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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云南省境内从事药品经营、监督管理以及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年检、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年检、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年检、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是企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法定凭证,除原发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法吊销、注销或收回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毁坏、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和出借。

第五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翻印。

第二章《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条件

第六条药品批发企业设置要求: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人员情况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下列情形:

(1)从事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个人或企业;

(2)生产假劣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的个人或企业;

(3)曾经提供过虚假证明材料、文件资料、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或企业;

(4)曾经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个人或企业。

2.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必须为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必须在岗,不得挂名或兼职;

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其他企业发起人应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行为,在法律上无其他不良品行记录;

4、企业质量负责人应有三年以上(含三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5、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大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人员应经相应的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以上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6、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均含)以上文化程度。以上人员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7、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以上人员的继续教育应建立档案;

8、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可能污染药品或导致药品发生差错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内包装的工作。

(三)经营场所及仓储设施

1、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总面积不得少于1500平方米,其中阴凉库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

2、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拣、上架、出库的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专营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除外;

3、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4、应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温湿度计、防鼠、防虫设施及调温调湿设备;

5、应具有与经营规模、仓储能力相适应的运输车辆及设备。

(四)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五)具有能够满足当地医疗机构及药店所需药品的供应能力,必须备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60%以上的品种,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六)企业设置应符合布局合理的原则;

(七)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企业应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30日内申请GSP认证。

第七条药品批发企业分公司(非法人)设置要求: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人员情况

1、分公司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下列情形:

(1)从事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个人或企业;

(2)生产假劣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的个人或企业;

(3)曾经提供过虚假证明材料、文件资料、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或企业;

(4)曾经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个人或企业。

2.分公司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必须在岗,不得挂名或兼职;

3、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其他企业发起人应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行为,在法律上无其他不良品行记录;

4、企业质量负责人应有三年以上(含三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5、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大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人员应经相应的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以上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6、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均含)以上文化程度。以上人员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7、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以上人员的继续教育应建立档案;

8、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可能污染药品或导致药品发生差错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内包装的工作。

(三)经营场所及仓储设施

1、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总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其中阴凉库面积不得少于700平方米;

2、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拣、上架、出库的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专营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除外;

3、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4、应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温湿度计、防鼠、防虫设施及调温调湿设备;

5、应具有与经营规模、仓储能力相适应的运输车辆及设备。

(四)具有与上级批发企业实时联网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五)企业设置应符合布局合理的原则;

(六)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经营企业应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30日内申请GSP认证。

第八条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要求:

(一)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二)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三)人员情况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下列情形:

(1)从事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个人或企业;

(2)生产假劣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的个人或企业;

(3)曾经提供过虚假证明材料、文件资料、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或企业;

(4)曾经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个人或企业。

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其他企业发起人应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行为,在法律上无其他不良品行记录;

3、企业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必须在岗,不得挂名或兼职。

(四)经营类别

1、经营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经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人员,有条件的应配备执业药师。

(五)经营场所及仓储设施

1、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在乡、村设立的零售药店,其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2、具有完备的药品供应渠道、药品售出后能得到及时补充的,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可不设仓库,但其药品应全部上架或摆放于储物货柜中,需冷藏保存的应放于冰箱冷藏室中,不得放在其他区域;

3、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应配置存放的专柜以及保管用设备、工具等;

4、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有保证所经营药品安全的措施;

5、企业应备有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需要的药品,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6、仓库应配置防尘、防潮、防火、防污染和防虫、防腐、防质变等设备。

(六)经营企业应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后,30日内申请GSP认证。

第九条零售连锁企业连锁总部

(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做到统一管理、统一门店、统一采购、统一服务、统一配送;

(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应制定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对药品的购进、配送必须建立完整的验收、登记管理制度;

(三)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人员情况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下列情形:

(1)从事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个人或企业;

(2)生产假劣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的个人或企业;

(3)曾经提供过虚假证明材料、文件资料、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或企业;

(4)曾经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个人或企业。

2. 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必须为执业

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并有一定的实

践经验,必须在岗,不得挂名或兼职;

3、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大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人员应经相应的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以上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4、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均含)以上文化程度。以上人员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企业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以上人员的继续教育应建立档案。

(四)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仓储设施要求

1、仓库必须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并设施齐全;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应设置相应的设施;

2、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仓库总面积不得少于1500平方米,其中阴凉库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

3、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拣、上架、出库的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4、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5、应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温湿度计、防鼠、防虫设施及调温调湿设备;

6、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全部连锁门店及分部的药品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五)经营企业应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后,30日内申请GSP认证。

第十条药品零售连锁分部

(一)零售连锁分部不得参与任何经营活动,仅为连锁总部下设的一个分支机构;

(二)药品零售连锁分部的人员情况要求:

1、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下列情形:

(1)从事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个人或企业;

(2)生产假劣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的个人或企业;

(3)曾经提供过虚假证明材料、文件资料、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或企业;

(4)曾经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个人或企业。

2.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必须在岗,不得挂名或兼职;

3、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大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人员应经相应的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以上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4、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均含)以上文化程度。以上人员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企业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

(四)药品零售连锁分部的仓储设施要求

1、仓库必须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并设施齐全;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应设置相应的设施;

2、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3、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

4、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5、应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温湿度计、防鼠、防虫设施及调温调湿设备;

6、具有与上级零售连锁总部能实时通信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全部连锁门店及分部的药品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第十一条药品零售连锁门店:

(一)开办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二)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三)人员情况

1、门店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下列情形:

(1)从事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个人或企业;

(2)生产假劣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的个人或企业;

(3)曾经提供过虚假证明材料、文件资料、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或企业;

(4)曾经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个人或企业。

2、门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其他企业发起人应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行为,在法律上无其他不良品行记录。其中门店负责人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3、企业质量负责人必须具备药学中专或相关专业以上学历,且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4、营业人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为初中文化程度,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经历,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证后方可上岗;

5、必须配备具有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协理的驻店药师,驻店药师必须在岗,不得挂名、兼职。经营处方药的门店,必须有驻店药师负责对处方进行审核。

(四)经营类别

1、经营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门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经营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门店,质量负责人必须为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药师);

3、经营乙类处方药,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的门店,必须配备经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人员,有条件的应配备执业药师。

(五)经营场所及仓储设施

1、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门店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

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在乡、村设立的门店,其营业场所面积原则

上不少于40平方米;

门店可不设仓库,但其药品应全部上架或摆放于储物货柜中,需冷藏保存的应放于冰箱冷藏室中,不得放在其他区域;

2、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应配置存放的专柜以及保管用设备、工具等。

3、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门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有保证所经营药品安全的措施;

4、门店应备有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需要的药品,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如设置夜间售药窗口等);

5、仓库应配置防尘、防潮、防火、防污染和防虫、防腐、防质变等设备;

6、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验收标准》(批发)、《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验收标准》(零售)、《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验收标准》(零售连锁)由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本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内容组织制定。

第三章《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程序

第十三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分公司及药品零售连锁店总部、分部、门店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和受理

1.申请人向拟申办企业所在地的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向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申办人向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药品经营企业申请表(必须由计算机填报,并打印四份);

(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3)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4)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及周围卫生环境情况;

(5)符合本细则规定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法律、法规及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申请事项属于药品监督管理职权范围,但需要补正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发给《受理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

1.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建议,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2、申办人取得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后,应在60天内完成拟办企业的筹建工作,并向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逾期不申请验收的,同意筹建的决定自动作废;

(三)验收和发证

1.验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30个工作日内按《云南省药品经营企业验收标准》组织验收,验收符合条件的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查,并向社会公示,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没有投诉举报等问题,作出同意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有投诉举报等问题的,在核查后作出相应决定;

3.不符合条件的作出整改或不同意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自同意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局网站上公告。

第十四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和受理

1.申请人向所在地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向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申办人向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

(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学历、执业资格、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4)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5)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法律、法规及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申请事项属于药品监督管理职权范围,但需要补正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发给《受理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

1.州、市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同意筹建的申请人按要求进行筹建;

3.申请人对不同意筹建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办人取得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后,应在60日内完成拟办企业的筹建工作,并向申报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逾期不申请验收的,同意筹建的决定自动作废。(三)验收和发证

1.申请人完成筹建,向申报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2.验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申报局在15个工作日内按《云南省药品经营企业验收标准》组织验收,经验收符合条件的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没有投诉举报等问题,作出同意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有投诉举报等问题的,在核查后作出相应决定;

3.不符合条件的作出整改或不同意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自同意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局网站上公告。申请人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五条未通过审查验收的申办人,可在接到未通过验收的书面告知后3个月内提出复验申请,逾期不提出复验申请或经复验后仍不合格的,一年之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第四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与换发

第十六条变更说明

(一)分为变更许可事项和变更登记事项

变更许可事项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企业名称及其他;

(二)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非法人企业变更为法人企业,诊断药品或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企业增加经营范围的,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药品批发许可申请;

第十七条变更所需的申报材料

(一)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所需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与所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相适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简历;

3.与所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相适应的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机构、管理、人员、设施设备等情况的文书;

4.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还应提交新地址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应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如使用房屋无具体门牌号的,应提供经地名办确认的详细地址;

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所需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非法人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任职文件以及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个人简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及劳动合同;

5.公司章程;

6.企业所在市或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没有因违法经营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有关证明;

7.《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三)变更企业名称所需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八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参照新开办情形申报材料

第十九条变更办理程序

(一)申请

1.要求变更的企业向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变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变更企业名称申请人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及提交相关材料;

3.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的申请人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内申请变更

登记及提交相关材料。

(二)受理

1.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

①资料齐全并符合变更条件的当日受理,5个工作日内核准变更;

②资料不全且可以当场补正资料并符合变更条件的,当日受理,5个工作日内核准变更;

③资料不全且不能当场补正的,受理部门5个工作日内发给《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材料补正齐全,符合变更条件,予以受理并核准变更;

2.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

①资料齐全并符合变更条件的当日发给《受理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核准通知书》;

②资料不全且可以当场补正资料并符合变更条件,当日发给《受理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核准通知书》;

③资料不全且不能当场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发给《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材料补正齐全,符合变更条件的,资料齐全之日予以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核准通知书》。

1.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①资料齐全并符合变更条件的当日发给《受理通知书》;

②资料不全且可以当场补正资料并符合变更条件,当日发给《受理通知书》;

③资料不全且不能当场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发给《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材料补正齐全,符合变更条件的,资料齐全之日予以受理。

(三)验收

1. 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不需现场验收;

2. 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需要现场验收;

①申请人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核准通知书》要求做好准备,提出验收申请,提交材料;

②验收申请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验收,符合条件的予以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③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进行整改,再经验收符合条件的予以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变更登记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换发

1.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在受理核准

变更之日起5日内进行《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变更登记,并重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2.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的,经验收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之内进行《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变更登记,并重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3.对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审查合格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原证,换发新证;经审查不合格的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以及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的,由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第二十条非法人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第二十一条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结案,尚未履行处罚的,发证机关应暂停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第二十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后,应由原发证机关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变更的内容和时间,并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收回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第二十三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由原发证机关按新申办企业相关标准审查合格后,收回原证,换发新证;经审查不合格的,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以及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并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年检

第二十四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已经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本办法规定接受年检。

第二十五条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制定年检方案,并负责年检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六条年检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名称、经营地址、仓库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等重要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企业质量体系变动情况;

(三)企业依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情况;

(四)发证机关需要审查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二十七条年检方法

(一)药品经营企业应在每年1月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报送《药品经营许可证》年检申报材料,原发证机关应在每年3月30日前,对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年检企业的上一年度情况进行审查;

(二)对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年检的企业,发证机关应按每年不少于25%的比例实施现场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必须进行现场检查:

1、上一年度新开办的企业;

2、上一年度年检存在问题的企业;

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

4、发证机关认为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企业;

(三)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企业经营及管理状况公布的免检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当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和换证审查工作,一并进行;

第二十八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年检的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由发证机关参照《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验收标准》(批发、零售、零售连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标准》(批发、零售、零售连锁)及其现场检查项目制定,并报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年检结果,由发证机关记录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公告。

第六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

第三十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主要核定事项包括:

企业名称、经营地址、仓库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流水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

经营方式的核定内容:批发(包括配送)、零售(包括零售连锁)。

经营范围的核定内容: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血清、血液制品、诊断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流通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第三十一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应建立《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年检、变更等方面的工作档案,并在每季度上旬,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变更等情况报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负责建立《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查员库,并负责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查员进行培训、考核和管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查员负责本辖区内《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年检、变更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十三条企业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发证机关指定的报纸上登报声明作废。发证机关在企业登报声明1个月后,按原核准事项重新编号后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企业歇业或宣告破产的,应在歇业或宣告破产后30个工作日内到发证机关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将《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交回发证机关。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后,需要暂停营业的,必须提前告知发证机关;连续6个月未经营药品的,发证机关应注销并收回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发证机关吊销或者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发证机关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换证、吊销、注销等原因收回、作废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建档保存5年以上,并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发证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可以临时扣留,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第三十九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地址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不得一证多址经营。

第四十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应置于企业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四十一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的下级机关不得擅自设置前置审批条件和程序。

第四十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编号方法,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年检、变更等重要文书格式、表格和填报要求,由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细则所称药品批发企业包括药品批发企业法人、非法人和药品配送企业。

第四十四条药品现代物流是指在采购、入库药品自动分类存贮、出库分拣包装、运输配送跟踪的全过程业务流程。应实现贮物自动化、包装标准化、装卸机械化、配送一体化、运输合理化、物流管理网络化。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可根据本细则制定执行程序,并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样本)

编号 姓名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一、本劳动合同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云南省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劳动合同应当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有约定事项的,经审查备案编号,双方签字盖章,以活页形式插入。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或者劳动合同期满需续订的,应将签订的相关“协议书”附后。

甲方(用人单位)简明情况 乙方(劳动者)简明情况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以完成等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预计至年月日止。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后,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 为,工作地点为,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三条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甲方依照

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三年级下册语文期末测试卷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三年级下册语文期末测试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亲爱的同学,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你们一定学到不少知识,今天就让我们大显身手吧! 一、基础知识与积累运用 (共6题;共43分) 1. (6分) (2019六上·镇原期中) 写出下划线字的正确读音。 稍(shāo sāo)________微屈(qǖqū)________服橡(xiàng xàng)________皮沙漠(mòmè)________ 流淌(dǎng tǎng)________ 淋(líng lín)________雨 2. (4分)读拼音,写词语。 duōshǎo shítou bújiàn rìch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2分)选词填空。 必须必需 ①淡水是人类生存的________品。 ②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每样东西都________学习怎么生活。 4. (12分)比一比组成词语。 江________ 秋________ 忙________ 红________ 伴________ 志________ 雨________ 看________ 晚________ 雪________ 着________ 兔________ 5. (6分)在前后两个横线上填上一对反义词组成成语。

化________为________舍________求________若________若________ 6. (13分)背一背,填一填。 (1) ________ 初,性________善, 性________ ,________ 。 苟________教,性乃迁, 教________道,贵以专。 (2) ________ ,非所宜, 幼________ ,老何为? ________ 琢,________ 器, ________,________知________。 二、阅读积累与运用 (共2题;共18分) 7. (11分)阅读短文,完成练习。 蝴蝶总理 几十年前,加拿大有一个小男孩,由于生病导致左脸局部麻痹,嘴角畸形,每当讲话时嘴巴总是歪向一边,因此他相貌十分丑陋。更糟糕的是,他还有口吃的毛病,另有一只耳朵什么都听不见。可以说,生命中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在这个可怜的小男孩身上了。 但是,这个小男孩并没有因为自己有如此多的不幸而自暴自弃,灰心绝望,羞于见人,相反,他总是尽一切努力去克服自己的缺陷。 为了矫正自己的口吃,他模仿古罗马一位有名的演说家,每天在嘴里含一块小石子讲话、朗诵。几天下来,他的舌头和腮部就被石子给磨破了。看着他的嘴巴和舌头被石子磨得鲜血直流,母亲心疼地抱着他流着眼泪说:“不要练了,我的孩子,妈妈一辈子都陪着你。”懂事的孩子替妈妈擦掉眼泪说:“妈妈,书上说,每一只漂亮的蝴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3、在技术研究及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科学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5、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之法~经省,市,级教育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或效益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7、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立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8、长期工作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的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9、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名,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10、在教练工作中成绩显著~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摘自中办发〔2004〕20号文件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新编整理版参考文本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新编整 理版参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新编整理版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 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选择下列其中一项)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工作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______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2019-2020年度高二上学期地理期末考试试卷C卷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2019-2020年度高二上学期地理期末考试试卷C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选择题 (共17题;共54分) 1. (2分)下列关于商品谷物农业叙述正确的是 A . 种植的作物主要是水稻和小麦 B . 基本特征是生产规模大、机械化程度高 C .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大的商品谷物生产国 D . 中国的商品谷物农业一般是家庭经营的 2. (2分) (2018高二上·大连期末) 现代地理信息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国家气象局每天为电视新闻提供的卫星云图主要使用了() ①遥感技术②地理信息技术③全球定位技术 A . ①② B . ①③ C . ②③ D . ①②③ 3. (4分) (2017高二下·孝感期末) 据悉,摩拜共享单车2017年5月5日晚上已正式登陆孝感市,目前已在孝感东站、槐荫公园、保利广场等地投放单车。摩拜单车,一种基于移动App和智能硬件开发而兴办的无桩借还共享单车出行模式,见下图。使用摩拜单车智能手机软件,用户可以用自己的手机查看单车位置,继而预约并找到所选单车。然后通过扫描车身上的二维码开锁即可骑行。摩拜单车不仅为城市居民的短途出行提供了便捷的共享单车服务,更倡导着健康、低碳的生活方式。据此完成下列各题。

(1)在摩拜单车的约车、找车过程中,应用的地理信息技术有() A . RS GPS B . GIS RS C . RS GIS D . GPS GIS (2)共享单车的推广使用,其产生的影响有() ①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②城区交通拥堵有所缓解 ③解决短途出行问题 ④提升旅游城市用户感受 A . ①②③ B . ②③④

云南省社保参保单位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2020最新)

云南省社保参保单位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 (2020最新) 一、关于计算缴费基数的具体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 (一)计时工资,包括: 1.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 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 5.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 6.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二)计件工资,包括: 1.买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奖金,包括: 1.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王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资金; 4.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体育运动员的平时训练奖; 5、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运输系统的堵漏保收奖,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职工的奖金等。 (四)津贴,包括: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包括: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冷库低温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科研辅助津贴、卫生临床津贴和防检津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护林津贴、林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津贴、水利防汛津贴、气象服务津贴、地震预测预防津贴、技术监督工作津贴、口岸鉴定检验津贴、环境污染监控津贴、社会服务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会计岗位津贴、野外津贴、水上作业津贴、艺术表演档次津贴、演出场次津贴、艺术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三年级上学期数学期末试卷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三年级上学期数学期末试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亲爱的小朋友们,这一段时间的学习,你们收获怎么样呢?今天就让我们来检验一下吧! 一、我会填空。(共27分) (共10题;共27分) 1. (4分) (2020三上·龙华期末) 一支粉笔长1________。 2. (2分) (2016三上·商河期中) 60毫米=________厘米 8米=________分米 1时30分=________分 7千米=________米 300厘米=________米 6000千克=________吨. 3. (5分) (2019三上·陇县期中) 在横线上填上“>”“<”或“=”。 1米________8分米100________47+58 1分15秒________75秒2千克________900克 4. (7分) (2017三上·市南区期末) 在横线里填上>、<或=. 4t________4000g 600分________6时 ________ ________

6200克________6千克 5分________350秒. 5. (2分)这个分数加上________个与它相同的分数单位后,结果是最小的质数,去掉________个与它相同的分数单位后是 . 6. (2分)找朋友,将序号填在横线上。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7. (2分) (2019三上·隆昌月考) 一场电影在8:20放映,10:45分结束,这场电影共放映了________小时________分. 8. (1分)小巧用火柴杆摆正方形或长方形,他摆出了一半,小巧摆出的是________图形?将它摆完整一共需要________根火柴杆? 9. (1分)直接写得数. 36÷8=________……________38+26=________ 36÷4=________800-300=________ 280+300=________ 720-300=________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条件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条件 一、选拔范围 (一)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 (二)打破所有制界限,将选拔范围拓展到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将选拔对象延伸到在上海工作和创业的所有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三)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予推荐。 二、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推荐对象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市同行专家的公认,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4、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5、长期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提出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公认; 6、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长期工作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其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7、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名,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编号 姓名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一、本劳动合同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云南省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劳动合同应当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有约定事项的,经审查备案编号,双方签字盖章,以活页形式插入。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或者劳动合同期满需续订的,应将签订的相关“协议书”附后。

甲方(用人单位)简明情况 乙方(劳动者)简明情况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以完成等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预计至年月日止。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后,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 ,工作地点为, 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三条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迪政办发[2008]48号 【发布部门】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8.05.05 【实施日期】2008.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 通知 (迪政办发〔2008〕4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迪庆藏族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4月18日州十一届人民政府第7次州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五日 迪庆藏族自治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7〕130号)精神,结合迪庆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建立居民家庭缴费和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按照低费率、保住院、保大病,缴费和待遇水平相一致,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州级统筹的原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政策制定、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基金筹集、费用征收、待遇支付等具体业务的经办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保障范围 第四条具有本州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中专院校,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条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指引-------------------------------------------------------------------------------- 一、许可内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许可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二)具有依法经过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在城区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2名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1人担任质量负责人;在镇、村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1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其中,城区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镇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村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五)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六)符合GSP的要求。 四、许可程序 (一)申请筹建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筹建申请材料----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并出具意见----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二)申请验收申请人筹建完毕,到受理窗口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五、申请材料 (一)筹建申请申办人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一份) 1、开办企业申请报告。说明申办人的基本情况,开办原因,企业性质,经营地址、范围,配备人员、设备、设施等情况。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新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A、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B、任命通知(国有、集体、股份企业)。 4、药学技术人员:A、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簿;B、执业资格、职称证书;C、劳动合同、聘书;D、在职在岗不兼职证明材料。 5、经营、仓库场地产权证及租赁协议,或自有产权证明。 6、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注:上述材料中的证件交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办人。 (二)验收申请 (三)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二份): 1、验收发证的申请;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申请表; 3、企业自查报告;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书、个人简历 5、与经营相适应的在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待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聘请书、劳动合同; 6、营业场所、仓库的使用证明材料; 7、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8、经营场所药品分类陈列平面示意图。 9、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目录。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高一上学期政治期末联考试卷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高一上学期政治期末联考试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单选题 (共20题;共40分) 1. (2分) (2016高三上·南山模拟) 2015年3月6日,美元指数收盘较前一交易日上涨1.4164点;3月9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较前一交易日又贬值30个基点。美元持续升值将对中国经济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其中积极的方面在于() ①扩大中国出口商品的价格优势,增加出口 ②提升中国外汇储备的国际购买力 ③抑制中国居民的出境旅游,从而增加国内储蓄 ④优化中国对外投资结构,加强海外并购 A . ①② B . ①③ C . ②④ D . ③④ 2. (2分) (2016高二下·如皋期末) 下列能够引起商品房需求曲线出现如图中变化的因素可能是() ①商品房价格较快上涨 ②政府出台更为严格的限购政策 ③房贷首付比例降低 ④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 A . ①②

B . ①③ C . ②③ D . ②④ 3. (2分) (2015高一上·临川期中) 江南名产庆元甜桔柚、宁波红膏咸炝蟹、金华火腿等,质量好价格高,乡下小镇的人,因其价高而舍不得买,但是上海等大城市的人,因其好吃而很乐意掏钱购买,这些商品的销量比乡下好很多。上述商品的市场表现反映了() ①商品供不应求决定价格较高 ②我国居民以享受资料消费为主 ③收入是消费的基础和前提 ④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体 A . ②③ B . ①③ C . ②④ D . ③④ 4. (2分) (2019高一上·合肥期中) 央视纪录片《货币》的片头词这样写道:“她阳光,成就了一切的一切,让自由成为自由,让财富成为财富。她冰冷,定义了今天的格局,让欲望成为欲望,让战争成为战争。人们知道她从哪里来,但不知道她要到哪里去。她就是我们熟悉而又陌生的货币。”货币之所以有如此魔力,最根本的原因是() A . 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是社会财富的代表 B . 货币具有神奇的魔力,能买到人们需要的一切 C . 货币是特殊商品,有满足人们一切需要的属性 D . 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5. (2分) (2017高一上·广东期中) 物价是反映国民经济运行与发展的重要指标,是国民经济运行与发展的“晴雨表”。作为“晴雨表”的物价,可以反映下列内容()

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简介

“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为促进我国世界旅游强国和云南旅游支柱产业的建设、提高云南省旅游科学的研究水平,2009年由云南师范大学牵头,联合了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等专家申请并批准建设“旅游产业发展”云南省哲社研究基地。 设立目的:从综合交叉、自主创新的高度认识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于云南旅游经济强省和及云南旅游综合改革发展试点,促进中国“世界旅游强国”发展目标早日实现;以科技支撑体系促进云南旅游产业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建设目标:以科教兴旅为战略,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产学研结合、多学科合作为依托,以提升旅游产业发展的技术化、可操作化和国际化为导向,积极推进并做精做大做强云南旅游产业为目标,努力使研究基地成为全国著名的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之一,成为云南和中国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主要研究方向:旅游改革创新发展与政策研究,可持续发展规划与产业生态化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与遗产保护,旅游信息化开发与市场营销研究,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区域合作等;基地作为开放性研究机构,承担国家、省级、各地方的旅游产业项目,开展旅游产业发展的创新研究,利用构建的研究基地平台,举办基地内学术沙龙,举办或承办国内外重要的旅游产业发展研讨会,编辑发布旅游产业研究信息,与旅游投资公司和旅游集团构建产学研运行体系,与旅游局和旅游区管委会联合,并为其提供咨询决策意见等。 近两年来,在旅游规划理论方法与实践、生态旅游、旅游循环经济及旅游产业生态化、民族文化旅游等领域取得了一些质量较高、影响较大的研究成果。承担国家社科《边疆高原山区旅游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对策研究(07XJY030)》和自科基金等10余项,及云南省省院省校合作等课题20余项。承担了《丽江市旅游发展“十二五”规划》等20多项;在科学出版社等出版专著《旅游开发影响效应研究》、《旅游循环经济学》等20余部; 首席专家明庆忠教授,男,汉族,教授,博士。二级教授,博士 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枝术带头人,云南 省高校教学科研学术带头人。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院 长,“旅游产业发展研究”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云南师范大学旅游规划研究中心主任,区域规划与中国西部可持续 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等。兼任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地理 学会理事和山地分会副会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民族旅游研 究会副主任,中国丹霞地貌旅游开发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旅游协 会理事理事,云南省森林风景资源评价委员会主任委员,云南省地理学会副理事长,云南省政府旅游专家委员会专家,云南省政府旅游信息化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云南省A级景评委等。 明庆忠教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面上项目4项,及973计划子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云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重点项目,云南省省院省校合作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2021年中考物理试卷(II)卷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2021年中考物理试卷(II)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单选题 (共13题;共26分) 1. (2分)(2017·大石桥模拟) 下列用品中,通常情况下属于导体的是() A . 玻璃棒 B . 塑料尺 C . 橡皮 D . 铁钉 2. (2分) (2017八上·柳城期中) 小王和小强练习敲鼓,小王大力敲,小强用较小的力敲,鼓发出的声音不同的是() A . 音调 B . 音色 C . 响度 D . 声速 3. (2分) (2018八上·榆树期末) 光从空气倾斜射入玻璃中,入射角为60°,折射角可能为() A . 0° B . 35° C . 60° D . 90° 4. (2分) (2018九上·娄星期末) 下列有关能量转化和守恒的说法正确的是() A . 用电器通电工作时,将其他形式的能转化为电能 B . 某种化学反应是放热反应,该反应将内能转化为化学能 C . 光电池板是把光能转化为电能 D . 植物光合作用合成有机物,说明能量可以创生 5. (2分)关于发电机和电动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发电机是根据电磁感应现象制成的 B . 电动机把机械能转化为电能 C . 发电机把电能转化为机械能 D . 电动机是根据电磁感应现象制成的 6. (2分)(2018·黑龙江模拟)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 吸盘能牢牢吸在玻璃上,说明分子间存在引力 B . 飞扬的柳絮,说明分子在做无规则运动

C . 墨水滴在热水中比滴在冷水中扩散得快,说明分子在不停地做无规则运动 D . 两个表面光滑的铅柱压紧后粘在一起且可以吊起重物,说明分子间存在引力 7. (2分) (2018九上·青岛期末) 如图所示,在通电螺线管周围放甲、乙两个能自由旋转的小磁针,当小磁针最终静止时,两个小磁针的指向() A . 甲正确 B . 乙正确 C . 甲乙都不正确 D . 甲乙都正确 8. (2分) (2018八下·武威月考) 如图所示,下列物体受力示意图中,物体处于二力平衡的是() A . B . C . D . 9. (2分)(2017·连云港模拟) 如图所示,甲、乙是两个用绝缘丝线悬挂的轻质小球,让乙球靠近甲球,在下列几种情况中,两球互相排斥的是() A . 甲球带正电,乙球不带电 B . 甲球不带电,乙球带负电 C . 甲球带正电,乙球带负电 D . 甲、乙两球都带负电 10. (2分)(2020·深圳模拟) 当物体距离凸透镜8cm时,在透镜另一侧光屏上成一个清晰放大的像,若保

云南省投资优惠政策

云南省投资优惠政策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88040888.html, 2003-5-22 9:34 [关键词]云南投资优惠 中华商务网讯: 一、政策环境 ●对外来投资实行五不限制的原则 ●外来投资企业在云南省投资的领域和行业,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不受限制 ●外来投资者在云南省投资设立企业的条件、经营地域和持股比例不受限制 ●外来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原则上不受限制 ●外来投资企业产品内外销比例不受限制 ●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资方式不受限制 二、税收优惠政策 (一)流转税类 1.增值税。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营业税。下列项目收入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项目;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服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指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防疫、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疗用具、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4)农业机耕、排灌、病虫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5)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化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的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6)个人转让权的收入;

国务院特殊津贴给多少钱

国务院特殊津贴给多少钱? ■专家回忆: 当年每月补贴100元 缪怀兴是中山市华捷钢管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也是我市较早一批获得政府特殊 津贴的专家。1998年,他已经开始享受津贴。他回忆说,当年因为在钢管行业有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凭借科研成果和经营业绩,他通过了评选。在全市一年一度的科技大会上,他拿 到了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荣誉体现了社会对专家技术人才的尊重,同时也给了一定的经济支持。”缪怀兴说。那时津贴 的领取标准跟现在不同,只有国家发放的每月100元补贴,省、市没有配套的补贴政策。“现在看100元好像没什么,但在1998年,100元就是很大一笔钱了。”缪怀兴说,那时管理人员的 工资也就每个月一千几百元。 不过,随着国家政策不断调整,不同时期评选的专家待遇有所不同。刚开始,国家发放的是每 月补贴100元,目前是专项列支拨款2万元。此外,省市也相应增加了补贴。 ■最新标准: 更优厚待遇来自地方政府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我市又有明阳风 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技术官曹人靖和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易洪斌 经国务院批准,享受2012年政府特殊津贴。 按照目前的规定,获得特殊津贴的专家,可获得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2万元。同时,省财 政部门拨出专款1万元,并获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更优厚的待遇来自中山市政府。据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介绍,中山市2008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属于我市第四层 次的人才,按照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规定,可以享受市政府的特殊津贴和购房待遇。专 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后,我市财政将每月发放2000元特殊津贴,最 多累计可以领取3年。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又在我市落户、购房,可以享受30万元的购房补助。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每年还可以获得一次免费的高标准健康体检。 记者了解到,《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于2010年8月30日实施。此后获得资格的专家,可以申请相应的补贴。 ■中山现状: 1 40名专家多是企业高管和医生 国务院批准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始于l990年,是国家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颁发荣誉证书,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一种奖励制度。据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 理科介绍,目前,我市已经有40名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这些专家均在各自工作岗位上 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且均为各自行业的领军人物。 目前我市这40名专家中,大部分来自医疗卫生系统和国企。不过从1998年开始,随着中山民营企业的壮大,专家更多来自民企的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例如棕榈园林的董事长吴桂昌、广

新劳动合同法之云南

新劳动合同法之云南 编号 姓名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样本)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一、本劳动合同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云南省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劳动合同应当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有约定事项的,经审查备案编号,双方签字盖章,以活页形式插入。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或者劳动合同期满需续订的,应将签订的相关“协议书”附后。

甲方(用人单位)简明情况 名称 地址 所有制性质法定代表人 备注 乙方(劳动者)简明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 民族文化程度籍贯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职称或技术等级技术专长 住址 本人简历(包括主要学历)年月至年月在何处任何职(工种)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以完成等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预计至年月日止。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后,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工作地点为,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三条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销、撤销、吊销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销、撤销、吊销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销、撤销、吊销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是药品经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药品经营企业

应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内容及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第二章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五条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所有从业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三)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四)应设立专门的物流管理部门,负责物流中心的运营管理; (五)应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并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六)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仓库。仓库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现代物流的装置和设备,仓储作业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仓储区域应能满足物流作业流程的需要,物流中心应包括自动仓库(AS/RS)或高架仓库存储系统、零货及整箱拣选设备、自动输送设备、条码扫描复核等设备; (七)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信息化各项要求。物流中心业务系统与物流系统均应配备企业级服务器,采用双机热备。物流中心软件应与物流规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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