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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河北中学

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报告制度

为规范我校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程序,明确报告流程,做到有案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解决,根据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

凡在我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及与安全有关,且已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 学校内发生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师生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2. 学校内发生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人员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3. 学校内发生的凶杀、绑架、敲诈,公私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

2. 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学校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

三、报告程序

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上级主要领导报告。

1. 学校内发生的盗窃案件、一般打架斗殴案件、学校教职员工员工及外来人员日常口角纠纷案件,发现人或受害人应先向学校安保部门报告。

2.如遇学校内有严重、恶性治安或刑事案件及特殊案件,如群体中毒、死亡、严重灾害事件、地震、雷击、房屋倒塌等恶性案件,发现人或受害者应先向学校安保部门报告。

3.学校安保部接到报案后,应对案件认真进行记录,同时及时向校级领导逐级报告,征求领导意见是否向公安机关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4. 学校教职员工在学校外发生的治安、涉嫌刑事案件,应及时向学校和公安机关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5. 学校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保卫人员向学校分管政教副校长报告,政教副校长向校长报告,校长逐级向上报告。

6.发现案(事)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报告时限

凡接到发生治安、涉嫌刑事犯罪及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应急程序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治安案件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向学校报告;一般刑事案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必须学校报告;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15分钟内学校报告。

五、处置程序

1.一旦发生治安、涉嫌刑事犯罪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后,安保室应组织保卫力量保护好案(事)发现场,根据案件性质,逐级向校级领导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好现场,控制态势,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员逃匿。

2.公安机关或政府职能部门介入案(事)件后,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案件。

3.安保部要认真做好案(事)件的抢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刑事案件适用缓刑问题研究报告

刑事案件适用缓刑问题研究 缓刑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它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缓刑”一语在我国自古就有,最早见于《周礼.大司徒》中,然此古之“缓刑”与今之缓刑非同义。作为立法意义上的缓刑,在我国出现是在清末制定的《大清新刑律》中,但却没有采用“缓刑”之名,真正称之为缓刑的是在1911年的《暂行新刑律》中。现代意义上的缓刑最早产生于英国,由法官希尔(Hill>首创,但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而言,则是在1870年美国波士顿的缓刑法中体现出来。缓刑制度是一种个别化、人道化的刑罚执行制度,它对改造犯罪分子和让他们重归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不仅是实现刑罚的社会化。督促犯罪分子改过自新、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更能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定。然而,在缓刑的适用问题上我国各地法院做法不一,如相同案件在不同法院、不同审判员有不同判决,甚至截然不同。也有很多学者、同仁认识到这些问题,提出过很多好的观点、建议。有些法院也已经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对缓刑的适用予以规范,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正确适用缓刑的指导意见》就从缓刑的具体适用作出了详实的规定。对此笔者表示赞同,这说明司法机关已经认识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缓刑制度已经出现一些问题,有必要对此予以完善。 一、缓刑适用现状 缓刑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人权制度。是我国刑法“惩罚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重要体现。对督促犯罪分子改过自新、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保障人权、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定具有积极意义。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由此可见,缓刑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而不是一种刑罚。缓刑就是有条件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72480

贵州德佳投资有限公司 陆中德煤矿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〇一七年一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 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 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培训,提出整改 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遇到无法联系单位负责人等特殊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五、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 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管理制度样本

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管理制度

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管理制度 [YHNB/B 6- ] 第一条涉密事件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制度,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 第二条发生泄密事件的当事人应在发生后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 第三条发生泄密事件的有关部门,应当在发现后12小时内书面向公司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办报告。 第四条公司在接到发生泄密事件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向广州市保密局和广东省国家保密局报告。 第五条发生失泄密事件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各部门不得推诿,必须积极组织力量协助追查,以挽回或减少失泄密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报告泄密事件,应到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泄露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具体形式; (二)泄密事件的发现经过; (三)泄密事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四)泄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 (五)泄密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六)已进行或拟进行的查处工作情况; (七)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第七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在发现泄密事件后3个月内,向广州市保密局和广东省国家保密局报告泄密事件查处结果。 第八条报告泄密事件查处结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泄密事件的发生、发现过程; (二)泄密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造成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 (四)对有关泄密当事人的处理情况; (五)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情况。 第九条发现泄密事件后,因特殊情况在3个月内查处工作未能结案,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告查处结果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广州市保密局和广东省国家保密局报告查处进展情况及未查出结果的原因。 第十条泄密事件查处工作是指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调查处理。 (一)查明所泄露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与密级、危害程度、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 (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三)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对泄密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四)针对泄密事件暴露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第十一条泄密事件查处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手续完备、整改及时。 发生泄密事件后,应当立即进行查处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在泄密查处中需要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请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3篇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3篇 案件是为追究刑事责任而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案件。在中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逮捕和检察﹑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案件分析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案件分析报告范文篇一: 关于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的分析报告 最近,OOO矿纪委根据领导批示,对YYY转办的电话举报反映一采区书记XXX从工人工资中扣款问题进行了初核。经查,一采区支部书记XXX存在从工人工资中扣款的事实,但罚款是按职教科检查处罚制度《OOO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及采区管理规定进行,未发现无故罚款和超额罚款等违规现象。案后,OOO 煤矿纪委通过对其他采区的走访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共性现象,每个采区都存在因安全培训检查不合格罚款的现象,而规定制度的贯彻学习不到位,监督环节的不完善,都可能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满意,干部腐败的情况。那么我们如何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呢。 一、基本案情 XXX,男,汉族,大专文化,1964年7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xx年8月至今任一采区支部书记,正科级。 每月,职教科对采区安全培训工作的检查中,如发现笔记本不全、没有笔记、不参加技术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等不合格情况,职教科都会按《OOO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直接向采区罚款。负责采区安全培训工作是采区支部书记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职教科对采区罚款后,一采区书记XXX都会按照职教科处罚的明细对笔记不合格、不参加考试等工人进行如数罚款,因现金罚款难度大,收不全等原因,而采取从工资中扣款的方式。而由于规定制度贯彻学习不够和缺乏账目等原因,

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与报告制度

编号:SM-ZD-79321 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 与报告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与报告制 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本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调度室为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的同时汇报矿领导及安全

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管理制度

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管理制度 [YHNB/B 20016-2016] 第条涉密事件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制度,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 第条发生泄密事件的当事人应在发生后立即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 第条发生泄密事件的有关部门,应当在发现后12小时内书面向公司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办报告。 第条公司在接到发生泄密事件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向广州市保密局和广东省国家保密局报告。 第条发生失泄密事件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各部门不得推诿,必须积极组织力量协助追查,以挽回或减少失泄密造成的损失。 第条报告泄密事件,应到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泄露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具体形式; (二)泄密事件的发现经过; (三)泄密事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四)泄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 (五)泄密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六)已进行或拟进行的查处工作情况; (七)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第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在发现泄密事件后3个月内,向广州市保密局和广东省国家保密局报告泄密事件查处结果。 第条报告泄密事件查处结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泄密事件的发生、发现过程; (二)泄密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造成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 (四)对有关泄密当事人的处理情况; (五)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情况。 第条发现泄密事件后,因特殊情况在3个月内查处工作未能结案,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告查处结果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广州市保密局和广东省国家保密局报告查处进展情况及未查出结果的原因。 第条泄密事件查处工作是指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调查处理。 (一)查明所泄露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与密级、危害程度、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 (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三)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对泄密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四)针对泄密事件暴露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第条泄密事件查处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手续完备、整改及时。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及范文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审批立案侦查的书面报 告。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具有确定案件成立、指导侦查活动的作用。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对于案情复杂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要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凡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都需填写刑事案件立案报告 表。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由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一般采用公文标题。如“关于李××被杀案的立案报告。”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由机关代字、年号和顺序号组成。如“×公刑字[19××]38号”。(二)正文 由五部分内容组成: 1.案件发生、发现情况 简要写明何时接何单位或何人报案,所报案件的基本情况,接报案后公安机关采取的处理措施。若案件是检举、控告的,要写明检举人、控告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 若案件是群众发现报告的,应重点写明报案人对案件发现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主要情节、细节、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或可能隐藏的地点,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关系,犯罪嫌疑人以及现场保护等情况。 若案件是公安机关发现的,要写明发现的简要经过和主要案情。 若为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被当场抓获的,要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有无前科等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交代的主要犯罪事实以及被抓获的简要情况。 2.现场勘查情况 立案报告书中的“现场勘查情况”不能照搬“现场勘查笔录”的内容,一般是根据某一具体案件的“现场勘查笔录”,从中选择最能突出该案件特征的现场勘查内容,主要应写清以下内容:现场位置、环境状况。应写清现场的自然位置、地形地物、通道和周围环境等。如现场发生在室内,则要写明该处所在街道居民区或乡、村、组的位置,以及相邻的居室、房屋、楼层、通道等情况。这样,可以使侦查人员了解分析罪犯作案的环境条件、活动情况、来去踪迹和受害人被害时的处境以及他人知情的 可能。 现场状况。应着重写明现场的勘验实况,发现的证明犯罪的各种实物和痕迹。如现场家具、物品的布置状况和有无移动、翻动或破坏;现场有无搏斗、挣扎、翻滚等情况;有无犯罪嫌疑人遗留或抛弃的作案工具、凶器、衣物等其他物品;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各种痕迹、指纹等;财物的损失情况;犯罪嫌疑人在出入、来去路线上留下的痕迹;现场出现的反常现象。 如果是凶杀案件,应写明死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或身份等;如系无名尸体,要写明性别、年龄(估计)、体态、衣着和容貌;尸体(或伤者)躺卧的具体位置、方向、姿态等;死者是否正常死亡、尸体有无移动迹象,是否第一现场;致死、致伤的手段、部位、尸僵、尸斑的部位、颜色、状态和尸体腐变等情况; 血迹分布、喷溅的形状、面积等情况;作案工具、凶器和有关物品、附着物等。 上述内容应根据具体案件的现场,据实择要写清现场勘查的有关情况、搜集到的有关证据和线索,以利于侦查人员对案件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确立侦破方案。 有些刑事案件无现场可查,仅靠重大嫌疑线索立案的,现场勘查就不写,就着重于侦查对象的记写。 3.现场调查(访问)情况 现场调查是一种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也是获得犯罪信息、侦破案件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现场调查,

刑事-行政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刑事、行政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认真做好以“防火灾、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治安防范工作,切实加强xx安全管理,不断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为便于及时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特制定以下预案。 一、火警火灾 (一)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学习和宣传消防安全法规,认真履行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种火险隐患。 (二)对楼层装修、二装改造的项目,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建筑防火审核规范”的规定和程序,实行报批手续,并严把质量关,安全规范施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熟悉和掌握公司消防工作制度及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位置;电源开关、总闸、水源、消防水带、开启消防阀门等设置;以及各类消防器材的性能、规格和使用方法。 (四)初起火灾,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安全迅速扑灭;若火情严重,无法控制的: 1、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单位、地址、门牌、着火部位和物体后,通报公司及客户单位有关领导; 2、及时开通应急消防通道,接引消防、救护等抢险救急车辆和人员迅速到场,展开扑救; 3、切断火灾现场电源、疏散人群,撤离易燃易爆物品; 4、注意维护火场秩序,严禁无关人员接近火场,妥善保护人证、物证等现场情况; 5、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善后查处等工作。 二、治安纠纷 (一)公司员工和保安员在工作过程中,要认真观察、仔细分析,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作范围内的夹带商品、吵架、斗殴、闹事等扰乱治安秩序情况的发生,同时报告公司安保干部及时处置; (二)如在工作区域内发生群众纠纷,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阻调解,缓解矛盾激化,在调解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用语得当。

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43-43 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规范本厂事故、事件报告管理,使在本厂范围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达到快速、准确的逐级上报,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与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采厂各部门。 3、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3.1 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3.2 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3 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3.4国家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

规定。 3.5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定义 4.1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或物质的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 4.2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事故、事件类别 5.1人身伤害事故、事件 5.2职业病 5.3设备事故、事件 5.4火灾 5.5交通事故、事件 5.6未遂、违章 5.7相关方投诉 6、报告范围 发生在本厂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中的一切事

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

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保密管理工作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隐患,查补漏洞,查处泄露国家秘密事件,减少损失。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行为和事件。 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密品、密件,自发现下落不明之日起,绝密级十日内,机密、秘密级六十日内查无下落的,按泄密事件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是指,各部门或员工,包括对泄密事件的当事人、举报人,向上级保密组织的报告时限及报告内容。 发生、发现泄密事件 报和隐瞒不报。 第四条发生泄密事件,及时报告,及时查处,积极协助调查既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也是必须履行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发现或发生泄密事件,要立即向保密办公室报告,保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情况核实。 第六条对发生的一般泄密事件,查清情况后保密办公室向省保密局报告,对发生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向境外组织、机构或人员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等重大泄密事件要逐级报告。 第七条泄密事件报告的内容。 (一)初次报告的内容: 1. 泄密事件发生,发现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 2. 泄密责任人的姓名、职务、政治面貌及所在部门、岗位。 3. 4. 对泄密事件造成的危害做出评估。 5. 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 6. 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的整体方案。 (二)查处后报告的内容: 1. 发生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和教训。

2. 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3. 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情况。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查处是指: 包括: (一) (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三) 节严重的交由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四) 第九条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十条一般泄密事件由 委员会直接进行调查,保密办公室协助配合。 第十一条保密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各部门和当事人要积极主动协助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泄密事件调查中,需要查明: (一)被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具体内容、密级、数量。 (二)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危害程度。 (三)是否可以补救以及可以补救的措施。 (四)事件发生、发现的经过及主要情节。 (五)对事件性质的认定。 (六)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对事件应负的责任。 (七)应采取的改进措施或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第十三条对泄密事件的处理。在查明泄密事件的基础上,保密办公室写出结案材料,对需要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对泄密事件责任人或事件有关责任人处罚种类: (一)刑事处罚, (二) (三)通报批评。对泄密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认识态度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在泄密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过程中,各部门和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泄密事件的补救工作,及时堵塞漏洞,最大限度的减少因泄密造成的危害。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 刑法案例分析报告(一) 一、刑事案例编报基本情况 2014年,全省各级法院编报刑事案例633篇,略高于去年。其中省法院编报43篇,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编报590篇。从刑事案例编报的情况来看,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编报案例类型多样、反映出的问题相对集中。除编报专题性案例外,选取编报的方向和重点,仍以常见、多发的犯罪案件类型为主,主要集中在侵犯人身、财产等暴力型犯罪上。反映出的突出问题集中在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证据效力的认定上,法律概念的理解上,罪与非罪、此罪和彼罪的区分上。 二是专题案例,关注公共议题,回应社会关切。针对非法吸存、集资、经营资本的犯罪行为,安阳中院对所判案件进行了专题编报;针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犯罪,许昌、开封、商丘、信阳四地中院均对所判案件进行了编报;三门峡中院对网上非法炒汇、网上开设赌博网站等非法网络犯罪案件及环境犯罪案件分别进行了专题编报。上述法院还把编报的专题案例,选择适当时机,选准切入角度向社会予以公布,体现了案例对查处类似案件的政策导向,通过案例实现了刑法的一般预防功能;对服务当地乃至全省经济社会

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示范意义,对法治精神弘扬、宣传、教育民众具有正面引领作用。 三是案例编报的内容质量稳步提升,实效显著。在内容方面,编报的案例注重案件所反映的突出性、疑难性问题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编报,同时注重以点带面,总结提炼该类问题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宏观角度提出解决的建议。例如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上,审判实践中多有分歧,造成法律适用不统一;又如在一些法律概念的理解上,由于法律规定的模糊性、抽象性、概括性,容易造成适用上分歧,通过编报案例,弥补和消除了刑法规范中这些不足,澄清了模糊、分歧认识,统一了一些问题上的法律适用,减少了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实效相当明显。 四是编报案例,办案人员参照最高法指导性案例的意识不强或根本没有参照。最高法截止到2014年12月共发布刑事指导性案例8起,但从编报的案例看,有些案件与最高法指导性案例无论从主要犯罪事实、情节和争议焦点方面都属于类似案件,但发现办案人员在裁判规则、理念、方法等方面并未参照。说明办案人员在审判实践中还未养成主动利用指导性案例解决纠纷的意识和能力,也说明指导性案例制度并未发挥其应有作用。还发现办案人员在实践中遇到的诸多法律适用问题,由于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数量较少,办案人员无从参考。这说明现有的刑事指导性案例数量还不能

学校刑事治安案件报告制度

学校刑事治安案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邪教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120、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报告途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四小时),校领导向教育局各块分管领导报告。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事情紧急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形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呈送书面报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 包括学生在校外受到“索钱”、“交通事故”、“斗殴伤害”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报告途径、内容同上。 三、安全隐患学校发现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学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学校向教育局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四、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查阅相关证件、签订营运合同(含保险),要有安全应急预案。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要由校领导带队,并配备充足的师资、医护人员,注意对活动进行全程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局长审批。 五、责任追究发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0 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

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文规定了我公司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报告和查处办法。 本文适用于对我公司发生的泄密事件的处理。 2 引用文件 《泄密事件查处办法(试行)》(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报告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规定》(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3 定义 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 注: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秘密级六十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 4 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报告 4.1 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或个人应立即向公司保密办公室和保密委员会报告。4.2 接到泄密事件报告后,保密办公室及时组织对泄密事件进行核查。 4.3 保密办公室在初步核实情况后,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保密部门和保密管理机构 报告。 4.4 情况紧急时,可先口头报告简要情况。秘密级内容泄露时应在24小时内报 告。 4.5 报告泄密事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5.1 被泄露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载体形式。 4.5.2 泄密事件的发现经过。 4.5.3 泄密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4.5.4 泄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 4.5.5 泄密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4.5.6 已进行或拟进行的查处工作情况。 4.5.7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5 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查处 5.1 泄密事件发生后,公司保密委员会应立即组织保密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组成查

处组对泄密事件进行认真查处。 5.2 泄密事件当事人及其所在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对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各部 门不得相互推诿。 5.3 保密办公室要督促泄密事件发生部门及当事人即时采取补救措施,以挽回或 减少泄密造成的损失。 5.4 泄密事件查处终结后,保密办公室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保密部门和保密管理 机构报告泄密事件查处情况。 5.5 报告泄密事件查处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5.1 泄密事件的发生、发现过程。 5.5.2 泄密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5.5.3 造成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 5.5.4 对有关泄密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5.5.5 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情况。 5. 6 泄密事件查处工作的终结期限为三个月。逾期不能终结的,公司保密委员会 应当进行督促、检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向上级机关和保密管理机构报告查处进展情况和未查结原因。 6 对发生泄密事件隐匿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或阻挠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保密奖惩制度》和《保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5条的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领导的责任。

刑事案件结案报告及范文

刑事案件结案报告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结案报告又称预审终结报告,它是公安机关预审部门对所受理的案件,经过预审,认为符合结案条件可以结案时制作的报请有关领导批准结案处理的文书。 结案报告是说明办案结果,提出结案理由,呈请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的内部审批文书,也是制作起诉意见书或为撤销案件提供根据。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结案报告的结构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一般由“案件名称十文种”组成。 2.引语 说明案件名称、预审的起止时间,接着常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过渡。引言要首先写明文书的名称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若是集团犯罪,在标题中要写出集团首犯或主犯的姓名。若为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要依据他们在案件中的主从作用不同,按主、从顺序排列,逐人写清。若为一名或数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多种罪名的,一般要把犯罪性质严重或为主的罪名写在前面,按主从顺序排列。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结案报告的写作重点,要写清楚逮捕的理由和根据、犯罪事实和处理意见等内容。 逮捕的理由和根据。首先写明发案及现场勘查、调查情况。然后写明破案的简要经过和对案件的简要分析、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何种强制措施及其理由和根据。犯罪事实要详细写明审理结果,即犯罪时间、地点、手段、原因、后果、动机和目的,以及有关证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有无自首、坦白、立功或隐匿事实、证据、拒不认罪等情况。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写清楚各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具体罪责,分别提出处理意见。若有的犯罪嫌疑人除参加共同犯罪外,还有其他罪行的,也应在此交待清楚。若预审后,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被否定或情节与指控内容有重大不同,应写清楚查证事实真相的具体过程,并提供有关否定或变化的证据,作为否定案件的依据。若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预审期间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也要将其诉讼请求摘要写明。 (三)尾部 对案件的结论和处理意见。首先对案件的全部事实进行综合归纳,根据我国《刑法》有关条款及其他法律的规定,揭示犯罪性质、后果、罪名和应当从严或从宽的条件。然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

公安部关于建立派出所和刑警队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

精心整理 公安部关于建立派出所和刑警队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 2005年12月30日?公通字[2005]100号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关于派出所工作改革和刑侦工作改革的总体部署,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派出所、刑警队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能力明显提高,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在改革过程中思想认识不统一、改革措施不到位,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派出所与刑警队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协作配合不够密切,领导协调不够有力,奖惩机制不够合理,从而影响了这两支队伍作用的发挥。针对这些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加强1 2 (1)(2)(3)(4)(5)3(1)(2)(3)(4)(5)(6)(7)(8)(9)投放危险物质案; (10)入室盗窃、盗窃汽车以及有系列作案、团伙作案和跨地区作案可能和其他需要开展专门侦查的盗窃案件; (11)其他案情复杂、需要专业侦查手段侦办的刑事案件。 派出所对发生在辖区内、已查明属于上述十一类刑事案件的,应按照《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先期处置后,立即移交有管辖权的其他部门办理,并积极协助、配合做好侦查调查工作。 4、派出所和刑警队在案件管辖上发生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精心整理 5、治安情况复杂、警力较为充足的大中城市和县城镇派出所,可以成立专业办案队伍,负责承担治安案件和第2条规定的刑事案件的办理任务。警力较少的小城镇、建制乡派出所或5人以下派出所,原则上只设办案工作岗位,不另设专业办案队伍。 6、城市公安分局和县(市、旗)公安局要根据本辖区行政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经济状况、治安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划分若干个侦查破案责任区,在每个责任区内建立一个刑警队,承担辖区内侦查破案和办案任务。责任区刑警队应当独立建制,由所属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直接领导和指挥。 7、县、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及其它侦查部门是办理刑事案件的主管部门,负责派出所、责任区刑警队办理刑事案件的业务指导。 二、建立派出所与刑警队办理刑事案件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8、派出所与刑警队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搞好侦防衔接,以防强侦、以侦促防,真正在基 9 10 保护11派出所12 13 14 15通16 17必须同时加强,不可偏废。各级公安机关要从公安工作全局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派出所和刑警队办理刑事案件协作配合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政策导向、领导指挥、警力配置、警务保障等方面大力加强这两支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真正把派出所建成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的主力军,把刑警队建成侦查破案与打击犯罪的主力军。 18、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基层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犯罪工作的深入发展。县、市公安机关一把手是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派出所和刑警队,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19、各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工作指导部门和刑侦部门要建立联系沟通制度,确定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定期研究派出所、刑警队协作配合工作,理顺关系,提高派出所、刑警队的协作配合能力和水平。

涉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

涉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保密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保密局《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查处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隐患,查补漏洞,查处泄露国家秘密事件,减少损失。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行为和事件。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密品、密件,自发现下落不明之日起,绝密级十日内,机密、秘密级六十日内查无下落的,按泄密事件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是指: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包括对泄密事件的当事人、举报人)向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向局领导和上级保密组织的报告时限及报告内容。发生、发现泄密事件,必须坚持“一事一报”和立即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隐瞒不报。 第四条发生泄密事件,及时报告,及时查处,积极协助调查既是每一干部职工的责任,也是必须履行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发现或发生泄密事件,要立即向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情况核实,在初步核实的前提下,对一般涉密事件须二十四小时内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对重大泄密事件(一份绝密件或两份以

上机密件)必须立即向局长和上级保密组织报告。 第六条对发生的一般泄密事件,查清情况后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局长报告;对发生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向境外组织、机构或人员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等重大泄密事件要逐级报告。 第七条泄密事件报告的内容。 (一)初次报告的内容: 1.泄密事件发生,发现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 2.泄密责任人的姓名、职务、政治面貌及所在部门、岗位。 3.泄密事项的名称,内容、密级、数量。 4.对泄密事件造成的危害做出评估。 5.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 6.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的整体方案。 (二)查处后报告的内容: 1.发生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和教训。 2.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3.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情况。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查处是指: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调查处理,主要包括: (一)查明所泄露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危害程度,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 (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三)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对泄密责任人提出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罪犯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罪犯具体情况数据分析 报告2019版

前言 郑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罪犯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围绕核心要素刑事罪犯总数量,青少年刑事罪犯数量,不满18岁刑事罪犯数量,18-25岁刑事罪犯数量,青少年罪犯占刑事罪犯比重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郑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罪犯具体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郑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罪犯具体情况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郑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罪犯具体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客观反映当前郑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罪犯具体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郑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罪犯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郑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罪犯具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郑州市刑事罪犯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郑州市刑事罪犯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刑事罪犯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郑州市刑事罪犯总数量占全省刑事罪犯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郑州市刑事罪犯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郑州市刑事罪犯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刑事罪犯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刑事罪犯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郑州市刑事罪犯总数量同全省刑事罪犯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郑州市青少年刑事罪犯数量指标分析 (7) 一、郑州市青少年刑事罪犯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青少年刑事罪犯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郑州市青少年刑事罪犯数量占全省青少年刑事罪犯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郑州市青少年刑事罪犯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郑州市青少年刑事罪犯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青少年刑事罪犯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正式版

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为规范本厂事故、事件报告管理,使在本厂范围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达到快速、准确的逐级上报,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与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采厂各部门。 3、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3.1 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3.2 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3 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3.4国家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3.5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定义 4.1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或物质的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 4.2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事故、事件类别 5.1人身伤害事故、事件

5.2职业病 5.3设备事故、事件 5.4火灾 5.5交通事故、事件 5.6未遂、违章 5.7相关方投诉 6、报告范围 发生在本厂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中的一切事故、事件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安全科上报。 7、报告时间规定 7.1事故上报时间规定: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安全科,班组安全员或生产负责人应立即向采厂安全科和厂

网络经营许可证备案材料-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 为预防和及时处置网络突发事件,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在公司领导的统一管理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本着以防为主、注重应急工作原则,预防和控制风险,在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事件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维护社会和公司稳定,尽快使网络和系统恢复正常,做好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1、网站受到黑客攻击,主页被恶意篡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发送危害国家安全、宣扬“法轮功”等邪教及宗教极端势力的信息;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公司声誉和稳定的谣言等。 2、网内网络应用服务器被非法入侵,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发生泄密事件。 3、在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产权等,已经造成严重后果。 三、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加强和完善互联网安全管理,设置专门管理部门,采取统一管理体制,落实负责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加强信息的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加强我公司互联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用户绝对不能存储涉及国家秘密、公司内部机密的文件。 四、加强信息审查工作,若发现主页被恶意更改,应立即停止主页服务并恢复正确内容,同时检查分析被更改的原因,在被更改的原因找到并排除之前,不得重新开放主页服务。各级各类服务器提供信息服务,必须事先登记、审批,建立使用规范,落实责任人,并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日志留存、安全认证、实时监控、防黑客、防病毒等),加强网络设备日志分析,及时收集信息,排查不安定因素。加强BBS、留言板等交互式栏目的专人管理,交互式栏目内容发布实行审核制度。对于非法网站要做到:发现一个,禁止一个,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杜绝其蔓延。建立有效的网络防病毒工作机制,及时做好防病毒软件的网上升级,保证病毒库的及时更新。 五、网络部对互联网实施24小时值班责任制,必要时实行远程控制。网络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互联网的硬件设备进行状态检查。对用户上网进行监控,若发现有异常行为应立即关闭该用户的网络连接,及时记录在案,并对其警告和批评教育,严重违法行为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六、加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不允许有任何触犯国家网络管理条例的网络信息,对突发的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做到: (1)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在发现后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领导或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立即与网络隔离,防止影响扩大。 (3)及时取证,分析、查找原因。 (4)消除有害信息,防止进一步传播,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5)在处置有害信息的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留、贮存、散布、传播所发现的有害信息。 (6)追究相关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使用网络,情节严重和后果影响较大者,提交公司及国家司法机关处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七、及时整顿,加强防范。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网络安全管理部门的例行检查,并接受其技术指导。针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治方案并具体落实到位,完善网络安全机制,防范网络安全事件再度发生。逐步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八、在重要、敏感时期,加大网络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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