足为怪了。

保险事故发生后,我因保险车辆被扣损失残重,又因住院治疗、处理交通事故花费巨大。可就是在这样困难情况下,为安抚死者家属,我还是委托家人积极参加调解,四处举债筹款垫付赔偿。而被上诉人无理拒赔使我无法继续履行调解协议,我也只能告到法院寻求公断。岂料初审法院胡乱判决,告知我可待死者家属诉讼结案后另告主张,敢问你本案能查明判决的诉项凭啥让我另告主张?徒增我诉累负担,让我雪

上加霜,你于心何忍?如此胡乱判决是化解矛盾还是唯恐天下不乱?我敢说,初审法院错误判决如不依法及时纠正,必将造成恶劣且广泛深远的社会影响。它提醒广大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千万别垫钱。否则,象浚县法院如此神判不拖垮你才怪!

二、车损险“责任免除”没有停运损失不赔条款。双方产生争议,初审判决按专业理解解释保险条款,适用法律错误。

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就是说,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提供保险条款并说明合同内容,是被上诉人的法定义务。被上诉人未提供合同条款,更谈不上说明合同内容。我认为,被上诉人辩解车损险不赔停运损失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内容。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就是说,即使车损险免责条款列明停运损失不赔,订立保险合同时,如果保险人未对该条款作出提示或者明确说明,该条款

也不产生效力。更何况其车损险合同没有停运损失不赔条款,提示和明确说明根本无从谈起。我认为,被上诉人关于车损险不赔停运损失辩解,因其合同条款缺失、又不履行提示或明确说明法定义务而毫无意义,法院不能无视法律规定作为裁判依据。

我作为货车司机一直认为,停运损失是车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我投保了车损险保险公司理应赔偿。如果说其车损险不包含停运损失,那它起初就该如实相告,我可以购买相应附加险防范风险。初审开庭,办案法官询问被上诉人:“车辆停驶附加险是单独险种吗?”代理人说:“是车损险的附加险”(见一审庭审笔录第11页)。可见,初审法官并不清楚有这么一个附加险。此后,初审判决又根据保险条款认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理解为机动车本身的损失”,这分明是初审法官补习保险知识后的专业理解。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就车损险是否应当包含停运损失产生争议,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而初审判决无视法律规定,按专业理解作出不利于上诉人的解释,适用法律明显错误。

三、初审判决对上诉人护理费标准、误工期限等项目认定不当,误工费、护理费等项判决计算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初审查明,20xx年9月21日,上诉人因交通事故受伤。20xx年7月30日,鉴定机构定残。我申请对二次手术的治疗、康复期限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评估意见医疗终结时间4-6个月。我认为“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是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而鉴定机构评估医疗终结时间是对我申请二次手术治疗、康复期限的具体回应。初审判决按150天计算认定我误工费既无事实根据也无法律依据。

其次,初审判决认定挂靠公司证明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对张事运输业主张不予采信的判断与在案证据相背。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铁证事故发生时张在被保险车上,正从事货物运输。我在初审开庭也举证陈述张从事运输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敢问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我初审开庭的当庭陈述难道在初审法院就不算证据?如此判断,初审判决得出错误结论在所难免。

其三,被上诉人委托菏泽市分公司对我保险车辆评估定损。受托单位出具的保险车损确认书清楚地载明我直接车损78358元。而初审判决仅凭被上诉人辩解就抛开在案书证,判决认定我直接车损数额70313元。初审判决认定事实,缺

少基本的公平公正。

综上,上诉人认为,初审驳回我要求被上诉人及时理赔我XX万元垫付款的诉请,违背法律、诚信与合同约定,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双方产生争议,初审判决无视法律规定按专业理解解释保险条款,作出对我不利的解释,适用法律明显错误。初审判决对上诉人护理费标准、误工期限等项目认定不当,误工费、护理费等项判决计算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一并纠正。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签字):略

年月日

相关文章:

1.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范例

2.(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范文

3.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

4.合同纠纷上诉状范例

5.承包合同纠纷上诉状

6.承包合同纠纷上诉状实例

7.经济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

8.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范文

9.房屋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本

10.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3篇

二审的民事上诉状如何写?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 1 上诉人(一审被告):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上诉人不服xxxx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xxxxx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

二、判决被上诉人xxxxx

三、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第一、一审法院判决基本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应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一审中漏判诉讼请求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xxxxx。一审法院对反诉的回应是反诉主体不符,法律

关系不宜与本案合并审理为由,驳回请求。一审法院没有对反诉的事实和理由组织调查,在判决书中又不提出与反诉有关的内容,即漏判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违反了法定程序。故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二、一审法院没有查清本案基本事实,作出判决,依据法律规定,应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xxxxxxxxx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依据以上法律规定,被上诉人应该赔偿上诉人损失xxxxx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一审法院没有查清基本事实,作出判决,依据法律规定,应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综上所述,本案应依法撤销一审无事实依据、违反法定

程序的错误判决,发回重审。并判决被上诉人xxxxxxx。上诉人相信法官能够公正司法,为上诉人主持公道,依法纠正一审错误、不公的判决,并对本案及时作出公正的处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x高级法院

上诉人:xxx

xxxx

年月日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2 上诉人(一审原告)李xx,男,汉族,xxx年7月18日出生,现住xx市xx区xx路与xx路交叉口(系xx市xx区富星干货商行业主)。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杜xx,男,成年,现住xx市xx 区江山路调料食品城11区中部。手机略。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侵权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年10月11日作出的(xxx)惠民一初字第730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惠民一初字第730号民事判决,依法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判决认为“原告未向法院提交证据证实被抢货物系发票上注明的属原告所购货物。故原告诉称要求被告返还侵占其货物(价值10000元)或赔偿同等价值的损失的请求,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等,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被抢货物系发票上注明的属原告所购货物。上诉人的举证责任已尽到应尽的义务,如被上诉人对此持否认态度,则应由被上诉人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在本案中被上诉人未向法院提供任何证据,视为无证据或放弃举证权利。换一种角度,我们可以设问一下,法院认为被上诉人所抢的货物不是上诉人的,哪么本案中争议的被抢货物是谁的?因此法院加重了上诉人的举证责任。法院将此举证责任分配给上诉人显属适用法律错误。一审判决有失公正。

一审判决在引用法律依据时,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而没有引用与此相关联的法律、法规。亦系适用法律错误。

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一审判决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系对本案定性的基本事实认定不清。

一审判决认为“原告未向法院提交证据证实被抢货物

系发票上注明的属原告所购货物。故原告诉称要求被告返还侵占其货物(价值10000元)或赔偿同等价值的损失的请求,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其原本事实是:“原告在xx市xx区江山路调料食品城进货即将返回时,被告乘机将原告所进货物全部抢走(包括部分发票,对此部分货物原告在本次起诉时并未主张权利),在起诉时仅对被抢的货物但原告依然持有发票的部分侵权行为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等,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被抢货物系发票上注明的属原告所购货物。如此判快显然属于主观臆断,而非客观事实,因此一审法院显系认定事实错误,并且显然有失公正。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定性不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因被上诉人的侵权行为已经遭受重大损失,而一审判决却颠倒事实,草率下结论,使上诉人雪上加霜。因此,上诉人特提起上诉,请贵院依法查清事实,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李xx

xxx年十月二十六日

不直道大家对书写民事上诉状了解

多少呢,那么,以下是民商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简述民事上诉状的写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事上诉状的概念

民事上诉状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消、变更原审裁判而提出的书状。

二、民事上诉状的特征

1、必须是有权提起上诉的人才能书写民事上诉状。有权提起上诉的人有当事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用被代理人的名义上诉。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的材料。

2、必须是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而有上诉请求的,才写民事上诉状。当事人的上诉权,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民事上诉状是体现这种诉讼权利的。当事人在他认为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有错误时,就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须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其民事上诉状才具有法律效力。不服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在判决书送达之

民事上诉状经典范文

民事上诉状经典范文 引导语:民事上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上诉期限内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而写的司法文书。今天,为大伙儿整理了一篇关于民事上诉状的经典范文,希望对你有关心。 上诉人(原审被告):马某,女,生于1976年4月12日,汉族,现住美国丹佛市某路某号。国内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郭某,男,生于1972年8月12日,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查清事实重新审核和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合理分割或者将本案发回重审。 二、涉诉一二审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被上诉人诉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业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撤销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明显有意偏袒被上诉人。理由有三: 1、一审判决经审理查明部分认定:2003年8月回国后二人(指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306号房屋内居住生活,郭某于2006年再次去美国攻读MBA,马某于2008年再次去美国学习。由此可见,郭某和马某长期固定地共同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房屋,那个某号房屋,不是二人的临时居所,最起码的生活必须的家具家用电器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马某主张306号房屋内家具家用电器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审法官仅仅凭郭某一句不予认可,马上就对马某的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了,马某的所有财产全部顷刻间化为乌有,强行剥夺了马某合法的财产权利,就如此让那个为婚姻无私付出十二年美好年华且无过错的弱女子净身出户了。一审法院哪怕只认可共同生活十几年只有一张床,一个沙发是夫妻共同财产也能安慰马某受伤的心啊!二次庭审中,上诉人多次强调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家具家用电器、日常生活用品,并请求依法分割。一审法官在郭某淡淡的一句没有共同财产后,就对上诉人所要求分割306房屋里的夫妻共同财产到底有没有连咨询都懒得追咨询郭某。郭某绝不可能自己抢着去承认有床、沙发、电脑等等共同财产去拿过来分割。马某与郭某在306号房屋共同生活十几年,没有共同财产连鬼都不相信!上诉人认为:一审法官没有以事实为依据,妄下论断,人为的剥夺马某合法的财产权利,这是不公平的!一审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认定和判决,是专门明显的错误,人为的错误!

民事上诉状范文推荐

民事上诉状范文推荐 引导语:对于上诉状,其实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民事上诉状范文两篇,希望对你有帮助。范文一:上诉人(原审原告):荆州市某某区某某联社,住所:某某区某某路×号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职务:理事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荆州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为荆州市某某区某某路。法定代表人:贺某某,该公司经理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贺某某,男,197×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荆州市公安县阧湖堤镇某某路××号。上诉人因不服荆州市某某区人民法院[2009]某民再初字第00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某某区人民法院[2009]某民再初字第003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维持某某区人民法院(2000)某经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及理由:某某区人民法院(2000)某经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当予以维持。而某某区人民法院[2009]某民再初字第00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理应予以撤销。一、再审裁判连案号都没有查清,是错误的。根据某某区人民法院[2009]某民监字第0001号《民事裁定书》“(2000)某民初字第00118号案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之裁定,某某区人民法院却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早已审结进入执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00)某经初字第118号民事案件进行了审

理并处分了上诉人的实体权利。即,[2009]某民再初字第00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抵押担保合同无效并予“撤销(2000)某民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决”。某某区人民法院这一审判是错误的。某某区人民法院[2009]某民监字第00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定,某某区人民法院(2000)某民初字第00118号民事判决所确认的贺某某抵押担保的房屋中与某某区人民法院(1997)某经初字第12号案件保全查封的房屋有同一标的物,遂裁定(2000)某民初字第00118号案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然而,裁定和判决却又似乎都与“某某区人民法院(2000)某经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相关联。显然:一个连案号都没有查清的审判,能说作出的裁判是公正、公平和正确的吗? 二、进入再审不符合法律规定,损害司法权威再审判决称,本案系本院院长发现确有错误再审的。但是,决定再审明显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提起再审”不符,因为本案原审判决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故院长提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相反,再审判决却损害了生效裁判的公信力,无辜牵涉上诉人,并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债权安全。三、再审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其认定的“事实”。第一,再审没有当事人举证、质证,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的情况下,就认定贺某某与上诉人间的《抵押但保借款合同》无效,是错误的。第二,对另案不合法的查封认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本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本 二审民事上诉状是专业的法律文书,需要了解二审民事上诉状怎么书写的朋友可以阅读以下这篇范文!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本【1】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男,汉族,1970年1月17日生, 户籍地:浙江省玉环县 身份证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福建省某某鞋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福建省南安, 上诉人因不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泉民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2011)泉民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中第一、第二项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如下: 一、根据双方于2010年10月15日签订的《年度经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约定,被上诉人诉请解除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其无权解除合同。 理由如下:根据该合同第七条:违约及终止条款中第1款乙方违约,经劝阻无效,甲方将视情况,随时可以采取停止供货、终止经销合约、取消经销资格等措施; 、第3款双方中任一方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第6款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三个月之内付清所欠甲方货款。 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解除只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上述条款就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协议解除合同的条件。 按照约定即使如被上诉人所言我方屡次拖欠货款存在违约行为的,

被上诉人也应当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首先必须经劝阻,如果无效的,甲方可视情况采取包括解除合同在内的相应措施。 按照合同双方约定:解除合同存在前置条件:①首先必须经过劝阻,劝阻无效的,才可以采取其他措施。 被上诉人一审诉讼诉状中、举证证据中并未有任何因拖欠货款违约后向我方主张或劝阻的书面凭证,庭审中被上诉人也未有补充证据举证。 ②此外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3款约定任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结合合同法第93、96条规定,即使被上诉人一审诉请能支持的前提也必须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方,而目前证据中并无任何书面、口头通知证据,事实上被上诉人从来就未劝阻、通知过。 ③退一步,即使合同约定解除成就的,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6款我方也只需在解除后三个月内付清所欠货款,一审判决完全违背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一审既然按照合同法第93条规定判决就必须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

民事上诉状范文精选

民事上诉状范文精选 引导语: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现在,小编带来几篇民事上诉状,教大家如何写好该类文章,欢迎参考学习。 范文一: 上诉人:赵XX,男,19XX年8月2日生,汉族,居民,住安丘市兴安街道XX 村XX号。 被上诉人:杨XX,男,19XX年8月28日生,汉族, 1 安丘市兴安街道XX居民委员会居民,住该村。 原审被告:刘XX,男,19XX年1月15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安丘市健康路161号。 上诉人因不服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2011)安民初字第996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安丘市人民法院(2011)安民初字第99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民事上诉状范本精选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2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原审判决认定:刘XX将涉案房屋退还给杨XX波,杨XX作为XXXX居委会的成员即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这是真正的颠倒黑白,是明显大错特错的。 首先,刘XX与杨XX的转让协议是一份无效协议!(2008)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第4页倒数第12行)明确记载:原告(刘XX)对该房屋无所有权,其向被告(赵XX)主张腾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既然刘XX无房屋所有权,那么他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否合法?他有没有权利来签订该房屋的所有权转让协议呢?有点法律常识的百姓都会做出正确的判断,他显然无权签订该房屋转让协议。另外,被上诉人杨XX在(2008)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案件中,是作为刘XX的证人参加诉讼,是刘XX一家人为了在购房时省点钱的顶名者。他既不是买卖关系的当事人,也不是建造人,与涉案房屋没有任何关系,该房原始购买者名义上是刘XX。 3 2010年1月16日,杨XX与刘XX签订协议,约定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自始至终属于杨XX所有,与事实完全不符,该约定没有效力。但原审法院却置生效判决这样的法定证据于不顾,错误的认定该协议有效,并认为退还给杨XX是有效的。显然是大错特错。杨XX自始对该房就没有任何权利,怎么会出现一个退回房屋给杨XX的结论呢? 其次,原审法院没有查明被上诉人是基于何种法律关系要求上诉人腾房。上诉人自2006年11月将此房屋装修后入住该房至今已近6年,在庭审中,原审法院没有查明上诉人是如何实际占有该房屋,是基于购买还是租赁还是强占,是用合法的手段还是非法的手段。如果上诉人是购得此房,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自然应予驳回。如果是租赁,是在租赁期限以内还是已过租赁期限。如此重要的、基本的基础法律关系原审法院却不予审查,却径直作出判决,显然是不考虑客观事实。 二、原审判决适应法律错误。 4

民事上诉状范文

民事上诉状范文 以下是小编为各位同学收集和整理有关民事上诉状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和写作有所帮助!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1】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男,汉族,1970年1月17日生, 户籍地:浙江省玉环县 身份证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福建省某某鞋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福建省南安, 上诉人因不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泉民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2011)泉民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中第一、第二项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如下: 一、根据双方于2010年10月15日签订的《年度经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约定,被上诉人诉请解除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其无权解除合同。 理由如下:根据该合同第七条:违约及终止条款中第1款乙方违约,经劝阻无效,甲方将视情况,随时可以采取停止供货、终止经销合约、取消经销资格等措、第3款双方中任一方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第6款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三个月之内付清所欠甲方货款。 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解除只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上述条款就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协议解除合同的条件。

按照约定即使如被上诉人所言我方屡次拖欠货款存在违约行为的,被上诉人也应当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首先必须经劝阻,如果无效的,甲方可视情况采取包括解除合同在内的相应措施。 按照合同双方约定:解除合同存在前置条件:①首先必须经过劝阻,劝阻无效的,才可以采取其他措施。 被上诉人一审诉讼诉状中、举证证据中并未有任何因拖欠货款违约后向我方主张或劝阻的书面凭证,庭审中被上诉人也未有补充证据举证。 ②此外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3款约定任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结合合同法第93、96条规定,即使被上诉人一审诉请能支持的前提也必须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方,而目前证据中并无任何书面、口头通知证据,事实上被上诉人从来就未劝阻、通知过。 ③退一步,即使合同约定解除成就的,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6款我方也只需在解除后三个月内付清所欠货款,一审判决完全违背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精选民事上诉状成功范文

精选民事上诉状成功范文 以下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精选民事上诉状成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精选民事上诉状成功范文1 上诉人(原审原告):于某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无业,住南京市浦口区某街道某巷某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生,江浦县某镇某某歌舞厅业主,住某市某区某镇某路某号。 上诉人因转让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于xxx3年11月14日(xxx3)浦民一初字第14x2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审法院第二项判决,改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人民币1xxxxx元整。 2、依法改判原审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3、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事实和理由: 原审法院裁判理由错误,属适用法律不当。 上诉人对于原审法院在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所签订的芳草地歌舞厅转让协议无效以及当事人因转让协议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没有异议,但对原审法院所认为的权利应当返还依法不能接受。 原审法院认为"原告于某某基于转让协议与江浦县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而取得的房屋租赁权也应当返还给被告陈某某,现原告于某某不同意将房屋恢复原状后将租赁权返还给被告陈某某,被告某某的抗辩理由成立,本院对原告于某某要求被告陈某某返还转让款人民币1xxxxx元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将房屋退租给江浦县物资再生利用公司(下称物资公司)之后既丧失了租赁权,被上诉人与物资公司租赁关系的解除是意思自治的结果,上诉人与物资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行为也是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谁都左右和干涉不了谁的行为。

原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应当将租赁权返还给被上诉人的实质就是对上诉人与物资公司之间的缔结契约自由也就是意思自治的非法干涉,且意图否认双方业已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上诉人对该租赁的房屋系合法占有,该权利为正当、合法的权利,是合法取得;是本应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根本不允许任何的非法干涉。 任何权利的取得与丧失都是有相应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是否存在为前提,有什么样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就会有对应的权利。租赁权也不能例外。本案中,当被上诉人同物资公司租赁关系的解除行为的发生就意味着被上诉人租赁权的丧失,也就是说被上诉人对其租赁的物(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也无须承担对该租赁物的任何义务。并且被上诉人在原审法院庭审中也明确表明上诉人与物资公司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与其没有关系。再当上诉人同物资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行为之后就意味着上诉人租赁权的取得。现今,原审法院要求将上诉人合法取得的权利要返还给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人的观点和裁判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也违反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进一步而言,我国《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所确立的返还财产的民事责任中返还的标的是指财产,并且该返还的财产应当是指有体物,而非无体物。很显然,租赁权只是一种财产权利,并不是财产本身,当然不能算有体物,也就不是实物。所以返还财产应当是对实物而言,其并不涉及脱离了实物的权利本身。这主要是因为财产权利(物权)是在合法占有财产(物)的基础上而形成的权利,当脱离了对财产合法占有这一最起码的前提下的权利根本就是一种不存在、虚无的权利。此之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退一步而言,本案中所涉及的已经由上诉人进行装潢改造过的租赁房屋是否能够恢复原状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被上诉人以及原审法院均认为应当由上诉人将房屋恢复原状。上诉人认为,这显然是不可取,并且该作法显然是将上诉人当成了孙悟空,可以随意的将东西变来变去,简直是荒谬!再有,原状为何状?客观上,这不符合经济原则;事实上,这也就是强加于人。上诉人根本不可能也无法完成将房屋恢复到被装潢以前的状态。 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让上诉人将房屋恢复原状作为被上诉人的不予支付上诉人十万块钱的抗辩理由的作法实际上就是不让被上诉人返还十万块钱!不要说十万,并且连一分钱也不让上诉人拿到。这是强盗逻辑。这同原审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的被上诉人应当将该转让款返还给上诉人的说法显然是自相矛盾。再

民事上诉状(范例)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 组织机构代码证:XXX,法定代表人:XXX 被上诉人:XXX,住XXX,身份证号:XXX 上诉人XXX有限公司不服XXX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XXX 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撤销XXX号民事判决第一、第二、第三判项,并依法改判上诉人只需向被上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640元。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XXX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对此不能接受。 一、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的停工留薪期间为2013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19日不符合法律规定,被上诉人无权再索要所谓的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

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故停工留薪的期限最后应当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审法院却根据《东莞市工伤医疗费用结算单》、出院小结、医嘱建议等认定被上诉人的停工留薪期间为2013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19日,与法律规定不符。 2、认定被上诉人的医疗期为2013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19日是错误的,因为被上诉人在发生工伤后既非连续医疗,也不是在每次治疗时都有连续的医嘱要求停工休养,所以不能简单以其所谓的最后治疗日期作为停工留薪期的截止日,而应根据有全休的医嘱,实事求是地认定停工留薪到底有多长。就被上诉人的受伤情况来看,不可能整整一年多的时间内都算作停工留薪期。况且,上诉人已向被上诉人支付了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11790元,因此被上诉人无权再索要所谓的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 二、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为2013年9月1日错误,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认定为2012年8月较为合理。 1、被上诉人称其三次入职,第一次入职为2012年3月6日,第二次入职为2012年8月7日,第三次入职为2013年9月1日。但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前述第一、第二次入职及何时离职资料,说法不可取信。另外被上诉人在一审中的阐述已证明其于2013年9月前已在职上诉人处,如被上诉人在一审中阐述“2013年9

民事上诉状格式范本

民事上诉状格式范本 民事上诉状格式是怎么样的,民事上诉状格式又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民事上诉状格式范本。供大家参考。 民事上诉状格式范本【1】 上诉人: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地址:__ 被上诉人:__,女,身份证号:__ 住址:__ 联系电话:__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龙岗区人民法院(20xx)深龙法民(劳)初字第__号判决书,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原判,改判上诉人不须支付被上诉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__元。 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存在实质的劳动合同,被上诉人故意不与上诉人改签规范的劳动合同,无权要求双倍工资。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20xx年财务文员考核制度》,该文件明确约定了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事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名为考核制度,实为双方签订的实质的劳动合同。 双方签订的《20xx年财务文员考核制度》第三条第9小条,约定被上诉人的工作职责为:严格按员工聘任管理制度和程序办理员工入职、在职和离职手续。

负责具体考勤统计,每月按时统计和打印考勤表,提供财务核算及发放工资的依据。 办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和保管好员工的一切资料。 而依照《员工聘任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上诉人本应在入职后一个月内为自己改签劳动局规范的劳动合同,但其为达到谋取双倍工资的目的,给其他员工改签了规范的劳动合同,却未为自己改签。 因为保管人事档案是被上诉人的职责,所以员工的劳动合同都保存在被上诉人手上,上诉人一直以为被上诉人为自己签订了规范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为了个人私利,利用工作便利,在与上诉人签订《20xx年财务文员考核制度》后,故意不与上诉人改签规范的劳动合同。 属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情形,依法不须支付双倍工资。

民事上诉状范文+上诉程序

民事上诉状范文+上诉程序 今天,xx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民事上诉状范文+上诉程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事上诉状写作格式民事上诉状由七部分组成: 1、上诉状的名称,即“民事上诉状”五个字。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个人基本情况。上诉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被上诉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判决、裁定不服而上诉的,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3、提起上诉的原审案件的案由。如离婚案、继承案等;上诉人因何案、不服何处人民法院、于何时、以何字、号 (×字第×号)的判决或裁定而提出上诉的。 4、上诉的请求。这是上诉状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诉请求的内容应当概括地、准确地、有针对性地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审的判决或裁定,或者请求重新审理。 5、上诉的理由。这是上诉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上诉理由的内容可以从三方面提出:

(1)认定事实方面。各种民事案件所认定的事实是各不相同的,各种性质的案件有各种不同内容的事实。如继承案、赡养案、离婚案、经济合同案等案情事实都各不相同。当某一民事案件的原裁判在所认定的事实不实或不清、不准、不当甚至全部错误时,上诉人都可以有针对性地反驳错误的认定,陈述正确的事实,举出有关证据,摆明其中道理,提出上诉理由。所摆事实应当是客观的、全面的、符合实际的;所讲的道理应当是透明的、明确的、情理交融的。 (2)适用法律方面。上诉人对原审裁判所适用的法律认为不当时,应当具体指出其不当之处,提出上诉理由。其内容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所违反的不同的法律而提出,如:原判决离婚案中错误地引用了《婚姻法》的条款,债务案中错误地引用了《民法》的条款,经济案中错误地引用了《经济合同法》的条款等,应该在上诉状中明确指出其错误引用法律的具体条款,并说明应正确引用的法律依据,以备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全面的、正确的审查。 (3)适用程序法方面。上诉人如认为原审裁判有违反民事诉讼程序的,如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而未调解就判决离婚等,可作为上诉的理由提出。 6、结尾。其内容为: (1)上诉状所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原审反诉原告):王朝芳,女,1976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古蔺县丹桂镇白良村一组人,现住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惠邦小区对面。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原审反诉被告):张应波,男,1992年7月2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古蔺县水口镇中坪村二二组4号。 原审被告:陈远现,男,1977年10月3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古蔺县丹桂镇白良村一组人,现住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惠邦小区对面。原审被告:陈远周,男,1974年5月2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古蔺县丹桂镇白良村一组6号。 原审被告:李小英,女1977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原审被告:陈珊,男,1998年6月3日出生,住址同陈远现。 原审被告:陈莎莎,女1998年10月27日出生,住址同陈远周。 上诉人王朝芳不服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2016)川0525民初1717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一、改判由被上诉人承担主要责任;二、改判不支持被上诉人的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改判支持上诉人在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仁怀新朝阳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的医疗费共计2024.4元及往返交通费。或发回重审。 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未查明案件事实,责任划分错误。 首先,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没有采取正当方式解决纠纷,而是于2016年1月2日强行阻止张应波实施的与其无关的挖掘作业,造

成纠纷,致使本人及张应波受伤,具有主要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认定错误。 因上诉人阻止被上诉人施工有两点正当理由:(一)被上诉人在2015年12月22日将上诉人的承包地挖坏之后一直未给予解决,组织修路方再三说明是被上诉人自己将上诉人的承包地挖坏的,且上诉人不知道被上诉人的身份情况,即不知道被上诉人姓名、住址、电话、身份信息等,若被上诉人走了之后上诉人在不知道其被上诉人身份情况下上诉人怎么采取正当方式解决,将来向谁主张权利?所以,上诉人阻止被上诉人施工要求解决被挖坏的承包地系自救行为,而非原审法院认定的没有采取正当方式解决纠纷。 (二)2016年1月2日,上诉人从仁怀市回到丹桂老家后,发现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土地的另外一边施工,所挖路线将来上可能要再次侵害上诉人的承包地(而现在已挖路线显示已将另外一边的公路挖至上诉人的承包地边上),根据《物权法》第35条的规定:“妨害物权或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因此,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停止施工是在保护自己将来可能被再次侵害的土地,据视频录像显示,被上诉人不予说明事实,还态度狂妄,辱骂在先,致使上诉人受伤。 据此,该案的纠纷是被上诉人的直接侵权行为造成的,而原审法院判决由上诉人承担主要责任错误,应由被上诉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原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有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据不足,系判决错误。 被上诉人提供的住院治疗病例档案中没有住院记录登记,即每天住院检查身体的相关记录情况,如体温检查,血压检查等,如果被上诉人真有住院治疗的话,病例档案中应该有上述住院记录登记,因此,从

民事上诉状范例

( 公文写作范文)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16762 民事上诉状范例Examples of civil appeals

民事上诉状范例 民事上诉状的结构和内容 民事上诉状由七部分组成: 1、上诉状的名称,即“民事上诉状”五个字。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个人基本情况。 上诉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被上诉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判决、裁定不服而上诉的,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3、提起上诉的原审案件的案由。 如离婚案、继承案等;上诉人因何案、不服何处人民法院、于何时、以何字、号(×字第×号)的判决或裁定而提出上诉的。 4、上诉的请求。 这是上诉状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诉请求的内容应当概括地、准确地、有针对性地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审的判决或裁定,或者请求重新审理。

5、上诉的理由。 这是上诉状最重要德望组成部分。上诉理由的内容可以从三方面提出: (1)认定事实方面。 各种民事案件所认定的事实是各不相同的,各种性质的案件有各种不同内容的事实。如继承案、赡养案、离婚案、经济合同案等案情事实都各不相同。当某一民事案件的原裁判在所认定的事实不实或不清、不准、不当甚至全部错误时,上诉人都可以有针对性地反驳错误的认定,陈述正确的事实,举出有关证据,摆明其中道理,提出上诉理由。所摆事实应当是客观的、全面的、符合实际的;所讲的道理应当是透明的、明确的、情理交融的。 (2)适用法律方面。 上诉人对原审裁判所适用的法律认为不当时,应当具体指出其不当之处,提出上诉理由。其内容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所违反的不同的法律而提出,如:原判决离婚案中错误地引用了《婚姻法》的条款,债务案中错误地引用了《民法》的条款,经济案中错误地引用了《经济合同法》的条款等,应该在上诉状中明确指出其错误引用法律的具体条款,并说明应正确引用的法律依据,以备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全面的、正确的审查。 (3)适用程序法方面。 上诉人如认为原审裁判有违反民事诉讼程序的,如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而未调解就判决离婚等,可作为上诉的理由提出。 6、结尾。 其内容为: (1)上诉状所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 法院对民事纠纷判决后,当事人如果对法院的审理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需要提交上诉状。那么,▲二审民事上诉状的范文是怎样的,又包括了哪些内容呢?小编将在下面为您提供相关的范文供您参考。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男,汉族,1970年1月17日生, 户籍地:浙江省玉环县 身份证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福建省某某鞋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福建省南安, 上诉人因不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泉民 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2011)泉民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中第一、第二项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如下: 一、根据双方于2010年10月15日签订的《年度经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约定,被上诉人诉请解除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其无权解除合同。理由如下:根据该合同第七条:违约及终止 条款中第1款“乙方违约,经劝阻无效,甲方将视情况,随时可以采取停止供货、终止经销合约、取消经销资格等措施;…”、第3款“双方中任一方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第6款“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三个月之内付清所欠甲方货款”。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解除只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上述条款就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协议解除合同的条件。按照约定即使如被上诉人所言我方屡次拖欠货款存在违约行为的,被上诉人也应当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首先必须“经劝阻”,如果无效的,甲方可视情况采取包括解除合同在内的相应措施。 按照合同双方约定:解除合同存在前置条件:①首先必须经过劝阻,劝阻无效的,才可以采取其他措施。被上诉人

民事上诉状格式和范例

民事上诉状格式和范例 民事上诉状格式 上诉人: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 上诉人因__一案,不服__人民法院_年_月_日( ) 字第号,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份。 注:本诉状格式亦可适用于经济案件中公民提起上诉。 民事上诉状范例 上诉人(原审被告):马某,女,生于1976年4月12日,汉族,现住美国丹佛市某路某号。国内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郭某,男,生于1972年8月12日,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查清事实重新审核和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合理分割或者将本案发回重审。 二、涉诉一二审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被上诉人诉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业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撤销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明显故意偏袒被上诉人。理由有三: 1、一审判决"经审理查明"部分认定:"2003年8月回国后二人(指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306号房屋内居住生活,郭某于2006年再次去美国攻读MBA,马某于2008年再次去美国学习"。由此可见,郭某和马某长期固定地共同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房屋,这个某号房屋,不是二人的临时居所,最起码的生活必须的家具家用电器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马某主张306号房屋内家具家用电器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审法官仅仅凭郭某一句"不予认可",马上就对马某的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了,马某的所有财产全部顷刻间化为乌有,强行剥夺了马某合法的财产权利,就这样让这个为婚姻无私付出十二年美好年华且无过错的弱女子净身出户了。一审法院哪怕只认可共同生活十几年只有一张床,一个沙发是夫妻共同财产也能安慰马某受伤的心啊!二次庭审中,上诉人多次强调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家具家用电器、日常生活用品,并请求依法分割。一审法官在郭某淡淡的一句"没有共同财产"后,

(完整版)民事上诉状范本(最新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韩传福,男,1963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齐河县晏城镇韩庄村。 上诉人:孙清明,男,1967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住齐河县晏城镇丁庄村。 上诉人:孙洪领,男,1963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住齐河县晏城镇丁庄村。 被上诉人:卢金安,男,1962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卢家村190号。 被上诉人:山东省汶上县第一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汶上县白石乡政府驻地。 被上诉人:石统海,男,1964年5月22日生,汉族,住齐河县祝阿镇顾房村42号。 上诉人因不服买卖合同一案,不服齐河县人民法院2014年11月24日作出的(2014)齐商重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撤销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齐商重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改判被上诉人山东省汶上县第一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被上诉人石统海的欠款。 二、一、二审案件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其主要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在认定法律事实方面,一审法院犯有对事实认定不准的错误。 1、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石统海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从而就想当然的认定了是上诉人购买了被上诉人石统海的木方,但是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卢金安签订的《劳务施工协议》来看,此协议明确表示是上诉人只包清工,被上诉人山东省汶上县第一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责木方款,上诉人是在帮其购买木方,所以一审法院对事实认定不准的错误。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1、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基于买卖合同关系违约是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一审法院不能简单的认定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就认定木方款由上诉人来承担,一审法院只看到了表面,并没有深入追究该木方款到底是谁来承担,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有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的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之规定,上诉人请求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 二审的民事上诉状如何写?下面请参考xx 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 1 上诉人(一审被告):xx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董事长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上诉人不服xx 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 一、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xx 民事判决书, 发回重审。 二、判决被上诉人xx 三、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第一、一审法院判决基本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应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一审中漏判诉讼请求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XX。一审法院对反诉的回应是反诉主体不符,法律关系不宜与本案合并审理为由,驳回请求。一审法院没有对反诉的事实和理由组织调查,在判决书中又不提出与反诉有关的内容,即漏判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违反了法定程序。故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二、一审法院没有查清本案基本事实,作出判决,依据法律规定,应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XX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依据以上法律规定,被上诉人应该赔偿上诉人损失XX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一审法院没有查清基本事实,作出判决,依据法律规定,应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综上所述,本案应依法撤销一审无事实依据、违反法定程 序的错误判决,发回重审。并判决被上诉人xx 。上诉人相信 法官能够公正司法,为上诉人主持公道,依法纠正一审错误、不公的判决,并对本案及时作出公正的处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上诉状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上诉状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上诉状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哪些?下面就由给大家详细讲讲吧,希望对大家要有帮助。 写好民事上诉状要具备的格式: 一、首部标题,写明文书名称"民事上诉状"或"上诉状"。 二、正文 1. 当事人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顺序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填写时应当注意: (1) 首先列写上诉人,然后列写被上诉人。并根据案情需要,列写 他与上诉人之间的关系。被上诉人不止一个的,依次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列完被上诉人之后,如有第三人的,即列写第三人。 (2) 民事上诉案件,在当事人称谓上,应标明他们在原审的诉讼地位。如"上诉人(原审被告)"或"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3)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 当事人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业主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起有字号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字号)业主"。 (4) 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括注其与当事人的关系。

2. 案由 依次写明案由、原审人民法院名称、原判决或裁定时间、文书的字号以及裁判文书名称,作上诉的表示等内容。这一段,只要把上述几个内容表述清楚,文字通顺就可以了,不一定千篇一律,一字不讹。但是,必须具有法律文书的语言特点。这一段可表述为:"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所作的(年度)字第号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特向你院提起上诉。现将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分述如下:"或者是:"上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年度)字第号的一审民事判决,表示不服,现提起上诉。上诉请求理由如下:" 3. 上诉请求 依次写明三项内容: (1) 十分简要地综合叙述一下案情全貌,使看诉状的人知道本案是怎么一回事;接着全文写明原审裁判结果(即结论)的内容。 (2) 对原审裁判主文是全部不服,还是对哪一部分不服? (3) 说明具体的请求目的,是要求撤销原审裁判,全部改变原审的处理决定,还是要求对原审裁判作部分变更。请求目的,更要写得明确、具体、详尽。想达到什么目的,就一针见血地提出来,不能含糊其辞地说:"请求上级法院俯予照顾,适当变更原判"、"请求上级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或者是"请求上级法院给我做主"等类的空话。同时,要把请求目的全 部写出来,有几条就写几条,不要疏漏。 当然,如果属于考虑不周,在上诉审审理过程中再提出补充或变更诉讼请求,也是允许的。 4. 上诉理由民事上诉状,在论证理由上,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说话,而

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范例

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范例买卖纠纷民事范例1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总经理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x中级人民法院(xxx2)曲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依法撤销xxx中级人民法院(xxx2)曲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 二、请求依法进行改判; 三、请求判决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导致做出了错误的判决结果,理由如下: 一、被上诉人所供铅精矿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被上诉人行为属于根本性违约。 根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第三条质量要求:Pb xx%。同批铅精矿质量应基本一致,不得混入外来夹杂物。第四条铅精矿含铅主品位增减价及杂质扣除标准见附表。在《铅精矿含铅主品位增减价及杂质扣除标准》附表1 xx% 以上规定说明,主要铅精矿应达到Pb xx%,不达到此标准的少数铅精矿可按照附表递增和递减,Pb 35%的按照5xx元\金属吨计算,并且供应货物不得加入外来夹杂物。而被上诉人在本案中供应的铅精矿经公安局委托检测后品位仅有13.14%,严重违反了合同的初衷,导致无法冶炼出粗铅,给上诉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构成根本性违约。

2、公安机关取样检测的结果证明上诉人所供的铅精矿品位不合格。 (1)xxx年5月25日xxx公安局xxx公安分局民警xxx在上诉人xxx分公司粗铅厂依法对堆放车间内的xxx年4月2x日、5月3日、5月4日被上诉人运到的铅精矿进行取样,经均匀布点取样后,混合十字对角四分法缩分,然后提取检测铅精矿一袋(灰黑色粉末状物)。(详见xxx年5月25日提取笔录) (2)xxx年x月5日xxx公安局xxx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出具xxx 公安局xxx分局委字[xxx]1x4号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委托书,委托xxx 公安局xxx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对5月25日调取的铅精矿进行检测,委托书内容为打击犯罪,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铅精矿进行价格鉴证。(详见委字[xxx]1x4号委托书)价格认证中心依据委托依法对被骗13.14%Pb品位铅精矿4xx.34吨的价格进行鉴定(详见区发改价鉴[xxx]15x号鉴定结论书)并出具编号:区发改价鉴[xxx]15x号的价格鉴定结论书,该结论书价格鉴定基准日为xxx 年4月2x日至xxx年5月4日,结论书认定xxx年4月2x日、5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