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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浙江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浙江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1、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1)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2)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萧山发电厂;

(4)台州发电厂;

(5)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9)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0)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1)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

(12)浙江浙能前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3)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4)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5)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6)浙江浙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浙江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

4、机场管理公司

5、国航浙江公司

6、省机电集团公司

(1)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

(3)浙江省机电实业有限公司

(4)浙江永新化工有限公司

(5)浙江永进化工有限公司

(6)浙江新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7)浙江红旗机械有限公司

(8)浙江仪表有限公司

(9)浙江保达机电环保包装有限公司

(10)浙江省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11)浙江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浙江远望实业有限公司

(13)杭州锦绣饭店

(14)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

(15)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6)宁波机械工业学校

(17)浙江省机械工业情报研究所

7、浙江石化建材集团公司

8、浙江商业集团公司

(1)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浙商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浙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4)浙江浙商拍卖有限公司

(5)浙江时代大厦有限公司

(6)嘉凯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浙江省糖业烟酒有限公司

(10)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1)浙江华商控股有限公司

(12)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1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14)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9、浙江物产集团公司

(1)浙江物产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2)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有限公司

(4)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6)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7)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8)浙江物产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9)浙江物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浙江物产新疆有限公司

(11)浙江物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2)浙江物产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13)浙江东茂宾馆有限公司

(1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10、杭钢集团公司

(1)浙江蓝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3)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4)浙江杭钢高速线材有限公司

(5)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6)浙江钱塘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7)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8)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11、浙江轻纺集团公司

(1)绍兴中轻物流有限公司

(2)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3)浙江中国轻纺城中金市场投资有限公司(4)浙江宝驰置业有限公司

(5)新余中国轻纺城现代物流中心有限公司(6)绍兴县中国轻纺城新东区市场开发有限公司(7)江西中轻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8)绍兴县众联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

12、浙江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1)浙江湖州丝绸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2)浙江中维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3)中维双林制丝有限公司

(4)中维药业浙江中维药业有限公司

13、巨化集团公司

(1)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

(2)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

(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合物事业部(5)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6)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7)巨化集团公司锦纶厂

(8)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

(9)浙江巨化建化有限公司

(10)巨化集团公司冷轧薄板厂

(11)巨化集团公司制药厂

(12)巨化集团公司热电厂

(13)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15)巨化集团公司兴化实业有限公司(16)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

(17)浙江南方工程建设监理建设有限公司(18)巨化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分公司(19)巨化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20)巨化集团公司运输分公司

(21)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22)巨化集团建德矿业有限公司

(23)浙江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4)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14、长广集团公司

15、三狮集团公司

16、省建设集团公司

17、省交通集团公司

(1)浙江沪杭甬告诉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3)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6)浙江杭新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7)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8)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9)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浙江黄衢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1)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2)浙江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14)杭金衢高速公路分公司

(15)浙江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6)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17)浙江省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8)浙江浙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19)浙江浙西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1)浙江金基置业有限公司

18、省水利水电集团公司

子公司:

(1)浙江水利水电物资总公司

(2)浙江浙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浙江省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4)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5)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

(6)浙江省疏竣工程有限公司

(7)浙江省水电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8)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

(9)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公司

参股公司:

(1)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浙江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泰顺仙居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5)瑞安高湖水电站有限公司

(6)金华沙畈二级电站有限公司

(7)湖州环太湖开发有限公司

(8)丽水玉溪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9)龙泉瑞垟二级水电站有限公司

(10)云和沙铺砻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11)浙江龙川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2)松阳谢村源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3)浙江松阳安民水电站有限公

19、省农发集团公司

(1)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上虞有限公司

(2)浙江省农都农产品有限公司

(3)浙江新农都

(4)浙江润和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5)浙江农发市政园林工程

(6)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上虞有限公司

(7)浙江省农都农产品有限公司

(8)浙江新农都

(9)浙江润和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10)浙江农发市政园林工程

(11)中国农业网

20、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2)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浙江元通机电工贸有限公司

(5)浙江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6)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21、浙江荣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2、浙江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浙江东方集团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2)浙江东方集团茂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3)浙江东方集团嘉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4)浙江东方集团服装服饰业进出口有限公司(5)浙江东方集团新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6)浙江东方集团恒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7)浙江东方集团华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8)浙江东方集团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9)浙江东方集团骏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10)浙江东方集团建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11)浙江东方集团盛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12)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

(13)浙江东方国际货运公司

(14)浙江东方蓬莱置业有限公司

(15)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

(16)宁波狮丹努集团有限公司

(17)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11229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国资发〔2011〕18号 各省属企业,委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增多,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法律环境。为了进一步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省属企业(指集团本级和下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下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省属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认识 为了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省国资委于2007年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省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推动省属企业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各省属企业积极行动,在壮大法律人才队伍、建立法律事务机构、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务工作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相对于成熟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要求,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一是法律人才队伍不够壮大,分布不均匀,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二是法律事务机构尚未全面建立,职能尚未全面落实;三是法律事务工作制度系统性不够,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进度较慢,职能尚未充分发挥;五是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进入“十二五”时期,省属企业面临的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法律风险环境更加复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各省属企业要深刻认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牢固树立“抓法律风险防范就是抓生产力”的理念,加快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维权,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围绕省属企业“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抓手,以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目标,狠抓机构人员设置,健全法务工作制度,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为实现“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作出重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围绕推动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按照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争取在“十二五”时期,建立起与国资监管体制相协调,与国企改革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各省属企业及其控股以上一级子公司普遍设立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企业法律顾问,切实发挥风险屏障作用。省属企业法律人才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素质进一步提高,职责、待遇进一步落实。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得到广泛推广,总法律顾问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企业法务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职权明确、程序规范,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大大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不断提高,历史遗留重大法律纠纷得到妥善处理,新的重大法律纠纷逐步减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经济效益得到充分体现。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一)进一步推进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建设 1.到2012年底,各省属企业本级(指集团本级,下同)要全部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十二五”时期,各省属企业控股以上一级子公司要全部设立法律事务机构,部分规模较小的公

48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图解破产 重整计划草案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九月

目录 释义 (3) 前言 (7) 摘要 (9) 一、舜天船舶基本情况 (10)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14) 三、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暨经营方案 (15) 四、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 (21) 五、债权受偿方案 (22) 六、偿债资金、股票来源及分配 (24) 七、重整计划的表决及通过 (25) 八、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及执行完毕的标准 (26) 九、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27) 十、关于执行重整计划的其他事宜 (27)

释义 “南京中院”或“法院”指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破产法》”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破产法》 指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舜天船舶”、“公司” 或“上市公司” “国信集团”指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舜天集团”指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舜天机械”指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资委”指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行崇川支行”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权人”指符合《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舜天船舶 的某个、部分或全体债权人 “出资人”或“股东”指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舜天船舶股 东 “有财产担保债权”指《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

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税款债权”指《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 债务人所欠的税款 “普通债权”指《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 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普通债权 “确认债权”指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 “未申报债权”指根据公司账簿记载及公司说明,在公司进入重 整程序前已成立但未依法申报的债权 “担保财产”指已设定抵押担保的债务人特定财产 “清偿”指向债权人分配现金或分配股票以抵偿债务“财产变现价款”指处置变现舜天船舶合法拥有财产的所得 “评估机构”指为舜天船舶重整案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上海 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指评估机构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16)第2020 号《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所涉及的 全部资产资产评估报告书》 “舜天资产经营公司”指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指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舜天船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 司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职工安置方案》”指2016年6月20日召开的舜天船舶职工代表大

上海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上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单位名单 附表 1 市国资委党委归口管理单位名单(截止 2010月 27 日) 年 1 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1 2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8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华谊(集团)公司29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4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30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5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31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 6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 7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33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 8上海建工 ( 集团)总公司34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9上海城建(集团)公司35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上海交运(集团)公司36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37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 12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38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13百联集团有限公司39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40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5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41上海电缆研究所 16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42上海化工研究院 17上海市衡山(集团)公司43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18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44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19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45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20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6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 21上海久事公司47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 22申能(集团)有限公司48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23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49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24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50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25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51中共上海市国资委党校

浙江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1、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1)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2)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萧山发电厂; (4)台州发电厂; (5)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9)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0)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1)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12)浙江浙能前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3)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4)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5)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6)浙江浙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浙江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 4、机场管理公司 5、国航浙江公司 6、省机电集团公司 (1)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 (3)浙江省机电实业有限公司 (4)浙江永新化工有限公司 (5)浙江永进化工有限公司

(6)浙江新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7)浙江红旗机械有限公司 (8)浙江仪表有限公司 (9)浙江保达机电环保包装有限公司 (10)浙江省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11)浙江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浙江远望实业有限公司 (13)杭州锦绣饭店 (14)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 (15)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6)宁波机械工业学校 (17)浙江省机械工业情报研究所 7、浙江石化建材集团公司 8、浙江商业集团公司 (1)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浙商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浙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4)浙江浙商拍卖有限公司 (5)浙江时代大厦有限公司 (6)嘉凯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浙江省糖业烟酒有限公司 (10)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1)浙江华商控股有限公司 (12)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1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上海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及详录

一、市国资委出资、委托监管的单位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 上海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上海东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解放日报报业集团 上海申教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上海锦勤(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盛勤(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印刷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卫生国资经营公司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民政(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地下空间开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青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社会福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市国资委监管的单位 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上海蔬菜(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光通信公司 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航运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建设公司 三、市国资委出资并监管的单位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上海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上海交运(集团)总公司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pdf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 名的特定对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区间为5,000~16,500万股,在上述发行规模区间内,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保荐人)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万元,将用于徐工机械研发平台提升扩建项目、大吨位全地面起重机及特种起重机产业化基地技改项目、发展大型履带式起重机技改项目、扩大起重机出口能力技改项目、混凝土建设机械产业化基地技改项目、工程机械关键液压元件核心技术提升及产业化投资项目、工程机械新型传动箱关键零部件技改项目、工程机械新工艺驾驶室等薄板件技改项目、信息化整体提升工程项目等9个项目。其中部分项目尚需进行项目备案、核准和获得环评批复,何时获得上述部门的批准及是否能获得上述部门的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浙江省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试行)

浙江省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省属国有独资公司改革发展的要求,推动规范董事会建设,推进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8〕48号)、《浙江省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工作指引》(浙国资发〔2018〕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评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不含职工董事,下同)。 第三条评价董事会、董事,要坚持依法维护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实行以职责为基础、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强化出资人认可和组织认可,注重评价结果运用,做到科学规范、客观公正。 第四条对董事会实行年度评价。对董事实行年度评价和任期评价,开展任期评价时当年的年度评价不再进行。 第二章评价内容 第五条对董事会重点评价其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详见附件1)。规范性主要评价董事会及其相关制度政策建设的完整性,执行的严肃性、

规范性,公司治理权责运行、相关治理主体建设等情况;有效性主要评价董事会在战略引领、重大决策、风险防控、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以及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成效及负面影响等。 第六条对董事重点评价其行为操守和履职表现(详见附件2)。行为操守主要评价忠实履职、勤勉工作、廉洁从业等情况;履职表现主要评价决策效果和对董事会建设的价值贡献,包括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建言,在决策把关、风险防控等方面发挥作用,以及引领支持经理层开展工作等情况。 第三章评价方式及程序 第七条综合采取日常评价、年度述职、征求意见、实地调研、查阅资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全面深入掌握董事会运行和董事履职情况。 第八条实行日常工作评价机制。省国资委评估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登记和分析企业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备案制度履行情况,视情列席集团及下属企业董事会会议,也可列席企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收集信息、跟踪记录、作出评价。 第九条实行年度情况述职制度。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董事年度履职情况统一送省国资委。 开展企业董事会年度情况述职和评议工作,对企业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第十条开展征求意见工作。省国资委征求企业党委、监事会、经理层、下属单位负责人、职工群众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在企业党委班子成员、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5年全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省属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先进法务工作者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苏国资[2016]11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1.23 【实施日期】2016.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省属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先进法务工作者的通知 (苏国资〔2016〕111号) 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国资监管机构: 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法治建设,法治意识、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治企、依法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期间,涌现出一批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有效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为鼓励先进,经各单位推荐和省国资委综合评价,决定对南京市国资委普法办等56个先进单位、梁俊等134名先进个人、王会清等19名优秀法律顾问、周

琦等73名先进法务工作者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国资系统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抓好法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为服务保障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作出新贡献。 附件:1. 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名单 2. 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名单 3. 2011―2015年省属企业优秀法律顾问名单 4. 2011―2015年省属企业先进法务工作者名单 江苏省国资委 2016年11月23日附件1 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治 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名单 (56个) 南京市国资委普法办 徐州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苏州市国资委考核评价处(政策法规处) 南通市国资委办公室

浙江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

浙江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省属企业投资管理,根据《公司法》、《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属企业,是指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省属企业本级),及其出资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股权投资:新设权属企业、非控股式收购兼并、股权置换、合资合作、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 (二)固定资产投资:购置土地房屋、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技术)改造投资等; (三)金融投资:证券(基金)投资、外汇投资、保险产品投资、委托理财、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投资等。  第四条省属企业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全省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二)符合省属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方向; (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主业发展需要,有利于 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四)符合省属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规定; (五)投资规模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项目预期投资收益率不低于国内行业同期平均水平; (六)新投资形成的权属企业层级,原则上不超过企业的第三级(含省属企业本级); (七)省属企业收购兼并重组以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为优先原则。 第五条省国资委根据出资人职责,对省属企业投资活进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研究省属国有资本投资导向,优化产业布局; (二)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三)监督、检查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 (四)组织开展投资分析活动,对重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稽查、审计、后评价等动态监督管理;

市国资委下属企业

工业 1.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3.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4.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6.天津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8.天津市一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9.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1.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2.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3.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14.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 16.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 17.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 18.天津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19.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 农业牧渔 20.天津市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21.天津农垦集团总公司 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22.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23.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4.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经营管理 25.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天津投资集团公司 28.津联集团有限公司 29.天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0.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1.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32.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3.天津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34.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 35.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 36.天津市方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7.天津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8.天津开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9.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40.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 41.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2.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43.天津振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44.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45.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6.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 47.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 48.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49.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50.天津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商贸物流 51.天津市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52.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53.天津二商集团有限公司 54.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5.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公司 56.天津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57.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58.北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59.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60.天津立达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 6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5.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66.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8.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9.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0.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浙大发国资〔2010〕1号 (2010年1月1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92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495号)和《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09〕178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及其所属各级事业、企业单位和社团组织。这里所称的学校所属各级事业、企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是指在资产管理上与学校存在隶属关系的各级事业、企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下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学校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包括各级政府拨款形成的资产、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笫五条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使用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校务会议、财经领导小组、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议决策机构。 第七条校务会议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最高决策机构,审定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财经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学校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审议学校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并提交校务会议决定。 第九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监管制度,讨论审议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并提交校务会议审议决定。 第十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具体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产使用单位以及监察、审计等部门是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 第十一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是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和价值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北京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2018)

北京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2018年9月更新) 1.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3.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北京市自来水集团 5.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6.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8.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9.首钢集团 10.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1.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2.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3.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4.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5.北京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6.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1.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2.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5.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6.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7.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8.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0.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31.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32.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35.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7.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38.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39.北京水务投资中心 40.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41.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创新型企业建设工 作实施方案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国资委 江苏省总工会 文件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苏科高〔2010〕84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科技局、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加快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江苏省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省科技厅、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联合制订了《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 附件: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国资委 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工商联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创新型经济的工作部署,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及《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江苏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决定共同开展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创新型企业为目标,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为创新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型企业建设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创新机制,分类指导;上下联动,集成实施”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 根据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突出对企业创新发展的引导,集成科技政策、平台、人才、项目等资源,大力支持和培育国家和省级创新型企业,重点建设一批自主创新企业,充分发挥创新型企业的引领作用。 1、引导企业增强研发能力。引导企业加强创新发展的系统谋划,支持创新型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积极建设国家、省和地方的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积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

国资委下属上市公司一览表

国资委下属上市公司一览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000777中核科技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600118中国卫星 600879航天电子 600151航天机电 600343航天动力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000063中兴通讯 600271航天信息 600501航天晨光 002025航天电器 600677航天通信 600855航天长峰 000901航天科技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000768西飞国际 600523贵航股份 002013中航精机 600765力源液压 000050深天马A 000043中航地产 000026飞亚达A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600038哈飞股份 600316洪都航空600391成发科技600372昌河股份600178东安动力000738 ST宇航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600685广船国际600150中国船舶600072中船股份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600482 风帆股份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600184新华光600148长春一东600480凌云股份600495晋西车轴600967北方创业600262北方股份600435中兵光电000065北方国际000059辽通化工000818 ST锦化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000625长安汽车000550江铃汽车600877中国嘉陵

000710天兴仪表 600698 ST轻骑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600990四创电子 600850华东电脑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600546中油化建 000617石油济柴 000985大庆华科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600028中国石化 600871仪征化纤 600688上海石化 000731四川美丰 000852江钻股份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600583海油工程601808中海油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600179 ST黑化,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002092中泰化学,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600299 ST新材,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000698沈阳化工,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000598蓝星清洗,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600378天科股份,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600469风神股份,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600230沧州大化,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000953河池化工,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600230沧州大化,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000553沙隆达,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600882大成股份,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600579 ST黄海,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000822山东海化,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600500中化国际 000792盐湖钾肥 中国联合通有限公司 600050中国联通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 600640中卫国脉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 600198大唐电信 000851高鸿股份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600536中国软件 600171上海贝岭 600057夏新电子 000066长城电脑 000748长城信息

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

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 一、国有资产的鉴定。 (1)2004年2月1日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 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2)浙江省国资委颁布实施的《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浙国资发【2007】13号): a)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和国有 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 他权益。 b)省属企业国有产权,是指经省政府授权由省国资委行使出资者职能所持有 的企业国有产权、经省政府授权由省国资委行使出资者职能的企业(以下 简称所出资企业)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具体包括省 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省属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产权。 (3)2009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 a)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 成的权益。 b)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 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注:根据上述规定仍无法判断江山化工持有的资产是否属于国有产权。疑问在于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控股的公司是否属于国有控股公司。 二、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定。 1、决策审批 (4)协议转让的,由省国资委审批或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 (5)公开挂牌、进场交易的,由集团审批。 浙江省国资委颁布实施的《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浙国资发【2007】13号) 第四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及其所持有的国有产权转让和其他拟采用协议转 2、文件审查 决定或者批准所需要审查的书面文件(《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

江苏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绩效评估思考

Finance 金融, 2018, 8(5), 207-210 Published Online September 2018 in Hans.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b8042810.html,/journal/fin 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cb8042810.html,/10.12677/fin.2018.85024 Thoughts on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n the Mixed Ownership Refor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 Jiangsu Province Jing Wang JOC International Technical Engineering Co., Ltd., Nanjing Jiangsu Received: Aug. 14th, 2018; accepted: Aug. 31st, 2018; published: Sep. 7th, 2018 Abstr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overall deployment of the mixed ownership reform of the central state-owned enterprises, the reform of the mixed ownership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 Jiangsu province is increasing rapidly, and the average annual growth of the provincial en-terprises’ profits has reached 13.7% in the last five years.In 2018, Jiangsu Province will welcome the window period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reform, and a lot of reform measures will further promote, break through and implement. At the same time, we have also seen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reform process in the ownership system. This article will analyze the reform of the mixed ownership of Jiangsu provincial enterprises from the 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reform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ystem. Keywords State Owned Enterprise Reform, Mixed Ownership, Performance Evaluation 江苏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绩效评估思考 王璟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收稿日期:2018年8月14日;录用日期:2018年8月31日;发布日期:2018年9月7日

全国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

《全国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doc》 全国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 座谈会主要精神 王勇和孟建民两位主任的批示精神 王勇主任重要批示:“近年来,各地国资委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统计和财务监督工作,财务监督战线的同志们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共同构建了规范有序、覆盖全国的企业国有资产工作体系;携手共进,取长补短,共同探索了紧跟形势、贴近企业的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体系,为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要求大家在“当前国际国内复杂的多变的形式下,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国资监管大格局理念,进一步加大财务监督工作力度,在夯实企业财务管理基础、推动企业财务管理创新、提升运行质量和防范财务风险等方面多下功夫,积极推动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再上新水平、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孟建民副主任批示的主要精神:“十二五”时期国有资产统计和财务监督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希望各级国资委财务监督机构围绕“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的目标,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交流,不断

提升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水平。 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沈莹局长的讲话精神 “十一五”期间,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广大国有企业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在夯实财务管理基础、改进财务绩效水平、创新财务监管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国有企业经营实力和盈利能力显著提升,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25.4万亿元增加到68.6万亿元,增长1.7倍;营业收入从14.2万亿元增加到32万亿元,增长1.2倍;净利润从6711.1亿元增加到1.7万亿元,增长1.5倍;上缴税金从1.2万亿元增加到2.9万亿元,增长1.4倍。其中: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十一五”期间从17.2万亿元增加到51.8万亿元,增长2倍;营业收入从10.3万亿元增加到27.8万亿元,增长1.7倍;净利润从5596.6亿元增加到1.4万亿元,增长1.5倍。2010年度有40家国有企业上榜《财富》世界500强。今年前三季度,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5.1万亿元,同比增长24.9%;实现净利润1.1万亿元,同比增长18.1%。我省的数据略高于全国平均数。 沈莹局长的讲话中,回顾了去年西宁会议以来各地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对我省开展的财务决算评比和国有资产统计结果应用工作提出了表扬。强调每月的财务快报在国务院领

北京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城建企业: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经中实业开发总公司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经中实业开发总公司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企业 首钢总公司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纺织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子进出口北京公司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商贸、外经贸企业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一商集团公司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西单友谊集团 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对外经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外企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事业单位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北京市机械设备成套局 北京技术交流培训中心 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 农业企业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双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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