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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D-10编码概述

ICD-10百科名片

ICD-10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是依据疾病的某些特征,按照规则将疾病分门别类,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
目录

简介
对比区别
发展历史
本地化
分类原理
使用方法
ICD的分类编码查找主导词的选择
注意事项
地位意义
展开简介
对比区别
发展历史
本地化
分类原理
使用方法
ICD的分类编码查找主导词的选择
注意事项
地位意义
展开编辑本段简介
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是WHO制定的国际统一的疾病分类方法,它根据疾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和解剖位置等特性,将疾病分门别类,使其成为一个有序的组合,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目前全世界通用的是第10次修订本《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仍保留了ICD的简称,并被统称为ICD-10。[1]编辑本段对比区别
ICD-9与ICD-10区别:
首先,分类的名称由“国际疾病分类”改为“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全书由二卷改为三卷。增加了分类章节,扩大了核心内容,由原来的l7章变为2l章。涉及免疫机制的某些疾病,各章的排列顺序做了适当的调整。其次,ICD-10首次引用了字母编目,由原来的“纯数字编码”改为“字母和数字的混合编码”。ICD-10另一个革新是在某些章接近末尾的类目设立操作后的疾病。再次,ICD-9每章开头的不包括“注释”,在ICD-10扩展用于解释各章的某些内容。ICD-10中将星号信息归纳为82个单纯星号的三位数类目中数供选择使用。
编辑本段发展历史
ICD已有110年的发展历史,早在 1891年为了对死亡进行统一登记,国际统计研究所组织了一个对死亡原因分类的委员会进行工作,1893年 该委员会主席Jacques Bertillon提出了一个分类方法《国际死亡原因编目》,此即为第一版。以后基本上为10年修订一次。1940年第6次修订版由世界卫生组织承担该工作,首次引入了疾病分类,并强调继续保持用病因分类的哲学思想。1994年在日内瓦第10次修改版本在世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就是目前全球通用的 ICD-10。2010年WHO发布了最新的ICD-10更新版本。
编辑本段本地化
WHO目前只提供4位编码的ICD-10。各国在引用的时候可以添加附加码来增加疾病数量。澳大利亚于1998年发布了首部5位编码的ICD-10AM。接着加拿大在2000年,法国在05年,泰国在07年,韩国在08年都出了自己的本地化修改版本。美国将在13年10月正式启用6位编码的ICD-10。
根据WHO的规定,各国的本地化版本都可以对照转换成标准的ICD-10编码以便国际间交流。
编辑本段分类原理
ICD分类依据疾病的4个主要特征,即病因、

部位、病理及临床表现(包括:症状体征、分期、分型、性别、年龄、急慢性发病时间等)。每一特性构成了一个分类标准,形成一个分类轴心,因此ICD是一个多轴心的分类系统。
ICD分类的基础是对疾病的命名,没有名称就无法分类。但疾病又是根据他的内在本质或外部表现来命名的,因此疾病的本质和表现正是分类的依据,分类与命名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当对一个特指的疾病名称赋予一个编码时,这个编码就是唯一的,且表示了特指疾病的本质和特征,以及他在分类里的上下左右联系。
编辑本段使用方法
ICD的分类编码查找
疾病分类编码的操作方法,基本上可分为4个步骤:
(1)首先要确定主导词,相当于在图书馆中检索时所用的主导词。
(2)确定主导词后,在字母索引中(第三卷)查找编码。
(3)把查到的编码在类目表中(第一卷)核对编码,看是否正确。
(4)对于肿瘤的编码操作,由于要求有两个编码,所以要再次操作。
主导词的选择
主导词的确定是编码操作环节中重要的一步,其选择方法有以下几条:
(1) 疾病的主导词主要由疾病诊断中的临床表现担任,常常位于诊断术语的尾部,如日光性皮炎的皮炎,子宫直肠瘘的瘘字。
(2) 疾病的病因,常常可以作为主导词。如结核性脑膜炎的结核性即为主导词。但“细菌”、“病毒”不能作为主导词,此时还应以临床表现为主导词,如细菌性肺炎,肺炎是主导词。
(3) 以人名或地名命名的疾病或综合征,可以以人名或地名为主导词,如克山病、马方综合征。
(4) “综合征”可以为主导词,但修饰词不含人名或地名,如胫前综合征。
(5) 寄生虫病的主导词要以查“侵染”。
(6) 以“病”结尾的诊断,首先按全名称查(去除明显的修饰词),如果查不到,可以将“病”作为主导词。
(7) 第l5章(妊娠、分娩和产褥期)是对其并发证的分类,从时间上讲分为三个阶段:妊娠阶段的并发症,以“妊娠”为主导词;分娩阶段的并发症,以“分娩”为主导词;产后阶段的并发症,以“产褥期”为主导词。
损伤的编码:如果指出了损伤的类型。以损伤类型为主导词。如脱位、撕裂等;如果指出是砍伤、穿刺伤,属开放性伤口,以“伤口” 为主导词;如果没有指出损伤的类型, 以“损伤” 为主导词,如眼损伤。解剖部位一般不能作为主导词,但当解剖部位前有修饰词时,可以作为主导词。如马蹄型肾、游走性睾丸等。
编辑本段注意事项
ICD一10时应注意的几点
(1) ICD一10使用的英文26个字母没有用U;在分类编码中注意I和o不要和阿拉伯数字1和0混淆。
(2) 星号及剑号在前,星号在事,例如:B26.1^C,02.0*

;NOS为未特指,分类在9;NEC为其他(不可归类在他处)分类在8。
(3) 囊肿和息肉不是肿瘤性;高山病=高原病=高原适应不全,海拔3000米以上称高原地区;剖腹产改为宫产;齿改称为牙,臼齿改磨牙,出牙称为萌牙。
(4) 瞬间死亡,指发病后几分钟内甚至几秒钟内的死亡;猝死,指24小时以内的死亡。
(5) 第20章疾病和死亡的外因不能作为主要编码,但可作为第l9章(及其它章)的附加编码,来说明损伤、中毒的外因。
(6) 第2l章影响健康状态和与保健机构接触的因素不能用于国际比较或作为主要死亡编码。
编辑本段地位意义
标准化:ICD使得疾病名称标准化、格式化。这是医学信息化、医院信息管理等临床信息系统的应用基础。
共享性:ICD使得疾病信息得到最大范围的共享,可以反映国家卫生状况,还是医学科研和教学的工具和资料。
有利于管理:ICD是医院医疗和行政管理的依据。
有利费用管理:疾病分类是医疗经费控制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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