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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估价复习重点

海关估价复习重点
海关估价复习重点

神奇复习法-海关估价

(1)海关估价的概念:进出口货物的价格经货主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后,一国海关为了征收关税和其他目的,根据统一的价格准则,确定货物价值的过程。

(2)海关估价的目的:征收关税、保证估价的公平性

(3)海关估价的依据:价格准则

(4)海关估价的对象:主要是有形的进口货物

(5)海关估价的主体:买卖双方和海关

海关估价是伴随着从价税的产生和发展的。

1、联系:商业估计是海关估价的基础,

两者都是确定商品价值或价格的过程。

2、区别:

(1)主体不同。

商业估价的主体是买卖双方;海关估价的主体除买卖双方外,还包括海关。

(2)客体不同。

商业估价客体是买卖双方要进行交换的商品;海关估价客体是所有进出口商品,包括非交易的物品,如礼品,展览品等。(3)目的不同。

商业估价的目的是为了交换、买卖;海关估价的目的主要是对有关物品征收关税,为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服务。

(4)标准不同。

商业估价多样和灵活的标准;海关估价统一的估价标准。

不同等级货物的

从价税优于从量税的优点:

1、不同等级货物的关税税率不同、税负比较合理。

2、能够自发地随价格的波动而变化。

3、便于国际间关税比较,并为关税谈判提供依据。

海关估价的作用×

一、海关估价是海关找谁工作的前提;最原始、最基本的作用。

二、海关估价是执行关税政策的重要手段。

有利于防止偷漏税

是非关税壁垒:

1. 过高估价I. 税率不变时关税税额增加

II. 税率下降时关税税额下降减少

2. 复杂的估价程序

3. 价值定义不易理解

三、海关估价在贸易、统计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海关估价在行政、外汇管理等领域也起到一定作用。

许可证、配额、原产地(从价百分比)低估进口货物的价格

1、对税收的影响

低估进口货物价格,直接减少关税收入及进口环节其他税费。

2、对外贸管理的影响

可使进口商获得更多进口额度,进而影响该国的对外贸易管制。

3、对外资管理的影响

低估进口货物价格,剩余货款以股票结算,会为外国公司接管国内公司提供机会。

低估出口货物价格

1、对关税的影响

(1)对不征收出口关税的国家,低估出口货物价格无关紧要。(2)对征收出口关税的国家,低估出口货物价格,减少关税收入,更重要的是影响设置出口关税的目的和作用,对该国经济产生不良影响。

2、对外汇管制的影响

低估出口货物价格,会使出口商将其多收入的那部分外汇存入外国银行,构成逃汇,破坏外汇管制。

高估进口货物的价格

1、对税收的影响

可增加关税和其他间接税收入;但进口成本增加,也可能减少国家的所得税收入。

2、对外汇管制的影响

高估进口货物价格,会使进口商申请到比购买进口货物实际需要更多的外汇。这样就可将其多余的外汇存入外国银行,构成逃汇、破坏外汇管制。

3、对外贸管理的影响

使进口商获得下一时期内更多的进口额度,因为分配进口额度一般是根据基础进口量分配的。

4、对国家物价管理的影响

可能会破坏国家对某种产品价格的管理

5、对补贴或倾销的影响

高估进口货物价格,会对接受出口补贴的货物或倾销货物的低价产生“抬高”作用,隐瞒货物实际价格,从而逃避海关监管,逃漏反补贴税或反倾销税。

高估出口货物的价格

1、对税收的影响

一方面会增加出口关税收入,同时也可能造成骗取出口退税。

2、对外汇管制的影响

可能是把以前逃漏的外汇或更多的外汇入国内。热钱流入。3、对外资管理的影响

国外进口商多付货款,则可能得到出口商国内的公司的股票作为补偿,能起到方便外国公司接管国内公司的作用。

4、对外贸管理的影响

使出口商得到更多的下一期出口的配额,使出口商得到更多的奖金。

海关估价制度的主要内容

(1)对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义务和海关的权力义务的规范;(2)估价准则、估价方法、海关对申报价格的审定等具体业务操作规程;

(3)为保证估价工作顺利进行的各种管理措施。

核心问题:价格定义;核心内容:估价方法及操作

1、商品本身的价值

2、市场因素:供求关系

3、货币因素

4、政策因素

5、商业因素:时间、地点、数量、商业水平、支付方式等

代表性的成交价格。

1、集散地价格

2、主要出口国价格

3、主要进口国价格

一、应公平统一客观

二、复杂

(1)价值定义不易理解

(2)价格构成复杂

价格构成项目国际市场价格

三、海关关员本身限制

四、不断发展和完善

↓↓↓

(1)公平、统一的原则

(2)以国际贸易实际为基础的原则

统一国际海关估价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必要性

1、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

2、关税减让谈判成果顺利实施的需要

3、解决海关估价争议的需要

4、正确估价的需要

(二)可能性

1、不少欧美国家,已存在实行多年的海关估价方法和程序,为建立统一国际海关估价制度奠定了基础。

2、国际海关估价制度的统一仅指这一制度及实施的统一性。不统一估定商品的价格、统一税率,从根本上避免了利益冲突。对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评价

GATT第七条在历史上第一次就海关估价作了国际性统一规定,对海关估价制订了各缔约方必须遵守的一般原则,即实际价格原则。

不足之处:

1、尽管该条确立以“实际价格”作为海关征税的主要依据,

但对“实际价格”的定义过于抽象,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

2、当实际价格难以确定时,该条未能进一步规定可替代的价

格标准和依据。只要求“最接近实际价格的价格为依据”

故很难操作。

3、第七条的规定原则性较强,缺乏相应保障程序,且未设立

相应专门管理监督机构监督各项规定实施。

结论:第七条过于笼统和抽象,GATT试图在缔约方范围内建立一套统一的估价制度的目标远远未能达到。

布鲁塞尔估价公约估价原则

1、核心:正常价格(抽象价格概念)

2、可操作估价制度,第一个具体的海关估价制度

3、不是统一的国际海关估价制度,美、加未参加

“正常价格”的基本要素

正常价格:进口货物纳税时,相互独立的买卖双方在公开市场上都可能达成的销售价格。

正常价格是建立在正常销售基础上的。(海关学院小辰设计,必属精品)

价格:进口、正常价格

时间:容许时限

地点:CIF

数量:实际数量

商业水平:实际商业水平

一、价格

1、正常价格应符合的三项先决条件

(1)价格是唯一考虑的因素(sole consideration)。

(2)价格不受买卖双方之间特殊关系影响

(3)收益不能返回给卖方

即使满足以上3个条件,进行价格比较,仍不符合正常价格要求。可构成怀疑的理由但不能构成拒绝的理由。

2、价格比较

1)低于同一销售商出售相同货物价格;

2)大大低于同一国家其他销售商出售相同货物价格;

3)大大低于同一销售商出售类似货物价格;

4)大大低于同一国家其他销售商出售类似货物价格;

5)大大低于其他国家销售商出售相同或类似货物价格

3、必要调整:最大限度的接受实付或应付价格

实付或应付价格(The price actuallypaid or payable)

观点:最大限度的接受实付或应付价格

前提:1、销售是否真实销售

2、是够符合正常竞争价格条件

3、申报是否真实

应注意:实付或应付价格可作为完税价格基础,并不意味着它就是完税价格,海关还要根据规定对其进行适当调整。

原因:

(1)、不是任何一个进口商为购得进口货物而实付或应付的价格都能被接受。只有设置在进口国境内的进口商的实付或应付价格才能作为完税价格的基础。

(2)、实付或应付的价格不是绝对的等于“正常价格”。如,FOB 价格。

价格折扣

海关衡量价格折扣是否可被接受的标准

1)必须符合正常价格和公开市场原则

2)进口时即能确定价格折扣

3)被估货物有关的价格折扣

4)符合贸易惯例的价格折扣

二、时间

“正常价格”的法定时间:

①申请货物进口的报关时间;

②进口关税的缴纳时间;

③货物放行时间。

容许时限(time tolerance)

《估价公约》对时间要素作了进一步规定,允许合同签订实际时间与缴纳进口关税时间两者之间存在一个合理时间差距,即“容许时限”(time tolerance),

这个时限一般为12个月,可延长至24个月或更长

三、地点

《估价公约》第一条规定,“正常价格”的销售是一项把交货地确定在进口国进口口岸的销售。凡是发生在进口口岸以前一切成本和费用,都应包括在“正常价格”内。

进口国海关在确定“正常价格”时,应具体判断哪些成本、费用应加入完税价格,既要防止遗漏,又不能重复计算。

综上可看出,《估价公约》所确立的地点概念与到岸价格一致,因此《估价公约》是以CIF作为估价基础。

四、数量

完税价格应以实际进口数量水平的价格为基础。

五、商业水平

如一项进口销售符合公开市场条件,完税价格就应按这一销售所处的商业水平所达成的价格估定。

正常价格是建立在抽象销售的基础上的。

正常价格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与进口货物有关的销售

2、在公开市场上达成的销售

3、在相互独立的买卖双方之间达成的销售

4、在货物进口时产生的销售

5、在进口国进口港(地)向买方交货的销售

WTO估价协议历史背景

1、东京回合中,估价问题被重新提起

2、GATT第7条原则性较强,操作性较差

3、BDV总体上不能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

4、美、加的估价协议也不能作为国际统一估价协议的蓝本。

WTO估价协定的理解

1、性质:是一份以促进贸易发展为指导思想,它强调海关估价应符合贸易惯例,从而使完税价格变得可以预见,避免海关估价虚构武断,这些思想可以从估价协议的价格定义和估价方法中实现。

2、宗旨:建立一个更加公平、统一、中性的海关估价制度,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3、价格定义:成交价格(具体价格概念)

实施成交价格的后果

1)中性:成交价格是买卖双方决定的一个价格,海关以这种价格作为海关完税价格的基础,可以避免武断、虚构、随意高估的价格。

2)可预测性:贸易商可以准确地预测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创造了一个可遇见的国际贸易环境。

3)挑战:传统的海关估价理念受到挑战,海关在海关估价方面的传统地位也将发生变化

成交价格定义

1、实付或应付的价格

2、有关货物

3、销售至进口国

(一)实付或应付价格

指买方为进口货物向卖方或为卖方利益而已付或应付的支付总额。

由买方支付

为进口货物

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

向卖方或为卖方利益向第三方

总额

1、关于价格变动问题

实付或应付价格的关键在于必须是买卖双方议定的价格,但同时强调价格的实际支付。这意味着买卖双方原先议定的价格发生了变化。

价格变动可能是由于合同本身条款所引起,也可能是由于买卖双方意向引起。

上述原因引起的价格变动不能成为拒绝成交价格成立的理由。

2、关于支付问题:货币、实物;直接支付、间接支付

间接支付可能的原因:

A、由于卖方欠买方债务,因此在实付或应付价格中已经扣减掉上述债务

B、买方向第三方清偿卖方欠第三方的债务

注:买方为自己利益进行的活动而支付的费用不属于间接支付如:市场调研和营销的费用 广告的费用 参展的费用 检测的费用 开立信用证的费用

3 、关于价格折扣

实付或应付价格中可能会扣除一些折扣,如付现折扣、数量折扣、贸易折扣。

如在进口时即能确定的折扣,海关予以承认。

估价之后议定的折扣原则上不具有追溯力,除了

1、价格提高属于应税性质

2、数量质量低于或高于有关合同的价格

3、价格的降低或提高以之前议定的公式或条约为依据。

(二)关于“有关货物”

“有关”:进口之时被估状态

“货物”:商业上的有形物品

(1)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若调换或重新发运,则原合同价格作为替换货物的价格。

若买方接受货物,且双方重新议定价格,则以调整后的价格为基础。

若未有新议定价格,则由海关另行估价。

(2

1、分批、分散进口的货物

以有关实际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2、一揽子交易

承认其总价,但需合理分摊。(在合理分摊中,进口人应负举证责任)

3、易货、对等交易

若能确定其具体价格,则按成交价格方法估价。

成交价格不完全等同于贸易中实际发生的发票价格,需要按海关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按有关规定调整”,调整因素包括计入项目和扣除项目。

(三)销售成交价格必须是一项销售价格,即必须建立在买卖基础之上。

1、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例如寄售货物、租赁货物。

2、用货币对价。例如免费交付的货物。

3、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交易。母公司和子公司,独立法人;总公司和分公司,非独立

免费交付的货物、寄售、代销货物、不能成为独立法律实体的分支机构进口的货物、租借或租赁合同项下进口的货物、为销毁而进口的货物

(四)输入进口国

1、从进口国外输入

我国:实际运入

欧盟:连续不断地销售

2、输入进口国

我国:出区说

多数国家和美国:入区说

1、由买方负担

2、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的价格中

3、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为依据

4、与被估货物有关,构成销售的一项要件

调整项目

1、佣金与经纪费(commissions and brokerage)

买方支付的、未计入货价的卖方佣金-销售佣金

2、容器成本和包装成本(cost of containers and cost of packing)

作为完税价格一部分的容器成本,该容器必须与有关货物为一个整体。

包装成本包括材料成本和劳务两个方面的成本。

3、协助(Assits)

“协助”是指当买方从卖方处进口货物时,为了协助卖方的生产,由买方直接或间接,免费提供或以低于成本价方式销售给卖方或有关方的货物或服务的价值。

1、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提供

2、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

3、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出口销售有关

4、未包括在实付或应付价格之中

5、有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

协助的种类

1、原材料、零部件

2、工具、冲模、模具

3、消耗性物料。

4、智力协助(进口国以外)

协助价值的确定

1、买方外购的:购买价

2、买方自行生产、从关联方获得:成本价

3、在提供前已使用过:应进行折旧

4、买方租赁的:租赁成本

5、运输成本

注意:

A、公共范围内获得的只计入取得的成本,图书馆查阅的-复印

B、研究-基础性,开发-应用性

协助价值的分摊

分摊的难易程度相差很大;

不需分摊的三种情况:

—协助的价值很小

—需要花费很大努力才能分摊的;

—所有产品将在大致同一时间内进口。

前提: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方法

符合公认的会计原则

方法:

a 价值可一次性分摊到第一批进口货物中;

b 价值可根据第一次交货时所产出的产品数量按比例分摊;

c 价值可按比例分摊到整个生产过程中去。

4、特许权使用费(Royalties and licence fees)

(1)含义—财产权利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人们因使用权利、或如信息、服务等无形财产而支付的款项。

非权利所有人在使用该权利前,必须征得所有人同意或支付一定的费用,否则将被视为侵权行为,要负法律责任。

如果上述权利费用与进口货物密切相关,则计入;反之,则不计入。

特许权使用费计入完税价格的三项条件—一个整体

1、与进口货物有关

2、进口货物销售的一项条件

3、买方支付且尚未包含在实付或应付价格之中种类:

1、商标权

2、专利权

3、诀窍

4、版权

商标权

1、是否与进口货物有关:

1)进口货物是否为直接附有商标的;

2)进口货物是否为进口后附上商标直接可以转售的;

3)进口货物是否为进口后轻度加工附上商标即可以转售的;2、是否构成卖方出口销售的条件。

1)商标为进口商所有:

2)为第三方所有:

3)为制造商(出口商)所有:

3、商标费没有包含在申报价格中

专利权

专利(patents)是政府授予创造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专有权利。取得专利的创造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对该创造发明享有制造、使用和销售有关产品的专有权,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制造、使用和销售其产品。在专利保护期限终结后,该创造发明属于公共拥有。

1、进口货物是依据制造商拥有或许可的专利

2、进口货物是依据第三方拥有的专利生产的

3、进口货物依据进口商拥有的专利生产的

诀窍

诀窍(knack)可以是与技术、营销或管理等方面有关的一种保密的技术、经验或积累。它与专利之间有着根本区别,诀窍不受法律保护。一般说来,进口货物与诀窍之间是可相区分的,因而货价和诀窍费是相互独立的,诀窍费不能构成有关价格的一部分。

版权和复制权

版权和复制权(copyrights)是指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艺术作品或其他创造性的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的复制或公开演出享有的独占权,作品包括文学、音乐、戏曲、曲艺、舞蹈、美术、摄影、影视、图形、设计图纸和计算机软件等。

附件一对第8条第1款(c)项的说明中规定:“在进口国内复制进口货物的权利所需的费用不得计入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经销权

进口货物转售、处置或使用后归于卖方的收益——计算

适用条件:

归于卖方的收益必须与被估货物有关

归于卖方的收益必须能合理确定

注意点:

——收益是用来支付进口货物而不是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计算时应依据客观量化的标准。

选择性调整项目 FOB or CIF

1、进口货物的运输费用

2、进口货物的保险费

3、与进口相关的装货费、卸货费和处理费;

说明:

卸货费仅指进口货物运抵进口国之前,因更换运输工具所引起的卸货费用。

旧金山香港—>(转运)—>上海

调整项目(加项)

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协助的价值

特许权使用费

转售收益

选择性调整项目

调整项目(减项)

1、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者技术援助费用

2、进口后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3、进口关税、国内税(海关学院小辰设计,必属精品)

成交价格的适用条件

(一)关于对买方处置或使用货物的限制

1、进口货物只能用于展示或免费赠送

2、进口货物只能转售给和卖方有特殊关系方

3、进口货物加工为成品之后,卖方必须全部回购

1、国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限制

2、对进口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

3、其他对进口货物交易价格无实质影响的限制

(二)出口销售或价格不应受到某些条件或因素的影响

应注意:协助及推销活动并不影响成交价格的成立.

不能采用成交价格法:

1、搭配销售

2、相互销售

3、依据与进口货物无关的形式支付确定的价格

(三)卖方从货物转售中获取的收益能合理确定

(四)买卖双方的特殊联系不影响价格

1、双方互为商业上的高级职员或董事

2、法律承认的经营合伙人

3、是雇主和雇员关系

4、一方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控制5%或以上的公开发行和具有表决权的股票或股份

5、一方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另一方

6、双方都直接或间接地受控于第三方

7、双方共同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第三方

8、双方属于同一家族成员

9、独家代理人

(2) 注意事项

联系具有排他性:不在联系范围内,则买卖双方不存在特殊关系.

(3) 有联系的买卖双方完税价格的确定

联系本身只引起进口国海关的充分注意,引起进口国海关对联系的调查,以确定联系是否影响成交价格。

联系本身并不能成为否定进口货物成交价格的理由。

1、是否符合该行业的定价惯例

2、是否符合卖方向无特殊关系的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3、利润是否保证收回利润在内的所有成本

狭义的检验标准:价格比较

A

输往相同进口国的相同或类似货物售予无特殊关系买方的成交价格

按倒扣法确定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完税价格

按计算法确定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完税价格

B、检验价格需满足四个要求

有关货物必须是相同货物或类似货物

用于比较的交易必须发生于同时或大约同时

检验价格必须是海关以前接受过的价格

被估货物的价格必须是非常接近于检验价格

价格比较应考虑各种差别并作必要调整。范例。

使用检验价格应注意的问题

1、原价格非常接近检验价格,则接受

2、检验价格不能替代成交价格

3、价格比较中两项交易的卖方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

4、海关不得扣押情有利于进口商的情报资料

1、与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

2、必须同一国家生产、应为同一生产商生产

3、同时或大约同时

4、相同商业水平和大致相同数量

5、当存在2个或更多价格时,选择最低价格

倒扣价格法

倒扣价格的基础:转售价格

转售价格:最大销售总量上的单位价格

倒扣价格法:不限于同一国家的货物,其他国家也可。

1、按照进口时的状态转售

2、同时或大约同时

3、是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货物进口后在进口国的销售

4、是第一环节的销售

5、向境内无特殊关系方的销售

6、合计销售总量最大

1、进口后按原状销售:

1)佣金或利润及一般费用;

2)国内的运保费及有关费用;

3)国内税收进口关税;

4)按FOB的扣除海外运保费。

2、按进一步加工后销售的:还要扣除加工的增值部分。

1、生产成本或价值

2、利润及一般费用

3、运输成本、保险及相关费用

1、进口国内市场的售价

2、出国国内市场的售价

3、出口至其他国家的售价

4、2种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5、不依照《WTO估价协定》确定的生产成本价格

6、海关最低限价

7、武断虚构价格

1、同一合同项下分批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对其中一批货物已经实施估价的;

2、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或者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总额在人民币2万元以下的;

3、进出口货物属于危险品、鲜活品、易腐品、废品等;

4、进口货物属于审价办法第27、28、29条所列情形的,经纳税义务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不进行价格磋商。

当海关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有疑问时应当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价格质疑通知书》,将质疑的理由书面告知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资料和有关证据,证明其申报价格真实、准确或者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未影响成交价格。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我国估价制度的特点:开放性、科学性、公开性

1、第一层次:海关法-原则

2、第二层次:关税条例-框架

3

、第三层次:审价办法-实体

海关权力

海关义务

纳税人权利

纳税人义务

WTO《海关估价协议》中文版

WTO《海关估价协议》 (1979年4月12日于日内瓦签订) 关于实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议一般介绍性说明 1.在本协议中,海关估价的主要依据是第一条规定的“成交价格”。第一条应和第八条一起来理解。第八条特别规定了当遇有由买方所引起的某些特别的因素被认为是海关估价的一部分,但却没有包括在该进口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中时,应调整实付或应付价格。第八条还规定,在成交价格中应包括某些不以货币形式而以特定货物或劳务形式可能从买方转到卖方的支付款项。如不能按第一条的规定确定海关估价,第二条至第七条规定了一些确定海关估价的方法。 2.如不能按第一条的规定确定海关估价,一般地说,在海关当局和进口商之间有一个磋商的过程,以期按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求得确定价格的依据。举例来说,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即进口商掌握有关同样或类似进口货海关估价的资料,而在进口港的海关却不能立即查到这种资料;另一方面,海关当局也可能有同样或类似进口货的海关估价资料,而进口商却不能随时查到这些资料。双方在磋商过程中,在无损于商业机密的条件下,可以互通情报,以便为海关估价确定适当的依据。 3.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了在不能按进口货物,或同样或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确定海关估价时,确定海关估价的两个依据。根据第五条第1款规定,海关估价是以进口国一个独立买方进口的条件出售货物的价格为依据来确定的。如果进口商要求的话,按第五条规定,他也有权对进口后经过进一步加工的货物进行估价。根据第六条规定,海关估价是按计算价格确定的。这两种方法都会带来某些困难,因此,第四条规定进口商有权选择适用这两种方法的次序。 4.在不能按前述各条确定海关估价时,第七条对怎样确定海关估价,作了规定。 序言 关于多边贸易谈判,本协议各缔约方(以下简称“各缔约方”),愿意促进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总协定”)的目标并确保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获得更多的利益; 认识到总协定第七条规定的重量性,并愿意制订详细的适用规则,以便在实施中取得更多的一致性和确定性; 认识到需要有一个公平的、统一的和中性的制度,用以对货物进行海关估价,借以杜绝使用武断或虚假的海关估价; 认识到海关对货物估价的依据,应尽量是该货物的成交价格; 认识到海关估价的基础应符合商业惯例的简易和公正的标准,而且估价程序应是普遍适用的而不区分供应来源的不同;

2017最新《进出口报关实务》期末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进出口报关实务》期末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 一、名词解释(2’*5=10’ 1、报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的全 过程。P10 2、对外贸易经营者: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对外贸易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P36 3、特定减免税货物: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使用于特定地区、 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P175 4、协调制度: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简称,实在《海关合作理事会 商品分类目录》和联合国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的基础上,协调参照国际上主 要国家的税则、统计、运输等分类目录而制成的一个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 目录。P54 5、进出口许可证:国家管理货物进出口的凭证,不得买卖、转让、涂改、伪造 和变造,国家以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列入《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商品实行行政许可管理。P39 二、单项选择题(2’*5=10’) 1、在备注栏中注明“非一批一证”的进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使用( B )。P40 A、6次 B、12次 C、8次 D、无次数限制 2、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进口货物,实行下列( C )管理。P34 A、进口许可证 B、自动进口许可 C、配额 D、配额招标 3、下列哪一项货物不使用暂准进出口通关制度:( C )。P177 A、进口待转口输出的转口贸易货物 B、在展览会中展示或示范用的进口货物、物品 C、承装一般进口货物进境的外国集装箱 D、来华文艺演出而暂时运进的器材、道具、服装等 4、出口货物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是( D )。P98 A、FOB B、CIF C、FOB——出口税 D、CIF——出口税 5、按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的有关规定,一次记10分的情形是(D)。P16 A、在海关签印放行前,因报关单填制不规范,被海关退单的 B、未按规定在随附单上加盖报关专用章的 C、电子数据报关单的有关项目填写不规范,海关退回责令更正的

海关法律法规试题

海关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稽查条例》的规定,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多少年内保管好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 A.1年 B.2年 C.3年 D.永久 2.下列陈述中,其中一项是错误的,请予以指出。 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发布实施。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由海关总属发布实施。 C.《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实施。 D.《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列》由国务院发布实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下列行为中,不属走私罪的行为是: A.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或者转让海关监 管货物的 B. 以暴力抗拒检查走私物品的,数额不大的 C.以牟利、传播为目的,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 D.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进出境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何时缴纳税款。 A.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7日内 B.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7日内 C.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0日内 D.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10日内 5.某进出口公司经海关实施稽查后,于1998年10月8日收到海关的稽查报告,该公司向海关送交其对稽查报告的书面意见的最后有效期限是: A.1998年10月14日 B.1998年10月23日

C.1998年10月15日 D.1998年11月9日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营保税货物下列哪组业务,有关记录不真实或者数量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海关处货物、物品等值以下或者应缴税款两倍以下的罚款。 A.收存、交付、加工、装配、核销 B.运输、交付、加工、抵押、转让 C.储存、交付、加工、装配、寄售 D.储存、运输、加工、装配、寄售 7.海关在应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进出口货物未侵犯申请人知识产权的,应当自海关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 A.3日 B.7日 C.10日 D.15日 8.对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行为,海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还可以并处何种罚款: A.进口货物等值以下 B.偷逃税款一倍以下 C.进口货物价值三倍以下 D.偷逃税款三倍以下 9.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可以: A.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B.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C.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D.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当关税纳税义务人对海关进出口货物税额的征税、减免税、补税或退税等持有异议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 【法规类别】关税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02号 【失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06)[失效]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3.05.30 【实施日期】2003.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已于2003年5月29日经署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1993年1月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软件费征免税暂行办法》(署税〔1993〕15号文)同时废止。 署长牟新生 二00三年五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的海关估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是指进口货物的买方为获得使用专利、商标、专有技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和其他权利的许可而支付的费用,包括: (一)专利权使用费; (二)商标权使用费; (三)著作权使用费; (四)专有技术使用费; (五)分销或转售权费; (六)其他类似费用。 第三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与进口货物有关; (二)费用的支付作为卖方出口销售该货物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条件。 第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视为与进口货物有关。 第五条特许权使用费是用于支付专利权或专有技术使用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含有专利或专有技术的货物;

行政法典型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分析 1.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上海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陈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 1.5万元,并决定对陈某处以8日的拘留。请问: (1)陈某仍然对复议不服。陈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陈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陈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陈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1)陈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

海关估价的基本原则

海关估价的基本原则:《关税条例》所规定的实际成交价格原则,不应讲参考价格简单作为完税价格使用。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 海关参考价格由海关总署价格信息中心根据国内外的市场信息收集,汇总后上网发布,供全国海关依法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时参照使用。海关参考价格主要基础是同期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或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经海关审核不予接受时,可参照海关参考价格的主要作用是供审价人员参考,用以发现进口货物可能存在的价格瞒骗。其次,当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低于海关参考价格,但经审核符合实际成交价格原则时,如其与参考价格的差幅未超过本级价格管理权限,各海关可自行审批,如超过本级价格管理权限,应按总署下发的海关参考价格的使用和管理规定报批。第三,如经审核,海关不能确定进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时,应按照《关税条例》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我国现行估价制度的不足之处:我国海关估价从1988年开始对若干货物实行“最低限价”管理办法,从1996年4月后统称为海关参考价格。这一办法有效地打击了低瞒报价格的行为,但不符合国际惯例。虽然《关税条例》已经明确了海关估价的基本原则是实际成交价格原则,参考价格的主要作用是供审价人员参考,用以发现进口货物可能存在的价格欺骗。但在实际操作中,当进口价格的申报价格低于海关参考价格且超过规定幅度,经审核后符合实际成交价格原则时需要严格按规定逐级报批。繁琐的内部审批环节往往影响正常货物的通关速度。再加上对外缺少透明度,容易引起外界对海关工作的不满。当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低于海关参考价格,经审核后怀疑不符合实际成交价格原则时,现场关员也往往难以找出货主成交价格不真实的证据。执法难度的增大,容易引起外界对海关工作的不满,导致纳税争议和法律纠纷。

报关实务期末试卷2套

期末考试试卷 共7页 第1页 《报关实务》期末考试A 卷 适用班级: 一、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 某工厂从美国某企业购买了一批机械设备,成交条件为CIF 广州,该批货物的发票列示如下:机械设备USD500,000,运保费USD5,000,卖方佣金USD25,000,培训费USD2,000,设备调试费USD2,000。该批货物向海关申报的总价应是( )。 A USD527,000 B USD530,000 C USD532,000 D USD552,000 2. 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____、装货的24小时______。 ( ) A.前;后 B.前;前 C.后;前 D.后;后 3. 请指出下列哪个说法不正确( ) A. 专业报关企业是具有境内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 B.专业报关企业中有的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C.专业报关企业具有报关权 D. 专业报关企业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4. 根据海关法有关规定,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日内向海关申报。 A. 8 B. 10 C. 14 D. 15 5. 报关单位是指已完成( )手续,取得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资格的境内法人。 A .工商注册登记 B .税务登记 C 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D .海关报关注册登记 6. 某公司进口货物于2007年4月2日由“海鸥”号海轮运抵上海口岸,船舶于同日申报进境。该批货物的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 000 万元,该公司于2007年4月20 日去申办货物进口手续。问该公司应缴纳多少滞报金( )?(本年4月7、14日为周六4月8、15日为周日) A .20 000元 B .2 000元 C .25 000元 D .2 500元 7. 下列哪种单证属于报关基本单证( )? A .原产地证明书 B .装箱单 C .进出口贸易合同 D .汇票 8. 进出口货物( ),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 A. 申报 B. 查验 C. 安检 D.放行与结关 9. 我国目前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实行( ) A. 自由进出制 B. 登记和核准制 C. 审批制 D. 备案登记制 10. 报关员于某2015年11月30日在海关注册,根据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规定标准,其计分周期为2015年11月30日至( ) 为一个记分周期。 A. 2015年12月31日 B. 2016年11月29日 C. 2016年11月30日 D. 2016年12月31日 11. 上海联邦公司(3101935029)委托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3101915032)进口设备一批。经营单位应填写( ) A 、“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3101915032” B 、“上海联邦公司”+“3101935029” C 、“上海联邦公司”+“3101915029” D 、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 12. 目前,我国对原油、冻鸡等进口商品按照下列哪种方法征税 ( ) A .从价税 B .从量税 C .复合税 D .滑准税 13.报关单位是指已完成( )手续,取得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资格的境内法人。 A .工商注册登记 B .税务登记 C 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D .海关报关注册登记 14. 进出我国关境的下列哪个项目不需要向海关报关( ) A 、人员 B 、运输工具 C 、进出境货物 D 、进出境物品 15. 下列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进出口货物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B 进出口货物报关只能在进出境地海关办理 C 进出口货物报关可以由进出口收发货人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报关企业代为办理 D 进出口货物报关应由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员办理 16.下列选项中属于13%增值税税率的是( ) A 粮食、食用油 B 石油、汽油、柴油 C 图书、报纸、杂志 D 饲料、化肥、农药 17. 在我国不属于海关征收的税种是( ) A 关税 B 进口环节增值税 C 船舶吨税 D 营业税 18.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对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限制出口货物,实行( )管理。 A .许可证 B .自动出口许可 C .配额 D .许可证件 19. 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而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A.过境货物 B.转运货物 C.通运货物 D.转关货物 20. 特定减免税通关制度具有显著的管理特征,以下几个方面哪个不是( ): A.脱离特定使用范围,应按实际去向办理相应的报关和纳税手续

《海关法》试题 及答案

《海关法》试题精编及答案 一、选择: 1、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公安机构的职责包括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 A ) A 侦查 B 行政拘留 C 决定逮捕 D 提起公诉 2、根据《海关法》规定的设关原则,海关在设关。( C ) A 省政府所在市 B 经济特区 C 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和对外开放口岸 3、新《海关法》确立的国家缉私体制是、统一处理、综合治理。( A ) A 联合缉私 B 协同缉私 C 共同缉私 4、海关对走私犯罪嫌疑人行使扣留权的要件表述错误的是。( D ) A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

B 经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C 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D 特殊情况可延长48小时 5、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海关无权行使的是权力。( C ) A 查阅证件权 B 查问权 C 检查违规嫌疑人身体 D 对走私犯罪嫌疑人的扣留权 6、调查走私案件时,海关可查询涉嫌单位和人员。( C ) A 在保险公司的保金 B 在证券公司的股票 C 金融机构的存款 7、走私犯罪公安机构设置分支机构是。( B ) A 必须设立 B 可以设立 C 不必设立

8、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报关手续,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进行审查。( C ) A 合法性 B 完整性 C 真实性 D 合理性 9、进出口收发货人不享有权利。 ( C ) A 有正当理由经海关同意,可以修改、撤销报关单证 B 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 C 不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 10、经收发货人申请,经批准,其进出口货物可以免验。 ( B ) A 国务院 B 海关总署 C 国家口岸办 11、超期进口货物海关变卖后,款项依以下顺序分配。( D )

海关估价案例(二)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估价案例 一、基本情况 进口商为A公司,供货商为B公司。A公司为B公司在某市的子公司。 进口商A公司于2004年12月24日首次向某市海关申报进口某国生产的氯乙烯(以下简称VCM)2700吨,申报单价为CIF680美元/吨,进口商提供了合同、发票、提单等单证。合同为2004年9月1日到2005年12月31日的长期合约,根据合约的规定,进口商每月购提2-3万吨VCM。 审价人员对比申报时期国际行情东南亚均价:CFR 720美元/吨,及其他口岸进口韩国VCM 的价格为CFR710-775美元/吨,认为其申报价格偏低。海关制发“价格质疑通知书”,质疑理由: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且可能对成交价格有影响。企业填写《价格申报单》证明买卖双方之间为子母公司。 二、审价过程 1、就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是否影响成交价格进行认定 进口商与供货商的关系符合《审价办法》规定的特殊关系。根据《估价协定》解释性说明第二条:对于特殊关系是否影响成交价格要审查交易双方如何组织商业关系、制定价格的方法是否与产业正常定价方法相一致,卖方售予无特殊关系的买方的价格是否一致,其价格是否已充分反映了有关货物的成本、费用和利润。 海关审价人员向进口商提出了进一步补充资料的要求:包括进口价格是否真实反映了货物的成本、费用和利润;与售于无特殊关系的买方价格是否一致等;面对海关的质疑,进口商以下列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估价审查和测试的相关资料:1、进口VCM是母公司生产后售予进口商的,作为核心商业机密之一的内部成本数据不便对外提供,企业拒绝向海关提供审价所必需的运营成本、利润等方面的资料;2、供货商VCM生产数量有限,全部供给关联企业,未向无特殊关系的买方出售过VCM。 由于进口商A公司无法举证出口商的销售价格与销售给无特殊关系方一致或接近,且无法证明其成交价格已经充分反映了货物的成本、费用和利润;以及根据海关了解掌握的PVC 行业利润的情况,按照A公司VCM的进口价格作为成本生产的PVC要高出相同PVC生产行业的利润水准5-10%的情况,根据《审价办法》第三十四条,海关确认其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成立,海关不接受其申报价格,同时按照《审价办法》第七至第十一条估定完税价格。 2、开展价格磋商,寻找适当的估价依据。 鉴于进口商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证实其成交价格未受特殊关系的影响,且低于同期国际行情较多,海关决定对该票货物估价,与进口商磋商。 由于B公司未向除A公司之外的中国大陆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出售VCM,也没有该国其他厂商生产的VCM的销售纪录,企业方面也未能举证,鉴于以上几点,海关排除采用相同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海关报关实务复习资料全

海关报关实务案例课 1.案例一 的一家台资企业专门负责办理公司进出口贸易的有关业务手续的业务员说:由于公司业务的原因,他经常与海关打交道,诸如申请报税手册、办理料件进口、报关成品出口、公司进口设备配件等。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对海关的规定不理解,对海关采取的管理、处理措施有异议的情况。请分析 1.如出现对海关采取的措施不理解、有异议等情况,如何使纠纷得到解 决? (1)向上级诉求,行政复议、重新审核。(2)司法诉讼 2.你觉得哪种渠道可以更便捷的解决问题? 前者,法院程序繁琐,时间长 2.案例二 2001年5月,市立昂经贸发展委托元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沙发450个。经海关查验,实际货物是品牌为“REGAL”的香烟756箱、塑料椅50箱。申报客与实际货物完全不符。2003年2月海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市立昂经贸发展罚款人民币80万元。市立昂经贸发展认为,其申报不实的情况事出有因,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对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请分析 1.该公司应当通过什么渠道提出其异议? 上级海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具体应当向哪一级机关提出异议审理的请求? 海关总署,海关所在地中极法院 3.案例三 某港口机械制造股份向飞翼船务 出口40’集装箱半挂车5 辆,总价HKD608000。经海关批准,该 批货物运抵起运地海关监管现场向该海关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电 子数据。办理有关出口海关手续,转关至吴淞口岸装运出境。 根据上述案例,选择回答下列问题: 1.该批货物出口申报应符合下列海关规定:( ) A.应同时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然后由海关进行电子审单 B.应先向海关提交纸质报关单,由海关预审,再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正式申报 C.应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审结后,再向海关提交纸质报关单并随附其他单证 D.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选择使用电子数据报关单或纸质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2.该批货物从起运地运至吴淞口岸,在吴淞海关监管下装运出境,其申报地点的原则: ( )

报关员考试海关主要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报关员考试海关主要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一、单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稽查条例》的规定,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多少年内保管好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 A.1年 B.2年 C.3年 D.永久 2.下列陈述中,其中一项是错误的,请予以指出。 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发布实施。 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由海关总属发布实施。 C.《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实施。 D.《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列》由国务院发布实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下列行为中,不属走私罪的行为是: A.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或者转让海关监管货物的 B. 以暴力抗拒检查走私物品的,数额不大的 C.以牟利、传播为目的,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 D.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进出境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何时缴纳税款。 A.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7日内 B.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7日内 C.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0日内 D.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10日内 5.某进出口公司经海关实施稽查后,于1998年10月8日收到海关的稽查报告,该公司向海关送交其对稽查报告的书面意见的最后有效期限是: A.1998年10月14日 B.1998年10月23日 C.1998年10月15日 D.1998年11月9日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营保税货物下列哪组业务,有关记录不真实或者数量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海关处货物、物品等值以下或者应缴税款两倍以下的罚款。 A.收存、交付、加工、装配、核销 B.运输、交付、加工、抵押、转让 C.储存、交付、加工、装配、寄售 D.储存、运输、加工、装配、寄售 7.海关在应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进出口货物未侵犯申请人知识产权的,应当自海关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 A.3日 B.7日 C.10日 D.15日 8.对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行为,海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还可以并处何种罚款: A.进口货物等值以下 B.偷逃税款一倍以下 C.进口货物价值三倍以下 D.偷逃税款三倍以下 9.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可以: A.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B.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新 报关实务考试试卷试题题库答案

课程考试试卷 (2018—2019学年度 第二学期) 课程名称:报关实务 考核时长:120分 考核方式:闭卷 (闭卷) 一、名词解释。(本题总计10分,每空2分) 1、增值税 2、外发加工 3、优惠原产地规则 4、进出口商品预归类 5、保税制度 二、单项选择题。(本题总计10分,每小题2分) 1、海关最基本的任务是( ) A 、 监管 B 、 征税 C 、缉私 D 、统计 2、下列关于代理报关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直接代理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我国多用直接代理;间接代理报关以报关企业自身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手续的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对比直接代理要大 B 、直接代理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我国多用直接代理;间接代理报关以委托人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手续的行为。 C 、我国多用间接代理 D 、直接代理法律责任相对比简直代理要大 3、《进口许可证》原则上是实行“一批一证”制度的,对不实行“一批一证”的商品,发证机关在签发进口许可证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非一批一证”字样, 该证在有效期内可以使用( )次 A 、8次 B 、6次 C 、3次 D 、12次 4、下列( )的报关程序仅有进出境阶段,无前期和后续阶段 A 、保税货物 B 、一般进出口货物 C 、特定减免税货物 D 、暂准进出境货物 5、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装在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内 A 、48小时 B 、24小时 C 、14日 D 、15日 三、多项选择题(本题总计15分,每小题3分) 1、海关的设关原则是国家在( )设立海关。 A 、对外开放口岸 B 、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 C 、人口密集的城市 D 、边境口岸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可采用的报关行为是( )。 A 、自理报关 考生注意: 1.学号、姓名、 专业班级等应 填写准确。 2.考试作弊者, 责令停考,考生 签名,成绩作废

中国海关估价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国海关估价制度 篇一: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估价的方法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估价的方法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估价的方法 海关估价,又称海关价格,它是海关按从价标准征收关税时,根据规定中国海关估价制度是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海关估价准则,它对商品的估价主要有以下方法: 1、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其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应以该货物的同一出口国或地区购进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 价格为基础;再未能确定的,应以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收以及进口后的运输、仓储、营业费用及利润作为完税价格。 2、对一些特殊进口货物,如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的,应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对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以加工后的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

与原出境货物或者相同、类似的货物在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对于租赁,包括租借方式进口的 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3、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 扣除出口税后作为完税价格。 总之,海关估价确定的完税价格除可以凭以计算税款外,还可作为对外贸易统计的依据,作为以价格为准的配额制或许可证制的计算依据以及征收进口环节的其他税费的依据。 深圳市海盛国际货运公司专业中港货代快件一般贸易 国际件 十五年工作经验正规报关清关每天15台港车往返运送 安全高速省钱为您提供最佳进口方案 篇二:海关估价、归类质疑及企业应对技巧 海关估价、归类质疑及企业应对技巧 课程目标 本课程可以让培训者获得以下收益: 估价:1.了解熟悉中国最新政策下海关估价制度,掌握我国海关新政的商品归类的相关政策以及归类工作机制。 2.提高进出口海关估价和进出口商品归类实务操作与 技巧能力,减少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商战中不必要的损失。 3.充分掌握海关新政估价和归类技术层面的条款及法 律依据,帮助企业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行政执法典型 1在以下哪些情形下,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 B.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C.较大数额罚款, D.警告 2. 长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暂扣一违法工厂生产原料后,其所应当采取的正确处理措施包括:()。 A.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至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B.及时移交长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C.当事人接受处理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及时将暂扣的物品充缴国库, D.一执法人员发现暂扣原料涉及违禁物品,及时报告长江市工商行政管理 3. 行政执法人员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方式包括:()。 A.直接送达, B.留置送达, C.委托送达, D.公告送达 4. 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应当有()的授权或者委托。 A.法律, B.法规, C.规章, D.其他规范性文件 5. 关于委托执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受委托组织应当向委托单位定期报告行政执法情况,并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B.受委托组织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执法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 C.委托单位为不得再委托任何其他组织实施行政执法, D.行政执法单位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应当签订行政执法 1

6. 行政执法单位之间发生行政执法争议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争议各方应当先自行协调,并就协调一致的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或者签订相关协议, B.自行协调不成的,应当及时提请相关协调机关组织协调 C.协调机关在协调过程中,发现不立即执法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由某个行政执法单位先负责执法, D.紧急情况下协调机关应当自 7. 关于听证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完整记录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内容, B.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C.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D.听证主持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补充证据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拒绝提供补充调查的证据 8.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B.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 C.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行政执法单位作为行政执法经费和奖励经费使用, D.行政执法经费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9. 行政执法人员收缴罚款的形式包括:()。 A.当场收缴罚款, B.通知当事人事后及时交至行政执法单位, 2

海关估价复习重点

神奇复习法-海关估价 格经货主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后,一国海关为了征收关税和其他目的,根据统一的价格准则,确定货物价值的过程。(2)海关估价的目的:征收关税、保证估价的公平性 (3)海关估价的依据:价格准则 (4)海关估价的对象:主要是有形的进口货物 (5)海关估价的主体:买卖双方和海关 海关估价是伴随着从价税的产生和发展 两者都是确定商品价值或价格的过程。 2、区别: (1)主体不同。 商业估价的主体是买卖双方;海关估价的主体除买卖双方外,还包括海关。(2)客体不同。 商业估价客体是买卖双方要进行交换的商品;海关估价客体是所有进出口商品,包括非交易的物品,如礼品,展览品等。(3)目的不同。 商业估价的目的是为了交换、买卖;海关估价的目的主要是对有关物品征收关税,为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服务。(4)标准不同。 商业估价多样和灵活的标准;海关估价统一的估价标准。 不同等级货物的 从价税优于从量税的优点: 1、不同等级货物的关税税率不同、税负 比较合理。 2、能够自发地随价格的波动而变化。 3、便于国际间关税比较,并为关税谈判 提供依据。 海关估价的作用× 一、海关估价是海关找谁工作的前提;最原始、最基本的作用。二、海关估价是执行关税政策的重要手段。 有利于防止偷漏税 是非关税壁垒: 1. 过高估价I. 税率不变时关税税额增加 II. 税率下降时关税税额下降减少 2. 复杂的估价程序 3. 价值定义不易理解 三、海关估价在贸易、统计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海关估价在行政、外汇管理等领域也起到一定作用。 许可证、配额、原产地(从价百分比)低估进口货物的价格 1、对税收的影响 低估进口货物价格,直接减少关税收入及进口环节其他税费。 2、对外贸管理的影响 可使进口商获得更多进口额度,进而影响该国的对外贸易管制。 3、对外资管理的影响 低估进口货物价格,剩余货款以股票结算,会为外国公司接管国内公司提供机会。 低估出口货物价格 1、对关税的影响 (1)对不征收出口关税的国家,低估出口货物价格无关紧要。 (2)对征收出口关税的国家,低估出口货物价格,减少关税收入,更重要的是影响设置出口关税的目的和作用,对该国经济产生不良影响。 2、对外汇管制的影响 低估出口货物价格,会使出口商将其多收入的那部分外汇存入外国银行,构成逃汇,破坏外汇管制。 高估进口货物的价格 1、对税收的影响 可增加关税和其他间接税收入;但进口成本增加,也可能减少国家的所得税收入。 2、对外汇管制的影响 高估进口货物价格,会使进口商申请到比购买进口货物实际需要更多的外汇。这样就可将其多余的外汇存入外国银

报关实务》试卷及答案

《报关实务》试卷二 一、单选题(共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报关单位是指在( D )或经海关批准,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 A 工商注册登记 B 税务登记 C 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D 海关注册登记 2、根据海关规定,对记分达到( A )的报关员,海关中止其报关员证效力,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手续。 A 30分 B 50分 C 10分 D 20分 3、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和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 D ) A 均为2年 B 均为3年 C 报关企业为3年,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为2年 D 报关企业为2年,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为3年 4、报关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内容发生变更,应当( A ) A 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B 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C 报关注册注销手续 D 不必办理任何手续 5、一般说来,海关权力行使应遵循合法原则、适当原则、( A )、依法受到保障原则。 A 依法独立行使原则 B 双赢原则 C 相互制约原则 D 平衡原则 6、下列( C )不属于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 A 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发展本国经济 B 推行本国的外交政策 C 增加财政收入 D 行使国家职能 7、出口报关后发生退关情况的,应当在( B )内向海关办理退关手续 A 7天 B 3天 C 10天 D 1 天 8、海关对享受特定减免税收优惠的进口货物,如船舶、飞机,机动车辆,其他货物的监管年限分别为( A )年。 A 8、6、5 B 6、8、5 C 5、6、8 D 5、8、6 9、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 B )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A 1 个月 B 3 个月 C 6 个月 D 1 年

最新海关法试题

一、填空题(每个空格1分,共计24分) 1、明知是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为他人非法提供资金账户,构成罪。 2、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用含有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区外的,海关应按征税。 3、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驶离设立海关地点时,应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单证,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 4、根据《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以第三人参加海关行政复议的,应当以的形式提出,并对其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负责任。 5、某企业免税进口一台设备,在海关监管期限内向海关申请内销,根据《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关应当按照价格补征税款。 6、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 7、经海关审定确实的误卸或溢卸的进境货物,应由载运该货物的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该货物收发货人自起3个月内办理退运出境或者申报进口手续。 8、海关决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收货人或发货人认为其进出口货物未侵犯申请人知识产权的,应当自海关起7日内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 9、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但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日。 10、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对机电产品进口实行分类管理,即分为:、和。 11、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以为限度。 12、保税区内企业委托非保税区企业加工业务的期限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向海关申请展期,展期期限 为。 13、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14、海关对适用便捷通关程序的企业实行信用管理,进出口货物主要根据审核放行,通关现场一般不开箱查验,进出口地海关也不得自行到企业稽查。

行政法典型案例分析报告

典型案例分析 1.市某驾驶货轮在我国海航运时,被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1.5万元,并决定对某处以8日的拘留。请问: (1)某仍然对复议不服。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1)某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故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2)某应以海关总署为被告。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某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海关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向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某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某应以市海关为被告。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甲与乙在定县的火车站候车时发生争执,甲将乙打伤。定县的铁路公安分局处理了该案,对甲罚款500元,甲对此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罚款改为400元,甲仍然不服,便向市公安局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铁路法院受理了该案,市公安局认为该法院没有管辖权,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请问:(1)该法院对此是否有管辖权?(2)市公安局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1)没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因此,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2)错误。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市公安局口头提出异议的做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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