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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向建行追讨10亿元理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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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向建行追讨10亿元理财金

作者:唐碧

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26期

记者了解到,目前一起涉及10亿元理财资金的银行间疑似“飞单”案,正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原告是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被告是中国建设银行咸宁分行和东吴证券。

该纠纷源于2015年,兴业银行杭州分行通过东吴证券向建行咸宁分行购买了10亿元的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理财期限为两年,年化收益率6.3%,本应于2017年4月21日连

本带息兑付。但截至今年3月底,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仅追回了1.37亿元,剩余资金去向不

明。

于是,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一纸诉状将建行咸宁分行和东吴证券一起告上法庭。6月8日、22日,三方先后两次在湖北高院交换证据。但是迄今为止,三方说法各异,成为又一起银行

同业的疑似“飞单”事件。

建行否认产品存在

2015年4月下旬,兴业银行杭州分行金融事业部的员工,通过东吴证券购买了建行咸宁

分行的理财产品。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这是一笔同业业务,购买的是名为“乾元”存款型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期限24个月,金额10亿元,预期年化利率6.3%。

2016年底,产品临近到期。在已获部分兑付后,东吴证券接到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的指

令,向建行咸宁分行发函要求其兑付剩余本息。但建行咸宁分行回函称,“并没有签署过该协议。”

今年3月中旬,距离产品到期还有1个月左右的时间,该交易合约签署方建行咸宁分行潜山支行行长肖俊突然被公安部门控制。建行咸宁分行继续拒绝兑付这笔理财产品,并称“合约的签署是肖俊的个人行为”。

“‘乾元’产品所盖合同章确实为建行咸宁分行。但建行方面声称,产品、合同以及公章都是假的,是肖俊私刻公章,咸宁分行对此案的发生并不知情。”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此案十有八九是肖俊个人收受贿赂,弄虚作假。

目前,兴业银行杭州分行金融事业部上述员工也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原因在于流程中的合规问题。据悉,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在购买此单业务时,曾上报总行;总行的风控文件显示,本笔业务办理前,分行须落实建设银行“乾元”保本理财产品已完成相关监管机构的备案手续。但事发之后,建行表示,这一理财产品并不存在。在此期间,兴业银行经办人是否核实过此单理财产品的监管备案手续,成为疑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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