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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家庭服务业的发展情况 (全区定稿)1

新疆家庭服务业的发展情况为进一步掌握全区家庭服务业发展情况,更好的发挥家庭服务业在全区转移就业工作中的作用。自治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协调办公室于2016年10月通过各地、州、市人社系统和自治区家庭服务业协会两条渠道对全区家庭服务业(企业)发展情况做了不完全调查统计,并形成报告如下:

一、形式分析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不断加大。全区越来越多的家庭要求社会提供形式多样、高质量的家庭服务。发展家庭服务业,不仅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开发就业岗位,特别是解决广大农村女性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也具有积极作用。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并以此来扩大就业,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问题必将成为日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重要方面。

从目前全区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结构调整进程来看,家庭服务业是具有巨大潜力的就业领域。农业的调整带来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制造业的升级换代促使一部分劳动力向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转移。而目前,截止到2016年第三季度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数据显示我区第三产业转移就业人数只占到全部转移就业人数的30%,与发达地区第三产业转移

就业人数占到全部转移就业人数60%-70% 的比例尚有较大差

距。这种差距,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就是扩大就业的潜力。

二、全区家庭服务业现状

本次调查活动通过人社系统和自治区家庭服务业协会共同

完成。虽不全面但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

情况。

1、此次调查统计共涉及全疆大、中、小家庭服务业企业473

家。从业人员总数:14645人,其中员工制人数7717人,占到

总从业人员的53%,未与企业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兼职人员

6928名,占到总从业人数的47%。持证上岗的人数为8890人,

占总人数的61%。男性员工2716人,占到总人数的27%,女

性员工5001人,占到总人数的73%,其中男性员工从事业务范

围主要为搬迁和外墙清洁。

2、以2015年全区内荣获人社部开展创建的全国家政服务企业“千户百强”情况看新疆只有16家企业获得千户企业名称,千户企业只占全疆家庭服务企业总户数的0.25%。从所占比例数可以看出全疆成规模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数非常少,与居民对优质服务的需求严重不匹配;另外全疆没有产生一家百强企业,说明新疆的家庭服务业企业发展状态相对落后,缺乏能够起到带头作用的示范性企业。

三、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强化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的作用。

为加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家很早就出台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但在全区范围内,这一制度并未发挥理想的作用。家庭服务业是一项特殊的行业,涉及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展改革委、民政局部门、商务部门、财政部门、总工会、团委、妇联7家单位。内地发达区域根据工作需要,还增加了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局、市统计局、市残联6家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全区各成员单位之间缺少沟通协调,并未全部发挥出联席会议制度的管理优势。建议强化联席会议制度,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定期召开全区范围内的联席会议,全面总结上年工作,研究部署全区家庭服务业重点任务,制定并下发年度工作要点,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和区县贯彻落实。

(二)共享、完善配套政策的实施。通过此次全区摸底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显示,不论是从事家庭服务业的企业还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地、州、市下属部门,对本行业政策并不了解。更有甚者,连自己是发展家庭服务业中心城市都不知道。有些地、州、市部门对本辖区内家庭服务业发展情况一无所知,也从未开展过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对此项工作也没有明确的分工。为把政策落实到实处,避免跨部门过程中出现对政策的误读,建议建立政策共享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及时将相关文件分享给其他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政策的学习掌握,由联系会议办公室做好文件整理、汇编工作。

(三)加强行业协会领导。自治区家协成立于2012年3月,目

前拥有会员单位近百家,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协会做了很多引领工作:1、2015年协会副会长单位新疆傻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凭借自己公司的信誉和实力顺利通过ISO质量认证工作,在行业内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2、2014—2016年上半年,协会副会长单位石河子市立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凭借公司十六年实战经验的积累和总结,通过了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制定的兵团家政行业服务标准中期验收考评,为行业朝着标准化方面迈出了一大步。3、在人社部门的要求下,协会强力推进维护家政机构、雇主、家政服务员三方合法权益的《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行业用工制度不断走向规范化和职业化。4、协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按照《关于加强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州相继成立地方协会组织,如:克拉玛依市、库尔勒市、奎屯市、昌吉市等。5、举办家庭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技,充分让老百姓了解了家庭服务的技术含量在服务中所发挥的作用,让从业者充分认识了家庭服务行业的职业感,站着做人,跪着干活只是一种方式。家政服务员和雇主的人格是平等的,这大大提升了从业者的自信心。6、评选十佳家政服务员、金牌家政服务员的活动成为家庭服务业内一块亮丽的风景,从业者有了自己奋斗的目标,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奉献爱心成为这个行业永恒的主题。

全区协会之间沟通不畅,各自为战,并没有形成由自治区级协会带头,各地、州、市级协会共同引导、规范行业的管理体系。

(四)落实发展家庭服务业中心城市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全区家

庭服务业的发展,落实发展家庭服务业中心城市制度。中心城市由2016年的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奎屯市、昌吉市、库尔勒市、喀什市6家调整为2017年的乌鲁木齐市、哈密市、阿克苏市、奎屯市、昌吉市、库尔勒市、喀什市7家。每个中心城市将享受每年60万的发展扶持资金。但是,目前对这一政策缺乏针对性的考核机制,从而并不能真正发挥出此政策的激励效果。

(五)加强市场管理。根据国家商务部制定的《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商务部承担全国家庭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家庭服务业机构的服务质量,指导协调合同文本规范和服务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家庭服务业由于市场广阔,进入门槛较低、因而造成市场结构混乱。家庭服务业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服务质量欠缺衡量标准,市场价格不统一。从此次调查的结果显示、目前行业内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人数低于50%,雇佣关系方面多数为兼职人员,签订正式劳务合同的只占到从业人员的40%左右。家庭服务业企业多以中介形势存活于市场,少部分拥有专业且完善的运营体系。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自身安全和利益无法保障,雇主的利益也无法保障。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家政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六)市场供需存在着矛盾。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需要家庭保洁、照料老人、管教孩子等家政服务,还有一些

家庭需要一些个性化和差异化的特殊的家政服务,比如中高级育婴师、养老护理员、病患陪护,为社区困难残疾、孤寡、空巢及高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现在的市场服务功能还都不能满足需求。就是一些一般性的家政服务,由于市场提供服务的主体存在小、乱、散、差的状态,所以鱼龙混杂就在所难免了,服务的质量参差不齐,广大居民面对现在的家政服务供需现状往往无从选择,不是找不到满意的服务,就是不敢接受服务,而服务公司又由于信息不对称、管理水平低下、技术质量层次不齐等原因不能及时有效地满足市场需求,市场供需矛盾突出。

(七)人员培训人足,素质有待提高。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有些家政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服务质量低,甚至出现事故,有的还在职业道德上出现问题等。企业对岗前、岗中及跟踪的服务始终没有跟上。一些家政公司为了单纯追求利润,缺乏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市场对持证上岗要求不够严格,持证上岗和无证上岗获取相同的报酬,造成家政服务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也不高,素质难以提高。

四、工作思路及解决办法

我区家庭服务业工作要准确定位,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提高服务质量、扩大供给促进就业这一主要任务,加强各部门的统筹协调,持续加强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开展诚信服务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和服务标

准;着力推进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增加有效供给,提升服务品质;建立健全各地、州、市间家庭服务输出输入对接机制,提升家庭服务供给能力;加强“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工作,整合优质资源,引导和促进家政企业集团化、集约化、连锁化运营,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推动全区家庭服务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我区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两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家庭服务企业(单位)经营行为规范,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开展家庭服务行业诚信建设,进行家庭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教育、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家庭守信教育,引导企业、从业人员、家庭增强诚信意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推行家庭服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时研究制定新的业态服务标准和规范。鼓励各地针对未出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业态制定地方标准,推动家庭服务向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推行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家政服务业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家政服务员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依托家庭服务信息网络、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等,理顺关系、健全功能,加强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扩大信息服务覆盖面,促进信息服务向农村社区覆盖,实现家庭服务供需信息对接和共享。支持通讯、网络企业设立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网站、呼叫中心,为家庭和家庭服务企业(单位)提供供需对接服务。加强企业经营和市场行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突出人才培养与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全力维护企业、从业人员和雇主三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作用,扎实推进家庭服务业“两化”

建设。

(二)建立家政服务业注册登记制度。加强家政、居家养老、病患陪护等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企业(机构)、从业人员注册登记制度和数据库,开展家庭服务评价与监督,实现家庭服务可追溯。

(三)抓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本区“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家庭服务品牌建设,引导和促进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打造一批规模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家庭服务龙头企业和全区乃至全国知名品牌。加强家庭服务业职业化建设。打造行业文化,塑造行业精神,强化职业认同。落实好职业培训政策,对城乡有意愿的劳动者申请参加家政服务技能培训的,做到应训尽训;对参加家政服务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把各类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作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的重点,联合妇联实施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主要依托各地巾帼家政培训示范基地,扩大妇女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人数和规模;依托协会实施母婴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病患陪护员专项培训工程。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依托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和“千户百强”企业(单位)加强师资培训。支持各地、州、市建立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认定、推荐一批示范性强的国家级、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示范基地。鼓励开展家庭服务业相关领域的技能竞赛活动,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四)加强基础工作。突出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对发展家庭服务业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

要开展专题研究。开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工作。加强调研,做好跟踪服务和业务指导,对实现一定比例员工制的企业进行鼓励。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措施以及家庭服务行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加强家庭服务业统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家庭服务业统计报表(或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重要指标纳入自治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报表中)开展家庭服务业统计试调查,为相关决策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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